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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明金:“死者是谁,你知道吗?”
马明满:“日本领事馆的,叫……叫犬养。”
马明金:“日本人?”
马明满知道哥哥讨厌日本人,精神有些振奋地:“对,是日本人,他要不是日本人,我……我还不打他了呢,这个犬养,太洋棒了,跟我来日本式的摔跤,我没听他那个邪,上去就是几炮子,接着又是几脚,把他踹到楼下去了……”
马明金没心思听弟弟所谓的壮举,思忖着说:“要是日本人,那就更麻烦了。”
马明满如泄了气的皮球,一下子又瘪下去。
马明金:“日本人不会善罢甘休的,这几天,你千万不能露面。”
马明满:“哥,我听你的,我……我就在你这儿,哪儿也不去。”
马明金给妹夫郑永清挂个电话,平时,两人若几日不见面,便用电话聊上几句,还没等他说话,郑永清就先告诉他,明满出事了,马明金一听督军公署参谋长都传下命令,以为犬养肯定死了,事情闹大了。他没告诉妹夫,二弟在东大营,只吩咐妹夫,注意动向。放下电话,他叫来护兵,找身军服,叫弟弟穿上,派护兵护送弟弟,立即去渡口,乘船到对岸团山,那里驻着他的第三连,连长是他的亲信,他给连长打去电话,让他把弟弟带在身边,保证弟弟的安全。
第三十七章
马万川听说二儿子安然无恙,悬着的心,稍稍放下,但随即又有新的担忧。军营窝藏重犯,这要是让督军公署知道,那还得了?他对大儿子说,这不是万全之策,要想办法让二儿子离开军营。
马明金提议说,把弟弟送到北京或是天津卫,在吉林和黄旗屯两个车站上火车,那是不可能的了,他带几个兵,骑马护送弟弟,走出吉林市,找一个不惹眼的小车站……
马万川没等大儿子说完,便摇头不同意,他说他了解这个二儿子,在自己身边,尚且如此,离开眼皮底下,那真成了脱僵野马,还有一点,那就是几年前,二儿子在天津卫,就与当地的地痞,混在一起,结下不少梁子,不得已,马万川又把他带回吉林。要是让他再返回去,故伎重演不说,弄不好真的丢了性命。
马明金:“爹,你老说咋办好呢?”
马万川:“唉!惯子如杀子啊,都怪我和你娘,打小就太纵着他了,养成一身坏毛病,现在歪脖树长成了,再想顺溜过来,难啊!”
马明金劝慰:“爹,你老也别这么说,明满就是个贪玩,我问过了,是那个日本人先的手,要不然明满也不会……”
马万川:“你啥也别说了,咋回事儿,爹心里明白啊!”
父子俩儿对坐着,苦想着,所想的自然是如何平安而又妥善地安置好马明满。
马万川说话了:“这么着,你现在就回去,等天黑了,你带上明满,连夜去天岗常大杠子家,让他想法把明满安排一个小屯子里,记住,他们家的大院人多眼杂,不能住在哪儿,咱们不派人接他,千万不能让明满回来,你跟你常大叔说,就说是我说的。”
马明金欣喜地说这是个好办法,日本人和警察纵有天大的本事,也不会想到偏僻的山屯,他说这就去给弟弟收拾衣服之类的东西。
马万川:“你啥也不用给他带,你常大叔亏待不了他呀。”
马明金:“用不用跟我娘说一声?”
马万川想了想说:“不用了,过几天,我跟她透个风。”
当夜,马明金遵父命,亲自送弟弟去了天岗乡下。
半个多月过去了,日本领事馆,不,具体的应当说是酒井,见马家大院没什么动静,他有点沉不住气了,日本拓民,按移殖计划,越来越多,可是人多地少,吃饭都成了问题。为此,他来找郑廷贵,想探探口风。郑廷贵心里对酒井有些不满,但考虑多年朋友之谊,还有,女儿在日本,住在酒井家,他不可能因一点小事,伤了和气。不过,他也不傻,看出酒井的来意,干脆,来个东扯西拉,吃吃喝喝,就是不往那方面唠。让酒井干着急。
酒井说他想去马家大院,与马万川开门见山的谈谈条件。 。 想看书来
第三十八章
郑廷贵说,他不想碰那个钉子,酒井若去,恕不奉陪。
酒井明白了,郑廷贵这番推辞,说明马万川已把儿子藏匿起来,根本不在意官府的追查,他想起中国的一句俗话:有钱能使鬼推磨。马家不但财大气粗,势力也不容小觑。儿子是驻军营长,姑爷儿是督军府的参谋,其政治势力也不是一般人所能及。但为了帝国的利益,酒井不想放过这个机会,也不肯这么轻易败下阵来。他鼓动领事向督军府施压,在很多事情上,他扮白脸,领事去黑脸,现阶段他这么做,也是与他的特殊身份有关。
督军府目前最高的长官,就是熙洽,他已接待日本领事多次,也数次严令警察署缉捕马明满,但人没抓到,警察署也没办法。熙洽总不能亲自去逼马万川交出儿子,要知道驻军的好多给养,都依仗商界筹办,马家的隆字,又是最大的商号,他若与马万川撕破脸皮,那可真是小题大做了。后来,他也不耐烦了,对日本领事只是个应付了。再后来,日本领事来督军府,竟吃了闭门羹。
日本领事及酒井意识到,以命案胁迫马万川这出戏唱不下去了。可是,对于熙洽的态度转变,他们极不满意,因为,自熙洽年轻时,在日本陆军士官学校学习,日本高层就注意到这个清室后代,并有意接近和培养,本土的军部及驻东北关东军司令部,已把熙洽列为最佳合作者,多年来,各个层面,各种方式,公开与私下的接触从未间断,但没想到,这么一件小事,熙洽都显出奸滑,这让日本领事和酒井很失望,只是为了长远大计,他们把失望和不满的情绪掩饰起来。其实,他们错怪熙洽了,他们哪里知道,熙洽自己也遇到一件棘手和难堪的事,使得他无暇顾及,也没心思理会日本人的事了。
熙洽从日本军校回来,便投身军旅,算得上是个职业军人,但不知因为身上流着皇家血统,还是生来就继承了清贵族享乐的谪传,总之,他缺少或者说根本就没有一种军人特有的风骨。而风骨不是流于表面行为上,它是用语言都说不清,道不明的内在神韵。按说,熙洽治军也极严厉,部下稍有一点疏忽和错处,他就暴跳如雷,非打即骂。即便这样,人们虽望而生畏,内心却并不敬重他,相反,常在背后,嘲讽他,并给他起了外号,叫熙生子,意思说他生性,不近人情。还有一个重要原因,也是人们饭后茶余,津津乐道谈论就是熙洽是个好色之徒,荒淫无度,与好多女人的“粉事儿”传播于市井之上。而在与熙洽众女人中,最引人注目,也是最让人感兴趣的,就是大老徐。
大老徐,若未见其人,只闻其名,准以为她是个半老徐娘,其实不然,她的年令,刚满二十八岁,说她大,是因为她身上最显著部位,也就是胸脯太大了,两个*,紧绷在旗袍里,好象随时要绽放开,走起路来,有节奉的颤动着,犹如两只兔子,隐藏在怀里,又极不安份。照理说,她的脸宠,腰条,还有圆圆的臀部,都是一个美人所具有的,可是男人们看到她,不,包括好多女人看到了,眼光却不够用了,草草掠过其他部位,最后都死盯在她的胸前。仅仅这一部位,引发多少男人们的奇思遐想,几乎所有注得她的男人,都梦想有朝一日,扒开那薄薄的衣衫,亲眼看到那一对小兔子蹦出来。另一点,说她老,是因为别看她岁数年轻,在风月场中,堪称老手,且不说她常去沈阳,在奉军中结识了多少高层,就是在吉林市,官场、商界,凡是有点名号的,人人都说与她交情甚好,人人都说与她有过肌肤之亲,但要是让人人说起是如何喂养那对兔子的,人人又都说不清,最后,人人都被认定是呓语。
这就是大老徐名字的由来,时间常了,对于她的真实字,人们忘记了,也无须记住了。
第三十九章
熙洽来到吉林市,还没等他狸猫寻腥,如雷贯耳的大老徐就出现他的身边,别看熙洽走过的地方多,所接触的女人也无数,即便在日本军校,管束得那么严,他还偷偷地出去狎妓,回国在广州呆一段时间,可以说,从南至北,他都不曾缺少女人。在沈阳有太太和两房姨太太,大连也有姨太太,来吉林还带着姨太太,但再多的姨太太,对他来说,也就是多了一个伺候他的女人。所以,当听说大老徐时,他只把大老徐当成一个有姿色的女人,如果再高看一眼,不过是*而已。可是,当第一次与大老徐见面,他惊呆住了。对于他,谈不上什么一见钟情,只能说大老徐独特的美色,令他耳目一新,使他产生一种从未有过的雷击感觉。
说起熙洽掳获大老徐,也颇费一番周折,始初,熙洽以为一如往常,他若看中哪个女人,手到擒来,不想,这个大老徐与他结识后,谈笑风生,却很少打情骂俏,他问过与大老徐相熟的人,以为大老徐故意吊他的胃口,但人们告诉他,这正是大老徐的迷人之处。或者说正是大老徐的手段,让你看得见,够得着,却让你摸不到。熙洽见有这么一说,越发想把大老徐弄到手中。他软硬兼施,当然也花费不少,钱对来他说,就是个数字,只是大老徐的不即不离,让他的野*火,越燃越旺。俗话说得好,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来。这个大老徐对于熙洽来说,就属于偷不来的,有时,大老徐在他身边摇来晃去,痒得他真想霸王硬上弓,比如,用枪把她逼到床上,看着她主动而又不情愿的,一件一件地脱下自己的衣服,让那对小白免跳出来,那才叫有情趣……又一想,这么做,传出去,似乎有失身份了,再说了,以大老徐的性格,搞得鸡飞蛋打,那可就得不偿失了。看来,只有耐着性子,与大老徐慢慢的玩老鼠逗猫的游戏吧。嘿,没想到,一个意想不到的机缘,使得大老徐顺从地投入了他的怀抱。
有一天,驻军查办一起倒卖军火案子,是山里胡子,托吉林市内一个叫叶傻子的人,买十几棵大枪,还有子弹。叶傻子被关进大牢,就等着枪毙了。
大老徐来找熙洽,话没说出,泪先流下,她说叶傻子是他的表哥,纯属是为了赚钱,才做起这个杀头的买卖,求熙洽给通融,若保得表哥一条性命,花多少钱都认可。
熙洽没有半点矜持,豪爽地说,这就是他一句话的事,还说钱一分不要,冲的是大老徐的面子,说到感谢,弦外之音,看着办吧!
大老徐是何等的聪明,把熙洽请到家里,亲自下厨,做了几个菜,接下来,自然是酒不醉人,人自醉了。不过,半醒之时,熙洽一语道破,叶傻子不是大老徐的表哥,如果真的是她的表哥,她不会这么用心救他。大老徐笑了,说还是心照不宣吧!但丑话说在前头,要是熙洽明里放人,暗打黑枪,她与熙洽也就是这一锤子买卖,以后,熙洽再想进她家门,提枪来也不行。
叶傻子侥幸活命,归隐山林,熙洽话附前言。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第四十章
熙洽永远忘不了,那天酒后与大老徐的第一次,细细品味,大老徐真是名不虚传,熙洽玩过的女人数不清,都是过眼烟云,唯独这个大老徐,当他把她放倒在床上,面对白皙高耸的乳房,听着那伴着笑声的娇喘,他象一条饿狼,贪婪的撕咬着,*着,在大老徐的身上翻滚着。大老徐也使出女人的本事,时而,象个面团,任你揉来揉去,时而,象块高药,贴在你身上,溶入你的骨髓,解除你的疲惫。一阵阵的颤粟,一声声尖叫,熙洽的神经末稍都被调动起来了,当几次大汗淋漓过后,已近天明,两人也都瘫软下来……大老徐取来热毛巾,给熙洽擦去身上的汗水,间或用滑润的手,抚弄着熙洽那敏感的部位,咯咯地笑个不停,尽管熙洽已心有余而力不足,但还是又把大老徐压在身下……这个大老徐啊,真是个天生的犹物,在被窝里,花样不断翻新,使得熙洽乐此不疲,应接不暇。
都说男人喜新厌旧,这话不一定完全正确,就说熙洽吧,自从与大老徐欢愉之后,几乎忘记了太太和所有的姨太太不说,还很少再去寻找别的女人,平日里,一有空闲,就与大老徐粘在一起。有时,去沈阳,办完公务,火燎屁股似的,匆匆赶回,后来,若去外地,干脆带着大老徐。时间一长,熟悉他的人,都说他的魂儿让大老徐给勾走了。
世间上,最让人琢磨不透就是女人的心,拿大老徐来说,*无比,水性扬花,玩男人于股掌之中。难道她会改弦易辙,心甘情愿做熙洽的女人?其实,大老徐也有她的盘算,在她刚与熙洽接触时,她就看透了熙洽的心思,可是她不能轻易让他得手,用她的话来说,别人看她轻薄,她不能把自己看轻薄了,是的,她与男人周旋,各有所图,这么多年,她家境殷实,日子过得滋润,这都是靠她的女人手段。但她也清楚,象熙洽这样有权势的人,她一旦依附上,得到多,失去的也多,所以,她必须慎重。可就在这时,叶傻子出事了,她不得不主动出击。也就是因为这个叶傻子,在她与熙洽交往的日子里,熙洽心里始终疑神疑鬼,耿耿于怀。
有一次,两人躺在被窝里,熙洽又提起想娶大老徐当姨太太的事。大老徐还是摇头,不肯答应,熙洽说,若是大老徐归到他姨太太行例,他便可以名正言顺给大老徐置办庭院家当,他再来,也就有了家和主人的感觉。大老徐笑说,就因为家和主人,她才不同意,她说若那样儿,她的位子也就显得不重要了。她还说,她不想让熙洽反客为主,那般活着,她真的没意思了。
“你的姨太太都够一个排了,不缺我这一个人,再说了,我这辈子不求大富大贵,吃喝不愁,够过就行了。”
熙洽狠狠地捏了下大老徐的*说:“我知道你还想着他。”
大老徐疼得一咧嘴,熙洽旁敲侧击多少回,她知道这个他指的是谁,可她还是反问:“我想谁呀?”
熙洽酸溜溜地:“你心里清楚。”
大老徐笑了:“我想的人多了。”
熙洽:“放他走时,我跟他打个照面,我……我知道你为啥儿想着他了。”
大老徐明知故问:“你是说叶傻子?”
第四十一章
熙洽眼前浮现叶傻子的影像,三十多岁,黑脸,壮实,浑身似乎有使不完的力气。
大老徐不出声了,虽说还是笑脸,但眉宇间,透出细微的情绪波动。
熙洽不无感慨地说:“都说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对女人来说,未必尽然啊,就说你吧……”
大老徐想差开话题,手移在熙洽身上移动,笑说:“我看还是没累着你,瞎寻思啥儿呀!”
熙洽拨开大老徐的手,冷笑说:“我说到你心里去了吧?”
大老徐:“我……我听不懂你的话。”
熙洽:“你再打马虎眼,我明说了。”
大老徐:“说呗,脚正不怕鞋歪,我怕啥儿?”
熙洽:“哼,他也就比我岁数年轻呗,说实在的,干这事儿,我还真不服他。”
大老徐笑嘻嘻地:“亏你能说得出口,还是个参谋长呢……”
熙洽复搂大老徐柔软的身子,拍打一下说:“你知道我为啥儿这么说吗,我就怕你……我把丑话说在前头,你要是给我戴绿帽子,我饶不了你。”
大老徐腾地坐起来,不悦地说:“你吓唬我呢?你啥儿意思?不错,我是跟了你,可我没卖给你,也不是你的姨太太,你天天睡着,玩着,你还想咋的?你要是在这么疑神疑鬼,你就别来了。”
熙洽见大老徐急了,忙好言好语相劝,别看他在外面,飞扬跋扈,脾气暴躁,但对大老徐,他得用心拿捏分寸,原因很单,一是他真心喜欢大老徐,二,他也知道大老徐是情场老手,离开他,照样儿吃香的喝闲的。所以,好多事儿都得让着她,也许这就叫卤水点豆腐,一物降一物吧?
大老徐象受了多大委屈似的说:“叶傻子都走了一年多了,你还总提他干啥儿?咱们退一步讲,姓叶的就是我的老相好,那也是在你没来吉林前,你吃的那门子醋,再说了,自打我跟了你以后,还有谁敢跟我来往了,我那些朋友,现在见我,都绕着走,生怕摊上嫌疑,我问你,你还想让我咋的?”
熙洽哈哈大笑:“这就对了,我的女人,谁敢碰一手指头,我要他的命。”
大老徐掀开被,就要下地。
熙洽拉住大老徐,惊异地:“你……你想干啥儿?”
大老徐:“你不是有能耐吗,我还不跟你睡了呢,我上东屋去。”
熙洽一跃而起,把大老徐扑在炕上……
大老徐是个耐不住寂寞的女人,虽说做了熙洽的女人,财源不断,风光无限,可这并不能完全填满她内心深处的另一种欲望,至于这个欲望是什么,不言自明。前一阵子,她对熙洽说,去距离吉林市五十里地乌拉街走亲戚,熙洽说派他的小汽车送她,大老徐不让,说那样太张扬了,她雇辆马拉轿车,还说天气好,就当游山玩水了。熙洽没多想什么,给带了不少的礼品,后来,没过一个月,大老徐又去了趟乌拉街,这次熙洽多少有点犯忌,问大老徐是什么亲戚,以前怎么没听大老徐提起过,大老徐也是说谎不脸红的,随口编个远房姑姑。第三次时,大老徐又去乌拉街,熙洽连问都没问,大老徐还觉得奇怪,但没往深处想。她哪里知道,熙洽已打定了一个主意,也就是这次,大老徐出事了…… 。。
第四十二章
乌拉街,原是女真乌拉部落,一六一三年,被当时的建州都督努尔哈赤攻陷,至今一直是旗人集中居住的地方,房屋宅院,都是明末清初的老式建筑,古色古香,街面不大,很热闹,也很富庶。
大老徐说来此地串亲,纯属鬼话,真实目的,就是来会她的老相好叶傻子。说起这个叶傻子,原本就是赶马车的,吉林市大户人家,都有专用的马拉轿车,有小汽车的多是官府,稍有身份的人,出门叫上辆马拉轿车,坐上去,也是很神气的。叶傻子就是赶出租马车的,因他有眼色,会说话,好多人都愿意坐他的车,大老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