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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后来,我认识了小文……
第13章 小文也考上了大学
我想说,有一些东西,你明知道挺不错,却偏偏发现自己与生俱来就不具备,因此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它们在别人身上一再上演,比如,“耐心”、“毅力”、“坚持”,或是别的什么与此有关的字眼,对我而言,就是这么一种东西。从小到大,我可没少在这上面受罪,别的不说,光是每天都要上课这一条儿,就让我隔三差五地产生一种生不如死的感觉。对此,除了把手边的课赶紧旷掉,从学校逃之夭夭,我还能有什么别的办法呢?
我们系的不少老师都有一个“鼠目寸光”的特点:他们总以为自己第一次上课时看到的学生就是这个班的全部人马,于是赶紧抓住这个机会死记硬背,把所有学生的名字都牢记在心,以后谁胆敢缺席,必对其痛下杀手。我就亲眼见过我的一个同学旷了一次课之后不巧在食堂碰到了我们的泛读老师,立即被其拉到一旁,用还没刷的饭盒儿和筷子指着鼻子训斥了足有十多分钟。而当时我就坐在一旁,此人却居然对我熟视无睹,这全是托了那个学期我一次也没去上过他的课的福——他根本就不认识我。从我的那个倒霉同学不时向我瞟来的哀怨眼神儿判断,他当时一定觉得委屈极了。
掌握了这一规律,事情就变得好办多了,此后,我总是有计划地挑出此类老师的课程,平常就算闲着没什么事儿也保证绝不在课堂上露面。如我所料,此举收效甚佳。
由于旷课的频率大致相同,上大学以后,我和谭威混在一起的时候最多。那段儿日子,我们频繁地出没于电子游戏厅赌麻将机,最好的成绩是一人和了一把“大三元”,赢得200块钱现金和半条假“万宝路”。当然,更多的时候还是身上输得精光,那我们就垂头丧气地从游戏厅出来,溜达到美术馆大街,坐在马路牙子上欣赏过往的姑娘,不厌其烦地品头论足。我们渐渐变得形影不离,有时候谭威吃睡都在我家进行,反正他们家和学校都那么远,他也懒得回去。
谭威为人随和大方,相处在一起很是随意,小文和他的关系也越来越好。我们经常三人一起出去溜达闲逛,打台球搓饭,其乐融融。谭威还有一手小偷小摸的绝技,一年下来,我们家的餐具和烟灰缸基本上都变成了由各家饭馆儿赞助,小文直到现在还老随身带着一块儿暗红格儿的方巾,那是谭威从一家西餐厅里顺出来的。
转眼到了夏天,也到了小文考大学的时候了。
因为报志愿,我和小文吵了一架,原因是她的第一志愿报的也是外语院校,却不是我们大学,而是距离我们那儿十万八千里的北京旅游外语学院,她担心我们学校的录取分数太高自己考不上。我们俩在电话里因为这事儿绕来绕去争论了半天,最后我一怒之下扔下一句“你爱上哪儿上哪儿,随他妈便!”,随即把电话一挂,径直跑去游戏厅散心。
两个小时后,我输到身上再也掏不出一分钱来,只好转身回家。我情绪低落地叼着根儿烟走在没有路灯的小胡同里,渐渐感到自己刚才的举动有点儿不太合适: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儿,何必呢?小文肯定又得为此大哭一场。
在我们吵架的时候,我总是在事后半天才能稍微冷静地分析自己是对还是错,而且不论结果怎么样,我选择的方式都是死扛到底,等小文来主动向我表示和好,这是她的好脾气给我培养成的坏习惯。
宽容和大度一直是我最欣赏的两种品质,也许正因为这是我本身所缺乏的。在这一点上,小文是我的榜样,毋庸置疑。
小文终于还是考上了她的第一志愿——北京旅游外语学院企业管理专业,我为她高兴。
我用大一一年的副食补助在“赛特”给小文买了件鲜亮的“阿迪达斯”外套,高考完的那天,天降大雨,凉爽非常,小文正是套着那件崭新的“阿迪”打车飞奔来学校找我的。
我身着一身短打扮在学校大门口瑟瑟发抖,等着小文的到来。我的牛仔裤在潮气逼人的宿舍里放了一宿,居然馊了。上午我穿着那条馊裤子参加了最后一门口语考试,一股股怪味儿从腿上袭来,熏得我心烦意乱,结果不出所料,考试内容完全没听懂。那段儿录音说的是一个傻逼上医院拔牙的事儿,我除了对“大槽牙”那个单词略有了解外——因为我们老拿这词儿在宿舍里取笑一个同屋的牙忒大——其他一概不知所云,老师自然赐给我一个不及格。
小文从车上跳下来,一下子窜进我的怀中,满脸笑意,不用说,她一定考得不错。我们勾肩搭背,有说有笑地走进食堂后面一个破烂的小饭馆儿里饱餐了一顿,然后去我们宿舍痛痛快快地胡搞了一气,把我那张劣质的木板儿床弄得吱吱作响。
第14章 大一的暑假
不管考成什么样,我和我的朋友们也终于相继熬完了大学的第一年,暑假来了。
我们让小文帮忙弄来一堆高中的学生证,把上面的照片改头换面,然后假冒中学生报名参加了一年一度的7人制“百队杯”足球赛。
像模像样的训练从此每天下午在工大的足球场上上演。我们不顾高温酷暑,不管刮风下雨,一天也没间断地在那块儿烂场子上跑圈、遛猴儿、射门、配合,热情高涨,不知疲倦。
由于缺少一个能盘带组织的中场队员,谭威从他们学校校队拉来一个贵州籍“外援”,名叫陆骏。此人瘦小枯干,长得活像一个广州美发师傅,平时说话不多,脚下的活儿却还不赖,没几天功夫,我们就像老朋友一样打成一片。
小文也常来看我们训练。由于对足球一窍不通,她常常先去工大的游泳池泡一会儿再来找我们。小文总是坐在自行车的后座上安安静静地看我们一通胡踢,湿漉漉的头发铺满肩头。她从不为我们的表现大声叫好或笑话谁踢得臭,只有我强行让她夸奖我刚练就的左脚外脚背射门功夫时,她才笑呵呵地摸着我的头说:“真棒,真棒。”
小组有三场比赛,但刚刚踢完前两场,我们就以一平一负的战绩被丢人现眼地淘汰了。说着我都脸红,面对体积比我们小一圈儿的对手,我怎么也弄不明白为什么我们居然面到如此地步。
第三场比赛天降大雨,这时候我们已经纯粹是为了面子而战,大家都想利用这最后的机会尝一尝胜利的滋味儿。
谭威开场后不久一脚远射首开纪录,然而随后我们又像前两场一样突然疲软,连丢两球,真是悲哀。下半场,大伙儿已经急红了眼,一窝蜂似的在泥泞的场地上向对方球门发起了潮水般的不成体统的进攻,我一连两次将球踢中门柱,真是他妈背到家了。
时间一点儿一点儿变少,眼看比赛就要结束,我在乱军中抓住一次机会,抡腿就射,球居然第三次撞在门柱上弹了出来!
耳边响起了裁判刺耳的哨声——肯定是比赛完了,我一屁股坐在泥地上,心中懊丧无法形容。正在这时,刘跃然和田铮快步窜到我的身前,用力地拍着我的肩膀:“进了进了!你丫终于开和了!”
我无比惊讶地抬起头,看看裁判的手势,果然此球算进。我明明看到球是碰到门柱弹了出来,这个判罚简直好得莫名其妙。
我就这么晕头转向地取得了在“百队杯”上的惟一一个进球;我们也就这么在辛辛苦苦准备了一个月后灰头土脸地告别了赛场,一场没赢。
晚上,大家齐聚在首都剧场旁边我们常去的“谷乐”餐厅里,开始了谁也没想到会提前举行的庆祝宴席。我们七嘴八舌地一边列举着三个对手的种种缺陷一边感慨着自己的壮志未酬,桌上的酒像自来水一样被一杯杯焖了下去。菜还没上齐,姚望和文武已经喝高了,其他人也相去无几。
姚望坐在桌子的一角,频率极快地把尿似的啤酒倒进嘴里,目光渐渐呆滞。他不停地拍着坐在身边的陆骏的肩膀:“陆骏,咱们认识不容易,以后有什么事儿你就找我,东华门这片儿,就东华门这片儿,谁要敢牛逼,我灭了丫。没事儿,包我身上。”陆骏瘦小的身子被姚望一把把拍得东倒西歪,愁眉苦脸,嘴中还在不停应声:“行,没问题,有事儿我肯定找你。来,喝!”
“你们都挺好的,真的,我觉得你们都挺好的。”姚望终于彻底喝倒了,头一歪,趴在桌子上,嘴里不停地念叨这句话,也不知是由何处得来的灵感。最后,我们惊奇地发现,他居然哭了。
多年以后,当我再回想起那次聚会,我把姚望的流泪当作一个讯号,一个我们的快乐年代行将告终的征兆。也许,姚望敏感的心里已经隐约感到了我们之间的变化,他一定也在对这种微妙的变化做着无力的抗争。
的确,对于岁月造成的改变,对于时光磨灭的热情,谁的抵抗都是软弱无力的。
坐在最里面的文武表现得一点儿也不比姚望逊色,他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蹦到了自己的座位上,很自如地蹲在那里不停地夹菜喝酒,矮胖的身材一眼望去,让我联想起这个饭馆儿的一道招牌菜——“坛子肉”。
“告诉你们吧,我们学校要说弹琴谁也不灵,一帮傻逼。谁也别跟我比,我他妈就是工大头一把。”随即跟着他的专利——一串放声大笑。
我们看着座位这头眉头紧锁,不停念叨的姚望和座位那边忘乎所以,欢天喜地的文武,面面相觑,哭笑不得。在两人的渲染下,我们继续鏖战,喝得昏天黑地,每个人都在争先恐后地给自己灌酒,惟恐不醉,桌上的一盘盘儿菜成了多余的摆设。
我飘了,脑袋一阵儿比一阵儿晕,团团围坐的朋友们和墙上的菜谱,门口的鱼缸在我眼中已经远近不分。身边的小文一个劲儿劝我:“少喝点儿”,“别喝了”——不行!我还是喝得太少,喝多了头就不晕了,我在心里对自己说。
有人提议拿着酒去外面接着喝,大伙儿一致响应,纷纷七扭八歪夺门而出,也不知道是谁结的帐。从闷热的饭馆儿出来,清凉的小风儿直吹面颊,我“哇”的一口就吐在了当街,吐完才开始感觉到胸间一团团恶心正在翻滚。在我的带领下,姚望、文武、田峥、刘跃然纷纷效仿,把从首都剧场到华侨大厦之间短短的一段儿路吐了个乱七八糟。
我们在华侨大厦门前的空场上一字排开,坦胸露背,有的一口接着一口喝,有的一口接着一口吐,真不知道小文夹在我们中间是个什么感觉。
我清醒过来已经是第二天中午了,一起身,只觉得浑身酸软,头疼欲裂,只好又重新躺倒。
听后来过来找我的谭威说,我是被他背回家的。途中我强烈要求撒尿,从他背上一头就栽在了女厕所的门口,把他也一并拽倒在地,然后我们两人索性在女厕所门口躺了半天,把前来如厕的妇女们吓得望风而逃。
——这是我最后一次在别人面前喝醉。
第15章 孙子们,你们丫慢慢熬着吧
小文终于正式走进了她渴望的大学校园,我也混到了大二。
开学报道的那天,我在学校门口碰到了刚从江西老家回来的同屋陈晓雷,他见到我迎头就是一句:“咱们终于熬成儿子了。”
我一时不解其意,追问下去,方知按照他的理论,大一入学的小崽儿们都是“受气孙子”;第二年升一级变成“儿子”,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再往下类推自然就是“爸爸”和“爷爷”,一年比一年自在。
我不知道这段言论是陈晓雷的道听途说还是他自己攒的,反正觉得很是生动。从此,每次开学,看到校园里一群群活泼躁动的新生们,我就不由在心里偷偷地乐:孙子们,你们丫慢慢熬着吧。
这该死漫长的大学生涯。
大二一开学,系里按学习成绩把我们年级分成了快慢两个班,冯梅美其名曰这是为了“增强大家的进取心和竞争意识”。听着她唾沫横飞的谆谆教诲,我的感觉是我们就像一帮牲口,纷纷在屁股上被烙上了印儿,有的写着“吃苦耐劳”,有的写着“就该拿大皮鞭子怒抽”。
我自然是后一种。这无所谓,我甚至还有些沾沾自喜:进了慢班,从此就更可以自由自在了,反正都是后进学生,大家一块儿力争下游吧,我看不错。
我可没兴趣表一表我的学习情况,整天死记硬背一串串不知其意的单词,结结巴巴地说两句鸟语就是大概全部的内容,乏善可陈。我倒是更愿意提一提我们慢班的精读老师,以晕头转向闻名全系的吴晓眉。
还没给我们上满一个星期的课,吴晓眉就已经被我们一致命名为“吴小晕”,这可真不冤枉她。此人满腹经纶,只是生生不知如何将她肚子里的知识倒出来,凡是遇到解释不通的地方,一律以“那个”替代,听得台下各位如陷云中,张目结舌。
说了上段儿忘下段儿自然是小晕的拿手好戏,更绝的是,她教了我们整整一年之后还分不清这个班的学生到底都叫什么名字,并且还经常自作主张地把我们的名字随意替换。
我和班里一个叫彭宇的同学西班牙语名字有些相像,身高体型也相差无几,这可给小晕出了一道难题。在长达一年的时间里,她想叫我回答问题的时候一律称呼彭宇的名字,叫彭宇的时候也不用说,肯定是在招呼我,似乎没有一次例外。直到大四毕业的前夕,有一次我碰到吴晓眉,她主动和我打招呼:“OSVALDO,我可算把你和ALVARO分清楚了,你们两个小孩儿太像了。”
我无言以对,因为我的名字正是ALVARO,OSVALDO才是彭宇。
然而,我想说,自从第一次上吴晓眉的课起,我就对她抱有一种深刻的好感,而且随着日子的推移,越来越浓。
不管此人思路是否清晰,或是她能教给我们多少可有可无的知识,我确定吴晓眉始终是在真心地对学生奉献,倾其所有,连同“那个”,毫无保留。她把每一个学生都当成自己的孩子,即使学得再烂,她也从不抱怨,而只是温和地鼓励与安慰,我心目中的老师就该是这样。
大二下学期的一天,大家都在班里等着来上精读课的吴晓眉,门一开,进来的却是我们臭名昭著的系主任。
从系主任那两片儿据说是喝“三株口服液”过量而变得黑紫的嘴唇中,我们得知了一个了巨大的不幸:吴晓眉惟一的儿子和他妻子在遥远的哥伦比亚出了车祸,都没有生还,她的儿媳妇还正怀着她未来的孙子或者孙女。
课堂里出现了少有的寂静,被死亡笼罩的寂静。
一个星期后,吴晓眉又出现在了我们的课堂上,她没有按照系里的安排进行修养,而是坚定地来给我们上课。也许这是对她的一个安慰,她已经没有孩子了,她的孩子就是我们——一帮不争气不懂事儿的傻逼。我的心里一阵抽搐,我甚至不愿意抬头看她深陷的眼眶和脸颊。
我的可敬又可爱的老师。
生活还在继续,我还在混我的日子,一成不变,三点一线——学校,家,床。
不同的是,在我的床上,小文出现的频率越来越高。小文上了大学以后,我们凑在一起的时间越来越多,最后完全发展成一种同居生活,如胶似漆,粘乎程度无法言表。
天气越来越冷了。我穿着羽绒服,戴着能遮住耳朵的毛帽子每日奔波于学校和家之间,我当时能熟练地报出111路和904路公共汽车每一个车站的名称。
礼拜二下午我和小文都没课,是铁定的“打炮儿时段”。上午两节课一完,我就心急火燎地从学校奔出来,坐上车往家赶,中途在新街口的“吉野家”快餐店买两份儿我们都爱吃的吉野饭,我吃双拼饭,小文吃鸡肉饭,她对鸡肉一向有种特殊的好感。
不过,与我“爱吃的吃个死,不爱吃的死不吃”的作风不同,对于各类喜爱或不喜爱的食品,小文总有一套不知从何而来的营养理论,纷纷有条理地进行搭配后再加以食用,并频频教导我要向她学习。
不但如此,对于其他许多的东西,小文也都有自己的一套理论,例如“嗓音粗的姑娘往往性格强硬,嗓音细的姑娘基本性情温顺”;“有姐姐的男孩儿大多带些姑娘气息,而有哥哥的女孩儿却常常是活泼好动”;“生女孩儿的妈妈要比生男孩儿的妈妈更精通于养花弄草”,等等等等,五花八门,无奇不有。
奇怪的是,虽然这些言论粗听起来大多属于无稽之谈,但日后我稍加留心,却发现它们一一在生活中有所印证,日久天长,我竟也渐渐由不以为然变成了深信不疑。
那段日子,我和小文对床上活动的兴趣变得无比浓厚,通常一下午时间,胡搞累了沉沉入睡,睡醒之后再度胡搞,如此反复,酣畅淋漓。
我的手腕上有一个酷似“烟花儿”的伤疤,就是那一段儿的留念。一次胡搞之后,我突然感到手腕上阵阵疼痛,低头一看,原来那只手刚才托在小文身下,生生给磨破了,当时竟然毫无察觉。
每当我想起小文的时候,我会下意识地看一看我的手腕,恰似看表。
第16章 我和小文曾经拥有的幸福
我想说,经过一天一天的生活,我对小文已经没有什么可遮遮掩掩的了——我屈指可数的优点和多如牛毛的缺点;我想说,经过一天一天的生活,小文对我的一切已经了如指掌,比对自己还要了解。
这没什么不好。我从来也没想对小文隐瞒什么,我受不了那份儿累。自从一回在床上我简明扼要地向她提了我和史宜的那一段儿,我心里就彻底坦荡了,无比轻松。小文歪着脑袋听我把这段儿陈年烂事讲完,忍了一会儿,还是掉了眼泪:“都是你不好,谢天,你对史宜太狠了,你把人家都伤透了。”
我承认这点。
从另一个角度说,和小文在一起的时间越长,我越发现什么也瞒不过她。小文总能洞悉我心里的一些细节,好多事儿即使我不说,她也一下儿就明白我是怎么想的;还有一些事儿,其实我自己都没察觉,经她一说,我才恍然大悟。
比如,对于我喜欢的相貌,小文就经过观察下了结论:
“谢天,你也就喜欢那么几种长相的女孩儿,我全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