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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林外史同人之我是朱七七-第1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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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子!”哥俩更晕呼了,看着朱八塞到自己手里的黄澄澄的金子,突然两眼一翻,索性晕过去了。

从次,皖北山区就流传出一个观音菩萨的善财童子,脚踏祥云,头顶光华,下凡救苦救难的故事。朱八以外的人物请自动忽略。

哗啦啦——于是,朱八的又一大善举就此完成啦!

熊猫儿的故事(一)

俺叫熊猫儿,俺从一开始懂事就知道俺是丐帮帮主熊达的儿子,虽然俺那个帮主老爹在俺还没出生前就已经不在了,丐帮也没有人知道俺是帮主儿子,甚至也没有人知道俺娘这个帮主夫人的存在。

俺常想,要是俺那老爹没死,俺一定也会和山下连村那些男娃儿一样去拜先生吧?可那只有偶尔才想想而已,事实上,俺还是比较喜欢招呼一帮小兄弟去爬树掏鸟窝、下溪抓鱼,或者找机会去老树底下捅蜂窝,给俺娘掏点蜂蜜补补身子。可惜才三四岁的俺总掏不到鸟窝、抓不到溪里面的鱼,去捅蜂窝时也常常被蜇的到处乱窜,最后总被逼到溪里去躲上一阵子,不过别说,俺那一口闭气的好工夫还就是在那一会练成的。

说起来,猫儿这名字还是俺自己亲自取的。

其实早先俺也是有正名儿的,不过那算命先生起的名实在太难记了,也太难写了。到现在俺已经不记得那个字儿了,只记的当时练名字的时候练了好几天都没学会,后来一怒就不肯写了。

俺扔下那根当笔的小树枝那天,刚好看见山下那只贪嘴的小猫儿又偷走了俺辛辛苦苦抓来的鱼,气的俺抓起棒子就一通追赶。可那死猫不仅跑得极快,还会爬树,不仅会怕爬树,它还能从这棵老高老高的树上再跳到那棵老高老高的树上去,身子轻的像只鸟儿似的,任俺再怎么诅咒它就是不会掉下来,让俺在恨的牙痒痒的同时又好羡慕。

所以娘一干活回来,俺就跟娘说,俺不要原先那名儿了,俺以后就叫熊猫儿,俺要象猫儿一样,有锋利的爪子可以帮助俺打架,而且还能爬高树找鸟蛋吃,能自己下溪抓鱼,最主要的是,俺也能从别人家的水缸子里偷鱼儿吃,还能跑的飞快不会被人家逮着。

但是俺还没学好猫儿的本事,娘却在一次上山砍柴时不小心滚下山崖,没过多久就去找爹了。

娘走之前说:“猫儿,娘的好儿子,以后你就得自己自己了,你一定要记住,你爹是个大大的英雄,你以后千万不能给你爹丢脸,最好也能当个大英雄。不过,当了英雄以后,只能欺负坏人,不能欺负好人。还有,将来等你长大了、出息了,就想办法把娘送到你爹身边去,俺也好和你爹再见一面。”

娘咽气前,还强撑着一口气,还反复地嘱咐俺:“猫儿,其实你爹不是病死的,他是被人害死的,可是你一定要答应娘,没学好真本事,没有成为大英雄之前,绝不能去报仇。”

俺很听娘的话,娘当时一个字一个字的说地很慢,俺把娘的每句话都认真的背了下来,然后才去给娘去挖睡觉用的那个坑。当俺在娘身上盖上最后一捧土的时候,俺对娘的在天之灵,发下誓言,俺一定要当个娘期望的快乐大英雄,将来一定要把娘和爹葬到一处地儿去。

那年俺五岁。

没有娘的日子,俺最熟悉的感觉就是饥饿和寒冷,已经说不清那种日子是怎么过来的,俺只记得,直到有一天,又冷又饿、已经奄奄一息俺在无意中看到有两个人在比喝酒,输的人就给银子,俺突然眼睛一亮,觉得终于找到了活命的法子。

俺开始和人比喝酒,开始的时候俺总是输,总是被人笑,常常被人扔在街头墙角,醒来的时候嗓子眼总是火辣辣地疼,非得马上喝很多很多的水才行,可是喝了水之后又常拉肚子——弟兄们时常劝俺不要再和人家比酒了。可是俺不后悔,一点也不后悔,因为俺发现,酒这东西其实真的是个好东西,它不仅象水一样能填饱肚子,而且还能让全身发热,能让俺一觉睡到大天亮,而不会因为怕冷而睡不着,所以俺经常找人比酒。

或许是看俺这个小叫花子喝酒的样儿又傻又逗,愿意和俺比酒的家伙还挺多的,渐渐地,俺发现俺的酒量越来越大,越来越不容易醉。俺开始赢,赢了钱就去买包子买烧鸡,和俺的弟兄们一起吃,那滋味,啧啧——可真是美极了!

可俺很快就发现赢了不一定是好事,有些家伙既没酒品也没赌品,常输了就耍赖,狠些的还会把俺给反揍一顿,最凶的一次,俺在破庙里足足躺了一个月,那一回,大家都以为俺死定了,没想到俺硬是靠弟兄们给俺挤出来的那点百家饭给挺过来了。那次开始,俺又发现了当猫儿的一个新好处,原来猫有九条命啊,难怪周围不断地弟兄去投胎,俺却总是死不了了。

人家都说,大难不死必有后福什么的,果然,后福就来了。

先是突然交到了一个富贵人家的公子哥当朋友,结结实实地请俺和弟兄们喝了好多日子的酒,吃了好多日子的肉,后来又碰到了一个怪老头,那怪老头一定要说俺适合当他的徒弟。其实俺当时一看他的腰上别着个酒葫芦就笑了,心想,既然他有酒葫芦,那跟着他以后一定有酒喝了,而且他露的那几下本事确实也挺吸引俺的,比庙会时耍杂技的要厉害多了。

俺想起俺娘曾经跟俺说过将来要当个大英雄,就问他:“跟着你,俺能变成大英雄吗?”

那怪老头听了哈哈大笑道:“只要你想当,那就一定没问题。”

于是,俺就跟着怪老头走了,他成了俺的师傅。

等到俺离开他时,那个原来是用磁铁做的酒葫芦,也就跟了俺。师傅说,这葫芦可是个好宝贝,号称天下暗器的克星,事实证明,俺师傅没有吹牛。同时给俺的,还有师傅随身的那把无鞘的短刀,从此,俺熊猫儿就算正式出师了。

回到洛阳后,第一件事便是去找俺往日那些弟兄,教他们学武,教他们怎么从那些肥的冒油、不仁不义的老爷员外手里整点银子出来花花,教他们怎么去帮助和曾经的俺们一样穷的叮当都响不起来的苦哈哈们。

和朋友一起喝酒、打架、劫富济贫——这是俺熊猫儿平生最开心的三件事。唯一遗憾的是,俺一直都没能查出当年害死俺老爹的人是谁,没能将俺娘移到俺老爹的坟里去——但俺知道,这一天总会来临的。

丐帮是天下第一大帮,想查出凶手为俺老爹报仇实在太难。于是俺第一次认识到,俺也应该有自己的一帮弟兄,就像丐帮有许许多多的弟子一样。

没想到,俺才这么想的时候,俺竟已经有上千的弟兄了,慢慢地,有了更多的人称为俺龙头大哥。红头鹰来信说,让俺下次喝醉酒时,莫忘记给俺们这个帮派取个响当当的好名字,这兔崽子,真是越来越了解俺了,知道俺其实在喝醉酒的时候脑子才是最灵活。

可是这个一听就有气势的名字还没想好,俺就先碰上了一个妙人儿。

俺一直以为贾剥皮把金子银子全藏在茅房下面的事儿只有俺一个人知道,没想到知道俺都快进了密室,才发现后面竟还跟了个同道中人,而且还是个女人,一个俺熊猫儿从未见过的女人,一个竟有本事让俺这么晚才发现、还能从容招架俺拳头的女人。

俺一向不和女人打架,也从不和女人抢生意,她要贾剥皮的财宝,就全给她吧。可这个女人却不贪心,说愿意和俺一人一半,完了还在墙上画了个怪脸,还叫俺也写上两句,哈哈,这个同道虽然是个女子,不过实在投俺的缘,要是她是个男的,俺还真想和她结成拜把子的兄弟。

不过这女子实在古怪,她似乎早就认得俺一般,却又神神秘秘地不说自己的来历。俺满以为,她既然敢来贾府,外面必定有高手接应,没想到居然是两个戴着鬼面具的小孩子。更奇怪的是,说好一人一半的将近二十万两的财宝,她竟只拿了顶多值得四五千两银子的东西,剩下的全归俺。

说实话,俺从没见过这样的女子,实在有些吃惊。可没想到,更吃惊的事还在后头,原来她竟是俺小时候就认识的那富家公子朋友的亲妹妹,她身边那个小男孩则是她的弟弟朱八!

俺当时就蒙了。可还是没想到,接下来还有让俺更蒙的,当她除去脸上那易容之后,乖乖——这个女娃儿哪里像是人间的女子,简直就是九天之上最美丽也最调皮的小仙女下凡,那模样儿美的把俺的脑袋瓜子剖开也找不到适当的形容词——俺那几个兄弟当时就失态了,哈喇子直流,可俺不怪他们,因为俺那会也瞧呆了。

乖乖——果然是有其兄必有其妹啊!只他兄妹俩,就好似把天底下的灵气都给占尽了一般,哦,不,还有两个人,这世上也只有这两个人才能和他们兄妹俩相比了。

一个便是俺洛阳的酒肉朋友——王怜花。

一个便是俺熊猫儿生平最为敬佩的少年浪子——沈浪。

他们俩个就如同朱家兄妹一样,不仅是人中龙凤,更是龙凤中的龙凤,俺这只猫儿和他们一比,立刻便被比下去啦!

不过,他们比俺好,俺实在只有开心的份、高兴的份、得意的份。试问天下间还有谁比俺熊猫儿更有福气,竟能同时拥有四个最杰出的人物做俺的朋友?难道俺还不是天底下最让人羡慕的人吗?哈哈哈——

看到七七真面目那会,俺就想,要说这样既聪慧又美丽、既善良又可爱、既稳重又调皮、既有主见又随和的女孩子,将来要是嫁人找夫婿,只怕整个世上,只有那可说是鬼才王怜花和那个可能天塌下来还带着微笑的沈浪,才能配的起了。

=奇=只可惜这俩家伙的行踪比俺还飘渺无迹,常年不见踪影,想要让他们见见七七,实在不容易。可俺熊猫儿又没想到,他们竟然都见过七七了,而且似乎都比俺早认识了七七。

=书=嘿嘿,这老天爷的安排可真够有意思的啊!

=网=七七竟然是几乎无所不能的沈浪的救命恩人,而精的象鬼一样的王怜花竟也曾栽在七七的手里,还被贴上“极品美男、免费试用”的字样,哈哈哈——如若可以,俺熊猫儿宁可三日不喝酒,也要看看王怜花当初绿脸的表情。可惜俺答应了偷偷将此事告诉俺的小朱八,绝不将此事传出去,唉,白白地错过了这个好机会。

其实,相对王怜花的臭事,俺更好奇的是沈浪怎么会被七七所救的,更好奇为何七七一见到沈浪就一副想逃的样子,虽然她自己以为把这种情绪隐藏的很好,可是俺却看的很明白,七七对谁都那么好,都那么温和甜美,为何惟独对沈浪却总是要急着要撇清一切关系似的呢?他们之间一定有什么故事发生过,哎呀呀,俺实在是太好奇了!

不过,比起风流成性的王怜花,俺更希望七七能和沈浪好,俺总是觉得,他们两个就是合适。

只可惜七七似乎压根儿就没这种想法,而沈浪那家伙,除了在古墓里以及沁阳客栈中偶尔的失态外,也仿佛又变回了那个少年老成、虽然整日微笑心机却深的一塌糊涂、让人瞧不出任何心事的少年浪子。可俺是知道的,沈浪之所以有这样的性格,想必小时候一定经历了远比俺复杂的无法想象的事情。

但,因为俺是他的朋友,所以俺从不问他的身世,正如他也从未追问俺的由来一般。

说真的,要说俺一点儿也不嫉妒他,那是不可能的。他样貌长的比俺好,比俺更吸引女孩子,俺承认;他的武功比俺高,俺也承认;他比俺理智镇定,俺也承认;俺惟独不承认他的酒量比还好,比俺还能喝酒,所以俺每次见到他,就一定要拉着他喝个三天三夜,不醉不归——可惜俺每此醒来后,总想不起头晚俺和他是谁先倒下的,所以俺只能一次又一次地找他喝酒,嘿嘿,总有一天,俺要清清楚楚地看到他比俺先倒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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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夜停电,炎热难耐,浮尘索性就着烛光开始手写猫儿的番外故事,嘿,竟然一口气写了四千字,不过,代价就是因为许久不动笔,手酸的不得了,呵呵——这只是第一篇,猫儿的番外估计是三篇。其它两篇等偶有空有感觉了,就会尽快补完,亲亲们就聊且先看着吧!

***浮尘想重新做封面,有没有会设计的书友能来帮我哈?有意者可加Q群22367418联系浮尘,谢谢哈***

王怜花的番外(一)

我一直以为自己成功地做到了无情绝爱,可以冷漠地目睹任何一个人死亡而无动于衷,可当我亲眼看着她朝我露出最后一朵微笑,然后毅然地跳下悬崖时,我才发现我的心竟会突然收紧,痛地让人几乎喘不过气来。

原来这人世间其实是有情的,这个情它一直存在着,沈浪有,朱七七也有,否则那聪明而又始终冷静的沈浪也不会冲动地犯这个半途劫人的愚蠢错误,她,也不会为了他的尊严,而放弃了自己的生命。

可是,为什么这中间没有我?为什么她一定要走这条绝路?难道她认为那四天的相处都是无意义的吗?难道她就没有想到我一直在犹豫着要不要放他们走,要不要和沈浪再度公平竞争吗?

“你会吗?”我仿佛又看见了她,睁着清朗的眼眸,娴静地飘立在我的面前,淡然地看着我,眼里有一种了然了一切的神情。

“我——”我无法肯定,有那个被我称之为母亲的冷酷女人站在身旁,我确实无法保证,所以,我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她跳了下去,带着我这颗曾被她带动着重新跳起来的心,和最后一缕被称为情的东西。

从此,我王怜花,应该能重新做到绝情绝爱了吧,只是为何,胸口还会隐隐地作痛?

“可恶的蠢货,为了别人不要自己的命,坏了老娘的全盘计划!”她面无表情地看着已空空的悬崖,冰冷地下了命令,“你立刻派人下去搜索,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我站立在她跳下去的地方,久久地无法动弹,仿佛又回到了多年前那个寒冷如冰的长夜。

当我从昏迷的噩梦中突然惊醒,慌张而又无措的爬向倒在一边吐着血的娘亲,哭喊着问她为什么爹爹不要我们,为什么爹爹要和娘打架时,她突然亲手甩了我一记响亮的耳光,恶狠狠地告诉我:“不许再叫他爹!他不是你爹,你忘了他亲手把你当成箭牌扔给我!你只是他的工具,工具!你懂不懂,他从来就没有当你是他的儿子过!”

冰冷的话语像无情的利剑一般射进我的心里,也刺破了我长久以来精心编织着的、有朝一日也能像个普通的孩子般享受到父母天伦之爱的梦想,工具,多么残忍的字眼!原来这个世界,没有什么人是不能利用的,哪怕是自己的儿子——那个赋予我骨血的男人竟给我上了这么残忍的一课。

那个晚上之后,我再也没有掉过一滴眼泪。

因为我的母亲,我原本以为没了父亲,但还可以和她相依为命的母亲,她突然像是看一个陌生人般的看着我,在她的眼中,我突然成了一个耻辱的标志,一个提醒着这个姿容冠绝天下、几乎可以令所有男人匍匐在脚下的女人,却被自己的丈夫意欲谋杀抛弃的耻辱标志。

而我这一张曾经常被她夸奖长的像父亲的脸,从此成了她所最不愿意见到的东西。

在将我丢弃长达一年之后,再度出现时,她第一件事就是教我易容术:她说,随便你变什么,但是就是不要在我的面前露出你那张脸,否则你一辈子都不用叫我娘。

我没有再在她的面前正面露出我这张脸,但我也再没有叫她一声娘,我的娘只有一个,只有那一个会对我露出温暖的笑容,会给我如别人家孩子一样母爱的娘,而她,只是我的母亲,一个提供我身体、教给我各种生存和复仇工具的女人。

我的人生,从此除了永无休止、尔虞我诈地计划着复仇,就只剩下尽量地掠夺和赤裸的享受。

****

在淳安第一眼见到她时,在我的眼中,她不过是个很漂亮的女人,虽然美的让我也忍不住为之惊叹,可再漂亮的容貌,对于早已见惯美色、早已懂得女人的美貌只是她们用来为自己谋取更多利益的工具的我而言,也打动不了我以炼成铁石的心。

而后她所表现出来的刁蛮,更让我从心底里瞧不起她,可这并不防碍我想得到她的人。通常来说,这种征服这种自持容貌就自以为是的女人,然后在她们已彻底爱上我之后,再一脚踢开她们的游戏,常常能带给我一种叫作快乐的感觉。

人生得意须尽欢,这世界既然给不了我想要的东西,我为什么不能自己去寻找快乐?

但我没想到她竟是朱戊的亲妹妹,活财神最宝贝的小女儿,她的身后,无疑代表着朱家的财富,我即刻改变了主意,我决定,我不止要得到她的人,我还要得到她身后那富可敌国的财富,如果我能拥有朱家的财富,那么离我打败那个男人,完成自己的霸业的目标,就又进了一大步。

可这个不过才十四岁还未及芨的少女,拥有的却不仅仅是绝世的美丽而已,她还聪明地远远出乎于我的意料。

我自认从小开始演戏,伪装的功夫绝对已修炼的非常到家,可她却仍然似乎很快地就发现了我的企图,竟始终对我怀抱着一种戒备的心态,就算我和她的亲哥哥交情深厚也不能改变她对我的观点,非但不欢迎我,反而还和那个小鬼联合起来整恶作剧,试图将我赶离朱府。

甚至,还在我背后贴那样的纸条,让我顿时成为大街之上所有下等人的笑柄。

很好,确实很好!我王怜花纵横花丛这些年来,也不知见惯了多少女子,惟独她,真正地引起了我的兴趣!这样的女人,倘若能征服,必定是种绝大的享受。但,随着对她的了解越深,我却越来越疑惑,这还是我当初见到的那个任性、刁蛮的千金小姐吗?她的真性情,显然不是她所让我看到的。

她不是脑袋空空的普通千金小姐,相反,她很有才,不仅极善经商,而且在音律上的造诣已远出我的意外,当那夜中秋,我和朱戊偷偷地站在竹丛后,看着她轻抚着瑶琴,将一首曲子弹的思虑悠悠、犹如月照千里人寰时,我分明感觉她的琴声中,竟带着与她的年龄及家世远不相符的忧伤和成熟。

那一刻,我忽然心动了一下,难道,她也是个和我有同样心事和秘密的人么?

朱七七,你真是一个迷一般难以猜透的女子。

如果时间允许,我真希望能继续呆在朱家过一阵子平淡的生活,同时,剥开她那神秘的内心,只可惜,我还有更重要的事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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