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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利害攸关的事:貂蝉艳美形象背后的隐秘-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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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如我们前面所说的,那个与社会存在而言的“义”和“勇”,在理论中存在的完善,只有在此*之时,恰逢其时地被凸显出来,是一种必然,只有它是不可战胜的,这个慨念的外化,选择了貂蝉做为替身,实际上并不是她做为个体存在的真实性,在后世连篇累牍的考证中,还有就是那些戏曲野史和传说中,有千奇百怪的故事情节的衍化,能够与之等同的。

  这种情况的必然发生,实际上恰恰证明,之所以会有百家奇谈,莫衷一是,是因为这个虚构的形象的真实性,是难以被否定的——她是心灵于美的理想。

  【只有虚幻中的完美,无可比拟。】

  只有心灵中的存在,她才是无可比拟的,其惟一性在于,以“义”和“勇”的概念外化,其完善本身,是摈弃其他可能的有关于同一形象的个性存在。

  事实上,有关于这一点,我们在现实生活中会有所感悟:即便是按最苛刻的标准,去挑选美女,无论从相貌、身材和气质各方面去衡量,够得上的美女,并不可能只是一个。选美中的冠军,无论是世界小姐,还是华人世界选美第一名的MM,在事后人们的评议中,也会出现仁者见仁,智老见智的情况。所谓评委,他们手中并不只有一把惟一的尺子,这把人们想象中的“公平”之尺,就具体而言,纯属子虚乌有。

  我们每个人心灵之中,其实都有一把尺子,而它们因人而异,各不相同。所谓共同的认识存在的可能,在具体表现出来时,也就是我们把自己的那把尺子拿出来时,它们不可能整齐划一,但在长短上,会有所接近,也就是相对趋同的可能,因此,同一性本身,绝不可能直接转化为个别性存在的尺度。

  因此,我们会发现,只有在虚构中,貂蝉才会通过心灵的感受而存在。

  在现实中,她只是一个被说得抽象的概念,因为只有这样,她才有可能是完美无瑕的。

  也就是说,任何个人,他们各自心目中真实的貂蝉,其实都是以各自依据其阅历和经验的积累,通过个人的想象去形成,这种想象可以延伸得很远,超越时间的界限,在极尽可能的无限之中,尽情地施展,让那个只有在虚幻中的完美,无可比拟,并因此而认为,这才是真,是真的貂蝉,但很不幸的是,这个我们心目中完美的貂蝉,是无法复制的,而最根本的原因是在于,她(做为概念)在现实中是不存在的,没有任何具体的形象可以有限去直接等同于概念中完美的无限。

  是那只不合时宜的蝉的出现,还是它幻化为为美的外形的存在:她的细耳碧环,给我们似近似远,却永远不会消失的美,让我们却意外地发现,罗贯中及其更多的不知名的巧夺天工之手,在他们所感受到的艺术天然的驱动力下,绘制美的画卷时,竟然有一、两处惊人的细节,正是它泄露了天机。

第四节  四、肉体政治的统治:貂蝉艳女形象中的附会
【她究竟长什么样?】

  我们通过书面语言,象《三国演义》中对貂蝉形象描写,还有以是戏曲、如元,明两代的杂剧,以及现代版电视剧,从百度中就可以搜索出央视版电视剧《三国演义》中,由演员陈红扮演的貂蝉;还有那首由王建作词,谷建芬作曲的电视剧插曲:《貂蝉已随情月去》,其中就有“为报答司徒大深恩,拼舍这如花似玉身”之句。另外还有1987年香港亚视利智版《貂蝉》,台湾中视潘迫紫版《貂蝉》,中国大陆陈凯歌导演,陈红版《蝶舞天涯》,陈红饰貂蝉。还有更早1958年李翰祥导演,林黛版《貂蝉》,港台电视剧张敏版《貂蝉》等。对貂蝉都做了形象化的诠释。再有就是百姓口口相传貂蝉,如前节中所说的那样,纵然生动,便始终都存在有一个老问题,却常常让我们难以回答——

  貂蝉如此之美,那么她究竟长什么样?

  戏曲和电视剧,虽然是由真人扮演,但毕竟千人千般模样,要看真的貂蝉,我们仍然只能从那些最接近接于那个时代的古人们的描绘中去认识。

  《三国演义》中另有一首描写貂蝉的诗:

  红牙催拍燕飞忙,一片行云到画堂;

  眉黛促成游子恨,脸容初断故人肠;

  榆钱不买千金笑,柳带何须自宝妆;

  舞罢隔帘偷目送,不知谁是楚襄王。

  此处之楚襄王,最早出现在宋王《高唐赋》中:“昔者楚襄王与宋王,游于云梦之台,望高唐之观,其上独有云气,崪令直上,忽兮改容,须臾之间,变化无穷。王问玉曰:‘此何气义?’王对曰:‘所谓朝云者也。’王曰:‘何谓朝云?’玉曰:‘昔者先王偿游高唐,怠而昼寝,梦见一妇人曰:‘妾,巫山之女也。为高唐之客,闻君游高唐,愿荐忱席。’王因幸之。去而辞曰:‘妾在巫山之阳,高丘之阻,旦为朝云,暮为行雨,朝朝暮暮,阳台之下。’”此为后世暗喻男女*之事“巫山云雨”一词的由来。

  【语言的局限】

  而宋玉另有《神女赋》,有关于神女之貌,“王曰,‘状何如也?’玉曰:‘其始来也,耀乎若白日初出照屋梁;其少进也,皎若明月舒其光。须臾之间,美貌横生;晔兮如华,温乎如莹。五色并驰,不可惮形。’”这是总体的感受,而“详而视之”者,“振绣衣,披裳,不短,纤不长,步裔裔兮曜殿堂,婉若游龙乘云翔。”于是王命其“为寡人赋之”,玉曰:“唯唯。”“于是有细节上的描绘:“貌丰盈以庄姝兮,苞湿润之玉颜。眸子炯其精郎兮,多美而可视。眉联娟以蛾扬兮,朱唇的其若丹。”等句。而有关于如此之仙女,《神女赋》于其序中,对于美女的评价中,却有“性合适,宜侍旁,顺序卑,调心肠”之句,这不能不让人觉的不协调之处,有关于此,留待稍后再说。

  如前面所引《三国演义》中这首描写貂蝉之美的诗,诗以比拟、暗示,尽其可能以调动我们的感官,但却不能让我们象看电视那样,能够很轻松地看见一个活生生的貂蝉。

  以诗歌本身所极尽之能事,除了让我们的感得到诗所带给我们的与意境之美外,如前面所引宋王对神女的描绘,以其“详而视之”,神女之目、眉、唇,丰盈之体态,“苞湿润之玉颜”,应该是具体的,其*之句,倒是让人赞叹其才华,但美不胜收的诗句本身,对那个巫山神女究竟是何模样,仍然是难解其详。

  这似乎有些不可理喻,但事实如此,宋大才子所耗笔墨,难以直接等同于画,其诗如画,只是形容,由此似乎只能说,是诗本身的局限,同时也就是语言本身的局限,才会有这样的尴尬。

  诗显然不象雕塑和绘画,“通过石头和颜色之类造成可视的感性状态。”以及不同于音乐,“通过受到生气灌注的和声旋律,”来让我们体会到美,“显现一种内在的外表,”“所以诗人的创造力表现于能把一个内容在心里塑造成形象”“因此,诗把其它艺术的外在对象转化为内在对象。”(16)

  显然,我们原先那种希望通过书面语言或囗头语言,以“兴叹不足而歌咏之”的诗,去看见貂蝉究竟长什样的企图,如同楚襄王问宋玉,神女“状如何也?”虽以宋玉之才,极尽繁词丽句铺张之能事,终不能完整地复原神女之真实形象。如同貂蝉,没能留下一张照片,终为憾事,只是这样的遗憾,只可做为段子,编成短信去发,却不能当真。

  【诗给我们的想象留下余地】

  但是,话又反过来说,通常我们又会发现,就即便是有了照片,我照见到真人时,也会觉得“画不如人”,因此再去感叹怀生不在当时,要是真有时空遂道多好之类的感叹,可做笑谈到是不错。

  不过,似乎正是因为这种语言的局限,给我们的想象留下余地。

  貂蝉以后的两千多年,后人皆以其为天下第一艳女,是一种共识,虽然也包括人云亦之的盲从,也就从“观念上”去附合别人的说法,但是,这是经不起问的,如果去问,貂蝉之“艳”从何而来,第一又从何谈起?恐怕就会有这许多的话。

  这个问题,也许通常只会在一问之下,不了了之,似乎并没有什么实际的意义,恐怕的确如此。但是,如果我们试图对历史和那些有关于美的东西,有一番了解的话,这个问题可以成为是别有意味的开头。

  【宗法制度和“家”的概念】

  如果想要开始的话,我们先从前面引述的宋玉对巫山神女之美的描绘中,有关“性合适,宜侍旁,顺序卑,调心肠”之句,做一下较为深入的分折:

  中国社会至迟在西周,开始形成宗法制度。这是一种复杂的,以血缘关系形成身份等级而建立起社会政治秩序的制度。周初已经出现了“宗子”、“大宗”等名称。《诗经·大雅·枝》中有:“大宗维翰……宗子维城”,“大宗”和“宗子”,均指贵族中根据血缘关系对族人拥有管辖和处置权的人。《左传》所记的周初商朝遗民的“宗氏”和“分族”,有可能就是宗法制度下的血缘团体。

  周代《仪礼》和《礼记》,是其宗法内容的完整记载。宗法制度法氏族社会父系家长制演变而来,王族和贵族按血缘关系分配国家权力。周代宗法制度中,将宗族分为大宗和小宗,周王自称天子,称为天下大宗,其余除嫡长子以外者,称为别子,被封诸候,称为小宗。在以别子为始祖的宗族中,别子的继承人又被称为大宗。大宗都对别子的所有后裔拥有管辖和处置权。父权家长制家庭,实行“一夫多妻制”,并在诸妻中分别嫡遮。

  据《独断》(东汉·蔡邕著)记载:“天子后立六宫之别名”为:“三夫人:帝喾有四妇以象后妇四星,其一明者为正妃,三者为次妃也。九:夏后氏增以三三而九,合十二人。春秋天子取十二,夏制也。二十七世妇:殷又增三九二十七,合三十九人。八十一御女:周人上法帝喾,正妃又九九为八十一,增之合百二十人也。天子一取十二女,象十二月。三天九嫔。诸候一取九女,象九州,一妻八妾。卿大夫一妻二妾。士一妻一妾。”而汉代独道儒术,董仲舒之“三纲”论中,“夫为妻纲”,这就很明确地表达出,有关妻子对丈夫的“顺序卑”,是一种国家的政治制度,而不仅仅是家庭关系中的秩序。

  事实上,“家”的概念,在周朝,是一个政治单位。如《孟子·梁惠王下》中所说:“万乘之国弑其君者,必干乘之家;干乘之国弑君者,必百乘之家。”即以战车的单位为标准来区分家的大小。而有关儒术对以周礼为构建社会秩序的蓝本的思想,应该说在汉代是做为国家政治的理论基础的。由此,我们可以理解本节中的一些相关问题。

  【身逢乱世的貂蝉,获得的相对自由】

  我们可以注意到《三国演义》中司徒王允在自家的后花园牡丹亭畔,遇见家中歌伎貂蝉时的一段对话;“司徒王允归到府中,寻思今日席间之事,坐不安席,”“至夜深月明,策杖步入后园”,“忽间有人在牡丹亭畔,长吁短叹。是夜允听良久,喝曰:‘贱人将有私情耶’,貂蝉答曰:‘贱妾安敢有私’。此处王司徒口言“贱人”,面貂蝉则自称:“贱妾”,二人关系,其实如同父女,“其女自幼选入府中,教以歌舞,年方二八,色伎俱佳,允心亲女待之。”“妾”仍旧时女子自称时的谦词。

  古乐府《孔雀东南飞》中即有“妾不堪于驱使,徒留无所施。”之句,清代反清之革命志士黄花碧血党人“三林”(即林文、林觉民,林尹民、为创建民国而捐躯之黄花岗“三林”英烈之一),在其《与妻书》中,引其妻所言,“望今后有远行,必以告妾,妾愿随君行。”之语,可见有关于退而称“妾”不称“妻”之口语背后,尊卑之秩序,所代表的政治力量的影响,其延续千年而难以禁绝于一时。

  两千多年前的东汉未年,身逢乱世的貂蝉,于各种政治力量的对抗,以及农民做为社会低层者的起义反抗中,使那个专制帝国一统的秩序遭到破坏的间隙,被赋予重任,担当大义,救国于难,在其行为上,必然需要获得相对的自由。

  这种自由不是指其上具体行动中的自由,而是指精神上所需要的那种具有自我觉醒意识的,从原有社会关系所决定的社会地位中得到解脱的,所依靠的精神力量支撑的存在。

  【逾越于其低微身份的可能】

  貂蝉在那个时代社会秩序的禁锢中,樊篱重重,不仅只是男尊女卑的限制,其身份地位,以歌伎的职业而言,也是社会最底层者。

  董卓位居国相,“ ……寻进卓为相国,入朝不趋,剑履上殿。”(《后汉书·董卓传》)杀董卓,这应该是需要跨越多等级(至少是需要跨越伦理观念上的多重等级),所为的一种犯上行为。于此,不是为报“大人恩养,”所能与之相提并论的,而是“近见大人两眉愁锁,必有国家大事”,才能使其逾越于其低微身份,勇于其所为。

  应该说,对于貂蝉,救国于难之大义,就是那个使其自身个性得到解放的精神力量的支撑。但从另一面看,对于司徒王允而言,则仅只是出自于政治,具体来说,是出自于其所在的官僚集团的利益需要,使用了一种在历史上贯常使用的阴谋手段,即以所谓“粉脂作甲胃”。

  【政治需要的操纵手段】

  有一本古代的兵书《六韬》,传说为西周周文王时姜望所著(17)。该书卷二“武韬”有关“发启、文启、文伐”中,有关“文伐”之“第十二节”中,有“养其乱臣以迷之,进美女*以惑之。”因此而有“美人计”。使用此计的古代故事,举不胜举,最早可以追潮到周幽王戏诸候,以搏美人褒姒一笑,神志错乱,被归于天意所为(上天何以会用此凡间之计呢?);

  还有吴越之争中,越王勾践听从大夫范蠡之计,在为勾践所败后,卧薪偿胆的同时,献美人西施,令其色令智昏,并离间了夫差与其肱股大臣伍子胥的关系,从而使越国反败为胜,导致吴国灭亡。

  在此,“美人计”似乎仅是一种战争攻伐之“策术”,但事实上,则是一种被政治需要所操纵的手段。

  《三国演义》中有关对貂蝉身世的介绍:“其女自幼选入府中,教的歌舞,年方二八,色伎俱佳。”而貂蝉在戏的自我介绍是:“妾蒙大人恩养,训习歌舞,优礼相待,妾虽粉身碎骨,莫报万一。”其“训习歌舞”,显然并不是司徒王允大人仅为自娱才这样做的,其与貂蝉的关系,虽然是“以亲女待之”,不是纳为妾室那种,而之所以“优礼相待”,似乎没有明显的理由。

  貂蝉很快反应出对王允所愁之事的关切和领悟,表明其对王允礼遇优待,将来可能的重大偿付,是早就做好了心理上的准备,这实际上可以说,司徒王允,早就把貂蝉当做我们现在所说的“女间谍”进行培养了,所不明的是,史家所著,为何往往要隐隐约约地对此进行遮掩呢?

  当然,有些话也不能说的那么绝对,也许,司徒王允,养歌伎在原先也可能是一种雅的表示,这在东汉末是士大夫们普遍的一种时髦之举。

  【歌妓是妇女逐渐丧失个人力量和文化地位的产物】

  歌妓是指以歌舞为业的女子,与*不同。《旧唐书·白层易传》中有记有“初,居易罢杭州,归洛阳,于履道里行故散骑常待杨凭宅,竹木池馆,有林泉之致。家妓樊素、蛮子者,能歌善舞。”此处之“家妓樊素、蛮子者”,到是有些不同于仅以歌舞为业的“歌伎”,因此大诗人白居易也常因此战而受指责在家中蓄妓,但其所为的确是为个人所需要,到是没有错。

  《广韵》日:“妓,女乐。”可见最初“伎”与“妓”相通。古代乐舞杂技艺人,乐人称之“倡”,伎人称之“优”,后并称。

  《史记·魏其武安候列传四十七》中有:“汀徘山持簟!备绲氖焙颍姓焦牒愎惫苤倜弧芭獭薄!墩焦摺ざ摺分屑窃兀捌牒愎衅呤校唐甙佟!泵鞔徽販J《五杂俎》,是一书多记掌故风物的博物学著作,其中就有:“管子治齐,为女闾七百也。征其夜合之资,以佐军国。”

  清人纪昀《阅微草堂笔记》中说:“娼族祀管仲,以‘女闾’七百也。”也就是齐恒公批准管仲成立国家经营的妓院,此为娼妓制度的起源。

  《韩非子》难二记:“昔者齐恒公宫中两市,妇闾二百,被发而御妇人。”再有就是勾越置“独妇山”,东汉袁康《越绝书》(外传·记地传第十)记:“独女山者,勾越将伐吴,徙寡妇致独山上,以为死示士示,得专一也。去县四十里,后说之者,盖勾越所以游军士也。”“也而也有说是勾越为军士提供纵欲取乐的。如宋人李昉等编《太平御览》卷四十七引东汉人赵晔《吴越春秋》:“独女山者,诸寡妇淫佚犯过皆输此山上。越王将伐吴,其士有忧思者,令游山上,此喜其意。”看来勾践精于此道,不仅送西施于吴王,做为暗箭,还没“独女山”,以求获将士肯为其用命的功效。

  而这些“官妓”,实际上是由西周奴隶制受奴隶主控制的“家妓”演变而来的。而管仲设国家妓院,是有政治目的的,如清代禇人获楫《坚夸爪集》(续集)中说:“管子治齐,置女闾七百,征其夜合之资,此充国用。此即‘花粉戗’之始也。”即以此而收“花粉税”,是管仲广开财源,延揽人才,安置女俘,缓解社会矛盾之举。

  与此以上情况很相似的是,西方*发祥地古希腊雅典式*,作为奴隶的妇女是社会最无助的阶层。当时有许多女童是被贩卖为奴的,她们中有些是从“类堆”中捡出来的。雅典那时流行“把女婴弃于户外使其冻饿而死”的习惯。法律规定:“演奏笛子、竖琴和西塔拉琴的女子,收费不得超过两德拉克马。”古雅典人剥夺妇女对重要事情的感觉甚至身份感。在出生记录和日常生活的一些场合,连妇女的姓名也被剥夺。在母系血缘到父系血缘的转变中,使妇女逐渐丧失个人力量和文化地位的性、社会和意识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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