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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从北走到南-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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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马思太太做了约莫十二道菜:莲藕煲排骨、蕃茄炒蛋、甜酸鱼、咸菜猪脚……

  老马思还真的拿出红酒来庆祝他的身体康复。我倒没有什么心情……正郁闷着呢?可老马思却给我倒了大半杯。我不停地推搪说喝不了那么多,要摊分一些,可老马思却爽朗地说:

  “没关系,没关系,喝不完也不要紧,倒多一点好看一点。”

  他给自己的夫人到了小半杯,自己则一大杯。菜的味道好极了。我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吃过这么好的好菜了,自然胃口大开。皆因学校的伙食太差,薄如厕纸的肉膏,及价值五角,粗米饭二两六角,煎蛋八角……老马思太太不停地往我的碗里夹菜,还给我另备一碗莲藕排骨汤。她是个再客气不过的老人了。

  老马思一边喝酒一边高谈阔论着他的当年。他讲起了他读书那时的艰难和困苦,没好吃的也没好穿的,就是一路饿着肚皮赤着胳膊捱过来的,因为没有鞋,一次赤脚挑着重担的时候,磨破了脚皮,没有鞋穿只好拿厚竹壳绑在脚底,然后继续赶路。

  老马思太太在一旁一边听着一边笑得几乎就要人马翻天了。她笑得简直连嘴巴也不知道搁在哪儿才适合了。他不知是取笑还是专门装笑,她差点把肚子都笑破了。这也许就是人们常说的”夫唱妇随”吧?我不是很知道。

  我非常懂得老马思先生的意思。他要给我讲一讲约莫五十年前自己亲身经历的故事来鼓励我好好珍惜这些来之不易的读书机会。我能理解,我确实能理解老马思的一片苦心。问题是并不是你能理解的事情你都会做得很好。举个例子,全世界的人都知道读好书是有用的,但偏偏有很多人都不读好。例如我,现在压根儿就不想读书了。所以我对老马思先生现在说起的约莫五百年前的事,一点也不感兴趣。

  老马思却一味地回忆着自己的童年,回忆自己结婚的那年多有趣,多有趣,回忆他升为副校长的那年是怎样的意气风发。

  “嘿,那时可艰难了……”

  “呵,当时的场面可壮观了……”

  “嗯,想当年……”

  他就一个劲儿地在那里”想当年”,他的一生都在回忆之中,至少他现在已经在我面前把能回忆的都回忆完了。

  整个晚餐都是在老马思的一片回忆之中度过。我打道回府的时候,老马思还一片诚意地叮嘱我:回到学校之后要好好学习,不要荒废学业。我本想告诉他,我打算不参加高考了,现在马上就远走高飞什么的。可是我没有勇气,也没有足够的理由。至于为什么,你也应该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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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我最近烦得几乎一点头绪都没有
从老马思家里出来后,我就漫无目的地在街上走,一瞬间我觉得自己懊恼极了。特别是一想起和老马思的那段谈话,我他妈的所有苦恼便灌透我身上的每一个毛孔。我甚至在想他妈的是否应该立即回到学校里去,做一个”一心只读圣贤书,两耳不闻窗外事”的三好学生。

  他妈的,我最近烦得几乎一点头绪都没有。所有的事情乱七八糟的。我去路边的烟摊那里买了一包红三茶过滤嘴香烟。我狠狠地吸了几口,他妈的过急,挨呛了几下。我最近的体质差得要命,60天内我的体重减轻了5公斤,从原来的124斤降到了114斤。我都不知道这到底是他妈的什么原因让我消瘦了那么多,我估计是因为抽烟过多。我已经抽得越来越凶了,约莫不到3秒钟的时间又要点燃一根。

  我一直往沙街走去,像个他妈的光棍一样,在大街上逛来逛去。天全都黑了,月亮朦得像好几百年都没洗过脸了,星星也没有见几颗。街道的灯火并不是很亮,全都像他妈的肾虚患者一样有精无神地发着腻烦的光。

  我甚至把上衣的两个钮扣都解开了,光是为了爽快爽快,实话告诉你,我并不喜欢摆酷。你可以想象一下:我当时那副叼着混账的香烟,袒胸露乳的鸟样神态。如果我再把头发搅乱一点的话,我就完完全全像个他妈的喝醉酒了的懒汉。我真痛恨自己为什么不穿一双混账的拖鞋出来。我老是觉得穿拖鞋时拖地发出的”啪嗒,啪嗒”的声音听起来像个他妈的流浪汉在逛街。

  我开始闻到了一股熟悉的臭味道了。嘿,我只要一闻到这股臭味,我闭着眼也知道自己步行到了街肚中心了。

  沙街是铜州市最古老最热闹的美食小吃一条街之一。你只要花上五角钱就能吃上一串闻起来极臭,吃起来却赞不绝口的臭豆腐。另外还有烤鸡翅啦,炸鸡腿啦,凉粉豆腐花,绿豆海带糖水……

  铜州市曾经出过一个全国著名的女作家,她在一本混账的自传书里面,把整条沙街写得像天上的街市一样,吃的,玩的应有尽有……害得极其喜欢她的作品的从澳大利亚来中国的留学生慕名崇拜,不惜路途遥远,千里迢迢从北京坐火车来到铜州市考察,追寻那位女作家小说里所写的当年生活的真实背景。

  那我现在可以告诉你,沙街什么都不多,就是臭豆腐最多。不用五步远的地方你就可以看到一个臭豆腐摊。关于玩的压根儿就没有,除非你发明一种用臭豆腐打架或举行吃臭豆腐比赛的游戏。那几个澳大利亚的留学生被臭豆腐的味道熏得目瞪口呆,全都晕了脑,不敢相信那位女作家在小说里所写的沙街竟是一条被臭气熏天的小吃街。但听说最终他们还是被臭豆腐的美味迷住了。连吃了三天的沙街臭豆腐觉得还不够过瘾。还自叹:天下臭豆腐虽多,不及沙街之最美味。最后想方设法打了三大包的臭豆腐才肯罢休……依依不舍地离开了铜州市。所以说几乎每个小说家在小说里所写的东西差不多全都是些骗人的鬼话。

  最可笑的是那几位澳大利亚的留学生临行前还把徐志摩的《再别康桥》改成了《再别臭豆腐》。”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我轻轻的招手,作别沙街的臭豆腐……”

  说实话,其实我自己本身也是个臭豆腐爱好者。说真的,臭豆腐这东西,只要你沾上了一点点,你就一辈子都喜爱,越吃越上瘾。一闻到那股臭味道,我忍不住又花了1元5角钱去买几串臭豆腐。我想着自己没事干就先啃啃臭豆腐。他妈的,我真觉得自己越来越像一个只会啃臭豆腐的懒汉。我甚至在想他妈的沙街开一个混账的臭豆腐摊。我们的班主任贾女士老师批评我们这帮差生说我们学习这么懒,成绩不好,以后找工作肯定没人要!我想想自己也他妈的太懒惰了,一点丁学习的念头都没有。恐怕以后真的找不到好工作。嘿,倘若真的找不到工作,我以后就开一个臭豆腐摊。嘿,当时的我就是这么混账地想的。

  我突然很想找一个地方坐下来喝点啤酒或可口可乐什么的。于是我一直往沙街的茶摊方向走去。

  沙街的东南面尽是茶摊,约莫有三千九百八十来家。全铜州市的市民有空闲的时候都喜欢来沙街的茶摊坐坐。喝茶猜玛灌酒或吃些美食小吃什么的。我随便进了一家叫四方阁的茶摊。老板娘是个胖得像老母猪的大姨妈。她拿食谱过来让我点小吃的时候,滔滔不绝地向我介绍本店最新发明的美食:油炸鞭。有猪鞭、狗鞭、蛇鞭、牛鞭……问我是否要品尝一下。世界真是变得可怕,鞭都拿来油炸当没事了。这年头的美食小吃出尽花样,五花八门的,应有尽有。我倒对油炸鞭没什么兴趣。因为我现在的肚子并不饿,只是打算喝点什么解渴解渴而已。我刚从老马思家里吃完晚饭出来呢?你知道的。我光是点了一碟花生,一瓶青岛啤酒和可口可乐。

  嗯,我喝了大半瓶啤酒的时候,浑身已经开始燥热。茶摊的胖老板娘走过来,给我开头上悬挂着的小型风扇。她甚至不够高,踮起脚才够得着那个混账的开关。

  我仰头嚼着香脆的花生,看着那像小水车似的小型电风扇。想起一些无聊或不无聊的往事,幻想一些出格或不出格的画面。他妈的,我总幻想自己为什么就不他妈的出生在非洲,穷得都不用上学,呆在一个原始而古老的部落里。整天光着身子拿一根锋利的长矛其狩猎,衣服都不用穿,只需用一片嫩绿的树叶遮住羞处,脖子上挂着排狼牙,全身都黑得油光发亮……嘿,真是越想越好笑。我甚至想着以后我是否去当一个幻想家。我越来越觉得自己的想象力越来越丰富了。对于幻想这方面,我甚至怀疑自己是否得了神经病,我可能患了狂想症。

  我突然想打一个电话给小麦,叫她出来陪我喝喝可乐什么的。于是我起身去收银台那边拨通了小麦家的电话号玛。谢天谢地,接电话的恰好是小麦。如果是她爸或者她妈接的话,肯定又会问东问西,你是哪个啦?是住在哪条街的啦?找她干什么啦?

  我问小麦是否有空出来陪我喝喝可乐。她说恐怕不行,因为晚餐的时候,她的傻表哥和姑姑来她家做客。她今晚不敢离开家门半部,因为他怕她的傻表哥会把他的房间搞得乱七八糟的,她必须要守护她的房间。她的傻表哥患有间歇性精神病。一发作起来就无可救药,要脱鞋脱衣服到处乱冲乱跑,乱砸东西,不停地嚷着要找活儿干,要用洗洁精来喜忧,用厚厚的木板来切大白菜,用香皂来喜水果,用洗脚水来泡茶杯……

  “你有空的话,明天再打电话给我吧?”小麦在哪头已经非常烦恼地说。

  “好的,那就这样先吧,拜拜。”我说。

  最后,小麦还提醒我溜达够了就早点回家或者回学校,不要太晚。

  我本打算告诉她今晚我可能不回家也不回学校,因为我不想参加高考了。但我最终都不敢说出口,我怕小麦会伤心得极其难过。最后她说了声”拜拜”就把电话挂了。

  嗯,我跟你说真心话的。在铜州中学里,小麦是对我最好的人。我段考前借她的250块钱,到现在都还没还呢?原因是每次她都不让我还。

  我挂了电话看了一眼收银台墙壁上的那个石英钟:时间已经是20点08分了。我叫老板娘把电话费记在账单上,等一下再一起结账。她说没问题。

  回到桌旁,我点了一根烟,坐下来继续喝可乐。我在想着如果小麦知道我打算不参加明年六月的高考了,她会做出什么样的反应。

  还有我的家人,如果我的父母知道我从学校里逃出来的话,我的父亲一定会气得暴跳如雷,把屋顶都要掀翻。而我母亲则会伤心得比任何人都难过。

  嗯,他妈的,真是烦透了。

  我老是喜欢说”他妈的”,整天有事干没事干跟人家站着或坐着吹牛的时候。我都喜欢时刻操着满口”他妈的,混账的……”之类的词语来修饰一下自己的言辞。我的同桌说这是我的一种病态,是一种粗鲁的表现或者说十分的不文雅。嘿,反正我不管,要是谁要我改的话,我敢打赌,60天内我都改不了,哪怕是你给我他妈的180元,我恐怕也不会在短时间内改得了。

  我也不知道他妈的我到底什么时候跟他妈的什么人或者在他妈的什么地方学来或听来”他妈的”这句骂人的脏话。反正我恼火的时候,就会咒骂他妈的。

  在我烦恼得透顶的时候,我听到有人在不停地大声吹嘘铜州中学里的各种往事。寻声望去,原来是林东东先生在这个茶摊的东北角那里和一大帮今年秋季才入学的新学们在喝茶吹牛。林先生是我们学校的语文老师,也是校长的侄子。他正在滔滔不绝地吹嘘着铜州中学建校的时间比北京大学还早,解放前是铜州市革命根据地,在学校的大礼堂下面有一个大大的防空洞,可以装得下一半以上的铜州市民……嗯,真是吹牛不用本。他一说完,就有一嘟噜的男同学过去给他敬酒,而一些女同学则在一旁吃惊不已。真是假得要命。

  防空洞倒是真的有一个,但老马思以前跟我说大礼堂下面的那个防空洞,只可以容纳一千人左右。可见林先生是十分离谱的吹牛大王。我们这一届的男同学都叫他作林叉叉。因为一次他做值周老师的时候,去我们宿舍检查,随便坐下来跟我们聊了约莫半个钟头,我们叫他讲讲他读大学时候的往事。他便给我们讲了一个他穿错了一位女同学的裤叉的故事。我们都不相信,后来,我们宿舍的老炳就暗地里给他起了个绰号叫做林叉叉。

  林叉叉是个假得不能再假的家伙,老是用一条厚厚的牛皮带高高地束着腰,皮带上总挂着一大串混账的钥匙什么的,钥匙中间还扣着一把约莫半米来长的牛角刀。如果他摘下近视镜,稍微光一下膀子什么的,拿一条围巾拦腰一卷。你准会以为他是个屠夫。他是个绝对假模假式的家伙。大热天里穿着一件白色大衬衫,打一根大舌领带,一副正派人士的来头却是个三流九派的家伙。

  就是那根领带,有一次差点要了他的命。很遗憾,我不能一五一十地告诉你那件事的起因经过结果了,因为我记不得了。我只记得有那么一段非常好笑的笑话:一个学生的家长来找他,匆匆忙忙的,找了大半天都找没找到。因为他是个农民,一个字儿也不认识。人家告诉他林叉叉在语文科室那里,他跑遍了数、英、政、物、化、史、地、生各个科室。语文科那里明明挂着一块棺材板大的木牌,他就是不舍得抬头看看,但看了也没用,不认识字儿不顶用。嗯,反正他就找到最后一个科室啦。他窜到门口那里举目无亲地喊:”哪个是林东东老师,我要找你……”

  那个叫林叉叉的家伙立马起身甚至拍案而起,随手把手里批改作业的红笔丢了一通。嗯,后来就好笑死了。那个学生的家长飞快地跑进语文科室去一把拉住他的大舌领带就要给他下跪求饶。好像是他的儿子欠了一大堆学费似的,或者是他儿子干了早恋之类的傻叉事,就快要给学校处分退学等等。反正那个农民家长就给他下跪了。还自始至终又拖又拉地牵着那根大舌领带,直把林叉叉勒个半死,叫喊不出半点声音来,那家长只顾一个劲儿地说着:”林老师,你放过他吧?放过他吧?你出句声放过他吧?我给你下跪了……”他看见林叉叉只是鼓瞪着眼睛,眼珠发白,脸上火红,以为林叉叉实在火气了呢。那位家长就把他拉得越发越紧了,几乎要长跪不起。林叉叉在途中也作过挣扎,他伸手去抢那位家长手里拉着领带。那家长还以为他不领情呢,他哪里肯放过。死活也要拉紧那条领带,应该说他以为自己是在扯着林老师的衣角在求情。林叉叉终究双手无力只配拿得起粉笔头,他哪里斗得过农民家长那个那双牵惯牛又牵惯羊的手?于是他又试图揭开脖子上面那个领结,他已经憋得满脸的油脂都涌出来了,连已经有红变得发紫,喘不过一口气。领结刚解了一半他就倒下了,碰到了椅子砸到了旁边的桌子。他的同事才个个惊站起来,之前林叉叉的同事根本不理会这边发生了什么鸟儿拉屎的事,他们只顾低头批改各自备课,明争暗斗要把成绩搞上去等学校加些私人奖金。我忘了告诉你,林叉叉的同事个个都痛恨他,林叉叉无德无能偏偏又做了个语文科科长,因为他是校长的侄子之类的大杂种。等到他的同事都一涌而上去看个究竟的时候,林叉叉已经休克过去口吐了白沫。那个农民家长被吓得不知所措。别人告诉他:”你杀人了!”他活活给吓了个半死,起身说要去找农药喝,人们拉他不住的时候,他已经把办公桌上的半瓶墨水喝了下去。

  后来不知谁叫来了校长,校长迅速地像听了死讯奔丧般赶来。把手往自家侄子的鼻口一探,说还有气息。嗯,接下来的校长干的事情可出色啦。别看他猪头猪脑的,却不知从哪里已经弄过一盆水,其实那时放在科室里的洗手水。老师们上万棵回到科室都会先洗洗手上的粉笔灰才开始办公的。嗯,也许你不相信,那个校长仰盆大含了一口,可能是由于过急便不小心自己就吞了一口。只好又含了第二口,趴下身去扒开地上侄子的嘴巴,嘴对着嘴灌了一口给他,在灌第二口的时候,林叉叉已经睁眼了,又把已经灌到他肚里的东西恶心地吐了出来灌回了他叔叔的臭嘴里,不怕告诉你,我们校长有口臭,而且特别厉害。那个林叉叉只睁眼抬了抬头又昏死过去,不知是因为校长的口臭臭混昏了他,还是因为还没有女朋友的他初吻却给了一个男人。校长把侄子反灌回到他嘴里的东西随口从容不迫地吐到洗手盆里,他甚至从不感到恶心,还滚动了几下喉结咽了几口口水下去,之后他随即拿起那盆水往侄子的脸上一股脑儿泼下去……林叉叉打了一个喷嚏便醒过来了……

  嘿,我记得的就是这么多啦,信不信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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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他们都在森林的中央忘情地跳舞

  从沙街茶摊出来后我就径直往我堂兄开的红玫瑰酒吧走去。我想着今晚是否要在他那里先借宿一晚,明天再作打算。但另外我得找一个合理的借口,说得难听些就是编一个弥天大谎。我知道堂兄一定会问我扛一大堆的行李要去哪里?为什么不好好地呆在学校里念书等等之类的废话。

  我揣摩着我大概可以编造说我的姨妈生病了,患了风湿骨痛什么的。我得去大伯伦镇探望一下她,路途又太遥远得在她那儿住上几天,所以要带一点行李去。但一时之间,我又觉得自己是他妈的那么混账,怎么可以随便说自己的姨妈患了风湿骨痛的呢?

  我从小就在姨妈家长大,因为我是第三胎的,属超生范围,为了逃避计划生育,所以我出生后不久就被父母送到姨妈家藏着养了起来。我的姨父和姨妈都是大伯伦镇西山农场的养猪职工,一年三百六十五日负责养猪场里成千上万头拱猪、母猪、大猪、小猪的起居和饮食。我亲爱的姨妈这一辈子都没有生养。她和姨父都很喜欢我,小时候,他们一直都把我当作是自己的孩子一样来养。我父母把我接回家去的时候,我姨妈把鼻子都哭肿了,还真舍不得呢?

  七年前,我姨父从桥底下抱回一个被人遗弃的女孩。我姨妈欢天喜地的把她收养起来,视作珍宝般如自己的亲生女儿一样。也就是我的小表妹,她今年都上三年级啦。暑假的时候,她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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