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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沛!〃我喊他。
我们中间隔着行人穿行的斑马线。他站在路的中央,有点懊恼的神色,穿一件咖啡色衬衫,很好看的肤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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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节:最难唱的情歌(2)
〃干吗?!〃他眯起眼睛凶凶地回应。太阳晒得他,整个人浅亮色。
我飞快地跑过马路,背着很大的袋子,水瓶在里面咕咚咕咚响,如我的心跳。
在我经过他身边的时候他很错愕地站着,然后我紧紧抓牢他的手,冲到对面。
背后是及时开始穿梭起来的车流的声响,我听到他的呼吸声,亦很急促。
〃你跑得真快。〃他说,喘气。
〃是吗?可是以前我总觉得你走得太快,跟不上你,怎么都跟不上。〃我说。
在路边的7…11买饮料。他还是喜欢喝咖啡味的牛奶,曾被阿光嘲笑是〃乳制品狂热分子〃。
〃阿光呢?〃我问。
〃也许在发财,也许在逃难。〃他说。打不到车,只好走一站路去坐地铁。
阿光是个总爱很聒噪地讲白话的男生。好动,狮子座,开口闭口〃衰野〃。
阿沛其实不怎么喜欢阿光。但是没原因地,每次我来,都是这样的三人组合,不算情人不算亲友就这么打发几天时间。有一年夏天来的时候,正好是一场新电影的开幕,下了车就找来阿光,一起搭地铁在正佳广场七楼看电影。阿光也说,感觉你好像是一直在这里,只是突然冒了出来,然后又隐身。
而事实上,我一直生活在离他们有1700多千米以外的另一个城市。两小时的飞机或者是24小时的火车,再或者是19个钟头的长途汽车,距离可以折算但是不会缩短。
常常我来了,就去住阿光家。阿光去住对门,他父母家。以致后来阿光的父母见到我总是很拘谨,以为是阿光以前对不起我,欠我太多,所以这样心甘情愿地让着我。
〃阿光阿光,以后我生了小孩,还来住,看你妈会不会觉得是她孙子。〃我调侃阿光。
〃少来!小孩最烦了,说哭就哭说走就走,跟你一个样。〃阿光老和我掐架,没半句和我投契的话。
阿光毕业后一直没有朝九晚五地上过班。最无所事事的时候天天坐公车去大学城,混在一堆学生里到图书馆看书。没有固定的科目。看越来越多的书,说越来越少的话。我见他的时候他瘦了很多。真正的消瘦,仿佛是一夜间的。
那次阿沛没和我们在一起,去了香港出差。我给阿光做了一顿饭,在他家的小矮桌上,他沉默地喝着啤酒,突然他说:〃你还喜欢阿沛,对不对?〃
我在拨筷子的手停了一下。我说,没有。
〃唯心主义。可你还是不忠于自己的心。〃他说。很恼怒,只是喝酒。把钥匙扔在桌子上,关门。
我把钥匙交还给他妈妈,坐当天夜里的航班走了。
我们的生活果然是毫无交集,甚至连预先得知什么迹象的可能性都很小。不是所有的一时之快都能够成全最后的圆满落幕。
一个月后,阿光寄了一个玩偶过来,很小很小,但是做得很精致。字条上写着:别生我气,我现在给人做娃娃。说哭就哭说走就走的娃娃,跟你一个样。
我一直把它挂在我包包的内格,后来阿光问起,我反而装作〃也许丢进垃圾桶了吧〃的呆头呆脑样。装傻我最会了,反正傻瓜无人责怪。
有时我想阿沛也许就是个聪明的傻瓜。他的冷淡我无权责怪,他偶尔的关心我又会很珍惜。
〃你很久没见过阿光了吗?〃我抬头问阿沛。
〃有时候我觉得是阿光住在离我很远的地方,而你和我一直在这里,我们不经常见面的,很少一起出去喝酒,我想想倒也觉得怪。〃阿沛想了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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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节:最难唱的情歌(3)
〃因为你们是两只猪,两只公猪,两只不同猪圈的公猪。〃我说。
〃他最近在做生意。〃
〃他会算数啊?〃我吃了一惊。
我印象中阿光的理科是很差的。阿沛的理科却很好,总是在做那些高数题,像个科学家一样。阿光以前说他,你是不是看我们也好像看数字一样啊?!都没表情的,麻木了。
阿沛走路,是绝对地目不斜视,他说因为小时候走路左看右看就被车撞了害他妈妈很担心,后来他走路就目不斜视。
他说这些的时候我的内心总是觉得很幸福。
当一个人可以和你坐下来说些你未陪伴他时所发生的趣事,说明他对你潜意识里有了信任。
而阿沛,本是一个戒心很重的人。他不会也不愿意去表达,觉得表达无用。
阿光就相反。阿光什么都想说出来,有时候会反复地跟我说一部新看的电影,重复那些细节和感受,像个理想主义的文人。
这个文人,在我看到他的时候,正兴致勃勃地在一间贴满海报的小房间里一边收钱一边大声笑。
他留长了头发,戴黑框眼镜,背后是一张醒目的纸,上面写着:偷一罚九。
问他怎么不罚十,他笑,说:〃九九归一不挺好?〃
他穿着人字拖鞋和宽的口袋裤,有点像《太阳之歌》里的男主角,只是,文人有点迟暮了,况且已经弃文从理,另谋了生计。
他并没有不开心自己现在的处境,天天收了铺就看这些盗版碟,用那个什么碟都能读的廉价DVD机。前两天还有个顾客跟我抱怨,怎么出得这么慢,我说人家得休息,那客人不乐意,说,干这行还休息啊,天天加班才是!
他让阿沛也挑两张碟带走。阿沛说不用,有空我也不会去看,不是睡觉就是打游戏。
他们是完全不一样的两种男生。不抢眼的鲜明对比。
阿光拿了张碟给阿沛,说就拿回去看吧。
是《蓝宇》。
阿沛没说什么,把碟拿在手里,然后又放了回去。他很细心,按照原位放了进去。
阿光很火大地迅速把那张碟抽了回来,硬是折成了两半。
封面的套子很狰狞地扭曲着,露出里面劣质包装袋的边。
客人来买单,阿光转过脸去,依旧开心的样子招呼和收钱。阿沛站在那里,有些尴尬的样子。往门口走。门在前面铺子的后墙上,很窄的道。我追了上去。
〃你干吗不要那片子?〃
〃不喜欢。〃
〃可是阿光特意留给你的,你这人怎么这样啊?〃
〃谢谢他。我真不想领这个情。〃
〃你以为你是谁啊,每个人都要理所当然对你好吗?!〃
〃他以为他是谁啊,我不是GAY,不想交他这个男朋友行不行啊!〃阿沛说出了这句话。
我怔住了。
有客人要进来,我突然意识到这个距离,一墙之隔的阿光也应该听到了。
阿光的声音,机械化地招徕和说着欢迎下次再光临,传过来。我听不出此刻他内心是如何在反应。
客人要进门,阿沛直接往外走。我往里退,看到阿光的背,不知道我留在这里能说什么,能做什么。
这个背对着我的男人,原来和我喜欢着同一个男人。
五年了,一直在他身边。
也许只是在等他那一句,制造难得的一刻。
回程的车还有15分钟就到。
〃阿沛。〃我叫他。
其实他就在我身边。大厅里都是拎着行李的人。我们并排坐着,我直愣愣地看着前方的电子屏幕,叫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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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节:最难唱的情歌(4)
〃干吗?〃他应得不情愿,玩笑着撞撞我。
〃伸你的手出来。〃我转身看着他。
阿光没有来送我,我的方向正好对着大门口,他一直都没有出现,也许我们两个都让他无法轻易告别。
阿沛伸出他宽大的手掌来,很白很白的肤色,青筋微露,手指上有些茧了,长期接触电脑的缘故。
我低头。我的心里想起我和阿沛第一次认识时候的样子,两个没有带电话的傻瓜,他摊开他的手掌,比划着写下他的邮箱地址。
这么长时间里,我们有过争执,有过暧昧,有过温暖,有过客套,唯独没有过两个邮箱之间的空白。一直都有写信。我的那个邮箱里满满都是他的信,从开始的一句话,到现在的一整页。
他其实是个有些内向的男生,话很少,总是把想法埋在心里的摩竭座。
他在一封信里说,谢谢你喜欢过我。我希望你真的能够谅解我。
我们永远不能像真正的好朋友一样坐下来谈天和说笑,也不会被客观条件改变成互相爱上对方。爱情并没有给我们一个借口可以延续某一方的自私情感而是让我们疏离在各自的防备之外,借着颜色画了一个暖色的句点。
我低头,我仔细看着他的掌心,这宽大的有些粗糙的掌心,一个27岁男生的手掌,曾把我很多很多厚重的爱都丢弃。
〃你的手相里说,五年前你会遇到一个很可爱的女生,她很喜欢你,可你不喜欢她。五年后某一天她来找你,跟你说,五年了,海未枯石未烂可是我们都不是当初的我们了,而她还是那么喜欢你,越来越强烈;你的手相里又说,五年前你有一个叫阿光的朋友,这个男孩什么本事都没有现在还在混日子,可是他的房间里都是你的照片,他做什么事都先想到你,他其实很爱你却得不到你的同意;你的手相里最后说,五年为期,这个女生和男生都离开了你,没得到,已失去。〃我这样对阿沛说。越说越小声,最后哭起来,躬着背,像只小猫。
我的眼泪打湿了阿沛的手心,一圈一圈。
他的手掌没有拿开,握住我的手,另一只手拍我的背。
广播里放着剪票讯息。一遍一遍。
路人以为我们是分别在即的恋人。哭得如此伤心的女孩子。
阿沛的身体转过来,抱我。
很温暖很温暖的感觉。阿沛的味道,很好闻,充满安全感。
我在这个拥抱的间隙看到阿光的背影,消失在门口。
阿光的长头发,阿光的人字拖,阿光的荧光手表,阿光的背影。
我听到阿沛在我耳边说,谢谢你,谢谢你们喜欢过我。
这是最后一次我在这个城市见他,与他这样相拥,无须再用文字去迂回地表达内心莫名的想念。
我知道我们没有再一个五年了,也不会再有六月的电影院和三个人踩影子的游戏。
这是时间给我们设的圈套,可是现在我们已经没有了游戏的门票。
AT17出了出道五周年的专辑,我一个人在家听《最难唱的情歌》。
感情已经死去,伴它而生的那些时光,因它而灿烂过,也因它而落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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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节:叹息之泪(1)
叹息之泪
文/掠空无痕
〃等我的小伊丝达配成了叹息之泪,就能实现愿望。〃每当我哭哭啼啼地趴在母亲的怀里时,母亲总是这么安慰我。
母亲从不食言。
我的母亲是一个巫女,一个美丽的巫女,总是习惯将自己隐在一袭黑衣下,但黑色遮掩不住她与生俱来的美貌。波浪般起伏的黑发,白璧般无暇的肌肤,精雕细琢的五官,妩媚的双眸如暮色般深沉,周身散发着神秘气息,宛如黑夜里走失的精灵。
上帝是如此眷顾我的母亲,赐予她绝伦的美貌;而我,却没有那份幸运得到上帝的青睐,平淡无奇的长相,属于那种放到人堆里就被人遗忘的小孩。
我和母亲居无定所,随处漂泊,就像是无根的浮萍,从一个远方走向另一个远方,中途停留一段时间,长则一两年,短则两三月。
初到这个小镇的时候,母亲的美貌和特殊的身份,惹得这个不大的小镇不安静起来……男人骚动的心和女人妒忌的心。对此,我和母亲早就习以为常了。
我母亲依靠占卜为生。对于占卜这类玩意,人们好奇居多,真正相信的反而少。只是母亲的占卜结果每每灵验,人们渐渐敬而远之,或者说,更多的是畏惧,对母亲那无法解释的神秘力量的畏惧。过了不久,镇上流言四起,说母亲是不祥之星,久住镇上会给小镇带来灭顶之灾。
因为母亲的关系,我常常被镇上的孩子欺负。有一段日子,我走在街上不得不提防横空出世的石子或玻璃弹珠,砸得我头破血流,泪流满面。但肉体上的痛苦远不及精神上的摧残来得残忍。那些孩子学着他们的母亲在我背后大声说着难听的话,比如我母亲是妖女啦,我没有父亲等等。
的确,我从不知道父亲是谁,也很少提起这个字眼。印象中,只问过母亲一次,母亲愣了,手中的塔罗牌飘散到地上,随即,又垂下头,昔日妩媚的双眸一下失去了光彩,眼底浮起一层我读不懂的忧伤。良久,才幽幽地说:〃伊丝达,你要记住,要让一个男人记住你一辈子,就要让他后悔一辈子!〃
在我的生命中,我只希望乔是能记住我一辈子的王子。
乔是镇长的儿子,也是我童年唯一的玩伴。乔人很好,笑容清澈而明亮,就像五月里夹杂着淡淡花香的风,温柔地划过我童年的天空。乔人又聪明,总有办法把我从坏孩子的手里救出,然后,背着伤痕累累的我,送我回家。对我来说,乔就是我唯一的王子,而我,也总是坚信自己是他永远的公主。
我常常问母亲为什么我长得如此平凡而她却如此美丽。母亲惨淡一笑,眼底又浮起莫名的忧伤:〃傻孩子,美,有时是一种负担。不过,等我的小伊丝达配成了叹息之泪,就能实现愿望。〃母亲说着,把我轻轻抱在怀里,在母亲暧昧迷离的歌声中,我逐渐沉入梦乡。
叹息之泪,一种魔法药水,由多种材料配成,能令死神却步,垂死的人喝了它就能立刻恢复健康。不过,要配叹息之泪,最难得到的是心碎人的一滴泪,据说,流出这滴泪后,人的心也就完全死了。
其实我们早就察觉出镇上不友好的气氛,只是,这一次,无论如何不被接纳,我也不想离开,我不想再过漂泊的生活了,更大的原因是乔。所以,母亲几次想走,但几次都没有走成。
没想到这里竟是母亲的终点。
那一年镇上闹鸡瘟,一时间,全镇的鸡都死了。镇上关于我母亲的流言愈演愈烈,终于,某个没有星星的夜晚,镇上的人堵在我家的门口,硬生生将我母亲拖到了广场。广场上早已准备好了柴火和柱子。
母亲就被绑在那根柱子上,脚下是待命多时的木柴。黑夜中,母亲的一头黑发随风扬起,眼神高贵而凄迷。点火前母亲只说了一句,十年之后,我还会回来的。
大火终于被点燃了。灼烈的火舌像一双双不怀好意的眼睛,肆意地舔着母亲雪白的肌肤。在热情高涨的火光下,黑夜也似乎燃烧起来。原本我也应该一同被烧死的。由于我长得和母亲一点也不像,好心的房东太太和乔极力劝说镇民放过我,说我只是个被母亲偷来的孩子,所以,我才避免和母亲同样的命运。同时,为了让镇民相信我和母亲没有所谓的母女之情,我,强忍着泪水,眼睁睁地看着母亲被烧死。只是,被我紧抓着的乔的手上条条红印,分外鲜明夺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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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节:叹息之泪(2)
大火烧了整整一夜,第二天,焦黑的土地上只剩缕缕轻烟,一如母亲低调不张扬的个性。母亲在大火中化为灰烬,随风而逝。
那一年,我8岁。此后,被房东太太收养。
很多年以后,房东太太隐隐约约地透露,我母亲的死和吉桑太太有关。
吉桑家族是镇上的首富。在我母亲未出现以前,吉桑太太是镇上最美丽的女人。自从我母亲来到镇上,当她的美威胁到了吉桑太太最在乎的东西时,她就视我母亲为眼中钉。女人的嫉妒心果然是可怕的。当年关于我母亲的流言多半出自她口,煽风点火之后,再一手策划鸡瘟事件,水到渠成。除掉了我母亲及她的美丽之后,吉桑太太如愿以偿地再次成为镇上最美丽的女人。
美,有时是一种负担。母亲果然是正确的。
十年之间,小镇的一切都发生了变化。吉桑太太不再是镇上最美丽的女人,取而代之的是她的女儿吉桑小姐。吉桑小姐早年在外读书,这两年才刚回来。她秉承了她母亲的一切优点,唇红齿白,肤如凝脂吹弹可破,举止优雅,仪态万方。
就像一朵亭亭玉立的水仙,孤芳自赏,高高在上。乔第一次见到她时是这么形容的。
乔也是吉桑小姐众多追求者中的一员。十年了,乔已长成为一名英俊青年,挺拔的体格,玉树临风,清秀的面容,英气逼人,在过于明亮的阳光下,耀眼得有些不真切。
只有我,十年如一日,每天除了干活,就是读书。生活对我而言,就像镇上那口古老的时钟般有规律地重复着自己的轨迹。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直到乔隐隐约约地向我袒露他喜欢吉桑小姐,即使高傲的吉桑小姐从未正眼瞧过他,我的心还是不由得一沉,虽然我一直欣慰我和乔之间能这样推心置腹、坦诚相待,但如今乔形容吉桑小姐的每个字都沉重地敲打着我心底最脆弱的部分,不过我还是面带微笑,侧耳聆听。看着自己心爱的人一脸幸福沉醉的样子,我认为自己也应该是幸福沉醉的。
当乔越来越频繁地提到吉桑小姐如何美丽高贵、如何打动他的心,我终于忍不住问了句:〃那我呢?我在你心目中是怎么样的位置?〃
乔没想到我会这么问,一愣,不自然地答道:〃伊丝达,你很努力,很有知识也很有思想,你是我最好的朋友。〃看着乔措手不及,眼神躲闪的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