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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爱离开的999天 完结-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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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依然没有说话,也没有移开视线,只是怔怔地看着前方,透过指缝看着渐渐被夕阳染红的那个位置。
  那里空荡荡的,什么也没有。
  那个应该坐在那里的人不会再回来了,他不会再在那里忙碌工作,不会再在那里忙碌电话,也不会再在那里跟我耍赖吵闹谁去做晚饭。
  他死了。
  他的妈妈推了我,我掉了下去,而易笙保护了我。
  然后,他死了。
  就这样死了!
  我茫然地看着那个金红色的位置,很想说:“哥,以后晚饭都由我来做,你回来好不好……”
  可声音哽在喉咙里,一个音也发不出来。
  我只能木然任由婉婉强硬将我扯到电脑前面,被迫地直视屏幕。
  她一直在哭,一边哭一边用袖子粗鲁地擦着眼睛,一边还不忘用力地点着鼠标,然她点开的,却是我的邮箱。
  她太轻易地猜到了我的密码,是易笙的生日加520。
  我试图转开目光,却没有被允许。
  一向不很强硬的婉婉这会儿却一反常态,她的力气很大,她不允许我躲避。
  “好好看着,这是什么!”她几乎是用了喊的音量,手指不怕疼地用力戳着屏幕。
  那是一封我从未看过的宋依初发来的邮件,上面的题目让我怔在当场——
  《转自易笙——独自等爱》。
  我再移不开视线,几乎是掠夺一般抢过鼠标,胡乱地点开邮件,上面只有简单的几句话,颇有宋依初的慵懒风格——
  “郝郝,我想了很久,还是决定把这玩意儿转发给你。
  你知道的。我对易笙那小子是一点儿好感也没有,完全不想帮他!但看了这玩意儿之后,我虽然很不甘心,却还是被那混蛋给感动了!
  我想他是真的很爱你,既然你爱他,他也爱你,那么你们就有幸福的可能。
  虽然这家伙又别扭又讨厌又不爱说老实话,但他既然愿意为你低这个头,相信这一次一定会牢牢地抓住你的手,再也不放开!
  如果你们有缘分的话,你这个不看邮件的家伙,没准也能看到这东西嘛!
  缘分才是王道,希望你能开开心心,一切好好的!”
  我一遍遍地看着这短短八行字,像怎么也看不够一般,一直一直地看着。
  我想要下那个庞大的附件,可握着鼠标的手颤得厉害,怎么点也点不中。
  不管我怎么努力,笨拙的左手始终不能命中目标!
  我愤怒地砸开鼠标,不顾婉婉的阻拦,用力扯着包扎右手的纱布,想用惯用的手去使鼠标。婉婉一直拉着我,我更是焦急,几近愤怒地扯着纱布,甚至用牙去咬,怎么也不肯松开。
  激烈的挣扎中,不知什么时候进来的秦云已捡起鼠标,点开了我一直想下的文件。他把我们拉开,小心翼翼地理了理我乱七八糟的头发,又蹲在我面前,帮我重新裹好纱布。
  我只默默看了忙碌的秦云一眼,他紧抿着唇好像非常生气。可我没有心情关注,我的视线牢牢地胶在屏幕上,看着它一点点走向100%,然后跳开——
  “哥,是哥!”我听到了自己的声音,沙哑的声音,发涩的喉咙。
  我欢喜地一遍遍抚着屏幕那张熟悉的面孔,许久,许久,才小心翼翼地将自己的脸贴了上了去——那是易笙的扫描照片,有他最灿烂的笑容,和一排手写的字——
  “郝郝,我爱你,我会在我们的小河塘边等你,一生一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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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我在书房待了整整一夜,半步都不肯离开。
  那是易笙为我写的照片日记,记录了我离开的那999天里,他的思念、他的恐惧和他的期待:
  “郝郝离开的第7天,愁眉苦脸的易笙:我好后悔,才一周而已,我已快被思念淹死了!郝郝,你现在在哪儿?有好好吃饭,乖乖休息吗?不会又在熬夜了吧……”
  “郝郝离开的第19天,欢天喜地的易笙:我好开心,我看到郝郝的日志了,上面有她的照片,看上去很健康,这样就好!”
  “郝郝离开的第49天,郁闷沸腾的易笙:我好担心,郝郝的日志上有好多外国帅男孩,好像都是她喜欢的类型,她不会被别的男生勾走吧?”
  “郝郝离开的第97天,思念泛滥的易笙:我很难过,郝郝好像很难过,是因为我还没有联系她吗?对不起,亲爱的,因为我答应了我妈,只要我能熬过这段时间,如果我们依然不变,那她承认我们的感情……我爱你,我不会变,我会等你,一直等着你。”
  “郝郝离开的第100天,神经质的易笙:郝郝离开100天了,我从未觉得100天是这样漫长的时间。我最近老恍恍惚惚的,总觉得我的郝郝还在对面赶稿,老会忍不住去敲对面的门,会忍不住多买一份好吃的……”
  “郝郝离开的第397天,真心忏悔的易笙:郝郝,我看到你用马甲写的文了,你用了平安这个名字,却写了那么黑暗的文章,你的心该有多么绝望?可是再给我一点儿时间,好吗?我想要给你最满的幸福,没有遗憾没有不安的幸福……”
  “郝郝离开的第720天,彷徨不安的易笙:郝郝,你已经离开两年了,为什么还不回来呢?你不想回来了吗?还是依然在等着我?快回来吧!”
  “郝郝离开的第990天,兴奋发疯的易笙:郝郝要回来了!郝郝要回来了!郝郝要回来了!郝郝要回来了!郝郝要回来了!郝郝要回来了!”
  “郝郝离开的第999天,激动难耐的易笙:郝郝,生日快乐!我终于等到你了!不管你有多灰心丧气,我都会让你回到我身边,我一定会给你幸福,这一次我们绝对,绝对不会再分开了……
  记得吗,亲爱的,我叫易笙,你叫郝仁,我们将来会生一个叫平安的健康宝宝,组成好人一生平安的幸福家庭!
  亲爱的,让你受了很多委屈,我很抱歉。
  我发誓在未来的日子,我会加倍珍惜你,加倍爱你,永远不放你离开。
  亲爱的,我们会幸福的,我们会白头到老,永不分离。
  亲爱的,你要做好准备,被我纠缠一生的准备,谁让我叫”易笙“呢,哈……”
  日复一日,足足1002张,满满地记载着我离开的所有日子,一天都没缺。
  有很多时候,他应该忙得连睡觉的时间都没有,却还是固执地完成照片日记,哪怕只记上“郝郝,我想你,好想你”也能满足一般……
  我一遍遍地看着,直到天空泛白,犹没有疲惫地反复看着。
  最后,停在末页的照片上——易笙将左手郑重地放在胸口,认真发誓的模样看上去是那么神圣,让人无法不信服。
  我深深地看着他兴奋又悲伤的表情,仿佛看到了一个小小的男孩,倔强又别扭,站在阳台的那边,死死瞪着我,半晌,才小小声地说:“郝郝,我会一辈子对你好的,你别不理我……”
  他晶亮的眸子里映着小小的我,灿烂的笑容像极了盛开的花。
  夕阳的余光中,两个小小肥肥的尾指连接阳台两端,紧紧勾在一起:“拉钩上吊,说话算数,一百年不变!”
  一滴眼泪顺着眼角,缓缓渗了出来。
  “一辈子,哈……”我勾起唇角忍不住笑出了声,“哈哈,哈哈哈哈……”
  一辈子?多么美好!真是美得太炫目了,炫目得让我怎么也止不住疯狂泛滥的笑!
  我捂着脸,声嘶力竭地笑着,笑得快要喘不过气。
  空荡荡的房间里只有孤零零的我的笑声,没有他,没有他……
  那么苍凉,那么凄厉,又那么绝望的笑声,恐怖得难以形容。
  我好怕,可为什么就是止不住呢?
  为什么?
  哥,为什么你的一辈子那么短……你的誓言……真是可笑透顶!
  可笑,太可笑了!我仰起脸,用力捂住眼睛,可电视上说过那些应该流不出来的水却不断从指缝中冒出,顺着手腕,如同掉了线的珠子,拼命地往下坠落……
  我没有哭,没有。
  我只是在笑。
  “哈哈,哈……呜,呜呜……呜哇哇哇哇哇哇,啊啊啊啊啊啊啊!”我终于再忍不住地号啕起来,凄厉地哭着,叫着,喊着,仿佛要把自己撕开一般痛哭着!
  易笙死了,他死了!他再也不会回来了!!我发了疯一般地哭号着,用力抓拉着自己的肌肤,抓得鲜血淋漓,却感觉不到一点的痛……
  哥……哥,哥!我撕心裂肺地哭号,看不清,听不见,也不知道是谁紧紧地抓着我自残的手,我只是哭着叫着挣脱着,用额头用力砸着什么,砸得眼前一片模糊,鲜红的,透明的,埋葬了整个世界……
  我们好不容易才在一起的,他答应过要让我幸福的!
  他说这一辈子绝对不会放开我的手了……
  他明明说了的!
  可是现在,他在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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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我早产了。
  当时,我并没有感觉到任何疼痛,连羊水破了都不自知,是秦云和婉婉发现后惊慌失措地把我送到医院的。
  我看到抱着我的秦云,整件毛衣上染满了我流出的血,大朵大朵,鲜红的,像盛开的美丽的花。
  我看到秦云满载惊慌的瞳眸里,是我甜美的笑颜,久违谋面的美丽笑容。
  “没事的,不会有事的,郝郝,别怕……”秦云握着我的手一遍遍地安抚着,但惶恐的表情却不知道他到底是在安慰我,还是安慰他自己。
  我淡淡地笑:怕?怎么会,我一点儿也不会怕,这个世界上怎么可能还会有值得我害怕的事儿?
  不会有了,再不会有了。我摇了摇头,伸手抚上秦云紧皱的眉,轻轻呢喃:“嗯,我知道,我会没事的,平安也会好好的。”
  我们会好好的,只是这个世界上再不会有好人一生平安的家庭。
  那么,什么才是好昵?
  我平静地躺下,仰望着朦胧发光的灯,轻轻哼着歌,被护士们推进产房。我听见身边年轻的小护士羡慕无比地说:“你丈夫好像很紧张,你真幸福!”
  “是吗?”我闭上眼睛,脑海中尽是易笙围着我紧张打转儿的模样,他最爱担心来担心去了。所以,我听见自己笑着说:“嗯,我想应该是吧……”
  我生了一个男孩。
  医生说,宝宝很健康,完全没有早产儿的问题。
  护士说,她们从没见过我这样勇敢的妈妈,痛得一头冷汗却一声不吭,咬着牙坚持到最后。
  这应该是了不起的壮举,所以同房间的孕妇们听了都啧啧称奇:“郝小姐,你可真是厉害啊!”
  我笑笑,不语,没有说自己都没觉得疼,只有一些气闷,难以形容的窒息。
  我看着那厢抱着宝宝轻轻摇晃的秦云,他笑得很温柔,仿佛怀中的是这个世界最值得珍惜的宝物。医生护士乃至同房和她们的丈夫都以为秦云才是宝宝的爸爸,总说我嫁了个超好的老公。
  事实上,秦云笨拙抱着平安时真的很像个新手爸爸,小心翼翼又满是呵护,全神贯注的模样连我都恍惚觉得——他真是宝宝的爸爸,我的丈夫。而易笙,不过是我心中的幻影我的魔障,从来都没有真正出现过。
  我想自己得了《美丽世界》中主角得的病,我幻想了一个让我倾尽所有的角色。
  我是个天生的幻想狂。
  于是,我抓着宋依初的衣服,问:“易笙……他是真的吗?”
  闻言,宋依初一下红了眼睛,她俯身抱住我的肩膀,像许诺一般对我说着:“郝郝,会过去的,都会过去的,坚强一点,为了平安,坚强一点……”
  原来,他是真的,不是幻觉。
  不是。
  我怔忡地看着回到我怀中的宝宝,长开后的小平安不再像只皱皱的红皮瘦猴,小手小脚,胖胖圆圆,非常可爱,像极了他的父亲。尤其是他褐色的大眼睛,粉嫩嫩的小嘴巴,白皙如雪的皮肤,所有这些都说明了他是易笙的孩子……
  “平安,平安……”我温柔地抱起他,轻轻摩挲着他的小脸,“我是妈妈哦……”
  我是妈妈,你是宝宝。
  可惜,没有爸爸。
  可惜。
  宝宝不舒服地呢喃着,却还是舍不得醒来,可爱得让人忍不住微笑。
  我扬起笑容,专注地看着宝宝,他是那么可爱,那么像爸爸,若易笙能够看到,该有多么欢喜多么高兴啊……
  我总是想方设法想他过得好,最后,他却为了保护我和宝宝,只留下一个似乎是笑容的永远酣睡的表情。
  我一点儿也不快乐,一点儿也不满足。
  我是多么希望他能活着,即使不能和他在一起也没关系,只要他能活着……
  如果时间能回转,我想自己甚至愿意去死,来换一个不一样的结局。
  可不管我多少次闭上眼睛又睁开,多少次虔诚的祈求,等待我的依然是一个又一个苍白的新的一天。
  毫无色彩,没有阳光的又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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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最初的爱,最后的爱
  假如时光倒流我能做什么?
  找你没说的却想要的。
  想假如,
  是最空虚的痛。
  阿信问:为什么幸福都是幻梦?一靠近天堂也就快醒了。
  阿信唱:或许爱情更像落叶,看似飞翔却在坠落。
  我想那是因为幸福,总离不开短暂的命运。
  因为短暂,所以美丽,所以舍不得,所以无法忘记。
  注定沉湎。
  ——by郝仁日记
  
—1—
  我的生活又复于规律。
  宝宝出生后,亲情好像重新注进了我的生命。
  我妈和Peter简直像两块揭不开的狗皮膏药,牢牢贴了上来。他们以爬楼不方便为理由,强行将我接到了新房,24小时贴身照顾我和宝宝。
  有孩子前,我连想都没想过原来照顾宝宝是一件这么忙碌的事,我比以前截稿期的时候更加忙碌,忙得连遐想的时间都没有。
  莫怪人家都说:母亲是世界上最伟大的人。
  为此,我对我妈的态度好了许多,好到她常常忍不住就红了眼眶。
  有些感情什么时候都不晚,有些感情却永远都补救不了。
  易笙去世后,总衣冠楚楚毫无瑕疵的Peter好像一夜老了许多,常常话说了一半就红了眼眶。直到最后,一直想要拯救父子关系的他都没能和易笙和好,没有从易笙口中得到一句原谅。
  我想,这会是他心口上永远无法愈合的伤,时不时地戳刺他的心。
  或许,也因为这样,Peter特别珍视宝宝,连看着他的目光里都带着可以融化一切的温柔。
  平安很幸运,一生下来就享有了世间所有,只除了父爱。
  我替他高兴,也替他难过。
  但这是现实,没办法改变,无力改变。
  至于易笙的妈妈,我没有再去关注,她不值得我浪费时间。纵然,她也是一个应该伟大的妈妈,但她到底不是,所以不值得我施舍同情。
  我只要照顾好宝宝就好,那是易笙在这个世界上生存过的,唯一的证据。
  何况,每当我这么说的时候,每个人都会露出宽慰的笑容。这样很好,生活已有许多苦闷,他们不必再为我继续烦心,徒增困扰。
  他们相信终有一天,我也可以直面易笙的死亡,然后好好地生活下去。
  我妈常常替我梳头,仿佛我还是个孩子,她总是摸着我渐渐变长的发,轻声地说:“郝郝,一切都会好起来的,你会好好的,生活也是。”
  我还年轻,我的人生还很长所以我可以好起来。
  《火影忍者》中五代日火影纲手说:“死亡就伴在忍者身边,有时也会看到无法接受的死亡,但如果不突破那障碍,就没有未来。”
  每个被留下的生命都必须面对死亡,会遇见无法接受却不能不接受的死亡,至亲,至爱,区别只是早晚而已。
  所有人里,只有依然风雨无阻每天来看我的秦云没有这么觉得。
  我不知道他又想了些什么,我不关心。我没有反驳任何人,却也没有告诉他们——我好像已失去了睡眠机能。
  打从住进新家后,我几乎睡不着觉,常常整夜、整夜望着没有星星的夜空,回忆着我绝算不上漫长的二十八年,我和易笙的点点滴滴,各种喜悦,各种悲伤。
  然后,我发现:原来这二十八年可以这么长,长到我日日夜夜地想,也读不尽、看不完。
  原来,我的生命,已经丰足。
  我还能记得,小时候,易笙牵着摇摇摆摆的我去掏鸟蛋,却捅到了马蜂窝。他吓得丢下我就跑,一边跑一边叫,我却呆呆地连跑都不会了。
  眼见马蜂成片地朝我扑来,他竟跑回来挥舞着短短的手臂,吸引马蜂的注意力。
  结果,我只有几个小包包,他却被蛰得住了院……
  我还能记得,小时候,只要我和其他小男孩玩过家家,易笙就会生气地去打人家,把人家打得哭叫不休。
  别的孩子被打了当然不会甘心,结果人家父母一状告到家里,他还拉着我的手,一脸不服气:“郝郝是我一个人的新娘子,我凭什么给他道歉!”
  他坚定的模样弄得大人们哭笑不得,骂也不是,打也不是,最后连跑来告状的家长都开起了玩笑:“郝郝,厉害啊,小小年纪就有忠心的小骑士了!不过以后别和别的男孩玩过家家了,你们家易笙啊,可暴力着呢!你要替我们大胖着想,他一身油肉,经不起打!”
  我还能记得,我们的初吻其实不是发生在小河塘边。
  他五岁的时候,踮着脚尖,偷偷吻了四岁的应该在午睡中却因为想吃蛋糕而没能睡着的我……
  我还能记得,他第一次跟我求婚其实是在小学四年级。
  那时候成绩很好长得很乖的我还挺有人气,有别的小朋友非常时尚地给我写了不过百余字的所谓情书。
  易笙非常生气,把好看的信纸撕得粉碎,还一把抓着我的手腕,相当认真地问:“郝郝,你长大以后嫁给我,好不好?”
  我们拉钩上吊,说了一百年不变……
  可是,我还没能嫁给他,没能为他披上世界上最美的那件婚纱,他为什么就离开了?
  眼泪一点点润开衣襟,我仍固执地望着深深的夜空,等待着传说中由死去的人变化成的星星,给我一个答案。
  哥,告诉我啊,这是为什么?
  然后,天亮了。
  我沉默着,看着日出。
  又是一天。
  时间明明没过去多少,却恍如隔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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