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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之剑-第2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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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掌,上面没有任何的老茧。

    要知道,连她这样每次练完武艺都用牛奶泡手的人,因为长期的用力,她手上哪怕没有老茧,关节都显得有点粗大。可以说,这是被誉为完美女神的她唯一的缺陷。

    马丁的手更嫩滑……

    偏偏马丁拥有惊人的动态与静态视力、还有感知力,再加上极为出色的战场大局观。

    这种状况真是无比矛盾。

    在马丁带领下,三人小队不光保存实力,隐秘前进,还额外舔了两次包。

    法兰姬丝本来想换上一套全身铠甲,那是一套穿在一个瑞克帝国的强者尸体上的骑士铠。

    这个打算被马丁否决了。

    马丁瞥了一眼系统的记录,此时参赛者已经剩下30人了:“如果你认为我们三个能够同时面对剩下27个强者的围攻,你就穿这个吧。”

    瑞克帝国的制式铠甲简直要多拉轰有多拉轰。

    金灿灿的铠甲,火红色的披风,外加全罩头盔上鸡公头似的五彩翎羽,五公里以外都能清晰可见好吧!

    不知法兰姬丝是被彻底洗脑的忠实骑士派,还是说她严重缺乏安全感:“我查过了,可以转换铠甲的颜色,比如像这片草原一样转成绿色,那就不那么起眼。”

    马丁一翻白眼:“你能穿着铠甲无声潜行,我就让你穿。当然,你可以坚持,那就恕我和加尔不奉陪了。”

    身为一个正义的老阴逼,绝对是偷偷的进村,打枪的不要。这就好像打绝地求生时,自家队友穿着军靴跑在楼道里,那种地震似的“咚咚咚”巨响,简直是向全世界宣告我来了。

第71章 吉利服

    “加尔,我需要一块草皮。一人的长宽。可以的话把泥去掉。”马丁还比划了一下。

    马丁的要求还真鸡儿多。

    法兰姬丝从来不喜欢别人帮自己拿主意,偏生她没有更好的主意。被陷害,然后求生欲特别强烈的她,早已把生还当成是第一要素,所以她默默地遵从了马丁的指示,放弃了铠甲,同时看马丁表演。

    时正秋冬,大地上的草皮开始干枯,不像春夏那么有韧性。

    加尔身为马丁的亲卫,对于主人的指示当然是不折不扣地执行。也没花几分钟,就给马丁弄来一块大草皮,虽然边缘不是那么整齐,像狗啃一样,可足够了。

    草皮不光去掉了大部分的泥,甚至连虫子都看不到。

    马丁很满意地在自己身上一披,法兰姬丝顿时目瞪口呆。

    马丁几乎在她面前消失了。

    如果不是那对异常鸡贼的眼珠,哪怕近在咫尺都不会认出,这是一个披着草皮的大活人,而不是一个草堆。

    没错,这就是绝地求生游戏里大名鼎鼎的。

    这玩意说白了就是一个障眼法,视觉上蒙骗对手。穿上这玩意也不见得一定大吉大利,今晚吃鸡。图的就是一个稀罕啊。

    想当初,马丁玩游戏时,好不容易捡到一套,最后的安全区却在一片黄澄澄的麦田里,穿着玩意简直有毒。又不舍得脱下来,结果吉利服就二手、三手、四手地传承了下去……

    在今天,吉利服绝对是大吉大利啊!

    因为缩圈三次之后,最终决战场地已经基本可以确定了,就是眼前这片被树林围住的盆地。触目所见,全都是发黄的干草,穿着自制吉利服,简直是与天地融为一体啊!

    “少主,竟然还有这个作用,我也去弄一套行不?”加尔兴奋了。

    马丁扫视四周:“给你三分钟。”

    加尔顿时屁颠屁颠地又去挖草了。

    马丁转向女骑士:“你要么?”

    法兰姬丝无比纠结,最后一跺腿,咬牙道:“能穿在我身上的,只有华服与护甲!”

    “那你殿后好了。”

    “可以。”女骑士又咬咬牙。

    别说她,连正在观战的人类神使和神灵都目瞪口呆。

    他们何曾见过如此现代化的战术装备?

    这简直颠覆了他们对战争的认知。

    其它神灵有的沉思,有的满不在乎。毕竟吉利服这玩意,对付普通人可以,但骗不了对森林和树木非常了解的木精灵,骗不了嗅觉敏锐的狼人之类的兽人,更骗不了对血气无比敏感的吸血鬼。

    被坑的,只有普通的兽人。

    这不,马上就有两个兽人中招了。

    他们身上的血迹与伤痕,就像是他们的武勋,证明了他们一路杀来是何等的威武。

    可惜他们被马丁这对正义的老阴逼给坑了。

    因为他们远远瞧见的,是拿着大锤自个走在林地里的法兰姬丝,却没有注意到在法兰姬丝前面鬼鬼祟祟匍匐前进的两个草堆。

    等他们骑着巨大的野猪杀到时。

    马丁还故意放过前面的野猪骑士,等第二个野猪骑士杀到的时候,加尔蓦然跳起来。

    一出手就是一击迅雷不及掩耳的直刺。

    简单的突刺在经历了无数次锻炼之后,变得无比迅猛狠辣。

    在加尔和野猪骑士即将错身而过的时候,一杆黑纹枪杆长枪闪电般刺入了野猪的胸腔。

    强大的惯性让野猪看上去就像是自己把胸膛撞到枪尖上似的。

    “噗呲!”清脆的利刃入肉声过后,就在野猪的脊背上,猩红的枪尖贯穿身体后再破体而出,笔直刺入那个兽人其实的胸腹当中。

    兽人骑士那以示勇武的x型胸带变相要了他的命。如果他穿的是一件完整的胸铠,那么至少他不会像现在这样被一枪破肚。

    长枪简直像穿冰糖葫芦的棍子,把野猪和兽人串在一块。

    加尔在野猪压下来的瞬间,已经一个侧滚翻躲了过去,同时拔出了腰间的匕首。当野猪骑士痛苦地捂住自己的肚子摔下坐骑时,敏捷的加尔已经迅捷地逼近,朝着扭曲起来但毫无防护的脖子,就是一划。

    那边,冲在前方的野猪骑士听到了身后的异响。他本能地想回头。但来不及了。

    野猪有着最强力的冲刺能力,奈何野猪的控制力在坐骑当中可是出了名的差,无论拐弯还是减速,对于那个圆滚庞大的身躯来说都是非常艰难的事。

    他只能硬着头皮向眼前那个娇小但拿着锤子的身影一斧头劈下去。

    偏偏就是在这个关键的时间节点上,身后不远处突兀响起“噔!”的一声弓弦震响。

    背心传来的吃痛,让他明白自己应该是中箭了。

    到底是谁这么阴险?

    居然背后放冷箭!?

    可惜,他没机会知道了。

    一个巨大的长柄战锤的锤头,在他的视界当中急速放大着,满是菱形凸面的锤子,散发着令人心悸的金光。

    他还看到了攻击者那条瘦弱得不成样子的臂膀。

    “那么一条小胳膊能有多大力气?”完全闪避不及的兽人在右肩中箭举不起右手的情况下,改用有着臂铠的左臂挡在自己面门的前方。

    他在赌法兰姬丝的臂力不足。

    很遗憾,十赌九输!

    在这个几乎是决战圈的安全区里赌对方是菜鸡,那真是呵呵呵了。

    没有出乎马丁所料,法兰姬丝展现出与她身形毫不相称的暴力美学。数十斤重的锤子被她仿佛一掰就断的手臂给抡了个半圆。

    那条美妙的新月弧线的终点,就是兽人骑士的脑壳。

    就在五米开外的马丁,能够清晰听到锤子抡起时那种仿佛可以将周遭大气都荡开的恐怖破风声。

    威力,可想而知!

    “噗——”明明是手臂和脑袋两件事物,法兰姬丝却一锤子将其愣是砸出一个声音来。

    那画面实在太美,美得马丁都快吃不下饭了。

    把沙滩砸西瓜的场面换上五颜六色的脑浆,那就差不多了。

    如果在平日碰上这么一个能一锤子把一个两米半高的兽人砸成刑天的后裔——无头骑士的女人,马丁绝逼溜得比兔子还快。

    现在见证了法兰姬丝的真正实力,马丁忽然对‘吃鸡’的把握又大上了几分。

第72章 经验的差距

    不知为何,漂亮的女子用重兵器使出夸张的招数时,总是会有一种暴力的美学在。

    一锤子把对手砸成无头骑士,巨大的战锤并没有停歇,在半空中绕了个漂亮的c字型,转瞬就把可能撞到自己身上的野猪也砸飞了。

    那可是体重很可能接近一吨、全副武装的狂奔野猪啊!

    你这位姑奶奶说砸飞就砸飞?

    看到被专用皮甲包裹住的半张猪脸都被砸得凹陷下去,马丁惊震之余,不免陷入了沉思。

    看到自己两个临时同伴都露出大吃一惊的表情,法兰姬丝知道自己不解释点什么,或许会让同伴有点不好的联想:“我的确体内有不属于人类的血统,那是来自我的母亲,她是一位白银之民。”

    总体来说,卡奥斯大陆也很符合马丁认知当中西方的世界观,由混乱、中立和守序三大阵营所分割。

    北地野蛮人、兽人、沼泽人还有大陆东北方混乱之地的混乱恶魔组成混乱之民。

    木精灵是中立派。

    人类和矮人是典型的守序派,也被称为是黑铁之民。再往上根据体内神灵血统的多寡,分为青铜、白银和黄金之民。一般来说,体内神血比例越高,血统就越高贵。

    要知道,连已经在卡奥斯大陆上消失的高等精灵才自诩是青铜之民,法兰姬丝竟然说母亲是白银之民,这可是不得了的大消息。

    要知道,唯有龙族或者神灵的直系子孙才是黄金之民啊!

    其实话说出口,法兰姬丝已经有点后悔了。

    不过想到马丁是自己的救命恩人,又释然了。

    相比起加尔的目瞪口呆,反而马丁风轻云淡地“哦”了一声,更让法兰姬丝纠结。

    你就这反应?

    姑且不论法兰姬丝本来的身份,光是抛出白银之民后裔这个名头,就足以让她在任何一个守序国度里成为国王大厅的座上宾。

    谁知道见过大世面的马丁竟会如此反应平淡!

    法兰姬丝恼倒是不恼,只是对马丁的身份更感到好奇。

    击杀了两个对手后,加尔捞到了一个的种子。准确地说,这不是个人战斗的技能,反而是统帅方面的技能种子。

    法兰姬丝则直接领悟到一项特技,根据她自己的说法就是加快重武器的攻速,这对于使锤子的她来说,绝对是好东西了。

    顺便一提,马丁召唤‘无足者’弄死四个家伙,除了装备之外一点好处都没捞到,或许是默认了击杀者是无足者吧。

    当第三个毒圈开始缩圈时,在神使的通告中,全场只剩下26人了。

    紧迫感越发浓厚。

    “我们要提前占据那座小碉堡么?”法兰姬丝指着盆地中央那座很显眼,位置又极好的碉堡。

    那是一座三层高的碉堡。在碉堡最高层的平台上,透过箭垛可以居高临下清晰观察到整个盆地的动向。

    可谓易守难攻。

    马丁却摇摇头:“太显眼了。而且我们的队伍有着关键性的缺陷。”

    “缺陷?”

    “对,你不觉得我们缺乏一个治疗职业者么?”

    如果是绝地求生游戏,有三个人固守一个小碉堡,当然可以考虑。马丁在上面当狙击手,法兰姬丝守门,加尔侧翼突击。

    可这里是魔幻世界,既有力大无穷的兽人半兽人,也有百步穿杨的精灵射手,更有各种奇怪的炼金术与魔法。

    在这个不科学的世界玩困守,面对数倍于己的敌人全方位的围攻,这本身都异常困难了,一旦来犯敌人不及时灭光,遭到两拨以上的敌人合力围攻,那就很悬了。

    再说,谁都没规定,安全区跟外面的大毒圈必须是个同心圆。倘若安全区刷在碉堡的反方向,那么这座坚固的碉堡反而会成为坚守者的坟墓。

    对方什么都不用干,只需要在碉堡门口放把火,就能把片刻前的守方卡到生不如死。

    马丁仅仅提了几句碉堡的优缺点,法兰姬丝已经流出冷汗来。

    “抱歉,是我想当然了。果然我跟真正的指挥官比起来,还有很长一段距离。”

    更让她感到震撼心灵的是,马丁的远见很快成了大预言术一样的玩意。

    有一队四人的木精灵小队占据了那个碉堡。

    两个吊炸天的射手在碉堡上层,肆意地狙击一切靠近碉堡半径两百米范围内的敌人。一个德鲁伊召唤出藤蔓,把碉堡最下层封得严严实实的。还有一个手持筝形盾的木精灵游走,正面抗击那些胆敢冲过来碉堡的敌人。

    一开始他们的确打得有声有色,直接团灭了一队三个人的兽人小队。然后他们就遭到了灭顶之灾。

    本来是来自两个方向,合共六人,各不统属的混沌战士似乎达成了某种py交易。

    最夸张那个家伙竟然会变身,变成了类似于炎魔的大块头,不光身高超过六米,还浑身浴火,数公里外的参赛者都能清晰看到他庞大的身影,隐约听到他咆哮的声音。

    这种只有在攻城战里才能看到的火焰巨兽,对于蛆虫级的比赛来说,明显是犯规级别的存在。

    两个精灵射手好不容易射死了这个山寨炎魔的同伴,却抵挡不住这个火焰怪物的攻势。

    木精灵战士鼓起勇气冲上去,却被这头山寨炎魔直接打出个全垒打,浑身着火地滚了出去,掉在一块没什么草的泥土高坡上,抽搐了几下,然后就有神使的提示他挂了的宣告出来。

    正当所有人以为这座碉堡会成为整场血腥竞技的核心所在时,从不介意以最坏打算估计诸神节操的马丁,又一次算对了。

    第四个安全区所在的位置就是毒圈里的偏心圆,刚好碉堡在安全区外。大家之前争夺这个碉堡,就是以为它会成为最后的胜负手,现在突然发现这地方已经是死地。而且一分钟后就会被瘟疫和剧毒所覆盖。

    谁还会为这块鬼地方打生打死?

    溜了溜了!

    一如所料,木精灵小队受到了最残酷的阻击。

第73章 游戏体验极差

    剩下的四个混沌战士迅速卡住前往安全区的西方,就站在安全区的边缘外头一处高坡上等着木精灵从碉堡里出来。

    出来是送菜,不出来是憋屈毒死。

    完全没有选择的三个木精灵只能展开一场悲壮的冲锋,更让他们绝望的,他们还遭到了西北方一队人类的狙击,他们有四把弩,直接用并不密集但精准的狙击轻易压制了木精灵冲锋的气势。

    结局已经注定。

    唯一的意外在于那个德鲁伊在临时之前居然化身为一棵二十米高的大树,恍如树干的巨大手臂伸过来,一把将那个浑身浴火的山寨炎魔给抓了过去,抱着他滚下了小斜坡。

    那个木精灵德鲁伊的树人变身持续时间不长,大概也就几十秒。

    这足以将他的死敌拉扯去距离生还天堂更远的剧毒深渊。

    另外两个木精灵弓箭手,则在毒圈驱使下进入他们所劣势的近战领域。剩下那三个混沌战士根本不出来接招,就在背坡下等着他们俩过来送,不停移动挡在他们去路上。

    在远处,借着吉利服和草堆远远看着这一幕的马丁三人久久无语。

    “如果我们刚刚加速去抢碉堡,估计这就是我们的下场吧?”法兰姬丝的声音里充满了后怕。

    马丁没有回答,继续穿着吉利服挪动着他的身躯。时正深秋,在这片干枯的草地上,到处是被风吹起来滚动不止的草堆,也就是俗称的‘风滚草’。这些风滚草很好地掩护了马丁的行动。如果仔细看就会发现,马丁很少会自个行动,基本上都是跟着风滚草滚动的方向移动。

    法兰姬丝咬着唇,终究抬首:“你那种衣服,也给我一套。”

    “好!”

    马丁一招手,加尔顿时从身下抽出一叠早已整理干净的草皮。

    女骑士的脸上就是一囧,感情自己的队友早有准备了啊!

    在第四次缩圈完成之前,谁都没注意到,战场上多了三堆鬼鬼祟祟的风滚草。

    “格兰兹,我们就这样保存自己,直到胜利吗?”

    面对女骑士的询问,马丁苦笑着摇摇头:“如果是之前,或许可以。但我现在已经在后悔了。”

    “怎么?”

    “现在还好。到了最终安全区那里,金闪闪不死,谁会全力拼杀啊?”

    法兰姬丝的心咯噔一下,随即跟着苦笑。

    马丁说得对。

    神使口中的‘金闪闪’已经成为横在所有参赛者心头的一根刺。碰不上或者听到他被杀的消息还好。一旦多方混战时,大家一定会优先干掉这个有12个人头在手的可怕参赛者。

    现在马丁唯一的优势是,谁都不知道他这样瘦弱的小年轻,竟然会是传说中杀人如麻的‘金闪闪’。

    当然论人头,马丁小队也很牛。不知不觉,加尔已经4个人头在手,反而理论上三人当中最强的法兰姬丝才3个。

    此时,神使宏亮的声音再次在所有参赛者耳边响起。

    “20人了!这场血腥竞技终于来到了终幕——感谢你们所信奉的神灵吧。现在,诸神慷慨地表示,只要是信奉他们的参赛者,一旦进入前十名就会获得他们的奖赏——对!就是你们的生命!哪怕你们被对手击杀,哪怕你尸骨无存。诸神都会用他们的无上神力将你复活。给予你第二次的人生!”

    “前进吧!杀戮吧!每个参赛者,只要击杀敌人数量达到5个或者5个的倍数,都能获得额外的丰厚奖励以及相应诸神的青睐。同样地,击杀那些强大的种子选手,也会获得丰厚的击杀奖励,以及哪怕无法进入前十都能够生还的特权!”

    “进入前十的家伙,你们将不再被视为蛆虫!你们会是诸神心中的伟大战士!伟大的战士就该有相应的待遇。每前进一名,奖励将会翻一倍!”

    “战斗吧——渺小的家伙们!”

    “现在,在诸神眼里,只有一位白银阶的参赛者。对!他就是来自巴卡利亚的先生!已经12杀的他,到底是否能够多杀3个参赛者,达到黄金阶呢!?”

    “没错——他来了!他已经来了!就在安全区南方,悄无声息地接近你们这些可怜的蛆虫,用死神的镰刀在你们的脖子上比划着。到底你们是以自己的生命成就巴卡利亚人的伟业?还是展现出蛆虫最后的胆气呢?神使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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