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86读书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针眼-第2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时间消磨在房间里。她需要有个伴儿,而他正合适。 
  想到这儿,她心里便感到内疚。为了平衡一下自己的心理,她就想想加登先生。回忆虽然很亲切,但印象却很模糊,好像在放一部陈旧的影片,放映机的齿轮破碎了,声带不清晰。若要想像他此刻和她一起呆在屋子里会是什么情景倒很容易,但是若要想像出他的面孔,他会穿什么样的衣服,或者就眼下的战争新闻做出什么评论,那就有难度了。他生得矮小机灵,做生意全靠运气。顺时财源滚滚,背时一筹莫展。在大众面前他感情从不外露,但在床上却有百般柔情。她非常爱他。这场战争要是老打下去,许多女人就会陷入像她一样的境地。这时她又斟了一杯酒。 
  费伯先生个性好静——问题也就在这儿。他似乎没有任何不良习气。他不抽烟,她也从来没有闻到过他身上有酒气。一到晚上,他总是呆在自己的房间里,听收音机播放的古典音乐。他阅读大量的报纸,喜欢长距离的散步。尽管他职业低微,她仍觉得他非常精明。在餐厅里吃饭时,他也和大家交谈,但他的谈吐总比别人显得更深思熟虑。他要是做些努力,一定能找到更好的工作。他似乎并没有得到应有的机遇。 
  在相貌上也同样如此。他生得仪表堂堂:高个子,长腿儿,臂膀结实,但并不胖。他面孔刚毅,天庭饱满,下巴长长的,还有一双明亮的蓝眼睛。虽然不能与电影明星媲美,但仍然为女人所喜爱。只是嘴巴——又小又薄,她可以想像到他性格冷酷,而加登先生却没有冷酷的气质。 
  乍一看,他并不是一个女人看了一眼后还想再看的男人。他穿的裤子很旧,而且从来不熨——她倒是很想替他熨一熨,可是他从来没有那种要求。他总是穿着一件寒酸的雨衣,戴的是码头工人戴的平顶帽。他不蓄胡须,每两个星期理一次发,而且头发剪得很短。他似乎有意要给人以很不起眼的印象。 
  他少了个女人,这一点无庸置疑。她有点儿纳闷:人们说有的男人男生女相,他是不是那种人呢?但是她很快就打消了这种念头。他需要个妻子,使他潇洒起来,使他富有志向。她需要个男人陪伴她,给她——给她——抚爱。 
  可是他从来不主动。有时候她很伤心,真想放声叫喊。她肯定自己会讨人喜欢。这时候她又斟了酒,对着镜子看看自己。她面孔娟美,一头金色鬈发,有某种男人想要的东西……想到这儿她不禁咯咯笑出声来。她一定有了几分醉意。 
  她呷着酒,思考着是不是该由她来采取主动。费伯先生明摆着是害羞——非常羞怯。他不是那种没有性欲的人——他曾有两次看着她,当时她正穿着睡衣,从他那眼神里她能判断出这一点。或许她疯狂一点能使他克服羞怯心理。那么做,她会失去什么呢?她尽量设想最坏的后果,以及在那种情况下自己是什么滋味。假如他拒绝她,那么将是很尴尬——甚至很丢脸的,会打击她的自尊心。可是发生这样的事不会有第三个人知晓。他只会一走了之。 
  一想到对方会拒绝,她便打消了整个念头。她慢慢站起身来,思忖着:我恰恰不是那种疯狂的女人。就寝的时间到了。她要是上了床,再喝点儿酒,就会入睡了。她带着酒瓶上了楼。 
  她的卧室就在费伯先生的下面。她解衣上床,听到费伯的收音机传来小提琴演奏的乐曲。她穿上了一件新睡衣,粉红色,上面有绣花领口,可惜无人来欣赏!她斟了最后一杯酒,琢磨着费伯先生脱光了衣服会是什么样子:他的肚子可能很平坦,下面生着毛;由于他很苗条,一定能看到他的肋骨;他的屁股大概很小。她又咯咯地笑起来,心想:我真不要脸。 
  她把酒带上了床,拿起书来,可是怎么也集中不了精力,一个字也看不下去。再说,对于那种不着边际的浪漫故事她已经有了厌恶情绪。如果你自己与丈夫情投意合,那么阅读冒险偷情的故事当然很妙,但是一个女人所需要的并不止这些。她呷了点儿酒,希望费伯先生关掉收音机。此刻她仿佛置身于茶点舞会上,要想入睡简直不可能。 
  请他把收音机关掉吧,她当然可以那么做。她看一下床头钟,10点已经过了。她可以把那件与睡衣很相配的晨衣穿起来,稍稍整理一下头发,再穿上拖鞋——那双拖鞋非常精巧,上面还装饰着玫瑰花图案——就这样出其不意地往楼上跑,到了另一个楼梯口,好了,就这么敲他的门。他肯定会开门,说不定他还穿着裤子和背心,然后准会打量着她,那眼神正同他往日看她穿着睡衣去浴室时的一模一样…… 
  “真是个大笨蛋,”她自言自语,“你想到楼上去,不过是找个借口罢了。” 
  接着,她又感到莫名其妙,她要找借口干什么?她已是成年人,房子是她自己的,10年来她都没遇到合适的男人。管他呢,她需要个强壮的男人抚摩她、压倒她,她要让他一个劲地喘气。因为说不定明天会有德国的毒气弹炸过来,他们都会在呛咳中挣扎,都会中毒死亡,那岂不白白丢失了最后一次机会。 
  她把杯中酒一饮而尽,纵身下了床,穿上了晨衣,稍稍梳理了头发,套上了拖鞋。为了防止因收音机声音太响,他听不到敲门声,她把那一串钥匙也随身带上。 
  楼梯口那儿没有人。在黑暗中她摸索着上了台阶。她本想跨越会发出咯吱响声的那一级,没想到一个踉跄,身子沉重地跌倒在松软的地毯上。但是似乎没有人听到,她继续往上走,敲了敲楼顶那扇房门。她敲得很轻。门已经锁了。 
  收音机声音小了,费伯叫了一声:“是谁?” 
  他声音很悦耳,不是伦敦方言,也不是外国人的腔调——什么都不是,完全是中性的,听起来令人很愉快。 
  她答道:“同你说句话好吗?” 
  他似乎在犹豫,过了一会才答道:“我已经脱了衣服了。” 
  “我也是呀。”她咯咯笑着说,接着就用自己手中的房门钥匙开了门。 
  他站在收音机前,手里还拿着什么东西,像是螺丝刀。他下身穿着裤子,上身赤条条的。他脸色苍白,像是吓得魂不附体的样子。 
  她进了屋,随手关上门,一时不知怎么开口。突然间她想起了一部美国影片中的一行诗句,便说道:“请一位孤独的姑娘喝杯酒好吗?”说这种话真够蠢的,因为她明明知道他的卧室里没有酒,她显然也没有穿上要出门的衣装。不过这话听起来有种勾魂的力量。 
  看来达到了意想的效果。他一声不吭,缓缓地往她那儿走。他果然有那种欲望。她向前移了一步,接着他就把她搂住。她闭着眼睛,仰起了脸。他吻她,她在他怀里微微扭动。突然间,她感到背部一阵可怕的剧痛,她疼痛难忍,张嘴呼叫。 
  他先前已经听到楼梯上有人跌倒的响声。假如她能稍停片刻,他就来得及把发报机收到箱子里,把密码簿藏进抽屉里,也就没有必要置她于死地。但是,他还没来得及收藏这些证据,就听到了钥匙开锁的响声。等到她开了门,他手里已经准备了一把匕首。 
  因为她在他怀里微微扭动,他第一刀没有刺中她的心脏,因此他只好用手指堵住她的喉咙,免得她大喊大叫。他又猛刺一刀,但是她身子还在扭动,刀刃刺中了一根肋骨,但刺得很浅,接着便鲜血四溅。他心里清楚这一次干得很不利索。大凡杀人,第一刀不能刺中,以后就不可能干净利落。 
  由于她在竭力挣扎,很难一刀结果她的命。他一面用拇指紧紧扣着她的下巴,一面仍然用其他手指堵住她的嘴,把她往背后的门那边猛推,她的头撞在门板上,发出一阵阵沉重的响声。他后悔把收音机声音开得那么小,可是眼前的一切他哪儿会料到呢? 
  他曾犹豫了片刻,然后才对她动手的。他本以为让她死在床上情况会好得多,因为那样比较容易掩藏——掩藏的办法他已经有所设想——但是那么做要花很长时间,会不会没有动静,他不敢肯定。现在,他把她的下巴紧紧扣住,让她的头仍然紧贴着门板。那是一把锥形匕首,他以宽大的弧形猛劈,结果劈掉的是大半个喉咙,因为匕首毕竟不是劈刀,而他想劈的目标也不是喉咙。 
  他立刻向后退,免得那可怕的血液溅他一身,接着他又跨上前把她抓住,不让她跌倒在地。他把她往床上拖,尽量不去看她的脖子,终于把她安放在床上。 
  他有杀人的经验,现在他在等待亲人以后的反应——他一感到平安无事,总会出现那种反应。他往拐角的洗涤槽那儿走,等待反应。他对着修面的小镜子,看到自己面色惨白,目光呆滞。他一面打量自己,一面思考着:杀人犯。就在这时他呕吐了。 
  呕吐之后,他感觉好些了。现在可以着手处理后事。他明白该干些什么,甚至在行凶过程中他就做好了处理后事的细节安排。 
  他洗了脸,漱了口,还清洗了面盆,然后坐在放收音机的桌子旁。他看着笔记本,找到电文,又开始发报。这份电报电文很长,是关于一支部队集结,开往芬兰的情报。先前只发了一半就被打断了。电文用密码写在本子上。电报发完了,结束语是:向威廉致敬。 
  他动作迅速地收拾好发报机,装进一个特制的手提箱里,把其余的东西装在另一只箱子里。他将裤子脱下,用海绵擦净上面的血迹,然后把全身洗得干干净净。 
  最后,他看着尸体。 
  现在他能静下心来,对此事做一番思考。眼下是战争时期,他和她之间是敌人。他不杀掉她,她就会置他于死地。她的存在是一种危险。他现在惟一的感觉是完全轻松自在,因为危险已经消除。她本来就不该搅得他担惊受怕。 
  但无论如何,他还得完成最后一个任务,一个令他作呕的任务。他把她的晨袍解开,卷起睡衣,一直卷到齐腰。她里面穿着衬裤,他撕扯开,看到了下身的须毛。可怜的女人,她仅仅是想勾引他。但是她出门时不发现发报机是不可能的。英国的宣传机器早就使得这些人对间谍有了警惕。不过那种警惕的程度也未免可笑。假如德国反间谍机关的间谍像报纸上宣传的那么多,英国早就输掉了战争。 
  他身子后退,偏着头对她打量。什么地方出差错了。他尽量想像自己是个性欲狂:假如我疯狂地爱上像尤纳·加登这样的女人,把她杀了便可以对她随心所欲,那么杀了她以后我会干些什么? 
  这类狂人当然想看看她的乳房。他欠下身来,抓起睡衣领口就撕,一直撕到了腰部,便看到两颗大乳房垂向两侧。 
  法医很快会发现她没有遭到强奸。但是费伯认为这一点无关紧要。他在海德尔堡修过犯罪学,知道有许多强奸并不容易得手。再说,他作假也不愿到那种地步,即使为了祖国也不肯那么干。他没有加入党卫军。的确有些党卫军为了奸尸而排着队……他把那种念头撂在一边。 
  他又洗洗手,把衣服穿起来。快到午夜了,他想等一个小时再离开。晚些走会更安全。 
  他静心坐下来,认真思索着他怎么会出了差错。 
  他出了错,这是毫无疑问的。如果他的隐蔽工作很完善,他就会完全平安无事;如果他平安无事,那么任何人也发现不了他的秘密。加登太太发现了他的秘密,或者说,她要是多活几秒钟就会发现。这就说明:他的隐蔽并非完善,他并非十分安全,他出了差错。 
  房门该插上门销,他没有插;他给人的印象始终很腼腆,惹得房东太太敢于穿着睡衣用她掌握的那把钥匙开他的房门,偷偷溜进他的房问。 
  这一类错误是看得见的,再往深处找,他根本不适合单身汉的身份。他想到这个问题时,心清颇为恼怒,而不是自负。他知道,像他这样的男人,不仅令人感到愉快,而且有吸引力,但他却过着单身的生活,这显然没有什么理由。接着,他就盘算起另外一种隐蔽方式,那种方式可以解释他是单身的原因,而不会引得加登太太一类的女人去勾引他。 
  他本该能从自己的个性中找到答案。单身是事实,可这是为什么?他心中十分不安——他不想道出真情。答案很简单,他保持单身,这是职业上的理由。如果还有什么更深层的原因,他不想弄清楚。 
  今天夜晚,他想在野外露宿,海格特树林那里倒挺合适。到了早晨,他就把箱子寄存在火车站的行李房。布莱克希思那里有他自己的房间,明天晚上他可以到那儿去。 
  然后,他就以第二种身份露面。他几乎没有会被警方抓获的恐惧。在布莱克希思房间度周末的是个旅行推销员,杀死女房东的是个铁路职员,这两人迎然不同。布莱克希思的这位商人花钱如流水,崇尚浮华,系的是鲜艳的领带,梳的是另外一种式样的头发,还一杯又一杯地酗酒。警方要通缉的是个微不足道的变态小人,一方面对鹅都不敢啐一口,另一方面却是个色情狂。而这个生意人身穿条纹制服,仪表堂堂,谁也不会对他加以注意。那种情欲似火,为了看到女人的乳房就把女人杀死的歹徒,显然与他毫不相干。 
  他还得设法弄到另外一种身份——在任何时候,他至少具备两种身份。他要有份新的工作,要弄到护照、身份证、定量供应本、出生证明这一类新的证件。这一切办起来都很危险。加登太太真该死,她为什么不像平常那样喝喝酒,醉醺醺地睡觉呢? 
  深夜1点了,费伯对着房间四周最后扫了一眼。房间里处处都留下了他的指纹,对于走以后留下的许多线索,他并不担心。杀人凶手是谁,大家都心里有数。在这房间里住了两年,现在离开了,他也没有丝毫的惜别之情。他从来就没有把这儿当家看待,也没有把任何地方当家看待。 
  但是他将永远记住这个地方,因为正是在这儿他懂得了:门要上插销。 
  他熄了灯,提着箱子下了楼,消失在黑夜之中。 

  
  
第二章



  亨利二世是个非凡的国王。在他那个时代还没有出现“闪电式访问”这个词儿,他就能在英法两国之间神速地往返,使得人们称赞他富有魔力。对这种传闻,他不加以任何制止,这是可以理解的。1173年——究竟是在7月还是在9月,这就要看各人所喜欢的第二手传闻了——反正他是在那个时候访问了英格兰,然后又返回法兰西,往返之迅速,连当代的作家也无一能了解其内情。还是历史学家后来从财政部大档里发现了经费开销的记载。那时候,他的儿子们正从南北两端——即分别从苏格兰边界和法国南部——攻打他的王国。但是他访问英格兰的目的究竟是什么呢?他会晤了什么人?当时人们传说他的神速抵得上一支部队的,为什么如此神秘?他究竟完成了什么使命? 
  1940年夏天,珀西瓦尔·戈德利曼正在为上述问题而苦苦求索。这时候,希特勒的大军犹如一把长柄大镰刀在横扫法国的玉米地,而英国部队正在一片混乱之中从敦刻尔克的瓶口地带仓皇撤退。 
  对于中世纪的历史,戈德利曼教授比同时代的任何人都更为了解。他的《黑死病》一书推翻了对中世纪研究的一切传统之说,已经成了畅销书,并且作为《企鹅丛书》的一种出版了。在此基础上,他进而对稍早一些的时期进行研究,而那些研究也更加棘手。 
  这是伦敦6月里风和日丽的一天,中午12点30分秘书发现戈德利曼还在伏案工作,他一面在翻译用中世纪拉丁文写的装饰华美的手稿,一面又用他那更加难认的字体记着笔记,工作得十分艰苦。秘书正要去戈登广场的花园吃午饭。她很讨厌这间手稿室,因为里面的气氛太沉闷了。你要进屋,得带上多把钥匙才行。不妨说那就是一座坟墓。 
  戈德利曼站在面板倾斜的立架旁,像栖息的鸟儿一样,一条腿搁在架子上。在聚光灯的映衬下,他脸色苍白——撰写此书的修道士当年正是熬过多少个不眠的寒夜才完成了这部珍贵的史书,眼下仿佛其幽灵再现了一般。秘书清了清嗓子,期待他的注意。在她眼前的那人五十开外,身材矮小,佝偻背,视力差,身穿花呢制服。可是,你一旦让他摆脱中世纪的氛围,他便有十分清醒的理智。她再次清了清嗓子,接着便招呼着:“戈德利曼教授。” 
  他抬头看到了她,笑了笑。此刻他看上去没有一点幽灵的影子,倒像个又好笑又好玩的父亲。“你好!”他招呼了一声,语调是那么惊奇,好像在撒哈拉大沙漠的中心地带招呼邻居。 
  “先前你要我提醒你,中午要在萨沃伊那里与特里上校共进午餐。” 
  “啊,是呀,”他掏出怀表看了一眼,“如果步行,现在就要动身了。” 
  她点头答道:“你的防毒面具我已经带来了。” 
  “你考虑得很周到!”他又面带微笑。她觉得他此刻看上去令人非常愉快。他接过防毒面具又问:“要不要穿大衣?” 
  “今天上午不用穿了,外面天气很暖和。你走后要不要把门锁上?” 
  “谢谢,谢谢。”他把笔记本装进上衣口袋,出了门。 
  秘书朝周围打量了一眼,不禁打了个冷颤,跟在他后面走了。 
  安德鲁·特里上校是苏格兰人,红红的脸膛,平时吸烟很厉害,看上去又干又瘦。头发茶褐色,很稀疏,发油涂得很厚。戈德利曼在萨沃伊便装餐馆里找到了他。他身穿便衣,坐在拐角的一张餐桌旁,桌上的烟灰缸里已经有了三截烟头。他站起身,两人握了手。 
  戈德利曼首先招呼着:“早上好,安德鲁舅舅。”特里是他母亲最小的弟弟。 
  “你好啊,珀西①!” 
   
  ①珀西(Percy)是珀西瓦尔(Percival)的爱称。 

  戈德利曼坐了下来,说道:“我正在撰写一本书,是关于金雀花王朝的②。” 
   
  ②金雀花王朝(the Plantagenets):又称安茹王朝,指从亨利二世登基(1154年)到理查三世驾崩(1485年)这一期间统治英国的王朝。 

  “手稿还放在伦敦吗?有点不可思议。” 
  “为什么?” 
  特里又点了一支烟,回答说:“稿子转移到乡下去吧,免得给炸毁了。” 
  “有那个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