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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绳-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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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在对她难生出同情的心思来,只是觉得很可惜。
  有些梦,因为寄予的期望太厚重,一辈子大概只有一次吧。这种梦,因为稀有,所以做梦的力气也要珍惜,花光了,就再难聚了。把这样珍贵的梦寄托在那些虚无的浮世绘上,被繁华迷了眼,也太可惜了。
  张子书眼睛里的那点小东西,她一眼就看到了。有那么一些冲动的时候,她想同那女孩说一说关于“可惜”这个话题,又觉得实在太滥情了。人自己乐意,她一个局外人掺和什么劲。
  摔断腿,折了骨,那都是她自己选择的,该。
  就像多年前的陈欢庆,也是该。
  走出校门的时候,她深深吸了口气,被满鼻腔的冷意冻得神志不清,刺骨的寒意迎面扑来,顺着她光洁的脖子一路披荆斩棘杀到骨头缝里。
  她从很久以前开始就不爱戴围巾了。
  忘了那个具体的时间节点,刻骨铭心的是她那一双生满了冻疮的手,小心翼翼织了好久好久,把自己的心肝骨血都一丝不剩地织了进去,终于形成了一根长长的粗线围巾。她觉得那围巾可好看了,绕着脖子缠了几圈,真是暖心。
  可偏有人不稀罕,也是没办法。
  轻描淡写地收下了,却要一脸无谓地戳她几刀子:“我不围围巾啊,不过你这么辛苦织的话……那我收了好了。”
  假如是她现在,一定会当即抢过来,扔在地上踩两脚,结结实实回敬几刀子,不在对方身上捅出几个血窟窿子出来,誓不罢休。可那时年少的她却没有这样做,心里难受着,面上竟然忍了下来,期期艾艾的像个受气小媳妇似的说:“冬天冷,还是……围围巾好。”
  她那时竟然还是能觉出一丝礼物被收下了的甜蜜的。这种甜蜜跨越了好多个冬天,留到今天,只剩下冰渣子一样的雨水,冻得青紫的嘴唇和发颤的牙齿——南方的冬天永远都让人觉得阴湿不净。
  而现在的她,早养出了一副不怕冷耐挨冻的铁皮身骨。光着脖子站在冷风里,竟然还能觉得挺酸爽。就是空气质量实在有点差,放眼看出去,灰蒙蒙的。
  欢庆一个人在校门口站了好一会,茫茫然看着周围的人来人往,不知怎的就想起不久前在商场里遇到的那一对夫妇。男人那双看着妻子的眼睛,又澄澈又坚定,真是让人难忘。
  “杵在这做什么?这么喜欢吹冷风?”
  熟悉的声音在耳朵边响起来,欢庆有些愣怔。
  出差回来了?
  秦云彦挺想跟她解释一下自己只是碰巧路过才遇到的她,却在看到抬头的欢庆时愣了愣。
  她的鼻头和脸颊被冷风冻得红彤彤的,嘴唇有些发白,血气不足似的,一双眼睛还是跟平时一样淡然无波,无情无绪的脸上没什么表情。于是,横陈的两行泪水就显得有些突兀了,哭泣这种行为,总也该带点凄楚迷离的悲伤才和谐一些。
  欢庆就抬头看了他一眼,又低下了头静静站着。
  下巴有点痒,珠子一样的泪水挂在皮肤上将落未落,心里竟然有一些暗暗的庆幸。像她这样脾气的人,被人看到在哭,实在是很丢脸的。不过面前这个人是秦云彦的话,也就没什么大不了。
  她曾想过,自己一个人站在这人世的荒野里,总会有一个人来领她回去。那个人不需要有多少耀眼的光环,只需要有一双宽厚温暖的手掌,牵着她,把她的手放在他的掌心里,领她回去,哪里都不要紧,有他在的地方就是她的家乡。
  那个人始终没有来。无论是她的父亲还是她曾经差点想要托付一生的少年。
  秦云彦的手并没有多少温暖,触在她脸颊上,甚至带了点比风还凉薄的冰冷,轻轻擦去了她脸上的泪水,转而牵起她冻得没什么知觉的手。
  她抬头看他,那张刀刻般英俊的脸庞霸气依然,却不知为什么好像蒙了一层白雾,把冷峻的眉宇渲染得有些温和。
  欢庆张了张嘴,想刺他两句,没找到合适的词,于是作罢。
  “风大,糊眼睛了。”他牵着她的手,带她走向马路对面,语气十分自然。
  坐进车里,一阵暖气扑面而来,夹杂着淡淡的香水味。她看了眼车头的香水瓶,觉得这带着香味的暖气有点让人作呕,忍不住皱起眉。没一会,刚刚在寒风里冻得没知觉的双手和耳朵就热起来了,像小时候玩雪之后那样,带了点火烧火燎的热辣。
  欢庆轻轻叹了口气,“我想去看看我爷爷。”
作者有话要说:  

  ☆、爷爷

  【六】
  欢庆的爷爷算是她在这世上唯一的至亲了。她父母早逝,姨妈和表姐什么的,也就是顶了个血缘的名头,没有多少感情。以前老爷子身体还强健的时候,爷孙俩过得挺开心,日子虽然简朴,但是起码快乐平静。
  后来老爷子年纪大了,得了老年痴呆。总是把欢庆看成别人,笑嘻嘻看着她喊一个陌生的名字,看她不应答,就又换个陌生的名字继续喊,喊得累了就不再理她。又爱拉着她看电视,指着屏幕上那些明星说,“那是我的小孙女,好看吗?”
  欢庆一度因为爷爷不认识她而哭得稀里哗啦,老爷子看到她眼泪一下子就慌了,哆嗦着双手,跟犯错的小孩一样挺直了背坐在那,时不时弱兮兮地拉扯一下欢庆的袖子。欢庆看着心一酸,泪更是断不了。
  后来欢庆去外地读大学,没办法只能把爷爷送到镇上一个小疗养院里,收费不高,环境一般,每个月打零工赚生活费和爷爷的疗养费,日子虽然挺辛苦,但也过得去。艰难的是刚毕业回家的那段时间,拮据得不行,学校不让住,在外面租房又很费钱,不得不舔着脸住到姨妈家里,每天和表姐大眼瞪小眼。
  好在这一段寄住没有延续太长时间,她就嫁给了秦云彦。
  她一直没有跟他说起家里的情况,他也几乎不问。不过看看对方家里这财力这身份,她觉着自己这点家底小事应该是早就被查得清清楚楚的。她父母死得早,一场车祸直接把两人一波带走,将她关于父母的记忆清洗得干干净净。
  她拥有的一切,爷爷给的有,她努力挣来的也有,唯有父母给的只是一条命。要说没有怨过那都是假的,平白无故把她带来这个世界,然后分分钟丢下她撒手人寰,太多时候她在梦里哭着问他们,为什么不带她一起走。醒来看到老爷子通红的双眼,她就心如刀割——这世界只剩下她和爷爷相依为命了,她怎么能走?
  而秦云彦的从天而降,让她觉得父母好像还是留了点什么的。她早逝的母亲跟秦母是儿时的好友,同一条裤子穿了好多年,各自嫁为人妇,一个随着丈夫漂泊海外,白手起家;一个留在故土,柴米油盐,奈何红颜薄命。
  秦母见到她的第一天就哭得肝肠寸断,回忆起当年和她母亲的儿时趣事,伤感得不能自己。往事不可追,秦母拉着她伤感了老半天后,毅然决定让自己的下一代延续当年“绾角姐妹”的情谊。
  那一桶狗血就是这样泼到了秦云彦和陈欢庆身上的,连带染红了一本结婚证。
  她觉得自己在秦云彦的心里怎么着也该有点主角光环,就比如是一个坚强生活、心怀感恩,无论被如何对待都能眼里常含泪水,微笑地对这片土地和人间爱得深沉,浑身上下时不时还能扑棱扑棱地闪两下圣光的女主。
  可惜她想得太多了,人压根就懒得理她。
  但也好,乐得自在。
  嫁给他之后,总归是生活条件好了很多。但关于老爷子的事情,她还是没提起,秦母有跟她说过,把老爷子接到家里来照顾,被欢庆拒绝了。秦云彦的爷爷奶奶,姥姥姥爷在他小时候都相继去世了,要是把欢庆爷爷接到家里,为老独尊,她觉得心头不舒服。
  那是她的爷爷,不是别人家里生活条件优渥的老人。
  欢庆平时爱宅在家里,但每周都要抽出时间去疗养院看爷爷。有些难受的心事,憋屈的苦水,她只爱跟爷爷说。想想幸好现在老爷子老年痴呆,要真神智清明,听她倒这些破烂豆子事儿,不得糟心死。
  欢庆每次去看他都要带上老爷子最爱吃的柿饼,趴在他腿上,或者推着他的轮椅在林荫道上慢慢走一段,细细碎碎地说一些这样那样的小事情。基本老爷子的耳朵是自动屏蔽她的,就连她在说自己结婚了的时候,他也只是指着不远处一个走路的陌生人说那是他可爱的小孙女。
  她轻轻应下来,看着那陌生人柔和的侧脸,轻轻说:“嗯,你的小孙女现在过得很好。”
  壁立千仞,再坚韧的石壁总也要立在土地上。
  欢庆的爷爷就是她的土地,是她在这人世里漂浮,唯一觉得自己还有地方可回的那一块故土。
  所以,当结婚一段时间,欢庆照例在周末去看爷爷却被疗养院的工作人员告知她爷爷已经转院的时候,心头像是被挖了一个巨大的洞,那种铺天盖地的恐慌现在想起来还是心有余悸。
  那也是她第一次跌跌撞撞,神色慌张地冲到宜丰大厦,瞪圆了眼睛吼那个前台妹子,“秦云彦呢!让他给我下来!”
  当时大厦里的人都被她吓了一跳,但很快就把欢庆列入“不知天高地厚来闹事的煞笔姑娘”行列。却没料到他们那位一向高冷的总裁竟然步履匆匆地从楼梯里走出来,在众人惊愕的目光中,一把就拥住了那个发抖的姑娘。
  他轻轻拍着她的背,声音温柔得能滴水:“怎么回事?”
  “我爷爷呢?”她大口喘着气,双手把他的西装外套揪得紧紧的,“我爷爷在哪!”
  那是秦云彦第一次看到崩开了淡然表情的欢庆。
  他一直以为这女人无坚不摧,不管是心还是人。她没有底线,原则也十分弹性,任何事情到了她那里,只能跟心情挂钩似的,完全无法让人预料发展和结局,全凭她一颗心。
  一个人,总要有个弱点才显得活生生。
  他从前一直都摸不到欢庆的弱点,直到他看到那女人抖着肩膀趴在老爷子的双腿上,凄凄地哭。
  她什么话都没说,就只是一声一声地喊爷爷,像小女孩似的,一脸惊慌的泪水。而那老人眼睛里全然没情绪,默默又漠漠,有那么一会抬起手摸了摸她的头,喊了个他从没听过的名字,不知道是谁,反正不是陈欢庆。喊了几遍没人应他,他就忧伤地眨眨眼睛,换了个名字,继续喊。
  他在看到这一幕的时候,莫名觉得胸口有种钝钝的疼。
  含着金汤匙长大的公子哥,向来不识愁滋味,人间疾苦什么的,跟他能有五毛钱关系。欢庆和她爷爷,让他第一次近距离接触了“心酸”这个词。跟钱太少,情太薄没多大关系,而是那种生来孤独的人与这个世界唯一的维系。
  心肺没长全的秦某人第一次见到这种维系具象化在他面前,化作欢庆的眼泪,化作老人轻声的呢喃。大概是那个时候开始,秦云彦对秦父秦母孝敬了许多,秦母乐得笑不拢嘴,把这功劳归给了欢庆,于是秦家二老对欢庆这个儿媳更满意了。
  那一天的欢庆,让秦云彦切切实实觉得,她是活生生的。热烈的喜怒哀乐在她身上跳跃起舞,每一处落脚都扎开一个血口,从血口里开出一朵朵如火如荼的红山茶来。
  从那以后,他偶尔也会去看一眼欢庆的爷爷,但基本上是碰不上欢庆的。但也遇上过那么一两次,欢庆推着老爷子的轮椅慢悠悠走着,神色柔和得不像话,絮絮叨叨一直说着话,不让别人陪,只是爷孙俩。
  他就站在那,静静看一会就回去了。
  后来欢庆跟他提过关于爷爷的事情,好像还在记恨他不打招呼直接给老爷子转院的茬,那一声谢谢是说出口了,但是又僵又硬,却分外认真。
  他于是也说不出什么话来,但隐约可以感觉到,“我想给你一个惊喜”这种事情要是做给陈欢庆看,那一定是太闲了。
  在去疗养院的路上,欢庆一直沉默。
  直到秦云彦突然把车停在路边,一声不吭下了车,没过几分钟又提着两盒柿饼上车,欢庆漠然的表情总算是松动了。好像这会才意识到,秦云彦是在乔南大学门口捡到她的。
  “你要有事情,你就去办事吧,我打车过去就行。”
  “我能有什么事?”他朝她笑了笑。
  “秦总刚出差回来就光临大学校门口,就只是没事随便转个圈?”
  秦云彦侧头看到她淡然的表情,内心回味了一遍她怀疑的语气,愉悦地笑了,“你也可以理解为我是去接你的。”
  欢庆从牙齿缝里挤出一声嗤笑,微拧的眉头夹着嘲讽,“嗯,我信。”
作者有话要说:  

  ☆、也许有心人

  
  老爷子现在住的疗养院是市内条件最好的一家了,坐落郊区,依山傍水,风景秀丽。住在里头的大多都是有钱人家的老人,每天都能在林荫道上看到特护们组团陪着一群老大爷老大妈,或许散步,或许三两成群地下棋。
  欢庆和秦云彦到的时候,已经傍晚了。
  老爷子住在疗养院东南角的一栋独栋小楼里,房子里该有的东西都有,连象棋围棋这样的消遣也有,但大多也就是放在那看个情调,没什么实质性的用处。老爷子的老年痴呆一年比一年严重,早年还算认得人说得出话,恶化到现在,基本是话说不利索,眼睛也越来越浑浊看不清东西……
  最近这段时间,还跟特护小姐闹腾上了,拉着人家的手,口齿不清地絮絮叨叨,仔细听的话还能概括出一些轮廓,说的大约都是欢庆小时候的事情。
  秦云彦以他惊人的理解力从老爷子的口水中择出一条往事,“你小时候把苹果叫毒婆?”
  欢庆瞥了眼他笑嘻嘻的脸,“有意见?人类的可爱就在于其创造力和联想力。”
  他没接话,接着问:“还爱吃笋?”
  “哦,小时候挺爱吃。”
  “我看到你桌上有笋干零食。”
  欢庆撇过头,“秦总洞察力真惊人。”
  “过奖。”他看着她的侧脸笑开了,一连串又问了好几个欢庆的喜好,问到对方不再搭理,才笑嘻嘻地停了。
  借着老爷子的风,他听说了好些欢庆小时候的片段,竟然也能从唔哩哇啦的牙齿缝间剔出些小破事。几乎可以想象小时候的欢庆,短发小女孩,挥舞着肉乎乎的小手臂滚来滚去,抱着爷爷的手臂脚丫子不肯撒手的画面。
  成长真是十分心酸的过程,那个何其天真无邪的小女孩长成了现在的……陈欢庆。
  两个人没有逗留很久,欢庆还是跟以往一样伺候老爷子吃喝,完了陪着他说些稀松平常的细碎事情。秦云彦在一旁没打扰,听着她说某个牌子的洗手液挺好闻,家里地板映着灯光的时候略刺眼,客厅桌椅的颜色不大协调不符合她的审美……一时接受不了这样的欢庆,实在没想到她能细致到这程度。
  客厅里,安安静静的,时钟的滴答声都能隐约听到。
  不远处的阳台上,一对爷孙俩一站一坐,夕阳的光辉一点点从远方山头落下,给两人镀了一层枣红色的轮廓,乍一看,让人觉得挺温暖。
  回到市区那会,差不多晚上八点。
  “你肚子饿不饿?”
  “不饿。”她看向他,“你饿了?”
  “家里还有面条吗?”
  “还剩一些,去趟超市吧,买点白菜和肉回去。”
  秦云彦好像挺喜欢逛超市的,上回来也是一脸兴味,这回眉眼间带着笑,看着欢庆挑挑拣拣的。路过零食区,还不忘随手抓上几包给放购物车里。
  “这个不要,我不爱吃这土豆条,太甜了。”
  “哦,那你吃什么?那边那种玉米卷?”
  欢庆皱眉,“最近不爱膨化食品,去那边买点芒果干吧。”
  “该慢慢戒了这些烂零食了。”他揉了揉欢庆的额头,“想吃芒果干为什么要在超市里面买?”
  “那不然自己种芒果去晒干?”欢庆没好气地白他一眼,“又或者总裁想说要直升机带我去菲律宾越南吃?”
  丝毫不介意她语气里的轻讽,“不错的提议。”他笑眯眯说。
  “秦总的招数果然层出不穷,五花八门,每一招都土得掉钱啊,怪不得后浪推前浪的少女心一波接一波。”欢庆想了想,“不过老实说,在我二十岁的时候你要这么来一下,兴许这会你就是我的前男友了。”
  秦云彦听得哈哈笑,“所以说,你遇到一个人的时候不会迟也不会早,早就定好了的事情。”
  “是啊,不过可惜遇到这个人之后,什么时候分开,什么时候老死不往来,那就不是定好的事情了。”她轻笑着看他,“迟一分,早一分,全看心情。”
  秦云彦蓦然觉得超市的灯光有些刺眼,欢庆那一脸玩世不恭的嬉笑,在惨白的灯光下显出一种凉薄的姿态来。
  他没接话,只是顺手抱过她肩膀,拥着她一路往外走。
  回家后,欢庆做了两碗肉丝面,本来不饿,看着秦云彦风卷残云的吃相,莫名也觉得有些饿。吃完洗了碗,她就没再搭理他,上了楼就坐在电脑前顾自己玩。他好像一点不介意这种被无视,拿了几本财经杂志和报纸坐在床上,安安静静的。
  后来一段日子,他每天都会回家。
  有时回来了,欢庆没做饭,他就自己在厨房捣腾,下面吃或者做点别的,还顺带给欢庆盛一碗;有时回来得晚,欢庆已经睡了,他就轻手轻脚地顺一点她的零食,基本不动那些五颜六色的包装,吃两块芝麻糖就去客房洗澡,再回房间睡觉。
  就这样过了几天,他在一个晚归的夜里,从欢庆的零食小摊里翻出了一些酥饼和小蛋糕,一旁还放了几盒原味酸奶。
  他一愣,回头望见欢庆安静的睡颜,那浅浅的呼吸声像羽毛似的,在他心尖上一下一下地此起彼伏,不知怎的就想起杨天昊那句“嫂子人真的挺好的”,他失笑,跟孩子似的开心地咧着嘴,吃了些酥饼,喝了一罐牛奶。
  钻进被窝的时候,他略低的体温把睡梦中的欢庆给冻得半梦半醒了。她皱起眉推了秦云彦一把,咕哝着抱怨他:“回来这么迟还作死,让不让睡了啊。”
  他笑嘻嘻地抱她,没一会身上就暖了,“睡吧,以后不会回来这么迟了。”他轻轻拍着她的背,把下巴搁在她头顶,闻到一阵清新的洗发水香,那味道还真的挺好闻。
  其实欢庆起先是非常不习惯的,秦云彦以前回家的次数很少,每周也就见面两三次,还基本都是喊她陪着去参加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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