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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总是会发展的,理论总是会完善的,虽然我们死了,可是我们并不悲观,作为建筑系的学生,我们将来投胎为人了,还要继续研究水底建房,解决大多数人的住房问题。”
“那还需要多久,才能再投胎为人呢?”
“估计也快了,现在是第五次投胎**了,我溺水身亡后,我魂灵到达鬼门关,抓阄抓到的是鸡,所以只能投胎为鸡,而且要投胎18次鸡,每次被杀得越早,投胎的就越快,满18次后,就可以转投为人了。”鸡和盘托出投胎转世的细节。
“鸡的生存周期不是也很长吗,一只鸡活个10年、8年也不是没有问题,18次转世投胎,要100多年吧?”
金弹估计也是棚户区的租赁户,也希望鸡早点投胎转世,快点研发出水底建筑,也好一洗无房之痛。
鸡说:“第一次投胎,破壳才2天,就被黄鼠狼叼走了;第二次,投胎在孵育场,才一个月,就被以童子鸡的身份宰杀了;第三次,听说人间患了禽流感,被统一扑杀了;第四次,寿命是最长的,主人每天安排我跟同类厮杀,美其名曰斗鸡,主人靠我赚了不少钱万,后来,我的2只眼睛被啄瞎了,主人就把我给炖了,给他的小三补身子了;今天是第五次,遇到了您,一个法律意义上的死刑犯,今生你享用鸡的可能性不多了,但愿此时,你能撇开法律,不去考虑死亡,而多考虑一只鸡的使命,祝你有很好的胃口……”
金弹听完鸡的陈述,好像听完学生的毕业论文答辩,百感交集,他举起鸡腿,对鸡说:“那我就吃了,我吃完,你就可以快点投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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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九章 高级乐趣
“美”是高级的“善”,创造”美“是最高级的乐趣。107仓的净身就是创造“美”的最典型的范例,这里有最高级的乐趣。
晨操的时候,金弹被拉到队伍的前列,照例要给他净身,金弹很听使唤,站在东面的墙角下。
可是金弹带着手铐和脚镣,把身体支出个“大”字型,实属不易,他把脚张得很开,脚镣已经绷紧,金弹又试图把两手伸平,铐手的铁链有些短,无法使手伸平,两只手成30度角向外侧延伸,呈倒“八”字形,他再根据要求把嘴巴张大,把头后仰,靠在身后的墙壁上……
他等待着猛虎给他净身,这神圣的礼仪为107仓的每个人熟稔,虽然每个人仅仅都是经历一次,但这一次都是终身难忘。
对金弹来说,即便是终身难忘,这终身之期也不过是几个月的时间,因为他自己承认奸杀众多女人,其罪可谓罄竹难书。
猛虎的射水动作还在准备之中,金弹的动作就凝固在那里,他脸上的横肉因为嘴巴张大的原因,都绷紧起来,看起来极像冰箱里拿出来的条块肉,棱角更加分明,几近没有灵魂皈依的铁甲战士。
在别人看来,他是一个嗷叫的武器,制造杀戮,制造血腥,制造恐怖的铁一样的麻木的冷血的武器,不存在心灵与自由意志。他没有自己的自由意志,也读不懂别人的自由意志。更进一步,他更像死神的符号,唯有死神是没有怜悯的,没有可以被点燃的欲火的,无论怎样,他决定寂灭的东西,必须消亡。
然而,此时他没有反抗,接近从容,接近潜规则,接近隐秩序,心潮似乎没有起伏,他只是等待,等待开始,等待过程,等待完结,这是无渊之渊,无恨之恨,无情之情。或许,漫长的人生就是这样晃悠过去的,如今他已接近死亡,而在死亡前夕,他已经万念俱灰。
金弹在等待,大家也在等待,因为今天的主角有点异类,异类是可以被诛伐的,这是千百年来亘古未变的自然,即便在看守所,延续这样的自然,暂时没有歧义。
大家觉得此时的净身完全是一个游乐场推出的一个新型游戏,这一时空里被冠冕的最高乐趣,可以被短暂地刺激,兴奋一下每个人的末梢神经。
在大家的情绪近乎起哄时,猛虎从少有的拖宕中举起水勺……
水是凌冽的,强劲的,尽管只是一勺水,看起来像万卷波涛中最汹涌的一支,猛然扑到了金弹的脸面,横在金弹脸面的铁链完全承受了水的冲击,金弹的手抖动了一下,本来铁链与脸面有点间隔,但被水冲击以后,铁链竟然贴在了脸面。
看得懂的人都知道,这水绝对挟裹了气流,这气绝对是武家的真气,更因为这气不寻常,携带诛灭邪恶的滔天之浪,别人不能感受,金弹自能领会,所以他觉得甚难阻挡。他觉得甚难阻挡的原因并不是因为他遭遇了这强大的滔天之浪里最强大的一股浪涛,而是因为不管在所谓的法律框架,还是他寄予希望的同病相怜的犯罪队伍,人人都痛恨他,尤其后者,对他更为致命,猛虎的水势,虽然发自一个身陷囹圄之人,但其形态完全是法律框架内意念的复制,所以本来涌现的一点点热血,那些从人性尊严深处或许可以迸发的对攻态势,瞬间土崩瓦解。
第二勺水射向金弹的时候,很多人分明看见他滂沱的眼泪,但大家绝对没有看到抽噎,看到泣不成声,只是看到泪水无声地滚泻。猛虎似未见此情景,毫不犹疑,水势还如第一勺水,裹带强劲的气流,越过铐手的铁链,在金弹的额头上碰撞,还是犹如巨浪一般,高跃而威猛,突破海岸线,突然窥伺了千家万户的灯火,带着一丝居高临下的嘲谑。
第三勺水射出去的时候,金弹抬头仰向天空,这是上帝的所在,缺乏意志的人一般都祈求皈依宗教的力量,渴望获得救赎。那勺水逼来的时候,金弹依旧仰望天穹,并不理会那些环伺着他犹如看马戏的观众,他并不打算大叫,给予大家震慑的威力,或者逃离这个净身的场所,他越是仰望苍穹,越是证明他要坚守,证明他要为大家实现这个“高级乐趣”坚持到最后时刻。
……
金弹净身完毕,他脸上横肉的条纹里还挂着水珠,这是有别于仓内的任何人的,这水如果不用干燥的毛巾擦洗,一时半会难以干净。
金弹只是用手一撸,算是完成对脸面的擦拭,在生活中,他对自己的欲求绝对是微小的,他根本没有看看还有什么工具可以擦拭,没有日常的惯性激起他对于物欲的选择,显然他在平常的生活里过着简单的日子。
照例一个杀戮无数的人,他应有千沟万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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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章 第一杀
金弹紧靠着我,我尽量给他挪地,挪地不是因为反感,因为见他带着手铐和脚镣,需要更大的空间斡旋。
金弹好像比较识相,说:“不用再挪了,我的地够了,要再挪,你们就挤得转不动了。”他说的“你们”自然指我们洗碗的三人,麻醉师走后,青龙还没有再派什么新人来接替洗碗。
“嗯,那就这样吧,只是你不舒服,毕竟你戴着那些东西……”我故意鄙薄那些东西。
“其实,也没什么,他们要我的口供,说我讲不清楚,就把这些西戴在我身上,他们坚信时间会证明一切……”
我哑然,我知道他说的“他们”是谁,我不想发表偏激的言论,即便是为了讨好他,宽慰他,我觉得办案人员总有他们的法度、规则和章程。
后来,我觉得我这样想的时候还是把金弹假设为一个十恶不赦的杀人犯,对于他的惩戒我是向心的,尽管悲天悯人,但想去死去的人,他是罪有应得。
我觉得无法顺着他的思路走下去,便错开话题,说道:“你刚进来的时候,说你父亲也是杀了人的,已经不在人世了?”我把语气扬起来。我觉得问题很大胆,但不得不问,除非我没有好奇心。
金弹也是一愣,他怔怔看我一眼,似乎在思考是说还是不说,就在这当口,我说:“如果觉得不方便说,就算了,我随便问问的。”
这话打消了他的疑虑,稍作凝目,他说道:“我的故事很长,也很复杂,我也正想找人评评,你觉得你可以,你就说几句,说指导也行,听了不舒服,将就骂几句也行。”
我说:“哪敢呢,兄弟是高人,我是想多受些见地,多博些见闻,好不让白活了这一遭。你我兄弟有缘,今世见面,不吐不快。”
我连用了两个“兄弟”跟他套话,其实我内心中也并不违拗,说得很自然,他听了也舒服。
金弹说:“我命苦,有人欺负我娘,我爸冲动宰了那人,那时我还在我娘肚子里,我爸被枪毙那天,我娘就疯了,不认识这个世界了,连家也找不着。后来被送进疯人院,疯人院的医生要把我娘肚子里的孩子打掉,我娘别的不清醒,就这个,拼命护着,后来村里的人来看望我娘,向医生求情,总算把孩子生下来,这个孩子就是我。”
我听了,有点哭的感觉。
他停顿一下,又继续说道:“后来,我被送去孤儿院,没有人跟我说父亲是谁,母亲是谁,就这样长到16岁,初中毕业,孤儿院允许我们踏上社会,自谋生路。离开那天,院长跟我讲了我的身世,我几乎都要哭晕了,最后,我拿着院长给我的我妈妈的相片找到疯人院,这里简直是人间地狱,我想象不出苦难的妈妈是怎样度过她的每一天的……”说到这里,金弹的眼角渗出泪水,他用手轻轻拭了拭眼角,铐住他的铁链发出金属的锵锵声。
我发现我的眼睛也有点润湿,这是一个怎样的故事,为什么如此悲催,而不是充满邪恶与暴力,我有点不敢相信故事的真实性。
他继续说下去:“那天,我见到了我妈妈,她已经完全失忆、失语,她认不出我来,我叫她“妈妈”,她对这个词感觉新鲜,竟然重复了一遍,我相信母亲是可以唤醒的,我要求把妈妈带回家,院长竟然同意了,说你可以试试。就这样,我带着母亲离开疯人院,谁知在离开的时候,很多疯子拼命叫唤我妈妈“老婆”,我妈妈在那里发抖,仿佛在地狱的深窟,她与
横行的鬼魅相处太久。”
说到这里,他又吱声不语,仿佛故事不用再说,已经明了,悲剧不用再说,已经启程。
顿了一会,他继续说道:“我把母亲带回河南商丘老家,那里的乡亲还好,帮我们拾掇了16年前我爸妈住的房子,我每天不停地喊“妈妈”,妈妈终于被唤醒,她开始记得她有个孩子,她每天端详我,在我睡觉的时候,没日没夜地守着我,不肯睡觉,生怕我会离去,从她身边消失。”
“后来,你杀了你母亲,对吗?”我觉得故事的发展应该是这样。
金弹听言,叹道:“是的,我杀了我妈妈,我妈妈的记忆越清晰,她就越痛苦,她说,她当时不应把被人侮辱的事情告诉我爸爸,这样,我的爸爸也不会去宰那人,也不会丢了性命。”
“一个中国传统女人失贞的痛苦确实是很难隐瞒的,除非她不爱她的丈夫,这里没有举止失措的因由可说。”我接过话茬。
“我妈妈是没有错的,然而更为惨痛的是,我妈妈被唤醒的过程里,她在疯人院的记忆也同时被唤醒……她在疯人院成为病态暴力下的性奴长达16年,女人的贞操观成为啃噬她的毒蛇的舌信,她觉得法理和天道都是杀人的剑,在她的记忆里,没有晴朗的天空……有一天,妈妈对我说,我要去找你爸爸,你成全我吧,他等得太久了,他是因为我而离去的,我要把他找回来……”
“因为被呼唤而清醒,因为清醒而更痛苦,因为更痛苦而需要选择解脱,而这解脱是回到她的第一个美满的起点。”我编排死亡的逻辑,我近乎自言自语地说。
“终于有一天,妈妈做了一身跟我爸爸新婚时穿的一模一样的衣服,她平躺在床上,对我说,就是今天了,今天是跟你爸爸结婚20周年,他肯定等着,盼望着,你来吧,用这根毛巾送我吧,别怕勒我,爸爸看见了不会怪你,我今天好兴奋,我终于下决心了,如果我早下决心,也不会被送进疯人院,被玷污那么多年,我对不起你爸,我相信你爸会我原谅我,我必须随他而去,虽然这个跟随的脚步整整推迟了20年……”
金弹的眼泪汩汩地流出来,与一个杀手的表情大相径庭,死亡的符号不是它的表情,而是它的挽歌。
“那,没有被追究法律责任吗?”我觉得身在看守所不能回避这个问题。
“我妈妈走的时候满带着幸福的笑容,验尸的人根本没有想象到是被勒死,没有对我妈妈的死亡提出任何质疑,也没有问起遗书之类,在他们的眼里,我妈妈也应该死了,一个没有名节的女人在他们眼里是多余的。”
如果有一份遗书证明自愿死亡是更好的,但是没有留下遗书,也不需要留下遗书了。
快乐的死亡是不需要遗书的,而所谓谋杀是死亡最崇高的见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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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章 第二杀
张爱玲说:“所谓出生,无非是再次向死亡进军。”这样看来,那些死去的人,是因为他们有异样的努力和独辟蹊径的方式,比我们先期到达了目的地。先到达目的地的终归是胜利者,任何一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的径赛规则也是这样明文规定的。
带着这样的思考,我对金弹的惶恐,转为钦慕,因为没有特殊的游戏规则降临的话,金弹铁定要比我或者我们先期到达那个目的地了。
金弹的第一个杀人故事让我落了不少泪,我几乎不敢再提起杀人,因为金弹的杀人故事背后隐伏的线索太多,我需要的是刺激,而不是被牵引,刺激如同在烟雾缭绕的酒吧看美女艳舞,而牵引则需要发动自己的感情追忆那些人物和事件的脉络,在看守所这种自身难保的地方,我实在不能让自己太疲乏,我需要一点喘息之机,好在法警讯问我的时候,再次慷慨悲歌,震慑当场。
然而,洗碗的伙计们觉得金弹的第一个杀人故事不过瘾,不符合暴力奸杀的特性,需要再听更精彩的故事。
洗碗的一个伙计偶尔有人叫他土豆,他有点按捺不住,因为与死刑犯比邻而居毕竟在一生中也是难得有的机遇,有机遇就有挑战,土豆挑战自己,试着胆子跟金弹搭讪。
“金弹哥,就凭你刚才的故事也不会被投进看守所啊,也不至于会被加上手铐和脚镣啊,是不是他们冤枉你了啊?”土豆很会抛砖引玉,从洗冤的角度引出下文。
金弹对每个跟他搭讪的人一般都会正眼注视一番,我不知道这是礼仪,还是金弹自信能在短暂的注视中获得他需要的一切信息。土豆还是获得他的首肯,金弹挪了挪身子,往墙上靠的更结实,生怕自己会倾倒,然后,又开始他的讲述。
金弹说:“母亲死后,我就在老家种地,地虽不多,但足以糊口聊生。但这样平静的日子也就一年光景,一日收到在孤儿院一同被收养的娟娟的电话,她说她在深圳,快要死了,希望能见我一面。那位娟娟,是跟我一起长大的苦命的孩子,青梅竹马,我在疯人院找我母亲的时候,她被她孤儿院的伙伴约到深圳,说是要干一番轰轰烈烈的事业,我的挽留没有起到任何作用,人毕竟是以事业为重的,何况是轰轰烈烈的事业。”
金弹说到这里停顿了一下,土豆不由心焦,问道:“什么轰轰烈烈的事业?”
“到了深圳,娟娟已经卧床不起,医生说是要做心脏搭桥手术,否则命在旦夕。娟娟见我到达深圳,很是开心,说知道我以前暗恋她,没有理会的原因不是她不爱我,而是想趁年轻的当会,再学点什么,增长点见识,为空空如洗的行囊填充点什么,然而走着走着,就走到绝路上去了,我知道她所说的绝路并不是她的病情,而是她所涉入的行业。”
“什么行业?”行业的神秘性又一次吊起了土豆的胃口。
“娟娟住的那条街紧靠繁华都会的边沿,那里的人都是在午夜出没,耀眼不息的霓虹灯是她们的宣传机器,在大都汇里生活一年半载的男子,只要有个偷腥藏荤的爱好,都是那里的主顾。”
“我知道是做什么了,是**吧!”土豆自作聪明,抢先说出这个行业的潜台词。
金弹有点麻木,对土豆的话充耳不闻,继续说道:“我后来才明白,娟娟所谓伟大的事业就是成为这个时代的站街女,每个霓虹灯下的缭乱,每个昏沉沉的夜,窒息着她,**和淫…秽带来的道德负荷使她的心房一次次濒临崩溃的边缘,久而久之,心脏病就落下了,她小姐妹说的赚了钱去开工厂,去做公司的更长远的构想就像一个飘在高空的气球,在没有达到它的理想的高度的时候已经碎裂了……”
“那就做手术吧?”我说。
“是的,我对娟娟说,做手术吧,可是娟娟永远是摇头,她说真的不需要了,她的心房已经破碎,‘心脏搭桥’这个名称一听就充满恐怖,我这样的心房,就是再给一个完美的心脏也会破碎,何况‘搭桥’,基石没有了,搭到哪去,心房颤动中的每一丝紊乱就像一次海啸,无以复加地摧毁她理想与梦寐中的一切,她说,她需要死去,去填满死亡的空隙从而使死亡的真相探出海面,为别人换来光明。”
一个站街女可以如此伟大吗?在世人眼里,哪个站街女不是毒瘤,不是腐物朽品,谁人有过不被嗤之以鼻这样的“殊荣”?
“她说,她自小喜欢我,也知道我自小喜欢他,希望他能给她男人最珍贵的一次,让她带着这样欠缺而完美的记忆死去,我同意了她,我找不到拒绝的理由,毕竟我也爱她,成全成为爱的符号……”
下面的故事似乎很精彩,土豆很安静地听着,我的心也快要蹦出来了。
“她脱光她的衣服,她说她是第一次在灯光下躶…体,没有人看见过她躶…体的样子,我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