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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色纪元-第65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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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国平,说说看,为什么今天你只拿了一个钱袋呢?”被他们叫做斯科普的黑袍人微笑着看了看自己正吃得带劲儿的徒弟,轻轻问道。

    正和一块羊肉做搏斗的董国平闻言停止了嘴里的咀嚼,带着孩童特有的顽皮表情咧嘴一笑,揉了揉自己略有些鼓起的小肚子,高兴地说道:“很简单啊!因为那个人是带头的,他的钱肯定要比一般人多得多。”

    “不对啊,师傅教我们的不是这样,上次师傅就说了,一般有钱人出门都不会带太多钱,相反倒是他们的仆人身上会有不少。”小比尔也从一只几乎有他脑袋大的面包里好不容易拔出了嘴。带着满脸散碎的面包屑用塞满食物的口腔含糊地问道:“我说得对吗,师傅,我说得对吗?”

    “没错!”黑袍人两眼含笑地看着两个可爱的弟子,转而问向董国平:“那为什么你偏偏会选择了主人呢?”

    董国平并没有因为回答问题停下手中的动作。只见他抓起面前一条肥美的烤鱼,从上面撕下一块油汪汪的嫩肉朝嘴里一塞,这才心满意足地边嚼边说道:“师傅说的没错,但是那样的情况一般是指派头大、家世好的贵族而言。但今天这几个人显然不属于这一类型,再加上从他们的说话、动作来看,只不过是一些组成团队的商人,根本没有必要那么招摇。所以嘛!呵呵呵。”

    “听见了吗?比尔,董国平说的很对,事实的确就是这样。要记住,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东西绝对不是仅仅只凭你听别人说过就能了解其中意义的。你必须亲身去体验一下,这才能得到有用而宝贵的经验。这是任何人都无法传授给你的知识。明白了吗?你和董国平之间的差别就在于此。你看看他,只需要判断一下就能够随便胜过你,你得加油哦!多动动脑子,多用你的眼睛去发现真相,多用你的心灵去探明世界,这就是身为一个盗贼必须学会的东西。”对于艾尔蒙德的回答,黑袍人满意地点了点头,转而朝另外一名弟子循循教导。

    比尔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

    “其实,师傅说的也并不完全对。”董国平忽然有些颇不好意思,口中咀嚼食物的速度也逐渐放慢了下来。只见他面朝黑袍人无辜地眨了眨眼睛道:“师傅,是我先盯上那几个人的。在码头我就看见那个领头的打开口袋塞钱进去了。”

    “……”

    两个小家伙吃完饭就嘻嘻哈哈约着出去玩了,只留下黑袍人独自一人面对着一大堆满是油污的碗碟。

    “真是,有我这样的师傅吗?又管吃又管拉,还得洗碗收拾家……真是!”无奈地摇了摇头,黑袍人苦笑着从椅子上站起身慢慢收拾着散落一地的杂物。没办法,谁叫自己有言在先呢?

    “吱呀”,木门开了,进来的却不是两个小家伙,而是“红斗牛”的老板坎森。诺威尔。

    “斯科普,你这个老家伙。怎么,又是一个人洗碗?我说你现在怎么忽然转性了?想当年我们几个老兄弟在一块儿的时候,这活儿可是你打死都不愿干的哦!”酒馆老板显然是黑袍人的老相识。

    “我有什么办法?唉——老拉——”面对朋友的笑问,黑袍人只能抱以长叹。

    不多时候,黑袍人已经收拾好了屋子里的一切。转而从壁橱中拿出一瓶葡萄酒和两个杯子放在一张破烂的小木桌上。桌子很烂,只剩下了三条腿。要不是接上了一根不知从哪儿搞来的木条的话,恐怕早就变成一堆待烧的木柴了。

    “说吧!找我有什么事?”黑袍人用力拧开酒瓶上乌黑的盖子,小心翼翼地朝两只刚刚用黑袍一角擦拭干净的铜制酒杯里各自斟上半杯粘稠的紫红色液体后,将其中一份递给了坐在对面的酒馆老板。后者则接过杯子,带着满足的表情,一仰脖全部倒进了他那仿佛无底深渊一般的大口中。然后满脸意尤未尽地嚷道:“好酒,也只有在斯科普。罗根这里,才能喝到如此美味的葡萄酒。”

    “你这该死的老家伙,每次都打着不同名义的招牌跑到我这里骗酒喝。看在万能的窃贼之神份上,拜托你下次别再来了。妈的,你可是酒馆老板啊!自己的酒不喝,却要来我这儿瞎混。真是的,哪有这种道理?认识你这这种朋友实在是倒了八辈子的霉!”黑袍人恨恨地说道。

    “嘿嘿嘿——又不是我不给你喝,每次叫你去我那儿你自己又不去,怪得了谁呢?”酒馆老板使劲儿地舔着自己的肥厚的嘴唇,似乎想要把残留在上面那一点点不小心泼洒出来的酒滴也吞咽进去。两只眼睛则贪婪地盯着那个微黑不起眼的酒瓶,仿佛那是一个脱光了衣服,正在用各种诱人姿势挑逗他的美女一般。

    “哼!就你那些垃圾货色,怎么喝得下去?你那所谓的招牌啤酒,哄哄外行还可以,至于我嘛——”说道这里,黑袍人以相当幽雅的动作轻轻抬起面前的酒杯,慢慢抿了一口其中所盛的液体。然后带着一种舒服无比的表情,双眼微闭着问道:“说吧!你今天来,又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事儿?”

    “呵呵!这话你说错了。今天我来,不是需要你帮我,而是我来帮你哦!”面色微红的酒馆老板正色道。

    “哦?”黑袍人颇有些不解。

    “看来你是真的老了。”坎森。诺威尔长叹一声:“斯科普,你还记得十年前我们的约定吗?”

    黑袍人沉默不语,显然他已经明白老朋友话里的意思。

    “那个时候,我们几个人在黑语森林外面捡到了董国平,那时候他还是一个婴儿。现在,十年之期已经过去了。也该轮到我来抚养他了吧?”酒馆老板脸上根本看不到一丝平时固有的招牌式笑容。现在的他,根本就是一名神色严峻的法官。

    “我知道,但是你也明白,艾尔蒙德这么多年一直都是和我一起生活。再加上那个时候他年龄太小,根本无法传授太多的知识。我担心……”面对朋友的的合理要求,黑袍人的表情颇有些无奈,只能直言道出心中的顾虑。

    “呵呵!我明白你的苦衷。我并没有说非要把他从你这里带走啊?我的意思是,我们应该公共担负起今后两年内他授业任务。毕竟到了那个时候,按照约定,卡桑就会来带他走。我们想留都留不住。还不如趁此机会赶紧把我们所有的东西统统传授给他。”

    酒馆老板的建议显然和对黑袍人的胃口。不过,他很快又想到另外一个问题:“那么,艾尔蒙德的抚养费用,是不是也该由你来承担。你也知道,这些年我一直都在……”

第817章 授业

    “呵呵!我明白你的苦衷。我并没有说非要把他从你这里带走啊?我的意思是,我们应该公共担负起今后两年内他授业任务。毕竟到了那个时候,按照约定,卡桑就会来带他走。我们想留都留不住。还不如趁此机会赶紧把我们所有的东西统统传授给他。”

    酒馆老板的建议显然和对黑袍人的胃口。不过,他很快又想到另外一个问题:“那么,艾尔蒙德的抚养费用,是不是也该由你来承担。你也知道,这些年我一直都在……”

    “哎!这可不是我能帮你的了。你只有董国平和比尔两个孩子,可我呢?你为我想过没有?我可是有整整五个孩子啊!还有几十岁的老婆、八十岁的老母、九十岁的岳父、九十五岁的。”

    “得!得!得!你少来。”黑袍人不耐烦地打断了酒馆老板的诉苦,正色道:“说正经的,坎森,你以前是一名战士。我可不想你把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教给董国平。”

    “什么?我的东西乱七八糟?你竟敢看不起我?告诉你斯科普,说到底你不过就是一个贼而已,有什么了不起?”酒馆老板火气上来了。

    “错!我不是贼。而是一名窃者!”黑袍人纠正着朋友的语误。

    “窃个屁,明明就是贼!”

    “我和你说了多少遍?那是粗人的说法,窃者不是贼。两者之间有着本质上的区别。”黑袍人愤愤不平地反驳。

    “说一千道一万,还是一个字——贼!”

    “窃者!”

    “贼!”

    “尼玛……”

    两人的争执持续了许久,半天后黑袍人才满面通红地坐下来,郁闷地喝着自己杯子里所剩不多的酒。而酒馆老板则像一只发情的斗鸡一般,红着眼睛气乎乎地盯着黑袍人看起来似乎是很惬意的举动。

    “我们之间的争执从来就没有任何结果,”端坐许久后,黑袍人淡淡地说道:“从年轻的时候就这样,咱们几个人谁也不服气谁。还是让董国平自己来评价吧!从明天开始,我会作为他的第一任老师,教会他我所有的东西和技能。而你,破山剑坎森,将在一个星期后继续你对他的教育。我们就这样一周一轮换,你看怎么样?”

    赌气中的酒馆老板仔细思量了许久,直到觉得这是目前最好的办法后,这才郑重其事地点了点头。

    ……

    性别转换,是一件非常奇妙的事情。在这个问题上,恐怕很多人都无法自由选择,只能听凭命运的安排。

    与欣研一样,姜婉琦发现自己也变成了男人。

    这里是地球,米国。

    走在热闹繁华的大街上,姜婉琦只觉得心里有种说不出的疑惑。

    劳伦斯今晚的表现,实在太古怪了。

    到波士顿已经四年了。按照惯例,只要没有什么太过重要的事情,每逢周末,姜婉琦总会应这个身材高大的中年白人邀请:给他那可爱的小女儿洁西卡上一堂字正腔圆的汉语课。当然,顺便也品尝一下这个漂亮小女孩的母亲,热情好客邦妮做菜的手艺。

    当劳伦斯从餐桌上拿起装果酱的玻璃瓶,把淡红色的透明酱汁倾倒在面前餐盘里的时候。姜婉琦只觉得下意识地怔在了那里。甚至,就连捏握餐刀的手臂,也如僵化般牢牢定格在了原处。

    劳伦斯是美洲联邦宇航局下属的一名军官。他不喜欢吃甜食。甚至就连冰激凌和爆米花这类美洲人喜爱的零食甜点,也从不沾口。他一向认为:军人必须保持良好的体格。甜食和巧克力之类的高热量食品,只是在战争和训练中保持体能的必要手段。要想不发胖,最好少吃或者不吃糖。

    这令姜婉琦感到很奇怪。如果不是对方手腕上还挂着那串自己送给他的檀香佛珠,他肯定会觉得:眼前这个身材高大,脸上挂着和善微笑的中年白人,肯定不是自己熟识的劳伦斯。而是另外一个与之模仿得惟妙惟肖的替身。

    在哈佛,姜婉琦主修的课程是人类心理与遗传基因。他很清楚:习惯,是人类心理活动的一种外在表象。也是所有人类生理活动当中,最难以逆转的一种。

    一个从不吃糖,甚至就连餐后甜点也完全拒绝,严格恪守作息制度的军人。竟然会在一夕之间,如同贪馋的孩童般大嚼果酱……前后判若两人的巨大差异,使得姜婉琦不由得隐隐皱起了眉头。

    他发现,同在一起用餐的邦妮和洁西卡脸上,并没有显太过惊讶的神情。在她们看来,这个同时兼具父亲和丈夫双重职责男人的举动,似乎再平常不过。

    见状,本想开口询问一番的姜婉琦,也只能把原本呼之欲出的疑问,重新压回了心底。

    他觉得:劳伦斯可能是病了。

    被寄生虫初期感染的患者,从外表来看与普通人没有任何差异。可是,他们却根据各自生理所需,不自觉地改变固有的习惯。在无意识的情况下,大量摄取食物以养活寄生在身体内部的外来者。

    街边商铺店面的霓虹灯,闪烁出五光十色的诡密图案。也许是为了躲避这令人眼花缭乱的炫目光彩吧!姜婉琦快步走到一根电线杆下,从衣服内袋里摸出一盒包装精致的“红塔山”香烟。随着在夜风中摇曳微晃的火苗灼灼燃起,街道对面的墙壁上,也投映出他那如同刀砍斧凿般简略,如同鬼魅般削瘦欣长的立像倒影。

    劳伦斯,是方杰在美洲联邦这块陌生大陆上,认识的第一个朋友。

    那个时候,从亚洲联邦赴美留学的他刚下飞机。便遭到两名在机场附近徘徊的街头混混哄抢。自己刚把其中一个拧翻在地。就看见身穿美军校官制服,满面怒色且身材魁梧的劳伦斯,像抓鸡一样高高拎起逃走混混的脖子。从机场出口慢慢走了过来。

    从那以后,两个血统、肤色、语言完全迥异的人,彻底变成了无话不说的好友。

    “明天找机会给这家伙打个电话。约他出来检查一下身体。有病,就得及早治疗。只是不知道,这个脾气倔强的家伙,会不会相信我说的话呢?”

    望着夜幕下那片近乎凝滞的幽暗浮云,靠在电杆上的姜婉琦,苦笑着从口中喷出一股淡淡的白色烟雾。自言自语地轻点了点头。

    “叮铃————”

    忽然,斜插在上衣口袋里的手机,猛地爆发出急促无比的刺耳铃音。旋开电话翻盖,赫然映入眼帘的,正是排在电话簿前列,劳伦斯家那熟悉无比的号码。

    “姜……你在哪儿?快,快来帮帮我。劳伦斯他……呜呜……”

    尚不及把电话凑近耳边,就已经能够听见邦妮那间杂着颤抖,语不成句的哭喊。脸上微微变色的姜婉琦,连忙把手中刚刚点燃的烟头一扔。以最快的速度转身朝着来路飞快跑去。口里朝着电话大声喝道:“别着急,慢慢说。劳伦斯他怎么了?”

    “我,我不知道。他,他一下子就晕倒了……啊!不,救命,救命————”

    凄厉而绝望的声音,随着传输信号的中断嘎然而止。回荡在耳边的,只有手机里传出极有节奏的电子盲音。还有那已经消失,却仍在他鼓膜内隐隐留有回响的女性惨叫。

    脸上微微有些变色的姜婉琦紧抿着嘴唇,将身体略微朝前倾斜。如同一头疯狂的猎豹,以极其迅猛的速度从街道边缘疾奔而过。只留下一个个望着他远去身影惊讶不止的路人,还有身后那一连串瞬而即逝的无形气旋。

    劳伦斯家的大门虚掩着。明亮的灯光,从镶嵌在门壁上的磨砂玻璃中投射出来,显出一片诡异无比的朦胧。

    面色惨白的邦妮绻缩在客厅的角落里。她的身体以一种极不正常的节奏拼命颤抖着。原本紧扎在脑后的头发从额前零乱地披散开来。在汗液的浸润下,与皮肤紧密地粘合在一起。两片剧烈抖动的嘴唇上,更显出毫无血色的死灰。六岁大的洁西卡被她死死搂在怀里。两只不知所措的大眼睛,正随着母亲手臂晃动下,闪烁出恐惧与惊骇的目光。

    身材高大的劳伦斯覆面扑倒在地面上。表面看来,与十几分钟前刚刚离开的时候并没有什么两样。只是,那块被他压在身下的橙色绒毯,已经被浸出一片粘黏湿滑的暗红血色。

    见状,姜婉琦顾不得多说什么,连忙抢跃上前。按住劳伦斯那宽厚的肩膀,小心翼翼地把他侧翻过来。然而,就在身体刚刚离开地面,与灯光接触到的一刹那。方杰只觉得自己的心脏仿佛被一只无形巨手死死揪住,再也喘不过气来。

    劳伦斯胸前的淡绿色军制衬衫上,已经被淤色的血浆染成一片紫黑。从流淌的方向来看,血液应该是从他的口中溢出,喷溅蔓延到全身。而他那双如同宝石般幽蓝的眼睛里,早已翻起一片令人悚惧的厚厚白睑。

    姜婉琦只觉得自己的手在发抖。身为医学博士的他当然知道:像这种双眼翻白肿胀,且浮泛出一股浅淡黄色的情况,只可能出现在死亡数小时后的尸体身上。可是,从自己吃过晚餐离开这间屋子算起,绝对不会超过半个小时。

    在刚刚过去的这段时间里,究竟发生了什么?

    “邦妮,邦妮————”姜婉琦飞快地捏握着劳伦斯的脉搏,测试着对方的鼻息。一面头也不回地朝身后的母女俩大声喊道:“他怎么了?快告诉我————”

    “我,我也不知道。”

    邦妮充满啜泣的语音里,明显带有因为恐惧导致牙齿相互碰撞发出的“得得”声:“……洁,洁西卡要吃冰激凌。我,我刚打开冰箱。就看见,看见他摔倒在地。然后,然后就……呜呜……就变成了现在这样。”

    摇了摇头,姜婉琦把注意力重新回转过来。他将双掌交叠,对准劳伦斯的胸口用力挤压。可是,急救动作并没有收到预料中的效果。相反,随着手掌的按压,一团团搀杂在鲜血中的酱色碎肉,也从他那微张的双唇中大口喷涌出来。

    几分钟后,当接到电话闻讯而至的警察走进客厅的时候。惊讶地发现:偌大的房间里,只有缩在屋角瑟瑟发抖的母女俩。以及一个面容冷俊,正蹲着地上望着死者尸体默默发呆的年轻人。

    ……

    坐在波士顿南区警察局冰冷的铝合金椅子上,姜婉琦只觉得,脑子里仿佛被塞进了无数纷乱的麻线。它们相互缠绕在一起,根本无法从中寻出任何头绪。

    可以确定,自己赶到的时候。劳伦斯已经死了。

    但是,他却从未见过死状如此奇怪的尸体。

    劳伦斯身体表面找不到任何一处伤痕。甚至,就连最为细小的划口也没有。也就是说,他根本不是因为外伤导致死亡。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从按压状态下,从其口中喷出的碎肉,又该怎么解释?

    在些细小的肉块,绝对不是什么食物残渣之类的废弃物。而是完全粉碎之后,在血液冲刷下,顺流溢出体外的内脏器官。

    每每想到这里,姜婉琦就忍不住一阵发抖。

    给劳伦斯做呼吸急救的时候,他就已经摸到对方胸肋前完整的骨头。可是,整个胸腔内的脏器全部粉碎,而保护胸廓的肋骨却完好无损。这,这简直就不可思议。

    身为一名医生,姜婉琦很清楚:人体脏器想要碎裂到这种程度,所遭受的破坏力度,相当于被全速驶过的列车猛烈撞击。然而,劳伦斯的胸、背部分,甚至连一块最普通的淤伤也没有。

    还有,那些从其口中喷涌出来的淤血……数量实在太多了。就算把一个人的主动脉活活切开,从中流淌出来的血液,恐怕也不会比他更多。

    姜婉琦的十指深深地插进茂密的发丛中,死死紧抓住自己的头皮。脸上却显露出无可奈何的阵阵苦笑。这一连串的问题,早已颠覆了自己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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