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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白无常-第14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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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眸闪烁,计上心头。

    她刺伤了薛丁山的胯下战马,将薛丁山活禽上马鞍,回归本营后,再将薛丁山松绑释放。

    如此往复,三擒三纵,终于得了薛丁山的心意。

    为了与薛丁山喜结良缘,樊梨花决定投靠大唐。

    薛丁山欢天喜地的回营禀报父帅薛仁贵,说他已招服了樊梨花归顺,并想娶樊梨花作为妻子。

    阵前招亲,是何等大罪!

    父帅大怒,命刀斧手绑了薛丁山,要在帐外开刀问斩。

    消息传到了樊梨华的耳朵里,自己的情郎要被杀,这还了得?

    女英雄一怒之下,单枪匹马,杀进唐营。

    将唐兵们打得落花流水,劫走了被绑的薛丁山。

    大唐先锋,被困西凉国寒江关,这对唐军来说,是奇耻大辱。

    有樊梨花当关,唐军久攻不下,朝廷震怒,派下护国公混世魔王程咬金,到阵前督军。

    程咬金生性豁达,听了三擒三纵的故事,不免哈哈大笑。

    由他出面说和,薛仁贵免了薛丁山阵前招亲的罪名。

    再由他做媒,成全了樊梨花与薛丁山的亲事。

    喜事一成,大唐不但得了寒江关,更得了樊梨花这般猛将。

    自此后,樊梨花三擒三纵薛丁山的故事传为佳话,凭作千古美谈。

    此刻,万秋露就是樊梨花,樊梨花就是万秋露。

    戎马缨枪,旌旗铠甲。

    好一个十全武功的刀马旦!

    红幔闭合时,台下掌声如雷。

    万秋露,万秋露。

    人们扯破了喉咙,只为再见红颜一面。

    千呼万唤后,万秋露自红幔婉转处,重现身影。

    铜钱儿像雨点一样洒落在台上。

    万秋露足足谢了百次礼,人们还是嫌不够,声潮一浪高过一浪。

    碧日晴空,万里无云,哪有一点雷雨的天相?

    混在人群里的梅潇焉,轻轻一笑,昨夜那个白衣人,果然只是一个疯子。

    念头刚刚闪过,突然狂风肆虐,飞沙走石。

    乌云滚滚,像千军万马一般,瞬间布满了天空。

    本来白日晴空,此刻却暗得像黄昏。

    天象突变,必降灾难,众人大惊,纷纷躲避。

    所有人都在逃,唯有梅潇焉,见势不妙,纵起身形,使出蜻蜓三抄水的绝顶轻功,踩着人们的肩膀,抢上戏台。

    只差一步,就要跨上戏台时,天降炸雷。

    天雷滚滚,劈散了戏台。

    大幕红幔,似猩红的鲜血,被埋葬在碎木之中。

    残木飞溅,割伤了梅潇焉的手脚,他不顾流血疼痛,疯了一般的去扒断木残骸。

    戏台有三丈高,集百人之力,搭了一上午才搭得成。

    岂是梅潇焉仅凭一双肉手就能清理干净的?

    天雷还在,暴雨倾盆,戏班子里的其他师兄们不敢抢着上前。

    雨水浇透了梅潇焉,踩在残骸上,他脚下更滑,也不知道摔了多少跟头,血泥雨水,糊了一脸。

    雨水落在唇边,居然是咸的。

    梅潇焉也分不清,这是雨,还是泪?

    他心里只想着一件事,焉知绝不能让秋美,独自离开人间。

第三百四十八章 色艺双绝

    雷音渐去,暴雨依然。

    焉知喊着秋美的名字,指尖被残木割碎,双手布满鲜血,已经颤抖,可他仍然不离不弃。

    他看起来的确像一个疯子。

    坚韧不拔的疯子,痴情的疯子。

    有他为秋美如此卖命,谁还管什么天灾**?

    师兄们抢上前来,一同在废墟里寻找秋美。

    被雨泥染脏的红幔,扯成一丝一条,本以为在红幔之下,能见到秋美的身影,却一切是空。

    刚才还在戏台上活生生的樊梨花,怎么会不见了呢?

    在雨水里,焉知只找到了秋美青丝间的一朵珠花儿。

    将珠花儿紧紧地攥在手里,梅潇焉嘴中喃喃:“白无常,白无常,我该去哪儿找白无常?”

    说完这几句话,梅潇焉纵身跃进雨中,堪堪离去了。

    班主与众师兄们在侧,都听清了梅潇焉的自语。

    好好的一个画师,居然真的疯了。

    万人瞩目下,天下第一名伶万秋露,凭空消失了。

    人们说,是他胡乱演了太多的英雄美人,所以惹了天怒人怨,遭到了天谴,被雷给劈成烟了。

    也有人们说,万秋露本来就是上天赐给人间的仙子,演绎过人间绝色后,他的天命已经完成,再次成仙了。

    不管这些说法是不是真的,有一件事总是真的,万秋露真的不在人间了。

    班主与师兄们一直不相信秋美死了,他们发了疯的四处去找,不管找多久,也要把秋美找到。

    直到有一天深夜,班主独自喝醉了愁酒,坐在墙角,潸然泪下。

    “秋美,你师父走的早,你九岁就跟我在一起,如今你不见了,他日黄泉之下,你师父如果找我要徒弟,我该对他怎么说?”

    七尺高的汉子,被地痞流氓打的时候没哭过,被权贵富人欺辱的时候,没有哭过。

    夜醉之下,想起秋美的点点滴滴,竟然哭得像个孩子那样无助。

    半梦半醉之间,有人在替他轻拭眼泪。

    强睁醉眼,见到秋美跪在自己面前。

    “秋美!”班主死死攥住秋美的手,像攥住自己的命,死也不肯撒开。

    “我是死了吗?我们又在阴间相会了吗?”班主老泪纵横,哭得真切:“秋美你放心,阴间的大鬼小鬼如果敢欺负你,有我给你挡着!”

    秋美收起为他拭泪的手,几度哽咽后,不得不说:“班主,秋美特意来向您老人家告别。”

    “你要去哪儿?”班主爬起来,抓住秋美的双肩。

    “秋美要离开人间了,不能再侍候您老人家了。”

    离别在即,秋美的珠泪晶莹:“班主对秋美的养育之恩,秋美只有来世再报了。”

    秋美狠狠的磕着头,痛泣。

    班主不忍见秋美流泪,用粗糙的大手为他擦去,嘴里关怀有声:“秋美,无论我们惹了谁,我们都可以用钱消灾,这些年攒的钱,我们都可以拿出来。”

    “班主,不是……”

    “如果钱也消不了灾,必须得有人死,那就让我来替你!”

    班主说的情真意切,再惹秋美眼泪决堤。

    “我决定随他而去了。”

    秋美忍着心痛,终于说出自己心底的决定。

    站在秋美身后的人,上前一步,对班主说:“等您老了或者厌倦了江湖漂泊,我和秋美必来寻您,给您养老,报答您对秋美的养育之恩。”

    抬眼看着说话的人,竟是已经疯了的梅画师。

    他站在秋美身后,一个倾国倾城,一个明朗英俊。

    难道,秋美与他?

    仔细看看秋美的脸,满是泪痕,却眼神安宁。

    漂泊江湖许多年,从未在秋美的脸上看到过幸福。

    此时却有。

    无论如何,梅画师有钱有势,秋美与他在一起,从此不会再吃人间苦。

    班主的心中突然豁达,只是,从今天后,再也见不到秋美,徒有万般不舍。

    班主忍着醉酒,强强站起身来,咬牙问向梅画师:“你能一辈子对我家秋美好吗?”

    “如果我对秋美,敢有半点亏欠,便让我遭天打雷劈。”

    梅潇焉说的如此坚定,这是男人对男人的承诺。

    “好,好,好。”班主似乎被人抽去了魂魄,瞬间跌坐在地上。

    秋美来扶,他抱住秋美,双拳轻轻捶打着秋美的背,哭的撕心裂肺:“秋美,我的肉啊,我的儿。”

    离别之时,星月暗淡,似乎也为这父子之情动容。

    相拥而泣了一会儿,班主抹干眼泪,声音轻轻:“去吧,去吧,你们好好的,找个没人认识你们的地方,一辈子,一辈子……”

    眼泪又要涌出时,班主决然的推开秋美,大步流星而去。

    秋美跪在原地,望着班主的背影,哭泣不已。

    焉知轻轻扶起秋美,在他耳畔细语:“你放心,我一定时刻打听班主的去向,只要江湖有难,我们就会施出援手,必不负班主对你的恩情。”

    秋敏轻轻拭泪,点头。

    既然决定相守相知,就应该信他。

    陪着秋美,望向班主离去的方向,再呆立了一会儿。

    秋美与焉知,徒步星月下,去追寻一个能让他们不离不弃的地方。

    醉人已去,两人也离,此地只有月光,还有静寂。

    静寂深处,听到一个女子怜音:“我一直觉得秋美是个女人。”

    “何以见得?”有人接话,正是酒不离手的白无常。

    “如果你们把秋美当作男人,只能说,她女扮男装的功夫确实很高。”

    怜惜轻笑,现出身影,是秀美无双的地府魉情。

    “秋美自小被班主养大,又与师兄们共同成长,就算她女扮男装的手段再高明,也瞒不过这么多人去。”白无常饮着酒,对魉情的话并不在意。

    “你不懂。”魉情微叹:“少女芬芳,自有异香,这种香,男人闻不出来,只有女人才懂。”

    魉情说得如此自信,难道所有人都被秋美骗了?

    “女人也好,男人也罢,最重要的不是男女,而是跟谁在一起。”白无常也长叹一口气,皱眉看魉情:“这种事,十三岁的你一定会懂,可惜,你现在十六岁了”

    “十三岁的事情,我不记得。”

    白无常低眉,心底苦涩,本想借酒浇愁,却越浇越愁。

    第二天,班主为秋美办了丧事,将万秋露离世的消息传遍伶界。

    梨园行的朋友们,不远千里,前来吊唁。

    师兄们痛失亲人,哭得撕心裂肺。

    从此,戏台上不再有色艺双绝的秋美,人间也不再有情义无双的万秋露。

第三百四十九章 夜兰手

    梅潇焉的确称得上是最有情之人。

    地府判官恋无常,人间焉知与秋美。

    这是一场千年的缘分,愿他们以后事事如意。

    收回了小妹的英魄,白无常很庆幸。

    他庆幸昔日的判官,到了人间后依然聪明。

    他若不聪明,就不会回到月下喝酒的旧地,再遇白无常。

    他若不聪明,就不会理解白无常安排万秋露,当着万千人之面,告别人间的用意。

    白无常用这种方法,彻底杀死了万秋露,却成全了一个只属于焉知的秋美。

    白无常也酸楚。

    他酸楚再见魉情时,少女清瘦。

    忘却前生事,童女不天真。

    白无常更担忧。

    魉情依然有灭天之能,只需心念一动。

    这种手段是造物主所赐,三界中,无人能挡。

    孟女将谁也挡不住的人,留在地府里任刺客,此事实在恐怖。

    若魉情为孟女所用,那是心情毒辣的人,有了无人能敌的帮手。

    若说能覆灭三界,也并不是一句玩笑话。

    白无常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心乱,他实在没有把握,让魉情不站在掀起三界大乱的一边。

    踏足北冥雪山时,见到女子倩影。

    冰花林下,婀娜多姿。

    明月当空,飘雪装扮。

    冷艳与俏皮共存,孤傲与婉转同在。

    趁她未回眸时,白无常凌风驾雪,飘落近前。

    取下英魄明珠,献到佳人眼底,长叹一声:“我跑来跑去的,已经很辛苦了,实在没有力气去玩猜猜你是谁这种游戏了。”

    女子红唇欲说,又被白无常抢在前面:“我不管你是阎小妹,还是颜笑眉,我不管你向小爷叫黑无常,还是叫小哥哥,只求你快点收回魂珠,告诉我下一个去处。”

    “黑无常不在左右。”女子骄傲的一笑:“你不怕他被我打死了吗?”

    “他被不被阎小妹打死,我真的不关心。”白无常无奈的叹息:“我只关心,他可别打死了阎小妹。”

    “哦?”女子扬起纤眉,冷笑:“你真的对我这么忠心耿耿?”

    白无常将英魄魂珠,放在一朵冰花心里,低眉苦笑:“如果你是阎小妹,我会对你说,我的确对你这么忠心耿耿。”

    说过了一种可能,再说另一种可能:“如果你是颜笑眉,我会对你说,我中的毒唯有阎小妹能解,所以,拜托你,劝劝你小哥哥,千万别打死阎小妹。”

    他说着左右摇摆的话,毫不脸红。

    女子星眸凝视,轻轻一笑:“我不信凭你这副鬼心肠,会认不出我是谁?”

    事情往往就是这么奇怪,平时话多的人,今天不想嗦,但别人偏偏要对他嗦。

    “不管你是谁,都一定会跟我说下一个去处,所以,我认不认得出,真的不重要。”

    “见君不跪,是逾礼大罪。”女子扬起下巴,一副孤傲:“你怎敢说不重要?”

    白无常软软的坐在地上,耍起了无赖:“毒发身亡也是死,犯了大罪也是死,既然我注定活不成了,你干脆现在就弄死我得了。”

    女子低眉,看他那副没骨气的样子,嗤笑一声:“好死不如赖活着,这个道理,原来你不懂。”

    “弄不死黑无常,就弄死一个白无常。”苦笑过后,自嘲的一笑:“也算我这个做臣子的,为主尽忠了。”

    “我看你这副唯唯诺诺的样子,就不顺眼。”女子冷笑,说出冰音:“喜魂,最受气之人。”

    听到了下一个去处,白无常站起来,反手拍拍屁股上的雪,拔腿就走。

    “白无常,因何走的这么急?”

    女子一声问,唤停了他的脚步。

    “我已经收回了六魂六魄,加之小妹原先的一魂一魄,总计七魂七魄。”无力的一笑,仰天长叹:“再加把劲儿,眼见着就要熬出头了。”

    “只是刚刚过半而已。”女子似乎就喜欢看他无奈的样子:“你离熬出头还早着呢。”

    “是吗?”白无常淡淡一笑:“我怎么就觉得快结束了呢?”

    回完她的话,转步扬起飞雪,正要离去时,又听见女子冷笑:“这一次,我不会告诉你我是谁,让你糊涂一辈子。”

    “就算你不叫我猪头,我也知道你是颜笑眉。”

    他留下答案,真的走了。

    “我都是按小哥哥形容的去演的,明明演得很像,到底是哪里出了破绽?”

    颜笑眉嘟起红唇,几分俏皮可爱。

    “如果一见面,就摔他一个跟头,会更像。”

    飘雪深处,黑无常现出身影,依旧冷峻非凡。

    “那,小哥哥,你教教我,该怎么摔人家跟头?”

    颜笑眉又有一个理由缠上了黑无常,笑的泉水叮咚。

    可爱的女孩,就是这样,似乎永远都能找到有趣的事情去做。

    和这样的女孩在一起,怎么会寂寞?

    大恶之人,丧尽天良。

    小恶之人,九曲坏肠。

    恶人做坏事,给别人带来苦难,给自己带来报应。

    除了祸害人间,他们似乎没有一点好处。

    事情总不是那么绝对的。

    恶人,对大多数人的确没有好处,对有一种人却实实在在带来了好处。

    这种人,就是专门吃衙门悬赏的人。

    江湖,送了这种人一个雅号,赏金猎人。

    既能除恶,又能赚钱,这是一举两得的好事。

    但不是人人都能吃得下这碗饭。

    因为,恶人之所以敢作恶,是他们的手段高超。

    你若想做赏金猎人,你就要有比恶人更厉害的手段。

    夜兰手,是当今江湖上,最出名的赏金猎人。

    夜兰手是一个女人。

    一年之内,她用三十六颗人头,换了三十六份赏金。

    她的杀人技法,非常文雅。

    月下,一对金钩,在咽喉上,轻轻一抹。

    也许还没感觉到疼,已经被她摘去了脑袋。

    金钩钓咽喉,夜半酥兰手。

    这句话,是说夜兰手的。

    夜兰手,也正因为这句话而得名。

    没有人知道夜兰手的真名字,所有人都知道夜兰手专杀通缉恶贼,是名符其实的女侠。

    也一定是惊艳八方的女侠。

    不美的人,怎配用金钩杀人?

    不艳的人,怎配叫夜兰手?

    有多少初入江湖的朗朗少年,已对夜兰手倾心不已。

    尽管,他们还没见过夜兰手的真面目。

    又何必见?

    只要是女侠,就没有不美的。

    何况,这个女侠,叫夜兰手。

第三百五十章 读书人

    能被官府悬赏通缉,在江湖人眼里看来,似乎是一种荣耀。

    几十两赏金,是抓惯偷。

    百两赏金,是抓土匪。

    千两赏金,是抓杀人犯。

    而抓到春牡丹,可得万两赏金。

    春牡丹是一个很漂亮的人,漂亮得像多彩的牡丹。

    这么漂亮的人,却是一个男人。

    绝对货真价实的男人。

    因为春牡丹是个采花贼。

    他专睡官家的千金小姐。

    想一想也知道,官家的千金小姐,一定比寻常女子更多才情,大多也更漂亮一些。

    百姓家的女儿,若被采花贼占了便宜,大多都会告到官府去。

    而官家的千金小姐,若是吃了这种亏,一般都不愿意声张。

    因为爹娘的面子不能丢。

    性子刚烈的,要么跳井,要么上吊。

    能忍下这份羞辱的,只有终日以泪洗面。

    听上去,似乎偷官家小姐的香,更能不招惹麻烦。

    但江湖经千年,采花贼往往都是凌辱寻常女子,只出了春牡丹一个贼,是专睡官家小姐的。

    那些贼是不是没有春牡丹聪明,一直想不清楚其中的奥妙?

    其实,并不尽然。

    官家的千金小姐,养在深阁。

    庭院深幽处,有伺候小姐吃喝的老妈子,有给小姐梳头描眉的大丫鬟。

    还有睡在小姐房里,形如姐妹的贴身丫鬟。

    除了这些人陪着,府里还有家丁壮汉。

    想偷这样姑娘的香,纵然有一副好身手,又怎么能做得干净利索?

    春牡丹既然做得成,自有春牡丹的办法。

    他的办法,就是他漂亮。

    穿了春衫碧罗裙,戴了夏夜凤尾花。

    描了秋月凝霜眉,染了冬梅点红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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