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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树却移开了她的目光,沉默不语。
“你为什么要这样做?!为什么?”我抓住她的肩膀,几乎是咆哮着对她质问。
“那串手链,你一定要好好珍藏,这是祈萝如今唯一可以给你的,而你可以给她的,就是重新开始,做一个全新的夕葵。”千树避开了我的质问,她面对我歇斯底里的愤怒和不解,眼角渐渐漫过忧伤。
“祈萝在哪里?”我感觉自己抓住她肩膀的手在不住的颤抖,我感觉到自己整颗心都要跳出胸膛,说不清那样的感觉,我甚至,感到一丝欣喜。
“夕葵,你,只是还缺少一样最珍贵的气质,当你一天没有找到这种气质的时候,你就永远不会真正走进祈萝的世界。”千树依然答非所问,她淡淡地说完,挣开我的手,转身准备离开。
“为什么不回答我?”我不甘心,我焦急,我似乎抓到了一丝希望,不能看到这希望就这样在我面前流逝。
“有些事情,不知道比知道要幸福。”千树转身走了几步,停下脚步对我说,她的声音很轻,像在告诫又似在恳求,“祈萝给你写的每一封信,送你的每一样东西,对你说过的每一句话,都请你好好地思量,不要再做傻瓜。”
我定在原地,有千言万语却发不出声音,千树的话,让我开始明白,祈萝的去向对我来说已不重要,而我的未来,对我来说,才是最重要的。
“葵,有空种种天堂鸟吧,那是姐姐最喜欢的花。”千树说这句话的时候,静静地望着天空,我感觉到她有些哽咽的声音,说完她奔跑出了我的视野,我追向她,我拼命想让她停下,我甚至不住逼问她祈萝的消息,她始终,没有再说一句话。
她终于消失在我的视线里,最后一次,我看着她跑远的背影,手中紧握着那串手链,竟然在街头,承受着从未有过的自我拷问和挣扎。
我把铃铛戴在了手上,那一夜,我喝了很多酒,我想起了很多事,我翻出了祈萝给我写的每一封信,我想这是天意,千树代写的那封已经被我丢进了翻滚的急流中,现在我珍藏的所有的信,都布满祈萝的笔迹,我看着一行行娟秀灵动的字迹,嘲笑自己是个大傻瓜,我的狭隘和冲动竟然让当初的我,忽略了字迹上的差异,千树说得对,我是个大傻瓜,世上最傻的夕葵。
我抛弃十八年来所有的自我,所以我傻,那一夜,我颠覆了自己所有的过往,我一遍遍地抚摩着祈萝送我的所有礼物,竟然在中间找到一粒已经变黑的种子,我无比珍视地捧着它,我想,这粒种子,一定是天堂鸟的花种。
酒精在我的每一个毛孔里发酵,我醉了,但心里却是清醒的,比任何时候都要清醒,我收藏好了这些过往,我想千树说的对,有些事情,不知道比知道要幸福,不知道,就还有希望,所以祈萝永远都是我心里那个站在山上摘梅花的祈萝,她就在我的身边,从未离开,她对我说,葵,她很开心,她说这句话的时候,笑面如花,而在黑暗中思念着她的我,却不由自主地泪流满面。
这是我第二次为了她流泪,一次是因为忘记,一次是因为怀念。
我痛苦地睡了三天,然后我去找了不念,我告诉他,我要离开海豹胡同,去寻找迷失许久的自己。不念皱着眉头,拼命地抽着烟,我拔掉他含着的烟头,他无动于衷地立在原地,脸色很阴沉,似乎在思考着什么,有种让人难以接近的冷漠。
但是,他却在不经意间,瞥见了我手腕上的铃铛,我看见他的脸色由青变白,苍白。
“这是……她的铃铛。”我咬着嘴唇说。
“哦……”他喃喃地应道,像在刻意回避一件跟他毫不相干的事。
“你想好了?一定要走吗?”他突然问。
我愣了愣,依稀记起了我曾经对他说过,要走一起走,要留一起留。
“我一定要走,不过,我要你跟我一起走!”我回答得很坚定,“念,我们一起离开海豹胡同,重新开始吧!”
不念浓眉紧锁,重新抽出一根烟,我看见他拿着烟的手在不住的颤抖。
“你曾经看透了我,告诉我当我还无法舍弃的时候,烟就是最好的替代品,念,我不想这样,我们必须找回原来的自己。”
“葵,那你的自我在哪里?”他抬起头望着我,表情很凝重。
“我不知道,以前,我没有自我,后来,我的自我给了祈萝,现在……我也不知道,所以我必须寻找。”我望着远方,很迷茫却也异常认真。
不念掐断手里的烟头,脸色依然苍白,手仍在颤抖,却试着在那张棱角分明的脸上微扬起一个浅浅的笑意,那笑容化在他嘴角精致的弧线里,虽然显得落寞,却有了微微的暖意。
那笑容让我想起了很久以前,我给他看祈萝来信时,躺在草地上的他脸上的笑意,捉摸不透,却很诚恳,诚恳中,又有不易察觉的落寞。
因为不易察觉,所以我并不知道不念的过去,他说过,我们一样,所以我就理所当然地相信我跟他是一样的,直到我离开了他,我才知道,我们是不一样的,我找回自我的方式是试着忘记,所以我选择了离开,开始了流浪。而不念,他寻找的自我的方式是什么呢?
离开的时候,我突然想起了祈萝曾经说过的话,她说,忘记,就是想念。于是我自以为是地认定,不念寻找自我的方式,就是想念。
不念终究没有留我,也没有跟我走,我遗憾,却明白他为什么这么做,他有他的方式去谱写他的人生,在这点上,我们毫无疑问是一样的,所以当他用力拍拍我的肩膀,什么也没有说,只是对我点点头的时候,我完全肯定了这一点,我不能够改变他,但我相信,他可以因为我而改变。
改变,然后,重生。
千树说我还缺少一样最珍贵的气质,当我一天没有找到这种气质的时候,我就永远不会真正走进祈萝的世界,于是我决定找到这种气质,不是因为我想走进祈萝的世界,而是因为我想走进自己的世界。
我离开了,义无返顾,在一个夕阳晚照的夜晚。
光之纪 正文 第十三章 寒桐 暖 阳
章节字数:4454 更新时间:08…12…03 22:25
在我十七年的生命里,从未想过有一天,可以自己决定将来要走的路。在我十七岁的时候,我进了臭名昭彰的问题班,于是我发现自己也成了臭名昭彰的人,我无法改变周围的一切,所以我试着改变自己,在改变中,我疯狂地爱着自己,却也变本加厉地恨着那些让我改变的人,这样的改变是令人恐惧的,于是恐惧让我孤独,让我置身在漫无边际的宇宙中,怀抱着对人生的不确定,守候这令人无法摆脱的寂寞。
这苍茫的宇宙有着代表诱惑的黑洞,我总是徘徊在深不见底的黑洞边缘,仿佛稍不留神就会被卷进去,我看见黑洞里晃荡着许多熟悉又陌生的面孔,他们脸上挂着诡异的笑,伸出骨瘦如柴的手臂拼命地拉我进去。
我没有思维地抬起迷茫的脚步,却发现自己似乎忘记带了什么重要的东西,于是我回过头去焦急地寻找,很意外的,我在漆黑的天幕中看见了两颗闪亮的星星,一颗是紫色的流星,她让我惊诧于那短暂而绚丽的光辉,虽然稍纵即逝,却给了我值得终身缅怀的记忆;另一颗是绿色的行星,纵然光芒暗淡,仍执着地追逐着耀眼的太阳,我能看得清楚,她反射的光芒决不比太阳逊色。
这两颗美丽的星辰驱走了我身边的黑暗,为我照亮前方的路,后来,我的身边有了许多的星星,有童年时代的尾蒲,也有少年时代的纱夜,我才发现,自己不应是走向那黑洞的,我的路应该在别处。我收回迈向黑洞的脚步,开始寻找正确的道路,我记得很久以前,还有两颗美丽的星星曾经告诉我,大步向前走吧,寻找属于我们的宫殿,那宫殿里住着一只青色的鸟儿,当我们看到它时,就能得到幸福了。
从那一刻起,我知道了远行的那颗星辰叫启明星,我也知道了在遥远的天边,有我要去的宫殿,我只要一直顺着启明星的方向就能到达那座宫殿,宫殿里有被我忘记的东西,我曾一度遗失了它,而现在我要找到它,我会找到它,它有一个动听的名字叫幸福。
于是,流星的光辉给了我一对叫梦想的翅膀,那硕大的羽翼无比绚丽,我仰望着它,仿佛仰望着多少年来都不曾拥抱过的晴空,我让它成为自己身体的一部分,它让我更接近辽阔清澈的蓝天。
我学会勇敢地飞翔,顺着强劲而温暖的风,那风是行星给我的礼物,我乘着风飞得很高很远,我穿越厚重的云层和旋转的气流,穿越暴雨雷电,穿越海洋沙漠,穿越森林草原,穿越城市人群,飞向梦中的天涯海角,然后降落在金色的塔尖上,耳边传来悦耳的风笛声,一个美丽的仙女飘到我身边,为我拭去满身的疲惫与忧伤,她微笑着带我走进富丽堂皇的宫殿,一直走到尽头,最后,我看见那簇拥着白羽毛和蓝宝石王座上,骄傲地矗立着一只鸟儿,它有青色的眼睛和青色的羽毛……
青色,是天空的颜色,也是梦想的颜色,更是幸福的颜色。
“只有三颗星星吗?那你的恒星在哪里呢?”尾蒲枕在课桌上,偏着脑袋傻傻地问。
紫生的座位现在属于尾蒲,我很满意我的新同桌,因为她的梦想跟我的梦想是如此的相似,她渴望的宫殿,她渴望的飞翔,她渴望的天堂,都因为我们时常在一起幻想,而汇成了我脑海里独特的风景,我想我们是一样的人,做着所有十七岁的孩子都会做的梦。
所以,我有时会惊叹这个新同桌的思维,因为我那飞翔的故事让她感触最深的,居然是从来没有露过脸的恒星。
我咬着嘴唇,无奈地摊开双手,显然这个问题,她在钻牛角尖。
尾蒲却不依不挠,桐,在你的故事里加上恒星吧,恒星给你的不是目标也不是力量,是光亮,突破一切黑暗与寒冷的光亮。
我愣住,既而“扑哧”笑出了声:“傻丫头,启明星给我的不就是光亮吗?”
尾蒲低头不语,我想她也学会了思考,因为她会经常发呆,我看见她乌黑的眸子里闪着异样的光彩,时喜时悲,时而兴奋时而陶醉,我知道,她的心一直尾随着一个人,一个目光清澈,不会说话的少年。
我推醒魂不守舍的她,因为上课的铃声结束了我们的故事,尾蒲缓缓地翻开书,思绪仍有一半游离在外。
我瞅瞅拿着酒精灯和石棉网的化学老师,正暗自思索着这次的化学实验报告无论如何也要独立完成,却听见尾蒲似乎是从牙齿缝里挤出的声音,虽然细小而含糊,却字字犹如磁石。
寒桐,我想,我要忘记星了。
“你找到你的恒星了?”我盯着书上的化学方程式,皱着眉头琢磨,为什么要在这里用加热符号。
尾蒲偷偷瞅了我一眼,红着脸不再说话,我奇怪她的反常,抬头却意外地看见一个紫发少年在众目睽睽之下走进教室,傲慢的姿态,空洞的眼神,冷冽的目光和毫无血色的脸庞,一切依然。
我诧异于在这样的时间这样的地点遇到这样的人,尽管他本就该属于这样的时间和地点,可惜我对他的印象早已定格,他的出现,仿佛他那头紫发突然变成了黑色,让人无法在瞬间认可。
他不属于课堂,化学老师像看外星人一样看着他,全然不顾酒精灯冒着烟,他的出现,为这个颓废混乱的集体带来的,除了诧异和骚动,还有莫名其妙地恐惧和膜拜。
真是讽刺,恐惧和膜拜的感情,居然可以用在同一个人身上,我扭头看着尾蒲,她的目光没有离开过那个让我倍感陌生的身影,满眼都是不甘和失落,我突然觉得一阵难过,难过的是我的好朋友和我,在一个我们同样熟悉的少年身上倾注了同样的感情,尾蒲是忧伤,或许还有一丁点的惧怕,而寒桐,是一丁点的惧怕加无比无比无比的厌恶。
“他真的是念吗?”我听见尾蒲的声音里有满满的失望,“星走以后,我以为他会代替星出现在我的生活中,但我清楚他不是星,他和星相差得太远,星是天使,而他是魔鬼。”
“你太天真了……”我摇摇头。
“桐,启明星只能指引你前进的方向,真正给你光亮的,是一直守在你身边的恒星哪!”尾蒲突然望着我说。
恒星?我瞥了一眼不念,喃喃道:“即使有,也绝对不会是他。”
人,真是种很奇怪的动物,讨厌一个人的时候恨不得那个人死掉,尾蒲说她不会持续地去恨一个人,她的爱与恨都来的快也去得快,但我做不到,我恨一个人的时候,就是希望他死掉。
可是,我爱一个人的时候,也可以为她付出一切,我可以很多很多年都爱着同一个人,即使那个人如今在我的脑海里只有一个模糊的影子。我知道,这种爱和其他的爱是不一样的,我爱父母和朋友,因为他们给我温暖。
我爱她,因为她是我的信仰。
我会恨,是因为他,他颠覆了我所珍惜的记忆,我的爱,是因为她,因为我要珍惜仅存的关于她的记忆。
我没有再看不念,尽管他的相貌和从前一样俊朗,甚至更加俊朗,我却终究排斥和蔑视着他如今沉溺与堕落的灵魂。
下课后,我被吉老师喊去了办公室,吉老师或许才是我现实生活中的信仰,思考若能使我成为哲学家,那么吉老师则能使我成为思考者,他凌厉的眼神总是在说,寒桐,在你飞向更广阔的天地之前,必须先为自己找到一双不会被任何东西破坏掉的翅膀。
我想千树找到了,而我,还在努力寻找。
在踏进办公室的时候,我感觉到和平时不一样的气氛,那种模糊的预感告诉我,我是为了一个决定而来。因为让我迷惑的是,吉老师身边的那个气质优雅的年轻女子,带着微笑,正仔细打量着我。
吉老师见到我,莞尔一笑:“这就是寒桐。”
我突然有种不安的感觉,吉老师说话的语气很少如此温和,他总是严厉地训斥着我,语言犀利而锋芒毕露,所以我很少见过他和蔼的样子,尽管我一直都想见。
“这位是檀杉画室的游老师,檀杉画室每年都要在各个中学挖掘喜欢美术的学生,寒桐,你的画画天赋让游老师很欣赏,她想收你做学生。”吉老师娓娓道来,虽然他只是在叙述一件最平常不过的事情,而在我听来,却犹如天方夜谭。
檀杉画室,好陌生却又好熟悉的名字,我只知道那里有我的梦想存在,小时候我一直坚持的梦想的存在。
“午安,桐。”游老师的声音很好听,仿佛来自天边,又仿佛来自心灵深处,令我听起来像在做梦,不,确切地说,这让我难以置信的话,已经将我带入了梦境里。
我看过你的美术作品,又向你的老师详细了解了你的情况,我认为你的色彩感非常好,还有很强的领悟力和想象力,是个很有绘画天赋的孩子,如果加以栽培,你自己又能够努力的话,一定可以有一个很好的未来。”
是梦吗?我使劲掐了一下自己的胳膊,好痛,这么说,不是梦了!呵呵,画画?这,真的不是梦吗?
问题班,曾一度让我的梦想之船在扬帆不久以后就搁浅在沙滩上,我的美术老师一个又一个地走掉,他们总是说,寒桐,你的色彩感真好,他们总是让我去买好多的画笔和画纸,然后成天在家画我的梦,但是他们也对我说,我的画不知所云莫名其妙,所以他们终究一个个地走掉,因为我的才华容不下老师的梦,老师的梦想很辽阔,而我的梦想很小。
于是,我没有再学画画,母亲说,寒桐,你的成绩越来越差,画笔要收起来。父亲说,寒桐,家里没有条件给你买纸笔和颜料了,爸爸的便利店没有生意了。
我很乖,没有再提画画的事,虽然我觉得我的翅膀被折断了,我小小的梦想如同肥皂泡,“嘣”的一声,说没就没了,我还是决定做个懂事的孩子。
从那时起,我没有老师教,没有钱买颜料,我是个成不了画家的天才,我曾经一度这样认为自己,于是我很崇拜那些饥寒交迫仍能坚持理想的人,因为他们成功了,因为他们是天才,我却只是个单纯的喜欢画画的平凡少年。
但是,我始终无法忘记画画这件事,我的画笔从来没有积过灰,我常常会在脑海里勾勒出许多美丽的画面,有时候我或许会暂时绘不出它们,但我不会忘记怎样去拿笔,去铺纸,去调颜料,我相信希望还在,我即使成不了大画家,但我的人生,因为我的梦想和追求,而不再毫无意义。
现在,我终于走近了希望,那个声音很好听的老师要我做她的学生,她不像是在骗人,她和吉老师有同样的气质,他们都是可以称得上老师的人,他们在一颗曾经失去希望和力量的幼小心灵里,播种下了一粒种子,他们相信这粒种子,在被火燃烧后的枯叶所化成的土壤里,可以再长成一棵大树。
“寒桐,这是好机会!”吉老师笑着拍拍我的肩。
我的心里兴奋异常,我望着他们点点头又摇摇头,我不知道自己该表达些什么,这一次,我离梦想这么近,近得我点点头就可以触摸它,我甚至觉得,自己想要抱着画笔痛快地大哭,然后再痛快地大笑。
“寒桐,无论什么样的梦想都只有坚持才能实现的,你应该有更适合自己的土壤。”
我呆住,更适合自己的土壤?是的是的,这是我一直渴望的,真的到了我该飞翔时,我就不能再犹豫和恐惧,我必须找到真正适合自己生长的土壤。
此刻的我,似乎不再那么反感不念和这个问题班,在我年轻的心里,本不该承载如此多的恨意,从今以后,我的心灵要用来装梦想、找快乐,守护一种叫爱的东西。
寒桐,不会再做株冬日里的枯树,因为梧桐在春天,终于开始努力发芽,明天的明天,他将以欣欣向荣的姿态,走向属于他的盛夏。
光之纪 正文 第十四章 尾蒲 恒 星
章节字数:1368 更新时间:08…12…03 22:27
“檀杉画室?”我听到寒桐得意洋洋的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