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蔷薇笙歌-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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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露西告诉我现在是淡季,如果定经济仓可以得到三折的优惠。大约因为新升职的缘故,我很想表现一下自己的“廉洁”,而且三折的机票岂不比火车票还便宜?试一下也未尝不可!可一上飞机我就非常后悔,那是架很庞大的波音747,不知为什么却坐满了人,一点也看不出“淡季”的样子。我身边是个西装革履的小男人,外套的样子非常过时和搞笑,却配着一条白色的涤纶裤,好像那种旧港产片里的马仔,显得不伦不类。
  他主动与我搭讪,道:“小姐是出差么?”
  我几乎从不坐经济仓,对坐经济仓的男人也免疫,而且我刚才放旅行袋在行李箱的时候他并没有帮忙,所以更加有理由假装听不见。
  但是他并不气馁,靠近身体过来,继续问:“你从事哪方面的工作?”
  飞机已渐渐沦落成空中巴士,坐打折飞机就要忍受这样的折辱--我真是个愚钝的女人,何必为公司省这五分一毛?但是再不答言似乎更加不好,于是我简短而含糊地敷衍道:“电脑!”我可不是一天里有半天时间都对着电脑么?
  “哎呀!”那个土鳖说,“这份工作薪水好么?”
  我觉得他真是变态,而且有强烈的口臭。我别转了面孔,看周围有无空位,但是没有,只好忍住厌恶说:“还好!”
  “那么小姐,太好了,”他滔滔不绝,“我自己有一家公司,代理的都是日本韩国的化妆品。我觉得你皮肤有些干燥,我可以免费送你一些试用。真的,不要钱!你看看……”
  我实在忍无可忍,遂找借口发脾气,作正告状,“对不起,先生,我排日,别跟我提日本的产品!”
  “哎呀,你怎么会有这样的想法?日本的东西还是好的呀!我有好几个朋友都在日本拿高薪,我自己在上海有公司、北京有分支机构、家庭在国外……”
  我站起来,走到飞机的尽头,找了个座位挤下,没有再回去的意思,并且心里一万遍地诅咒自己:“这样的小便宜以后不要再贪了!”
  但是之后我又迅速黯然,我不能总是期望遇见大卫·克努得,而他也不会出现在经济仓里--讨厌,为什么我又想起了大卫·克努得?他说:“我夏日里的蔷薇,我每一分每一秒都在思念你……”他说过的话也很快就忘记了,根本当不得真,但就算他记得又有什么用?对我毫无裨益呀!我活着,不是靠某个人记得或不记得。只是有一度,我曾经多么的想相信他,他最终没有给我这个机会!
  第二年春季,北京的绿化树种里已经没有了柳絮,但是以前的柳树还在飘落,还有杨花--北京的杨树真是多。柳絮和杨花都是无根飘浮之物,自古被诗人讽咏得最为激烈,其中我最喜欢的是胡太后的《杨白花》。这首诗并不流行,是因为做诗的人没有办法受到推崇。《杨白花》写得那么好,后世的评论者也只能说“音韵缠绵,令读者忘其秽亵”。胡太后想必是个勇敢的女子,贵为太后,爱上了一个叫杨华的民间男子,后来事情败露,杨华逃走,胡太后居然作一首歌,让宫里的人合唱,而且是“连臂踏足歌之,声甚凄婉”。“含情出户脚无力,拾得杨花泪沾臆”,这真是个有才的女子,所以后来写的《咸阳王歌》让所有文人墨客自惭形秽。可惜,她不是一个幸运的女子。
  为什么这样的女子都会所爱非人,所遇非偶?那我们岂非更加情何以堪?但我们究竟做错了什么?要为爱情遭受一次次万劫不复的命运?或者说人世间其实并没有真正的爱情,那是由于寂寞、由于忧虑、由于彷徨、由于误解、由于林林总总而产生的一种巧合?那可能是任何一种巧合,就偏偏不是爱情!
  我很羡慕胡太后,虽然杨华并不是一个真正值得爱慕和托付的男人,但她仍能大胆地直抒胸臆,清晰地表达出她想表达的一切感情。而我,除了沉默,什么也不能做!克努得离开了这么久,没有任何消息--这一点不是不像杨华,但我就算策动和命令全公司的女孩子为我合唱《杨白花》也无济于事--他根本不会听见和听懂呀!
  夏季依旧是活动频繁的季节,我往来于几个城市之间,因为职位的提升和任务的加重,更加疏于参加这样那样的聚会。我对露西很放心,凯瑟琳也迅速成长起来,她和露西的关系得到缓和,但是遇到些有名头的宴请,她们还是希望我可以露露脸。其实现在我即使露脸也很少人会注意,我态度越来越敷衍,穿着越来越随便--在吊带小黑裙外加一条绣花真丝围巾就好算晚装。偶尔会遇到佟先生,他又换了女友,是香江小姐的落选佳丽,小女孩子因为尚未成名得利,所以对他格外恭顺。我想此次他的“袜子”问题会得到合理的解决,也许我这样想是太刻薄了。
  公司替我在上海租了间公寓,条件和环境都比北京那个要好,但是我总有点不适应--年纪是越发大了,一个小物品的挪动都会引起我的不安,何况是居住条件的改变。有时晚上睡不着觉,我放从北京带去的VCD看。最近常看的是《广岛之恋》,又是玛格丽特·杜拉斯,我们似乎一生都没离开过这个女人。那里面有一首很美丽的法语歌曲,她唱道:“我再也不敢去了,我再也不敢去了,那个城市,再也不敢去了,因为他拒绝了我……”我呆呆地听着,有时吸一支烟--不知道大卫·克努得在这里遇到我会怎么样?他说他希望在另一个城市里遇到我,但是他确乎已经忘记了他所说的一切!
  人事部举行大型招聘,深秋的时候正是许多人员跳槽的好时机,所以此时招聘是明智的。我的秘书克里斯汀娜正休产假,于是我要人事经理切尔瑞推荐一些女孩子来让我选,只是人事部不知怎么搞的,一口气约了二十几名女孩子。
  “难道没有筛选么?”我又好气又好笑地望着切尔瑞。
  “怎么没有?从一千多份简历里挑出来的。”切尔瑞甩甩头发,笑起来。
  “可是保证个个漂亮?”我眨眨眼睛,“我的要求可是很高的。”
  “放心!”切尔瑞和我共事数年,十分了解我的脾气,和我说话也极为随便,“个个都是大眼睛尖下巴,英语说得比中文还流利,站在你身后,衬得你活脱脱是大观园里的老太太!”
  我笑得弯下了腰。切尔瑞的年龄和我相似,但她是个单亲妈妈,儿子上小学,很是健康活泼。看来对于女人来说,高薪比男人要来得可靠。
  “你越说越玄了,我哪有那个福分!何况我也没那么老吧?对了,有长得像索菲的么?”
  “你是想念索菲了?”切尔瑞点点头,“索菲的确是个难得的女孩子,还没见过那么善解人意的助理呢!不过跟着夏小姐你也算她修来的福分,有几个员工可以被公司派到比利时去的?”
  “听说她在那里谈了恋爱?”我问,我想起多年前那个上午,她哭着对我说她得不到爱德华·安德烈的邀约--她现在的男友一定好过爱德华十倍吧?女人是需要成长的,你以为你看到的景色已经最美了,其实换一个角度,也许另一处的风景更是出人意外的迷人。只是有一个问题难解决,就是你不知道什么时间遇到的是最佳角度!
  “夏小姐,可以开始面试了么?”露西敲敲门进来。
  “可以!”我对切尔瑞点点头,她得体地微微弯腰退了出去。
  我这间办公室重新装修过,那间茶室被撤掉,打通扩充后重新改装成会议室。这两间办公室之间用的是单面玻璃墙--好像法国电影《芳芳》里的那种,我这里可以看见会议室的一切举动,但是会议室的人不过以为那是一堵普通的墙。       
  我故意让这二十多个女孩子在一起多待一会儿--这是考验的第一步,你能够从中看出在这个新组成的陌生小团体里谁的生存能力最强、谁最口是心非、谁一直闲话不断、谁又木讷呆板……但是,慢着,一个女孩吸引了我的注意力。最先吸引我的其实是她狼狈的姿态,现在正是深秋十分,所有的女孩子都穿上了厚厚的保暖服,只有她还是一袭薄纱裙,不不,这不是经济问题,我看得出那是个很好的牌子,不是宝姿便是Prada。她的长发散落在肩头,她清秀的脸湿淋淋的,好像刚淋完雨,但是北京的深秋几乎是不下雨的……那她从哪里来?然后我看见她的脸,那是一张惊艳的脸,我从没看过不上妆也能如此美丽的面孔,好像拉菲尔笔下的《诗琴女》:典型的鹅蛋脸;眼睛圆而明润;肤色是一种不透明的白,宛如玉或者瓷;嘴唇小而厚重,似乎随时有千言万语欲向人诉说。
  她坐在一旁,没有和任何人攀谈,显得更加落落寡欢,好像在为陆游的词“无意苦争春,一任群芳妒”现身说法。我不喜欢故意摆清高的女人,但那女孩子的落寞和骄傲似乎是天生的,也使她更显得孤独无助和楚楚可怜。
  “把那个女孩子的简历抽出来给我。”我对露西说。
  露西依言递给我。
  我只瞥了一眼,指着那表格上的空白,问:“她怎么没写自己的名字?”
  露西也吃了一惊,道:“我去问问她!”
  “算了,”我一手拦住她,“直接叫她进来好了。”
  那女孩走了进来,穿着白色无肩麻纱裙,其实无肩裙本质上和吊带裙差不多,但是在这样深秋的天气里显得格外的寒冷。她的乌发垂在脸颊两侧,因为被水打湿了,清晰地勾勒出她面容的轮廓:十分姣好的瓜子脸,下巴的曲线很美,只是过于尖,带些消薄相。她的脚上是一双细跟系带的白凉鞋,昂贵的质地,嵌满了细密的水晶;那带子直缠上小腿,在纤细的足踝处有朵小小的铃兰。
  “你的简历上为什么没有填姓名?”我头也不抬地询问。
  她似乎比我还吃惊,道:“我没有填姓名么?”
  我又好气又好笑,直接把简历递到她面前,“你自己看!”
  她仔细地看了一遍,不安地看着我,说:“不然我再填一遍?”
  “不用了!”我略有些不耐烦,“告诉我你的名字,我来填吧!”
  “我--”她精致的嘴唇嗫嚅了一下,“我叫夏蔷薇。”
  “你叫什么?”我惊讶得扔下了手中的钢笔。
  “我叫夏蔷薇。”被我一吓,她的声音顿时小了一截,眼神犹如受伤的小鹿,闪烁而迷惘。
  但是我比她还震惊,震惊到难以置信,“哪个夏蔷薇?”
  “就是夏天的夏,蔷薇花那个蔷薇……”她没有血色的菱角型嘴唇有些微微的颤抖。
  “你叫夏--”我若有所思地望着她,她似乎激起了我的哪一点记忆,但只是一瞬,便如沉入大海的雨丝一般,迅速不见了踪迹。
  “夏蔷薇!”她似乎被我逼迫得一点信心也无,在我面前像个做错了事的罪犯,迟疑不安地来回握着双手。我这才发现,从刚才开始她手里就一直握着东西--看清了,是一个银质的女用打火机。
  她为什么会握着一个打火机来面试?而且这个打火机的款式非常老了,我记得很久很久以前,加尔德龙曾经送过我这样一个,但我不知什么原因给遗失了,心里头十分痛惜,多次想买到一模一样的型号,但导购小姐告诉我那已经停产很久了。
  正在这个时候,露西敲门而入,说:“夏小姐,你的专线电话。” 
  我点点头,熟练地拿起听筒,职业化地说:“你好,我是夏蔷薇。”
  “你好,我是媚。”媚是我的大学同学,如今在一家日资的建筑公司做首席代表,偶尔也从我这里订礼服,所以也算是我的客户。她“咯咯”地笑起来,“亲爱的夏小姐,我是否打扰到繁忙的你?”
  “怎会?”我舒出一口气,微笑道,“你在开我玩笑,我哪有你忙碌?”其实接电话的那一瞬间,我习惯性地以为是克努得--为什么我会以为是克努得?“自别后,忆经年,几回梦魂与君同”,这么多年过去了,他早已忘记了我的存在。曾经一度,我们以为爱上了彼此,其实只不过是爱上了爱情本身。或者我们连爱情具体是什么样子都不确定,只是生活本身太过沉闷与寂寞,所以一点点火花都会让人误会和痴迷。
  “蔷薇,我恋爱了。”媚在那头说。
  “你不是不婚主义者么?”我点起一支烟。
  “我有告诉你我要结婚么?”她仍然在笑,但语气已转至落寞,“我只是遭遇了爱情!”
  “这个动词用得好,”我笑起来,差点被烟呛到,“是如何‘遭遇’的?”
  “说起来简直是一场喜剧。我被派到江南小镇去承接一项工程--极小的工程,我老板真是穷疯了,连翻修电影院这样的CASE也接,你可千万别以为是那种带快餐厅、冰淇淋屋的电影城。那个小镇上既无铁路也无机场,我直倒了三趟大巴才到,都是黄昏了,落日好像是放在啤酒杯里的生蛋黄,发出涣散而暧昧的光线。我顺着小巷一直走一直走,想找个人问路,问怎样才可以到达那家倒霉衰运的电影院,但当地人的口音让人根本听不懂!我又累又饿又绝望,连个可以歇脚的咖啡厅也没有。正在这时,我看见一大群人向着一个方向走,自己也不由自主地跟了上去,想着人多的地方一定会有热闹的集市,或者有懂普通话的人。但是我一直走一直走,发现这些人都低着头,相互间也不交谈,空气里则散发着栀子花和晚香玉的味道,时不时有白色的花瓣飘落在地上……那白色花瓣渐多渐密,我好像走入了一个诡谲的梦境,心里头一阵阵发毛,突然眼前出现了一幢高大而且陈旧的建筑,很有些旧德国的哥特式风格,窄窄的门框两侧飘拂着白帘。我中文虽不好,还懂得‘驾鹤西去’四个字,于是我的头皮立即发麻起来,慌忙抓住后面的一个蓝衣男生,问:‘这里是电影院么?’不想那个男生比我还惊讶,道:‘小姐,你不知道这是灵堂么?’我看着他的脸,他长得并不英俊,身材高而瘦,有着南方男人特有的书生气。然后我们两人相视大笑起来,那一瞬间,我非常快乐,不知道什么缘故,就是快乐,而且快乐得不能停止……”       
  我静静地听她说,将打火机在手里反复点燃摁灭。都彭打火机有一声清脆的尾音,将它与其他的牌子明白无误地区分开来。
  “他没有钱,只是个中学教员,显然也不会有很高的社会地位,而且有老婆有孩子。看,这样的男人与我的理想大相径庭,我却义无反顾地成为他的情妇,并陷入这畸恋中不能自拔。从他身上我能获得什么?我也经常嘲笑地问自己,但只有和他在一起,我才觉得快乐,才觉得放松,才觉得生命有了意义……”媚的语气渐绝望渐激烈。
  “我--”我正要说话,发现那个叫“夏蔷薇”的女孩已经没了踪影,忙对媚说,“对不起,我这儿有点急事,待会再打给你!”
  我按铃叫露西进来,问:“刚才那个女孩子呢?”
  “哪个女孩子?”露西问,“是再叫一个进来么?”
  “不是,是那个穿白裙的女孩子。”我盯着露西。
  “穿白裙子?”露西歪着头,费力地想了很久,“今天来的女孩实在太多了,我记不得有什么人穿白裙子。”
  我颓然地摆摆手,道:“好了,没事了,你先出去吧!”
  露西点头退出去,但她突然站住了,说:“夏小姐,这是你的新打火机么?好漂亮啊!”
  “什么?”我抬起头来。
  “这是银质的吧?”露西将一支纤巧的女用打火机递到了我面前。全银质,希尔顿牌,一九九四年的款型,我曾经拥有这样一支,但这支,无疑是刚才那个来面试的女孩遗失的。
  “这支打火机--”我把它握在手里,但没有说下去,它侧面的一行小字刺痛了我的眼睛--1993,Christmas,DloveR。这支全银女士希尔顿打火机就是我去芬兰培训的第一个圣诞节,加尔德龙送我的,“D”是他,“R”是“蔷薇”英文单词的首写。我一直以为它已经遗失,谁想到在这样一个机会,以这样的形式出现在我面前。我脊背一阵发冷,怪不得我觉得那个女孩很面熟,这不正是年少时的自己么?她习惯左手持笔;她的右耳有两个耳洞,戴一副三十分左右的钻石耳钉--现在这耳钉就在我耳朵上;她的下巴极尖,姐姐说很带薄命相……她就是我,那么我是谁呢?这里是哪里?难不成如《聊斋》里的书生,我一不小心走进了时空隧道?多年前那个芬兰黄昏的记忆重新浮现了出来,我总以为那是幻觉,却原来不是,原来我的年少和我真的见过面,并以这种方式,将这支打火机重新送还了我!
  面试完所有的女孩子已近八点,我还没有吃饭,随手拨了个电话给加尔德龙,对他说:“我找到了那个打火机!”
  “打火机?什么打火机?”他的背景很嘈杂,似在和什么人交谈。
  我一下没了胃口,道:“算了,并不重要!”
  他还在追究,“你说的‘打火机’是什么意思?”
  也许他曾送了一千个一模一样的打火机给一千个不同的女孩子,要他记住这些琐碎的细节真是太难为他了,所以我笑笑说:“没什么。对了,大卫,我年轻时是否美丽?”
  “没有人比你更美丽,”他充满感情地叹息,“蔷薇,在我心里,你就是小王子那朵独一无二的玫瑰花。”
  但即使小王子那样纯情的男孩子,也依旧放弃了他的玫瑰花,他嫌他的玫瑰花太娇气,又认为玫瑰花欺骗了他。男人都是这样的吧,即使是我们的小王子!后来他离开她去远游,并把这些作为离开她的借口。玫瑰花微笑着道别,让小王子不要担心,说自己可以保护自己。人人都喜欢小王子,我却喜欢这朵出场不多的玫瑰花。当一个男人要放弃你的时候,你除了装作坚强洒脱和满不在乎,还能多做些什么?
  故事后来说,小王子在地球上发现了大大的玫瑰花园,他发现他的玫瑰花并不是这宇宙中的惟一!那是作者的内心独白吧,他写到这里的时候也许后悔了,想起了年轻时曾经辜负过的一朵玫瑰花,但辜负的原因,也许是他太年轻,也许是他太好奇--对未知的世界充满憧憬,但他依旧归罪于她的娇嗔、她的谎言或者她的脾气不好!现在他终于悔悟了,一朵玫瑰只不过是一朵玫瑰,可这么多年都已经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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