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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漫生物纪-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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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再是冲动不成熟的傻瓜了,四年啊,人是会变的。当年无论如何心动如何迷恋,她半途而废了,她收心了,就算他现在从“哆啦A梦”的任意门跳到她面前,她也能七情不动六欲无波,当他是个垃圾桶。   

  垃圾桶垃圾桶……郁淇奥是可恶的垃圾桶……   

  气闷闷地在沙发上翻来覆去如烧烤架上的墨鱼,陶凡九得出一个结论——郁淇奥这四年来根本没想过她。   

  “啊!”“腾”地坐起,五指蹂躏着半湿碎发,疲惫一天的人儿有发狂倾向。   

  夜深人静,窗台全开。   

  租赁的楼层在关氏研究所比邻的小区内,露台方向正对“关氏”,放眼放去,能看到漆黑夜空下霓旋彩灯勾画出的雄伟建筑。   

  城郊的空气质量好,入夜后更胜百倍。阳台上种植的勿忘草散出清幽的香气,乘着凉风送入,她深吸一口气,将恼人的回忆全部丢开。   

  她干吗要想他?她干吗要折磨自己的脑袋?她干吗要陷入该死的回忆?做低等生物好了,感官进化得不完全就是轻松快乐无压力。   

  放空脑袋,睡觉、睡觉。   

  与此同时——   

  明亮的卧室内,男人正在听电话。   

  “郁老大,电话号码给你了,地址也给你了,你怎么还没动静啊?!”电话那端大是不满地大叫。   

  “嗯,谢谢。”郁淇奥微笑,让电话那端的人明显听出他的笑意。   

  “哇哇咧,郁老大你知不知道,我们被陶老师骂到狗血淋头啦,虽然每次不是‘滚’就是‘我剖了你们’,但陶老师的眼神很凶耶,害得我们心跳五百带抽筋。”   

  “嗯,谢谢。”微笑不变。   

  又拉扯了些有的没有的琐屑言语,他合上手机盖,倒向大床。   

  翻侧身子,看到枕上一抹银白,唇角缓缓上勾。   

  有一种人,经年累月的不愠不火、不紧不慢,突然一下子作出决定或有所动作,便会令看惯他的人觉得突兀。郁淇奥或许是个温吞到没性格的男人,可,也未尝不是个令人觉得突兀的男人。他并不喜欢突兀的举止,他习惯了按部就班。只是、只是……   

  将枕上的银白挑入掌心,笑容夹上些许迟疑。   

  只是不习惯,不习惯啊。   

  在爱恋与追逐之间,四年前的他是被动者,她说喜欢他要追他,当时只觉得这女孩有趣,却不会想要因这女孩而改变自己。她率真而热情,依常理,已有女友的他应该拒绝,而他也的确拒绝了。   

  渐渐,习惯了她每天午后来他的小店,习惯了她趴在柜台上自言自语,习惯了只有当她主动提问的时候他才回答,也习惯了……拒绝她。   

  当拒绝成为习惯时,不拒绝……反而是怪异了,呵!   

  直到那个冬天的午后,她面无表情一如既往地趴上柜台,说“我不追了”……习惯,在一瞬间打破。   

  从此,他变得不习惯,不习惯耳边没了低哑喁喁的声音,不习惯书店中少了她百无聊赖的身影,甚至不习惯没了拒绝的感觉。         

。←虫←工←桥书←吧←  

第33节:第七章 回归(3)         

  四年前因为她引来的“不习惯”,却渐渐成了他的“习惯”。每日午后空闲,视线常定在玻璃门上,希冀她会突然出现;每学期新来了实习老师,他常会留意高中生的言谈中有无生物实习老师;每次感冒发烧,他甚至不知道自己为何突然拉开大门……   

  这好吗?他不知道,却也不觉得难受。   

  有一点却忽视不得——他的不习惯该怎么办。   

  真令人哭笑不得,不是吗?偏偏在她抽身离开后才发觉,那个面无表情说喜欢他的女孩,那道旋身飞踢的利落身影,那一缕轻淡到近乎无味的香气,已挥之不去地停留在记忆里,进而烙刻在心上。   

  真要追究起来,冠冕堂皇的人是他,对不起解环的人也是他。记得解环提出分手时,他竟有松一口气的感觉。   

  他才是见异思迁的人啊。   

  想过找她,可笑的自卑心理却肆虐作怪。他怕。直至两个月前,粉色桃花林中的戏闹身影与四年前的利落重叠,心,禁不住狂跳,也夹上一丝抑郁幽怨。   

  她说喜欢就喜欢,说不追就不追,逗他很好玩吗?   

  既然她放弃了,剩下的是否该由他来完成?   

  她的声音没变,容貌没变,给他的感觉没变,那么……要赌一赌吗?赌她对他的情……也没变。   

  他的赌注只有一个,唯一的一个。   

  银光映上深灰的瞳孔,泛起阵阵涟漪。   

  凝着掌心的银白,心头涌上可怕的冲动,这冲动令他不由自主拿起手机,按下不久前存入的号码……   

  “有什么东西要还给我?”   

  刚坐下,陶凡九硬邦邦丢出一句。咖啡厅流淌的轻音乐并未让她紧绷的脸色柔缓下来。   

  这是一间清雅明亮的咖啡厅,位于小区周围的某处拐角地。   

  城郊虽偏僻,交通却方便。有“关氏”在此活络城郊的人气,十年楼龄的小区并不稀奇,加上绿化得益,在小区一带又衍生出一片商业街。商业街的店铺多数面积不大,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吃穿住用行基本上全数包罗,主要客户是小区居民。   

  若非在此长住或有人引导,这间咖啡店并不好找。因此,当陶凡九进店前看到玻璃窗边待坐的男人,心中小小叹了叹。   

  郁淇奥,这个四年前拒绝她的男人,这次玩什么花样?   

  三天前,他打电话给她,她应该有什么反应,狂骂、惊讶、冷淡、不理不睬?她是很想啦——心里想。他说有东西还给她,鬼使神差的她居然答应了,但地点她定,时间她定。   

  将地点定在难找的咖啡厅,时间定在周五黄昏,她承认有那么点恶劣的故意。   

  视线在他身上徘徊,她暗暗观察。   

  原本低头状似沉思的他在她坐下时抬头,冲她微笑……该死,笑那么温柔干什么?瞪他一眼,视线滑下脖子,转向领口徘徊。   

  淡棕色的圆领盘扣衫将他斯文的气质完全衬出,修剪干净的五指夹着咖啡勺缓缓搅动,上拉的中袖紧紧包裹着肌理分明的手臂,有肌肉,却并不夸张,线条非常柔滑。   

  “嗦嗦……”咦,什么声音?   

  眼神微闪,咽下口水,她狼狈低头。该死的男人,穿这么诱人干什么?   

  陶凡九绝对不会承认自己看他看迷了心。她又不是容貌评审员,更不会像那些神经病,为了把自己的脸弄得像芭比娃娃而整容50次。对她而言,看人第一眼,入目的绝不是容貌。   

  不是、不是。她暗暗作心理强化。   

  “你到底有什么东西还……”   

  低斥被服务生打断:“小姐,请问点什么口味的咖啡?”   

  不看Menu,她随口道:“摩卡。”顺便看一眼他几乎满杯的咖啡。   

  杯中琥珀色的液体非常纯澈,在银勺的搅拌下扩散出一圈圈诱人味蕾的波纹,但她分不出种类。点咖啡,她喜欢摩卡,这种咖啡酸味较淡,入口凝滑,余味像……巧克力,是她喜欢的味道。家中常备的提神物,也多是速溶摩卡,不像某文学白痴,想喝奶茶居然去超市买牛奶和茶叶,说是自己冲。   

  服务生点头,微笑离开。她的视线再度回到他脸上。   

  “你……”   

  “对不起。”微笑至今的男人终于说了第一句话。没等她问为什么,郁淇奥放下银勺,从口袋中掏出一个淡紫色方形小盒,托在掌心递给她。   

  看你搞什么鬼。嘟哝着,她拈起小盒打开,表情霎时一呆。   

  这是……   

  “四年前就应该还你了,我只是……”煦暖如风的声音中隐藏着只有自知的黯然,“只是……”   

  “只是什么?”粉唇勾起,是一抹探究。盯着他错开的视线,心情升级得她自己也叹为观止。   

  呵,这东西什么时候丢的、在哪儿丢的,她都没印象,只知道某次抬手时文学白痴说了句“凡九你的银戒呢”,她才发现戴在右手食指的半蝶翼银戒“长”翅膀飞了。银戒本身并不值钱,因是姐姐特意打造送她,丢了自然会被自家姐姐“关爱”一顿,没想到今日还能见到这东西。         

※虹※桥※书※吧※。  

第34节:第七章 回归(4)         

  熟练地夹着蝶翼两端将银戒套入食指,歪头欣赏。嗯,不紧不松,证明她现在的身材和四年前一样。服务生送来咖啡,道了谢,轻啜摩卡,她对上他的眼,“谢谢。”   

  “不谢。”视线移开。   

  “这杯咖啡我请。”   

  “谢……呃?”移开的视线因惊愕调回,对上一双水润大眼。有点迷蒙、有点血丝,她应该……很累吧,“凡九……”   

  “你想说什么,淇奥?”改成端坐笔挺的姿势,她咄咄逼人。   

  银戒在哪儿拾去的?保管了四年的他今日才想要还给她,为什么?她可不可以骄傲地以为……   

  答案,在他的心里,恕她蠢笨猜不到,也不想猜。   

  “对不起。”迎着似笑似嗔的眸,他怅然,“戒指四年前就应该还你,我没还;四年前你告诉我不追了,我没阻止。今天,戒指还你,我、我……”惨,他竟然咬到舌头。老天是不是惩罚他太久没追女人了,老实说,从小到大他追过的女人……   

  黄昏的咖啡馆内,郁淇奥终于灰心地意识到,过往的生命里,他居然完全没花心思追过一个女人。   

  终于,垂眼不再看她,白净的脸皮泛起令人怀疑的浅红。   

  真是不干不脆。听他“我”了半天,陶凡九皱眉,“你到底想说什么?”   

  吸气吸气,将紊乱跳动的心平复,慢慢抬头,明知脸上有些热烫,他仍然坚定道:“戒指还你,可以请你……将四年前的话收回吗?”   

  “你的意思,让我继续追你?”她轻讽。   

  “不。”他摇头,无意识夹起咖啡勺搅拌,“如果现在你仍然不讨厌我,让我追你,好吗?”说完,桌下的手掌已是一片汗意。   

  “……你追我干吗?”话一出口,陶凡九立即暗骂自己傻到家。   

  “……”他表达得还不够明显吗?郁淇奥反思兼怀疑自己。有些话,并不一定适合男人说啊。   

  呆呆盯着她突然出现的懊恼神情,他不知如何接话。两人就这么隔着咖啡桌对盯,盯盯盯……突而垂眸,嗤嗤一笑,她无力。这人……   

  “淇奥,你喜欢我吗?”   

  脸红添一分。   

  “你爱我吗?”   

  脸红添二分。   

  “而你,居然在四年后才告诉我,你喜欢我爱我?”沙哑的音质有了磨牙感。   

  呃……脸红三分之余,再添一分怔呆。   

  竖起食指,盯着银白依旧的蝶翼戒指,能够想象出他保管得非常细致。端起咖啡一饮而尽,脸色沉沉浮浮,她若有所思。   

  恨他吗?老实说,没有。什么年代了,天天忙得满脑子是基因片断,哪有心思唧唧歪歪去恨一个人。怨他吗?是的,有一点。被人拒绝是件很难堪的事情,她少女的自尊骄傲绝对受到——小小创伤。   

  那,还爱他吗?嗯……   

  胸腔跳动的心因恶劣邪恶的心思慢慢鸦化,若此时用手一捏,想必如大王乌贼般能挤出浓黑液体来,“喔嘿嘿……”捂嘴低笑,陶凡九可以想象自己鸦化的心脏正挤压出黑色的血液,在血管里蔓延,一直蔓延到脏肝,蔓延到胃肠……   

  黑、心、黑、肝!   

  落日掩去余晖,因为周末,咖啡店的人开始多起来。   

  三分钟后——   

  “淇奥,你什么时候与庄解环分手?”   

  解环?他愕然,盯着轻皱的小脸,研究片刻,肯定了那张小脸上有微微的酸意。莞尔轻笑,他道:“你离开的第二个月,解环提出分手,我答应了。”   

  “没有试图挽留旧情人?”语气像吃了酸梅糕。   

  他摇头。   

  不错,回答还算满意。她又问:“这四年来,你为什么不找我?”她记得自己把电话地址身高体重全部告诉他了。   

  “……我怕。”   

  怕什么?翻个白眼,她没好气,“先生,我对你还没到梦萦魂牵的地步,你不用觉得有压力。最后一个问题,当初为什么拒绝我?”   

  “你……当时只觉得……太突兀了。”   

  突兀?她冷笑,“先生,做解剖的时候,你会微笑着安慰那些解剖台上的动物,告诉他们,你会慢慢地,一刀一刀地,这样才不会突兀,是吗?”   

  一刀划开皮肤,那是对动物的仁慈。   

  什么跟什么啊?盯着乍然变冷的脸,郁淇奥只觉得冷气一波又一波扑面而来,好怀念的熟悉感。   

  “好。”眼神烁烁,黑心黑肝下了决定。她移向他身边的圆椅,坐下,近距离端详他斯文俊秀的侧脸,“淇奥,你打算怎么追?”   

  “……”   

  “鲜花?约会?像青黄不接的小毛头一样发疯?”她摇了摇食指,“淇奥,现在我缺少一个情人,你觉得自己胜任吗?”   

  “……”   

  “身为我的情人,我希望能天天看到他,不过……”她睨去一眼,“你觉得我在城郊你在市区,有很多机会见面吗?我会吃饱了找撑有大把太平洋时间跑去找你?或者,你随传随到,只有我一叫淇奥,你就从‘哆啦A梦’的任意门中跳到我身边?”         

◇。◇欢◇迎访◇问◇  

第35节:第八章 残忍吗(1)         

  大家都有工作,没可能像蠕虫一样天天黏在一起。那么,想追她就得拿出诚意来。   

  盯着他净滑的耳垂,她恶劣地吹了口气,轻吟:“让我……看看你的……诚意?”   

  “诚意?”他不太明白地看她,心神被淡淡的幽香吸引。   

  “好吧,这样说。”她调整坐姿,靠向椅背,神色倨傲地抬起小下巴,“你认为,有什么方法能让情侣天天在一起?”   

  “……”他跟不上她的思考速度。   

  “想追我,可以。”她面无表情的,四年后再次投下足以惊爆人类血管的生物炸弹——“同居吧。”   

  同……居……吧……   

  大脑才消化到“居”字,眼前黑影一晃,郁淇奥只觉唇角被人咬住。   

  浓浓的摩卡……他尝到了。   

  第八章 残忍吗   

  情话应该怎么说?   

  例一:   

  女人生气地对男人说:“我一看见你就头疼。”   

  男人温温笑道:“我不看见你就心痛。”   

  例二:   

  女人提问:“人体身上,什么部位时时刻刻处于抽筋状态?”   

  男人回答:“心脏。”   

  同居,会出现怎样的情况?   

  在郁淇奥看来,惊奇甚多。他从没想过四年前断开的情缘,居然在四年后以同居的形式出现。   

  真正开始同居的日子,是在八月以后。   

  并非他推诿或受困于中国几千年的传统礼教,实乃需要处理书店的一些事务。   

  三年前开出第一家分店,他当时并无一个长远的目标,只觉得那个地方不错,适合开分店。随后考察地段租金可以承受,便开了出来。   

  两年前,曾在他店中工读的大学生突然出现,说要与他一起开书店,他只是小老板而已啊……工读生读的是经管,没等他摇头,一堆拓展计划丢了过来。他很仔细地看了看,实在觉得这些拓展计划用在小书店上……浪费,太浪费了。   

  许是性格的缘故,他没多拒绝,在不会亏损的前提下,任工读生去拓展去计划。他以为工读生只是将他的书店作为社会实践,热情过了便会不了了之,没想到居然又给他开出三间分店来。至此,十一中的解意书店成为总店,面积扩大,甚至有了财务、营销、拓展、客服之类的部门,俨然是一个小公司的规模。   

  不得已,轮到他出面收拾“烂摊子”——注册公司。也从此,他开始后悔——由最初与学校合作供应教材,到会员租书服务的完善,再到代客定购海外书籍……还得开会,还得参加全国各地大大小小的图书订购会……   

  累个半死的结果,是他很后悔地问工读生:“以你的才学,没必要在小书店浪费,我相信许多大集团企业会高薪聘请你……”   

  “老板,不用感谢我啦,哈哈。”   

  “我只是觉得……”   

  “拜托,一点小事都做不好,凭什么说自己能做大事?”   

  对,这话有道理。他当场哑口,也无心继续这个话题,没想到工读生白他一眼,呛了句:“老板,这话是你教我的。”   

  他教的?大脑飞快搜寻记忆,实在是记不得自己说过这么冠冕堂皇的话,于是,他大胆联想——“你的意思……如果你连这间小书店也不能成功经营做大,那就不相信自己能在大企业里成功?”   

  工读生白他一眼。那一眼,如今回想起来,真是汗颜。   

  果然,工读生根本拿他的小书店当经济实验品,实验结果是他的能力和市场决策力都是一流。肯定的同时,不是工读生这尊大佛离开书店这座小庙,而是将“庙”的规模越扩越大,甚至计划再两年后成为上市小庙……呃,不,是上市公司。   

  他何德何能,成了庙里的主持?   

  唉,都走到这个地步,再回头已经没可能。   

  七月有个全国图书交易会,于是乎,他很认命也很胆战心惊地打电话给凡九,解释自己要离开两周,不能这么快就……就搬去她那儿。当时,电话那头有短暂的沉默,沉默得他心跳五百外带抽筋……抽筋等到的结果是她轻轻柔柔一个“好”字。   

  出门在外,他时时谨记自己在追凡九,每天一个Night Call汇报当日所见所闻,即使惹来工读生的白眼兼嘲笑也不在乎。   

  参加完图书交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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