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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记录的。因此,在喧腾一时的世界舆论中,它时而被称为“南京屠杀事件”,时而被称为“南京强奸事件”。其实,对日军来说,强奸和杀人是分不开的,因为他们在强奸之后通常是把被奸的妇女(甚至连同她们的家属子女)一齐杀掉的。奸后必杀几乎成了日军的一条行为规律。在国际检察处向远东法庭提出的无数证件里,其中有一件是日本军部发给战区司令长官的秘密命令,要他们禁止士兵们归国后谈论他们在中国的暴行。命令说:“兵士们把他们对中国士兵和平民的残酷行为谈出来是不对的。”其中引用了一般常谈的故事如下:某中队长关于强奸之事给过士兵们这样的指示:“为了避免引起太多的问题,或者是给以金钱,或者系事后将她们杀掉。”在贪吝成性、嗜财如命的日军,所谓“给以金钱”只是空话,“将她们杀掉”,才是指示的真意所在。命令中又说:“如果将参加过战争的军人一一加以调查,大概全都是杀人、抢劫、强奸的犯人。”“在战斗期间最喜欢的事情是抢劫,甚至有人因为长官见了也装作没有看见似的,所以竟尽情抢劫。”“在某某地方抓到了一家四口,把女儿当娼妓似地玩弄,因为父母要讨回女儿,所以把他们杀掉了。留下来的女儿一直在不断地被蹂躏着,到出发时又把她给杀了。”“在大约半年的战斗中,所能想像得起来的就是强奸和抢劫一类的事情。”“在战地中我军的抢劫是超出想像之外的。”……这是日本军部对日军暴行的“不打自招”。这个命令是禁止归国士兵谈论这些事情,它并不否认这些事情的客观存在。对于这样一个列为“最机密”的内部文件,远东国际法庭非常重视,给了它以很高的作证评价。
远东国际法庭的判决书上说:“强奸事件很多。不管是被害人或者是为了保护她的亲属,只要稍微有一点抗拒,经常便遭到杀害……在这类强奸中,还有许多变态的和淫虐狂的事例。许多妇女在强奸后被杀,还将她们的躯体加以斩断。”
法庭接受了无数的关于这类强奸及奸后杀戮的证据。例如,幼女丁小姑娘,经日军十三名轮奸后,因不胜狂虐,厉声呼救,当即被割去小腹致死。市民姚加隆携眷避难于斩龙桥,其妻被日军奸杀后,八岁幼儿及三岁幼女因在旁哀泣,均被用枪尖挑其肛门,投入火中,活活烧死。年近古稀的老妇谢善真在东岳庙中被日军奸后用刀刺杀,并以竹竿插穿其阴户,以资取乐。民妇陶汤氏在遭日军轮奸后,又被剖腹断肢,逐块投入火中焚烧。这类不胜枚举的残酷无匹的奸杀暴行,在南京被占领后差不多两个月的时光内(迟至一九三八年二月初旬,情况才开始好转),每天几乎都要发生几百件,乃至于上千件。
因此,远东国际法庭的认定是:“在占领后的第一个月中,在南京市内发生了二万左右的强奸事件”;“全城内无论是幼年的少女或老年的妇人,多数都被奸污了”。
法庭的这个认定和数字估计完全是根据曾经向法庭提出过的那些确凿证据而慎重地作出的,绝对没有夸大的可能。其实,当时的实际情况还要比这坏得多。
附录 十一国法官简介(8)
六
有人说:日本军人笃信佛教,敬佛畏神,只要藏匿在庙庵中便能逃避灾祸。但是事实证明了这完全是无稽之谈。非但南京庙庵遭日军火焚者比比皆是,即和尚尼姑被杀、被奸以及奸后被杀者亦为数甚多,其命运的悲惨程度并不下于一般市民。例如,著名的和尚隆敬、隆慧,尼姑真行、灯高、灯元等都是在日军进城的第一天在庙庵中被杀掉的。此外,日军还常以杀辱僧人取乐,其方法是:日军于强奸或轮奸少女后,遇有过路的或能抓到的僧人,必令其续与行奸,有敢抗拒者,便被处宫刑(割去生殖器)而致死。
由此可见,所谓日本军人“敬佛畏神”之说纯系虚构;佛庙庵观实无丝毫安全之可言。
※※※※
非但佛庙庵观毫无安全之可言,即避难于国际难民收容委员会所设置之所谓“国际安全区”的我国同胞亦不能逃脱敌寇之魔爪。“安全区”事实上并不“安全”。
记得远东国际法庭审讯南京大屠杀事件时,曾传唤过几位当时实际负责安全区工作的人员出庭作证。据我的记忆,他们在宣誓后作了如下的证言,并提出了许多文件档案去支持这些证言。证言的要点如下:
在南京沦陷初期,日军曾一再闯入国际安全区,对该区所收容的难民普遍地进行了“甄别”和“鉴定”。凡是他们认为有抗日嫌疑的、当过兵的以及适合兵役年龄的我青壮年男同胞(极大多数是工人、学生、店员)都被逮捕,成批地捆绑去供集体屠杀,尸体被投入江中或予以火焚,以及被活埋于“万人坑”、“千人冢”内。
在“安全区”存在的整个时期内(约两个月,至一九三八年二月初始办理结束),日军当局曾多次搜索该区难民,并迫令提供大量少女去“慰安所”(即妓院)“服务”,供日军蹂躏。
由此可见,所谓国际安全区,其所能保护者亦仅是一般老弱妇孺而已。在宋希濂的文章里说:七十二军军长孙元良的行为最为卑鄙可耻。他在“十二日下午五时到长官部开会出来后,就没有回部队,脱去军服,换上便服,跑到一家妓院拜鸨母做干娘,迁到难民区(即所谓‘国际安全区’)躲藏了一个多月,后以日军疏散难民,才混了出来”。在我看来,这不能不算是“奇迹”。因为,照负责安全区工作的人员在远东法庭作证时的说法。日寇对安全区所收容的难民曾一再进行过“甄别”和“鉴定”;凡稍有丈夫气概或适合兵役年龄的男子都被认为“有抗日嫌疑”而遭到逮捕,送去集体屠杀。孙元良之能苟全性命必定是由于他善于化装,装得像一个垂死的病夫、老者或残废人。否则,他是不可能逃脱日寇的魔掌而“创造”这样的“奇迹”的。就是这种人所得到的保护也不是绝对的,因为日军经常单独地或三三两两地于夜深人静时越围而入,或则不择老幼,摸索强奸;或则盗窃财物,囊满方去。
“安全区”既无铜墙铁壁,又无武装警卫,在那里服务的国际人士面对暴虐的日军亦只有低声下气、苦口婆心地去规劝排解或讨价还价,以期减少牺牲而已。据出席远东法庭作证的曾在国际安全区工作过的西方人士说,他们除了对日军进行规劝、排解和讨价还价之外,便是通过新闻记者向世界舆论宣传日军的暴行;同时,将这种种暴行作成“备忘录”,通过外交途径向日军当局每天提出两次抗议。但是日军当局从未理睬,亦不置复,依然任其部下肆虐如故。法庭曾讯问松井:看到过这些“备忘录”没有?松井答称:看到过。讯问他采取过什么行动?松井答称:我出过一张整饬军纪的布告,贴在某寺庙门口。问:你认为在浩大的南京城内,到处杀人如麻,每天成千成万的中国男女被屠杀、被强奸,你的这样一张布告会有什么效力吗?松井哑然,无言以对。继又供称:我还派了宪兵维持秩序。问:多少名宪兵?松井答:记不清,大约几十名。问:你认为在好几万日军到处疯狂地杀人、放火、强奸、抢劫的情况下,这样少数的宪兵能起制止作用吗?松井于沉思后低声答称:我想能够。于此,法庭遂传讯另一证人,这个证人根据亲历目睹的事实,证明全城总共只有宪兵十七名,而这十七名所谓“宪兵”非但不制止任何暴行,而且他们自己也参加了暴行,特别是抢劫财物或者从强盗士兵们手中来一次“再抢劫”。在这个证人面前,松井窘态毕露,无地自容;而法官们和旁听群众却弄清楚了最高统帅松井大将在南京所采取的“整饬军纪”的措施原来就是这么一回事!
在这里,我记得最清楚的是一位出庭作证的老年西洋牧师,他也曾是“安全区”的主要负责人之一。他说:在某一夜间,一个日本兵竟“光顾”他的住宅达三次之多,目的之一是想强奸匿避在他家中的小女学生,其次便是想窃盗一点财物。每次经他高声嚷斥之后,这个日本兵便抱头鼠窜而逃,但每次都要偷点值钱的东西走。为了满足他的贪财欲望,最后一次,这位老牧师索性故意让他在衣服口袋里扒去他仅有的六十元纸币。在得到了这份意外之财以后,这个日本兵便怀着满意和感激的心情,一溜烟似地从后门逃走了。
由此可见,号称纪律严明、天下无匹的“大日本皇军”,非但杀人、放火、奸淫、抢劫,无所不为,而且竟堕落到做小偷、扒手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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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十一国法官简介(9)
远东国际法庭在审讯南京大屠杀事件的约二十天中,空气一直是严肃、沉重的,惟有在老牧师讲完这个故事之后,法官同人和旁听席中的大量群众(每庭旁听的日本人都在一千人以上)都不禁失笑,而被告席上的那些大战犯们(特别是松井石根)却面露难堪之色。
所谓“国际安全区”,甚至国际人士自己的住宅,其情况尚且是如此,那么整个南京城内其他大街小巷,中国人的生命财产被日本军队糟踏、侵害到什么地步,便更可想而知了。本文主要是披露日军对我南京同胞所实施的形形色色、无奇不有的屠杀和强奸。这些行为是对我国人民生命的直接损害。至于由于日军放火、抢劫而造成的财产损害,本文不拟过多涉及。但这绝不意味着日军放火、抢劫之类的暴行不如其杀人、强奸的暴行严重、普遍。在这里,我只想引用远东国际法庭判决书上带有总结性的一段话:“日本兵向老百姓抢劫他们所想要的任何东西。据目睹者说:日本兵在街上唤住手无寸铁的平民,搜查他们的身体,如果搜不出任何值钱的东西,就将其枪杀。无数的住宅和商店被侵入和被抢劫。被抢劫的物资用卡车运走。在日本兵抢劫了店铺和仓库之后,经常是放一把火把它烧掉。最重要的商店栉比的太平路被火烧掉了,并且市内的商业区一块一块地、一个接着一个地被烧掉了。日本兵竟毫无一点理由地就把平民的住宅烧掉。这类的放火在数天以后,就像按照预定的计划似地继续了六个星期之久,因此,全城约三分之一都被烧毁了。”法庭的这一段概括性的描述完全是根据无数确凿可靠的证据而作出的,绝对没有任何夸大之可能。记得有一个证人还这样说过:就在松井大将骑着大马,在前呼后拥中耀武扬威地举行“入城式”和“慰灵祭”的那天,南京城内不但尸陈遍地、臭气熏天,而且还有十四个火头正在熊熊地燃烧着。但是这个侵略军统帅却视若无睹、无动于衷,没有采取过任何有效的行动加以制止,致令这种情况持续达六个星期之久!
七
远东国际法庭在审理南京大屠杀事件时还接受了一个极端重要的作证文件。它是纳粹德国驻南京大使馆打给德国外交部的一个秘密电报。这个电报是德国投降后盟军搜查德国外交部机密档案库时所发现的。法官同仁都非常重视这个电报,给了它很高的作证评价,因为它是来自法西斯阵营内部;是与日本同盟的兄弟国家所提供的。电报在概括地描述了日军在南京杀人如麻以及强奸、放火、抢劫的普遍情况之后,其最终结语是:
“犯罪的不是这个日本人,或者那个日本人,而是整个的日本皇军……它是一副正在开动的野兽机器。”
由于这副“野兽机器”在其操纵者即长官的纵容下高速度地和全马力地开动达六个星期之久,我南京同胞被残杀的数目无疑地是惊人巨大的!这是不言而喻的。但是这个数目究竟是多大?则缺乏精确的统计与核算,而各方的说法亦不甚一致。
远东国际法庭的判决书上写道:“在日军占领后最初六个星期内,南京及其附近被屠杀的平民和俘虏,总数达二十万人以上。这种估计并不夸张,这由掩埋队及其他团体所埋尸体达十五万五千人的事实就可以证明了。”(精确说来,由红十字会掩埋的是四万三千零七十一人,由崇善堂收埋的是十一万二千二百六十六人,这些数字是由这两个团体的负责人各自根据该团体当时的记录和档案向远东法庭郑重提出的)。
远东国际法庭这个估计无疑地又是慎重的、保守的。但是,注意到日军灭迹伎俩的狡黠和多样化,法庭判决书中遂又郑重声明:“这个数字还没有将被日军所烧毁了的尸体,以及投入到长江或以其他方法处分的人们计算在内。”这一点是十分重要的。在我们前面所举三个事例之中,便有六万五千多具尸体被消灭了(计在汉中门外被枪毙的被俘军警三千余人的尸体均被焚化;在中山码头被射杀的难民五千余人的尸体均被投入江中;在下关草鞋峡被密集扫射杀死的平民五万七千四百余人的尸体亦均被焚化)。其他无迹可寻,或发现稍迟、来不及向法庭提出证据的,亦必不在少数。说这一类被害者必在十万人以上,是非常保守的。中国方面常说被灭迹的牺牲者达十九万人,也绝非故意夸大(在对谷寿夫案的判决书中便有这样的认定)。
此外,还须注意的是:远东国际法庭认定被杀者为“二十万人以上”不但未包括尸体被日军消灭了的大量被害者在内,而且这个数字仅仅是“在日军占领后六个星期内”的被杀者的数字。这六个星期虽是日军的杀人高潮,但是在这六个星期以后,他们的杀人勾当并没有完全停止,只是大规模的、不分青红皂白的屠杀减少了,而个别的、零星的或小规模的屠杀却仍在经常地进行着,这一类的被屠杀者的数字并没有被包括在远东法庭所认定的那个数字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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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以上所举的种种因素考虑在内,我们可以很肯定地估计:在日军占领时期,我南京无辜同胞被杀害的人数必定是在三十万至四十万之间,即三十五万人左右。这个估计绝非主观臆测,而是符合客观实际的,虽然谁也没有过也不可能有绝对精确的计算。同时,可以说,我们的这个估计同远东国际法庭的估计是丝毫没有矛盾或抵触之处的。
附录 十一国法官简介(10)
对这约三十五万冤魂,日本政府负有严重的责任。因为假使不是他们有意地默许和放任的话,在事件持续这样长久的一个时期里,它随时都可以被制止。从根本上讲,假使不是他们发动侵略战争的话,这类大屠杀和其他的一些暴行都不可能发生。因此,法庭认定:侵略是人类最大的罪行,是一切战争罪行的总和与根源。这个认定是完全正确的。
但是,南京大屠杀事件的最高的直接责任者还是敌酋松井石根,他是当时日本华中派遣军总司令官,又是攻占南京的最高统帅。只要他不故意纵容部下,南京大屠杀事件便不可能发生,即使发生,其规模亦必小得多得多,时间亦必短得多得多。因此,正如远东国际法庭所认定的,松井石根应该是南京大屠杀案的主犯和祸首。
对这样一个灭绝人性、不负责任的寇酋,远东国际法庭判处其绞死刑是完全符合正义要求之举。对中国人说来,也是一件差强人意的事情。当然,我们绝不能因为松井一人被判处了绞刑而忘却这桩中国历史上所罕见的浩劫。相反,我们以及我们的子孙后代都应该牢牢地记住日本侵略军的这桩滔天罪行,并从中吸取深刻的教训。
我不是复仇主义者。我无意于把日本帝国主义者欠下我们的血债写在日本人民的账上。但是,我相信,忘记过去的苦难可能招致未来的灾祸。我觉得,为了充实历史和教育人民,我国的历史工作者对于像轰动全世界的南京大屠杀一类的事件以及外寇在我国的其他残酷暴行,似乎还应该多做些调查研究和编写宣传的工作据今年(原文如此——编者注)六月十七日共同社东京电讯报道:日本最近已经出版了一部《原子弹灾害白皮书》。全书五十万字,洋洋大观。它是集合政治、经济、社会、物理、医学各方面的专家,经过相当长期的调查研究而后编写成功的。这本书对美军在广岛和长崎投掷两颗原子弹的暴行从各方面做了最全面的描述和最科学的分析,并且精确地肯定了一直未能肯定的两地遭到杀害的人数(计广岛二十万、长崎十二万、共三十二万)。日本学术界的这种调研精神是值得称道的,这部书的教育意义将是深远的。遗憾的是,像南京大屠杀这样骇人听闻、轰动全球、被杀人数比广岛和长崎的总和还多的暴行,我们只是在西洋人提姆伯莱的《日军在华暴行纪实》和施迈士的《南京战祸写真》(此二书均无中文译本)里看到了一些零星片断的、不完备、不全面的记载,我们自己则从未出版过这方面内容的书籍,根本没有像日本《原子弹灾害白皮书》或鲁塞尔勋爵《字旗下的灾祸》(《纳粹战争罪行录》)那样全面的、科学的、有综合、有分析的专著。在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的今天,我国学术界和出版界对于这个缺陷似不应不亟谋补救,亦不应以此类调研有困难、无急需或不愉快为理由而淡然置之。。政协文史研究委员会在这方面似乎也能够有所作为,至少可以把人们亲历目睹的敌寇暴行列为所收集的资料的选题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