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樱花七日-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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襃ustitia的那一瞬间,我几乎也为他着迷。
  “难道你们去海边,只是吃东西?”
  “还能干什么?”
  “海边是浪漫的,却被两个无趣的人糟蹋。”她像是为那片海滩打抱不平。
  “下个周,你们事务所是不是有一场重要的官司要打?”
  “对,你怎么知道。”
  “林文夕告诉我的。”
  “那个官司的确麻烦,不过,只要有林文夕,什么都不成问题。”
  “如此信任他?”
  “不只是我,我们事务所的所有同事都非常信任他,再棘手的官司,只要他出马,立刻能摆平。”一提到林文夕在工作方面的业绩,卓可欣满脸都是骄傲,说到“摆平”二字,不仅手一挥,配合好动作,连音调也高了八度。
  她的骄傲,是因为有这样一位同事,有这样一位上司吧!
  可以料到,律师事务所的其他同事,都如她这般,将林文夕当成神,认为他们自己无法解决的疑难杂症,只要林文夕一出手,立刻迎刃而解。
  却不知,神在云端,却是寂寞的。
  他只有等到周末,一个人去海滩,舒解压力。
  “在想什么?”卓可欣摇了摇我的身子。
  “没什么,只是觉得你们的信任对林文夕或许是一种压力。”
  “会吗?”她略作思索,而后装作不解的样子问我,“咦?你怎么突然如此关心他?”
  “你又想到哪里去了,朋友之间也可以互相关心。”
  “什么时候你们成了朋友?之前你不是很讨厌他?”
  “当律师的,一定要这样咄咄逼人,将人问得哑口无言才罢休?”我一时不知如何回答,唯有使出杀手锏。以往每每使出这一招,卓可欣就会向我道歉
  “看来林文夕对你不是这样。”死丫头这次并不乖乖就范。
  细细想来,私底下的林文夕,的确不会在与人争辩时,使出律师的看家本领,把人逼向死角。
  也许这应了一句俗话,满罐水不荡,半罐水连荡直荡。
  卓可欣就是半罐子。
  我闭上眼睛,装作很生气,不去理她。
  “小气鬼,又生气啦。”卓可欣小声咕哝道,过了半晌,见我还不理她,于是扑到我身上,抱着我道,“起来,陪我说话嘛,我把林文夕往你身上推,还不是想让你早点忘了藏在信件里的男人。”
  “我也是为你好,那个男人对你来说,是镜花水月,可林文夕不是。”
  原来,就连卓可欣也知道,樱花男人对我来说,只是一个缥缈的影子,可见,我决定用第一百封信作为思念的终结,是多么的明智。
  “你对林文夕,可以由讨厌变为关心,如若还有机会相处下去,说不定会发展为更深层次的关系。”卓可欣见我没反应,接着道。
  “忘记一个人,并不一定要用爱上另一个人作为代价。”我终于睁开眼。
  “可那却是最行之有效的方法,当年你还不是因为爱上那个男人而迅速忘掉初恋男友?”卓可欣脱掉鞋子,睡在我身边,“今夜我跟你睡吧。”
  “难道不洗澡。”
  “一会儿再去,先跟你聊聊。”她面朝天花板,双手枕头,“你说,你与林文夕究竟有没有可能。”
  “恋爱好像是两个人的事吧,我说有没有可能,都是空谈。”好比我对樱花男人,我用一年的时间去思念他,去记住与他相处的点点滴滴,可是,那叫恋爱吗?
  “我搭过林文夕的顺风车许多次,他从未邀请我与他一起去海边,而且据我所知,我们事务所的所有女性,都没有得到过垂青。由此可知,他对你并不是没有好感。”
  “随缘吧。”我轻叹一声道。
  闭上眼睛,我却看见穿白衬衣的樱花男人与着黑西服戴金边眼镜的林文夕同时向我走来,接着,那个白色的身影转身离去,而林文夕却越走越近,越走越近……
  “简乐。”在我快要睡着之时,我听见卓可欣叫我的名字。
  “什么事。”
  “你真的只用了七天的时间,就爱上那个男人?”
  “当时不能确定,事过境迁才知道,原来我早就爱上他。用一句词来说,应该是‘当时只道是寻常’。”
  “当时只道是寻常?”卓可欣显然听不明白文绉绉的句子。
  “这是纳兰容若悼亡词里的一句,他追忆与亡妻相处的件件小事,最后才明白,当时以为的寻常小事,原来是这般刻骨铭心。”
  当时只道是寻常,我完全可以借用这句话来感叹。
  因为,我也是在与樱花男人分别以后,才发现,彼时彼刻,我应该可以多了解他一些。
  若非当时以为那只是一个寻常的相逢,我又怎会不告而别?
  固然是唐心的电话促使我着急离开海岛,但换作今天的我,一定会在那片海滩上等到他,亲口与他道别后再回学校。
  就算那个电话的内容是真的,我的毕业证真有问题,我相信,迟一点回去,也是能够解决的。
  一切的一切,只因当时的我并不明白,失去他的行踪,对我的影响,会如此深重。
  现在的心情,有怀念,有惆怅,更多的却是追悔。
  原本,我能够不与他失去联系。
  原本,我不必在此时感叹,当时只道是寻常。
  迷糊间,听见卓可欣在我耳边感叹,“当时只道是寻常,那我们都要在当时就珍惜,而不是事后去感叹。爱情啊爱情,真是可爱又恼人的玩意。
那么近又那么遥远的距离
  “我看了你的《樱花七日》。”这天上午,唐心到我们公司所在的大厦办事时,对我说。
  “你觉得怎么样?能不能刊用?”
  “我很喜欢,但是能否刊用,还要等主编审核,过几天才知道结果。
  “可能性大吗?”我满怀期待地问。
  “如果是以前的主编,应该有百分之八十的把握,但最近我们换了新主编,新人新作风,他的口味我并不清楚。”她据实回答。
  “上帝保佑。”我双手合拢,闭上双眼,作虔诚状。
  我是典型的临时抱拂脚,平日,我是不信上帝的。
  这世间,应该没有上帝吧,如果有,那也应该是铁石心肠的上帝,否则,怎忍心看着天下间为爱而苦的悲情男女,却无动于衷?
  唐心还有事要办,匆匆与我道别,在走进电梯前,她问我,“这篇小说,如果让你接着写下去,男主角与女主角最后能相逢吗?”
  “也许能,也许不能,缘份的事,谁都说不清楚。”
  能否相逢,也许真要问不知是否存在于世的上帝吧。
  “你看你的故事编得多好,虽然在阅读过程中,我一直提醒自己,这篇小说纯属虚构,但还是禁不住陷进去,以为真有那么一对男女生活在我的周遭。”
  我微微一笑,不作回应。
  我能回答什么?难道告诉她,故事不是编出来的,里面的女主角,正站在你对面,方才,还怀着复杂的心情,给了你一个微笑?
  唐心以为我的沉默,是因为仍旧担心稿子能不能发,在电梯门关上的一瞬间,她给了我一个临别前的安慰,“不要太紧张,就算不行被退稿,还能再写再投,我相信你的能力。”
  唐心不懂,我紧张的并不是稿子能否发表,而是这篇稿子能否发表。
  曾经的我,投稿无数次,也被退稿无数次,没有一次,像今天这般紧张,这般在乎。
  我多么期望这篇写有我与樱花男人故事的小说可以发表!
  茫茫人海中,我想与他再一次巧遇,却害怕我们的缘份不够,但这篇小说若能发表在发行量极大的《WOMEN》杂志上,情况就会不同。
  也许某天,他会在无意间翻到。
  只要他能看见,就一定知道故事中的男女主人公是谁,只要他想见我,向杂志社打听我的联系方式,绝对不是难事。
  来到窗前,目送唐心在楼下乘计程车远去,我抬头望向蔚蓝的天。
  这同一片天空下的那个男人,会明白我的苦心吗?
  中午,我在快餐厅吃完盒饭,顺便去书报摊看看有没有新的杂志。
  因为来过太多次,公司楼下卖报刊的男孩子已经认识我了。
  如果我没记错,男孩子名叫石开,是T大大三的学生。
  听公司的同事说,他父母早亡,靠奶奶守着这个报摊将他养大,供他读大学。正因为如此,所以当别的男生在打电脑游戏,在校园里风花雪夜之时,他却坐在这里替奶奶看着报摊。
  “你常看的几种杂志,新一期都还未到。”他记得我经常购买的是哪几种杂志。
  “哦?”
  “随便看看其它的杂志吧,说不定也有你想要的。”
  我在报摊前呆了几分钟,翻看几本杂志的目录,却发现这些杂志里,都没有适合我投稿的栏目。
  离开之时,不免有些失望。
  “这是一本杂志的试刊号,送给你。”石开突然叫住我。
  我转过身去,看见他从一沓周刊下取出一本装祯精美的杂志,名字叫《WE》。他将赠送的试刊号藏得那么深,应该是专门为我留的吧。
  “这怎么好意思。”我接过杂志,却还是要客套一番。
  “你买杂志通常不让找零,应该是我们不好意思才对。”他很有诚意地说。
  看他这样,我倒有些不好意思了,以往不让他找零的,只是是一毛、两毛的小数字,充其量,也不过几元钱。
  不过,有人向我道谢,心里还是美美的。
  这句道谢的话,应该让卓可欣听见才好,看她以后还会不会说我小气、吝啬、斤斤计较,平日里,我只是节约而已。
  回公司的路上,我边走边翻看赠阅的《WE》杂志,第一感觉就是,这本杂志气质不俗,从封面设计到内容的排版,都显得落落大方,不输给任何一本国际知名刊物。
  如果日后,我能出版自己的小说,请这位能人设计封面,应该是不错的主意。
  我于是好奇想知道杂志的艺术总监是谁。
  翻到目录页一看,艺术总监后面,写着“倪天行”三个字。
  倪天行,逆天而行,这个名字很有趣。
  觉得名字有趣之余,也觉得自己有趣,我凭什么认为某天可以出版自己的小说?如今,就连投稿给杂志社,也会遭遇退稿。
  痴心妄想一番,就算日后能出版,人家作为杂志社的艺术总监,何来时间为一位名不见经传的作者设计封面。
  自嘲的同时,目光往下扫去,发现《WE》杂志的办公地址,居然与唐心的杂志社在同一座大厦里。当然,这并不算巧合,因为那座世纪大厦本就是出版社与杂志社的聚点,使我讶异的是,《WE》杂志社与《WOMEN》杂志社,是在同一楼层。
  真是好巧!我在心里叹道。
  回到公司,我拨电话给唐心。
  “你应该知道新创刊的《WE》杂志吧。”我问她。
  唐心愣了片刻,才道,“知道,他们与我们在同一楼层办公。”
  “我方才去买杂志,看见这本杂志的办公地址与你们杂志社地址只是房间号不同,觉得真凑巧,于是拨电话告诉你。”我随手翻了几页杂志,接着说,“这本杂志看上去很有品味。”
  “你也觉得不错?”
  “嗯,不知他们的艺术总监是何方神圣。”
  “也是一个头,一双手,一双脚,不会是三头六臂。”
  “你们在同一层楼办公,进进出出有没有遇见过?”不知为何,我居然有些好奇。
  “嗯……有遇见过吧。”
  “他看上去应该不错吧。”我觉得能主导设计出如此精美杂志的人,一定是位风度翩翩的男士。
  “嗯……还可以吧。”顿了一会儿,唐心道,“不能跟你聊了,我要去复印稿子。”
  结束电话后,我利用中午的空闲,仔细阅读《WE》。
  那个时候,我并没有多想,为何唐心说话时会吞吞吐吐,亦认为,倪天行只是《WE》杂志的艺术总监,仅此而已。
  可是,就算我是先知先觉,就算我心思缜密,又能改变什么?
  林文夕代理的官司胜诉,他们律师事务所的同事决定周末在木木餐厅为他庆功。
  “你也去吧。”卓可欣邀请我。
  “我又不是你们事务所的工作人员,一会儿你代我祝贺他就行了。”我坐在书桌前,在纸上为小说里的男女主角取名字。
  “我可不帮你当传话筒,一会儿他过来,你亲自对他说吧。”
  “他会过来?”我抬起头。
  “嗯。不过,你别误会。”卓可欣可恶地说,“他不是来看你,而是特的来接本小姐。”
  “哼。”我冷哼一声,继续埋下头去在纸上写各式各样的名字。
  方才,卓可欣的确说中了,我差一点就以为林文夕是为了邀请我而来。为什么会如此以为?大概与卓可欣前段时间总是念叨林文夕有关。
  她说他对我有意,使我错以为他真有那么一点点喜欢我。
  这样的猜测,让我沾沾自喜。
  这应该是女人的虚荣吧!
  只要是女人,被她认为风度条件都还过得去的男士爱上,都会有小小的自得。而这样的自得,足以使她忘记那位男士也许并没有那么好,甚至使她原谅曾经的他使她花掉一大笔冤枉钱。
  我回过神来,发现纸上本应写有男主角名称的位置,居然被我写上“林文夕”三个字。
  这让我心惊,趁一旁站着的卓可欣没有注意,我迅速将那三个字涂抹掉,渐渐的,我看见“林文夕”三个字,消逝在黑色的墨迹中。
  也许,这三个字本来就不应该出现。
  五点整,门被叩响,没有早一分,没有迟一秒,林文夕准时到达。
  他今天身穿一件白色衬衣,这样的装扮,让我感到熟悉。
  卓可欣本已打扮妥当,临出门时,却说身上穿的衣服太素,不衬今天的气氛,要去换掉。她走进卧室,将门关上,剩下我与林文夕在客厅里。
  “祝贺你。”我说。
  “应该是我谢谢你才对。
  “为何谢我?”
  “谢谢你送我的那座天平,有它,才有公正。”
  “可惜,那座天平是画在海滩上的,一转眼,就没了。”这个时候,我想起樱花男人送我的海天一线,那幅画,同样也是画在海滩上的。
  而他承诺要送我的永不消逝的画作,我却没有机会再看见了。
  “希望有一天,我们能找到天上的天秤座,那会是真正的永恒。”林文夕说。
  接下来是短时间的沉默,而后他道,“今天的聚餐,希望你也能去。”
  这是诚意的邀请,还是尴尬时刻的客套话,我试图从他的神情里寻找答案,但他一如故往的模样,让我不知如何判别。
  “我去不太好吧,这次是你们的同事为你庆功。”
  “其实只是借官司打赢的名目聚餐而已,每个同事都可以带家属,你就当自己是家属好了。”话落,他仿佛察觉到话里的不妥,立刻跟了一句,“可欣的家属。”
  “对呀,我的家属,一起去吧。”卓可欣换了粉红色的雪纺裙开门出来,边说边把我推进卧室里,“快点去换衣服。”
  他们在外面候着我换衣梳妆,盛情之下,若我再说不去,显得有些矫情。
  随手从衣柜里取出一条裙子,换上身,才忆起,这条白色长裙,是那日樱花男人载我去海边餐厅用餐时,我穿在身上的。
  彼时彼刻,我穿着这条白色长裙,坐在三轮车的后拖车上,看着同样一身白的他。一瞬间,那个骑在三轮车上白衬衣被风股得胀胀的身影,又浮现在我脑海里,那种想拥抱他的感觉,再一次涌上心头。


  对着镜子,我打算换下裙子,将要撩起裙摆时,又突然住了手。
  不是说好了尽量不去回忆了吗?那么还在意什么呢?
  打开卧室门出去的一刹那,我对床底的那个铁盒子轻轻道了一声:再见。
  木木餐厅位于郊区,因为相隔较远,又不是主干线,如果坐公车从我们家过去,至少要换乘三次。卓可欣是他们事务所里,唯一一位没有私家车的人,是以,由一向照顾属下的林文夕接送,也就顺理成章。
  餐厅如其名,是由巨大的圆木砌成,从外表上看去,没有用其它的材料。
  因为地处偏僻,所以木木餐厅占地面积很大,主建筑后面,一间间木头砌成的小房子围成一圈,中间是一块面积巨大的草坪,露天摆放着形如树墩的桌椅。
  客人可以选择在小木屋里就餐,或在外面的草地上吃烧烤。
  我们刚抵达,林文夕就被一位同事叫走,他道声抱歉之后,穿过草坪向另一边走去。
  “真像是童话世界。”卓可欣叹道。
  “每个人来到这里,一定会做公主与王子的梦。”
  “你看林文夕,像不像童话里的王子?”卓可欣指着对面问我。
  在一棵大树下,林文夕正与一位同事讨论什么,渐渐的,那个地方像是有磁力,越来越多的人涌过去,并且多半都是女人。
  在人群中,他白衣黑裤,身形高大,一副衬托气质的金边眼镜架在鼻梁之上,显得鹤立鸡群。
  “他好像很受欢迎,那些人都是你的同事?”
  “才不是呢,一部分是像你这样的家属。”
  “这么多像我这样来白吃白喝的?”
  “她们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你看见那个穿丝质吊带裙的女人没有?”
  我当然看得见,在人群中,只有那个女人与林文夕是一身白,所以特别惹眼。
  “怎么了?”我问。
  “如果我没记错,那个女人暗恋林文夕已经有一段日子了。”
  “你怎么知道?”
  “她叫林乐,在电台工作,是小婉的好友,有事没事就上我们事务所,说是找小婉有事,其实明眼人都看得出来,她对林文夕有意。”
  小婉是简乐在律师事务所的同事,有几次我去他们事务所找卓可欣,见过她,是个瘦弱文静的女孩子。
  “那林文夕呢?”
  “他好像对谁都那样,彬彬有礼,礼数周到,对她也没有什么特别。”顿了顿,卓可欣道,“不过,林文夕对你不一样。”
  “哦?”
  “你大概是迄今为止,唯一一个与他享用一顿由他请客,你买单的大餐的女人。”说完这句拗口的话,卓可欣一阵大笑。
  死丫头,到现在还不忘糗我。
  “你看,林乐又在往林文夕身边挤。”吃饭的时候,卓可欣对我说。
  我们选择在草坪上吃烧烤,由于人太多,所以分成三组,各自围着一个烧烤炉。食物与作料放在旁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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