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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紧握着拳头朝我冲过来,“小妞,你的拳头握法不对头,容易伤到手指啊。”我一把抓住她那软绵绵打过来的拳头把她的手连同胳膊扭到了一边去,她痛得哇哇直叫,那美丽的脸也变了形。之后又有一个块头大一点的姑娘挑战我,从远处出人意料地跳过来一把拽住我的头发。“我最恨别人抓我的头发了!”我狠狠地把拳头打在她的脸上,有十秒钟的时间,她盯着我一动不动,然后血从她的鼻孔流了出来,眼泪也流了出来,她一下子摔倒在地大声哭了起来。可其他的姑娘一点也不懂得闻风而动,丝毫不吸取这两个勇敢者的教训,还是一个接一个扑上来。我烦透她们了,干脆从腿上拔出小手枪来朝着天花板开了一枪。所有疯狂的女人都安静下来,兔子趴在我的肩膀上也不再发抖了。一个女人尖叫起来拾起高跟鞋跳下舞台跑了,其他人这才反应过来,“枪!”她们像刚才冲上舞台那样迅速勇猛,推搡着跑出了Bad Blood的大门。
“V,谢谢你救我。”兔子整理着她被抓乱的头发对我说,她的脸上留下了一道道血痕,胳膊和腿上也是被抓伤的印记。
我帮她把鞋子从舞台另一边捡过来递给她,“谢谢。”她还是低着头不敢看我。
“派瑞·法瑞尔的嘴唇怎么样?”我拍着她肩膀上的尘土问她。
“哦,棒极了!”她一下来了精神,在原地跳了起来,“我从来没有想过可以见到真人啊!”
“我也没想到。”我笑了,在我十七岁的时候第一次在柏林看到戴曼达?格拉斯46的演出时,我也像她这样的兴奋,看着她这样带着伤又蹦又跳,我感到自己好像回到了那些疯狂迷乱的日子,我留着尼可一样的齐刘海,像她在《翠西女孩》里那样戴着长长的假睫毛,参加各种摇滚演出,身上挂满尖钉和小朋克们打架,装模作样地抽烟。
“V,你也喜欢Jane’s Addiction呀?”兔子用面纸擦着嘴边的血,擦不干净还用舌头舔湿了再擦,一点也不喊疼,挺勇敢的小姑娘。
“最爱。在柏林的时候,每天起床我都要听他们的歌。”我点了一根香烟,悠悠地跟她说。柏林的那些日子离我越来越远了。
“我也是,我也是啊。可惜我的爸爸喜欢鲍勃·马利,总要在店里放鲍勃·马利的歌。”就这样我骑摩托带着她,一路聊着回到了郁金香旅馆。我发现这个小姑娘的身上有许多我未曾发现的可爱之处,她的内八字也不再那么令我讨厌了。
“你的爸爸在札幌吗?”兔子正把托马斯从床上赶下去。
“不,我爸爸去了牙买加,他去那儿找鲍勃·马利。”
“鲍勃·马利死了好些年了吧。”
“是啊……也不知道爸爸在牙买加怎么样了。”她低下眼睛,玩着自己的手指。
我很不善于和这样的小姑娘交流,不懂得如何去让她们打开心扉,可能是因为我除了那些和里顿在一起的暴脾气男孩之外,就很少和别的孩子接触的关系吧,但其实我想,是我根本没想过去打开像兔子这样小姑娘的心罢了。
“你想离开水城吗?”兔子打破沉默问我。
“想啊。我想回柏林去。我从来没有离开过柏林。”不知道为什么我不愿意直视兔子的目光,她的眼睛总是特别勇敢地望向我的眼睛,好像什么都不会隐藏,也期待我像她一样的真诚。我只好把视线挪向托马斯,托马斯正蹲在窗台上仰望着夜空,在这个喧闹过后的晚上,每个人的心里都空落落的。托马斯的背影像一个忧伤的孩子,低垂的云朵从它眼前飘过,我仿佛能听到托马斯轻轻叹了一口气。
“托马斯,到这边来。”兔子拍了拍床叫它。那猫转过头来,看着她摇了摇头,又转过身去继续盯着窗外。
“它好像能听懂你说话啊。我还一直觉得这猫很蠢。”
“其实……”兔子看看我,又看看托马斯,好像有什么事情不好说出口。
我挑了挑眉毛看着她。
“其实,托马斯会说话。”她看了看窗台上的托马斯,声音压得很低,好像生怕被它听到似的。
“你又耍我,亲爱的。”我笑了,冲着兔子摇了摇手里的墨镜。
“是真的啊,我不是喜欢开玩笑的人嘛。”兔子好像还生气了。
“这么说那些青蛙是认真的咯?不是开玩笑啊?”
“那是另外一回事……”
“她不相信就算了”,托马斯突然从窗台上跳下来走到门口,用爪子扒开门缝走了出去。
我待在屋子里不知道说什么好。虽然到水城见过了这么多奇怪的事情奇怪的人,可我始终是把这里当成一个稍微古怪一点的地方罢了,但一只猫张口说话,这就太夸张了点吧。
“刚才是不是你说话?”
兔子摊开双手,“我的声音是那样的吗?”
“哦别开玩笑了。”我挥了挥手。
“你自己听到的哦。”
是啊,那声音的确是从猫的身体里发出来的啊……
直到很久以后回想起来,那晚兔子告诉我的一切仍是那么恍惚荒谬:会说话的猫不是一只猫,托马斯是一个千年的魂,古代的中国,宫闱之中的女子……甚至在小的时候,也没有人向我讲过这样离奇凄美的爱情故事。
我只记得在我离开兔子房间的时候,她递给我一个纸盒,打开纸盒,我看到那只断了底的鞋子被兔子一针一线缝补了起来,粉色的针脚均匀认真,虽然和黑色的鞋皮并不相称,却显得那么真诚动人。
兔子站在床边笑着对我说:“那么,晚安了,V。”
如果说里顿教会了我怎么用枪,怎么躲避危险,怎么保护自己,勇敢和坚强,那么兔子这个从日本来的柔弱姑娘,却像一块水果糖,渐渐在我的心里融化了,像糖那么甜,像糖那么软。
我仍然每天出门搜集信息,但不管回来多晚,我都会到兔子的房间和她一起听Jane’s Addiction,聊天,说我们喜欢的明星和摇滚乐队。兔子做饭的手艺越来越好,我有时候甚至想,回到德国以后希望兔子还能和我住在一起,还能像这样每天甜甜地笑着对我说:“那么,晚安,V。”
皮特走进Bad Blood的时候,像所有初来乍到者那样局促,他到吧台买了瓶啤酒,手里握着瓶子就迷失了方向:所有的桌子都满着。他环视四周,最后看到独自坐在一个小角落的我,便笔直朝我走来,拿起桌子上的打火机点了根香烟,自顾自地抽起来。
我扶下墨镜看着他,这个留着一头乱发穿着红色皮夹克的小伙子便很自然地坐了下来,好像我刚才说了什么邀请他的话一样。
“那么,我说,我们是不是应该说些什么?”看我又戴上墨镜望着舞池不做声响,他喝了口酒,重重放下瓶子说。
“嗯哼。”我对这样外表轻浮的人实在提不起什么兴趣来。
“哇哦,看起来这里的阳光很刺眼吗。”他也从夹克里掏出一副时髦的蛤蟆镜戴上,和我一样抱着双臂坐着,“你知道吗?在英国,红头发的姑娘并不少见。她们经常在街上的玻璃窗前停下来趴在上面观察它的颜色,哦上帝,这些红色并不是什么财富,猴子的屁股也是红色的,不是吗?”
我甩了甩头发,干咳几声。他的幽默实在让人难以接受。
“哦哦,当然我不是说你。我喜欢你的红头发。”说这些话的时候,他丝毫没有难堪的表情,眼睛反而狡黠地眨着。
“那么你是英国人。”我喝了一口酒说。
“哦不,我不属于任何国家。在坐飞机的时候,他们习惯给你的签证上啪地扣上一个章,表示你是从这出发的,那么还一定要回到这儿来。哦不,他们才不这么认为,他们只是认为敲图章的声音,那啪的一声,很有快感罢了。不不,我不属于任何一个国家,我生活在英国,仅此而已。”
这种神经质的啰嗦和敏感只能属于英国人。
“解决的方法很简单。只要给每个人身上印一个条码就足够了。杀人,弓虽。女干,赌博,贩毒,任何一种犯罪都可以随身携带记录在条码上,可你本人却对此无能为力。别人谁也看不透你的条码中隐藏着什么样的过去,可是你自己知道,你自己知道得很清楚,那些过去就静静躺在那黑白条文中折磨着你,一点点咬着你的皮肤,毛孔,咬着你的心。相爱和分离,每一次哭泣,你生了一个三胞胎,嘀嘀嘀,只要拿那发红光的机器轻轻一扫,所有的一切都被显示在那该死的电脑屏幕上了。人人都应该有秘密,可是没有人能够有秘密。哦真可悲,我就是这样的一个悲剧。我被人打上了条码,就在我的脖子上。”
他翻开衣领,把脖颈后面的纹身给我看,是一个十分精细的条码纹身,还像一切真正的条码一样有编号:125092671270。
“这是按照我的生日生成的,125092671270。也就是说一旦出生,这一切都确定了不容一丁点儿更改。”我之所以把这个号码记得如此清楚,是我开始意识到这个大话连篇的英国小伙子,很有价值——在他的条码纹身旁边,还有一个细小的圆形图案,这图案那么熟悉,好像在哪里见过……
睡觉之前我记录下了这天晚上发生的所有细节:皮特,英国,24岁,code:125092671270,条码人生,他说他不属于任何国家。人人都不能有秘密。
因为他脖子上那个细小的圆形图案和里顿交给我那盒子上的图案,完全一致。
皮特和托马斯的脏眼睛
第二天我和皮特约好晚上九点在Bad Blood见面,他准时出现了,还是穿着那件红色羊皮夹克,还是乱蓬蓬的头发,手里还是拎着一瓶“喜力”,但他看到我的时候眼睛亮了一下。
“呼,你今天看上去好极了,不是吗?”他甚至显得有些局促,但很快恢复了镇定。
“我知道。”
我太知道自己的身体了,我知道如果一个女孩要看上去显得甜蜜却不失成熟,那就一定要涂上淡粉蜜色唇膏,要羞涩却不失大方,那就需要银灰色的闪亮眼影,如果要吸引像皮特这样性格古怪的坏小子,粉色圆点裙可就行不通了。出门前我对着镜子看到自己的样子:白衬衫,黑色笔挺的女装裤刚刚到脚踝上方,设计简单的黑色皮凉鞋,露出来的脚趾都涂着鲜红色的指甲油。最后一秒钟我又把衬衣的扣子又向下解开一个,所有的手链项链全部摘掉,现在我看上去干净利索极了,谁都会以为我是有着中性魅力的坏女孩。
我成功了。
皮特和我跳了一支又一支舞。扭动身体的时候,他的牙齿会紧紧咬住下嘴唇,眼睛却从来没有离开过我的脸。我装做并不在乎,甩动头发或者把手臂放在他的肩膀上,只是出于情形需要,但我不得不说,皮特的舞跳得很好,步法熟练舞姿慵懒却懒得恰到好处,在他扭动胯部或者甩开手臂的时候,他都迷人极了,他甚至闭上眼睛陶醉于自己的舞步当中,周围的几个跳舞的姑娘都围着我们看了起来,而更多的时候他待在我身旁,手轻轻放在我的腰上看着我,嘴角的笑容一点都不纯洁,但这样坏笑却让人眩晕。我的手臂勾住他脖子,他弯下腰来吻了我,他的嘴唇是冰凉的,带着烟草味。里顿第一次吻我的情形出现在我的脑海中,里顿的长睫毛在脸上投下重重的阴影,他像孩子那样认真地给我第一个吻,他的嘴唇是温热潮湿的,他的舌头轻轻地抵着我的牙齿……里顿,里顿……我在心里默念着他的名字,而当我抬头去看的时候,我看到的仍然是皮特那张英俊和带着玩世不恭的笑容的脸。
“你在想什么?”皮特的手放在我的背上,把我抱在他的胸前。
“我在想你之前吻过多少女孩子。”
“我以为你和其他的姑娘不一样。”皮特笑着说。
“不不,所有的姑娘都一样。当遇到她们喜欢的人的时候,她们就会变成一模一样的小傻瓜,嫉妒,猜疑,渴望真情。当你和她们结婚以后,她们一样都会翻你的钱包看里边有没有别的女人的照片,闻你的衬衣上有没有奇怪的香水味道。”
“如果我和你结婚呢?”
“哦那太好了,我要去纹一个和你一样的纹身。”
“哦不……”他笑着皱起了眉头。
“是的,就是这样,只要你现在跪下来向我求婚,然后带我去那家纹身店就可以了。”
“哦不,你错了宝贝儿,听着,我并不喜欢纹身,这些都是生来就有的。”他指了指自己脖颈后面说,“我告诉过你,一旦出生,一切都已经确定下来了。”
“算了吧,”我朝他挥挥手,“忘了结婚这种傻事情吧。”
我的表演一定很到位,皮特以为我已经发疯地爱上了他,到了非他不嫁的地步,他不停跟我说着一些安慰的话。
“听着,今天晚上到我那儿去,我们好好地喝上一次,我会把我所有的都给你。”
“我们这才是第二次见面,我是真心喜欢你,我想你应该慎重考虑这件事情。”
“我想我们应该慢慢发展,我们有足够的时间不是吗……”
我一直不说话,在他喋喋不休的时候我就对他送上各种甜蜜的微笑,用脚趾去挠他的小腿,用食指去摸他的鼻梁和嘴唇,摸自己的锁骨,最后向下拽了拽自己的衬衫领子。他的眼睛定格在我的胸部,停止了讲话,他的喉咙耸动了一下,清了清嗓子,过了很久他抓了抓他的头发,然后说:“我想我爱上你了。”
“我们这才是第二次见面,我想你应该慎重考虑这件事情。”我模仿着他的声音对他说,拍了拍他的脸,站起身就离开了,我知道他的眼睛一直跟着我,直到我走出Bad Blood大门。
这次和皮特的见面并没有给我提供更多关于那个纹身的线索。对于纹身的由来,他的态度显得暧昧不明,相反,他对我的好感却越来越明显。每次我去Bad Blood,他都会在那儿出现,有时候手里拿着一朵水道旁大树上落下的那种白色花朵,看到我就把花插在我的耳朵旁;有的时候我坐在桌子旁戴着墨镜在黑暗中发呆,他就不知道从哪儿跳了出来在我旁边像个调皮的孩子一样透过眼镜的缝隙看我,在我的胳膊上搔痒。不论是头发还是衣着,或者跳舞时候的表情神态,他都极力表现出他的魅力来,紧绷的肌肉,年轻富有弹性的健康皮肤,细长的手指,那些让我笑出眼泪来的小笑话,他把他最迷人的一切都展示出来给我看,并且成功让我注意到了每一个他期待我去注意的细节。因为他的出现,很长时间我都没有在Bad Blood结识到新的朋友获得新的消息,我的笔记在纹身那一页停滞不前,我和他的恋情倒好像越来越火热了。终于有一天,皮特站在桌边一口气喝光了一满瓶啤酒,然后放下瓶子,手指在桌子上神经质却干脆地敲了几下。我用询问的目光看着他,他看了看我,又举起右手咬了咬指甲,最后才说:“今天去我那儿,好吗?”
我笑了,向他伸出双臂,他好像卸下了一块千斤重担一样,吐了口气歪着嘴巴晃悠悠地走到我身边,他脸上的笑容得意极了。
“我一直等着你这句话呢宝贝儿。”我抱住他的脖子,他开心地笑了,用力地吻着我的脸颊。
皮特的房间显然经过了整理,可看上去仍然乱极了。皮特随手把钥匙扔在床上,把沙发上的那摞杂志挪开,指了指让我坐下。
“你知道在英国,人们不喜欢收拾房间。混乱的房间让我的头脑更清醒。”他说着从一堆衣服中扒出一瓶黑骷髅来,又从沙发的靠垫后摸出两个酒杯,“你看,这些宝贝儿躲在哪我都能找到它们。”他丝毫不因为让我看到这些脏乱而感到尴尬,他一边倒着酒,一边又用脚从沙发下勾出一个大箱子来,里边横七竖八放了许多张CD。他把酒端给我,自己拿了另外一杯一边喝一边坐到地上去灵巧地在箱子中翻着。
“找到了。”他抽出一张壳子已经开裂的CD对我晃了晃,“贝多芬的命运。每次听这个我都觉得我是皮诺曹,随着钢琴琴键的滚动我的鼻子在不停地长长。哈哈。”他显得很开心,把CD放进音响,音乐一响起,他就伸开双臂,跟随着那几声“梆梆梆梆”的琴声晃动着身体,装做一个刚刚中枪的木偶,走到我跟前,吻了我。
“你坐一会儿就能感觉到你的鼻子在长长了。我先去洗澡。哦,你要和我一起洗吗?”
我皱起眉头对他笑着表示拒绝。
“那你就坐在这里等着鼻子长长。”他捏了捏我的鼻子就走进了浴室。
浴室的水声一响,我就像坐着了弹簧那样一下子跳起来,开始在他房间里四处乱翻,水城的线索水城的线索。我相信这里一定有,即使是类似于年鉴那样的水城历史也可以。
《爱斯基摩犬的饲养》、《涩情史》、《情欲艺术家》、《释迦》、《亨利八世》、《中国川菜的烹调》……皮特的书多极了,从宠物饲养,到花草种植,还有各个国家的宗教书籍,哲学理论和奇怪的小说,甚至连《圣经》他都有西伯莱文版本。从这些书中我完全不知道他那个疯狂的大脑里到底装了些什么。他的衣服都堆在床边,只在上面搭了块布做掩饰,我一直翻到那堆衣服的底部,除了几条花纹内裤以外什么都没有发现。床下有几块草莓形状的水果糖。沙发靠垫后边还有几双袜子。一点线索都没有。面对这么多堆放得毫无规律秩序可言的杂物,我叉着腰站在房间中央一筹莫展。命运交响曲戏剧化地让我周围的气氛紧张玄妙起来,我想这秘密一定就藏在这片混乱当中,可是,“梆梆梆梆!”在哪里呢?
“鼻子长长了吗?”浴室的门锁响了,我迅速坐回沙发,还原到刚才那样翘着腿的姿势。皮特穿着一条紧绷绷的四角内裤走了出来,用毛巾擦着头发。
“哦不,完全没有。”他坐到我身边来,当真似的仔细查看了我的鼻子。
“因为我不说谎。”我接过他手里的毛巾,“我来帮你。”
皮特很开心,一直柔情脉脉地看着我。
“转过身来,后背上还有很多的水。”我像命令一个孩子那样命令他,这显然很受用,他听话地转过身去,“你知道小的时候我总是故意不把身子弄干,我妈妈就会这样帮我擦。后来我养的一条叫莫利的狗也是,洗完澡就跑到我跟前撒娇,它总幻想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