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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就是这样一个例会,却总是开得我们人心涣散,怒气冲天,因为它总会成为某些班干部进行公报私仇的揭露会。
所以例会开得无聊,我们用以发泄的方式也就愈加得无聊。
大家恨不能把站在讲台上老是喋喋不休的班长的衣服扒光,然后给他粘上一身的猩猩毛,把他送到动物园里去。。 最好的txt下载网
第 004 章
有一次,会议期间,良昌实在无聊得不行,便顺手扯了张白纸,用彩色画笔在上面画了张大大的邮票,然后用楷书工工整整地写上“中国扯淡班级邮票”的字样,票值八分。
画完之后,画笔一扔,在座位上乐不可支地细细玩味起来。
一边欣赏,一边得意忘形地把两只脚放到了桌子上面,哼着小曲儿,拿着自制的邮票四处展览。
主持会议的班长实在是看不惯他的这副德行,便用黑板擦狠狠地敲击着讲台,怒吼道,你在干什么?
良昌朝着他甩了甩那张自制的邮票。
班长吊着脸说,你扯淡什么意思?
良昌白了他一眼,冷冷地说,扯淡的意思当然就是扯淡呗。
班长把黑板擦一摔,怒吼道,在班会上不许扯淡。
说完,一把扯过那张邮票,揉做一团,狠狠地扔进门后的纸篓里。
良昌早就对这班长心存芥蒂,浑身的不满了,所以此时他不是没有听清楚就是班长的话,还是根本就把班长所说的话当成了放屁,
他狠狠地白了班长一眼,然后又扯了张白纸,放在腿上,又画了张更大的邮票,用彩色画笔用更加清晰的笔迹写上“中国不许扯淡班级邮票”,票值仍然还是八分。
良昌这种傲慢无礼的态度可把一向心高气傲的班长给惹恼火了,世界上最可怕的事情是遇上一个心高气傲的人,
唯一比这更加可怕的事情就是,一下子遇上两个心高气傲的家伙,而且这两个心高气傲的家伙都都在做出一副火拼的样子。
心高气傲的班长怒气冲冲地跑到心高气傲的良昌面前,把那他的那张似是而非的邮票连同桌子上的整个用来画邮票的笔记本一起夺过来,揉做一团,扔进门后的纸篓里,
然后指着良昌的鼻子,扯着嗓子怒吼道,以后班会上不许画邮票。
良昌也不甘示弱,听到这话,他“腾”的一下就从桌子上跳了起来,用手指着班长的鼻子,以牙还牙地怒吼道,我他妈的就要在班会上画邮票,看他妈的谁敢惹我?
沧海桑田呀,见到这种阵势,连一向都有大尾巴狼之称的班长也开始变得鸦雀无声了,呆呆地愣在原地顾左右而言他。
而在那个时候,我是因为刚刚才喝过酒,正爬在桌子上一边在手里不停地转着圆珠笔,一边在为旷课次数过多所面临被学校开除的危险心焦,
正思谋着如何去和班长拉拉近乎,能够和我一起去收买辅导员的仁慈之心。
正愁着报国无门呢,没有想到良昌倒是给我提供了这么一个可以向班长涌泉相报的机会。
听到良昌正在对班长出口不逊,我便用手抹了一下汗渍渍的脸,醉醺醺地站起来,一个箭步冲到他的面前,用食指顶着他的鼻尖说道,我他妈的就敢惹你。
我的个头虽然不是人高马大的,可是,当我和良昌站在一起的时候,却至少要比他高出整整大半个脑袋。
况且,当时我又是刚刚喝了酒,所谓酒装熊人胆,更何况当时我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都有点儿英雄气概。
良昌仔细衡量了一下其中的厉害关系,大概是怕我酒后一时兴起,动手拆掉他满身的排骨来做下酒的菜吧,
见到我正在对着他发威,便赶紧改口道,看他妈的谁敢惹咱俩?
这就是我和良昌两个人不打而相识的整个过程。
在相识以后的那些阳光灿烂的日子里,我们像是找到了亲密战友一样,整日里呆在一起,研究新一天的生活目标。
在生活中经历了数次的挫折和考验之后,我们也同样树立起了人生的目标。
我们这个每大的人生目标就是,先去找一个比较便宜一点儿的酒馆痛饮一番,把自己搞成一副李白的样子,
因为这样很能刺激我们的创作灵感,可以文思泉涌,下笔如神,写起文章来文不加点。
然后再用这些写出来的东西投出去蒙混点儿稿费,可以让我们再找一个比较像样一点儿的酒馆大醉一场。
但是这个伟大的人生目标在我们看来,就像是想把自己变成美国总统一样,是永远也无法实现的了,
原因是,当我们在对着那些味道简直比醋还要酸还要劣的酒精痛饮之后,所产生的结果,往往都是,我们被一帮不知所措的家伙给抬回学校,扔在操场上曝晒。
在此过程中,我和良昌曾经合作过一部小说,名字叫做《秋天的童话》。
不知道是因为名字听起来太过于浪漫了,还是我们写得太好了,每天都是刚刚把笔停下来,就被别的人给借走,去观阅。
据说在学校里还引起了一场不小的轰动,差点儿被话剧社里的几个家伙给拍成话剧。
只是由于我们坚决拒绝改写剧本,此事才不了了之的。
其实这只是一个很普通的小说而已。
故事的名字抄袭自张婉婷的同名电影,而故事的内容则抄袭自一个朋友的亲身经历。
我和良昌所要做的事情就是,用自己的文字把它们组装起来,显示以书面的形式。
在写作的过程中,我们事先先碰头,商量一下今天所要写的故事的大概梗概,商量完毕,然后分工,带回各自的宿舍把它们加工出来。
否则可能就会出现这样的尴尬局面:在我这里,故事的女主角还是清纯的少女,而在良昌的故事里则被人给强奸掉了。
或者是在我这里女主角还在跟男主角海誓山盟,而在良昌那里则已经别的男人上床了。
其实,这个故事的真正内容,并不像它的名字那样浪漫,也没有人们所想象的那样感人。
我认为,我们所写的这个故事之所以会这么受欢迎,完全是因为那些被我们硬生生地加进的那些性细节的描写。
后来我仔细数了一下,发现性描写方面的文字简直比故事本身真正的文字还要多。
假如说一个故事的作者只有靠这个才能吸引读者的目光的话,那么这个作者好像就没有什么前途可言了。
我是这样认为的,而良昌也是这样认为的,但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问题好像并不在我们,而是在读者。
我们其实并不想写这些,但读者非要读这些,你让我们有什么办法。
在这个故事开始之前,我就曾告诉那个朋友说,我们要写一部关于他的东西,而别人也都知道了我们正在写一部关于他的作品,
所以当他们看到我们写出来的这些作品之后,那朋友也就理所当然地成了别人眼中的A片明星了。
当大家纷纷追问那个朋友为何有那么多的经验的时候,我的那个朋友则矢口否认,并且在私下里把我给狠狠地揍了一顿,认为我把他给丑化了,并没有还原以真实面目。
其实,这个故事的情节非常的简单,线索很单一,并没有过多的曲折,我讨厌那种百折千回的故事,简直能把人的胃口给吊死,把人的头发给急死。
故事的大概意思是这样的。
他是说在大学里,有一对青年男女,由于长时间的交往,彼此之间都产生了仰慕之情。 。。
第 005 章
所不幸的是,他们都是生性内向的人,不好意思表达彼此的爱慕之情。
于是这段感情就这么一直拖着。
后来,终于要毕业了。
男孩到火车站为女孩送行。
结了,女孩儿以为男孩儿这次真的要说些什么了。
她在心里暗暗地告诉自己,只要他开口说出来那三个字,那么她就一定毫不由于留下来和他在一起。
但是那个男孩儿却什么也没有说,只是鼓起很大的勇气才算是握了握她的那双小手说,保重。
在她的手里留下一包东西,然后转身离去。
女孩含泪上了火车,发誓以后再也不回到这个伤心的城市。
火车上,女孩儿打开了那包东西。
那是一面镜子。
当女孩拿起那面镜子的时候,里面立刻映出了她的那张美丽绝伦的面庞。
只可惜这张美丽的脸上已经满是泪水。
而在镜子的背面,则被他用碳素墨水小心地写着一行字:
你曾经问过我,问我心目中的女孩子是什么样子的,我一直没有告诉你。
今天我就给你一个准确的答案。
我心目中的女孩子就是镜子里面的那个人。
看到这里,女孩儿的眼泪夺眶而出,但是,此刻火车已经呜呜地离开了站台。
综观整个故事的全局,还算是令人满意,但是在男女主人公分手之前的那些情节却被良昌给写得无比混帐。
他不仅去掉了大部分校园爱情小说中的那种常见的清纯,而且还胡编乱造得厉害。
更加不可饶恕的是,里面竟然还被他硬生生地塞进很多的色情的东西,影响了整个故事的审美效果。
但良昌却认为,就是因为他加进了这些色情的东西,才会吸引如此之多的人争相传阅的。
你真的以为人家是想拜读你的大作呀,人家是想寻求感官上的刺激。
幸好在写作的过程中,我改掉了自己懒惰的坏习惯,坚持了小说的创作,否则,把整个故事完全交给良昌来捉刀,我敢保证他真的敢给你鼓捣出一部《废都》出来。
前半部分的故事虽然粗糙不堪,幸好我的这个令人回味儿的结局起到了力挽狂澜的作用。
否则真的会成为一部校园版本的《金瓶梅》。
在故事中,我不止一次地强调,女主人公的长相精美绝伦,此人只应天上有,人家难得几回见呀。
而真实的原型其实长得一点儿也不美,甚至连和美都沾不上一点儿边。
但我们就不得不违背原型,把她写得美得冒泡,否则就没人看了。
按照良昌的逻辑来说就是,如果床上的女主角长得不漂亮的话,那也就没什么戏可唱了。
当然,男女主人公也不是像我在故事中所描写的那么含蓄,直到毕业还没有相互得表白。
如果我记得没错的话,他们应该是相互认识不到两个礼拜的时间,就已经出去开房了。
有时候仔细想想还真是不太明白,你说一个人单身了好十几年,某天早上突然醒来,发现自己的身边睡着另外一个人,那将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
我觉得我恐怕都无法一时适应下来。
但是良昌却说,你要适应的并不是一觉醒来发现身边多了一个人的惊讶,而是睡觉前和多出来的那一个人所进行的一系列的活动。
我想我的故事要正式开始了。
不过,在故事开始以前,我想我有义务先向你们介绍一下良昌其人。
姓名,良昌。
性别,男。
身高,一米七零。
籍贯,西安。
他这个人整日里衣冠褴褛,披头散发,邋邋遢遢,其貌不扬。
他虽然不是个很有钱的人,却总是满身的名牌。
不过大部分的人都挺替他那身名牌可惜,因为那名牌总会被别人误以为是全国的群众为灾民捐献出来的救济品。
由此,他的装束可窥见一斑。
前卫的人认为他这是潮流,中庸的人认为他这是不伦不类,而保守的人干脆就称之为###。
他这个人最大的特点就是喜欢喝酒,尤其喜欢啤酒。
他曾经有过一个晚上跟人拼掉四十瓶啤酒的光辉岁月,但是却因此而落下一个胃下垂的症状。
此外,他还精通各省的划拳方法,但是每次跟人划拳又必输无疑。
他对此的解释是,想多喝点儿酒。
他最喜欢在西安的郊区喝酒,原因是那里不仅上厕所不要钱,而且还可以随地大小便,感觉来的时候,想在哪里解决就在哪里解决,
而在市区假如这么肆意妄为的话,则会被拖进拘留所。
当然,最让人津津乐道,念念不忘的还是他的容貌。
最让良昌骄傲,引以为豪的是,他长了一张古天乐的脸。
我的意思不是说他像古天乐一样帅气,而是说他像古天乐一样黑得一塌糊涂。
如果用传统的白描手法来秒说他的相貌的话,那就是,胜似锅底灰,气死猛张飞,赛过黑李逵,东沟挖过碳,西山挖过煤。
初次见面,你一定会被他的这副尊容给吓得后退三步,然后倒吸一口凉气,大叫道,有鬼呀。
不过交往一段时间之后,你就会对他的看法发生改变,逐渐发现此人身上其实还是有很多优点的。
比方说,性格开朗,身体健康,头脑聪明,机灵活泼,机智敏捷,勤奋向上。
更重要的是,他还会说一些鸡不飞,狗不咬,兔子不拉屎的笑话逗你开心。
他这个人最大的优点就是,记性很好,别人讲过的笑话很容易就记住了。
而在以后再跟其他的女孩子讲这些笑话的时候,他并不是再死搬乱套一遍,而是将其去粗取精,加以改造,使其更加好笑。
此外,他还具有超强的亲和能力,能够在最短的时间之内和一个陌生的女孩儿混熟,像是多年的老朋友一样对他放松戒备。
种种迹象表明,良昌要成为笑傲情场的多情浪子也就是在所难免的了。
他几乎是一天换一个女朋友,换得比我用的牙刷还要勤快。
当然,在爱情这条不归路上,良昌也并不是一番风顺的。
他曾经跟我讲过他,说他曾经受过伤,所以要让别人也尝尝受伤的滋味儿,来弥补他曾经失去的青春。
他说他这辈子最大的骄傲就是不再相信任何爱情。
良昌在说这些话的时候,一脸的悲怆,由此可以想象得到那个曾经让他受伤的女孩儿对他的打击有多么得大。 。。
第 006 章
在爱情上经历了无数的挫折之后,他开始变得老练而油滑,经验越发丰富,所以很容易地就骗到了更多女孩儿的贞洁。
他说他这辈子最大的快乐就是把一个女孩儿骗到手之后,再一脚把她给踹开时的那种幸福感。
当我看到那个女孩儿那种欲哭无泪的表情的时候,心中会涌起一种莫名的悲壮。
他把这当成是一件快乐的事情,可是我却觉得他这有点儿变态。
尽管他老是做这种变态的事情,可是我却从来就没有见过他的身边缺少过女孩儿。
恰恰相反,女孩儿被他拒绝之后,不仅不会气馁,反而会越发死缠着他不放,很有一副非君不嫁的架势。
良昌对此的解释是,这叫置之死地而后生。
可是我却替他担心,因为照这样下去,说不定哪天他置之死地之后,可能就再也生不过来了。
因为就是瞎子也看得出来,这是一件很缺德的事情,是天打雷劈的。
但良昌依然我行我素,所以有时候我根本就分不清他这人到底是条大色狼,还是个变态狂。
良昌曾经把自己关在学校后面的那片树林中间的一个破旧的窑洞里,想集中精力去思考一些关于人生,关于爱情的东西。
为此,他给自己准备了一条香烟,一箱子的方便面,一箱子的矿泉水,还有一只哈巴狗。
良昌埋头思考的样子简直像极了弗洛伊德。
我知道在良昌的这种行为在医学叫做精神分裂,只是不知道弗洛伊德在哲学上应该把他叫做什么。
他在那座破窑洞里把自己关了整整二十四个小时之后,除了被里面有水牛般大小的蚊子咬德满身红疤之外,什么也没有想出来。
他所想起来的事情就是,进去的时候怎么能忘记带瓶花露水呢。
仔细看一下,其实良昌也没有什么特别优秀的地方,要文采没文采,要长相没长相,简直跟只马桶没有什么分别。
如果市政府要评选影响市容的最佳的形象大使的话,我想良昌一定不会落选的。
凭借他那马桶式的实力,我想他一定会独占鳌头,连中三甲的。
但让人想不明白的是,就是这么一个也不知道是魔鬼还是天使的家伙,就偏偏是那么得有女人缘,在情场就是那么得春风得意。
据说他的女朋友已经涵盖了学校里除了中文系的各个领域。
我曾经问过良昌,为什么不在中文系找女朋友呢?
良昌的答案简洁明了。
他说,我自己也是中文系的,所谓兔子不吃窝边草嘛。
况且中文系的那些姑娘长得又实在让我没什么胃口,一个个鬼斧神工,跟只拖把似的。别说是什么花儿了,我看连课草都算不上,顶多也就是课狗尾巴草。
所以我奉劝你以后千万不要在中文系里找女朋友,否则你一定会抱憾终生。
我听从里良昌的友好劝告,每天都费力地翻越数十个山头,到别的系去找草吃。
按照良昌的逻辑,跑得山头越远,费得力气越大,找到的草也就越有滋味儿。
但是,当我费了老大的力气,没有找到草吃不说,还落了一身的伤痕。
回到系里面一看,发现自己窝边的草已经被系里其他的兔子给啃得精光光了,连草根都没有给剩下。
到了期末,连我们班里最丑的姑娘都已经怀孕了。
这事情给我的打击不小。
这意味着以后我只能捡别人的破鞋穿了,假如不穿破鞋,就只好晚上一个人拼刺刀。
良昌常常跟我抱怨说,同样是学语言的,你看人家外语系的女孩子,那气质,那修养,那人品,那姿色,那个风骚劲儿,真可谓只应天上有,人间难得几回闻呀。
想我情场浪子,摧花胜手良昌,真是生不逢时,英雄无用武之地呀,也真是的,中文系的女孩子怎么就这么不给自己争口气呀。
我说,人家都是才女嘛,才女哪能跟那些凡夫俗子一般见识呢,假如才女和凡夫俗子一样也就不是才女了。
良昌撇撇嘴说,才女?我看她们的脑袋被驴子给踢到了才是,长得跟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