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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主仪式?”三个人同时惊叫起来。人类之间是不需要认主仪式的,而这位奇怪大叔看起来明显是个人类。只不过传说中真正的魔族、神族(魔兽与神兽也被人类看作魔族、神族的一支,不过真正的魔族与神族是不承认的)倒是与人长得一样,而且这三个种族之间也确实有认主仪式这一说法。可一般来说都是人做魔或神的仆人,哪里听说过魔或神做人的仆人呢?
“你是魔还是神?”阿拉卡战战兢兢地问道。
“哦,”奇怪大叔轻松地笑了笑,“你们弄错了,我不是所谓的魔或神。”
“真的?”兰特有些将信将疑,不过他对认主仪式倒是很感兴趣。兰特用匕首割破手指,问道:“接下来该怎么办?”
“你将手指按在我的眉心。”
兰特照着奇怪大叔的话做了。“接着呢?我该怎么念咒语?”
奇怪大叔摇摇头,“现在认主仪式已经完成,不需要别的什么了。请主人赐名。”
兰特有些失望,虽然如果奇怪大叔如果真是魔或是神会让他有些害怕,但从这么简单的认主仪式看,奇怪大叔果然不是魔或神。“你原来没有名字吗?”
“我原来的名字叫做‘·;%¥#139715742%#’,但是它不符合主人世界的称呼习惯,所以我需要主人为我赐一个名字。”
兰特这时才真正放下了心。看起来这位奇怪大叔虽然很有些奇怪的地方,但显然他并不疯或傻。而且看起来真的是想奉自己为主人。叫他什么好呢?
“好吧,你是我兰特的仆人,你就叫兰仆吧。”
“是的,主人。”兰仆顺从地回答。
虽然只要自己想要,外公可以随时送自己十个八个仆人,但这个兰仆是自己得到的,意义不同。兰特为此非常高兴。
“兰仆,快跟我回家去吧。天马上就快黑了。黑夜里在森林里走很容易迷路的。对了,你认识森林的路吗?”
兰仆点点头,然后向前走去。
天完全黑下来后大约过了半小时,四个人终于从森林里走了出来。兰特觉得自己真是捡了个宝。黑夜里即使是经验很丰富的猎人也不愿意在森林里行走,因为那样很容易迷路。可是兰仆带的路不但好走,而且似乎还是近路。就算兰仆别的什么都不会干,仅仅这种认路的本事,他也可以算是个人才了。
“兰仆,你会骑马吗?”得到兰仆肯定的回答后,兰特下了一道让阿拉卡和马迪尔非常不情愿的命令:“阿拉卡,你和马迪尔共骑一匹马。兰仆今天成为我的仆人,我得对他好点。好了,走吧。”
三骑四人向伯爵府行进。阿拉卡在马迪尔背后生气的嘀咕,“那个死兰仆准是知道我们少爷这个人非常好,有意成为少爷的仆人,然后就可以过上不愁衣食而且不会遭受打骂的生活。”异常难得地,马迪尔这次居然承认了阿拉卡的观点。
回到伯爵府,时间比平时晚了两个多小时,老管家正在门口焦急地张望着。看见兰特他们后,老管家的神情明显轻松了下来。他走到兰特面前唠叨起来:“小少爷,您总算回来了。可把我急坏了。幸好伯爵大人下午受邀去了首都曼城,不然您今天肯定会被伯爵大人骂的。伯爵大人走前吩咐我,要我告诉您他去公爵大人那里有事,过几天才能回来。咦,这位是谁?”老管家这时看见了兰仆,对他的服装感到非常惊异。
详细解释有些麻烦,况且也不那么容易让人相信,“哦,他是遥远国度来的旅行者。到我们领地后用光了钱,所以寻求我的保护。现在我是他的主人。”兰特转过身子招呼兰仆,“来,介绍你们认识一下,他是我的仆人兰仆。这位是管家。”
虽然仍旧有些迷惑,但显然小少爷应该需要休息了。老管家吩咐别的仆人接过猎物、牵过僵绳,然后与兰特一行走了进去。
兰特今天真是高兴极了。打猎收获不小,除了猎物外,还得到了一个不错的仆人,更重要的是,这么晚回家居然没有挨外公的骂。兰特一边走一边对阿拉卡吩咐道:“今天晚了,你安排把兰特安排一下。明天早上把他带来见我。……啊,洗个热水澡,再去睡觉,想想都舒服……”
第一部 第三章
第三章
兰仆是帝国中最神秘的人。据说大帝对兰仆的赞誉是:没有阿拉卡。缪拉,帝国的税收将至少减少一成;没马迪尔。哈伯,帝国的统一进度可能会推迟一年;但是如果没有兰仆,也就不会有欧巴尼亚帝国。而帝国财政大臣阿拉卡。缪拉与帝国陆军大臣马迪尔。哈伯这两位帝国重臣则对兰仆异常推崇。据阿拉卡。缪拉的小儿子辛巴迪。缪拉说,阿拉卡。缪拉总是很恭敬地称呼兰仆为老师——哪怕是当缪拉家族已经成为帝国最富有的家族之后。而奇怪的地方在于:兰仆本人从来没有担任帝国任何固定的重要职位,他自始至终只是大帝的仆人。
帝国史学家基恩。乔治……《帝国揭秘:从平凡中看奇特》
差不多到了平常的时候,我醒了。将阿拉卡叫进来象往常一样开始洗脸后,我突然想起了点什么。对了,昨天我收了一个有点奇怪的仆人。我从阿拉卡手中拿过毛巾擦了擦脸,说道:“兰仆现在在哪儿,把他叫进来。对了,给我泡一杯茶。”
“好的。”阿拉卡恭敬地答应着,然后转身离开了。
握着稍微有点烫的茶杯,闻了闻香味,享受地品了一口茶,然后望向兰仆。兰仆今天换上了正常的服装。嗯,还不错。这样看起来舒服多了。
“兰仆,你说你需要一位主人,那是什么意思?”兰仆眨了眨眼,那一瞬间,我几乎以为他的眼里闪出一道光芒。
“主人,我是一个特殊的人。例如狗,它一出生就需要主人,不然将是一条野狗。虽然没有主人他也可以活下去,但只要有人需要它,很容易将它驯养。而我是有智慧的人。我知道自己的需要,所以当我遇见主人时,就将自己的愿望表达出来了。”
阿拉卡在一帝嘀咕,“比我还会拍马屁!”
我菀尔一笑。听起来的确象是在拍马屁,不过拍马屁时表情那么诚肯,也真是很难得。
“那么你能干些什么呢?如果你什么都不会,那你只好去农田学耕地。我可不能白养一个人。”其实他就算真的不会别的什么我也不会让他去耕地。起码他可以在黑夜里在森林里带路。做我的专职打猎助手应该没问题。
“不知道您需要我的什么能力,我会许多事情。”
“比马迪尔还会吹牛!”阿拉卡的嘀咕声又传进了我的耳朵。我瞥了阿拉卡一眼,他的表情已经是咬牙切齿了。
“哦,这样啊。今天你陪我去打猎吧。我想看看你能否猎到那只冰狼……”我转过头望着阿拉卡说道,“你去把马迪尔叫来。”
“好的。”又给了我那个千篇一律的回答后,阿拉卡然后转身走了。
兰仆望着我说:“我可以帮助您活捉它,而杀死它则必须得到您明确的命令。因为我的行为准则第八条规定:主人生命未遭受威胁的情况下不得无故剥夺低级智慧生物的生命。”
“哦?”我产生了兴趣,奇怪的兰仆。“你详细解释一下。”
“我拥有自己的行为准则,这有些类似于骑士的行为准则。低级智慧的起点是智商超过20。”兰仆顿了顿,想起了点什么,又接着说,“智商是我们那里用来比较智慧高低的一种分级方式。智商为20,也就是说6个月大小婴儿的智力程度。”
我知道至少有一种遥远东方古国信奉的宗教中规定有不许杀生这一条,可兰仆的行为准则太奇怪了,居然以生物的智商程度来划分是否可以杀生。
“你刚才说在主人生命没受到威胁的情况下不可以无故剥夺低级智慧生物的生命,那么高级智慧生物呢?”
“行为准则第一条规定:任何情况下不允许剥夺高级智慧生物的生命。而高级智慧生物是指平均智商高于60的生物以及智慧不平均的生物中智商高于60的个体。这个世界上,人类、矮人、精灵、魔族、神族、龙族属于高级智慧生物,而兽人中大约有10%,另外有还加上一些神兽、魔兽则属于特殊个体。”
“真的有魔族、神族和龙族的存在吗?还有,假如那些高级智慧生物使我的生命受到威胁的情况下,你会怎么办?”
兰仆点点头。“那三个种族确实存在。由于龙族实在是太少,所以一般人很难见到他们。神魔两族的数量也不多,而且他们生存的地方与主人您生活的地方不同,他们很难来到主人的世界,因此更难看见他们。至于说假如有高级智慧生物使主人的生命受到威胁,我自然会用不违背第一行为准则的方法来制止这样的事发生。”
“生活的地方不同?是指他们生活菲利浦大陆?”
“您的思路是正确的。但他们并不生活在菲利浦大陆,而是生活在比菲利浦大陆更难达到的地方。”
我叹了口气悠然想到,原来世界真的是那么大。小时候觉得遥远的东方国度已经是非常非常遥远了,后来领地里来了一个东方人,与他交谈后得知从这里到他的国家去大约要花上一年的时间。而爱克斯大陆的造船技术可以说很难到达菲利浦大陆,路途中的困难会使船只折损率超过60%,即使是菲利浦大陆坐船到爱克斯大陆,也需要大半年的时间。没想到还有比菲利浦大陆更遥远的地方。
正在胡思乱想的时候,马迪尔兴冲冲地闯了进来。“兰特,今天又去打猎吗?如果今天我抓到那只冰狼你的承诺还算不算?”
“当然算数了,你以为冰狼那么好抓吗?小心被它弄伤了。况且昨天一整天你连它的一根毛都没看见呢。”
听到这些,马迪尔有些讪讪的。我突然想起一件事,摆摆手对阿拉卡和马迪尔说:“你们先出去准备,过半个小时回来。我有点事想和兰仆谈谈。”
马迪尔出去之前狠狠地瞪了兰仆一眼,想必是阿拉卡把刚才兰仆说的话告诉了他。两个人走后,我踱到兰仆跟前。虽然作为未来的领主,并不一定需要勇猛过人。不过无论是男人的虚荣心还是未成年人的孩子气,都使我有活捉一只冰狼的想法。而这些想法是因为我奇怪的仆人兰仆而产生的。他使我产生一种信任的感觉,因为他见多识广,搞不好比以前来我们领地的东方人还知识渊博。而且刚才他还说可以帮我捉一只冰狼,要知道,活捉一只冰狼可比杀死一只冰狼要困难至少一倍。“兰仆,你可以使我亲手捉住那只冰狼吗?”果然没令我失望,兰仆回答:“我可以办到。”
虽然得到了兰仆的肯定答案,我还是想把事情弄得更清楚。“我的武艺和马迪尔差不多(其实如果马迪尔真正与我对打,我只能支撑三十个回合左右,但我干嘛要在新收的仆人面前降低自己的威望呢?),而我、阿拉卡、马迪尔三个人好几次碰到冰狼都把它没办法。有一次我们把冰狼打伤了,可阿拉卡和马迪尔伤得更重,如果只凭我,你用什么办法能让我把冰狼活捉呢?”
“主人,您每次看见伯爵大人是不是很听话?他一瞪眼您就动都不敢动?”
“他是我外公啊,再说他也是我们塞斯国一员猛将!别说是我了,就算是塞斯国好多有不错战场名声的低级将领见到他瞪眼,还不是象老鼠见到猫一样!”
“这就是威势的作用,不用动手,也可以让对方自动投降。其实您的心理素质已经非常好了。只是您还未成年,未接受过心理训练,而且伯爵又是您外公,并且很有气势。再过几年,您的气势也可以达到并超过伯爵的程度。我呢,可以用这种方法令冰狼不敢反抗,这样您就可以很容易活捉它。”
兰仆可真是越来越令我奇怪了。他如果有那样的气势,我就更不明白他为什么非要做我的仆人。不过我也不想问他,万一这个既有智慧又有气势的仆人突然反悔了可不好玩,他都还没和我签契约书呢。想到这儿,我连忙拿出纸和笔,赶紧写了一个契约书,然后交给他。“呐,这是我与你的主仆契约书。签了这个契约后,你就可以受到我的保护。我是这个领地的未来领主,权力很大,可以很好地保护你。你不用干重活,还可以吃得很饱,而且我还可以给你娶个漂亮的老婆……”
兰仆打断了我喋喋不休的引诱,“主人,您放心。我是永远不会背叛您的。行为准则第二条规定:主人的命令必须绝对遵守。”不过说完,他还是拿起笔签下了兰仆这两个字,并且还自觉按了手印。虽然被他打断了,但他的话和行为都让我非常高兴。我突然又想起一个问题。“兰仆,你说主人的命令必须绝对遵守,那如果我要你杀一个高级智慧生物怎么办?”
“对不起,排在后位的行为准则效力低于排在前位的行为准则。所以我说如果要杀死冰狼,我必须得到您明确的命令。”
他不杀智慧生物倒无所谓,杀人又不是什么好玩的事。正好门外传来了敲门的声音。“兰特大人,半个小时到了。我们可以出发了吗?”我满意而又小心翼翼地收好契约,将它收藏在我的保险箱里。然后我拍拍兰仆的肩膀,兴奋地宣布:“出发!”
第一部 第四章
就人类而言,弓箭的最高技巧是可以连株四箭。当然,不仅是五根手指挟四只箭然后将箭射出去便可以称之为连株四箭。连株四箭的特点是,四支箭可以分别射中面前90度以内的四个不同目标。历史上使用弓箭最出名的人是欧巴尼亚帝国的马迪尔。哈伯元帅。马迪尔射箭的距离不是最远,威力也不是最大,至少兰特大帝在使用黄金战神弓和逐日箭时,其射程与威力比历史中任何箭手的射程都要远,威力都要大。马迪尔。哈伯之所以最出名,是因为他可以用连株四箭射出四支带有圣斗气的箭。这样的箭,在两百米以内普通铠甲和盾牌根本就挡不住。能射出带有圣斗气的箭不稀奇,能射出连株四箭的人历史上也有过不下于二十人。但能够射出带有圣斗气的连株四箭并建有伟大功勋的人,却只有马迪尔。哈伯一人。
——兵器学家哈马斯所著《弓箭教程。序言》
很快我们又来到了森林边缘。路上我已经试验过兰仆的本事了,他果然很厉害。在他的注视下,任凭阿拉卡又是说好话,又是鞭打坐骑,那匹马一动都不敢动。我在一旁偷偷笑坏了。
下了马,我大声宣布:“今天的目标:活捉冰狼!马迪尔,今天我活捉冰狼的时候,你不许动手。”
马迪尔大声嚷嚷,“不行,你说过如果我猎到冰狼,就把闪电借我骑一个星期的。”
“那,”我挠挠头,“我们分头行动。谁捉到算谁的。”
“那也不行,我不能和你分开,不然谁来保护你?”马迪尔拒绝了我的提议。
“兰仆可以保护我。”
“兰仆。”马迪尔的喉咙里隐约发出嗤的声音。“他有什么能力,吹牛只怕还是可以胜任的。我可是你的待从啊,况且已经是一位见习骑士啦,他是什么?”
我回过头用眼神问兰仆。
“我相信可以很好地保护好主人的安全。你可以向我射一箭,我不躲闪。”
我、阿拉卡、马迪尔都象往常一样,我穿着一件非常精致的合金锁子甲(外公在我十岁送给我的生日礼物,据说是真正的矮人名匠打造出来的。可以穿在外套里面,不过这件礼物我直到十四岁才勉强穿得上,到现在还略微显得有点大),而阿拉卡穿着铠甲,马迪尔穿着他引以为荣的贴身仆从制服。至于兰仆,他穿着阿拉卡为他找来的一套旧衣服,我相信这套衣服绝对挡不住利箭。
这时马迪尔有些犹豫,毕竟向一个几乎手无寸铁的仆人(兰仆身上背着打猎用的弓箭)射箭似乎有违骑士的荣誉,况且这位仆人也是上位者的私人财产。我也有些犹豫,虽然觉得兰仆可能比我想象的还要厉害,但万一他被马迪尔射伤甚至射死了怎么办?我毕竟不知道兰仆的身手有多厉害。
这时兰仆取下弓箭,随手向身后射了一箭,令我们三个人惊异的是,那一箭居然射中了一只山鸡。
“嗯,你的箭法还不错。但是如果冰狼突然出现在你身边怎么办?”马迪尔是一位骑士,他拥有骑士所应该拥有的品格。骑士对他人的尊重,主要是建立在实力上的。现在马迪尔已经有些佩服兰仆了。刚才兰仆的随手一箭,如果不是因为运气,说明兰仆的箭法至少已经超过了我们三个人。
“如果说突然出现,昨天我突然出现在你面前,至少说明我在这方面还不至于太差。”
马迪尔似乎有点气恼。于是他一声不吭取出弓箭向后退去,大约到了五十米的距离,马迪尔大声问:“我准备射了,你准备好了吗?”
五十米的距离对于弓箭来说,实在是一个很近的距离。普通弓箭的有效射程在一百五到两百米之间。
兰仆点点头,于是马迪尔快速地射出了第一箭。箭迅速地擦着兰仆的脸飞过去,可是兰仆却一动也没动。我在心里暗暗佩服:我的箭术也可以达到马迪尔的水平,毕竟这只有五十米嘛。但兰仆可就厉害了,他居然可以判断出箭的真正路线,而且拥有超人的胆量(当然,假设刚才他不是因为怕得动不了或是反应太慢而根本还没来得及做出反应。)。
马迪尔没有作声,他又退了五十米,然后摆好姿势对着兰仆。我想,马迪尔这回是真打算对准兰仆射一箭了。马迪尔摆着姿势好半天没动。我知道,这是马迪尔在对兰仆施加心理压力。可惜这一招对兰仆似乎没用,他无所谓地站在那儿,漫不经心地望着马迪尔,还偶尔东张西望一下。很明显,马迪尔的心理战术失败了。
突然,利箭飞快地离弦射向兰仆。箭的速度非常快,几乎一瞬间就到了兰仆的左肩位置。兰仆的动作也很快,飞来的箭被他握住了。谁知还没来得及为兰仆叫好,又有两支箭向他射来,一支对着他的右肩,一支对着他的左脚。也不知是否眼花,我什么都没看清,两支箭又被他抓在手中。
我有些高兴,也有些沮丧。兰仆的武艺越高,我自然越高兴。不过没想到马迪尔的箭术居然远远超过我。本来以为马迪尔的格斗能力超过我,但箭术与我差不多呢。反正作为领主,如果为公国效力,至少也是一位高级将领,不必冲杀在前线。只需要箭术过得去,偶尔在战场上射中一两个敌人,可以鼓舞一下士气就足够了。随后我又释然了。马迪尔的父亲是外公的首席待卫官,还是公国的弓箭大队副队长,在不少战斗中立下了战功。据说公爵大人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