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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之特种兵王-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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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死掉了,虽然能解气,但是就不再存在任何的价值了,人要有价值,那么就先得活着。不过他仍然不打算放过史逸文,在他的智商里,敢于和锦衣卫玩躲猫猫的人,都应该干掉,而锦衣卫干掉谁,根本就不需要理由。

    史逸文逃走了,不知道他逃到了哪里,至少被愤怒蒙蔽了理智的孙剑没有找到他,然而他并没有就此谢幕,结束在本文中的故事。事实上,作为本书的重要角色之一,在后文的章节里,他还会出场,掀起更大的波澜,那就是后话了,此刻暂时不提。

    第二件事,就是比较明目张胆的一件事里,那是一次不成功的刺杀,在饶安走之前,曾经把自己的人都给了袁大人,做他的亲兵卫队,袁应文虽然知道帝国主义亡我之心不死,却并不相信他们会明目张胆去行刺。

    然而事情就是这样的出乎意料,在饶安走后的第二个夜晚,中军行辕里就出现了两个人影,抹黑进入后,对着床位一通乱砍,然后想要离开。却遭到了围追堵截。

    其中一个刺客被砍掉了一只胳膊,但是还是让这两人跑掉了。这并不是袁大人有什么好生之德,也不是这样卫兵们太怂,仅仅是因为,他抓住这两名刺客,就要审问,审不出个一二三来,没什么用。审出来了,如果张慕言不承认,倒打一耙的话,那么更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此时自己的智囊饶安并不在身边。这还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吧。

    两名刺客的行刺没有成功,因为被子里面并不是袁应文,而是一个稻草人,冲出围堵的包围圈后,两名刺客就自杀了。

    并不是他们有着很深的职业道德,也不是因为他们对于张公公有多么的忠诚,仅仅是因为,他们知道,这样子就算回去也是会被灭口的,而且死亡的方式会更惨而已。所以他们现在唯一还能掌握在自己手里的,就是选择一个幸福的死法。

    他们选择的是喝鹤顶红,据说仙鹤的头顶是剧毒,人只要沾到一点入口,就会睡死过去,再也醒不过来了。

    不过写到这里的时候,作为说书人的我又要吐槽了,这似乎孙剑大人的智商刚刚说过不白给,怎么忽然之间又变得不要不要的了。派出两个刺客就敢到辽东经略的中军大帐去行刺,这需要的不仅仅是武力啊,还得是智力。很显然孙大人高估了自己手下的武力值和智力。不过有一点,孙大人应该还是可以骄傲的,这次刺杀的失败,没有给他带来什么直接的麻烦。

    但是袁大人仍然感觉得到了彻骨的恐怖,从而开始制定应对之策,原谅我使用前文用过的句子再次为本章作结:西风初起日沉阁,山雨欲来风满楼!

第四十四章 喜得兵器() 
之前的章节里我们提到了,饶安在出关的路上,遇到了一个山寨和一伙山贼,这个山寨叫圣德庄,最后把一把火烧掉了。其实不知道为什么,明明是山贼,非要标榜什么圣德,这能不死吗。

    哎,不多说了,就是这么回事。不过这年代里,忠臣孝子真的不多见,玩了命的想要干点坏事的,却是大有人在。好吧,好良言劝不了该死的鬼,要是一心求死,是救不了的。像圣德庄那样的山贼聚众,绝对不是个例。

    饶安在距离山海关最近的一个驿站附近把两名潞河驿的驿卒给打发回去了。他现在还不想直接回关,他在出京之前,已经和周全商议了,动用锦衣卫的力量,全面的封锁消息。饶安在京城的一切活动和归期,山海关方面,别说张监军,就是袁大人,也不知道消息。

    所以已经离山海关很近了,饶安还是没有打算直接回去,他想找个地方先休息一天,再做计较。回京返程之前,他已经有了一个详细的调查。在这里有个附近有个镇子,叫做忠义镇。人烟比较稀少,应该是个好去处。不过饶安有些不解的是,这里不是什么京师也不是什么江浙,这里是边城,城内驻扎的是边防军队。周围这些乱七八糟的乡镇和山寨,除了忠就是义的。真是没办法。

    不过,就算是这样,也没什么不好,毕竟是个镇子,进去以后,至少能先找个小店先住下,接下来的的事情,再做计议。一定要悄悄的毫无生息的回去,不然走露了风声,下面的事情也不是很好安排的。

    他打马扬鞭进了忠义镇,忠义镇确实如同情报里一样,人烟稀少的。不足百户人家,他正想寻找一家客栈安顿下来,忽然听到了呜呜咽咽的哭声。这就怪了,谁家的丧事,能够晚上举哀呢。再说,要说是丧事的话,也没有个灵堂什么的。这家的大门竟是开着的,饶安好奇,就拴好马,准备进门看看。还没等进门,就听到一声慌张的喊叫,“老爷,不好了,那响马又来了”。

    饶安是学历史的,一些术语还是很门清的,响马这东西,就是强盗,反正不是句好话,饶安也是有点微醺小醉的感觉,自己本来是来看看这家有什么需要帮忙的,怎么刚进门就被冠上了一个响马的称呼,难道自己长的就这么像响马嘛,他不禁苦笑一番。

    不过这也折射出了一个很明显的情况,那就是关于袁大人对于周边的山贼草寇们太过于宽纵了。像这种流贼草寇,除了剿杀,不应该有第二种解决的办法。

    不过那是回到关内,调兵遣将之后再说,现在还是先澄清一下误会,免得人家认准了自己是山贼响马,那简直是太尴尬了。

    他一边往里走一边说道:“你喊什么呢,什么响马,你看我像是响马吗人,想在你这庄园借宿一晚,竟然被你当成了响马,真是好生无礼,倒不怕我去官服告你一个诽谤之罪名吗。”

    家丁有些诧异,这个家伙看起来彬彬有礼,说话倒是一套一套的,单人前来,也没有携带什么武器,确实不像是响马,于是提醒他说,:“你这客人,今天来的不是时候,我看你骑马前来,行动方便,听我一句劝说,离开这忠义镇吧,免得有什么不测之祸啊。”

    不测之祸,哪里有的什么不测之祸呢,投身军队,尤其是在这随时面对着强敌压境的山海关,那不仅仅是渴饮刀头血,醉卧马鞍桥来这样的句子能够形容的了的。既然如此,那还有什么样的事情,能够称得上是不测呢。在明代做边军,就需要有一种觉悟,这个觉悟就是,把每一天都当成生命中的最后一天。

    这个时候,这家的主人出来了。一个头戴员外方巾的人走过来说道:“家福,你和什么人再说话,真的是响马又来了吗。”那个被叫做家福的家丁还没有来得及说什么,饶安施了个礼说,:“这位员外,我是过往的客商,天色已晚,我路过这忠义镇,看到您这里大门洞开,宅院深沉,相必是贵人之家,就冒昧来此,想在您这里借宿一晚,不知道是否方便。”

    那个员外面露为难之色,似乎刚刚擦拭过脸色的泪痕,月光照下,隐隐看得出眼色红红的。他很为难,但是不得不直接说,:“这位客官,刚才我的家丁误以为您为响马,我在这里跟您赔罪了。不过他说的,也并不是虚妄之言,如果是平时的话,您要借宿,我这里没什么二话,如今形势不同,您还是赶紧离开这忠义镇吧,晚些,恐怕是来不及了。前面不远,就是山海关重镇,是袁经略袁大人的防区了,我和袁大人有些交情,知道他是一位贤能之将,定能保境内安全无恙的。”

    这位员外竟然和袁应文有所交情,看来就不仅仅是一位山野村镇的土财主了,很有可能是一位隐逸的官员。这样一来,饶安心理上的防备略有减少了些,他淡淡笑道,:“员外,您不知道,我这个人呢,有两点,一个就是傻大胆,别人都怕的,我偏偏就不怕,还有一件事呢,就是爱管闲事。您这里要是没事啊,要赶我走,我就走了,您这里要是有事,我就偏偏不走,要在这里管您的闲事。看您面带悲戚之容,不妨和我说说,也许我能帮得上忙。”

    那员外长长的叹了口气,说道:“既然如此,那就请厅堂说话吧。”在叙谈中,饶安知道了一些他想知道的情况。原来这个员外果然是一名退休的官员。他是前大理寺少卿,赵钧。老爷子一辈子膝下无儿,只有一个宝贝闺女赵昭祺。今年刚刚十九岁。什么形容好看的词就不浪费篇幅了,反正这闺女长的,那用一句话形容吧,就是“一想之美”,这什么叫一想之美,就是说你觉得这个女孩长什么样最好看,你睁开眼睛一看,嘿,这女孩就长这样。

    既然如此,难免就容易被人盯上,要说是自古美女爱英雄,英雄也该得佳偶,这也是在情理之中。不过,盯上这位赵小姐的不是什么英雄,也不是什么才俊,而是刚才家丁提到的响马。

    这响马放言,如果不把女儿交出去,不仅要灭赵家的满门,还要杀光整个忠义镇。这些响马究竟什么来路呢。仔细一问,却差点把一口茶喷出来。原来这些口出狂言的不是别人,就是那圣德庄的山贼。原来仅仅以为他们是图财,原来还图色。看来,除恶如果不能务尽,果然是为祸不浅的。

    饶安笑道,:“原来您竟然是大理寺少卿,真是失敬的很,灵蛇之珠,荆山之玉,果然不是我等凡俗之人所能轻易辨识的,不瞒大人说,我也不是什么客商,我是山海关兵备道饶安,进京面圣回来,暂时还不便回关,所以想在这小镇暂时歇宿。如今这件事既然被我遇上,也是我和大人的缘分。这事,我必然要管。”

    兵备道是文官,这个做过大理寺少卿的赵大人是很清楚的,再看这个饶安,文质彬彬的,也不像是个有武功的人。所以他试探着说,:“饶大人的意思,是要回关调兵?”。

    饶安哈哈大笑,“些许草寇,我一人就够了,袁大人的兵都是用来抵挡清军的,杀鸡安能用牛刀?”

    不过饶安这次没有带什么随身的武器,袖箭已经用光了,身上没有什么趁手的兵器,这倒是个问题。所以他问,:“这件事就交给在下就好,不过我微服而行,身上没有带什么兵器,这点,大人这里有什么应急之法,随便给我个什么,只有有锋刃就可以。”

    赵钧沉思了一下,忽然想到,后院里有一把祖上传下来的三尖两刃刀,这是赵家的传家之宝,他们的祖上是武将,但是后来渐渐的后代都弃武从文了,所以这把刀已经很久没有使用了。最近这把刀忽然经常夜间而鸣,经常放光,莫非是因为要跟着新主人的缘故吗。

    饶安听到这话,简直欣喜如狂,这不仅仅是一个兵器和人的感应问题,要知道身为一个武将,一件趁手的兵器究竟意味着怎么样的意义。当年孙悟空大闹东海龙宫的时候,那金箍棒也是只有孙悟空一个人能使用的了的,而孙悟空的七十二变,还是干不过小圣二郎还有一条狗(哮天犬)的特殊技能的。而二郎神的武器,就是三尖两刃刀。这个兵器听名字就很牛,所以使用这个兵器的人一般也都是比较猛的。

    更重要的是,饶安喜欢这个兵器,所谓冥冥中有天数,这个时候,能来忠义镇,并不仅仅是为了解救赵钧和她的女儿,而是自己和武器的邂逅,当然,救人也是种荷花得荷花,外加一条藕的事情。

    最遗憾的是,这把刀不能先饮大将之血,却要先杀毛贼了。

第四十五章 斩尽杀绝() 
前面我们说到了微服回关的饶安,一副客商的打扮,打算在附近的一个小镇子上住一两天,悄悄回去,不过看样子这也不怎么能做到了,锦衣卫的鼻子和眼睛都很灵。在这里大开杀戒无疑会吸引他们的目光。

    不过正如饶安和赵钧自我介绍中说的那样,他是一个喜欢管闲事的人,这事情如果他不知道,还则罢了,如果他知道了,断然没有袖手旁观的道理。

    他跟着赵钧来到了后院,那里摆放着那把祖传的三尖两刃刀,据说已经二百多年没有使用过了。但是毕竟是精钢铸就,一点长锈的意思也没有。而且据说,这把三尖两刃刀这几天无故放光,还在夜间发出鸣叫之声,恐怕是要得到真正的主人了。

    有必要对这种兵器做一个简单的介绍,接下来会有一段在度娘那里摘来的文字,但是很显然我不是为了凑字数,因为我并没有直接复制,而是把换了我自己的形容方式。三尖两刃刀,属于长兵器的种类,据传说是二郎神杨戬的招牌兵器,因此还有一种叫法叫做二郎刀。此械的前端有三叉刀形,刀身两面有刃,构成其法门独特,随一般大刀之使用法门外,其前端三叉刀可作锁、铲之用。

    在文学作品中,使用过这种兵器的有袁绍的手下纪灵,以及水浒中的天目将彭紀。不过说实在的,这两位也真是挺怂的,尤其是彭纪先生,号称天目将,自然是把自己当成了小二郎神,然而在梁山没走几个回合就被抓了。这让真正的二郎神要是知道了,估计要给他托梦让他不要叫这个名字,给这把刀丢人的。

    整体来说,饶安很喜欢这把兵器,为了防止叫着比较费劲,也为了防止别人说我拿兵器名字灌水,我们以后就把这把刀称为三尖刀吧。作为兵器来说,这把刀有自己的优势,所谓一寸长一寸强。在威力上,也是够能唬住人的。至于有些看官会担心,这样的兵器是不适合短兵相接的。不过这没问题,饶安兄并不是只会用长兵器,他最擅长用的还是袖箭。

    对于饶安的能量有多少,这位前任的大理寺少卿还缺乏足够的信心,这也是很正常的事情,虽然前来闹事的响马很多都没有个正经的兵器,但是毕竟有上百人之多。双拳难敌四手,好汉架不住人多,虽然是句俚俗之语,却是很有道理的古训。

    但是饶安并没有和他解释很多,只是告诉他,你只需要安静的看着就可以了。顺便问了一下那伙强贼准备什么时候过来,也就是最后的期限是什么时候。答案是明天拂晓时分,就需要给出最后的结果了。

    饶安对这个时间相当的满意,因为他现在也有点小累,确实需要好好的休息一夜。一夜无话,第二天天刚蒙蒙亮。就听到一片喧嚣之声。

    其实饶安和衣而卧,并没睡的多么沉,这不像他大学时候的风格,那还是只要他睡着了,就是天塌下来也砸不醒他,然而自从经历了多铎对山海关进攻的那场战役,他现在几乎睡觉都是睁着一只眼睛的。他并没有觉得这样有什么不好,事实上,他已经习惯了。

    外面传来了沉重的敲击大门的声音,饶安起身,拿起了兵器三尖刀,走出屋子。大门不知道是受到了什么物体的沉重撞击,被撞开了。山贼响马门一拥而上。然后他们看到了不久前给他们留下了深刻心理阴影的老朋友饶安。可以想见,当时随手抄起一把锄头就能杀的血流成河的这位老乡,如今拿着一件趁手兵器应该如何对付。

    这次来的,虽然是圣德庄残余的一部分,却也足足有将近二百人,仗着人比较多,他们对着饶安发起了自杀式的冲锋,效果是明显的。第一轮的冲锋就挂了三十多人。然后是第二轮,第三轮,最后只剩下了五十多人。他们已经杀红了眼睛。

    他们出离的愤怒了,但是毫无意义,因为弱者的愤怒是不会有分毫的实际意义的。此刻他们的生命都完全掌握在饶安的手里,饶安想怎么杀就怎么杀,想怎么砍就怎么砍,完全是一种驱犬羊与虎豹斗的状态。

    最可怕的从来都不是死亡,而是对死亡的等待。这一点很多人都提起过,我们就不多赘述了。而在这场用山贼的献血来磨砺刀锋的战斗中,饶安真正领会到了一点,那就是想要解决问题,是不需要靠宣传的,更多时候也不需要靠什么手段,只需要一个简单方便,且一般不会留下什么后遗症的方法,那就是干掉他们。有时候,打落水狗是不够的,还需要把狗打死,把狗肉吃掉,把骨头当成柴禾烧,这样的话,就完全没有人再敢招惹你了。

    面对剩余的几十人,饶安没有丝毫的犹豫和纠结,他用一种简单明快的方式彻底的解决了问题。那就是继续砍、劈、挑、刺,干净利落的把剩下的人全都送到了西天极乐世界去报到了。不是心狠,也不是喜欢这样的虐杀。而是因为这些人在几天前,确实获得过一次活命机会,只是他们主动放弃了这个机会。

    杀人可恕,情理难容,做贼已经是这个社会的不安定因素了,竟然还有做采花贼,真是不知道这群山贼脑子里正在想些什么。而且,姑娘就一个,山贼竟然来了二百余人。也真是醉了,饶安甚至有个醉哒哒的想法。抢回去了怎么分是个问题。

    不过这个问题最终竟然这样解决了,人没有抢走,山贼都被干掉了,就不需要考虑什么分女人怎么分的问题了。不过还是够惊吓人的,也就是在这一刻,饶安才真正的体会到了自己身体之中潜藏着的杀手的潜力。

    别说是两百来人,就是两百多头猪,放在那里任你砍杀,恐怕一个小时都砍不利索,但是这是二百多人,还拿着武器,虽然武器是锄头什么的,不过他们是有力气,能走动的,至少干掉他们比杀猪要费劲的多。

    饶安干掉他们用的全部时间,仅仅半小时不到,干净利落,竟如同是砍瓜切菜一般。此刻,现场残留的残肢断臂,堆积如山,就剩下清理了,血流成河的程度还不到,但是门前已经完全被血污给包围了。

    缩在屋里半天没敢出来的赵钧一家,此刻也敢出来看看了,但是很快就被眼前的惨状给吓的闭上了眼睛。再看饶安也是一身的血水,满脸的红色。

    赵钧的夫人竟然直接吓的晕死过去了。赵大人还强作镇定之状,吩咐家丁赵家福,:“快带饶大人去清洗一番,换身干净衣服。再做计较。”

    家福已经吓的三魂七魄都快出了窍了,身子发软,腿肚子也有点转筋,别说是他,换了是谁,看到眼前二百多具尸体,而且是残缺不全的那种,也会站不住的。家福哆哆嗦嗦的说,:“饶大人,您随我来”。

    洗了个澡,换了身衣服。饶安出来看着呆若木鸡的赵钧一家,说道,赵大人,咱们屋里去谈吧,尊夫人和小姐暂时不要出来,以免受到不应该有的惊吓。赵钧点点头,和饶安一起去了屋里。

    他现在才意识到,自己真的是小瞧了这个兵备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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