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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要靠窗的位置吗?”乐云欢认真的询问着当事人的意见。
“可是超过限重了。”江亦风状似为难。
乐云欢提议,“可以先拆成零件,到目的地之后再重新组装。”
“我不去非洲!”高扬咬牙切齿的吐出一句话。
哈哈哈,乐云欢再也忍不住,背过身去笑出声。
江亦风则毫不避讳的当面嘲笑他。
把你们的快乐建立在我的痛苦之上,你们太小看我了。高扬瞪着笑得不知节制的两个人,内心愤愤不平,他高扬也不是省油的灯,眼珠转了转,他双手环胸,惬意的斜靠着办公桌,用暧昧的眼神看着两人,“你们倒是很有默契,不如就照我的提议,你们凑一对。”
笑声戛然而止,乐云欢没想到高扬会当着江亦风的面说出来,当下红了脸,“高副总,你胡说什么。”偷偷用眼角看一眼江亦风,不妙,他已经沉下脸了。
高扬满不在乎的挑挑眉,“反正亦风跟江亦云一模一样,你可以考虑一下跟亦风开始一段全新的恋情。”
“住口!”江亦风一拳捶在墙上打断了高扬的话。
那一声巨响和江亦风铁青的脸色着实把乐云欢吓了一跳。
惊觉自己吓到了乐云欢,江亦风有些愧疚,他无力的垂下脸,喟叹一声,“我出去一下,高扬,今天的公事就交给你了。”
高扬收起嬉笑的神情,“亦风,你要逃避到什么时候?又想躲起来一个人舔伤口吗?”
江亦风的脚步硬生生的顿住,拳头握紧了再松开,最终没有转身,听见身后传来失望的叹息,他越发加快脚步走出总裁办公室。
他也是心口有伤的人。乐云欢看着门口,神思飘渺。
作者有话要说:
☆、伤心
下班的时候,乐云欢接到雷鸣的电话,问她需不需要司机,乐云欢笑着回绝了。今天脑子里乱乱的,她想一个人走一走,无意识的看向总裁办公室的门,江亦风一直没有没回来,心里竟有些为他担心,乐云欢兀自苦笑着,这就是爱屋及乌吗?喜欢江亦云,连带着对和他一摸一样的江亦风也关心起来。
用力地瞧瞧自己的脑袋,心中暗自责怪自己,你怎么这么没出息,人家已经把你甩了,你却在这里担心他弟弟,真是没出息。
做个深呼吸,乐云欢收拾好自己的东西,和办公室里的其他人打过招呼,开开心心的下班去也。
悠闲地骑着脚踏车,享受着迎面吹来的凉风,乐云欢满足的叹息一声,幸好没让雷鸣来接她,不让就享受不到这样的快乐了。
夕阳斜挂在天边,晚霞倒映在河面上,泛起瑟瑟红波,彷如奔腾的热情,乐云欢忍不住停下车子,趴在护城河的栏杆上 ,感叹着自然界的神奇。
空气中有着河水的潮气,乐云欢微仰着头闭上眼睛,淡淡的腥味夹杂着岸边的花香草香,扑鼻而来,钻入每一个细胞,让她觉得全身都爽朗清新了。
心满意足的睁开眼睛,本想再欣赏一会儿夕阳无限好,眼角却不经意的瞄到一个人影,那个躺在岸边草地上的人不正是她的上司江亦风吗?
乐云欢怀着好奇和疑问走下河堤,走进了一看,的确是江亦风,而且沉醉不醒。
一瓶皇冠伏特加、一瓶人头马路易十三、外加一瓶皇家礼炮,乐云欢瞪大了眼看着三个空酒瓶,再看看醉得不省人事的江亦风,他还真能喝呀!
“喂!江亦风,醒醒!”乐氏理论,公司之外,没有上下级之分。
怎么叫都不醒,睡得还真沉,乐云欢蹲在他身旁,打量着他沉睡的脸庞,那双冷厉的眼睛掩盖在了眼皮之下,平日里冷硬的线条也变得柔和了许多,在夕阳暧昧不明的映照下,有那么一瞬间,她竟以为眼前的是江亦云,忍不住想伸手去触摸那夜夜出现在她梦中的面容,手伸到一半,江亦风突然动了一下,惊醒了乐云欢的神志,看着自己停在半空中的手,乐云欢有些气恼,怎么还想着那个负心的人呢,瞥到熟睡的江亦风,都是那张一摸一样的脸害的,于是坏心地捏捏他的脸,“江亦风,醒醒!”
再不醒,就把你扔到河里去喂鱼,乐云欢在心里暗自偷笑,不知道这条河里有没有食人鱼。
江亦风脸颊吃痛,终于抬起沉重的眼皮,但烈酒的酒力未消,从半睁的眼眸中望去,他只看见了重重叠叠的人影,长发飘飘,还有若有似无的香气,是她吗?是风雅吗?风雅,不要走,不要离开我,我想跟你结婚。
看他的眼睛红得像兔子一样,还一副锁不住焦距的样子,估计一时半会是醒不了酒的,总不能让他露宿荒郊野外吧,看来只好麻烦他的好兄弟高扬了,谁让她这么善良呢。
刚要站起身打电话,手却被江亦风一把拉住。
“不要走,不要走,我跟你结婚,不要走……”
悲伤中带着乞求的眼神,眼前这个人真的是她那个冷冷酷酷、似乎断绝了七情六欲的上司吗?这般的痴情又是为了谁呢?
最终抵不过酒力,江亦风又沉沉睡去,但即使是在沉睡之中,他仍然紧紧的拉着乐云欢的手。
夕阳毫不留恋的隐没在天际,天地陷入一片半黑半明的暗色调,大概是黑暗容易让人脆弱,乐云欢轻触着自己温热的脸颊,不知何时,眼泪竟毫无预警地落下来了,她自己也不明白这泪是为谁而流,但这一刻,她却切切实实的为江亦风心痛,也许是同病相怜吧,不,江亦风比她更可怜,她伤心了,可以哭,可以找朋友寻求安慰,而江亦风却是一个人站在高高的顶峰,仰望着天空才能不让眼泪流下,没有人能看见他埋在眼底的悲伤。
乐云欢正专心致志地做着手头的工作,头顶上空突然罩下一个阴影,遮去了大半光明,还伴随着一声希望唤起她的注意力的响亮的干咳。
抬起头,看见江亦风略显尴尬的别开脸,有些惊讶,昨天醉成那样,今天还能来上班,而且一点都看不出宿醉的样子,他是超人吗?
站起身打招呼,“江总,有什么吩咐吗?”
“我听高扬说,昨天是你打电话叫他去接我的,呃,谢谢。”很少向别人道谢的他终于还是别扭着说出了谢谢两个字。
乐云欢不在意的笑笑,“江总太客气了,只不过是举手之劳而已。”
“乐秘书,我想问一下,”江亦风犹豫着不知该如何开口,斟酌几番,“昨天我喝醉了,有没有……冒犯的地方,我不认为自己酒品很好。”其实他酒品还不错,醉了就睡,但他依稀记得自己在醉意朦胧中好想见到了风雅,现在想来应该是错把乐云欢看成了风雅,但愿他没有做什么出格的事或是说了什么不该说的话。
“没有,你当时醉得很厉害,一直都在睡。”乐云欢回答的毫不迟疑。
江亦风反倒迷惑了,难道是他做梦?或许真的是醉得太厉害,分不清梦与现实了。内心苦笑一声,脸上却仍是平静如常。风雅,此生真的只能在梦中见你了吗?
总裁办公室的门重重地合上,乐云欢看着那扇门,低头轻叹,你是那么骄傲的人,应该不希望有人看见你的悲伤吧。
江亦风站在江家祖宅门外,看着历经百年仍屹立不倒的祖屋,内心有些怅然,记不清多久没回来了,只模糊的记得以前每次来都只看到门前白玉兰光秃秃的树枝,这次却意外的见到了白玉兰盛开。微风轻拂下,白色的玉兰花开的妖娆万分,记忆里风雅一直喜欢白色,很纯净的白,正如风雅的人一样,但现在那一抹纯洁无暇的白却不在属于他。
“亦风,我要走了!”风雅站在正在检查赛车的江亦风身后轻声地说。
江亦风仍没有停下手里的动作,“要回家了吗?等一会儿,我送你。”
风雅看着江亦风的后背,眼中闪过一丝失落,“亦风,我的意思是,我要离开你。”
江亦风闻言一惊,手里的钳子下手重了些,剪短了一根不该剪的线,低声咒骂一声,他有些恼怒的扔下钳子,这辆赛车他整修了一个星期,已经接近尾声,本来打算今晚就去试试它的性能,结果这一钳子下去,计划全打乱了。”
“小雅,不要在我修车的时候开这种玩笑。”
“这不是玩笑,江亦风,我要离开你。”风雅看着不远处受惊飞起的白鸽,字字说得清清楚楚,没有一点开玩笑的神情。
江亦风皱起浓眉,“小雅,我承认这几天因为比赛的事冷落了你,是我不对,等比赛结束后,我们就去威尼斯旅游。”
风雅轻轻地叹口气,“亦风,我不是在闹小脾气,经过这段时间的考虑,我觉得我们的性格相差太多,所以我决定离开,明天我就要去法国了。”
“小雅!”江亦风这才意识到事情比他想象的严重,“你的意思是要跟我分手?”
“是!”
“为什么?”
“我说过了,我们不合适。”
“见鬼的不合适!”江亦风愤怒地摔掉手上的手套,“这不是理由,我们都交往三年了,要是不合适早就不合适了,怎么会到现在才不合适?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让你突然提分手?”
风雅别开头,不去看他燃烧着怒焰的双眼,“什么事都没有发生,我累了,不想和你交往了,仅此而已。”
“你希望我做什么?只要你不再提分手,我可以为你做任何事。”
缓缓地对上江亦风认真的双眼,风雅怀疑的问:“包括马上和我结婚?”
结婚?江亦风犹豫了一下,“等比赛结束之后,我们马上结婚。”
虽然江亦风的答案在风雅的意料之中,但当真看着他犹豫,听着他说出这样的话时,风雅仍是免不了失望,垂眸掩去眼中的受伤。
“结婚只是我的借口,其实是我爱上了别人,请你原谅。”
“是谁?”江亦风眼神倏地变冷,用力地抓着风雅的胳膊质问,“是谁?告诉我,是谁?”
“你弄痛我了。”风雅难受地拧着眉,眼里浮起一层薄雾。
江亦风这才惊觉自己太用力了,马上松开手,“对不起,有没有受伤?”
他刚要挽起她的袖子察看是否伤到了她,却被风雅退后一步躲开了。
江亦风愣了愣,慢慢地收回手,难以置信的看着风雅,“你刚才说的是真的?你爱上了别人?”
“是!”
“看着我的眼睛回答。”江亦风的声音像是受伤的野兽在咆哮。
风雅转过头,盯着江亦风充满期待的双眼,一字一顿,“我爱上了别人,所以我要离开你。”
啪!
手落下的瞬间,江亦风马上后悔了,满脸歉意的看着风雅红肿的左脸,想伸手安抚她,“小雅——”
风雅却没有给他机会,含泪跑开了。
从此白色的身影彻底走出了他的世界。
“既然来了,怎么不进来?”
温和的声音打断了他的回忆,江亦风抬起头,仿佛照镜子一样,看到一张和自己一摸一样的脸,只是江亦云的脸上永远挂着微笑,而他却是长年一张扑克脸,一个如天边淡雅轻柔的云,一个如沙漠狂乱肆虐的风,同年同月同日生,却是截然不同的个性,注定不会并肩而行。
江亦风面无表情的从江亦云身边走过,听见一声几不可闻的轻叹,他冷笑着停住脚步。
“你为什么甩掉乐云欢?”
江亦云的身形僵住,“你认识小乐?”
“小乐?你还有资格这样叫她吗?那么好的女孩你怎么忍心伤害她?”
痛苦的闭上双眼,对于乐云欢,江亦云是满心愧疚,“你见过她?”
“她现在是我的秘书,第一天见到我时,把我错认成了你。”
江亦云没再说话,一模一样的两个人,始终背对着,沉默的仿佛空气都凝滞了。
许久之后,江亦风突然转身往回走,这里压抑的他喘不过气来,他一刻都不想留在这里。
江亦云抓住他的手腕,声音近乎乞求,“多关照一下小乐,她有胃病,必须按时吃饭,不能吃凉,不能吃辣,下雨的时候不喜欢打伞,经常因为淋雨而发烧,她——”
“够了!”江亦风用力甩开江亦云的手,转身面对他,“既然你这么关心她,自己去照顾她啊,你都已经结婚了,何必在这里假惺惺!”
江亦云颓然的垂下手,眼睁睁的看着江亦风毅然决然的离开。倚着门边的栏杆,抬头仰望蔚蓝的天空下飘荡着的悠然的白云,嘴角泛起一丝苦笑,都说他是温柔如云的人,但他却残忍的伤害了自己最不想伤害的两个人。风吹云动,江亦云低喃着将自己的歉意寄托云端。
亦风,对不起!
小乐,对不起!
寂静的黑夜里,原本冷冷清清的环山公路上突然闪过一辆蓝色的布加迪Veyron,以风驰电掣的速度划破一夜清静,如流星一般。
环形的弯道对驾驶员来说是极大的挑战,一般人都会减速慢行,而蓝色的布加迪Veyron反而加快速度,就在要撞上栏杆时一个急速大转弯,紧贴着栏杆滑过,轮胎与地面摩擦出两道深黑的印痕,仅与栏杆相差1厘米。
布加迪依然速度不减,在环山公路上演着令人惊心动魄的赛车绝技,直到山顶,布加迪才一个急刹车险险的停在悬崖边缘。
许久之后,车门被打开,在月光映照下,江亦风穿着一身黑色风衣走下车,冷峻的脸上没有一丝表情,好像刚才大玩惊险车技的不是他而是与他毫不相干路人甲。
山顶风大,吹得他的风衣猎猎作响,也吹得人脸阵阵刺痛,他却毫无所觉,只是静静地站在山顶上俯瞰着山下的灯火阑珊,有一种武林至尊独步江湖却无人相看风景的孤寂。
月移星斜,江亦风就这样在山顶站了一夜,直到旭日东升。
作者有话要说:
☆、出差
“出差?!”苏苏瞪着漂亮的丹凤眼不敢置信的看着正在收拾行李的乐云欢。
“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只是出差而已。”乐云欢很不理解,出个差至于让她叫得那么大声吗?出差的又不是她。
“出差是值得没什么大惊小怪的,关键是你要跟那个谁谁谁的弟弟一起出差。”
“我的老板叫江亦风。”乐云欢好心提醒。
“原来是叫江亦风啊!”苏苏了然的点点头,“不对!不是他叫什么的问题,而是他是江亦云的弟弟,一定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你和他一起出差很危险的。”
乐云欢放下手中的衣服,微笑着抚平苏苏皱起的柳眉,“苏苏,江亦风对我而言只有老板这一个身份,而且,我不恨江亦云,你们也不要再敌视他了,当初他帮你们解决美容店的纠纷时,你不是很崇拜他吗?”
“可是——”可是你那么爱他,他却抛弃了你,这些话绕在苏苏的舌尖,终究没有说出口。
乐云欢边收拾行李边:“其实我早就想明白了,感情是不能勉强的,况且,爱情之外并不是只有恨,凭良心说,江亦云是个很好很好的人。”
苏苏无奈的叹口气,“你就为他说好话吧,我说不过你。”
这时门铃响了,苏苏跑去开门,没一会儿抱着一束火红的玫瑰回来了,她看着散发着香味的卡片,眉间尽是疑惑,“小乐,我认识一个叫高扬的人吗?他为什么给我送花?”
乐云欢夸张的抚着额头,对着天花板猛翻白眼,她苏大小姐还不是一般的健忘,可以想见高扬的爱情之路会走得很辛苦。
晚上乐云欢在餐桌上提起出差的事,雷鸣马上反对,“不可以!”
他的骤然起身撞翻了桌子上的水杯,滚热的水洒在了于冰腿上,他却没有发现,只顾着紧张乐云欢的出差之旅,“不可以,你怎么可以和那个人一起出差。”
灼热的痛让于冰咬紧了唇,她悄悄用纸巾将热水擦去,低着头没让任何人看见她苍白的面颊。
乐云欢笑着安抚雷鸣,“雷哥,我只是和老板出差而已,过几天就回来了,你不用那么紧张。”
“但他是——”雷鸣硬生生的把将要说出口的话咽回去,江亦云这个名字几乎成了他们的禁忌。
“他是江亦云的弟弟!”乐云欢替他把话说完,“雷哥,江亦云是江亦云,江亦风是江亦风,在我的观念里,江亦风只是我的老板,没有谁的弟弟这个身份。”
雷鸣被她反驳的无话可说,想不出有什么理由可以阻止乐云欢和江亦风一起出差,只好悻悻然的坐回原位。
苏苏无奈的摇摇头,决定还是当个安静的观众。
雷鸣转向于冰求助,“于冰,你怎么一直不说话?你放心让小乐去出差?”
压下烫伤的痛楚,于冰努力维持着平常的冷静自制,“出去走走对小乐来说未尝不是一件好事,就当是旅游散心。”
“还是于冰了解我,我早就想去日本玩玩了,热气腾腾的温泉,浪漫的樱花,还有美味的寿司,想想都要流口水。”
苏苏高举着筷子发表意见,“记得带两盒寿司回来,我要加芥末的。”
事已至此,雷鸣也不好再反对,猛灌了一杯酒,于冰看在眼里,默默的将目光别开。
当晚,于冰小心的剪开裤腿,露出烫红的皮肤,没有起水泡,但看起来也相当可怖,于冰连眉头都没皱一下,径自找出烫伤膏涂在烫伤的地方,冰凉的药膏渗入皮肤,缓和了烫伤的疼痛,但心口的痛却加重了。
收拾好破衣服和药膏,于冰疲惫的躺在床上,抬起手,看着左手腕的伤痕,像几条丑陋的蜈蚣,女孩子身上有这样的伤疤看起来很恐怖,乐云欢和苏苏多次劝她去医院把伤疤抹平,但她只是笑笑,这条伤疤,是她和雷鸣初次相识的见证,她怎么舍得抹平它。
那年她7岁,放学后和同学一起开开心心的回家,经过一条小巷时,突然窜出一条大狼狗,当时年纪小小的于冰非常镇静。
“都不要乱动。”
但和她同龄的孩子早就吓得慌了神,哭喊着到处乱跑,狼狗受了惊,直觉的以为于冰他们是敌人,撒开四肢,扑了上来。
纵使于冰再怎么理智,终究还是个7岁的孩子,面对这种情况也吓得手脚麻木,心中焦虑不已,却动弹不得,眼看着狼狗的尖牙越来越近,她的心都要跳出来了。就在危急之时,一根木棍及时挡住了狼狗的尖牙,狼狗吃痛暂时退开。
于冰怔怔地看着挡在自己前面的大男孩,想起今天老师讲过的王子和公主的故事,王子披荆斩棘,战败恶龙,最终救了公主,当时听到时,她还觉得无聊,但此刻,她怀疑的问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