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说得羽林身子往后退避杀气,双手护胸前,“啊,矢。吃饭时间到了,我去给你弄些吃的过来。”羽林避过身子就溜了,整整一个肇事逃逸。
出了东厢,羽林跳起来了,就差没有欢呼。跳了两回,都在那又哭又笑了,蹲到了一角,偷偷流起泪来。忍不住了,喜极而泣啊。在那丢脸了一会儿,抹了一把眼泪站起来,感到空气更清新,呼吸更顺畅了,伸了大大一个懒腰,提起精神,心情愉快地道,“爹,你等着,等我把这里的事结了。我一定回去海扁你一顿!打得你称赞我为止。”
解开了心中的千年死结,羽林自然心情舒畅,可怜那些路过的婢女什么的人心惶惶,还以为他中邪了。
两个婢女在东厢一边走一边窃窃私语,“你刚才见着没有?那尺将军躲在一角又哭又笑的,很可怕啊。”
“今天聋婆才上吊来着。惨了,是不是王府的风水出问题了。”
“哎呀,你别吓我,我这晚上都不敢出来了。”
“是啊,昨天隔壁的丫头碧珠说在西厢房碰见脏东西了,看来不是凶穴来风啊……啊,明王。”
两个丫头一见到醇,都马上不说话,低下头行礼。
醇明明把话都听到耳朵里了,装作没听见,挥手示意两个丫头离开。两个丫头如释重负地离开了,怕是不敢再乱说话。不过明王是甚少在东厢房出现的。
“怎么?没有问个清楚明白的必要吗?”矢推椅子探出了身子,说了这话分明就是让醇听的。
“你觉不觉得你太多管闲事了。”醇道,话语中颇带威胁。
“那不知明王大驾光临,有何指教?”矢不卑不亢地直视醇。
醇走近矢冷冷一笑,“还想着你会从此一蹶不振,没想到,少了两条腿却多了一份睿智和一份狂气了。”
“那是托羽林的福。”矢低头闭目,再次抬头时问道,“你是怎么发现我的?我可不认为我当年和羽林打的那一架能让你印象如此深刻。”
“那个信号出卖了你。这样精细的事情,羽林是不可能这么快想到的。我只要打听那是谁的主意就可以了。”
矢大悟,当天风神来后的那个火信子。“厉害,佩服。也让我明白到你要的从来不是人才,你要的是棋子。所以你从来也不看我一眼。”
“不然你认为我凭什么一个人坐镇明王府。”醇一点也不客气,“而且,要是真聪明无妨,若是自作聪明,那是自讨没趣。”
如果换了以前听了一定会不服气吧。不过现在的矢已心如止水,对醇的能耐也心悦诚服,“太后当年放过你绝对是她这一生的败笔。怎么?你是为了不要败笔才过来的?”被醇请进王府,性命被醇捏在手上的那一刻,矢就已经不打算挣扎。他和羽林不一样,他从来只见到醇狠心的一面,自然认为自己必死无疑。
“来了吧。又自作聪明了。”醇嘴角轻浮浅笑,“我是来邀请你做我的棋子的。”
第三十八章:少年慕艾 豆蔻思春
更新时间2008…4…22 19:16:17 字数:3530
聋婆事件不知不觉过去三天。如羽林所想,这件事只要醇一染指,他就基本上一无所获。自聋婆上吊那天晚上探望过聋婆,聋婆就什么时候被送走了,他也不知道。就算他去问下人,下人们给他都是模棱两可的答案。唯一可靠的答案就是,忠叔告诉他,聋婆回她丈夫那去了。
既然人已经被送走,又是回她归宿的地方,羽林再怎么问也不见得就会有那什么“结果”,怏怏地找了醇,很认命地说这些天聋婆对他很关照让醇在物质上好好关照聋婆也就算了。羽林还记得醇当时脸上那胜利的笑容。
“喂,别人是好色而慕少艾。你慕老藕干什么?走了就走了,还想,真是的。”学会了用轮椅,羽林又言出必行地把那碍事的门槛干掉,矢便定时出来散步。据他所说,那叫“散(san第四声)椅”。羽林当时就说,“散(san第四声)椅”没关系,别“散(san第三声)椅”就可以了,不然他家尺老子就会来把他们俩“散(san第三声)矣”。那天晚上他们俩有说有笑的,醇在一旁应该看得眼睛发红,突然出现,那种阴沉的气息,让矢、羽林俩一晚上没睡好。这次矢进凉亭前左顾右盼,确定明王不存在,才敢与羽林说话,还不敢笑,严肃着脸怕把明王招来。不过走近见羽林神不守舍的样子,免不了又要揶揄一番。
羽林托着腮,也不看矢,眼睛直视前方,呆呆道,“你这有娘养的,又怎么知道我这没爹疼、没娘爱的人的心情。”
矢“噗”了一口,把刚从厨房拿过来的酒瓶递给羽林,“那要喝一口不?”
瞄到是酒瓶,羽林就开始唐僧了,“你还得养身子的,喝酒干什么?”
矢两条眉毛扬起来,“我不是开玩笑的,你该当女人,一定是好媳妇来的。”
“酒伤身乱性,茶聚气凝神。这可是尺老将军教导的。他不准我沾酒。”羽林说着把酒瓶往一边一放。
“那你爹还二十斤老烧刀?你别告诉我,你不会喝酒。”矢十分鄙夷地瞅羽林。这做军人的不会喝酒,就是把矢的双腿驳回来再敲断他也是不会信的。“我的婚宴上,听说你喝了不少啊,是自己回家的没有?”
对于别的什么事情,羽林说不准,但说到酒量,羽林脸上就是十分自信的神色,谁知他小时候他爹老嫌他哭得闹得烦就灌酒,灌得他醉猫似的就乖了。酒量是这样来的,脑袋不好使只怕也是这样来的。“这和那是两码事,别看我平时不喝,我酒量可是很好的,没他三十来四十斤白酒醉不倒我。反倒是醇的酒量不好,我替他挡了差不多十年酒了。他可是嗅到酒的味道都会犯晕然后说自己不喜欢酒。”
呵,原来还有这么一桩。矢还是头一次听说,说起来从来别人想向醇敬酒,醇都以那伶俐的眼睛一扫,敬酒的人自然就知难而退了。原来不是不给面子,而是不会喝酒。矢掩着嘴巴,眼睛又是往两边瞧。
“你不用望了,联商会的千金来了,他没弄个半来个时辰是脱不了身的。”羽林继续托腮。
“联商会的千金?就是那位千时家的大小姐?”
羽林点头。
“你神了,怎么在这儿也能知道外面的事情,长千里眼,顺风耳了?”
羽林转身望向他,“你还记得你见着嫂子时是什么的鸡婆样,如此类推就可以了。”
矢整个人一怔,吞了口,不知在顾忌什么,道,“蝶那是例外,难道那千时家的小姐?”
“问题是,明王他也是和常人不同的。”羽林好没声气地道,“千时家的小姐要来,你就是把这王府翻了,他也可以忍受你,要干坏事就得趁现在。”
“哦?”矢眉心一皱,“莫非你今早已经以身试法了?”
“没有,”羽林噘起了嘴,“他今天一大早要从头发梢洗到脚趾丫,让我团团转烧了一早上的开水,然后把我也洗了弄成现在这样子。我跟他说钱的事情,他想也不想就答应了。那时我就知道,千时家的千金铁定要来了。”
“噢,原来你这没神没气的,不是想老藕害的,却是那千时家千金害你累坏的。”矢恍然大悟。羽林白了他一眼,趴在石桌上,继续死翘翘的状态。
“那你怎么不回柴房好好休息?”矢劝道。
“你认为我不想吗?我这是在一级戒备状态啊。要是在这节骨眼儿我累他在那千金面前出什么丑儿的话,那可就多少脑袋都不够掉了。”羽林说着抹脖子状。想当年他在那千时小姐为座上宾的马术会上赢了醇半个马头,就那半个马头换来大半年莫名其妙的苦痛日子。回想起来,简直是惨痛经历,血的教训。呃,矫正一下,血不见得有,汗就一定流了不少。
“原来如此。我就奇怪嘛,头一回见你穿着这么整齐。还以为你……发情了。”矢一边说,一边上下打量羽林。
羽林青筋一冒,恶狠狠道,“你才发情了!”不过,今天的尺羽林,的确和平时不同,刮了胡子、绾了头发、穿了武官便服,腰间还挂了金牌和玉佩。人靠衣装不是盖的,这收拾一下就活脱脱一个美男子了,让矢都看得定了眼睛,说道,“你要是天天这样子穿的话,你不用发情也很容易完成你爹给你的任务,你爹就会称赞你了。”知这话能把羽林气得活蹦乱跳,矢心里乐得欢。
“要不是今天日子特殊,我现在就打得你满地找牙!”羽林愤愤道。
“嗬,又是你说的,做坏事就趁现在啊。”矢已经掩着肚子了。只要在羽林身边,他总能高兴。见羽林真的赌气不说话,他才扯开话题,“真好奇,这明王看上的姑娘是什么样子的。”
“还不是普通姑娘家一个。”羽林不以为意。
矢摇头叹息,嘘道,“跟你这没有拥抱过女人的处男说话,真是一点劲也没有。”
羽林这次是咬牙近乎鄙视地白矢一眼,悻然道,“那实在抱歉,在我尺某人的眼中,女人就只有两种,一种是可以入目的女人,另一种是不堪入目的女人。”说完,起来,拍拍屁股,走人。
“喂。”矢下巴有点扶不住,推轮椅追上羽林,“尺老弟,尺美男,我说你这人的逻辑思维简单得未免太恐怖了吧。……”
“你又不是我爹我娘,要你管……”二人互相调侃着远去了。
二人远去,一个小脑袋就探了出来。只见这小女孩鬼鬼祟祟地走到了凉亭,从怀中取出一条绣着小梅花的小手帕把石桌的酒瓶包好,正要拿走。
埋伏着的春桃、夏青冲了出来。“你要干什么!”
拿着酒瓶的桃红被这喊声一吓,两手一伸,酒瓶就“哐当”一声粉身碎骨。瓶中的酒撒了出来泛起了白沫。这酒居然有毒!春桃、夏青二人见状,大吃一惊,二人面面相觑。
正在矢和羽林很失风雅地讨论着酒和女人的事情的时候,明王中殿出现了难得一见的祥和气氛。我们可以美其名曰祥瑞之气(在我们的世界,这应该不算是美名——是诅咒)。
经过一番粉饰,不对,应该是修饰,醇今天神采飞扬、容光焕发地坐镇王府中殿。说实话,估计全皇城除了醇也没有人能在这中殿呆上半个时辰。还有例外的,就只有今天接待的这位联商会第一富商千金千时谦和。别听这名字老气,事实的这位富家千金可是标准的小家碧玉、不经世事的懵懂女孩。何以见得?光是她孤身一人刁蛮任性地瞒着她爹作了明王府的座上宾就可见一斑。
这大小姐所出身的联商会第一富商——千时家族在克雅氏族末落后就取而代之成为麝香除皇家外的第一大族。十分可惜的是,尽管这千时家富可敌国,毕竟不是贵族出身,在生意上处处受制,千万家财总是危如累卵岌岌可危。更不幸的是,这个庞大的家族除了谦和她爹外就俱无所出,眼见这个庞大的家族马上就要面临很悲哀的灭顶之灾。据尺老将军当时的说法,这就是为富不仁的结果。也就是这个结果让千时这个庞大的家族把所有希望都寄在了千时谦和身上。但是让千时家族总要大喊“天要亡我”的是,这位千时谦和大小姐长得越大就越发是只标致得不能再标致的小花瓶。除了可爱外表,基本上一无所长。连最基本的算术什么的全都一窍不通,能见人不过是一手好字,一手好琴。这让千时家痛心疾首。眼见这千时大小姐婚嫁年龄已近尾声,还没有适当人选不说,这大小姐还天真可爱到处跑,也不知绑架勒索为何物。别人眼中这大小姐天真可爱,对千时家来说就简直是天真得可怕。不过也有歪打正着的时候,在这繁华乱世中,在一大堆阴谋诡计中,醇某天出了王府惊鸿一瞥,瞥见了这么一块活宝,恋上了。在一大堆凡夫俗子中,在一大堆三尖八角的王孙公子中,这大小姐瞧见了鹤立鸡群的醇,痴迷了。然后最老土也是最要命的爱情故事开始了。
和大多悲剧的男女主人公一样,这一对恋人的恋爱险阻重重,折腾了近四年都没有开花结果。但和大多悲剧的男女主人公不一样,这个男主意外地强势,女主意外地白痴,他们之间最大的障碍不是什么家长反对,也不是什么恩怨情仇,而是一场关系到麝香未来命运的赌局。一场美其名为爱情的游戏开始了。
第三十九章:爱情游戏 好事多磨
更新时间2008…4…23 13:26:53 字数:3572
但爱情这种游戏似乎并不以智力来衡量优劣势,因为每当醇计划好一切,这位千时家小姐总能弄出些意外来把计划打乱。用书中的谚语就是,把智者放进愚人堆中,智者只能沦为愚人;把愚人放进智者堆中,那就再没有聪明的人。因为有规律的行为在无规律的世界不起作用,而无规律的行为难以预测。愚蠢本来就是可以传染的,再加上爱情这一催化剂,愚蠢离人就不遥远了。醇清晰地认识到这一点,大概和那些老奸巨滑之徒打交道打惯了,面对这天真无邪的仙女,他也就落了俗套,成了凡人。自从遇上这位大小姐,醇也担上了和千时家同样的担忧,天天为这小姐干出的事情提心吊胆。与千时家那帮老狐狸交手多年,虽说双方互有胜负,但往往最大的变数就是这位千金。
古往今来,猛药的效果固然奇效,但副作用往往也巨大。而这位千时家大小姐大概就是这种可怕的存在。当得知这样一只小麻雀吸引了醇这只雏鹰的注意,千时家喜出望外,还以为终于得到祖宗的庇佑,摸到了一章好牌,可以大展拳脚。他们叫的可是十八罗汉的大牌。他们找到了尺老将军,开出了十分吸引的条件,答应会在财力人力上全力助醇登上帝位,条件就是必须立谦和为后。正在尺老将军疑惑着这听上去百利而无一害的事情的时候,这大小姐就发威了。谦和亮出了自己家死命藏住的底牌,她告诉了醇她们家的情况,没有子嗣,如果醇娶了她的话就可以得到所有家财,也可以免去太后皇后的迫害。
这样的一个大小姐又怎么会知道太后、皇后。一听见她这样的说辞,醇获识了千时家的阴谋。千时家表面说要帮助他,但另一腿一定踏在太后皇后的船上。他要是能登上帝位立谦和为后那固然不错,但更有可能的是,千时家会把他出卖给太后和皇后。反正千时家商人出身精打细算不做亏本买卖,这把女儿平白给人,又出钱又出力,就是尺老将军也不能轻易相信,更何况醇。醇当时就让尺老将军回复:让他娶谦和,可以。但千时家必须先把一半的房产作为抵押,等谦和成了皇后后定当归还。还归还?等他做稳了千时家的女婿财产就都是他的了,他还了又如何,还不是转个圈就回他口袋里。而且这样一来,千时家承担的风险就大了。本来这婚事是醇期待的,让尺老将军去说,尺老将军还在为背后的风险担忧,谁知被醇这么一说,尺老将军就意识到,这场婚事对千时家来说才是急迫的。
一得知醇开出的条件,千时家就傻了眼,他们发现他们家的香诱钓到的不只是大鱼,而是一条鲨鱼,还是一条十分可能让他们赔了夫人又折兵的大鲨鱼。这一点马上就得到了证实,也不知是有心还是无意,醇开始绽放光芒了。马术会、御前比试、科举殿试、民间题诗字画,最要命的是他手上握住兵权了。短短一年,明王的一切身价百倍,就是身价千倍也不过分。各地的金人媒婆纷至沓来。千时家当时还倚着醇喜欢自家女儿会来提亲把谦和风风光光娶进门。谁知望得脑袋都快掉下来了,接到的却是明王府开始接待媒人的消息。谦和他爹一听,差点没一个踉跄一命呜呼,急了,于是千时家的媒婆也只能成为浩瀚星辰的其中一颗,更凄惨的是,千时家不是贵族,连明王府的正门也进不了。更何况,得知千时家派出媒人的那一天,醇就让人把正门的大门都闭紧了。亲笔大书公告:二十岁前不娶妻。
这对千时家来说又一记晴天霹雳,谦和对醇来说年纪本来就不占优,等醇二十岁,谦和已经是十九岁的老姑娘了,这不是明摆着铁了心要拒绝这门亲事吗?谦和他爹千时连城一意识到醇是故意针对他们千时家马上就火了。但火过之后就是大拍大腿,欲哭无泪。这就叫过了这村就没这店啊,醇当时才十七岁处世就已经比他们这帮老狐狸毒辣得有过之而无不及了,这皇位也贴上了半成在他身上,要是早知如此,别说贴上一半身家,就是贴上全副身家这生意也是谈得来的。但是一切为时已晚。任千时家出动整个联商会的面子进出明王府好说歹说横说竖说,醇的回应都是,二十岁前不娶妻,谁再提娶妻一事就是老子也给他滚出去!这还真不是开玩笑的,罄金皇想让醇娶红岚国的公主,那使者才说了一句,醇就让人把其乱棒打了出去。皇后有试过趁机挑拨,但醇一句,“我这没孩子不跟你们争皇位不顺了你们的心”就把这事华丽地结了。从此,没有人再敢上明王府提亲了。
千时家说到底还是太看得起自己,太小看醇了。醇不是这么好对付的,应该说醇并不是轻易善罢甘休的人。谁知他立下“二十岁前不娶妻”的誓言为的并不是拒绝千时家这头婚事,相反,是铁了心非谦和不娶。他明王喜欢的东西,就是玉皇大帝也不能和他争,天王老子也得给他让道。千时连城当时还天真地以为谦和还有很多选择,但是越到后来就越发觉,谦和的婚事越来越难谈成了。那个明说了不娶妻握着兵权的明王居然天天无声无息地躲在王府里盯着联商会谦和这块肥肉不放,羽翼丰满后更是潜移默化地让所有人都知道,千时谦和是他明王的囊中物,你们谁也不能跟他抢。谦和十八岁了,再也没有人上门提亲了,就是抛绣球,乞丐捡到恐怕也要马上把其扔水渠里去了。毕竟千万家财也不如性命重要。明王的崛起,天火部队的壮大,让千时谦和这块大馍馍成了难啃的金馍馍。千时连城老了,被醇这法子一气,晕在了当场。这场较量,千时家输了,而且输得十分凄惨。眼看就只有亲自把女儿亲手奉上哀求醇放他们一马这条道可以走了。醇也铁定自己把谦和这只暖热了的馍馍抢到手了。准备好聘礼,准备随时接收。谁知,变故又来了。
某天晚上,谦和居然翻墙翻进王府,摔了个遍体鳞伤,这可把醇给心痛死了。那个晚上,醇可急坏了,把他急得六神无主。晚上可是他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