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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钥-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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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嘿嘿!因为我从来没穿过衣服,所以忘了。”他是真的没想到,直接的反应就是脱掉这个动作,至于拖哪里完全没考虑。

    “从没穿过衣服?你是什么东西?”

    “我是树人,我从树人星来的,没办法我原来的模样实在是不需要穿衣服,所以有点不习惯,真的不是故意的拉!”

    “树人?可以变给我看吗?”刚刚一个九尾狐就已经够呛了,现在又来一个可以变身的,他开始怀疑释不是出了小镇,外头拥有钥石的人轻易可以见了。

    树海为难地搔搔头。“有点困难,我的原型大概有20个你那么高,五个人才能合抱。”

    “那应该不是树人,而是人树吧?”不愧是数百年老树。

    “没办法,就算没有跟钥石融合,我们的寿命本来就长,而且没有意外的话,可以一直长。”

    “算了,讲重点,你说你已经找了五百多年的伙伴是怎么一回事?”

    “说起来其实我是上一批拥有钥石的能力者,但是因为我的钥石并不像刚刚那个九尾一族一样拥有变身的能力,而树人从发芽到成长,想自由转化形体必须经过数百年的岁月,当年我被送到这里,虽然是有遇到一些拥有钥石的人,但是他们没有人能接受带著一棵树到处跑,所以我只好慢慢等待,等待自己可已变成人形为止,本来以为自己大概要一个人想办法去找能量,进化自己的钥石能力,结果你们就来了,我这才知道原来能力者并不是只有一次送到这个地方。”一张可爱的脸蛋上,终于露出那经过数百年岁月的沧桑。

    当初他只是好奇,好奇在树人星外是不是真的有完全和自己族人不同型态的生物或是生活方式,所以答应了那个人,让自己与钥石融合,没想到这样一个好奇,竟然让自己孤孤单单在陌生的星球上,渡过数百年岁月。

    在树人星时,虽然大家因为体积的关系移动缓慢,每次认识的都是附近那几百个树人,必须等到大概六百年的岁月,才能变成另外一种形体自由行动,但是至少有人可以和自己聊天说话,就算每天讲的话题都一样也没关系,至少有人和他说话……

    朔华跟冷暮都了解寂寞的感觉。

    他们都是同一种人,只是他跟冷暮都是个性跟环境使然,而树海却是逼不得已,当初会那样好奇而愿意去探险的一个孩子,想必是多么活泼,活泼的个性要忍过五百多年的时间,真的是好漫长。

    忍不住,伸手摸摸那一头翠绿的发,向孩提时代母亲每次安慰自己时一样,却没想到触感竟然像是在触摸草第一样,刺刺的、充满生机的。

    “你,其实还是一棵树?”

    “恩!”树海点点头。“我没有九尾湖幻形的能力,能变成这样其实只是改变一下型态而已,本质还是一棵树人。”

    “那钥石给予你的能力呢?”

    树海笑了,尽管忍受数百年寂寞是一件伤心的是,但是对于钥石所给予他的能力,他却是感到快乐与欣慰。

    从空间中取出一棵种子放在掌心,在眨眼间,嫩绿色的翠芽穿出土黄色的外壳,小小的叶片卷曲伸展,越来越大,乳白色的枝干迅速抽拔,玉一般的透明感变得扎实,并解渐渐粗壮变成棕褐色,种子的部分不断慢出一丝一丝细根,紧紧抓住那捧著自己的小手,然后下垂。

    那种感觉,就像在看一部小树成长过程的剪接片,将数十年大树的成长生涯,拍成短短一分钟的短片,几次的呼吸之间,美丽的翠绿中冒出一个又一个的花苞,绽放成一朵又一朵的鲜艳红色花朵。

    马车才多大的空间,一下子鲜艳欲滴的枝芽横出窗口,在外头一样开出鲜花朵朵。

    “啊!你们又在搞什么鬼?为什么马车里面会长花!”刚换好裤子的扎克一出来就看见马车开满花朵的奇异景象,他开始怀疑自己会因为这几个奇怪的人,而开始中年早秃。

    朔华发现自己的笑容越来越多,轻轻摘下一朵不知名的花,用凸起的枝干部分,在自己的手臂上画出一道伤痕,鲜艳的血液慢慢地渗出表皮来。

    “这也可以吗?”

    树海点点头,伸手握住他的手,感觉一阵温暖,耳边好像可以听见自己心跳加速的声音,就连血液在血管流动的感觉,都是那么清晰。

    渗血的伤口,慢慢、慢慢愈合,然后再度恢复无瑕。

    伸手触摸手臂上消失无踪的伤痕,指尖还可以沾染到刚刚渗出的点点鲜红,只是没有痛楚,也没有任何的伤疤。

    就像轩泽所说的……

    他就像是参与一场不能用替身的onlinegame,如果说他是魔法师或是道士的话,那冷暮就像高敏捷伤害力强的刺客,树海就是拥有治愈一切能力的牧师。

    “喂!我说你们,到底在搞什么?这样怎么出发!”气冲冲地打开车门,扎克差点被眼前的景象给气昏头。

    三个年纪看起来都不到他一半的孩子,一脸饶有兴味地看向他,四周则是绽放著一朵又一朵的花。

    朔华扬起眉,把刚刚那一朵摘下的花插在他那张惊讶的脸庞边。“抱歉了等一下我们会清干净,这是一点小心意,NPC大叔。”

    扎克的嘴巴张了又合,合了又张,几个字卡在喉咙间说不出来。

    赶紧深吸一口气。

    “他妈的!谁要这什么鬼心意!谁是NPC大叔!NPC大叔是什么鬼东西!”

    震耳欲聋的吼声,穿过天际,裘风叹了一口气,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给自己找了个大麻烦。

    不过,扎克喊的NPC大叔是什么人啊?

    第二十七节

    轩泽在他与钥石融合后,曾经大概告诉过他如何增强能力的办法。

    想要增强自己的能力,领悟跟力量是并行的。

    能力的强弱可以藉由练习或是外在物质增加,但增加到一定的范围,就会遇到瓶颈,这时需要的就是领悟,领悟如何扩张自身的领域,进而去容纳更多的能量,才能施展更大的威力。

    “外在的力量一个可以从吸取别人的钥石来获得,但是这一种方法不但残忍还有限制,通常是自己能够了解并运用的能力,有共通性才能吸取,所以在我所知道的几个钥石拥有者里,多数都是选择去寻找增加自己能力的增幅器,增幅器有时候只是一颗矿石,有时候则是一个可以吸取宇宙能量的器具或是装备,这一类的东西不多,但数量也不少,在五百年前有大概将近一百位的拥有者利用这些东西,穿越通道,离开这个初始领域。”

    树海坐在旅店客房的地板上,将这几百年来他所看到的一切,简单的说给两个人听。

    跟两人比起来的话,他可以说是祖宗级的长者了,至于外表他可没办法,刚能变换外型的一开始,自然是幼体状态。

    经过青色盗贼抢劫的一役之后,他们来到了离菲嘉首都还有千里远的一个小镇,这个小镇以生产矿石闻名叫富必喇,所以来来往往的商队不少,外头的大街上,也都是矿石一类产品的买卖,跟吉达他们的小镇比起来,这个大了许多,镇上还有防卫队在管制。

    “怎么获得这些增幅器?而且这些增幅器在五百多年前的抢夺下,应该所剩无几不是吗?”

    “有些增幅器是可以随著时间过去而增加的,至于其他的,那些送我们来的人,好像每隔一阵子就会丢掉一些。”

    丢…掉…一些?

    “意思就是说我们是捡他们不要的就是了。”听起来,真不爽快,原来古代所谓的那些神器由来,都是这么来的。

    树海搔搔头。“好像可以这么说。”

    “算了,再想下去,我会开始怀疑那些人送我们来这里的目的,是不是要我们帮他们回收垃圾做环保,你先说说看怎么去取得那些增幅器吧!”

    “先从最简单的说吧,矿石,可以说是每一个矿脉都至少会有一个矿精,而这些矿精就是一种增幅器,属于可以和我们融合的一种,每一种吃起来味道都不太一样。”像是想起矿精的美味一样,树海一双大眼开始神游起来,一张小嘴叭吱叭吱几声,竟然不由自主地开始便回原形,头上不停冒出绿叶跟细枝,才脱下鞋子没多久的脚丫子长出了树根往地板下头钻。

    “给我回神!”朔华很干脆的一拳捶下去。

    “叩!”

    非常扎实的声音,不过痛的人只有一个。

    朔华看了一下自己微红的指节,这家伙果然只是换一下外型而已,其实从头到尾都还是一棵树,他刚刚撞的地方是额头,那质感不但不软,还硬得很,完全跟敲击一棵树干时是同样的声音。

    “嘿嘿!抱歉,我只是想起之前吃到一颗矿精时的感觉。”

    “你不会痛吗?”

    “什么?”

    “算了,继续说吧!”

    “啊?我说完了。”

    朔华很想再捶下去,但是想到只有自己会痛的情况下,还是放弃打算。“既然你说完了,那重点呢?另外一种增幅器的取得办法呢?”他隐隐约约抓到一个重点,不过必须由这个家伙来证实,五百多年的经验,可是行动的最好教材。

    “另外一种增幅器的取得,必须从各项消息跟传说来推论,我的重点就是,既然已经知道矿精的取得方式,那么何不好好利用一下我们现在的所在地?富必喇的矿脉全菲嘉闻名,不但矿产量丰富,而且质地精纯,再加上开采的时间不过短短不到五年,想必矿精应该还在才是,至少我可没听过这里的矿区曾经出过什么大事。”一张可爱的脸,突然笑得贼贼的,眼中充满已经算计好的得意。

    他就知道,活了超过六百年的家伙怎么可能天真纯洁,这棵树表面可爱无害而已,说不定肚子里全都是坏主意。

    “你的消息还真是灵通。”

    “这当然,只要是有树的地方,我就可以知道消息,现在你们可知道得到多棒的一个伙伴了吧!”

    “哼!”

    “去!”

    这次连冷暮都发出了不屑的冷哼声。

    嘲弄归嘲弄,朔华脑袋转了一下不得不感叹地球的人类真的可以说是本能最差的一种生物,从第一个见到的冷暮,再来妲塔跟树海,可以说是每一个人都兼具数种本能,就只有人类,好像除了脑袋之外别无其他,不过这也可能是科技太进步的关系。

    科技太过发达,渐渐地人类就开始依赖机械,忘却自身的改造,不然像是爷爷他们,在练过那些已经失传许多部分的武功之后,打起架来应该也不会输冷暮才是。

    可惜,他一直都是只能偷偷旁观的那一个。

    “冷,要参加吗?”

    坐在窗边的高大身影,毫不犹豫地点头。

    “那现在该怎么做?”

    树海笑了一下。“这该由你来决定吧?”

    “我?”朔华扬起剑眉,好奇接下来会得到的答案。

    “你不会忘记自己的能力是什么吧?”那张看起来只有七八岁的脸旁,一点也不适合像这样莫测高深的表情,用打的打不痛,朔华考虑是不是该把空间里的小刀拿出来在他脸上刻某某某到此一游。

    “看来在你面前毫无秘密可言。”他知道他话里的意思,没忘记自己是怎么来到这个世界的,直接从半空中掉进森林里,而森林理最不缺得的就是树了,全都是这家伙的眼线。

    “不尽然,不是每棵树都听得懂人类的话,至少你从半空中掉下来的时候在骂些什么我就不知道。”

    “他妈的。”

    “啊?”

    “我说他妈的。”俊美的脸庞露出再灿烂不过的笑容,了解朔华的人会知道这大概是他母亲去世之后,笑容最“阳光”一次。

    不过树海那只有水分流动的纤维里,却感到莫名的阴冷,唯有干笑。“呵呵!真感谢你帮我补充资料的完整性。”

    “哪里,我的荣幸,晚上出发。”

    第二十八节

    看看天色才要进入傍晚,距离深夜还有一段时间,朔华干脆重新穿好衣服到外头绕个一圈,看有没有什么特别的东西可以买,尤其像是一些珍贵的书籍或是任何有可能跟增幅器有关连的物品。

    不过他倒是没料到冷暮也跟著他一起出来,就连树海也赶紧穿上鞋子说要去找镇上的同伴聊聊。

    “你会被当成疯子。”才走出旅店没多久,树海那家伙就直接在路边一棵看起岁月颇为悠久的大树下“生根”,一双眼睛非常呆滞地看著树顶,只差口水还没留下来而已。

    “你懂什么,我这是在跟美人交流。”

    美人?他只看到一棵树而已。

    “那你慢慢去交流,我先走了。”他不觉得自己跟他一起在树下交流,会突然有什么顿悟,牛顿的理论也要是棵果树才能成立。

    于是两人一起丢下那棵努力不让自己真的生根的树,在大街上问了一下路人,转了几个弯就到一条专门卖些奇怪东西的街道。

    这里向来是冒险者跟佣兵最常来的地方,有时候可以掏到不少好东西,甚至还有少见的书店。

    这个时代还没发明印刷术,书籍都是手抄本,每一本的做工都十分费时,因此价格相当高,买得起的人也不多,所以除非是拥有大量人口的城镇,一般来说不太可能会有书店这种高消费的地方。

    而富必喇人口是不多,但流动量大,所以小小一家店面,进的书籍不少,一眼望去应该有千百本之多。

    两个人的目的几乎都是一样的,造价高昂的关系,这个时代不用太担心会有什么废话过多的书籍,作者都是尽量用精简的说法来陈述观念,所以看一下书名跟大略翻一下内容就可以知道需不需要,所以两个人抽书的速度快得惊人,让一旁书店的老板瞪著双眼,完全无法估计等一会儿可以有多少的收入。

    碰!碰!

    两声沉重的声音,书店老板的柜台差点没被那两大叠的书给压垮,而且看两人的目光还在书架上打量的样子,似乎这还只是一部份而已。

    “恩,我算一下。”赶紧从抽屉掏出一个颇像是算盘的东西,不过都是下压式,一样十位进位,只是一个银币的话,就往银币那一栏下压一格,压满个位数进到十位数那一格,以此类推,看上去是一排十格总共七排,换句话说只能计算到九百九十九个金币九十九个银币九十九个铜币。

    跟中国的算盘比起来,是逊色许多,不过用在这种小店面也已经足够,学习又简单,连四五岁的孩子都可以轻松了解。

    在老板忙碌于计算之间,朔华在身后不远的小书柜里,看到了不少发黄的卷轴,而冷暮显然也注意到了卷轴另一边用黏土雕刻的版书,人已经站在那里看了起来。

    打开其中的一份卷轴,很多都是地图,或是深奥难明的文章,不少字句连他都要稍微想一下才能够贯彻。

    “这些卷轴跟版书,你们也要吗?”

    不愧是生意人,老板马上就发现两人的兴趣,赶紧上前说明。

    这两种东西的销路并没有书籍好,但是会买的人颇为固定,因为会用这两种东西来书写资料的人,很多都是因为需要大幅的画面,或是特殊、紧急的状况下才会使用。

    因此有时候可能根本是毫无用处的一个联络,有时候却代表著一个秘密。

    至于是不是无用的联络或是惊人的秘密,就要由买的人来判断甚至是实现。

    “全带走。”

    这句话是冷暮说的,他跟朔华最大的差别就在于已经跟佣兵团跑了不少的时间,不但非常了解这些东西的价值跟价格,自己也有著惊人的积蓄可以将东西尽数带回。

    在原来的世界里,他可是有能力毁掉一个星球的人物,带来的东西自然不会像朔华那样的生活化。

    一听见,书店老板马上笑开了脸,赶快回到柜台,一双手飞快地在计算版上猛按,这大概是他开店以来,按计算版最快的一次了。

    “小哥,算整数,您的是一十一个金币四十七个银币。”要是让一个小康人家在这里听到,恐怕会吓掉一双眼睛,因为一个环境不错的小康户口,一年也差不多就是十个金币的收入,朔华这一买,就是别人一年份的收入。

    “另外,大人您的是二十四个金币五十七个银币。”这一个就更夸张了,是小富人家一整年的收入。

    不过两人付起钱来完全面不改色,数也不数,随手放在书店柜台上就是刚好的数目,让书店老板怀疑两人是不是一开始就已经算好价钱,不过怎么可能,这些书上不见得每本都有标价。

    “需要我请人帮你们送到旅店吗?”客人最大,于是将心里的疑惑压到角落。

    “不用。”朔华手一放在那些书上,一下子就全收到空间里,冷暮也一样。

    可怜的老板,好不容易才找到一个角落放好奇心,现在又冒出了更大的一个来。

    确定两人都没有还要买的东西之后,朔华先一步走出书店大门。

    没想到角才刚踏出去,正好就撞上了一个快步走进来的胸膛。

    要命,他是撞上了石头族的是不是?

    当朔华被前方健壮的胸膛给狠狠弹回去时,心里觉得自己的鼻子有撞歪的可能性,而且要不是冷暮正好在他背后扶著,说不定还会弹到后面的墙壁上。

    “臭小子,你走路是不看路喔!”

    最前面那个撞倒朔华的大汉还没说话,后面的几个小喽罗状人士倒先骂了出声。

    摸摸自己的鼻子,确定他还在原位,没好气的抬头,富必喇警卫队的制服就这么映入眼中。

    “闭嘴!”为首的大汉瞪了后面的几个警卫队员一眼,然后很诚恳地看向朔华。“你没事吧?刚刚是我走太快,抱歉。”

    眼神、声音是很诚恳没错,但是朔华直觉地就是不太想根这家伙牵扯太多,一张不算英俊的脸上,却有棱有角五官分明,充满著男性特有的阳刚味,长相身材尽管粗犷,不过身上的衣物却干净异常,一身并不高昂却也绝不便宜的衣服彷佛才刚被浆烫过,几乎找不到一丝绉折,这一种男人绝对不是易与之辈,单单是出身就值得人深思。

    “没事。”

    在那些警备队员眼中看起来是无礼的冷淡,迅速绕过几个人身边,身后的冷暮更别想要他对陌生人说些什么,跟在后面大脚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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