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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小妾拖着饥饿无力的身体,慢慢地从地上爬起,一步步挪进到了自己的小帐篷中。
众军官下去查那神秘小兵的来历,很快便从曾跟他一起守城墙的兵丁口中得知了他的来历:他是半月前被征召到城墙上守城的,之前应该是城中之人,但具体是哪户人家的人,姓什么叫什么,却没有人知道,因为他从来都没开过口,同伍兵丁一直以为他是个哑巴来着。
那神秘小兵的来历查不清楚,但可以肯定他不会是城外燕军混进城中的奸细。现在,他们就只好等,等到晚上看看会不会那万分之一的奇迹发生了。
而事实上没等到晚上,下午酉时时分正在城墙上着急等待着的张巡及众将领便发现城外的燕军大营一阵大乱,人人呼叫奔走,像是发生了了不得的大事。
“大帅,难道那小子,不那异士竟得手了?”有将领惊喜地向张巡问道。
后者紧紧地盯着远处敌军大营,同样满脸的紧张与期盼。但却不语。
“大帅,既然眼下敌营大乱,不如我们出城掩杀,说不定就能直接将围城敌军给赶走了!大帅,出兵吧?”有冲动的将领建议道。
“不行,万一这是敌人故布的假象呢,我们只有两千士兵,哪怕一半出城,一半守家,中计损失了都是承受不起的损失!”也有沉稳的大将表示反对。
“再死守下去也是个死,倒不如趁这难得的机会放手一搏!万一那异士真的杀了那敌军主帅呢,我这样犹豫不出,岂不是浪费了这大好的时机?”主张出城的将领反驳道。
“可是即使那异人刺杀敌帅成功了,可敌人数量是我们的几十倍,只要有部分的将领能回过神来,组强起部分的士兵来,就能将我们给拿下!倒不如我们坐岸观火,万一他们因死了主帅而主动退兵呢,那样我们岂不是不担任何风险便直接解了城围之危?”保守的将领又反驳道。
积进派与保守派各执一词,谁也说服不了谁,于是他们都将目光盯到了他们的主心骨与定事人,大帅张巡身上。
“再等一个时辰,如果那时敌营大乱还未结束,我们就趁夜色出击!不留兵守城,两千兵,全部出击!”张巡大帅大手一挥,破釜沉舟地下令道。
接下来时间,所有士兵开始忙碌起来,将一切能找来的吃得都吃了,每个人都勉强混了个三四分饱。所有人都明白,如果这一战不能达成目标的话,他们也就不用再担心以后会不会饿肚子的事了。因为不成功就意味着再不会有以后了。
士兵们忙碌,而城墙上的张退及众手下将领却在揪心,仔细地观察着城下的敌军大营,生怕他们的动乱有缓和的趋势。那样一来,他们就真的要面临最艰难的选择了。
好在城下燕军大营中的动乱不仅没有缓和下来的趋势,反而越来越乱,好几处疑似粮草处的地方还生起了大火。城上众人却是脸上越来越喜。城下越乱,越意味着这是对方故布疑阵,设下的引他们出城的陷阱的可能越小,毕竟如果尹子奇真有这样的计谋与决心的话,也不会以数十倍的兵力围攻他们不到三千人守军的睢阳城大半年而不果了。
“不好,有血腥味!快护住大帅!”站在张巡身边的南霁云突然眉头一皱,大叫一声,同时摘弓搭箭,警惕地巡视四周。
有过一次经验的众将领呼拉潮各持兵器将主帅张巡给团团围在了中间。周围城墙上的普通士兵都奇怪地看着这一幕。不明白这些当官的是在发什么疯。
“别太紧张,说不定是那异人小兄弟回来了。”被众人众星拱月一样护在正中的张巡说道。
他话音刚落,一个人便突兀地出现在了众人防护圈外,不正是之前那神秘的无名小兵是谁?他一如之前那样穿着一身破烂的兵丁服,一脸的冷漠,不过最吸引人注意的却是他腰间围着的那圈事物:那竟是一圈用布带系着的脑袋!
脑袋尚不时地往下滴着血,这也是之前南霁云闻到的血腥叶的来源。
“侠士,这些脑袋是——?”张巡一把推开挡在面前的众军官,快步走到那小兵面前,声音颤抖地问道。
“这是尹子奇的。”无名小兵随手从腰带上解下一颗脑袋,丢给张巡,口中平静道。
张巡强忍着满心的欢喜与激动接过脑袋,调转过来,定睛去看,那左眼戴了眼罩的脑袋面容不正是老对头尹子奇的是谁?
“哈哈哈哈——尹子奇啊尹子奇,你也有今天?我们睢阳城满城百姓有救了!”张巡不顾大帅威严放声大笑。
但那无名小兵带给他的惊喜却远不由于此。
“这是一个叫令狐潮的脑袋,他好像是来给尹子奇增援的,被我碰到,也随手宰了。这两个大概是尹子奇的副将,尹子奇设宴执行令狐潮,他们在坐陪的将领中座位最靠前,所以我随手也将他们的脑袋给割了,至于那些陪坐的普通将领的脑袋,我则没割。”无名小兵像是说多平常的事一样,平淡地随口说道,将腰带上系着那几颗脑袋都解了下,随手丢在了地上。
“令狐潮那恶贼居然也被义士给杀了?太好了,太好了!”张巡高兴的都有些语无伦次了。而他手下那些曾跟他一起打过雍丘防守战的将领也高兴坏了——当初正是令狐潮这恶贼带领数万人马围攻他们几千人,打得他们苦极了。
“大帅,现在可以出兵了吧?”雷万春雷老虎再次请战道。
“全体都有,出兵!”张巡大手一挥,下令道。
战斗结束的很快,只不过一个傍晚加前半夜的功夫,城外十数万的燕军便被张巡带领的区区不足两千人马给赶散赶溃了,能跑的跑了个七七八八,乱军中被自家人踩死的都有上万人,而那些逃之不及的,扔掉兵刃抱头投降的也有上万人。区区两千弱兵击溃了十数万敌兵,杀死上万,俘虏上万,这大概是这次安史之乱中战力战果对比最悬殊的一次大战了吧。
当张巡带领众将领追击了敌军一整夜后,压送着一车车的敌军丢弃的军械粮食,以及一队队长到一眼望不到头的俘虏队伍在睢阳城百姓的夹道欢迎中进到城中时,他当场宣布将这些粮食分给城中百姓,引得这些饿到眼睛都发绿了的居民阵阵欢呼。一个个称张巡张大帅为“救命菩萨”!
听着百姓们的欢呼称赞,张巡有没有心虚没人知道,毕竟只是区区一日前,他还准备在杀了自己爱妾分肉给手下后,就下令“就食城中百姓”的。这些对他感恩戴德的睢阳百姓只怕是永远也不会知道,如果不是一个无知小兵,他们口中的“救命菩萨”及他的手下兵卒就会吃了他们的肉,喝了他们的血——
张巡大胜而归,第一个要找的人自然是那个神秘的小兵,但是却怎么都找不到了。他就如没理由神秘出现的那样,又没理由地神秘消失了。
张巡并没有直接下命手下的将领不将有关那神秘年轻人的事传播开来。但他的那些跟随了他多年出生入死的手下将领,却众口如一对外保持了沉默。而张巡却也没有在向朝廷报告战况的奏折中提到此人。
安史之乱,因为睢阳保卫战的意外胜利而大大加快了结束的进程,但有关那个神秘小兵的事迹却埋没在了浩瀚缥缈的历史长河之中。
第68章 驴友深山秦岭游 不遂人愿遇盗猎()
“。。。。。。我们这次的目标是秦岭深处的这处叫凤凰岭的地区,那里的山水景色相信各位驴友都早已在咱们论坛上看过了。据那些上传照片的驴友说,真实的景色要比照片漂亮十倍一百倍!当然,大家都是资深驴友了,实景的美要远远超过照片,相信这点大家也都知道,我也就不多说了。好了,出发前,我再最后强调一点,一定要检查自己的户外装备都带齐全了没?睡袋,食物,药物,安全设备,当然最重要的,超强信号手机!另外,救生手带上应填的信息大家都填了吧?有同伴的驴友最好将上面的信号告诉同伴,这样,万一救生手带掉了,又出了意外,也能得到及时救助。还有,野外探险难免会遇到狼,野猪,黑熊等野生危险性动物。大家一定要做好心理准备。一般情况下,只要我们不主动招惹它们,它们是不会主动攻击我们人类的。当然,做为此次活动的组织人,我也准备了最后的安全措施——”万向明说着,拍了拍背在背上的长筒猎枪,对众人示意道,“当然我也希望最好不要用到这家伙,毕竟秦岭中珍稀动物还是很多的,万一不小心伤到了,那可就太倒霉了。”
万向明笑道,众人也礼貌地跟着笑了笑。众人中除了一对刚毕业的大学生情侣外,大家都是资深驴友,这种驴友圈中的梗,大家都知道。
“好了,出发!”万向明见大家都做完了最后检查,报告无错后,大手一挥,带头向深山中走去。
背后他们借宿的那家家庭旅馆的老大爷好心地提醒道:“记得,要是你们遇到了什么自个解决不了的情况,就往我在你们地图上标出的那个地方去,那儿住着一个怪人,应该能给你们提供帮助的。”
“好的,老大爷,我们记住了。”万向明回头朝老大家挥手致意,然后带着队友们走远了。
说是队友,其实也不是真正的旅游团了。大家都只是一个驴友论坛上的驴友,临时组成的深山探险队,毕竟深山野外探险,人多还是比较安全一些。万向明是论坛的一个小版主,而且可能也是这些驴友中最资深的,所以被推举成了队长。他本人也性格大方,天生热心肠,像这类的深山探险,也组织过很多次了。
队里的于建本,郭昊强,井初彤等人都是一起合作过好几次的老伙计了,其他人,虽然没搭档过,但也都是经常活跃在论坛上的老熟人,唯三的例外,就是那对刚毕业的大学生情侣。男的叫于华灿,女的名字很有诗意,叫秦听雨。据他们所说,他们都是今年刚毕业的魔都大学的大学生,是想将这次深山探险当成毕业纪念活动。虽然他们都是新人,不过看两人前面进山过程中的表现,体力还不错的样子,应该不会成为队里的拖累。
其实比起这对刚毕业的大学生情侣来,做为临时队长的万向明最担心的还是队里那个一路上都不怎么说话的女孩。说是女孩,其实也二十多了,头发很短,而且脖子手臂上还纹着纹身,不过还好,是某种花形,而不是那些骷髅头,毒蛇之类的恐怖纹身,不然的话,他当初就一定不会同意女孩加入进来了。
女孩个头不高,身材也偏瘦,这些都让临时队长的万向明很怀疑她的体力。最重要的是,别人都是成双成对,即使不是异性情侣,也是有同伴的,但唯有她,是一个人。一个人,而且还是年轻女孩,参加这类的户外深山探险,总让人觉得有些奇怪。但身为临时队长,他却不能只是以“感到有些奇怪”的理由,就拒绝对方的加入。当然,他非要那样做的话,也无厚非。毕竟这次他这次组织的探险队全都是免费的。他非要拒绝某些人加入,也可以。但他看不出这样做的理由。
而且女孩虽然性子冷了些,一路上话极少。但短发中性,却也很酷,队里有许多的男队员对此蠢蠢欲动。他作为临时队长,就更不好以莫须有的理由拒绝她同行了。
他们这次去的凤凰岭是秦岭深处的一处风景极好的山岭,以前论坛上曾有驴友去外,并拍了照片发到了论坛上,所以他们这次也打算也去探索一下。这次入山,他们也是参考了发贴驴友们的经验,先是用到了之前借宿的那家老大爷家的家庭旅馆休息了一晚,这才开始正式的探险。
老大爷开的那家家庭旅馆别看位于深山之中,只有一条羊肠小道与山外保持着联系,但因为原先的村民大都搬到了山外,因此空房子倒是不少,众人昨晚几乎都是住上了单间。
“嘿,万老大,老大爷说的那怪人,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啊?这看着,难道还真有人住在这人迹罕至的大山之中不成?”老伙计于建本走到万向明身边好奇地问道。两人都是老驴友了,曾结伴游历过了全国不少的地方,关系密切。
“谁知道呢,说不定跟上次我们在太行山深处见到的那个修仙的小伙子一样,也是看修仙小说走火入魔了,真以为跑到深山中就能修成仙了,所以窝到深山里住。”万向明随口说道。别看他游历了全国不少神话传说众多的地方,但他本人却是不信这一套的。当然这也可能跟他的阅历年龄有关,毕竟都三十好几,快四十的人了,见的多了,也到了该不惑的年龄了,那些小年轻们半信半疑的东西,他自然是不信的了。
“也可能只是深山里的山民,跟之前那老大爷的情景差不多。大概村里其他人都搬出去了,就剩他一个了,所以被当成了怪人。”井初彤开口道。她也是老驴友了,跟她丈夫郭昊强一样,也都是跟万向明一起跑过了不少地方的老伙计了。两人都三十几的样子,据说炒股炒发了,所以年纪轻轻就宣布了退休,开始了野外探险,真正享受起了生活起来。
“如果咱们这次去的那凤凰岭风景真如论坛上照片中那样美的话,我倒是不介意在那盖一座小别墅,在城里呆腻了时,开飞机过来小住下也不错。老婆你说呢?”郭昊强对妻子井初彤问道。
“不要,我还是喜欢武当山,峨嵋金顶那样的旅游区,风景既好,人又多,要我过来探险可以,要让我住在这里,我可不受不了。”井初彤表示反对。
“好了,郭大哥,井大姐,你们俩富豪就不要再在我们这些穷人面前炫富了好不好?”一旁的于建本一脸苦相地对他两人说道。两人哈哈大笑。
他们这边说笑,队里其他人也差不多做着同样的举动。行程才刚开始,大家都有充沛的体力,因此小团体之间说说笑笑的。要来他们野外探险,除了看自然风光外,彼此交流,增进感情也是一个很重要的目的。就像是那对刚毕业的大学生情侣,你说他们这次野外探险的目的只是为了看风光?这样说,却是谁都不信的。
作为临时队长,万向明特意注意了队伍里没有同伴的那个叫明玉龙的短发女孩的情况。发现她果如之前那样,拒绝了队伍里所有单身男子的搭讪,自己一个人找着大大的野外背包,走在队伍中间,除了偶尔停下脚步拿出相机照些照片外,丝毫不受身旁那些有说有笑的同伴的影响,怡然自得。
“真是一个奇怪的女孩!”万向明这样想道。又将目光移向了别外。他早过了会被奇怪的女孩吸引了注意力的年纪。就像他游历过的那些绝好的风景一样,风景再好,看过感叹后,也就是那样了。你既带不走它,也留不住它。
中午的时候,看地地图导航,众人才不过走了十几里的样子,不过大家本来也都是出来游玩的,并不怎么在乎时间,所以也不急。作为一名合格的野外活动组织人,万向明给众人挑选的这处临时营地也很有讲究,位于一处视线开阔的小溪滩上,这样,既保证了水源,又不容易被大型野生动物偷袭。
众人开始在沙滩上生火做饭,下水抓鱼的下水抓鱼,喜欢打猎的去找猎。虽然队里只有万向明这个队长有猎枪,但打猎并一定非得用猎枪,某宝上卖的野外专用狩猎复合弓弩打猎也是很给力的,打些野兔,斑羚这些小动物是足够了。
万向明注意到之前那些想追求短发女孩的好几个单身男都知难而退了,但仍有好几个不死心,烤了鱼,肉送去给那短发女孩吃,结果不出意外,又被拒绝了。短发女孩既不吃鱼,也不吃肉,反而是从背包里掏出了块面包,就着矿泉水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弄得那些献殷勤的男人们一队尴尬。
万向明看的一阵好笑,作为队长,他是不需要亲自动手弄食物的,自有队里的其他老伙计送上。他边吃着烤鱼,边查看着手机。当然,他不是在玩手机,而是在查看附近的天气预报,当地新闻等可能用得上的信息。突然,一则当地新闻引起了他的注意。新闻的大致内容是“针对秦岭大熊猫、金丝猴、羚牛、朱鹮等珍稀动物盗猎盗捕的情况越发严重,当地jing方已经加大了打击缉捕力度”云云。很简单普通的一则当地新闻,万向明心中却盖上一层阴影。
做为一名游历广泛的老驴友,他自然是知道有盗猎者出没意味着什么,特别是盗猎那些珍稀动物的,那几乎等于是贩毒这样的大罪了,一旦被jing方抓到,下场绝对不会比那些毒贩好到哪去。可也正是因为这样,这些盗猎者会变得跟那些毒贩一样疯狂,加上盗猎必用得上猎枪,因此这些珍稀动物的专业盗猎者却是要比那些小打小热的毒贩还要危险。
“万老大,最近几天天气怎么样?”于建本凑上来问道。
“哦,不错,现在本就不是雨季,一般是不会下雨的。”万向明赶紧收起手机,随口对于建本说道。他却是不想将这个情况让队员们知道,影响到了他们的心情。毕竟他们此行会不会遇到盗猎者,这事谁都说不准。而且也不是所有的盗猎者都是穷凶极恶的歹徒。他就曾眼见过,许多盗猎者只不过是当地无知的农民罢了,他们只是想换些小钱,大多数都不知道自己这是在犯法。靠山吃山,靠水吃水,这是他们认为天经地义的传统观点。
但天不遂人愿,就在临时队长万向明以为他们此行不会那么倒霉遇到盗猎者时,下午刚上路没多久,他们就遇到了一群盗猎者!
盗猎者人数不多,不过区区五个人,比起有十几个人的探险队,人数占绝对劣势。但是要命的是,他们却每个人手中都有枪!虽然只是自制的土枪猎枪,但从他们身上背着的猎物的皮毛来看,绝对是能打得死人的,因为其中一个盗猎男人身上披着的明显就是黑熊皮!黑熊绝对是这里山里个体战力最强大的野生地物,他们的土枪能打死黑熊,那肯定也是能打死人的。
两队人是一个山崖急转弯后明明白白看到彼此的。万幸的是,两队人并不在一个水平面上,盗猎者们在山腰,而他们是在山脚下。
骤然相遇,两队人一下子都蒙了。老练如万向明等人立马就认出了对方盗猎者的身份,脑中浮出的第一个念头就是该如何逃命。而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