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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军政传信录:战天京-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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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作为统帅的曾国藩不得不担忧比太平天国的死灰复燃更迫在眉睫的问题——军营哗变。因此,他不得不“霸蛮” 将朝廷的指责顶了回去:  “十四日左宗棠寄臣一函,云:‘金陵馀逆漏出数百,亦有数千之说’;臣再三推详,由金陵至广德,县县有兵,层层密布;其中如驻句容之刘铭传、驻溧水之王可陞、驻建平之李榕、驻东坝之郑魁武,皆晓事不欺之人,又奉严防逸贼之札。若谓洪福瑱仅带零贼剃髮潜遁此数处者,或不知之;若贼至二三千之众,而谓此数处一无闻见,既不截剿,又不禀报,此事理所必无也。臣观附近各县各将之无禀,证以李秀成之亲供,逸出漏网之贼,多亦不过数百。其洪福瑱果否尚存,臣现派蓄髮降卒四处访查,不欲仅以难民之言为凭,尚未访有端倪”;  要将指责顶回去,除了针锋相对,别无善策。当然,针锋相对者,不能冲着中枢,而只能逐条批驳左宗棠的“举发”。左宗棠来信说洪天贵福一行“亦有数千之说”;参以前引洪天贵福自供,实不过数百人,然则左宗棠措辞稍涉夸张。且其语出自难民之口,证据可信度自然下降。于是曾国藩列举南京东南城镇守将,说他们都是“晓事不欺之人,又奉严防逸贼之札”,必不可能让数千敌军招摇过市;由此证明左宗棠打的小报告不尽切实。在此事并无第一手可靠证据(例如探报、例如降供)的情况下,辩论证据的可信度,不得不使用逻辑推理。曾国藩此番推理,所谓“零贼”“潜遁”,守将“或不知之”;若“二三千之众”,则“事理所必无”,倒也歪打正着,符合实际情况。由此,他虽不能全部推翻左宗棠的“谣诼”,但也削弱了其质证的分量。更精彩的自辨,还在后头:  “至防范不力之员弁;是夕,贼从缺口冲出,我军巷战终日,并未派有专员防守缺口,无可指之汛地,碍难查参。且杭州省城克复时,伪康王汪海洋、伪听王陈炳文两股十万之众,全数逸出,尚未纠参;此次逸出数百人,亦应暂缓参办”;  朝旨所谓“防范不力之员弁从重参办”,即打狗不问主人、不看僧面亦不看佛面之意,其意乃在警告湘军统将甚至曾国藩本人。但实质性的伤害,则落实到全军的士气;苦战十年的湘军,大功甫一告成(虽不无缺憾),即因难民之谣(并未确切证实)遭受磨折甚至惩罚,实在有伤士气甚至酿成哗变。所以,曾国藩借口“并未派有专员防守缺口,无可指之汛地”,顺势将“防范不力”的责任人由具体的“员弁”转变为抽象的“我军”,援法不责众之义,使此条惩罚意见落空。这种实者虚之的文字游戏和诡辩技巧,不得不令人佩服。接下来,他又揭出左宗棠克服杭州时数万太平军逃出的旧创,衡以南京“逸出数百人”的事实,理直气壮的质问:“尚未纠参”前者,何能“参办”后者?左宗棠只是轻轻摸了他一下,曾国藩反手就是一记响亮的大耳光;然则,前此曾国藩安慰郭嵩焘,所谓彼与左宗棠辩难,“素拙于口而钝于辩,终亦处于不胜之势”,是耶?非耶?当然,善辩者从来以“予岂好辩哉?予不得已也”作为参辩宗旨,决不作出沾沾自喜的骄浮姿态。所以,此摺末尾特意安排一段神来之笔:  “抑臣更有幸者:向使破城之夜,该逆大开十三门,每门冲出数百人,不仅由缺口一路,官军亦未必能悉数截剿;向使李秀成不因乡民争匿,羁延时刻,官军亦未必能既脱复擒。今之逆贼无几,渠魁就擒,盖全仗皇太后、皇上之福,非臣兄弟之力所能及也” ;  做事情,有高高举起轻轻放下一种风格;写辩词,尤其要能领会迅雷风烈之后天淡云闲的妙趣。整篇都是笔挟风雷,读者初则惊慑,终觉酷薄,口虽噤而心不惬,理虽穷而情必恨。辩论之旨,固不在求胜,而在于解纷;若由此树敌(不论敌人或敌意),尤非善辩者初衷。因此,在通过演绎逻辑、比照事实等手法立于不败之地后,善辩者必然要化刚为柔、转巧为拙,为对方留一地步,为全局开一境界,如此方能于事有济,得理而不伤人。曾国藩此摺结尾,将湘军浴血奋战、克城擒贼之功勋,全归于今上之“福”德;将兄弟二人呕心沥血、运筹决战之劳苦,全归于微臣之“幸”运。让功的同时,卸掉责任;避谤的同时,邀得谅解。左宗棠性情亢直,或不罢休;但是,中枢固已视之为得体、合理的解释,此后便不再追究纵敌、误报之咎,而将重点转向浙、赣地区“截剿”“残匪”的战斗。曾国藩此次辩难,本意只在回应中枢的责备,并不介意左宗棠的质证;今既获得中枢的谅解,可算功德圆满,自毋庸再与“因忠而愤,以直而亢”的当代孔明争一日之短长了。  但是,树欲静而风不止。曾国藩为开脱“伪幼主”逃逸之责,说浙军克复杭州时,太平军“十万之众,全数逸出,尚未纠参”;毕竟对左宗棠和楚军造成了极深的伤害。左宗棠本是好辩且善辩之人,值此“予不得已”之际,势不能偃旗息鼓,装聋作哑。其辞略谓:  “臣战余杭,蒋益澧战杭州,屡次破垒获胜;臣奏两城贼势窘蹙,并未以贼数众多为言,每与交战,逆贼多不过一万数千而止。迭次奏报甚详,尤堪复按。曾国藩称:‘杭城克复,十万之众全数逸出’;所谓‘十万’、‘全数’,果何据乎?两城之贼于二月二十三夜五更窜出,官军皆于黎明时入城;夫以片时之久,一门之狭 ,而谓贼众十万从此逸出,殆无是理!此固不待辨而自明者也。至云杭贼全数出窜,未闻‘纠参’;尤不可解。金陵早已合围,而杭、余则并未能合围也;金陵报杀贼净尽,杭州报首逆实已窜出也。臣欲‘纠参’,亦乌得而‘纠参’之乎?至若广德有贼不攻、宁国无贼不守,致各大股逆贼往来自如,毫无阻遏;臣屡以为言,而曾国藩漠然不复介意。前因幼逆漏出,臣复商请调兵以攻广德,或因厌其絮聒,遂激为此论,亦未可知。然因数而疏可也,因意见之弊遂发为欺诬之词,似有未可。臣因军事最尚质实,固不得不辩;至此后公事,均仍和衷商办,臣断不敢稍存意见,自重愆尤” ;  各军分守汛地,最不痛快的事情就是邻省军队贪图攻克城池而不追剿逸敌:彼则因功受赏,己则忙于应付越省之敌,劳而无功,败则受罚。故有敌自邻省来,莫不夸大其数,先为日后战绩留一地步:胜,则是力抗大股强敌;败,则是力有不逮,情有所原。曾、左关于杭州逸出“贼”数的争论,其历史原因即在于此。浙江毗邻安徽、江西,后者俱为两江总督辖地;杭州、余杭的太平军撤退后,“出窜”皖、赣,两地防军向上报告,自然要将数目夸大几分。杭州失守,太平军守将陈炳文在浙、赣“往来”“裹挟”一番,并曾与李世贤汇合;后向鲍超投降,其花名册有数万之额,也在情理之中。但据此说这些降众就是在余、杭城破的“片时”,从“一门”逃出来的“逸贼”,似又不尽符实。故左宗棠要说:“果何据乎”?“殆无是理”。  曾国藩复奏,举出浙军漏“贼”,“尚未纠参”的例子,要求对湘军“暂缓参办”;左宗棠则以其人之道还制其人。南京被曾国荃围得“铁桶”一般,尚不能防止洪天贵福的突围,杭、余一直未能合围,被陈炳文、汪海洋率众逃出,自亦无可厚非;曾氏兄弟前此报捷,说已将敌军头目“全行杀毙”,“伪幼主”则“举火自焚”,左宗棠于克复二城后写的报告,则清楚说明“首逆实已窜出”。相形之下,左宗棠倒是可以援引南京陈案为己开脱,曾国藩却不能通过揭发杭州故事为己辩白。故左宗棠要反唇相讥:“臣欲‘纠参’,亦乌得而‘纠参’之乎”?  脸面既已撕破,则不妨把话说透。洪天贵福逃离南京后,在湖州、广德间往来自如;湖州被浙军收复后,他又从安徽跑到江西,这不就证明了曾国藩在皖、赣本辖内的防务布置大有缺漏?早在去年,左宗棠就在奏折中委婉批评过曾国藩在皖、赣的防务计划 ,私函中则直接批评曾国藩布置失当,说他过于保守,“机势反滞碍而不灵”,甚至用前任钦差大臣周天爵“我以速战法,贼不如法而来”的笑话来讽刺他 。故左宗棠对曾国藩进行“精神分析”,说他“因意见之弊遂发为欺诬之词”。  前论曾国藩摺,堪作善辩的典范;今观左宗棠片,也是能言的楷模。曾国藩的辩词胜在逻辑缜密和结构巧妙,左宗棠则根柢事实,气势更盛;洪天贵福出逃、皖赣防务疏漏的“实在情形”,则为左宗棠的辩讼增加了分量,这也是曾国藩无可遮挡的软肋。英雄相惜,自能生成一种祥熙光景;英雄相争,则无处不是肃杀气象。倘若不加制止,任二人往复辩难,愈演愈烈,势必至玉石俱焚而后已。因为,随着辩论的深入,双方辩手已不再就事论事,而向揭老底、纠私念甚至人身攻击的方向发展。如果现在是“太平有象”的局面,对作为辩论裁判的中枢来说,最有声望的两位疆吏展开互相攻击,必然是一件喜闻乐见的好事。因为,中枢在调停折中之间,可以通过名正言顺的奖惩处分进行政治权力的调整,改变因叛乱造成的中央与地方、文官制度和军事力量的失衡局面。但是,大局未定,中枢并不敢冒险,只能放弃这次难得的机会:  “朝廷于有功诸臣,不欲苛求细故。该督(谓左宗棠)于洪幼逆之入浙则据实入告,于其出境则派兵跟追,均属正办。所称‘此后公事仍与曾国藩和衷商办,不敢稍存意见’;尤得大臣之体,深堪嘉尚。朝廷所望于该督者,至大且远,该督其益加勉励,为一代名臣,以副厚望” ;  此条廷寄,指定发给左宗棠、杨岳斌和沈葆桢三人“伏读”,但是,“朝廷于有功诸臣,不欲苛求细故”,却是针对曾国藩而言。如上所述,限于时势,中枢不能借机斩杀事权过重的曾国藩的威风;而左宗棠此次抗颜直辩,要求洗刷曾国藩的“欺诬”,中枢又不能不予交待,故示以“不欲苛求细故”的宽厚宗旨,先稳住左宗棠再说。但是,此语尚有更微妙的意味:虽说此份廷寄只是定向发给左、杨、沈三人,但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这句话必然会通过各种渠道传到曾国藩的耳中;曾国藩一旦听闻,必然有所警醒,庶几能起到儆戒的作用。这就是中枢在谕旨中加入此语的微意。通观曾氏日记诗文及可信的笔记史料,可知他无心弄权,遑论造反;但是,历史上的篡夺案例以及统治者的嫌猜本能,决定了中枢绝不敢完全相信任何一个实力派大臣,故随时随地的敲打这些大臣,成为吾国政治生活中司空见惯的场面。实事求是地说,这种统治者与生俱来的秉性,有利也有弊。有的人因为这种经常的警告,消除掉一切邪念,作了“一代名臣”;有的人忍受不了这种猜疑,急流勇退,国家失此贤才;有的人愤愤不平,发现在上者“技止此耳”,乃萌发“彼可取而代之”的壮志。然而,有一点可以肯定,不管是谁,一旦感受到来自中央的猜疑,心情都不会愉快;若能探测到引发这种猜疑的具体个人,再宽容再大度,他也会致憾于此人。曾国藩未能免俗,在此事上要深深致憾于左宗棠。继咸丰七年的“终制”事件,曾、左二人迎来了双方的“七年之痒”。  

文人李元度
七年之痒,固然只是彼此双方进行“互摸”的原因,但是,城门失火,殃及池鱼,曾、左此次交恶,却又实实在在损害了第三者的利益。而这个第三者的无辜受害,又更加破坏了曾、左的公谊和私情。这个倒霉的第三者,便是李元度。  李元度,字次青,湖南平江人。先简述李元度在湘军中的经历,以及和曾国藩的关系。咸丰四年初夏,曾国藩兵败靖港,愤而自杀数次,皆未遂。其时,在他身边“宛转护持,入则欢愉相对,出则雪涕鸣愤” 者,就是来自平江的幕客李元度。是年末,湘军在九江水域大败,曾国藩“愤极,欲策马赴敌而死”,被罗泽南、刘蓉劝止 。李元度于此时投笔从戎,“特立一军”,“护卫水师,保全根本” 。六年二月,周凤山军在江西樟树镇被太平军击溃,曾国藩部下再无得力陆军,全赖李元度率领平江勇,“力撑绝续之交,以待楚援之至”。然则,在兵败靖港、困守江西这段最为痛苦的岁月里,始终不离不弃,倾力辅助落难英雄曾国藩的人,就是李元度。咸丰七年,曾国藩心力俱瘁,承受不了兵单饷乏、主客不和 的巨大压力,乃趁丁父忧的机会,撒手回湘。抵湘后,写信给在江西继续战斗的李元度,诉说对他的感谢和愧疚。所以感谢者,谓李元度三年间始终如一的支持;所以愧疚者,临行匆匆,来不及用保举的方式对李元度进行回报 。最后说,对于李元度的高情厚谊,“鄙人盖有无涯之感,不随有生以俱尽” 。为弥补这份歉疚,山居无职的曾国藩提出与李家“缔婚姻而申永好,以明不敢负义之心” ,并勉励李元度(时已回乡省亲)“努力作人;明岁当与足下索侄女婿耳” 。在无法酬以官爵的时候,结为秦晋之好,庶几稍能安慰比曾国藩小了十岁的李元度。  咸丰八年七月,曾国藩再度出山。十月,湘军第一名将李续宾、曾国藩弟国华战死于安徽三河镇,“痛愤之馀”,曾国藩急召在家奉养母亲的李元度,叮嘱他“千万速来” 。李元度不负期望,闻命即行,其时,李母“病殊未愈,将成半身不遂之症” 矣。李元度这次来营,曾国藩并未委任军事,而让他充任文案。因为,李元度虽在最困难的时候亲临战阵,为湘军稳住了阵脚,但他实在不是一个合格的军事人才。李元度有一手“敏捷清挺无俗尘”的好笔墨,任“参谋”“可得一当”,并不适合“专以治兵” 。咸丰五、六年间的李元度,更像是军无大将、聊以充数的廖化,客观上不无作用,主观上则不洽人意。略引五、六年间曾国藩对他的批评,读者可观大概:  “足下专好说吉祥话,遇有小事不如意辄讳言之”(五年七月十六日);此处批评李元度报喜不报忧,军情不实,埋下诸多隐患。  “足下条理精细,而处事恒黯于大较;不解何故”(五年七月廿四日);“仁弟论文,则按脉切理,丝丝入扣;临事,则浮光掠影,曾无极深研幾之意”(五年八月二十二日);此处直揭作为文人的李元度能言不能行的痼疾。  “前此屡接函禀,言湖口贼不过千馀,他处探报亦然。近日尊处胜仗禀报前后共杀贼二千有馀;而湖城之坚如故,贼船之悍如故”(五年八月十五日);“自抚(州)来者皆言城内之贼不过二千馀人,老长髮不过数百;前后书牍所报杀毙受伤之贼,殆以万计,而贼焰转张。颇不可解”(六年五月九日);此处批评李元度谎报战功。  “掘坟告示切弗再贴,尤不可用贱衔。凡举事为千万愚人所喜而为一二有识所笑,君子弗为也”(同上);当日,江西民众乐于“从贼”,群相呼应 。李元度不在安民、治军上想办法,却提出一个挖祖坟的创意,希冀借此惩罚“从贼”的绅民,他并在告示上冒用了曾国藩的钦差大臣名义。曾国藩认为此种“辱及先人”之举大为不妥,必为“有识所笑”,故加以劝阻,并特别嘱咐不可冒用“贱衔”。  “麾下平江勇与恒态微有不同者。他处营官、哨官,各有赏罚生杀之权,其所部士卒,当危险之际,有爱而从之,有畏而从之。尊处大权不在哨官、不在营官,而独在足下一人。哨官欲责一勇,则恐不当尊意而不敢责;欲革一勇,则恐不当尊意而不敢革。营官欲去一哨,既有所惮;欲罚一哨,又有所忌。各勇心目之中,但知有足下,而不复知有营官、哨官。甄录之时,但取平江之人,不用他籍之士;‘非秦者去,为客者逐’ 。营、哨之权过轻,不得各行其志;危险之际,爱而从之者或有一二,畏而从之,则无其事也” (五年十一月十一日);此则批评李元度治军不遵守湘军“家法”,并在军中大开地域歧视之风,为患实巨。湘军“家法”,其本质在于三“宜”:文法宜简,事权宜专,情意宜洽。李元度以文人治军,最大的弊病就是做不到事权宜专。什么是事权宜专呢?曾国藩说:  “一营之权,全付营官,统领不为遥制;一军之权,全付统领,大帅不为遥制。统领或欲招兵买马、储粮制械、黜陟将弁、防剿进止,大帅有求必应,从不掣肘”;  用今天的话说,就是一种彻底的层级责任制。湘军内部,由勇丁而什长而哨官而营官而统领而大帅,层次分明,逐级负责;既不许越级报告,也不许越级指挥。形成这种制度的本质原因,则根源于湘军的招募制度。严格按照湘军营规来组建部队,那么,营官由统领挑选,哨官由营官挑选,什长由哨弁挑选,勇丁由什长挑选。什长以上的各级军官皆有专权,皆负专责;而自士兵以至军官,俱只听命于其直管上级,心无旁骛,职有所专。上级对下级,只问点名是否应卯、遣调是否及时、作战是否出力;而下级本辖之权,尤其是人事权,上级例不干涉。因为,治军最重要乃至唯一的目标,不过基层士兵于危险之际能够懔遵军令、以命相从而已;要做到这个目标,前提则在于日常训练和思想政治工作做得扎实可靠;能否做好这两项工作,又赖于各级军官对本辖人员的有效管理;而能否有效管理,关键则在于各级军官必须拥有职责范围内的全部权限。“譬之木焉,统领如根,由根而生干生枝生叶,皆一气所贯通”。  李元度治军则不然,他采用的是扁平化管理。依照今日企管理论,这种管理无疑更人性化、更能促进组织内部的交流;这种管理的前提是组织成员具有较高的个人素质,实现组织目标需要成员具备极强的创造力。但是,军队不是一般的组织,而是一部由血肉之躯构成、用来杀伐攻取的庞大机器,纪律(等级)严明重于个性发扬,令行禁止甚于往复辩难;否则,令以言歧,法以情乱,必然降低杀人机器的运行效率。李元度不能参透此意,而希望在全面了解军中隐情的前提下,奖罚生杀皆自己出,不滥罚,不枉赏;但是,对于三千多人的平江军来说,一人之心力或有时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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