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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有什么灯,那是太阳。”
“那……帮我把太阳关掉。”
“白痴,你再不起床就变成猪了。”
“让我做猪吧。”
“你快起来吧,明天要考试呢。”
“考什么?”
“当代文学。”
我就爬起来了,头昏脑胀,也不得不捧着书来读,其实什么也看不进去,坐了好久,面前的那页书还没翻过去,不得已,又开始抽烟。
我就是这么复习功课的,不知道自己最后是怎么把所有科目给考完了,只是在试卷上混写一通,写出来的当然全都是胡言乱语。
考完最后一科后,我又在学校里逛了逛,中午回到宿舍大院的时候,系里面一些刚吃完午饭回来的女生不知怎么的,猛用一种怪异的眼光打量我,仿佛我是个怪物似的。我知道自己的样子很憔悴,可我也不至于如此引人注目。
回到宿舍里,看到只有叶星儿和唐默默在,她们看到我回来了,忽然怪异地松了一口气。
“柳莎,你还好吧?”唐默默问我。
“我不好。”
唐默默就不说话了。
叶星儿开口了:“柳莎,你听说了没有?”
我莫明其妙地反问她:“听说什么?”
她们的脸色就变得严肃起来,唐默默刚想开口,叶星儿就抢先发话了:“我要告诉你一件事。”
“什么事?”
叶星儿就说了起来,她说我们学院有一个女生自杀了。是06级汉语班的,叫李君怡,就是上官磊的女朋友,因为上官磊把她甩了,她一时想不开,不知去哪里找了一堆安眠药吞下,然后锁好宿舍门,躺在床上,用水果刀把手腕割开了,存心要往死路上奔一样。幸亏她宿舍还有一个人没回家,回来后发现开不了门,就去找宿舍管理员,耽搁了好久才把门撬开了。门一打开,就看到那些血从她的床上滴下来,滴到桌面上,又从桌面滴到地板上,在地上汇成了一滩。当时看到的人被吓得惊声尖叫,灵魂出窍。她马上被送去校医院抢救,现在还不知道情况怎样。
我听完后总算明白了刚才为什么所有人都望着我,她们怀疑我也会去自杀,或者有些人不清楚那个自杀的人是不是我,要亲眼确定一下,因为我也失恋了,理所当然也会这样做。可我没有,我让她们失望了。
我的心里一直想着这件事,下午我就去了校医院,我想知道她的情况。医院的医生告诉我她保住了性命,我就问可不可以让我去看看她,他们就说不行,她还很虚弱。我就问她是什么血型,我可以给她献血,他们就说是AB型。这下我没办法了。我又说自己是她的同学,只站在外面看,不进去病房,他们被我缠不过,就同意了。
我就走到她的病房门口,用手轻轻推开了一点房门,站在门口往里看,看到她躺在雪白的床单上,正在昏睡,脸色惨白。我想起那次和马振海在电影院门口见到她时,她是多么健康、腼腆,现在却不成人样。我怔怔地看了一会,然后被巡房的护士赶了出去。
我走在校道上,走在那些高大树木的阴影下,突然觉得自己很幸运。“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我失去了爱情,可我依然热爱生命。世界上希望活下去的人那么多,希望死去的人也那么多,他们却不能互换。生命不能互换,却可以传递,爱也一样。人总得好好地活下去,直到死亡找上他,而不是他去找死亡。有人说自杀的人都是勇敢者,在我看来,其实他们大部分是懦弱鬼,只会用死亡这种终极方式来逃避生活中的难题。说什么生无可恋,那都是当事人想当然而已,除非像川端康成、海明威、梵高这些智者,在生命境界达到了顶点后自杀,不让别人看到他们的脆弱灵魂,这才是一种壮丽,是对生命的致敬。可我们这么年轻,都还没有开放,怎能就此衰败?所以无论如何,我绝对不会杀死自己,不会让我的亲人心碎。李碧华说:“生命很宝贵,珍惜它。用来报答,或者报复,而不是报销。”我是懂得的。
这件事给上官磊惹了点小麻烦,在马振海走的时候,他刚刚当上学院的团委副书记,正春风得意马蹄急。现在他还刚想离校呢,学院却把他扣留住了,但是他很快就把事情处理好了,什么惩罚也没有,不过想想他也没什么错,是女方痴情而已。后来李君怡也安全出院,但心已死了,万念俱灰,两人形同陌路人。
暑假到了,阮晓琪是早已不见人影,叶星儿和唐默默也要回家了。我却要留下来,我还不想这么快回家,不想让我的父母看到自己这种狼狈样。
叶星儿和唐默默放心不下,两人在回家前,就诚心地对我进行了一番教诲和嘱咐。
叶星儿很孩子气地对我说:“柳莎,要是你敢像李君怡那样玩自杀的话,不管你死没死去,我这辈子都不会原谅你,我会恨你恨到死。”
“我死去了你还怎么恨我?”
“我不管,反正就是恨。”
唐默默反而很正经地说:“柳莎,不如你去我们家过暑假吧,我家在农村,有稻田、池塘,还有*果吃,我姐姐也会在家,你见到我姐姐时肯定会大吃一惊,我们是……”
我打断了她的话:“默默,不用说了,谢谢你,我没事的,这些我都知道,我就是在农村里长大的。”
唐默默就闭嘴了,最后是她先离开学校的,叶星儿是晚上的车,跟何大森一块走,走之前我们待在宿舍里上网。
傍晚的时候,我和她一起站在阳台上抽烟,像她往常那样,我们一边眺望着远方的田野一边幽幽地吐着烟雾。
抽着抽着,我突然鬼使神差地转过头问叶星儿:“星儿,你第一次跟何大森上床是什么情形?”
叶星儿一时没反应过来,愣愣地看着我,等她想明白了,才慢吞吞地回答:“当时……我对他说‘我已经不是处女了’。”
“那他有什么反应?”
“他就跟我说‘没关系,我也不是处男’。”
我“哧”地一声笑了出来,差点被喉咙里的烟雾给呛到,“他……好可爱。”
“还不错。”
“你们真好,你很爱他吧?”
“你说呢?”叶星儿一点也不顾及我的心情,说完后她的脸上居然现出了一点红晕,不知道是晚霞的照射还是她的害羞,我想这就是她坚持相信缘分而最终遇到的爱情吧,何大森就是她的好男人。
“你毕业后还会跟他在一起吗?”
“不太可能。”
“为什么?”
“志向不同,他想去欧洲。”
“你不是想要环游世界吗?跟他一块去呀。”
“我是想一个人环游世界。”
“你太独立了,身边有个人总是好的。”我吸了一口烟。
“或许吧,到时再看。”叶星儿的答案很模糊,说完后她也吸了一口烟,我看着她从嘴里吐出一线细长的烟雾。
接着叶星儿又忍不住开始向我展现她的智慧:“柳莎,大学的爱情不过是异地的风景,看完了就应该回家,记住我的话。”
“我已无家可归。”
“你有,是你不愿意而已。”
我就不说话了。
晚上叶星儿离开的时候,把她剩下的大半瓶红酒留给了我,说那些酒再不喝就不好喝了。也许她认为像我这种失恋的女人应该抽点烟喝点酒,我也就理直气壮地接受了,“却之不恭受之无愧”。她在走之前还嘱咐我不要一次性喝太多酒,因为没有喝惯酒的人可能会酒精过敏,接着她又推荐我去看塞缪尔&;#8226;斯迈尔斯的心理书籍《自己拯救自己》。后来我真的找来看了,结果当然像这本书名一样,果然奏效,每看一段就能稍微治疗我的失眠症,我也就把它当成了枕边书,抱着来睡觉。 。。
第七节 你让我如此想念
只剩下我一个人了,我首先去超市买了一堆东西回来储存着,然后像个隐居在山洞里的野人一样,足不出户。
我在宿舍里看书、看电影、做饭、洗衣服、剪指甲、看手指上的纹路、发呆……
有一天我正不知该干些什么好,没想到仇嘉文师兄打电话给我了。自从我和马振海在一起之后,他连哼都不敢哼一声,也一直没有谈恋爱。现在马振海走了,所有的人都走了,我又一个人了,他又找上我了。也许他只是好心想要给我安慰,可为什么偏偏是这个时候才来安慰我?我不知道他是不是真的对我这么长情,我却对他的这种做法感到不耐烦,因为那让我感觉他在趁虚而入。
他想邀我去旅行,我说不想去,他又要请我吃饭,我就去了。不是为了一顿免费晚餐,而是我得跟他说清楚,叫他别在我身上浪费时间。
那顿饭都还没吃完,我就开门见山:“师兄,你不用再费心了,我们是不会在一起的。”
“我仍然喜欢你。”
“可我不喜欢你,我厌恶你的做法。”我生气地放下了筷子。
他没想到我反应这么大,一脸尴尬,“我哪里不好,你告诉我,我可以改。”
“那我身上有哪点好,你告诉我,我也可以改。”
他一时哑口无言,我就掏出香烟和火机,若无其事地在他面前抽烟,他愣愣地看着我。
“你……什么时候学会抽烟了?”
“……失恋的时候。”
“你不能这么折磨自己?”
“为什么不能?我就喜欢折磨自己。”我吐了一口烟雾,存心要挑拨他似的,“我们的原因根本不在对方身上,而是感觉,明白吗?没有感觉一切免谈。”
“感觉是可以培养的。”
“培养出来的是次品,就这样吧,你以后不要再烦我了。”
“师妹,对不起……”
“不用说对不起,我最讨厌你的对不起,讨厌你这个人。”我的情绪失去了控制,一下子把烟摁灭在碟子里。
我狠下心来头也不回地走了,连自己都没想到可以如此干脆决绝,就像马振海离开我那样,我也离开一个爱我的人。
这是我的选择,我对嘉文师兄的感觉已经由愧疚转为了厌恶。对待不喜欢的人,就像对待不好吃的食物,不好看的书,何必勉强自己接受。我本身是个懦弱的人,我不能再和一个懦弱的人在一起。
可是走出餐厅后,我又隐隐地心虚了。其实我发的无名之火是多么站不住脚,我是对他的做法厌恶至极,可我不会大胆地无耻到直接咒骂他。
我是在恨自己啊,恨得咬牙切齿,在心中的怒气正无处发泄时就把它发到了无辜的嘉文师兄身上。凭什么他就得代我受过?因为我是个窝囊废,难道我不知道一个人得自己争气吗?靠别人打气有什么用?维持得了一时维持不了一世,一个连自己都不曾好好地爱的女人,又有什么资格去得到别人的爱?
我流泪了,还是让我自生自灭吧。
白天我就那么糊里糊涂地过,可一旦夜晚来临,万籁寂静中只剩下我一个人待着时,我就变得无比清醒起来。开始的时候还可以看看书,但很快就会厌倦,于是寂寞开始向我侵蚀,它像一只猫一样蚕食着我的肉体和灵魂,我知道自己摆不脱,我体无完肤。接着是最煎熬人的思念也开始向我进攻,我想念他的脸,他的身体,他的声音,他的味道,他的一切,越来越饥渴。
我终于忍不住了,就把那瓶红酒的木塞拔掉,握着它不停地往肚子里灌,喝得稀里哗啦,舌头发麻。
我身体发热,意识迷糊,呆呆地看着保存在手机里的马振海的照片,扯着嗓子对他喊:“我是个爱学习的孩子,你教我,教我怎样才能不再爱你,不再想你,你教我啊……”
没有任何回应,周围寂静一片。
我对着他继续喊:“我想和你一起去看海,一起去游泳,一起去跑步,一起*,一起去做任何事,我就是想一辈子都和你在一起,可是你在哪里?你在哪里……”
还是没有回应,癫狂中我想起龙俊庭曾说过“有问题,上百度”。我就开了电脑,在百度上一遍遍搜索“马振海”这个名字,可那些人都不是他。我又用Google搜索,仍然没有答案,我不知道他在哪里,我丢失了我的男孩,我丢失了我自己。
原来世间有些问题,不但是百度,就连Google都回答不了,只能靠自己去找出答案。
我关了电脑,又对着他的照片哭泣,“我只是想不到,我爱你,胜过了爱自己。我只是想简简单单地爱你,为什么不可以?为什么……”
酒瓶空了,我醉得一塌糊涂,涕泪交零,声音嘶哑,浑身通红发热,不知怎么就瘫在了床上。
仿佛过了一个世纪,不知何时,我翻了个身,睁开双眼,醒来。
眼前一片雪亮,视线很模糊,定睛了好久才慢慢看到头顶上的蚊帐,蚊帐上的天花板,周围一片惨白。
我大脑昏昏沉沉,又继续躺下去,不知躺了多长时间,再次醒来,最后挣扎着坐了起来。大脑暂时失忆,灵魂还没有回窍,头痛欲裂。天花板上的风扇“呼呼”地转着,送出来的风扬起了我床上那一角没有掖好的蚊帐。
我闭上眼睛,左手抱住头部,右手握成拳头猛击自己的脑袋,敲得“咚咚”作响。“我是谁?我在哪里?我在干什么……”一连串的问题涌现脑海,却一片迷糊,像盘古刚开天辟地时一般混沌。敲了一阵头之后,我将身子挪向了墙边,隔着蚊帐靠墙瘫坐着,感觉自己清醒了一点儿。
终于想起了自己是柳莎,正在宿舍里,正在发呆……
我晃了晃头,扫视一下,整个宿舍空无一人,只有风扇在机械地转着圈,一圈又一圈,没完没了。我的内心突然有一种莫大的恐慌感,我不知道现在的时间,不知道自己想干什么,好像全世界只剩下我一个人,这种空虚和迷惘如此可怕。
原来一个人在醉酒后刚醒来的那一刻是最脆弱的,两眼无神、精神恍惚,感觉还不如一头猪。所以如果要害一个人,最好的时间除了趁他睡着之外,还有就是趁他刚醉醒的那三五秒,毫无招架之力时下刀子,不等他嚎叫一声就一刀毙命了,比杀猪还容易。
想到这,我靠着墙的后背沁出了汗,四肢却又在发凉。我不让自己再呆坐下去,就把半裹着脚的被子一解一掀一团,往枕头上一扔,迅速爬下了床。
下床后用手摁了一下桌面上的手机,15:09,时间已经是下午了。我趿拉着拖鞋走出阳台,天气很好,外面阳光灿烂,灿烂得刺眼。我就眯起了双眼,头又痛起来,一边用手敲着它一边走进卫生间里,撒了一泡长长的尿,蹲得我双腿都快发软了,“自己究竟多长时间没有‘放水’了?”我脑袋里突然冒出这个问题。更奇怪的是,那泡尿除了尿骚味,我闻到还有一股非常奇怪的味道,像……怎么形容呢?是一种酸味,对了,像变了质的葡萄味。这样说好像有点不妥,因为红酒的味道本来就是变了质的葡萄味,如果它又在人体内转了一圈再跑出来,那个味道该怎么形容?我又头痛了,猛地用手拍了一下自己的脑袋。
撒完了,我走出卫生间到洗手台上洗了把脸,往脸上泼水时我故意把头发弄得湿漉漉,为的是让自己赶快清醒。
在冷水的刺激下,我的灵魂好像飘回来了,正在一点点地钻进脑子里去。
忽然我看到自己的双臂有点红,睁眼仔细一看,看到上面布满了密密麻麻的小红疙瘩,在我的皮肤上积了厚厚的一层。我着了慌,又低头去看双腿,腿上的情况也一样,我撩起衣服,看到肚皮上的情况更恐怖,红红的一大片,看得我头皮发麻,浑身冒鸡皮疙瘩。心里一激动,身上发起热来,全身又痒又痛,就如被千万只蚂蚁啃噬一般难受,我想起了叶星儿的嘱咐,我……酒精过敏了。
这就是放纵的后果。
自己做的孽自己要承受,我生怕再惹恼了身上的那群“蚂蚁”,就走进宿舍坐在桌子前。我的双脚踢到了那个被我扔在椅子底下的酒瓶,我弯腰把它捡了起来,放在桌面上,然后用手撑着脸,对着它发呆。
我拿了个镜子过来,镜子诚实地照出了我的样子:头发油腻凌乱、眼窝深陷、皮肤粗糙、嘴唇发干、表情颓废、锁骨突出,再摸摸全身,只剩下一副皮包骨,多么像一个连自己都会被吓到的堕落鬼。我甚至可以清楚地看到自己布满两眼的那一条条血丝,红红的、长长的,绵延无尽。
我忽然犯起迷糊来,想不起发生了什么事,自己何以变成了这副“尊容”。我抱住脑袋,努力回想,脑海里却只有一个个碎裂的片段,怎么也拼接不起来。
“失去了你,我从二十岁开始苍老,这就是爱的代价。没有人爱我备受摧残的容颜,我孤芳自赏。”
“为了你,我的手机永远都不关机,除非电池没电,可你从来没打过我的电话,我这么傻这么痴情地等着你,是我心甘情愿堕落的。”
我真希望自己一睡不醒,这样就不用再面对可恶的自己。没有人爱我,没有人关心我,懦弱又懒惰,除了这副躯壳,我一无所有,现在甚至连我都厌恶自己的身体。隐约间我神经质地闻到一阵腥臭,一阵紧似一阵,我猛地惊觉,我的寂寞正在杀死我,我正在无可挽回地腐烂。
我哆嗦着点起了烟,就坐在那里一根接一根地抽,坐到太阳落山,然后我进冲凉房洗澡。
我看到自己全身像一片红土地,在冷水的冲刷下,那些红斑也不肯消退。我想起自己已经一整天不吃不喝,因为没有一点饥饿感,可我却看到我的肚子鼓胀得厉害,圆滚滚的,像个大西瓜,又像广东肇庆的那座鼎湖山。我又想起自己的“大姨妈”自从在马振海走了之后,差不多两个月都没见影。我看着自己鼓起来的肚子,隐隐地意识到了什么。然后我关掉花洒,穿好衣服,用手胡乱抓了抓湿漉漉的头发,走出宿舍。
我进了校门口的一间药店,在货架上找到验孕棒,很大方地拿着它去柜台付钱。那个女收款员的双眼对我射出冷冷的鄙夷目光,我装作若无其事地付了款,拿着它走出药店。可我是个外表坚强内心软弱的人,那个收款员居然没发现我害怕得连手指都在微微颤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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