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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之剑-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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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看穿了?

    没看穿?

    射击?

    还是不射击?

    射击又根本无法射中要害啊!

    因为法兰姬丝的冲锋姿势非常有讲究:明明是快步冲锋,她手中武器握得很稳,战锤的锤柄斜指向左下方,锤柄拦在本来就有加厚防护的心脏部位以及喉咙,锤头斜斜地挡住大半张脸,只露出一只观察用的左眼。

    也就是说,除非**能一箭射中法兰姬丝的左眼,否则射任何地方都无法将她一击毙命。

    要知道,法兰姬丝本身的皮甲可是有一定防护能力的!

    随着法兰姬丝的突击,越发逼近的恐惧已经开始折磨他了。

    远在五十米开外的马丁冷笑不止:看来,这家伙还有点嫩啊。应该说这才是蛆虫级参赛者的正常水平么?

    一个真正的强者可不会这样犹豫,管那么多干什么,一旦确认自己被发现,先撂倒一个再说。

    机会,一去不复返!

    马丁已经开始掩护射击了。

    “噔……噔……噔!”在快速装填技巧辅助下,马丁保持了几乎每秒一箭的惊人射速。这对于弩箭来说,绝对是现阶段的极限。

    准确的射击很显然干扰了**的动作。

    一如所料,他用敏捷的后空翻,连续躲开了三支弩箭。

    但另一边,加尔以猎豹般的速度更快地突了过去。

    军事概念上,单纯的枪兵,如果没有盾牌掩护,更多被视为远程武器的靶子。

    在真正的用枪好手面前,单个弓箭手的威胁并不是十分大。

    **凌空射出了两箭,因为无法发力的缘故,力度不是非常大,但快准这两点绝对是做到了。

    全神贯注的加尔“喝喝!”两声轻叱,直接长枪前段一摁,用快速的甩枪挑飞了两支箭。

    这一次,谁都知道,**已然陷入了绝境。

    加尔后突先至,会首先杀到。用不了五秒,法兰姬丝也会赶到。理论上这已经是标准的前后夹击,实际上加尔会先手击中。

    “将军了!”马丁的眼芒中闪过一丝凶厉。在想象中,他几乎可以听到神使的宣告声。

    就在这电光火石的刹那,加尔第三次出手,挑飞了对方慌忙拔出来的匕首,然后一枪刺了过去。

    收工……嗯?等等!

第77章 好吧,你赢了!

    接下来的瞬间,事态的发展有点超乎马丁想象。

    加尔那小子,居然在最后那一瞬间收枪了。他一脚踹到对方的肚子上,将其整个踹翻,然后一枪抵上去。

    “你在干什么?小心对方的反扑……”随后赶到的法兰姬丝大吼着,可吼道一半却停住了,她也把武器抵着对方,然后大喊:“格兰兹,你过来一下。”

    搞什么鬼?

    直接干掉那家伙不就完事了?

    时间宝贵啊!各位老大!

    心中吐槽不止,马丁却只能快步跑过去。

    十几秒后,三个披着草皮的家伙强势围观那位被逮住的**。

    “呃!”马丁有点囧,这下他知道为毛加尔会停手了。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个跟其小脑袋毫不相称的鹰头鹿角盔,外形是一个老鹰的啄,两翼是高高竖起的两支鹿角,后脑勺全是颀长的树叶,做成孔雀开屏的样式。

    可别小看这个有点可笑的鹰头鹿盔,不光因为这头盔本身就是一件魔法装备,自带类似于光学迷彩的视线屏蔽特效,还因为在木精灵当中,这玩意等同于巴卡利亚贵族的上层贵族勋章。

    听说具体还要经过某某特殊试炼才能算数,但拥有鹿盔的家伙,以后很有可能变成一个林地领主。这个衔头等于巴卡利亚镇守一方的公爵了。

    再往下看,就能看到这个**其实是个少女。

    乍一看完全就是个金发的琉璃娃娃一般完美无瑕。她拥有一头亮金而又微卷的长发,蓝色的眼瞳,长长的睫毛加上那如同最完美雕刻师做出来的美艳容貌,一看就让人联想到芭比娃娃什么的。

    而且她和大多数巴卡利亚王国的女性不同。或许巴卡利亚是马上民族,女人经过数十代人的骑马生涯,盘骨都会显得比较宽大。虽然大屁股什么的,男人都爱看,但这位木精灵少女纤细而又苗条的身材,反倒让她显得与众不同。

    如果不是她有一对尖细的长耳朵,以及低胸罩衣上方露出来的肌肤上有着典型的木精灵那种弯弯翘翘的绿色花纹的纹身,再加上那套典型的林地游侠的打扮,谁都会认为她其实是个人类少女。

    面对三个凶神恶煞的人类,木精灵少女大义凛然:“你们杀了我吧?”

    立时,四只眼睛同时盯着马丁。

    马丁有点无语:尼玛,我像是辣手摧花的人么?

    如果这是月黑风高四下无人的夜晚,说不定真有那万分之一的机会,马丁兽性大发,验证一下这个看上去即将过期的萝莉是不是身轻体弱易推倒。

    但现在是绝地求生啊!

    一堆大神在天上看着呢!

    说不定我这边捅死过期萝莉,那边木精灵的守护神就要发狂了……

    其实,马丁还真猜对了!

    神域当中,一个树人形态的神灵紧握着马车车厢大小的拳头,咬牙切齿:“混小子,你敢碰她你就死定了!”

    话说,在这种大环境下,若是马丁干掉了过期萝莉,其实也无可口非。毕竟临时组队神马的,并不是这场血腥竞技的本意。

    有种族的地方,就有浆糊!

    私底下偷鸡摸狗的家伙多的是,马丁犯不着当场搞些天怒人怨的事。加尔都停手了,他这个当老大的,难道还会下毒手?

    何况旁边还有个正义感绝对不少的女骑士看着呢。

    当然,放过木精灵少女容易,和平解除这场危机就相当考验马丁这个临时领队了。

    马丁正色道:“我为什么非要杀了你?小姑娘,你以神木之名发誓成为我的奴仆,我就可以放过你,让你进前十。”

    “我不是小姑娘!我更加不会屈服在你的魔爪之下!人类!”精灵少女一面坚毅,斩钉截铁。

    “哦,那就难办了,你不肯跟我们一伙。又会给我们带来威胁,哪怕人类跟木精灵现在是中立状态,我都不得不防着你在我们后面放冷箭。所以让我想想,不如打断你所有手脚,然后丢你到毒圈里自生自灭?”马丁说这话时,自己都觉得自己是个逼良为娼的大坏蛋。

    旁边两个吃瓜群众的脸有点囧,又不得不承认,马丁的担忧是对的。

    承诺什么的,一点都不可靠。

    “你……”精灵少女打了个冷战。

    其实这就是怯弱的表现了,马丁一看就知道,这个精灵少女更像是被卷入竞技场的可怜虫,开口劝道:“想想吧,你就这样死了,你对得住为你掩护而牺牲的同伴么?你很在乎他们吧。刚才……你应该是看到我烧死了那些混沌战士,才放弃了对我们的狙杀,是么?”

    马丁说到这里,少女一双眼顿时红了,眼眶里当场就有泪水在打转。

    “你现在还没进前十,你死了就是死了,连你的神都无法救你。我并无意要奴役你。只要你向神木发誓成为我的仆人,当你回去之后,你可以给出跟你地位相符的赎金来赎回你的自由。这很公平,人类国度俘虏了非死敌种族的贵族,都是这样处理的。”

    神木,就是木精灵公推的守护神,是其神灵的对外尊称。

    少女一言不发,显然内心正在天人交战。

    马丁加把火:“当然,如果你和你的母族愿意支持我的开拓事业,派出厉害的弓箭手来我的领地帮忙,可以算你半价。”

    “你……是……谁!?”少女咬着牙问道。

    “我已经十五杀了,我注定会安然回到我的领地,获得骑士之神的祝福与庇护,你回去之后自然会知道谁是‘金闪闪’的。”马丁一面傲然。

    这是他的自傲与底气。

    此时此刻,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王霸之气,在马丁身上油然而生。

    连虚空中正在观战的西格玛和红骑士都击掌叫了一声:“好!”

    时间,不知不觉已经过去三分钟。

    “抱歉,安全区即将缩小了,没时间给你犹豫了。下决定吧。我只会数十下。十……九……”马丁给木精灵少女施压着。

    不光如此,加尔即便手心有汗,他已悄然把枪尖往前抵了一点点。法兰姬丝也高举起战锤。

    时间不等人,他们这样做,绝对是仁至义尽了。

    精灵少女哭丧着脸:“好吧,你赢了,我向神木发誓……”

    

    ps明天要出去,更新有点悬,可能只有一更。尽量保证,真不行就周一再补。抱歉先

第78章 闪光

    法芙娜*林歌,这就是木精灵少女的名字。

    别看她一副刚过期的萝莉的样子,人家已经64岁了,只是木精灵的岁数跟人类有着各种意义上的差别。

    作为一个血统高贵的高阶木精灵,她是‘木生’的。

    一对相爱的木精灵男女,把自己的爱情结晶奉献给神木,一旦被誉为生命之树的神木选择接受这个结晶,那孩子就会在神木旁以一个囊袋的方式挂着,吸收神木供给的养分成长。

    这一成长就是50年,才真正‘含苞待放’地进入人世。

    卡奥斯大陆上,木精灵成年是65岁,可以活到三百岁以上,五百岁的长老什么的也不稀奇。

    某种意义上,法芙娜*林歌也是个14岁、即将过期的萝莉,但她只要再长一岁就会被视为成年了。

    法芙娜的发誓是用木精灵语,虽然有神灵的神力可以让马丁大体上了解誓言的内容,但那种绕口的祷言,实在让马丁头痛。

    幸好誓言并不长,她完成誓言时,还有两分钟开始缩圈。

    此时大局已经有了变化。

    马丁万万想不到那六个兽人如此生猛,兵分两路,还各自压着对手打。

    对两个人类那边,其中一个人类已经死定了,他断了一条手臂,然后状如疯虎地用剩下一只手挥舞着一把大剑,拦住追击的两个黑兽人。另一个被他死保的人类骑着唯一的一匹马,正在疯狂向圈内跑。

    那边四个矮人也折了一个,连脑袋都被扯下来了,硕大的脑袋连着脊骨,正在被一个白毛狼人当流星锤一样甩着,成为那家伙耀武扬威的资材。

    剩下三个矮人背靠背举着大盾,狼狈不堪地用链枷和大锤向围攻的四个兽人不时发出反击。

    当然,最大的关键在于,兽人那边不光有四个兽人,还有十几头不知从哪里跑出来,连背部都足足有大半人高的战狼。

    “兽人的驯兽师!”法兰姬丝咬着牙:“如果没猜错,那边就是那个了吧?”

    这时,三双目光再次落到马丁身上。

    每一双眼睛都在询问:怎么办?

    其实看闪烁的眼芒就知道,法兰姬丝绝对有着自己的主意,但她显然要先听听马丁的,如果马丁的更好,她就保持沉默。

    正常来说,跟那个骑马逃跑的人类合流才是最佳选择,估计对方也乐意抱团。

    马丁的决定却是:“我们潜行,无视人类那边,我要在缩圈之前去到能偷袭狼群的距离。”

    马丁一说,大家立马懂了。

    普通的兽人,大多是脑子一团浆糊的逗逼,整天就会“哇哇哇!”地战个不停,见人就怼。但能被诸神视为‘蛆虫’的,已经是脑子和战力属于好苗子那一级的家伙。

    兽人分兵固然有着自大的一面,好处也是显而易见的,如果给他们弄死了这两个人类和四个矮人,哪怕在这过程中损失一两个人,接下来还是兽人一方占优,毕竟他们有个驯兽师,等于无论如何都是以多打少。

    此时收纳那个人类,对战力提升不大,说不定那家伙已经被兽人杀怕了成为累赘,反而提前暴露出自己的行踪,失去先机!

    正好,马丁这边三个穿山寨吉利服,一个自带奇幻版光学迷彩,潜行起来简直不要太简单。

    他们的行动是如此成功,竟然连跑路过来的那个人类都瞒过了。那是一个年轻的人类骑士,他似乎也是打着投靠马丁的念头跑过来的。毕竟神使的宣告当中,马丁可是‘来自巴卡利亚的金闪闪’。

    只不过他的求救注定会失败,当他骑马快速冲到原本马丁所在的区域时,马丁四人早已转移,去到了靠近西北的地方了。年轻骑士只能盲头苍蝇一样在南边打转。

    不多时,杀掉了断后人类剑士的那两个兽人,也骑着野猪冲向孤零零的人类骑士……

    西北方,矮人与兽人的鏖战已经到了最关键的时刻了。

    矮人虽然手持盾牌,但在敏捷的狼群骚扰扑腾下,他们个个带伤。随着战斗的推移,他们的敏捷和反应都在下降。

    关键是,毒圈又要开始缩小了。

    安全区离他们战斗的地方很近,大概边缘也就离他们三十米。正常情况下,哪怕他们腿再短,跑个十来秒也就到了。

    此刻的状况,真印证了那句话‘咫尺就是天涯’!

    四个兽人已经不再寻求主动进攻了。他们就是不停在外围骚扰。不时丢几把不值钱的石斧头过去,让矮人紧张一下。兽人的核心就是那个骑在一匹巨大白狼上的白毛狼人,他不时嘴里发出低沉的吼声,指挥着一匹匹大个头战场左右绕圈跑,不停扰袭三个矮人。

    一旦发现矮人有向安全区移动的迹象,立马一轮狂攻,拼死一两头战狼都要遏止矮人的移动。

    他们全都拦在矮人与安全区之间,围着矮人,就是要残忍地将这三个矮人卡死在毒圈里。

    “巴尼!不行了!我们必须冲了!”一个有着橙色胡子的矮人大喊着。

    “不!博格,再等等!”被唤作巴尼的金胡子矮人也相当狼狈,他一盾牌格开一头战狼的噬牙,还了一锤子,将那战狼半张嘴打得血肉模糊。

    即便如此,那匹狼居然还没撤走,只是呜咽一声,退到外围继续绕圈。

    “见鬼!你在等什么?”

    “我在等那个‘金闪闪’,同样是蛆虫级,战力差距会有,但绝对不至于让他完成15杀的。我总有种感觉,那家伙不是一个单纯的战士,而是一个统帅。如果是这样的话,他不会放过这个机会的。”

    巴尼几乎是话音刚落下,就看到安全区的方向传来一道道闪光。

    最初那一瞬,巴尼没反应过来。

    旋即他懂了。

    “看信号……三次长闪之后……突击?”巴尼用矮人语几乎梦呓一般把闪光的信号翻译出来:“见鬼!这灯号至少是五十年前的版本。那家伙怎么知道的?好吧!反正我懂,大家搏他一搏!”

第79章 既是棋子,也是棋手

    这段闪光信号非常贼,全是挑四个兽人望着矮人那边的时候打的。当某个兽人回头时,信号马上停下。

    当三个矮人突然间改变动作,集体冲锋时,狼王沃尔还一个呼哨,招呼狼群改变位置。狼群不是列阵举大盾的重装步兵,挡在矮人冲锋的前路上并不是一个好选择,狼群的选择是紧追在矮人身后,一旦发现谁不顾一切地闷头就跑,那么他就是该扑倒的目标了。

    留下人断后绝不明智,人的视野就是120度左右,戴上了厚厚的全照头盔后,视野会进一步收窄。一个落单的矮人战士唯一的下场就是被扑倒撕碎。

    面对狼群的纠缠与前方四个兽人的阻击,矮人根本没什么好办法。

    最后那个矮人仅仅露出一个一秒不到的破绽,就被一头巨大的战狼扑上来,差点被咬到肩膀。即便他做出了迅速的反击,依然丢掉了他的大盾牌。

    生命之脆弱在这一刻展露无遗。

    谁都知道,这矮人几乎不设防了。

    只要再来一下……

    正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候,不远处的半空突然传来“嗤嗤嗤”的利箭破风声。

    近十道赤红色的光霞划过长空,先后坠到他们附近的草地上。秋高气爽,枯草易燃,矮人周遭半径三十米内顿时变成一片火海。

    “啊!”那是矮人与兽人的惊叫。

    “嗷哦哦哦——”那是狼的惊恐嚎叫。

    动物为什么往往都怕火。

    那就是从远古到现在,无数次森林大火给动物带来毁灭性的伤害,一次次恐慌植入到几乎每种森林动物的基因深处,根本无法去除。

    原本井然有序的狼群瞬间崩溃,几乎所有狼都是惨叫着乱蹦跶乱咬乱打滚。狼没有在地上扑腾以便灭火的智慧,这完全是无意识的挣扎。

    “巴尼……那个金闪闪该不会想把我们也一并烧死吧?”饶是火箭没有直接射向三个矮人。被大火包围,按照现在火势的蔓延速度,被火烧过来也就是时间的问题。

    现在三矮子已经被大火冒出的浓烟呛得几乎说不出话了。

    “我……他……”巴尼的嘴角有着血丝,那是刚刚战斗的结果之一,本来血应该是腥臭中带着淡淡咸味,现在他只觉得满嘴苦涩。

    百年生涯,他见过最无私最伟大的人类,也见过最阴险最龌龊的人类。跟其他普遍可以用一种或者几种性格就能形容的种族不同,人类是最复杂多变,拥有最多不同性格的种族。

    如果那个金闪闪选择把他们三个矮人和四个兽人一锅端的话,那的确是一个好办法。

    本来就剩十六个人,死了一个矮人、一个人类,再撇去他们七个,剩下的活人就剩下七个。毫不夸张地说,剩下七个都会是胜利者。

    倘若往更辛辣点的方向去想,若是那位金闪闪先烧死四个兽人,再烧死他们三个矮人。哪怕死了一趟,他们还是必须感谢金闪闪,毕竟进了前十就是保送过关啊!

    道理是这样,但被卖了,始终觉得……不爽啊!

    郁闷,憋屈,愤怒,惊慌,几乎所有的负面因素都淤积在三个矮人心头,偏偏他们什么都做不到,只能像个无助的小孩子鬼缩在火场的中心,看着火焰快速蔓延过来。

    就在这时,巴尼仿佛听到了幻音。

    “咻咻咻——”三声箭响。

    这一次不再是带来炽炎的红光,反而箭光是白色的。

    “呼哧——”

    华丽的声音。

    声音的本质不可能是华丽,这声响带来的特效却是无比华丽的。

    就在矮人们的右手边,离四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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