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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实秋散文集-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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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小盅而饮之,若饮罢径自返盅于盘,则主人不悦,须举盅至鼻头猛嗅两下。这茶最有解酒之功,如嚼橄榄,舌根微涩,数巡之后,好像是越喝越渴,欲罢不能。喝工夫茶,要有工夫,细呷细品,要有设备,要人服侍,如今乱糟糟的社会里谁有那么多的工夫?红泥小火炉哪里去找?伺候茶汤的人更无论矣。普洱茶,漆黑一团,据说也有绿色者,泡烹出来黑不溜秋,粤人喜之。在北平,我只在正阳楼看人吃烤肉,吃得口滑肚子膨亨不得动弹,才高呼堂倌泡普洱茶。四川的沱茶亦不恶,惟一般茶馆应市者非上品。台湾的乌龙,名震中外,大量生产,佳者不易得。处处标榜冻顶,事实上哪里有那么多的冻顶?

  喝茶,喝好茶,往事如烟。提起喝茶的艺术,现在好像谈不到了,不提也罢。饮酒

  酒实在是妙。几杯落肚之后就会觉得飘飘然、醺醺然。平素道貌岸然的人,也会绽出笑脸;一向沉默寡言的人,也会议论风生。再灌下几杯之后,所有的苦闷烦恼全都忘了,酒酣耳热,只觉得意气飞扬,不可一世,若不及时知止,可就难免玉山颓欹,剔吐纵横,甚至撒疯骂座,以及种种的酒失酒过全部的呈现出来。莎士比亚的《暴风起》里的卡力班,那个象征原始人的怪物,初尝酒味,觉得妙不可言,以为把酒给他喝的那个人是自天而降,以为酒是甘露琼浆,不是人间所有物。美洲印第安人初与白人接触,就是被酒所倾倒,往往不惜举土地畀人以交换一些酒浆。印第安人的衰灭,至少一部分是由于他们的荒腆于酒。

  我们中国人饮酒,历史久远。发明酒者,一说是仪逖,又说是杜康。仪逖夏朝人,杜康周朝人,相距很远,总之是无可稽考。也许制酿的原料不同、方法不同,所以仪逖的酒未必就是杜康的酒。尚书有《酒诰》之篇,谆谆以酒为戒,一再的说“祀兹酒”(停止这样的喝酒),“无彝酒”(勿常饮酒),想见古人饮酒早已相习成风,而且到了“大乱丧德”的地步。三代以上的事多不可考,不过从汉起就有酒榷之说,以后各代因之,都是课税以裕国帑,并没有寓禁于征的意思。酒很难禁绝,美国一九二○年起实施酒禁,雷厉风行,依然到处都有酒喝。当时笔者道出纽约,有一天友人邀我食于某中国餐馆,入门直趋后室,索五加皮,开怀畅饮。忽警察闯入,友人止予勿惊。这位警察徐徐就座,解手枪,锵然置于桌上,索五加皮独酌,不久即伏案酣睡。一九三三年酒禁废,直如一场儿戏。民之所好,非政令所能强制。在我们中国,汉萧何造律:“三人以上无故群饮,罚金四两。”此律不曾彻底实行。事实上,酒楼妓馆处处笙歌,无时不飞觞醉月。文人雅士水边修禊,山上登高,一向离不开酒。名士风流,以为持螯把酒,便足了一生,甚至于酣饮无度,扬言“死便埋我”,好像大量饮酒不是什么不很体面的事,真所谓“酗于酒德”。

  对于酒,我有过多年的体验。第一次醉是在六岁的时候,侍先君饭于致美斋(北平煤市街路西)楼上雅座,窗外有一棵不知名的大叶树,随时簌簌作响。连喝几盅之后,微有醉意,先君禁我再喝,我一声不响站立在椅子上舀了一匙高汤,泼在他的一件两截衫上。随后我就倒在旁边的小木炕上呼呼大睡,回家之后才醒。我的父母都喜欢酒,所以我一直都有喝酒的机会。“酒有别肠,不必长大”,语见《十国春秋》,意思是说酒量的大小与身体的大小不必成正比例,壮健者未必能饮,瘦小者也许能鲸吸。我小时候就是瘦弱如一根绿豆芽。酒量是可以慢慢磨练出来的,不过有其极限。我的酒量不大,我也没有亲见过一般人所艳称的那种所谓海量。古代传说“文王饮酒千钟,孔子百觚”,王充论衡语增篇就大加驳斥,他说:“文王之身如防风之君,孔子之体如长狄之人,乃能堪之。”且“文王孔子率礼之人也”,何至于醉酗乱身?就我孤陋的见闻所及,无论是“青州从事”或“平原督邮”,大抵白酒一斤或黄酒三五斤即足以令任何人头昏目眩黏牙倒齿。惟酒无量,以不及于乱为度,看各人自制力如何耳。不为酒困,便是高手。

  酒不能解忧,只是令人在由兴奋到麻醉的过程中暂时忘怀一切。即刘伶所谓“无息无虑,其乐陶陶”。可是酒醒之后,所谓“忧心如醒”,那份病酒的滋味很不好受,所付代价也不算小。我在青岛居住的时候,那地方背山面海,风景如绘,在很多人心目中是最理想的卜居之所,惟一缺憾是很少文化背景,没有古迹耐人寻味,也没有适当的娱乐。看山观海,久了也会腻烦,于是呼朋聚饮,三日一小饮,五日一大宴,豁拳行令,三十斤花雕一坛,一夕而罄。七名酒徒加上一位女史,正好八仙之数,乃自命为酒中八仙。有时且结伙远征,近则济南,远则南京、北京,不自谦抑,狂言“酒压胶济一带,拳打南北二京”,高自期许,俨然豪气干云的样子。当时作践了身体,这笔账日后要算。一日,胡适之先生过青岛小憩,在宴席上看到八仙过海的盛况大吃一惊,急忙取出他太太给他的一个金戒指,上面镌有“戒”字,戴在手上,表示免战。过后不久,胡先生就写信给我说:“看你们喝酒的样子,就知道青岛不宜久居,还是到北京来吧!”我就到北京去了。现在回想当年酗酒,哪里算得是勇,真是狂。

  酒能削弱人的自制力,所以有人酒后狂笑不置,也有人痛哭不已,更有人口吐洋语滔滔不绝,也许会把平素不敢告人之事吐露一二,甚至把别人的阴私也当众抖露出来。最令人难堪的是强人饮酒,或单挑,或围剿,或投下井之石,千方万计要把别人灌醉,有人诉诸武力,捏着人家的鼻子灌酒!这也许是人类长久压抑下的一部分兽性之发泄,企图获取胜利的满足,比拿起石棒给人迎头一击要文明一些而已。那咄咄逼人的声嘶力竭的豁拳,在赢拳的时候,那一声拖长了的绝叫,也是表示内心的一种满足。在别处得不到满足,就让他们在聚饮的时候如愿以偿吧!只是这种闹饮,以在有隔音设备的房间里举行为宜,免得侵扰他人。

  菜根谭所谓“花看半开,酒饮微醺”的趣味,才是最令人低徊的境界。 
 
 



 


                   
吸烟
 
  烟,也就是菸,译音曰淡巴菰。这种毒草,原产于中南美洲,遍传世界各地。到明朝,才传进中土。利马窦在明万历年间以鼻烟入贡。后来鼻烟就风靡了朝野。在欧洲,鼻烟是放在精美的小盒里,随身携带。吸时,以指端蘸鼻烟少许,向鼻孔一抹,猛吸之,怡然自得。我幼时常见我祖父辈的朋友不时的在鼻孔处抹鼻烟,抹得鼻孔和上唇都染上焦黄的颜色。据说能明目祛疾,谁知道?我祖父不吸鼻烟,可是备有“十三太保”,十二个小瓶环绕一个大瓶,瓶口紧包着一块黄褐色的布,各瓶品味不同,放在一个圆盘里,捧献在客人面前。我们中国人比欧人考究,随身携带鼻烟壶,玉的、翠的、玛瑙的、水晶的,精雕细镂,形状百出。有的山水图画是从透明的壶里面画的,真是鬼斧神工,不知是如何下笔的。壶有盖,盖下有小勺匙,以勺匙取鼻烟置一小玉垫上,然后用指端蘸而吸之。我家藏有鼻烟壶数十,丧乱中只带出了一个翡翠盖的白玉壶,里面还存了小半壶鼻烟,百余年后,烈味未除,试嗅一小勺,立刻连打喷嚏不能止。

  我祖父抽旱烟,一尺多长的烟管,翡翠的烟嘴,白铜的烟袋锅(烟袋锅子是塾师敲打学生脑壳的利器,有过经验的人不会忘记)。著名的关东烟的烟叶子贮在一个绣花的红缎子葫芦形的荷包里。有些旱烟管四五尺长,若要点燃烟袋锅子里的烟草,则人非长臂猿,相当吃力,一时无人伺候则只好自己划一根火柴插在烟袋锅里,然后急速掉过头来抽吸。普通的旱烟管不那样长,那样长的不容易清洗。烟袋锅子里积的烟油,常用以塞进壁虎的嘴巴置之于死。

  我祖母抽水烟。水烟袋仿自阿拉伯人的水烟筒(hookah),不过我们中国制造的白铜水烟袋,形状乖巧得多。每天需要上下抖动的冲洗,呱哒呱哒的响。有一种特制的烟丝,兰州产,比较柔软。用表心纸柔纸媒儿,常是动员大人孩子一齐动手,成为一种乐事。经常保持一两只水烟袋作敬客之用。我记得每逢家里有病人,延请名医周立桐来看病,这位飘着胡须的老者总是昂首登堂直就后炕的上座,这时候送上盖碗茶和水烟袋,老人拿起水烟袋,装上烟草,突的一声吹燃了纸媒儿,呼噜呼噜抽上三两口,然后抽出烟袋管,把里面燃过的烟烬吹落在他自己的手心里,再投入面前的痰盂,而且投得准。这一套手法干净利落。抽过三五袋之后,呷一口茶,才开始说话:“怎么?又是哪一位不舒服啦?”每次如此,活龙活现。

  我父亲是饭后照例一支雪茄,随时补充纸烟,纸烟的铁罐打开来,嘶的一声响,先在里面的纸笺上写启用的日期,借以察考每日消耗数量不使过高。雪茄形似飞艇,尖端上打个洞,叼在嘴里真不雅观,可是气味芬芳。纸烟中高级者都是舶来品,中下级者如强盗牌在民初左右风行一时,稍后如白锡包、粉包、国产的联珠、前门等等,皆为一般人所乐用。就中以粉包为特受欢迎的一种。因其烟支之粗细松紧正合吸海洛因者打“高射烟”之用。儿童最喜欢收集纸烟包中附置的彩色画片,好像是前门牌吧,附置的画片是水浒传一百零八条好汉的画像,如有人能搜集全套,可得什么什么的奖品,一时儿童们趋之若鹜。可怜那些热心的集者,枉费心机,等了多久多久,那位及时雨宋公明就是不肯亮相!是否有人集得全套,只有天知道了。

  常言道,“烟酒不分家”,抽烟的人总是桌上放一罐烟,客来则敬烟,这是最起码的礼貌。可是到了抗战时期,这情形稍有改变。在后方,物资艰难,只有特殊人物才能从怀里掏出“幸运”、“骆驼”、“三五”、“毛利斯”在侪辈面前炫耀一番,只有豪门仕女才能双指夹着一支细长的红嘴的“法蒂玛”忸怩作态。一般人吸的是“双喜”,等而下之的便要数“狗屁牌”(Gupid)香烟了。这渎亵爱神名义的纸烟,气味如何自不待言,奇的是卷烟纸上有涂抹不匀的硝,吸的时候会像儿童玩的烟火“滴滴金”,劈劈啪啪的作响、冒火星,令人吓一跳。饶是烟质不美,瘾君子还是不可一日无此君,而且通常是人各一包深藏在衣袋里面,不愿人知是何品牌,要吸时便伸手入袋,暗中摸索,然后突的抽出一支,点燃之后自得其乐。一听烟放在桌上任人取吸,那种场面不可复见。直到如今,大家元气稍复,敬烟之事已很寻常,但是开放式的一罐香烟经常放在桌上,仍不多见。

  我吸纸烟始自留学时期,独身在外,无人禁制,而天涯羁旅,心绪如麻,看见别人吞云吐雾,自己也就效颦起来。此后若干年,由一日一包,而一日两包,而一日一听。约在二十年前,有一天心血来潮,我想试一试自己有多少克己的力量,不妨先从戒烟做起。马克?吐温说过:“戒烟是很容易的事,我一年戒过好几十次了。”我没有选择黄道吉日,也没有诹访室人,闷声不响的把剩余的纸烟一古脑儿丢在垃圾堆里,留下烟嘴、烟斗、烟包、打火机,以后分别赠给别人,只是烟灰缸没有抛弃。“冷火鸡”的戒烟法不大好受,一时间手足失措,六神无主,但是工作实在太忙,要发烟瘾没得工夫,实在熬不过就吃一块巧克力。巧克力尚未吃完一盒,又实在腻胃,于是把巧克力也戒掉了。说来惭愧,我戒烟只此一遭,以后一直没有再戒过。

  吸烟无益,可有很多人都说“不为无益之事何以遣有涯之生?”而且无益之事有很多是有甚于吸烟者,所以吸烟或不吸烟,应由各人自行权衡决定。有一个人吸烟,不知是为特技表演,还是为节省买烟钱,经常猛吸一口烟咽下肚,绝不污染体外的空气,过了几年此人染了肺癌。我吸了几十年烟,最后才改吸不花钱的新鲜空气。如果在公共场所遇到有人口里冒烟,甚或直向我的面前喷射毒雾,我便退避三舍,心里暗自咒诅:“我过去就是这副讨人嫌恶的样子!”旅行

  我们中国人是最怕旅行的一个民族。闹饥荒的时候都不肯轻易逃荒,宁愿在家乡吃青草啃树皮吞观音土,生怕离乡背井之后,在旅行中流为饿殍,失掉最后的权益——寿终正寝。至于席丰履厚的人更不愿轻举妄动,墙上挂一张图画,看看就可以当“卧游”,所谓“一动不如一静”。说穿了“太阳下没有新鲜事物”。号称山川形胜,还不是几堆石头一汪子水?我记得做小学生的时候,郊外踏青,是一桩心跳的事,多早就筹备,起个大早,排成队伍,擎着校旗,鼓乐前导,事后下星期还得作一篇“远足记”,才算功德圆满。旅行一次是如此的庄严!我的外祖母,一生住在杭州城内,八十多岁,没有逛过一次西湖,最后总算去了一次,但是自己不能行走,抬到了西湖,就没有再回来——葬在湖边山上。

  古人云,“一生能着几两屐?”这是劝人及时行乐,莫怕多费几双鞋。但是旅行果然是一桩乐事吗?其中是否含着有多少苦恼的成分呢?

  出门要带行李,那一个几十斤重的五花大绑的铺盖卷儿便是旅行者的第一道难关。要捆得紧,要捆得俏,要四四方方,要见棱见角,与稀松露馅的大包袱要迥异其趣,这已经就不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人所能胜任的了。关卡上偏有好奇人要打开看看,看完之后便很难得再复原。“乘兴而来,兴尽而返。”很多人在打完铺盖卷儿之后就觉得游兴已尽了。在某些国度里,旅行是不需要携带铺盖的,好像凡是有床的地方就有被褥,有被褥的地方就有随时洗换的被单,——旅客可以无牵无挂,不必像蜗牛似地顶着安身的家伙走路。携带铺盖究竟还容易办得到,但是没听说过带着床旅行的,天下的床很少没有臭虫设备的。我很怀疑一个人于整夜输血之后,第二天还有多少精神游山逛水。我有一个朋友发明了一种服装,按着他的头躯四肢的尺寸做了一件天衣无缝的睡衣,人钻在睡衣里面,只留眼前两个窟窿,和外界完全隔绝,——只是那样子有些像是KKK,夜晚出来曾经几乎吓死一个人!

  原始的交通工具,并不足为旅客之苦。我觉得“滑竿”、“架子车”都比飞机有趣。“御风而行,泠然善也”,那是神仙生涯。在尘世旅行,还是以脚能着地为原则。我们要看朵朵的白云,但并不想在云隙里钻出钻进;我们要“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但并不想把世界缩小成假山石一般玩物似的来欣赏。我惋惜米尔顿所称述的中土有“挂帆之车”尚不曾坐过。交通工具之原始不是病,病在于舟车之不易得,车夫舟子之不易缠,“衣帽自看”固不待言,还要提防青纱帐起。刘伶“死便埋我”,也不是准备横死。

  旅行虽然夹杂着苦恼,究竟有很大的乐趣在。旅行是一种逃避,——逃避人间的丑恶。“大隐藏人海”,我们不是大隐,在人海里藏不住。岂但人海里安不得身?在家园也不容易遁迹。成年地圈在四合房里,不必仰屋就要兴叹;成年地看着家里的那一张脸,不必牛衣也要对泣。家里面所能看见的那一块青天,只有那么一大块。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清风明月,在家里都不能充分享用,要放风筝需要举着竹竿爬上房脊,要看日升月落需要左右邻居没有遮拦。走在街上,熙熙攘攘,磕头碰脑的不是人面兽,就是可怜虫。在这种情形之下,我们虽无勇气披发入山,至少为什么不带着一把牙刷捆起铺盖出去旅行几天呢?在旅行中,少不了风吹雨打,然后倦飞知还,觉得“在家千日好,出门一时难”。这样便可以把那不可容忍的家变成为暂时可以容忍的了。下次忍耐不住的时候,再出去旅行一次。如此地折腾几回,这一生也就差不多了。

  旅行中没有不感觉枯寂的,枯寂也是一种趣味。哈兹利特Hazlitt主张在旅行时不要伴侣,因为:“如果你说路那边的一片豆田有股香味,你的伴侣也许闻不见。如果你指着远处的一件东西,你的伴侣也许是近视的,还得戴上眼镜看。”一个不合意的伴侣,当然是累赘。但是人是个奇怪的动物,人太多了嫌闹,没人陪着嫌闷。耳边嘈杂怕吵,整天咕嘟着嘴又怕口臭。旅行是享受清福的时候,但是也还想拉上个伴。只有神仙和野兽才受得住孤独。在社会里我们觉得面目可憎、语言无味的人居多,避之惟恐或晚,在大自然里又觉得人与人之间是亲切的。到美国落矶山上旅行过的人告诉我,在山上若是遇见另一个旅客,不分男女老幼,一律脱帽招呼,寒暄一两句。这是很有意味的一个习惯。大概只有在旷野里我们才容易感觉到人与人是属于一门一类的动物,平常我们太注意人与人的差别了。

  真正理想的伴侣是不易得的,客厅里的好朋友不见得即是旅行的好伴侣,理想的伴侣须具备许多条件,不能太脏,如嵇叔夜“头面常一月十五日不洗,不大闷痒不能沐”,也不能有洁癖,什么东西都要用火酒揩,不能如泥塑木雕,如死鱼之不张嘴,也不能终日喋喋不休,整夜鼾声不已。不能油头滑脑,也不能蠢头呆脑,要有说有笑,有动有静,静时能一声不响地陪着你看行云,听夜雨,动时能在草地上打滚像一条活鱼!这样的伴侣哪里去找? 
 
 



 


                   

 
  “我爱一切旧的东西——老朋友,旧时代,旧习惯,古书,陈酿;而且我相信,陶乐赛,你一定也承认我一向是很喜欢一位老妻。”这是高尔斯密的名剧《委曲求全》(〖WTBX〗SheStoopstoConquer〖WTBZ〗)中那位守旧的老头儿哈德卡索先生说的话。他的夫人陶乐赛听了这句话,心里有一点高兴,这风流的老头子还是喜欢她,但是也不是没有一点愠意,因为这一句话的后半段说透了她的老。这句话的前半段没有毛病,他个人有此癖好,干别人什么事?而且事实上有很多人颇具同感,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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