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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我有个同事,整日在我面前炫耀她的老公多疼她,今天给她买了一件花裙子,明天又给她买了一条花围巾,她从来都是饭来张口,衣来伸手。当时我真是羡慕,暗暗向老天祈祷,希望自己有朝一日,也可以觅得如此郎君。
但不久却从另一个同事口中得知,她早已离婚多年。后来,她又告诉我,她的初恋情人一直对她念念不忘,希望和她鸳梦重温。于是每天下班后,便当着所有人的面打扮得花枝招展,袅袅婷婷地赴约去了。可是她却不知有一次将手机落在了办公室,我们所有人都看到了她那位初恋情人给她发来的绝情诗,而且说他很爱他的妻子,不希望她再去打扰他的生活。那时候,我只有二十出头,有些不理解她的行为,而现在终于有种同病相怜之感。
很多时候,我们是在欺骗别人,还是在欺骗自己,可能连自己也分不清,就如同有些人在痛失亲人后,往往不能够接受事实,于是在潜意识里告诉自己,亲人并没有离世,只是去了很远的地方,这样他们赖以支撑的精神支柱,才不会倒塌,而他们也就了有活下去的理由。
所以婚后,父母因未从我的脸上看到初为人妇者的光彩,便百般盘问,我总是谎话说得满天飞。可是这谎言只持续了半年便被拆穿。按照我们本地的风俗,刚成婚的新人在过第一个年的正月,是一定要双双去给双方长辈亲友拜年的,而且长辈也会给新人一定数量的压岁钱,算是见面礼。
正月初一的中午,和公公婆婆吃了团圆饭后,曾力就以看望朋友为由,开车走了。一直到大年初三的上午十点,他都未见人影。我不停地给他打电话、发短信,可是他的手机始终是无人接听,也没有回复任何消息。他明明知道今天是我回娘家的日子,我甚至担心他是不是遭遇了车祸,或者是被人绑架,我正想着要不要报警,他终于回了一条短消息:我有事,你自己回吧。
我气极了,又打他的电话,他却又不接了。我无奈只好自己打了车,回了娘家。我家人丁兴旺,也算大户人家。很多叔伯、婶婶之前并未见过曾力,而我这第一次回门,居然没有带着新女婿,便都来问我。我只说是曾力的老板娘回娘家,非要让曾力开车去送。大家便纷纷指责,这世上怎会有如此不通情理的老板。
席间,看到我的那些堂姐妹、堂兄弟们,都是成双成对、郎情妾意,只有我虽是新婚燕尔却形单影只,不禁悲从中来,我跑到厕所抽泣起来,因为心里难受的要命,却又怕别人听见,我只能狠狠掐着掌心的肉,顿时,血便涌了出来,可是那个时候,我根本感觉不到疼痛。人在极度悲伤时,疼痛也便变得不敏感了。
当我走出厕所时,却只见三堂姐和三婶正站在外面。她们盯着我,小心地问,出了什么事,我没有回答。精明如她们,我想一定已了然于心。我还能再说什么呢?
当晚,我回到家,曾力居然正斜倚着身子半靠在客厅的沙发上,观看着电视节目。电视里正在播着赵本山和范伟的小品,因为二人滑稽的表演,他不由自主地发出一阵又一阵笑声。以前我们在一起的时间,他是极少笑的,气氛也多是很沉闷,所以我是喜欢他的笑容的。每当他开心大笑时,我仿佛又回到了初见他时,周身便有一种如沐春风之感。
可是那夜那笑声,在我听来却是那样刺耳,掌心里传来的钻心的疼痛,一遍又一遍提醒着我白天所受的委屈。我咬牙切齿道:“你的事终于忙完了?!”他却头也没抬“哦”了一声。眼泪瞬时象绝堤的洪水,顺着我的面颊急速地淌了下来。曾力象看怪物一样,瞪着我道:“大过年的,你哭什么,又是哪根筋搭错了?”
“我浑身上下,从里到外,所有的筋,都搭错了!!”我冲着他大吼,仿佛胸腔里所有的愤怒、所有的怨恨都集中在这吼声里,“曾力,你摸摸你的良心,我跟了你这么久,你给过我啥了,是给我买过一件衣服了,还是买过一件首饰,连个冰糖弹弹你也没给我买过,我要求过你什么,我说过你什么了吗?我们虽然没有办什么仪式,可怎么说也是合法夫妻,不管你承不承认,这都是改变不了的事实!我只是要求你做做样子,在我家里人面前走走过场。这么小小的要求你也不能满足吗?嫌我这个老婆丢你的脸,你当初别娶我呀!”越说心口越堵得慌,我大哭起来,似乎只有这样,我的心才能舒服些。
“你当我乐意娶你,要不是当初你缠着我不放,又看你可怜兮兮的,我一时心软,你以为你有机会做我曾力的夫人,不怕告诉你,想给我当小老婆的,还得从南半球排到北半球。再说,我是故意不去你家的吗?我说了我有事,哦,你家就只能初三去,初四初五去,你就不是他家姑娘了?一点都不知道体贴自己的丈夫,就知道无理取闹,我还没说你呢,你倒有脸哭。当初要不是你说你具备了中国女性的所有优点,我会心软吗?还所有优点,我看你,女人最基本的三从四德都没学会!”说到此,他“啪”地一声,把电视机关了,委屈的是我,他有什么理由生气?
“有事?什么事需要大年初一办到大年初三,这大正月的,连国务院都放假,你一个小老百姓能有什么事?”
“难道谈生意,还要事先选个黄道吉日吗?跟你这种头发长、见识短的女人,说不清楚。”他索性站起身,走进卧室。借口,纯粹是借口。虽然我不懂什么做生意,可他的这种欲盖弥章的鬼话,恐怕只有傻瓜会相信。
我追进去,“难道谈生意连电话也不能接吗?请问你是在贩毒,还是在走私,或者是美联社潜进中国的特务?”
“神经病!”他斜了我一眼,再不理睬我,拉开被子钻了进去。
“我看你根本不是去谈什么生意,而是在哪个女人的温柔乡里,醉生梦死吧!”我一针见血道。
听罢,他腾地坐起身来,一脸的趾高气扬、理所当然,“我就是醉生梦死了,怎么啦,碍着你啥事了,咱们签的协议,就放在我书柜的第一个抽屉里,那上面第四条可明明白白地写着,‘婚姻存续期间,双方互不干涉对方一切行动自由’,是‘一切’!”他故意重重强调了“一切”两个字,目光中充满了挑衅的意味,“你要是有什么记不清的话,麻烦你现在去看一看。”
顿了一下,他又道:“如果你实在觉得无法忍受的话,尽可以随时提出离婚,我保证痛痛快快地签字画押。等你有一天,找着了对你知疼知热的人,我还会给你备份大礼。不管咋说,我们也总算夫妻一场。老话说得好,一日夫妻百日恩,何况我们做了大半年的夫妻。”
“做你的春秋大梦!”我狠狠摔门走出了卧室,这个混蛋,离婚这样的话也能说得出口,我可是已有了四个多月的身孕。
夜晚,我躲在客厅的沙发上,独自流泪,我象一只乌龟,紧紧地把自己缩在壳里。第一次对于当初那个一时兴起的决定,生出了几许悔意。于是,我告诉自己,不要再对这个男人抱有任何幻想,从此就把他当成是寄居在同一屋檐下的陌生人吧。
这是我们三年里,唯一的一次争吵。从那天以后,我们在一起的时间,大多是各行其事,相敬如宾,我也不再对他有任何要求。就连灯泡坏了这样的小事,也是找物业帮忙,别人问起,我会说“我老公,他恐高。”
第七章 秋雨
可能这世上美貌合神离的夫妻大抵如此吧,我原本也只想继续这样过着和他相安无事、波澜不惊的生活,可是因为一场秋雨,我却再也不能无动于衷。
雨从中午就开始下了,一直到傍晚下班时也没有停。原本我上班是坐公交的,可是从单位到家的这条路从上个月开始就开始拓宽改造,原来好端端的路面已被弄得面目全非。任何机动车辆已都不能通行了,所以这段时间,我只能改为骑自行车车。
因为早上出门的时候,天气还晴好,我又一向都没有看天气预报的习惯,我并没有带伞。此时,天色已晚,雨不仅没有停的迹象,而且还越下越大,心里不禁暗自着急。今天原本是周末,只是为了应付上级单位三天后对厂里的验收工作,我不得不加班打印一些必需的材料。所以诺大的厂里,除了门房里看门的老张,食堂里做饭的王姐和李姐,就只剩下那些住在厂里的来自外地的工人。
我们这些算得上坐办公室的,一般是很少与那些工人打交道的。当然别人是因为看不起,而我虽不同,却也因为一直是寡言少语的人,与他们不甚熟络。而且工人们大都是二十岁左右的年轻后生,平时,又是居住在厂里,所以有伞的人也甚少,如果我去借,他们也不好推辞,可他们要上个厕所或者去买个东西,没有伞,也一定很不方便,那我心里又怎能过意的去。
我就是这样一个人,总是想得很多,所以从小到大,遇到什么难事,只有逼得实在没有办法了,这才找别人帮忙。如果能尽量不去打扰别人,那是如何也不会开我这张金口的。食堂里的王姐和李姐,倒是带了雨衣,可是她们给工人们做好饭也是要回家的。
看门的老张,既没有雨衣也没有雨伞,每逢下雨,他便从食堂里找一个装完面粉的尼龙袋子,将尼龙袋的一角冲里折回去,套在头上。每每看到他顶着个白面袋子在雨里跑来跑去,我便会想到古装电视剧里,南方家里死了人,那些孝子贤孙们便会顶着这样一个白袋子哭得死去活来。
那时候心里很是奇怪,为什么我们北方人的孝帽,其样式象是明朝时候的官帽,而南方的孝帽却是一个这样的袋子,看了老张头上顶着的白面袋子以后,我想大概是因为南方雨水太多,缝制孝服的亲友,为了不使那些长时间跪着守灵的孝子被雨水淋坏身子,于是便将白布直接做成一个面口袋,这样又能防雨,又很简单,岂不是一举两得。我想我是宁愿顶着暴风雨也不会顶一个象孝帽一样的面袋子在头顶。
天很快暗了下来,望着窗外的雨帘,我决定给曾力打个电话,希望他能来接我,我知道还有另外一条路可以通向家里。只不过是比较绕远,先得经过一个村庄的土路,还得再上高速。我在这个单位已经干了一年半了,可是还从来没有要求他接送过我,我想他大概连我厂里的名字都不太清楚吧。
可是今天,确实情况特殊,我左思右想后,还是拨通了他的电话,“曾力,我没有带伞,你来我们单位,接一下我吧?”
电话那端沉默了两秒钟后,他终于出声了,“我现在有事,走不开,你自己打车回吧。”
“如果能打到车我还给你打电话吗?你又不是不知道现在好多路都在修!”其实就算不修路,这里也很难打到车。当初老板建厂时为了省钱,就选择了这个离市区二十多里路的郊区,地处偏僻,很少有出租车司机愿意过来。
我千年难遇地开了一次口,居然又是有事。我忍不住怒道:“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你哪天没事?!”
“我真的有事,你自己想办法吧。我挂了!”“喂!喂……”电话那头只传来“嘟嘟”声。我只好无奈地叹了口气,早知道这个没人性的根本不可能绕那么远来接我,根本不该对他心存什么侥幸。不由想起以前认识的一位老太太也被雨淋了的事。倒是和我今日有些类似。
一次她上街买东西时,也恰逢突然下雨,于是就赶紧给儿子打电话,让儿子开车出来接一下她,她出门时,儿子正在家里看电视,而她逛的地方离家里开车也只是几分钟的是,儿子却说,妈,你打车回来吧。老太太没办法,又舍不得打车,只好淋雨走回了家。因为那场雨,足足在床上躺了半个月。
可是当老太太刚进门,儿媳妇也给儿子,打来了电话,旅游归来,刚下了飞机,让去接机,他儿子放下电话,立马开车到机场接老婆去了。机场离他们家足足有三十公里。事后,得了重感冒的老太太问他儿子,你咋不让你老婆打的回呢?他儿子却道,那是我老婆,我不心疼谁心疼。老太太气得直翻白眼,那我还是你妈呢!
为此,老太太逢人便说他养儿子养了三十多年,却养了个白眼狼,只疼媳妇忘了娘的白眼狼。只是不肯接他的人是她的儿子,而我,不肯来接我的,却是我的丈夫。
看来我只能冒雨回家了,将上衣的拉链直拉到领口,我推着车子,一头扎进了雨中,刚走出大门口时,老张从窗口探出头来,冲我嚷道:“小杨,这么大的雨,你还是问别人借把伞吧!”
“没事,我喜欢淋雨。”这么大的雨,这样的借口,难免有些牵强。可我顾不了这么多,骑上车就走。
大约骑了三四百米的时候,就到了整修的路段。各种型号的水泥管道横七竖八地堆放在路面上被铲车深挖出来的土,经过雨水的冲刷,行人的碾压,变得泥泞不堪,要想骑着经过,那是根本就不可能的。我推着车子,深一脚浅一脚地走着,一不小心,脚底打滑,连人带车摔在路上。这下着实摔得不清,手上显然已擦破了皮,红红的血水和着泥土沾在手心里。我吃力地扶起车子,继续前行。
看着已是浑身上下湿透的自己,满是泥浆的鞋子和裤腿,心里一阵阵难过,鼻子不由地发酸,我是一个三十岁的女人,一个两岁孩子的母亲,应该是坚强而成熟的,所以不能哭,可是眼泪还是不听话的流下来,滚烫的泪、冰凉的雨滴都顺着脖颈流到胸前,似乎要纠结成冰。
身旁走过一对年轻的男女,他们共撑着一把伞,那个男人紧紧地搂着那个女人,因为他们两个都比较胖,虽然那是一把算不得小的伞,可是男人为了怀中的女人丝毫不被雨淋到,使劲倾斜着雨伞,以致辞于自己的半个肩膀正好被伞掉下来的雨柱淋到。
曾看到过这样一篇文章写道,若一个男人肯在雨中为了你淋湿自己,那他就是最爱你的人。无疑,眼前的女子是幸运的,想想自己的丈夫,不要说为自己淋雨,如今只是希望他开车来接一下自己都不肯。无论如何自己也是他的妻,是为他生了儿子的女人,就连古时的皇宫里,那些宫人,如果能诞下龙嗣,即便地位低下,即便曾经再不受宠爱,也能母凭子贵,享尽荣宠。而我居然连封建社会那些毫无地位可言的女子都有不如啊。
做女人做到我这份上,岂是失败二字所能描绘的。也不知走了多久,这段艰难的“沼泽”总算被我征服完了,我想骑上车子继续赶路。因为从此到家还有不下5000米的行程。可是车的后轮和挡泥板间却挂满了泥浆。即使推一下也要用很大的力气。无奈,我只好将车推到路边的肯德基旁,希望找个什么东西把泥刮出来。
四下瞅瞅,我忽然觉得我身旁停着的那辆黑色奥迪,如此面善,我走上前去,看了一下车牌号,正是曾力的车。奇怪,他通常请客户吃饭都是去那些三星级、四星级酒店,然后便是夜总会、桑拿浴。为什么今天会来肯德基?
我心头立刻打了十八个问号,不由得朝灯火明亮的肯德基的橱窗里瞧去。在最拐角的靠窗位置上,我看到了一个即使化成灰我都不会认错的身影,正是曾力。
他正在用一种我从未见过的,充满了怜惜、心疼、幽怨、含情脉脉的目光,注视着对面的女子。一个男人有这样的眼光,我只从电视剧里陈坤的眼睛里看到过。我从没想到,我的丈夫也会有这样的神情,只可惜这神情与我无关。从我嫁给他,他对我就只是始终如一的冷漠,那种冷漠的眼神,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即使是在热得不能入睡的夏夜,周身也能够感到瑟瑟冷意。
我顺着他的目光,望向那个女子,我以为那一定会是如范冰冰、张柏芝那样的绝色佳人。因为这类女子不一直是他的最爱么?可是我所看到的是一个怎样的女子啊!头发染成了浅到极至的金黄色,这种金黄,如果是白种人,那一定美伦美奂,可是亚洲人并不适合这种颜色,所以在我们这个城市,除了一些为了招揽生意的三陪女或者是理发店的发型师,以及艺术学院的高材生,没有人会把头发染成这个样子。
她的脸上搽了一层厚厚的粉,白的象刚掉进过面缸里,比八十年代的电视剧里的女演员搽的还要厚。现在女子的妆容更讲究透、亮。即使四、五十岁的中年大妈,也绝不会堆这么多的粉在脸上,何况看那女子的穿着,应该也就三十五、六岁的样子。真不知这个女人是不是忽然从天上掉下来的。她扑闪着的深蓝色的假睫毛,在灯光下散发着一种妖冶、甚至有些慎人的光彩。嘴唇不知是漂过还是涂了鲜艳的唇膏,红的有点过份。
我不知道曾力什么时候喜欢上了这样艳俗的女子。唯一可以解释的便是那个女人有着东方女性极少的绝对超过34D的胸围。可能再高傲的男子在这样的大胸面前也会低下头来。曾力是个男人,自然也不能例外。此时,那个女人正在啃着一个炸鸡腿,大概是因为吃得太香的缘故,鸡腿外面裹着的皮沾的嘴角全是。曾力微笑着,用纸巾将她的嘴角擦干净。看着他那么温柔、那么小心翼翼地样子,就象是在呵护一块珍宝。我忽然有一瞬间感到自己的血液就那样停止了流动,我终于知道人们所说的血液凝固是怎么一回事。这个对别人如此体贴的人是我的丈夫啊!他的妻子被这大雨淋成了落汤鸡,而他却和另一个女人花前月下,卿卿我我,多么讽刺。
他们吃完以后,曾力不知对那女人说了什么,然后他们起身,那女人亲昵地挽着曾力的胳膊从肯德基走出来。为了不使他们看到,我侧身躲进旁边黑暗的角落里。就这样看着他们开车离开了。
我想在这样的情况下,换了别的女人,她们大概会冲进去,狠狠地扇那个女人一个耳光,然后义正言辞地大骂她是个下践的狐狸精。而我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