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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国大土改-第1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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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广西、云南、贵州、四川、西康、绥远6省,1951年秋收以前不实行土地分配的改革;1951年秋收以后,由各省人民政府决定实行分配土地的改革。在新疆与及全国少数民族居住的地区以及少数民族与汉族杂居地区,1951年秋收以前均不实行分配土地的改革;1951年秋收以后是否进行,另行决定。
  第二部分规定:所有新解放区,在实行分配土地以前,应一律实行减租;减租的命令及减租条例由各省人民政府发布。地主依法实行减租后向农民收租,仍然是合法的。地主的土地仍归地主所有,但地主不得将自己所有的土地出卖,也不得以典当、抵押、赠送等方式分散土地。在当地解放后,凡地主以土地出卖以及上述方式分散土地者,均宣布无效。但农民(包括中农)相互之间的土地买卖不在禁止之列。不允许荒废土地,各地人民政府应保障一切耕种土地者收获的权利。逃亡地主的土地、没收恶霸分子的土地、无人管理的土地,均由当地人民政府代管,并由原来耕种的农民耕种。在实行分配土地以前,各地人民政府应禁止宰杀耕牛、破坏农具、砍伐树木等一切破坏行为;对确有破坏行为的,要依法严惩。
  第三部分是关于征收公粮的:目前在新解放区,有些地区的地主已经减租,有些地区的地主尚未减租,还有些地区的农民根本不向地主交租,地主也不敢收租,情况复杂。加上最近一次新区征粮任务重,征粮办法有缺点,所以在征粮中发生了不少严重问题。例如,有些地主须以其总收入的百分之八十以上来交公粮,还有地主须以其粮食收入的全部来交公粮,或者全部交了还不够的。这是一种缺点和错误,必须纠正和补救。为了完成征粮任务,还强调了中央人民政府所征收之公粮,在新区不到农业收入的百分之十七;地方人民政府附加公粮不得超过正粮的百分之十五等规定。
  第四部分首先告知全国,为了1950年秋收以后或在1951年秋收以后在各新解放区能够进行分配土地的改革,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除颁发本指示外,还将发布有关土地改革的若干法令,各新解放区的人民政府或军政委员会应抓紧时间准备,即根据本指示及中央土地改革的法令规定各区分配土地的具体办法,并派得力干部进行典型试验,大量地训练土地改革的干部,迅速组织农民协会,召开农民代表大会,选举各级农民委员会,并召开各级人民代表会议,彻底改造区乡政权机关,并注意团结一切赞成土地改革的开明士绅等。最后要求:在土匪没有肃清的新区,抓紧进行清匪,对罪大恶极的恶霸分子及反对农*动、破坏土地改革的分子,省县人民政府应当适时逮捕、*,但必须严格禁止乱打、乱杀、乱逮捕、乱处罚及戴高帽*等行为。

第五章  开国大土改的初步计划和全国形势(3)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新解放区土地改革及征收公粮的指示》的发布,初步拟定了开国大土改计划,奏响了开国大土改的前奏曲,广大新区的清匪、反霸、减租、退押工作迅速开展起来。
  3、新区匪情
  《关于新解放区土地改革和征收公粮的指示》在新区土地改革计划的初步安排中,反复强调了“准备工作及群众的觉悟与组织”这三项条件。很明显,这三项条件就是1948年5月25日中央指示中强调的要进行土地改革的三项必须条件,即:第一,当地一切敌人武装力量已经全部消灭,环境已经安定,而非动荡不定的游击区域。第二,当地基本群众(雇农、贫农、中农)的绝对大多数已经有了分配土地的要求,而不只是少数人有此要求。第三,党的工作干部在数量上和质量上,确能掌握当地的土地改革工作,而非听任群众的自发活动。“准备工作”就是“第一”条,“群众的觉悟”就是“第二”条,“组织”就是“第三”条。1948年的情形是:如果某一地区,在上述三个条件中,有任何一个条件不具备,即不应被列入当年土地改革的范围。
  19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已经建立,全国大陆已基本解放,为什么《关于新解放区土地改革和征收公粮的指示》依然延续了1948年5月25日中央指示精神呢?这是由华东、华南、西北、西南等新区形势的特殊性所决定的。
  首先是社会秩序混乱,环境很不安定。人民解放军向全国举行大进军过程中,国民党残余军队在纷纷被歼的同时,国民党却有计划地留置下大量的土匪、特务武装,他们在美蒋反动派支持下,负隅顽抗,进行各种破坏活动,妄图东山再起。在全国解放前夕,国民政府行政院长阎锡山就提出所谓“战时施政方针”,即“实行军政配合,加强省县职权、发展民众武装,进行敌后游击,贯彻总体战”。他的所谓“民众武装”就是政治土匪;所谓“敌后游击”就是在解放区进行骚扰破坏;所谓“军政配合”,“贯彻总体战”,就是要使这种特务性的土匪武装与残留的地方反动政权及各种反动势力勾结起来,进行祸国殃民的罪恶活动。在西南地区解放前夕,蒋介石亲自在成都陆军军官学校和贵阳市创办“游击干部研究班”,专门培训土匪、特务武装的领导骨干,共达4700余人。后来这些人秘密潜往各地,积极网罗骨干,建立土匪、特务武装组织,企图扼杀和颠覆人民*政权。他们趁新解放区社会秩序尚未安定之际,勾结恶霸地主,搜罗散兵游勇、地痞流氓,利用反动会道门,发展反动组织,采取土匪游击战争的方式,煽动了一部分落后分子,和人民政府作斗争。
  这批反动残余数量较大,活动猖獗。据1950年初的不完全统计,经过1949年的剿匪斗争以后,全国仍有土匪武装100万人以上。其中,华东区5.9万多人,中南区28.8万多人,西北区4.2万多人,西南区65.5万多人,华北区2万多人。尤以浙江、福建、湖南、广西、广东、云南、贵州、四川、甘肃、青海等新解放区最为严重。
  4、土匪的活动方式及对抗手段
  这批特务武装的基本特点和主要成分是:以国民党中统、军统特务,反动军官为领导,以惯匪、国民党残余部队和散兵游勇为骨干,以地主恶霸、封建势力、帮会团体为靠山,并以一部分被胁迫、受蒙蔽的落后群众作掩护的一种武装反革命集团。土匪的组织成分大体可分为四种:

第五章  开国大土改的初步计划和全国形势(4)
(一)政治土匪。这类土匪中,一部分是国民党的溃散部队和有计划留置下来,进行破坏的特务组织;另一部分是国民党的地方武装,其中包括伪专员、县长和乡、保、甲长掌握的武装。他们在国民党反动派的直接或间接操纵、指挥下,专以破坏人民*专政和各项建设事业为目的。
  (二)惯匪,即所谓职业土匪,也称经济性土匪,往往是为生计铤而走险、落草为匪者。他们或以抢劫为生,或为报私仇,多无政治目的,而容易被特务所诱惑利用,活动比较狡猾,有较长期的东抢西劫的经验。
  (三)游杂武装。这种武装成分复杂,多为国民党的散兵游勇、兵痞、流氓、惯匪之类,态度游移不定,多为生活所迫被特务收罗。
  (四)封建土匪,即利用封建迷信团体以及被胁迫、欺骗来的贫民,独霸一方或占山为王者,这类土匪的特点,是思想顽固,具有浓厚的地域性,有很深的社会基础。
  这些武装匪特无恶不作,对社会的危害性极大。他们破坏的重点和采取的较普遍的活动方式及对抗手段是:
  (一)破坏新生的人民基层政权,杀害基层革命干部和积极分子,封锁或占领一些小城镇,控制农村。仅在1950年头3个月内,广东、广西地区的基层人民政权机关遭受土匪袭击就有170余次,有68个乡政权被摧毁。福建省的东山、明溪、泰宁、光泽、建宁、永安、清流、屏南,安徽省的立煌(今金寨),云南省新平、易门、牟定,贵州省的正安、道真、沿河、雷山等37个县城曾一度被土匪占领。安徽大别山区的14个县,基本上被土匪武装控制。
  (二)破坏城乡交通,抢劫运输物资。仅在1950年初的一个月内,蓉雅、川湘两公路的桥梁全部被土匪破坏,成渝、渝筑两路的运输车辆也时遭土匪袭击,人民物资财富受到严重损失,并造成交通中断,致使成都、重庆等城市的粮食供应一度出现困难。华东地区解放初期,上海至南京、浙江至江西的铁路也时常遭受土匪的破坏。
  (三)杀害群众和地方党政干部,绑架勒索,奸*女,扰乱社会秩序。1950年1月,华东苏南地区被匪袭击乡、区、县人民政府时,有120多名干部被杀害。云南、贵州地区先后有数千名干部被土匪杀害。广东地区,1950年春,人民政府机关遭土匪袭击近百次,有2个县城、6个区政府被围攻,86个乡政权被摧毁。四川内江县,1950年2月,土匪袭击了5个区政府,打死干部10多人,抓走工作人员38人,*了10名女干部。土匪还抢劫群众财物,致使无数群众倾家荡产,仅四川遂宁、资中两县,就有上万名群众流离失所。匪特还放火投毒,四川仪陇县一次土匪投毒,竟使3800人中毒。湖南邵阳的陈光中匪首,亲手杀过200多人,奸*女400多人,使“丁男不敢耕于野,妇女不敢织于室,老弱死于沟壑,壮者散于四方”。张平及其股匪,曾杀害过3000多名无辜百姓;杀人魔王龙云飞更是凶恶残暴,手段毒辣:挖眼睛,破肚子,活剥人皮,无所不用其极。
  (四)骚扰与阻止人民解放军的作战行动,袭击、抓捕或杀戮解放军零星外出人员。湖南石门大匪首侯宗汉,在解放军解放石门时,曾立下“见解放军不跑者杀,为解放军送信送粮者杀”等“十杀”禁条。1950年初,仅宁夏军区部队遭匪特袭击即达26次,人员伤亡170余名。一个司务长途经四川灌县竹瓦时,被匪徒抓去活活煮死。

第五章  开国大土改的初步计划和全国形势(5)
(五)制造谣言,欺骗群众,发展武装,组织*。广西解放后,土匪活动非常猖狂,在许多地区曾一度煽起全面性的*。甘肃、青海、陕西、宁夏、新疆等西北少数民族地区,土匪利用民族隔阂及反动会道门,煽动和组织了大规模地区性*。四川、西康地区的土匪,也曾煽起反革命*。同时,华东地区的海上匪情也十分严重。据统计,1950年5月,浙江、福建海域和长江口外,有海匪1万多人,盘踞在靠近大陆的40多个岛屿上,抢渔船,抓渔民,不断进行破坏活动。
  5、一个也不能少
  匪患肆虐使社会秩序混乱,环境很不安定。此时,新区广大农村的基层政权尚来不及改造,许多地方仍被地主阶级操纵控制。在土匪横行的地区,地主阶级当权派与土匪有或明或暗的勾结,土匪依靠恶霸地主作掩护,恶霸地主则利用土匪当爪牙、打手,作为统治农民的工具。在边远山区,恶霸地主与土匪公开勾结,与人民和新生政权为敌。
  新解放区的面积辽阔,远远超过原来的老解放区。从老解放区抽调干部到新解放区,不仅数量有限,而且对新区的社会、政治、经济和历史情况比较生疏,需要有一个调查研究,熟悉情况的过程。
  由于国民党政府的长期反动统治和欺骗宣传,广大群众对中国共产党、人民解放军,存在着不同程度的疑惧心理。加上农村社会环境不安定,农村基层政权尚未改造,他们尚处于被统治无权地位,还不敢起来为改变自己的地位,摆脱封建统治而斗争,更谈不上具有为了获得土地、没收和分配地主阶级的土地、消灭封建的土地制度而斗争的阶级觉悟。要把新解放区的广大农民组织起来,必须要培养当地的农民干部。
  这些,都需要一段认真的准备、发动过程。当然,最重要的还是首先要使社会秩序稳定,生活环境安宁。这就要求全党把有步骤地展开清剿土匪和反对恶霸即地主阶级当权派的斗争放在首位。
  的确,遍地泛滥的匪患,严重威胁着新生政权。不剿灭他们,国无宁日,民无宁日,当然更不可能顺利进行土地改革。匪情就是命令,张开天罗地网,剿灭他们,一个也不能少!
  过去,解放军长期是以游击战争来反对占统治地位的国民党军,这时却要对付进行游击活动的国民党残匪,在作战中遇到了许多新的问题。*中央、中央军委对于剿匪斗争高度重视,指示解放军在与这些恶匪的作战中,要继续运用人民战争和游击战的战略战术,并根据匪特的新情况新特点,对剿匪的基本方针和战略战术作了明确指示。制定了军事打击、政治争取、发动群众三者紧密结合的方针:在匪情严重的地区,以军事打击为主,政治争取为辅,军事政治双管齐下;在一般情况下,则以政治争取为主,军事打击为辅。同时充分发动群众、建立政权、加强地方武装、进行*改革等项工作结合进行,以求从根本上消除匪特生存活动的条件。规定了对匪特斗争的政策:首恶者必办、胁从者不问、立功者受奖等一系列政策,以此达到争取多数,打击少数,利用矛盾,各个击破,彻底消除匪特之目的。
  遵照上述指示,在华北、华东、中南、西南、西北地区,从1949年下半年开始至1953年,中国人民解放军先后抽调了共大约10个兵团部、41个军部、144个师、2个旅另20个团和海军一部等主力部队,约150万人的兵力,执行剿匪和工作队的任务。在地方党委一元化领导下,在地方武装、民兵(民兵参加剿匪斗争185万余人,参加战斗万余次)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密切协助下,结合建立人民政权、土地改革、减租退押、镇反清霸、抗美援朝等中心工作,展开了轰轰烈烈的大规模的剿匪肃特斗争。
  整个剿匪过程,大体分为3个阶段:第一,军事进剿。主要是集中优势兵力,选择匪情严重的地区,采取奔袭、合围、追击等军事行动,给匪以歼灭性打击,使其失去集中活动的能力。第二,分兵驻剿。大股土匪被歼灭和击溃后,小股土匪因慑于解放军强大的军事压力,不敢公开对抗,乃缩小目标,分散活动,避开解放军的锋芒,保存实力。有的窜入各省边远的山区;有的流入少数民族地区,利用深山密林、云崖隧洞等条件,与解放军继续顽抗;也有的重整旗鼓组织*。针对上述匪情,解放军采取分区驻剿、分片包干的办法,使分散的土匪无法集中,并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深入开展强大的政治攻势,进一步消灭分散活动的匪特。第三,清除潜散匪特。结合农村的土地改革、减租减息、建立革命政权等项中心工作,深入发动群众,清除潜入深山密林,藏入地沟,逃往邻省、邻县隐伏、隐蔽的匪特分子。
  由于解放军采用了多种多样新的战略战术,在很短的时间里取得了巨大的剿匪战绩,全国大规模的剿匪肃特斗争,到1953年底基本结束,全国共歼灭土匪261.59万余人,其中西北区9.09万人,西南区116万余人,中南区115万余人,华东区24.6万余人,华北区2.9万人。这样,不仅消灭了国民党残余武装特务土匪,同时清除了历史上长期以来危害人民的惯匪,从而巩固了新生的人民*专政的政权。
  剿匪战斗,既艰难曲折,又惊心动魄。
  

第六章  清匪(1)
1、华东亮剑
  三野后勤司令部参谋长遇匪牺牲
  早在1949年5月,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野战军在向南进军的同时,即开展配合作战行动的剿匪斗争。从1949年秋开始,在全区进行了大规模的剿匪。当时,华东地区包括山东、浙江、福建、苏南、苏北、皖南、皖北和上海。据1949年7月统计,全区陆上有土匪700余股,万多人,沿海岛屿的海匪也有13万多人。此后,匪情又有所发展,尤以浙江、福建最为严重。
  1949年8月3日,第三野战军后勤司令部参谋长李厚坤从南京去福建的路上,在浙江东阳县巍山胡村的一座桥头,遇“*忠义救国军敌后第5纵队”安我华部股匪袭击牺牲。匪势之嚣张,由此可见。
  事件发生后,匪首安我华得意忘形,到处吹嘘:“老子打死了共产党的大官,战果辉煌!”反动气焰极其嚣张。嵊县、义乌、东阳等地的反动分子和小股土匪纷纷入伙。“忠义救国军”旧部钱绍鹏等七八人窃取枪支投奔安我华,义乌匪首何守乾拉着号称一个支队的队伍找安我华接头,富阳县的土匪也派人接头谈判。
  1949年8月9日,华东军区和第三野战军颁布剿匪作战命令,决定在进军福建和解放浙江沿海岛屿的同时,抽调主力部队结合地方武装,发动以浙、皖为重点的华东大陆地区秋季剿匪作战。从8月下旬起,各剿匪部队采用集中优势兵力、迂回包围的战术,灵活运用军事打击和政治争取相结合的方针,对大股土匪实施重点进剿。第三野战军第7兵团第35军第104师第312、313团在地方部队和民兵的配合下,对安我华股匪进行了全面清剿。
  1950年1月10日,安我华在浙江诸暨县廖宅村被擒获。5月2日,这个罪大恶极的家伙在东阳县巍山被枪决。
  至1950年1月,华东军区歼灭土匪万余人,摧毁闽浙赣边区、太湖等几处影响较大的土匪基地,苏南、苏北、皖北和浙江境内的大股土匪均被剿灭或击溃。
  1950年起,主要以闽、浙为重点,分兵进剿股匪。以野战军8个正规团为主力,在福建境内全面展开剿匪,一举歼灭了活动于闽北地区的重要股匪“中华民族自救军闽北总指挥部”。浙江、苏南、皖北等地区的剿匪部队也先后歼灭“国防部第三纵队”、“苏皖军区第三纵队”等股匪。
  1950年6月朝鲜战争爆发后,华东地区土匪活动再度猖獗。针对土匪活动的新动向,华东军区于8月召开剿匪作战会议,决定调集7个主力师、4个地方师及大批地方团队和民兵,集中力量进行剿匪作战。福建境内的剿匪兵力由8个团增加到12个团,第22军两个师、第23军一个师分别进驻匪患严重的浙江穿山半岛、象山半岛和天台地区。各剿匪部队灵活运用奔袭、合围、伏击、搜捕等战术,首先消灭腹心地区、富饶地区及交通线附近地区的土匪,然后消灭边远地区和贫脊地区的土匪,着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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