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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美的时光同人)别家灯火(BG-OC女主)-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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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点头,蹲下来给她捡起散落一地的书本,拍打一下灰尘,递给她:“上去吧,早点睡。”
  她接过书,重重点头,一双大眼眨了眨,主动上来又在他的脸颊上亲吻了一下,才转身跑进楼道。
  陆励成站在原地,摸了摸自己的脸颊。
  叶蓁回到寝室,见陆励成并没有像往常一样离开,而是望着自己寝室的方向,身子藏在黑暗里,看不清眉眼,只有白色的俊朗的轮廓,清晰地浮现着。
  她抬手,向那人做了个再见的手势,依稀看到他点点头,才慢悠悠地往回走。
  林荫道又是枝叶繁茂,陆励成的身影渐渐消失在了丛生的枝叶间。叶蓁回过神,把手里的书放在桌子上,看着半夏空下来的床板,轻轻地叹了口气。
  时间再慢一些吧。
  再慢一些,让他们在一起的时间更久一点,给他们时间去消融离别的伤感。
  这样就算分开了,也不会那么难过。
  作者有话要说:  枫酱大三了,离别伤感什么的,有点严重
  另外发现点击量增长最快的是序章和第二十八章,啊,我懂了,你看他们很快就毕业惹,后面……啊哈哈
  潜水的同学请举起你们的双手,让我看到你们
  谢谢配合~


☆、第三十三章

  周末的天气很好,早上的阳光温和地照在两人的身上。
  因为前段日子全城戒严,他们都没有好好地出门走过,这次叶蓁就选了一条很喜欢的白色长裙
  陆励成看到她的穿着,眼神微微动了动,她看着他的目光,不自在地拉了拉裙摆:“怎么了?”
  “没事。”陆励成说。
  他依旧是一件白色衬衫,却搭了牛仔裤,整个人的气息都休闲了不少。
  叶蓁反应了半天才发现,他们衣服看上去就像情侣装,又因为是白色,在阳光下格外耀眼。
  “我回去换一件。”她说。
  “不用,挺好的,我喜欢。”陆励成拉住她的胳膊,粗糙的手部皮肤在她的皮肤上摩擦,有一种异样的感觉。
  她低头说:“你要是觉得太张扬……”
  “没有,我喜欢。”他重复。
  然后拉了她的手往外走,一路上叶蓁收了不少羡慕嫉妒的眼神。
  辗转快一个小时,两人来到了雍和宫门口。
  三月的非典战役让北京城人人自危,到了五月底的周末,出门的人依然很少。
  排队的人虽然不多,陆励成这一身却太惹人眼球,去买票的时候被一个金发碧眼的老外搭了讪。叶蓁看的真切,那女人拍拍他的肩膀就开始说话,陆励成背对着她,看不到脸,也不知说了什么,就只看到外国女郎旁边的那位女士探头来看自己这边。随即陆励成也转过来,面色柔和地向她点了点头。
  她条件反射地挥手回应。
  然后那两人就不再纠缠,买了票离去了。
  “你说了什么?”她问陆励成。
  “她们问我是不是一个人来,想让我做向导。”陆励成带她到旁边的小摊买水,说:“但是我告诉她们,今天不行,我要陪女朋友,她们问我女朋友是哪位,我说……”他低头看叶蓁,“就那边那个白色长裙的美人。”
  叶蓁俏脸微红:“哪里是什么美人。”
  他轻笑,揽过她的肩,在她耳边悄声说:“在我看来就是,倾城佳人,遗世独立。”
  她的脸更红了。
  似乎他们在一起,总是她脸红的厉害,永远都像是刚从锅里捞出来的虾,一直都没有长进。这可怎么能行……
  “听说情侣之间多多夸奖有助于感情的维持。”叶蓁笑着说,“我看出陆先生你的意图了。”她在他的下巴上轻轻蹭了一下,亲昵地说,“我也不介意夸你,但怕你飘飘欲仙。”
  陆励成眯起眼睛:“你准备怎么夸我?”
  “全方位,大手笔,引诗据典地夸你。”叶蓁一只手拿包,一只手划过他的脸颊,“等我回去研究研究,选一个黄道吉日,专门找时间,把你夸到脸红。”
  “我脸皮很厚的。”他享受着她的调戏,笑着摸她的头,“恐怕我还没脸红,你倒先说不下去。”
  “那就试试看!”她不服气地昂头,换来那人一个落在额上的吻。
  “先去许愿,神佛面前亲亲我我像什么话。”他说着就与她十指相扣,拉着她往里走去。
  叶蓁从前不信神佛的,但爷爷生病后,和她一起陪床的姑姑信这个,连带着给她讲了些,让她多了几分敬畏。
  孔子不是也说了,对鬼神要敬而远之。
  她提议来这里不是没有理由的。
  她有好多的愿望想要许,家人身体康健,半夏在彼岸学业有成,她的工作顺利,陆励成万事都顺心。
  她捧着一把香烛,虔诚拜下去,每一次都要把愿望一五一十都说清楚,省的普度众生的佛祖听不清楚。
  陆励成站在叶蓁的背后看她拜佛,自己却不动。
  叶蓁问他为什么,他只是淡淡地说:“出去再说,免得冲撞神明。”
  叶蓁抬头看着大佛,喃喃地说:“拜一拜总归不是什么坏事。”便又一次俯身下去。
  回来的路上碰到了那两个外国女人,主动向他们打招呼,叶蓁也微笑着回应,大方有度。
  “说来,MG是个外资企业吗?”叶蓁突然想到。
  陆励成点头:“中外合资的。”
  “我听说这些企业都要在进公司的时候说英文名字,”叶蓁问,“是不是?”
  “嗯,他们有要求,但我还没有取,所以上司叫我中文名,”他说,“要不你给我取个吧,别太大众,稍微特别一点的。”
  叶蓁盯着他的脸想了想,扑哧一笑。
  “笑什么?”陆励成不解。
  “Elliott,怎么样?”叶蓁说。
  陆励成重复了一遍:“拗口是有一点,但说的多了也没什么,怎么写?”
  叶蓁拉过他的手,在他的掌心,一个字母一个字母地写:“ELLIOTT,my god is the lord。”她写完,抓住他的大手,笑意盈盈地看着他,“还有另外一个意思。”
  “什么意思?”陆励成问。
  “唔……相信我,我是希望你有一天成为商界的王者的,我是真心的。”叶蓁尽量让自己的表情认真下来,眼里却是抹不去的笑意。
  陆励成笑:“我知道。”
  “所以我绝对不会叫你英文名字的。”叶蓁继续卖关子。
  “快说吧。”陆励成勾着嘴角催促。
  “书呆子。”叶蓁笑着说。
  陆励成一愣,灿然笑开,惹得旁边的姑娘不住回眸。
  “小坏蛋。”他搂住她的腰,把她拉近,在她耳边吹气,“那你有英文名字吗?”
  “以前有过,英文老师起的,叫Sissi,就是那个奥地利公主。”她眯眼笑,“是不是很高贵的名字?”
  他扑哧笑出声:“万恶的贵族情节。”
  “我觉得我的品味还是不错的啊。”她眨着眼睛,“反正我在律所,也不怎么用英文名,就这样吧。”
  “Anne好不好?”他突然问。
  “很平常的名字呢。”她歪头,“还不如Cici。”
  “美丽坚强的普通女孩,好过出身高贵却落得一生惨淡的公主。”他看着她的双眸,“我一直这么觉得。况且叫Anne的公主们,生活的都很幸福美满。”
  他的眼神很深,似是要把她吸进去。她像是被蛊惑了一般,点了点头:“Anne。就叫Anne吧。”
  吃过午饭,陆励成问她下午想去哪里。
  叶蓁摇摇头:“我只想着来雍和宫转转,没有其他的计划了。”
  陆励成看了看当头的烈日,问道:“后海好吗?”
  叶蓁眼神一亮:“好!我还没去过呢!”
  正是下午,不少店面刚刚开门,零零散散地坐着几个客人。
  “还没到来客人的时候。”陆励成解释,“通常都是晚上才开始营业。”
  两人拉着手往一个巷子拐进去,停在一家还没开门的酒吧门前。
  “果然这两个懒人还没起床。”他无奈地笑,然后上前去拍了拍门前的门板,“开门开门!”
  好半天,一个顶着一头乱发的青年懒洋洋地开门。
  “就知道是你,死小子。”那人一开门,就先锤了陆励成的肩膀一下,“大下午的,也就只有你小子会过来。”
  “带她出来走走,没地方去,她又说没来过酒吧,这不是带到你这里了?”陆励成推开那年轻人,拉着叶蓁往里走。
  叶蓁跟着他亦步亦趋,探头探脑地左右看着,屋子里因为没有阳光,也没开灯,暗的很,隐约可以看到一侧是吧台,另一侧似乎是驻唱的舞台,舞台下零零散散地摆着一些桌椅,靠墙和靠玻璃的地方都有沙发。
  原来就是这样的啊。叶蓁想,和半夏说过的酒吧样子一模一样。
  但是,陆励成为什么会认识他们?
  她歪头,跟着陆励成坐到靠玻璃的沙发上,那个青年老板刷拉一声把卷闸门送上去,阳光透过不太干净的玻璃照射进来,温暖至极。
  “才刚三点,你们就过来喝酒?”收拾停当,老板把菜单往陆励成面前一放,扬了扬下巴说道,“不给介绍一下?”
  陆励成低头看单子,头也不抬地说,“我女朋友,叶蓁。”
  “女朋友?”老板的态度立刻变得狗腿,“幸会幸会,今天终于见识到能收服这个冷面男的女孩子了,真是倍感荣幸。”他扬声喊道,“老罗!有客人!!”
  “有客人你接待就是了,喊我干嘛?”一个留着山羊胡的男人从隐蔽的门后打着哈欠走出来。
  青年老板夸张地说:“陆boss的女朋友,叶蓁小姐!”
  用的是隆重推出这样的口吻,让叶蓁倍感不适。
  “我是叶蓁,那个,你们好。”叶蓁向两人点点头,微笑道,“请问你们……”
  “老罗,”青年老板指着老罗说,“他搞艺术的。我叫魏风清,风轻云淡的风,清澈的清,写小说的。”
  “作家呀?”叶蓁惊讶地问。
  “屁的作家。”老罗打了个哈欠,“写了好几年了,稿费一直都不涨,充其量是个混文学饭吃的。”
  “那也很棒了,像我这样的都写不来文字呢。”叶蓁由衷地感叹。
  这时陆励成却抬头,将菜单一把扔进了魏风清的怀里:“卡布基诺和蓝山,酒晚点再喝。”
  “得了,不打扰你们培养感情~”魏风清把老罗拽走,说,“今天晚上唱吗?”
  “看心情。”陆励成敲敲桌子,“咖啡好的话,可以考虑。”
  叶蓁睁大了双眼。
  “怎么了?”陆励成笑问。
  “你你你……”叶蓁都结巴了,刚才的信息一时难以消化。
  “嗯?”
  “唱歌?”她声音有些颤,“这里?”
  “嗯。”陆励成身子往后一靠,微笑,“偶尔周末过来,怎么了?”
  “你究竟有多少我不知道的事情?”叶蓁哭笑不得,“我都要怀疑我是不是你女朋友了。”
  “经常制造惊喜,有益于感情沟通。”陆励成笑的迷人,“恭喜你发现了新大陆。”                    
  作者有话要说:  陆总的技能太多了,怎么写都写不完呢
  你们说让陆总唱个什么歌好呢?中文还是英文?还是because i love you?
  想选一首老一点的歌,但不知什么好_(:з」∠)_
  另外Elliott这个名字真的太棒了2333


☆、第三十四章

  这个白天是咖啡厅,晚上是酒吧的地方,桌子下面放了不少书。叶蓁本不愿意出来还看书的,随手翻了几页,却被内容吸引了去。
  她不知多久没看过小说了,高中的时候没时间,上了大学自己给自己太重的压力,更没看书的机会。
  也不知作者是谁,轻易地就用细腻的文笔把她的心带走了去。
  写的是校园故事,其中有一对情侣因为毕业产生了种种矛盾,最终吵架分手,身边的朋友都来劝,他们却已经决定了,十年之后再相见,一个嫁为人妇一个已为人夫,谈起当年的事情无不后悔,因为他们到最后才发现彼此是对方最爱的人。
  就是这么烂俗的剧情,偏偏就让她感动的一塌糊涂。
  陆励成坐在对面翻杂志,抬眸间看到她微红的双眼,蹙了蹙眉,拿过那本书来看。
  “这什么书?”他问。
  “小说。”叶蓁吸了一下鼻子讷讷地说,她也知道,因为看小说而哭鼻子是件挺丢人的事情,但就是停不下来。
  “好啦,别哭,小说而已,不能当真的。”他伸长胳膊,隔着一张桌子过来揉她的脑袋。
  她嗯了一声,小说情节却在脑袋里转了又转,最后化作一句话问了出来:“我一直有一个问题,励成。”
  陆励成嗯了一声。
  “这世界上真的会有两个相爱的人因为各种各样的情况误会,然后放弃对方吗?”
  陆励成看她问的认真,也坐直了身子,收回手臂,手肘支撑着桌面,右手握住咖啡杯,说来简单的动作,让他做的优雅至极。
  “我觉得不会的。”陆励成说,“除非是真的不爱了,或是客观原因,否则再怎么误会,他们都不会分开的。”他端起杯子浅唆一口,继续说,“能够被轻易分开,说明他们不够相爱。”
  他话说到这里,叶蓁刚想说什么,便被魏风清一惊一乍的声音吓到:“诶诶诶这不是我的小说么?蓁蓁你哪里翻来的!我找了好久了我身上可是只此一本丢掉就没了。”
  “你写的?”陆励成翻过那本书的封面看了一眼:“用这么女人的名字?”
  “笔名懂不懂?”魏风清说着拿过去,“现在的女孩子都不喜欢琼瑶了,就喜欢这样的青春疼痛小说,尤其是知道我是个男的之后,那崇拜感真是油然而生啊。蓁蓁你觉得怎么样?”
  叶蓁恍惚着点了点头,其实根本没听清他说了什么。
  她仍旧沉浸在陆励成的话里,心里明白他的意思,却仍旧不由地难过。魏风清写的内容她都看得懂,却看不明白。
  陆励成说,两个相爱的人是不会分开的。
  她只要相信这个就够了。
  夜幕降临,后海酒吧街热闹起来,霓虹闪耀,人群川流不息。
  叶蓁和陆励成坐在窗边,可以看到各种各样的人从玻璃前经过,有几个打扮时髦的女孩子见了陆励成,还大肆张扬地抛了个媚眼。叶蓁瞧瞧看向对面,那人仍旧在看书,不为所动。
  于是她也只是笑了笑,笑自己想太多了。
  客人渐渐多了起来,酒吧里灯光昏暗,带着几分诱人的慵懒,蜂蜜色的灯光照耀着每个人,把所有人的脸都映的柔和几分。
  有乐队上了台,唱了几首乡村式的音乐,先暖了暖场。
  “今晚周末,常来的客人都知道,有个人我们等了好久,今天终于出来了,不让他唱两首怎么对的起我们倾城酒吧的名号?”
  倾城?叶蓁一下没反应过来,她进门的时候根本没有看名字,反应过来之后噗嗤一笑,明白了魏风清的意思。
  明明是俗气的两个字,怎么就这么趁陆励成这张脸?
  陆励成蹙了蹙眉,合了手中的书,从人群之后绕道上了台。
  白衬衫牛仔裤,最最普通的装束,被蜜色灯光映照的英俊脸颊也略显淡漠,可就是如酒吧的名字这样,引人沉沦。
  “今天本来是不准备唱的,”他试了试麦,低声说,声音透过话筒,传到每个人的耳膜里,“因为倾城的咖啡越来越难喝了,而且老板说我今天没有工钱,唱几首都不给钱。”
  下面传来善解人意的笑声。
  陆励成的嘴角微微勾起,坐在了高脚凳上,调整了一下麦的角度。
  “所以也就没有准备,”他继续解释,“但是因为想给某个人惊喜,所以我就唱一首吧。”
  他转头回去和乐队说了句什么,然后微微点点头,转回来。
  “《CASABLANCA》。”他右手覆上麦,轻柔开口。
  耳熟能详的老歌。
  I fell in love with you Watching Casablanca 
  我坠入了爱河与你一起看《卡萨布兰卡》时
  Back row at the driven show In the flickering light 
  在露天汽车剧院后排摇曳的亮光中
  Pop…corn and cokes Beneath the starsBecame champagne & caviar
  可乐与玉米花在星空下仿佛香槟和鱼子酱   
  Making love On the long hot summer’s night 
  爱意情长漫长炎热的夏夜里
  他的声音本就迷人,随着优雅的曲调慢慢延伸,让人舒服的只想融化进去。
  叶蓁手托着腮看向窗外,手边是那本魏风清写的小说。
  人来人往,世间嘈杂。
  而他的声音却一步一步把她带入他的世界。
  Oh a kiss is still a kiss in Casablanca 
  啊,《卡萨布兰卡》中的亲吻缠绵依旧   
  A kiss is not a kiss without your sign 
  失去你的叹息;温情不再有
  Please e back to me In Casablanca 
  回到我的身边来随着《卡萨布兰卡》   
  I love you more and more each day As time goes by
  时光虽流逝对你的爱恋却与日俱增
  叶蓁听过这首歌,却从没有一次让她有这样的感触。
  她从不知道,这首歌能被唱得如此深情,如同一杯香醇的摩卡,柔柔的就让人沉沦进去。
  陆励成的声音偏低,便少了几分原唱的古意,却多了几分唯有他才有的情谊。
  间奏的时候,叶蓁转回来,正对上台上那人望来的目光。
  I love you more and more each day As time goes by 。
  我对你的爱,与日俱增。
  这是陆励成式的浪漫温柔,是这个世间最让她轻易沦陷的暖,是她此生难逃甘之如饴的牢……
  曲子本就温柔,他唱的更是深情。联想到之前他的话,不由低声交流着,想知道这个幸运的,能够被陆励成喜欢的人,究竟是谁。
  一曲终了,一阵鼓掌欢呼。
  陆励成的手仍扶在麦上,远远望过来。听众们随着他的目光回头张望,却只有叶蓁知道,他今天没带眼镜,世界是一片模糊的,此刻八成是在寻找她。
  她不愿招惹是非,并没有站起来。
  “她听到了,你们不用再找了。”陆励成低笑着说,“有些话我会回去和她说,不劳各位把她曝光在灯光下了,”他说,“她很害羞,太多人看她,会脸红的。”
  “那你为什么喜欢她?”一个女子的声音响起。
  “哦,是你,好久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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