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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让他带你吧。”叶细细拉拉我说,“他心里也不好受。再说看你的状况,也不适合骑车。”
我没有再坚持。
坐在于枫的车后回家,妈妈等在小区的门口。我一看到她,赶快从于枫的车上跳了下来。于枫喊了她一声阿姨,车子调头飞快地骑走了。
妈妈的脸色铁青。一句话也不说地带我回家。直到家门关上了,她才咬牙切齿地对我说:“说吧,你到底想怎么样?”
我不想和她吵,于是走到我自己的房间。
她却一把拉住了我,继续厉声问我:“你说,你说,你到底想怎么样!”
“什么也不想。”我说,“妈,你可不可以不要跟我吵?”
“好。那我们坐下好好谈?”她终于放低姿态。
“对不起,我现在什么都不想说。请你尊重我,要打要骂,再过两天好不好?”我说完,转身进了自己的房间,把门反锁了。
我没有出去吃晚饭,因为我什么也吃不下。我握着博文留给我的Diskman傻傻地发了一上午的呆。也不知道自己需要多久,才可以接受博文已经离去的事实。
一直到夜里九点多,叔叔来了。他轻轻敲我的门说:“天意,我是叔叔。”
叔叔比我爸爸小七岁,是奶奶的老来子,和老实巴交的爸爸不一样,叔叔是我们家族的骄傲,他自小成绩就好,从清华大学毕业后他出国呆了三年,然后回国自己搞了一家公司,几年时间不到,资产已是几千万。我自小和叔叔感情很好,从小学起他就老替我补课,我算不出题来他从不骂我,而是耐心地跟我讲了又讲,在我面前一点总经理的架子都没有。有时候我把我的作文给他看,他会兴奋地读出声来,然后夸我说:“我们家出了个小张爱玲呢!不错,不错!”
“开门呢,天意。”他继续敲。
我把门拉开。叔叔对我笑笑,走了进来。
“我不想听任何的劝告。”我说,“行行好就让我安静一会儿。”
“我带你出去吃点东西吧。”叔叔说,“你妈说你没吃晚饭。”
“你带我去听歌吧。”我从枕头下拿出昨晚凌夏递给我的名片。我发现我想念他的歌,只有他的歌声能让我忧伤浮躁的心得以安宁。
“OK。”叔叔很爽快地说:“你加件外套,我们出发。”
我和叔叔一起走出小屋,首先看到的是妈妈的目光,她担心地看着我,看着在一夜之间显得陌生的女儿,黄昏的时候她还曾拍着我的门大喊大叫,但现在,绝望的伤心已经让她失去所有责备我的勇气。
“放心吧。”叔叔拍拍她的肩,“我带她出去吃点东西,负责安全送她回来。”说完,他拉着我下了楼。月光明媚地照着,我发现他换了新车,看上去不错。
一边发动车子他一边看着我给他的名片问我:“秀水街Bar,你去过吗?”
“没有。”我说,“想去听歌,听说那里的乐队不错。”
“是吗?我年轻的时候也喜欢听歌。”叔叔说:“我那时听齐秦和唐朝。把歌词抄在笔记本上,呵呵。”
“你那时不是天天都在念书么?”我说。
“那是假相!”叔叔咧嘴大笑说,“看来我骗过所有的人。我还追过两个女生呢,你们也是完全不知道吧。”
“大大的狡猾。”我说。
“我知道你难过。”见我心还情稍好,他趁机教育我,“你妈说你莫名其妙,我说她是不够了解你,你们这一代和我们那一代是完全不同啦。不过呢,你也不该让她那么担心么,打电话给我的时候,她都快哭了呢。”
“博文是我很不一般的朋友。”我对叔叔说,“你不了解的。”
“我了解。”叔叔说,“你要相信我,过一些时间,你会恢复的。”
“怎么会?”我把头俯下来把眼泪硬憋回去,“大人都是这样没心没肺吗?”
“我们只是比你更能接受命运的残忍。”叔叔腾出一只手递给我一张纸巾说:“想哭就哭吧,我可不会笑话你。”
“不哭。”我硬撑着说。
“天意,会痊愈的,你相信我。有一天,伤心会化作记忆里永久的甜美。”叔叔抒情地说,一点也不像是学理科出身。
他继续说:“人生苦短,聚散无常,很多分离再不愿意也得接受,最重要的是你自己要好好地活下去,活出个样子来,知道不?”
“不知道。”我自暴自弃。
他并不生气,而是转头看着我微笑。他的微笑让我想起博文,如果博文可以继续地活下去,他应该可以像叔叔,对自己的人生运筹帷握做任何的事情绝不拖泥带水并且胸有成竹,他有这样的能力,我深信不疑。
只可惜,天妒英才。
我叹息。
叔叔说:“昨天还是包在睡袋里的小婴儿,今天已经懂得生命的无常,学会像模像样的叹息。这时光是不是快得惊人呢?”
我把脸放在手心里,手心很快就潮湿了。
“秀水Bar”在一条很寂寞的大街。叔叔的车绕了好几圈才找到。大街上显得空落和寂寞,走进酒吧完全是另外一番景像,灯光迷离,杯盏交错,音乐热闹地响着。我和叔叔找了个相对安静的地方坐下来,叔叔问我:“你常来这种地方?”
“第一次。”我说。我的眼光投在小小的舞台上,寻找那个叫凌夏的人。我认出了他,他坐在话筒前,正在专心地弹着一段音乐,电吉它的他和阳台上木吉它的他是那么的不相同,我正在迷惑的时候他的歌声已经响起:
你把蓝色的梦写下当作海洋
沉甸甸的行装,不停的脚步
夜风滑落的时候,你望着星空
伴着歌声,忘记了寒冷和孤独
无助的朋友,你走在路上
无助的朋友,你望着天空
在梦醒的地方你是否曾感到孤独
你从未想过会这样满足
也许从前的你并不如此寂寞
也许没有希望,就不会被失望吞没
无助的朋友,你走在路上
无助的朋友,你望着天空
……
我在凌夏的歌声里听到一种撕裂的深情和坠入深底的寂寞。他和他的乐队用他的音乐,直击我十七岁的漫长的伤痛和无助。可惜的是现场的知已看样子并不多,我在稀稀落落的掌声里站起身来挥舞双手向凌夏致意,他看到了我,很高兴地笑了,然后给我做了一个打招呼的手势。但是他没空和我说话,随着变幻的音乐,他的第二首歌已经响起:
留下你的影子
涂上我的颜色
在时间里掩埋
只不过是快乐
接好我的硬币
然后把我忘记
没人将我带走
就像我从未带来什么
呵,我只是路过
请不要怀念我的微笑,我的任何
呵,我只是路过……
呵,我只是路过……
间奏的时候,凌夏忽然说:“这首歌,送给美丽的女孩天意,路过的已经路过,留下的且当珍惜。”
“呵。”叔叔恍然大悟说,“原来你们认得。”
“邻居。”我说,“他才搬来没几天。”
“歌不错,值得一听。”叔叔说。
“他在阳台是唱歌被我听到,不知道为什么,我特别喜欢听他唱歌。每次听他唱的时候,都觉得心里特别的安静。”
“喜欢是不要理由的么。”叔叔喝下一口冰啤酒说:“不介意说说那个叫博文的男孩?”
我知道他是妈妈来的间谍,不过我还是愿意在这种环境和心情下跟他说起博文,我说:“我们很要好,高一的时候,几乎天天在一起。”
“你妈无法接受‘男朋友’这种说法,她惊讶到愤怒。”
“呵,以前我自己也不接受,高二的时候他去了英国,过去的一年,我没有一天不恨他。我甚至因此而怀疑过全世界,你知道吗?可是现在他走了,再也不会回来,如若不是亲身经历,你不会了解那种痛苦。我知道我妈伤心,可是事到如今,我没有办法顾及到她的感受。”
“路过的已路过,留下的且当珍惜。”叔叔说,“你没听刚才那男孩说吗?你妈妈是很爱你的,怎么说让她伤心都是你的不对。”
“好吧。”我说,“我回去跟她说对不起。”
“挺懂事呵。”叔叔把三明治往我面前一推说:“给点面子吃点东西?”
我咬着三明治的时候凌夏从台上下来了,他拉开我旁边的椅子坐下说:“没想到啊,这么快就来捧我的场!怎么样,心情好些么?”
“还好,谢谢。”看他盯着叔叔看,我连忙介绍说:“这是我叔叔。要谢谢他今晚带我来这里,这里好难找。”
凌夏笑着向叔叔伸出手说:“夏总,你好!”
“呵?”叔叔跟他握手:“没想到我这么有名。”
“我有句歌词:”世界很小,我们总是狭路相逢。‘“凌夏笑着说:”更何况您本就是我市的大名人,民营企业的领头羊,一年替市里解决数十名下岗员工呢。“
“哈哈哈。”叔叔大笑说,“你干记者的?”
“不。”凌夏说,“小职员一个,混口饭吃。”
“一技在身,走遍天下。”叔叔做一个弹吉它的手势说:“就凭这一点,你这口饭应该混得不错!”
“承夏总吉言。”凌夏起身说,“我要唱歌去了,天意你想听什么?”
我毫不犹豫地说:“我有没有跟你说过爱是我不变的信仰,我有没有告诉过你爱就是永远把一个人放在心上……”
“我就知道。”凌夏说,“你真是个一根筋到底的女孩!不过也好,像你这样的人不容易移情别恋。”
说完,他跟我们眨眨眼,回到台上去了。
等到他唱的时候,我才知道,原来那首歌的名字如此伤感,竟叫《离人》。
第四章 没完没了的秋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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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步在荒原我想找一棵栖身的树
有阳光有流水
还有微风吹
这些对那些好我想追我想逃
其实我也害怕
可不可以就这样停下来
我要多一点时间好让我再想一想——
陈绮贞《让我想一想》
这一年的秋天,感觉特别长。树叶老早就黄了,可依然生机勃勃地黄在枝头,迟迟不肯凋落。我们做着没完没了的习题考没完没了的试,校园变成一个了无生趣的象牙塔,走不出去也根本无暇走出去。
叶细细没空减肥了,整日缠着于枫给她讲题。偶尔,我们有空在秋天的校园里漫步,脚步凌乱,胳膊碰着胳膊。事实证明,读书是很折磨人的好心情的,叶细细的“淑女屋”不穿了,变成很随意的白色体恤。我漫不经心地问她:“想考哪里的学校?”
“想和他考到一起。”叶细细抿嘴笑着说:“我们都喜欢上海。”
“很好啊。”我说。
“天意你笑一个吧。”叶细细忽然说,“我想看你笑。”
“神经。”
“是真的,你笑起来可好看了,可是你真的好久没笑了。”
“哎,别让我为难好么?”我求她。
她耸耸肩:“好吧,我亲爱的冰美人。”
也许我真的很少笑,但其实我的心情并不算是太坏,除了在家里,会感觉到轻微的压抑。
博文的葬礼结束后,我和妈妈之间有过一次长谈,说是“长谈”。其实差不多都是她说我听。最后的结果是:只要我期末考试能进前二十名,以前的一切便一笔勾销不再提起。我不知道这所谓的“以前的一切”都代表着些什么,但为了耳根清静,我差不多是屈辱地接受了这个协议。
叔叔听我说到“屈辱”,笑得什么似的。然后他敲我的脑门一下转开话题说:“复旦中文系,南大中文系,北大中文系,你向往的是哪一所?”
“我向往有什么用,还得人家要我呢。”我酸溜溜地答。
“努力呗,你又不笨。”叔叔说,“你生来就是学中文的,我看你发表的作品,比那些作家的写得还要好!”
“高考才不管你这些!再说了,我妈说是垃圾。”我说,“就说我才在少年文艺上发表的那篇小说《欲望的舞蹈》吧,我妈一看这题目就差点晕过去,我就知道她想歪了,其实我想说的只是一个高三的学生对自由生活的一种渴望而已,哎!”
“哈哈。那你现在还写东西么?”叔叔问我。
“没空。”我说。
我在撒谎,我早就已经找出了那篇曾打算写给博文但中途停止的长篇小说重新开始了,不知道为什么,当我坐在电脑前敲字的时候,只要想到博文,灵感就会绵绵不绝且不断闪光,比我任何一次的写作都要轻松和迅速。
我愿意相信叔叔所说的,总有一天我会痊愈。或许写作,就是治愈伤口的最佳方式吧,就像凌夏可以在他自己的歌声中感受到极致的快乐一样,写字让我有飞翔的感觉,不管是在什么样的环境下,我都无法做到放弃。
至于发不发表,反倒成了其次。
“天意以后就当个作家吧,”叔叔说,“我支持你。”
“其实文章写得好的人很多啊,哪里有那么容易。”我谦虚地说,“可以做喜欢的事情也许就是一种幸福,你说对不对?”
“这话挺有见地!”叔叔笑着说:“对了,你明天去跟丁老师说一声,他儿子我已经重新安排了,让她不必再担心。”
“老丁一直想请你吃饭。”我说。
“呵呵。”叔叔只是笑。
“对不起,叔叔。”我低着头说。
“你这孩子,好好地干嘛说对不起?”
“我知道都是因为我,所以你才不能坚持你的原则。”
叔叔宽慰地看着我说:“瞧,都会说体贴人的话了,谁还敢说我们天意不够成熟?”
“拜托,我都快十八了呃。”
“多好的年纪!”叔叔说,“我做梦都想回到十八岁!要不是常常跟你在一起,我真会觉得自己越来越老啦!”
“那这个周末我们再去听歌?”看他心情好,我赶紧试探着问。
“真是对不起,这个周末我出差。人在江湖,身不由已啊,”他捏尖了嗓子学我说话:“不过呢可以做自己喜欢的事就是一种幸福,你说对不对?”
对呀,没错。
所以为了幸福一回,周末的时候我还是决定去听歌。
叔叔这块挡箭牌不在,为了避免妈妈无休无止的询问,我决定拉上叶细细。叶细细很高兴可以做我的同谋,因为她也正被学习搞得头晕目眩极需放松。那晚七点,叶细细来我家喊我,以到同学家补课为由,我们很容易地撒了谎,不到八点已经稳稳地坐在了秀水Bar里面。
酒吧里的人还不算多,凌夏看到我们走过来说:“喏喏喏,两个坏丫头,快考试了还来泡吧。”
叶细细嘻嘻笑着说:“你就是凌夏吧,天意老在我面前夸你。我倒要来见识一下你到底唱得有多好,是不是她吹的!”
“是吗?天意你老夸我?”凌夏盯着我说:“牛皮破了我可不负责任哦。”说完,朝侍应一招手说:“给两位小姐来两杯澄汁,我请客。”
“NO,NO,NO,红酒!”叶细细胡闹。
“真的?”凌夏问。
“到这种地方喝澄汁还给人笑死。”叶细细说,“天意你别怕,有我罩着你。”
“我怕什么,还怕喝不过你?”我说。
“那两位小姐悠着点,不能都醉了,背一个我还背得动,背两个就成了问题。”凌夏说到这里,台上的乐队已经在用音乐催他,他朝我们挥挥手,赶紧上台去了。
凌夏说:第一首歌,乐队今天才写完的,叫《凌晨两点的秀水街》。
“有意思。”叶细细晃着脑袋说:“听听看。”
凌夏的声音极具弹性,低的时候显得深情迷离,高的时候又格外轻松自然,不经意之处还会有一些略微沙哑,让人不由自主地沉溺其中:
凌晨两点
我走在无人的秀水街
那年的秋天
我们在这里许下永远
今天的你
已经飞到海角天边
于是今年的秋天
一直都没有过完
哦,这没完没了的秋天
哦,这短得可怕的誓言
哦,我无法忘掉的从前
哦哦,这凌晨两点无人的秀水街
……
叶细细在我耳边说:“我敢说,这家伙是在这条街失恋的,瞧他那深情的样!”
“这是表演而已。”我说,“怎么样,唱得如何?”
“还行。”叶细细挺专业的样子,“不过乐队这样唱是没前途的。”
“那要怎样?”我问她。
“太深情了些,要颓废你懂不懂?”她一边说一边扭着身子怪声怪气地唱起来,“我不想活了,活了没劲,我他妈不想活了……”
我赶紧捂她的嘴:“唱什么呢,吓死人!”
“真的!”叶细细很认真地说,“我去看过很多地下乐队的表演,都是这样子的,过了十二点,还唱带点‘色’的呢,他们这种清纯派,呼呼,要吃香很难哦。”
“呀!”我瞪大眼说,“看不出来你这家伙挺前卫的,这种表演也去看?”
“不是啦。”叶细细赶紧晃着双手,“这个是听说的,不是亲自见的。”
“谁说的?于枫?”看她着急的样子,我故意逗她。
“他?”叶细细把头凑过来说,“胆子小得像老鼠,你知不知道,他抱着我的时候会全身发抖,嘿嘿……”
“Shut!什么呀!”我蒙住自己的耳朵说,“你是不是喝醉了,乱说!”
“老实交待!”叶细细继续凑过来,逼供一样地问:“博文有没有抱过你啊?有没有,有没有?”
有的。
还记得那是一次下了晚自习,为了可以多走一会儿,我和他绕路回家。我们经过一颗很奇怪的树,树上开满了白色的花。我靠在树边,他的手伸过来,扶住了树干。袖子轻轻地贴住了我的衣服。我不敢看他,于是仰起头来看天,满天的星星让我头晕目眩,然后他拉了我一把:“走吧,天意,该回家了。”
那应该是我们最亲密的接触,一场没完没了的发生在秋天的可恶的记忆。
“打住吧。”叶细细喝下一大口酒说,“你的脸红了!”
我有些恼羞成怒地夺下她的酒杯,往桌上重重地一放说:“别喝了,胡说八道的真是讨厌!”
“是你讨厌!”叶细细忽然喊起来,“你整天板着一张脸,好像全世界都欠了你的。可是我们有什么错呢,博文已经死了,死了!这是事实,你必须接受!”
她的喊声太大了,以至于很多的人都转头朝我们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