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阉宦-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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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新进宦官,历朝还有年龄上的限制。一般说来,以十五至二十岁的青少年为多,娶妻生子后的成年自宫者,入宫的几率较小。其目的一方面是因为年少者便于管理和役使,另一方面也是出于宫廷安全的考虑。魏晋南北朝时期,受宫刑者仍是宦官的重要来源,但受刑者多是十四岁以下少年,所谓“大逆不道腰斩,诛其同籍,年十四以下腐刑。”宋朝规定宦官的养子,“年十二试以墨义”,合格者须候三年方可引见供职。可见十五岁左右方能入宫供职。明代宦官人数最多,年龄上出入也较大,但从一些宦官的墓志碑文分析,初入宫的宦官大多在十五至二十岁之间。清代宦官的选用,从可查考的资料分析,初入宫者一般都在二十岁以下。雍正初年曾明确规定:十七岁以上的内监不许收用。乾隆年间规定,宫内新进内宦,年十五以内者,由礼部移送;十五岁以上者,均责令本籍州县官员出具印结加以担保,申部转送。地方官员出于各方面考虑,大多不愿为自行投充内宦之人出具印结担保,这在事实上就堵塞了十五岁以上者的入宫之途。紫禁城之变以后,朝廷对内宦的拣选更趋严格,规定凡净身投充之人,务须在十六岁以下,并未娶妻生子者,方可收用;年在十六岁以上的净身投充者,不准收送内廷,可给予亲王、郡王家内使用,并更换十六岁以下者进宫当差。再从历朝的有关宦官的书籍来看,多有“少阉”、“少为阉”、“幼为宦者”之类的记载,其中情形有的是自小即被阉割候选,有的是年纪幼小时即入宫成为内宦。大致说来,由于年幼阉割成功的几率大一些,因而所谓的“少阉”多指年少时即被阉割,而像清末权阉李莲英之类的###岁即入宫为宦,毕竟少之又少。
  

宦官的选用(2)
除了年龄上的限制之外,宦官的选用还存在伶俐与勤谨的问题。宦官本就是侍候人的,宫廷中规矩礼法又多,且不说磕头请安、站立行走都要合乎规矩,就是日常的斟茶、倒水、摆膳、递东西也要见机行事以投其所好。这就需要个机灵劲儿。从这个角度说,宫中内宦应挑选敏捷伶俐的。但宫禁之中事非寻常,宦官过于伶俐既可能趁机弄权危及朝政,也可能难以管束和役使。这也就形成内宦选用上的矛盾现象。大致说来,历朝在选用宦官时一般倾向于勤谨朴实、忠诚可靠。清朝康熙皇帝曾言:“朕从不用便捷伶俐、言语不谨狂诈之太监,用太监不过取其当差勤谨老实、寡言稳重。”事实上,懂规矩、守礼法、谨言慎行从来就是宦官的金科玉律。
  自秦汉以来,大凡宫中内宦得势,民间自宫之风便转兴盛。自宫者们深信,只要有后宫存在,就需要宦官,皇帝就不可能把他们一概拒之门外,因而一批又一批的自宫者及刑余之人抱着这种心态拥向皇宫。然而,既然宦官选用的程序是如此的复杂,条件是如此的苛刻,阉割之人真的要进入皇宫,除了要满足诸种条件外,确实也需要一点运气。从自宫之风最盛的明代情形看,宫内每隔几年都要选用一批新宦官,每次所取人数大致二千或三千人不等。但是每次抱着运气拥向宫禁扣请录用的阉人常至数万之多,负责录用内宦的司礼监太监与礼部官员便趁机内外勾结索贿。明万历年间就曾发生过宫中宦官王添爵因向求录的阉人索贿而激起变乱的事件。至于那些未能入选进用的阉人,聚集京师滋扰朝廷以求幸进之事,历代皆多见于记载。
  没能入选进宫的阉人,有的会退而求其次,投入王府或权贵势要之家充役。明朝万历年间内阁首辅张居正的私宅中便有阉人侍役。满清时,一定等级之上的王公大臣的私宅役使阉人已经成为定制。康熙年间曾明确规定了王公大臣役使宦官的等级资格及各自的限额,即亲王许用宦官二十五名;世子、郡王许用二十名;贝勒许用十五名;公主许用十名;贝子许用八名;郡主许用五名;其他的公、侯、伯及一品大臣许用二人;二品大臣许用一人,二品以下不许使用太监。这一规定在嘉庆年间曾做出过新的调整,总体上是增加了阉宦的使用数量,但资格标准并未明显扩大。如亲王可用太监四十名,郡王可用三十名,贝勒可用二十名,一品衔文武大臣可用太监四名等。由于私宅所用宦官的薪俸照例是由各家自行承担的,因而朝廷同时规定,在上述限额之内,有不愿多役使阉宦的,听其自便,不必拘于规定;反之,若任意滥用超出定额,则以违制论罪。不过,朝廷的这些规定似乎并未得到认真执行,尤其是突破限额多用的情形时有发生。至道光年间,朝廷索性取消了王公大臣役使阉宦数量的限制,规定:“嗣后王公、一二品大员使用太监数目,不必定以限制,多少听其自便。”由此,投充私宅便成为不能进宫的阉人的重要选择。
  那些既不能入宫,又无缘投身权贵之家的阉人,其处境往往相当凄惨。按朝廷的规定,凡是未能选用的阉人都须遣还原籍,而不许在京城滞留。对私自留在京城不归者,或重杖逐归原籍,或谪发为卒戍边。然而既已成为阉人,内心希冀的就是入宫成为宦官,一旦被逐归或谪戍,那么全部的心血就会付诸东流。所以那些被逐出京城的阉人常常会重新潜逃回来,耐心地苦熬日月,等待下一次录用的机会。刘若愚所著《酌中志》曾记载了一些被世人称为“无名白”的阉人。他们大多都是没有入选的自宫者,平日散居在皇城内外。按当时的习惯,凡是宫中内宦都到皇城外有澡堂子的佛寺中沐浴。那些“无名白”为了生计,便到佛寺内为内宦擦澡讨赏,同时恐怕也有趁机结交宫中高层宦官以求幸进的意思在里面。沈德符在《万历野获篇》中则记载了一些没被选上的自宫者四处流浪,并在京师附近强行乞讨,甚至聚众打劫的事例,世人将那些人称为“丐阉”。沈德符记载说,他曾亲眼看到过几十名自宫者藏在残垣败壁间,注视往来的车马。体质稍弱的自宫者上前乞讨,而稍有力气的自宫者则奔过去勒住车马,强行讨索。如果只是三三两两的过往骑客,而旷野中再无他人,丐阉们就会成群结队地奔行出来,勒住马,抓住骑者要害之地,将他们值钱的东西抢夺一空,甚至连稍好点儿的衣服都悉数剥下,然后一哄而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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宦官身份的双重性(1)
历史上的宦官,就其整体而言,一般同时具有君主家奴和朝廷官员这双重身份,但在严格意义上,却并非所有的内廷阉人都能称作宦“官”。早期出现的宫廷阉人,基本上来源于受过宫刑的战俘与罪犯,职役下贱,地位卑微,根本不具有朝廷官员的身份,而是纯粹的宫廷奴隶。自春秋战国以降,尽管内廷宦者的地位总体上有所上升,一些上层宦官甚至被授予官品,但仍然不能摆脱“家奴”的身份。
  从历代宦官的职掌来看,他们主要是侍奉君主及其家族成员,承担宫廷内有关衣食住行以及洒扫庭除等方面的使令杂役。诸如掌管宫内及苑囿的守护、陈设、洒扫、坐更以及巡察火烛、晨昏启闭;收藏皇家实录圣训,收贮赏用器物,收贮古玩书画,收藏御宝和勋臣黄册;稽察大小臣工出入宫廷,呈报值宿卫名单,传宣谕旨,引带召对人员,并承接题奏事件;铺陈寝宫帏幔,侍候御用冠袍带履,随侍执伞执炉,供奉香烛,承应传取,承应请轿,近御随侍;伺候宸翰及收掌文房书籍、笔墨物件;司掌上用膳馐及各宫馔品,司掌节令宴席随侍,引领御医各宫请脉及煎制药饵;司掌畜养鹰鹞、猎犬、鸽子及其他禽兽,浇培花树饲养仙鹤池鱼;司掌运水添缸,安设熟火,运送木柴煤炭,宫内烧炕,带领造办处内外工匠造办宫中所需一切物件;司掌皇太后、皇后、妃嫔、皇子、公主的生活起居及一应杂务;司掌祭神省牲以及充道士奉诵经忏,充僧者喇嘛以修佛事,如此等等。
  从以上所列也可以明显看出,宫中宦官所掌可谓是包含了油盐酱醋茶、吃喝拉撒睡等衣食住行的各个方面,皇上及宫中太后、妃嫔的一举一动都离不开宦官的侍奉,而侍奉皇上及后妃也是宦官最主要的职责。即使是在宦官内部出现分化之后,一部分宦官跻身于官吏等级序列,甚至被授予爵位官品,但仍须以侍奉君主及其家人为第一要务。换言之,他们仍旧不能摆脱家奴的身份。
  在中国历史上,宦官的身份由单纯的宫廷奴隶到兼有朝廷官员身份的转化,大致是从春秋战国时代开始,而到秦汉时期基本完成的。尤其是在宦官势力猖獗的唐代和明代,宦官们实际执掌的一般都大大超出了内廷事务的范围,其官僚化趋势相当明显。与之相联系,宦官的身份地位也超越“家奴”之外,进而具有了国家官员的身份。
  宦官队伍的官僚化首先是通过宦官机构的衙门化来实现的。明代的宦官机构号称“二十四衙门”,包括十二监、四司、八局,其中权势最大的司礼监掌印太监不仅因其督理皇城内一切仪礼刑名而成为实际上的内廷事务总管,而且还因其批答奏章、传宣谕旨而侵夺了部分君权。据《明史·职官志》载,二十四衙门中的司礼监掌印太监势力庞大,其职权有三:一是督理皇城内一应仪礼刑名及钤束长随、当差、听事各役,关防门禁,督催光禄供应等事;二是掌理内外奏章及御前勘合;三是兼领东厂提督等一些重要官职。非但如此,司礼监还下辖若干附属机构,如文书房、内书堂、礼仪房、中书房、御前作等,再加上由司礼监兼领的外差,其内外属员真可谓成千累万,难以胜计。其他各监、司、局也各有职掌、员额、品级,其官僚化趋向相当明显。
  宦官队伍的官僚化趋向因宦官的大量出任外朝官职而更趋明显。宦官作为内廷仆役,其任职本应该限于宫廷之内,但历史上却有许多宦官出任外朝官职的例子。秦朝著名的宦官赵高就曾出任丞相一职,而且把持了朝廷大权,甚至将昏庸的秦二世玩弄于股掌之上,成为权倾一时的“太上皇”。唐代的宦官还有直接出任中央三省、六部重要官职者。以凶残丑恶著称的权阉李辅国倚仗着在“安史之乱”中护驾之功,先兼任少府,后迁任兵部尚书。但他犹不满足,径直向唐代宗求任宰相,并且最终被册封为司空兼中书令,从而开创了唐代宦官任职宰相的特例。权阉鱼朝恩得势之后,目空一切,自诩文武全才,迫令唐代宗委其判国子监事。每逢鱼朝恩前往视事,朝中文武官员二百余人皆以本官备章服假充学生,列于国子监廊下听其训讲。鱼朝恩仅粗通文墨而已,所讲难以成理,漏洞百出,众人唯拱手听其言,偶有提出异议者,则必受严惩。历史上的宦官还多有出任辖土治民的地方长官者,这在北魏时期较为多见。据《魏书·阉官传》载,当时曾出任县令、郡守、州刺史等地方大员的宦官数以十计,而且他们多是实际到职任事,并非遥领虚职。
  历史上的宦官还多有受皇上差遣而出任军职或使职的。宦官本属供君主驱策之人,临时因事受差遣也属正常,但因此而形成相对固定的官职,进而侵夺甚至取代中央政务机构有关官署的职司事权便属超常。这大致有两种情形:一是出任“监军”,这在唐、宋、明诸朝表现最为突出。唐代宦官多有充任监军使及执掌北衙禁军者。明代的宦官出任监军则更为多见。二是出任使职。历代宦官除本职之外,常因君主差遣而担任各种使职。这些使职起初可能是临时因事差遣,但久而久之则逐渐演化成相对固定的官职,进而对有关官署的权力形成侵夺之势。在唐代,宦官出任的使职粗略统计即达五十余种,如有与中枢机构相关的枢密使、宣徽使等;有与军事活动相关的监军使、观军容使、招讨使等;有与经济事务相关的市舶使、营田使、铸钱使等;有与内廷杂作相关的闲厩使、内庄宅使、内作使等;有与宫苑管理相关的宫苑使、教坊使、御食使等。明代宦官出任使职又有新的特点,即除了国内政治、军事、经济各方面的差遣外,还多奉诏出使外国,如著名的宦官郑和曾多次率船队下西洋。尤其值得特别一提的是,明代中后期有大批的宦官被差遣至各地任矿监、税使,对当时的社会经济造成巨大危害。
  

宦官身份的双重性(2)
这些担任内外朝官职以及出任军职与使职的宦官,有官位、有秩品、有俸禄、有冠服甚至有爵位、有食邑,并享有娶妻成家、养子传爵、购置田产、休沐归省等诸项权利,其身份地位已与普通官员没有明显差别。进而言之,唐、明两朝的少数上层宦官竟然达到了气焰熏天、势侔人主的程度,当时的阁部大臣见之亦须卑躬屈膝,毕恭毕敬,竟有“长跪叩头,呼九千岁者。”
  然而,在数量众多的宦官中,真正能够身居高位者,毕竟是少数。如东汉时期职列二千石的宦官只有中常侍、大长秋及皇太后诸卿,其中大长秋的职位只有一个,中常侍在东汉初年定员四人,皇太后诸卿最多不超过三人。就此看来,东汉宦官虽数以千计,但能够跻身二千石者,至多不过十人左右而已。其他如中黄门一官,虽在宦官中已是较有身份的了,但品秩仅比百石,属于官员品秩中的最下等。当然,历史上也有诸如“品官黄衣已上三千人,衣朱紫者千余人”之类的记载,但那既是概而言之,又属历史上的特例。据清代的资料,能够加授官职品衔的上层宦官,在宦官队伍中所占的比例至多不会超过十分之一。绝大多数宦官是地位卑微的宫廷仆役。
  从另一个角度说,即使是获取官职品秩的宦官具有了类似于朝廷一般官员的身份地位,但他们所执掌的基本上仍然是宫廷杂役之类。如清末权阉李莲英,凭借在妓院中学会的一套梳头技术,讨得了喜欢新式发型的慈禧太后的欢心,此后又刻意揣摩慈禧太后的喜好,得以固宠,进而由一般太监逐步升任首领太监、副总管太监、总管太监,赏加二品衔,时称“自开国以来未有若是之光荣者”。即便荣宠若此,李莲英仍须日夜陪伴左右,不敢稍有疏怠,而且在慈禧太后的眼中,他也不过就是个奴才而已。从这点言之,宦官是区别于一般官员的。宦官区别于一般官员的另一明显特点是,他们官品的取得有相当大的偶然性,即使是位处宫中最下层的宦官,说不定哪件事讨得了君主的欢心,就可能立即取得官品,摇身一变成为朝廷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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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廷宦官知多少
宦官在中国出现得很早,根据现有的资料推测,大约早在夏商周时期的宫廷中可能就有了宦官的存在,至于究竟有多少,却难以详考。
  秦汉帝国建立后,“建皇帝之号,立百官之职”,创制了庞大的官僚国家机构,一整套与君主专制体制相适应的宦官机构由此创立,并在其自身的演进中逐步完善,宦官数量也随之不断增长。从史书记载来分析,在秦汉两朝这一较长的历史时期中,无论是宦官机构还是人员数额,增长的幅度都是比较大的。据《后汉书·百官志》载,东汉和帝以后就在原有宦官机构的基础上新增加了尚药、太官、御者、佝盾、尚方、考工、别作诸监,同时原有宦官机构的人员规模也有了较大幅度的扩充。如西汉时期“中常侍”仅置一人,而东汉永平年间达到四人,至延平年间更超过十人。不过,宦官机构的官员设置尽管相对固定,但在宫廷中执役的宦官却总处于变动之中,史书也缺乏明确的记载。东汉末年,袁绍率军进宫,“宦者无少长皆杀之,凡二千余人”,刨除“或有无须而误死者”这一部分,东汉末年的宦官人数至少也在千人以上。《资治通鉴》的这一记载,大致可以为后人提供一个参考。
  秦汉之后,宦官势力在隋唐时期再度膨胀。据《旧唐书·宦官传》记载,唐中宗时,宦官已达到三千余人,其中超授品级以上员外官者千余人。到唐玄宗时期,宦官仅“品官黄衣已上三千人”,即有官秩的宦官约为中宗时的三倍。穆宗时,“高品白身之数,四千六百一十八人。”若按唐中宗时的比例估算的话,唐朝后期宦官恐怕得超过万人之数。
  中国古代的宦官数量在明代达到最高点。据历史记载,明朝建立之初,“鉴前代之失,置宦者不足百人”,但随后人数急剧增加,渐呈无以扼制之势。至成化年间,监局内臣已数以万计,而明朝灭亡之际,宫中宦官七万余人哗然而走。清圣祖康熙皇帝在训诫臣下时,更不无夸张地称明末宦官计有十万人之巨。无论是较为保守的“七万”,还是相对夸张的“十万”,明代宦官人数之众都是空前绝后的。
  论及宦官数量,还不能不提及五代十国时期的南汉政权。它的宦官绝对数量也许不及明朝,但若将阉宦在全国总人口中所占比例这一因素估计在内的话,南汉政权恐怕才是真正的历史之最。南汉是地处岭南一隅的小国,灭国时辖有“州六十,县二百十四,户十七万二百六十三”,人口总数至多在百万左右。然而它却拥有“宦者近二万人”,实在让人瞠目结舌。究其原因,则在于南汉君主对臣下强烈的猜忌心理,认为“群臣自有家室,顾子孙,不能尽忠,唯宦者亲近可任。”,因此,“凡群臣有才能及进士状元,或僧道可与谈者,皆先下蚕室,然后得进。”于是,朝廷成了宦官的天下,凡求幸进者必先阉割。这在历史上也算是奇闻了。
  清代的太监员额是比较少的。乾隆初年,皇帝曾谕令宫中苑囿所用宦官“综计不越三千”之数,并规定以后不得增额。从清宫档案记载来看,清朝统治二百六十多年间,宦官实际数量确实从未曾达到这一定额。乾隆五十八年(公元1793年)宫中及外围等处共有总管、首领和太监2605名;嘉庆三年(公元1798年)共有2675名;道光二十二年(公元1842年)共有2216名;同治十三年(公元1874年)共有1596名;光绪十三年(公元1887年)共有公元1693名。在这些宦官中,总管太监和首领太监所占的比重很小,光绪年间宫廷太监最多时曾达到一千九百多人,其中总管太监和首领太监全部加起来,也占不到百分之十。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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