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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块钱娶个某-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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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管家她在行,因为从小就做惯了家事嘛!可是上学?龙珑不禁瞪大了眼,“我已经毕业了。” 

“国中毕业没啥用处,多念点书才实在。”他什么时候变得像个老妈子一样唠叨鸡婆啊! 

“不是,我高职毕业了!”龙珑拚命摇头。 

傅允风将龙珑从头看到脚,再从脚看到头,来来回回看了几遍,阅人无数的他眼睛居然会凸槌? 

“你到底几岁?”怪里怪气的声音闷在喉咙间。 

“我十八岁了啊!” 

发育不良的心排骨居然有十八岁?成年的女人有这么矮的吗?他的历任未婚妻各个最起码都到达他的下巴高度哪! 

“见鬼了!你那么矮不可能有十八岁,身分证拿来。”他更想抢过她的手提袋,撕掉刚才那张劳动契约。 

龙珑乖乖的从手提袋中抽出一个粉红色的证件递给他,小嘴嘀咕着,“我不矮啊!我有一百六十一公分高呢!偶像,实在是因为你长得太高了。”足足高出她快两个头呢! 

偶像?又来了。傅允风将身分证还给龙珑,没好气的问:“你不知道我的名字吗?为什么老是这样乱叫我?” 

“我问过楼下的守卫,我知道你叫傅允风,可是,你长得很像我暗恋的偶像,我真的很喜欢他喔!我也好高兴能每天堡汤给你喝,香港人最注意喝汤养身这种事呢!”龙珑的眼眸清雾氤氲,十足的陶醉感,十足的少根筋,丝毫未察觉这番话会惹出什么后果。 

“我不是香港人!”傅允风的孔声简直要把屋顶给掀了,也一脸阴郁,气得冲进浴室去浇冷水,心里头猛冒出来的酸味,在在印证他其实很在意来自于她的默默关怀。 

结果呢?原来他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替身,一个代替品!他差点呕死。 

一向聪明的他居然被骗了!被那一壶汤、被她的外形给骗出慈悲心肠,甚至还破例让她住进自己的房子。他这辈子从来没有这么窝囊过,真是气死他了! 

“龙珑,明早你就给我离开,多钜额的资遣费我照数全部一次付清,彻底来个眼不见为净!”傅允风在莲蓬头强力水流底下吼骂着。 

闻言,客厅里的龙珑暗叫不妙,“糟糕,老板又发火了。” 

她怎么也想不明白,这么好心肠的老板为什么脾气这么坏呢?不过,没关系,除了做好工作之外,她会想尽办法逗老板开心的,让他天天笑脸迎人! 

★※★※★※ 

傅允风将自己关在书房中,五部电脑全开,准备狠狠厮杀一整夜。 

他封闭的世界里突然来了一位陌生的入侵者──一个不能称为女人的十八岁小女生,让整个空气中都漂浮着不稳定、不安全的分子。 

该死,他更别想睡了! 

龙珑很识趣的待在客厅中,看看电视、听听音乐,其间还偷偷溜到浴室去洗了个澡,但是,她就是不敢去吵傅允风,远离火药库这点常识她还有啦! 

虽然打过电话告诉同学她不过去了,然而,随着时间的流逝,她开始怀疑自己可能要花这个长沙发上过夜了。 

一阵睡意袭来,尤其深夜时电台播放的音乐更加让人脑袋昏沉,她用力的甩甩头,“老板还在书房工作呢!我可不能打盹!” 

于是,龙珑开始做韵律体操来保持清醒。 

即使生气,傅允风的肠胃仍很固执的在午夜时要求消夜。他关了灯走出书房,却被眼前看到的景象给微微震住了。 

他的客厅不像往常般是暗寂的,而是灯火明亮,音乐流泄,人影晃动……非常强烈的冲击,令他忍不住猜想这是天堂幻象吗? 

龙珑听到脚步声,便停止左右回转身体的这一个小节体操。“老板?”不敢再喊他偶像了,即使忘性快的她,对他刚才的嘶吼仍印象深刻呢! 

糟了,瞧他那难看的脸色,她不会吵到他了吧?她搜寻着放在茶几上的CD音响遥控器,想赶快把音乐给关了。 

傅允风做出制止的手势。 

龙珑忍不住皱皱小鼻头。哎!电台现在正播放西洋音乐,她听不懂啦! 

傅允风在沙发上坐下来,陷入沉谧的思绪中。很好听的旋律,很优美的合声,歌词却让他震撼极了── 

YouKnowthedoortomyverysoul. 

You”rethelightinmydeepestdarkesthour;you”rethesaviorwhenIfall。 

(你知道进入我灵魂的那一扇门。你是我最黑暗时刻里的光亮,你是我毁灭堕落时的救赎者。) 

黑暗中可能有那道光束吗?毁灭的灵魂还有希望吗?傅允风怀疑作词者大概是看到了海市蜃楼的幻象! 

然而,随着每一个小节音符的流过,他原本糟糕无比的心情竟然被音乐的魔力给调和了,不冉再晦涩跌沉到谷底。 

音乐结束时,电台的DJ说着,“今夜就以BeeGees乐团的“Howdeepisyourlove”向各位听众道晚安,祝您今夜有个好梦!” 

好梦?真是个愚蠢无比,光会说废话的DJ。幸好他的音响从来都是摆着当装饰品,否则这种蠢话多听几次,他大概会跳起来把音响给砸了。 

“关掉音响,去买消夜。”傅允风终于愿意开口对龙珑说话了。 

“知道了,我马上去。”关掉后,龙珑转身就想往外跑。 

傅允风拉住龙珑的手,塞给她一千块钱,还有她放在沙发上的外套。 

哇!老板很体贴呢!龙珑的唇边不禁浮起一大朵微笑,“我很快就回来,我知道你爱吃什么!” 

傅允风在龙珑的身影消失之后,重重的吐出一大口气。他的家里居然莫名其妙有了声音,有了人气,他……非常非常的不习惯! 

他转身走回书房,期待着龙珑带着消夜推开他房门的时候…… 

见鬼了!别胡里胡涂让BeeGees梦幻般的歌词给迷惑了,他期待的绝对只是那一袋食物而已! 

明早,他还是要把龙珑给踢出去。 

★※★※★※ 

“你一个人要用这么多电脑啊?”帮傅允风送消夜进书房后,龙珑着着实实被 

里面的五部电脑给吓了一大跳。回过神后,她对着其中一个萤幕好奇的问着,“这是什么?M……又M……读不懂耶!那是什么档案啊?” 

傅允风神情紧张的赶快关掉这一部电脑,凛声道:“问那么多干嘛?不准你动这一部电脑,这些档案你十条小命都赔不起。” 

这么严重啊?“知道了!”龙珑赶紧很用力的点头,不去管神秘档案了。 

傅允风剥开一个三明治的包装袋,狠狠的瞪了龙珑一眼,“说你自己的事,我没说停不准停。”这个身世如谜的女孩,他非得弄清楚他到底是怎么上了她的当不可。 

书房里没有多余的椅子,龙珑只好窝在电脑桌旁光可鉴人的木质地板上,双手托着粉腮,开始当一只叽叽喳喳的小麻雀。 

她说到口干舌燥,把她从有记忆以来的大小事件,全部向她的老板报告得清清楚楚。没办法,老板交代的事嘛! 

傅允风嘴巴忘了吃,手指忘了动,眼睛直盯着电脑萤幕,却视而不见任何资料讯息,他的耳朵里只接收到龙珑柔嫩的嗓音,还有她的身世…… 

她二岁时父亲因工地意外去世,七岁时母亲再嫁,生了两个弟弟,十岁时母亲也因病去世,不久继父又再娶,继母又生了两个妹妹。她的家人全都姓郭,只有她一个人留着生父的姓。 

高职毕业前除了上学,她还要做家事、照顾弟妹,毕业后一个人在外头居住,家里的人只关心她每个月拿回去贴补家用的薪水。 

哈!一个标准的现代灰姑娘!可是,瞧她说得多轻松。傅允风撇撇嘴的暗忖。 

“……我那两个弟弟是我唯一的亲人,我当然要好好栽培他们念书。只是我老搞丢一个又一个的工作,这个老板一赶人,我就只好再找另一个工作啰!” 

她耸耸肩,“反正今天的不如意要在今晚睡觉前忘掉,明天一定又是新的一天了。” 

坐在电脑前的傅允风脸色凝重,眉宇间只见阴霾。他从来都不是这么想的,也从来都没有人告诉他要这么想。 

他不平的低吼着,“我才不信你能说得出这种深奥的话。” 

“话的确不是我说的,可是,照着这么做,日子也就好过多了。”龙珑天真的扬起眉。 

“谁说的?”傅允风又开口,仍是气愤的低咆着。 

龙珑飞快的往会房外跑,没一会儿便拿进来一本又破又旧的书,将首页翻开,捧得高高的。“是我亲生妈妈在她最喜欢的书上写下的句子啦!” 

“你妈有没有说昨天以前的事要怎么办?”傅允风赌气的回嘴。 

“昨天以前的事?呃!这个嘛……我妈大概知道我记性不太好,事情忘得快,所以没说耶!”龙珑不好意思呵呵笑着。 

记性不好?那像他这种记忆力超强、超棒的人就得每天噩梦连连?搞到最后害怕睡眠的时刻到来?不公平啊!这个世界太不公平了! 

“反正不开心是一天,开心也是一天啊!”龙珑长吁一口气。所以,她总不肯太花脑力,事事想得太严重、太复杂。 

“白痴行为!”傅允风轻啐一声。 

龙珑耸耸肩。从小被骂惯了,早就练就笑骂由人,无所谓的心思了。 

“老板,我都说完了耶!”龙珑搔搔头,伸出舌尖润了润干燥的嘴唇。希望老板别再叫她继续开口,放她去厨房找杯水喝。 

傅允风嗤哼着,“我叫你停了吗?你想办法再给我变出声音来!” 

龙珑吐吐舌头。这个怪老板除了眸气坏,还很霸道跋卢呢!变出声音来?怎么变啊? 

龙珑好奇的问:“任何声音都可以吗?” 

“嗯哼!”傅允风从鼻孔中喷出气,懒得开口了。 

龙珑将他的反应当成是可以的意思,于是,她翻开母亲那本《唐诗宋词元曲集》,开始朗读了起来。 

虽然傅允风的中文程度不是很高竿,但多少也听懂龙珑念的几个片段的句子── 

“……寂寞无人见……黯黯梦云惊断……” 

“……古今如梦,何会梦觉……” 

“……花无人戴,酒无人劝,醉也无人管。”书 包网 。。 

傅允风在心中漫忆着,原来并不是只有他拥有这种孤独愤世的心境,比他更过分的大有人在啊! 

电脑萤幕的省电装置开始启动,从四面八方窜出来的3D小方块,到处在画面上漂浮着,傅允风没去搭理,因为他的心神转而专注于想听看看她还会念出什么样的诗句来…… 

华尔街的股面市场不再是傅允风暗夜里的唯一娱乐,今夜有另一个声音伴随,打破往日的孤清冷寂。听着龙珑的声音,也不知过了多久,他的头不自觉的往下垂,最后趴在电脑桌上睡着了…… 

★※★※★※ 

梦中,傅允风是一个出生在美国纽约的弃婴。市政府社会局安排他住过一个又一个的寄养家庭,时间最多半年,最少一个月,端看社工的评估结果。 

他的一只小皮箱是他唯一的随身物,伴随着他尝尽每一个寄养家庭中的冷暖辛酸,那些过往对他而言,唯有一句可以形容,就是“不堪回首”! 

直到他九岁那一年,有一对华裔的夫妇因为久婚不孕,决定领养个孩子,便领养了他,而这也是他一生中最大的转泪点。 

那位台湾移民的太太不仅长得娇小美丽,也很有耐心,整整花了一年的时间,才让他承认他是这个家庭的一分子,开口喊了她一声“母亲”。 

那一天她哭了,他也哭了,母子两人抱成一团。他想,他终于有家了,他的流浪梦魇终于可以结束了。 

之后,傅允风不平凡的天资逐渐展露,他的母亲又惊又喜,央求着大而化之的父亲给他买最好的电脑设备,送他上最好的私立学校。 

傅允风也很努力的表现,不让他的父母亲失望。 

在他十三岁那一年,他的母亲微笑的告诉他,“风,你相信吗?妈妈的肚子里来了一个小妹妹,上帝终于愿意给妈妈这一份迟来的礼物了!你以后要疼妹妹、照顾妹妹喔!你们都是妈妈的好孩子。” 

可是,上帝给了他一个妹妹,却带走了他的母亲因为高龄难产,而造成血崩。 

面对这样的结果,傅允风愤怒的咆哮道:“我从来只相信魔鬼毁灭的的力量强过上帝!” 

没多久,他的养父再婚,对象是他久别重逢的初恋情人。 

傅允风又有了母亲,而且,还多了一个小他二岁的弟弟。这个弟弟是个怪胎,虽然后来证实他是一个智商高达两百的天才。 

傅允风拥有高资质、高学习的能力,但不是旷世天才,纵使努力了一整个月找资料写报告,也比不上弟弟吊儿郎当、心不在焉之下的随便一份作业。更甚者,他还发现到这个家庭中的一个秘密──他的弟弟竟然是养父的亲生儿子! 

他开始慌了,将自己在生活、课业各方面逼到极限,他要证明自己的价值。 

他害怕再回到寄养家庭,这样的心声他从不敢对任何人说出口,只能在成长的岁月中偷偷躲在被窝里强忍住脆弱的心情。 

每当此时,他就会好想念他的母亲,好怀念她在中国人农历春节时以慢火熬炖的那一锅香浓的香菇鸡汤。他记得母亲的叮嘱,很努力的当一个仔孩子、好哥哥,疼爱他的妹妹。 

然而,挚爱的母亲离他而去,对他的打击非常的大,于是,他暗自决定,只要不去爱,就没有所谓的伤心。 

他开始封闭自我,不让人窥知内心世界的喜怒,只相信自己一个人,渐渐的也养成一丝不苟的完美主义性格,不容许自己犯下一丁点过错。 

生活中失去调和与缓冲的轻松时刻,童年时在寄养家庭的那段梦魇居然又回来了,夜夜纠缠着他,让他恨透了睡眠。 

长年紧绷的神经与拒绝入眠的偏执行为种下了恶果,让他这些年来总是失眠。 

天底下唯一敢嘲笑他且还能活命的人,就是那个如今已上大学主修心理学的妹妹,她曾经老气横秋的对他说:“你啊!庸人自扰,是天底下最灰色、最没有安全感的笨蛋。” 

也许吧!傅允风没有反驳她,反正心理学家总是很容易将人的灵魂给看透,却提供不了有效的治疗方法。 

于是,为了打发漫漫长夜,他开始在股票市场上厮杀,变成一个冷血的股市狂魔…… 

突然,黑暗的画面远离,浮现出某一年的耶诞夜情景── 

由于他的母亲在生妹妹的前几个月,状况一直很不好,所以,都住在医院中安胎,他的父亲也因为业务的关系必须到欧洲去。 本以为要孤单的度过即将来临的耶诞夜,未料一个来自台湾的富家男孩邀他一起去过节,才免除了两个男孩子在团圆节庆时的孤独。 

虽然他发过誓不让任何人走进他的内心,但他还是认定那一个对他伸出善意之手的男孩子,他是他生命中的一个异数,也会是他一生的挚友与伙伴。 

那个男孩叫做邵希岳,目前是寰宇集团的总裁,然而实际上,寰宇集团所有的生意业务都是由傅允风在负责。 

只要邵希岳有需要,傅允风绝对可以为他赴汤蹈火,以命相舍,因为他永远难忘那一年的耶诞夜、那一顿耶诞餐,与那种被重视、被需要的感觉! 

那是个很温馨的耶诞夜啊!他和邵希岳在弹珠台上较量着,倘喝着香槟酒,讲着男孩子们喜欢的黄色笑话,两人笑成一团…… 

★※★※★※ 

傅允风笑着醒过来了。 

有一个头颅在他的膝盖上趴睡着,只见龙珑侧着脸,轻轻的在打呼,少女的馨香味透过呼息,幽幽的传送过来。 

她念着诗词的声音轻松的将他推送入久违的好梦中,她真的赔给他最渴求的优质睡眠! 

啊!无法再将她给踢出去了,他决定格她留下来。 

这一夜,傅允风找到了他喜欢的安眠药──龙珑声音的陪伴。 



惊螜 

忧郁的闪光是迷惘天空里的彩蝶, 
舞动惊慌的翅膀, 
找不到心精…… 


龙珑这种从困苦环境中磨练出来的小女生,既然没有变成悲观的小媳妇个性,当然就会像路边的小雏菊一样随遇而安,乐天开朗的找到盘根的泥土,固执地将超强的生命力延展下去──虽然说迷糊成性大概是改不了的啦! 

于是,两个礼拜以来,傅允风家里这样的场面每天都要上演。 

“龙珑,我告诉过你多少次,别动我的厨房,你就是听不懂!”睡眠饱足的人吼起来的声音更加中气十足。 

龙珑将锅铲翻了三、两下,抓过盘子盛起平底锅里的炒碎蛋,然后熄掉炉火。 

开玩笑,一个月五万块的薪水,怎能不卖力表现! 

经由这段日子的相处,她才发现原来老板有很严重的洁癖,把净无尘的房子看得比自己的肠胃还要重要哩! 

她在嘴里小声的嘀咕着,“每天早晚都要各吼一次,这么爱练嗓子啊!” 

然后她转了个身,露出可爱的心虎牙与迷人的小梨窝,“老板,你爱吃的美式碎蛋,完全照你的方法加了一小牛匙的奶油,闻起来很香的喔!” 

傅允风忍不住摇摇头。老戴着丑陋的眼镜,笑起来只有更难看,一个又笨又丑又不具杀伤力的女人,让他已经逐渐习惯她在他面前东晃西荡的了。“收起那种白痴笑脸,把盘子摆在餐桌上,去……” 

龙珑抢话了,“去把厨房刷干净,要用‘白傅士泡沫清洁剂’,不准留下半点油烟味。” 

不久,她便开始苦哈哈的在厨房里拚命的刷啊别的。 

龙珑真是越来越皮了!当初没有将她丢出去,就只好天天对她大眼瞪小眼,大声小声吼几句。不过,他发现龙珑的耳朵好像关着的时候比较多,标准的少根筋!懒得理她了。 

窗明几净,透着晨阳的明亮餐厅里,傅允风敛去眉梢间惯有的阴郁,开始了神清气爽的一天。他吃着那一盘炒碎蛋、烤吐司,配着冰凉润口的鲜榨柳橙汁。 

其实,只要龙珑照着他的方式调理食物,让他吃得安心放心,这些有变化的早餐和消夜,他也不会拒绝的。 

龙珑一边刷洗,嘴巴里还是一边念念有辞,“微波食物吃得都想吐了的人还不给用厨房,干脆拆了厨房比较爽快。真是的,每天用掉的白傅士比葵花油还要多,干嘛那么怕油烟和一点点小污垢呢?” 

“龙珑,你给我闭嘴!”傅允风朝她射出一个白眼,讨厌她嘴中那种含混的聒噪。 

老板的嘴巴闭着的时候居多,开口也总是简单的几个字,所以,她只好拚命找话题,不然家里的气氛会恨闷呢! 

于是,龙珑当作没听到,继续小声的抱怨着,“我晚上的时候比较喜欢闭嘴,可是,人家却不肯耶!” 

可不是吗?每天晚上都要她在他的床边读诗词,两个礼拜下来,她这个没半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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