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路旁绿化带一整排的冬青树,枝叶繁茂,夜风刮过,咔嚓一声声轻响,像老人口中狐狸吃小孩的声音,许久有一辆车呼啸而过,灯光带来一点点安定,才镇定没一会儿,又有一个蓬头垢面疯子一样的流浪者拖着脏旧的布袋经过,过了不久,又有醉鬼摇摇晃晃走来,熏得人几欲作呕的酒气远远就闻到了,方笙紧爪着咸菜坛子,颤抖着,做着砸人反抗的准备。
夜色消退,天际露出鱼肚白,环卫工人推着小车挥动扫把,看到缓缓驶来的3路公交车时,方笙眼眶红了,发抖的身体终于从踩着钢丝绳回到陆地。
方妈怕她语言不通给她准备了纸卡片,方笙上车后把纸卡片递给售票员,用蹩脚的乡音浓重的国语说,自己到这个站下车,麻烦售票员到站时喊自己下车。
“坐下吧,到了我喊你。”乘客不多,售票员好脾气地冲她笑了笑。
方笙看着售票员与农村人迴然不同的洁白牙齿脱口道:“姐姐你真漂亮。”
“嘴真甜。”售票员心情大好。到站时看了看方笙笑着道:“从乡下进城走亲戚的吧?下车后找个公共厕所,公共厕所里有水龙头,洗洗脸拾掇一下精神些再去吧。”
方笙听从了售票员的话,洗了脸后又福至心灵用手指拢拢梳理了一下散乱的头发,把皱巴巴的衣服拉得略为平整些,还漱了漱口。
按下门铃等待的时间里,方笙紧张得身体微微发抖。
房门拉开了,开门的是一个年轻女人,细长的柳叶眉,多情的杏核眼,乌黑浓密微微卷曲的长发,个子高挑,一身整洁的米色套裙,漂亮得像画卷上走下来的。
方笙愣了愣,结结巴巴不知怎么喊。
她听方妈说过,顾家姑父续娶的妻子比姑父大三岁,今年四十岁,新姑姑带来一个女儿,名雪娇,比顾明璋顾明瑜小两岁,今年十五岁。
面前女人很年轻,不像是姑父后娶的妻子,也不像是雪娇。
女人是顾明璋的继母苏若蓝,苏若蓝扫了方笙一眼,问道:“你就是方家老二的那个闺女?”不等方笙回答,朝屋里喊:“顾瑞,人来了。”
三个男人出现在方笙视线里,一个中年男人,两个年轻男孩。
中年男人中等身材,五官端正面相温和宽厚,两个男孩穿着清爽的一模一样的蓝白相间运动服,长得也一模一样,浓墨聚敛成的俊俏眉锋,黝黑的眼眸,笔挺的鼻子,线条分明弧度美好的嘴唇,身材高高瘦瘦,挺拔如小白扬,煞是好看。
方笙视线从左往右掠过定在右边那人脸上,喊道:“二表哥。”
声音有些颤,控制不住的喜悦。
顾明璋微笑着嗯了一声朝方笙走了过来。
他的双腿修长挺直,行走间姿态闲适,柔顺的头丝随着他的行进轻轻跳跃,方笙目不转睛看着,嘴角高高往上扬。
“喂,你是怎么认出我和阿璋呢?”顾明瑜惊奇地挤了过来。
“很好认啊。”方笙不解。
“怎么好认法?”苏若蓝兴致勃勃问。
怎么好认法方笙说不出来,她只是一眼瞟过就知道哪一个是顾明璋。
“两人不说话时我都经常认错,你是怎么认出来的?”顾瑞也很好奇。
“二表哥是美玉,大表哥是石头。”方笙想了想说。
苏若蓝张大嘴巴,顾明瑜沉了脸,顾明璋则再次笑了,弯下腰伸手揉了揉方笙头发。
方笙从他专注黝黑的眸瞳里看到怯生生青皮果子一样的自己,那双黑眸里有小小的跳动的火苗,带来温暖的、甘冽的气息,方笙深深地吸入……回味,然后……沉淀。
“这小孩的眼光有问题,要是用美玉和石头比喻明瑜和明璋,那也是清朗的明瑜是玉,冷硬的明璋是石头。”苏若蓝愣了片刻后说。
顾瑞点头表示赞同。
得到父亲和继母夸奖的顾明瑜还是有些闷闷不乐,直到方笙拿出那一坛咸菜。
“阿笙你记得我喜欢吃咸菜啊。”他喜滋滋说,拔出木坛子盖用手指拈咸菜吃。
他是真的喜欢吃咸菜?方笙愣住。
顾明瑜吃了好几片咸菜,而后心满意足捧住咸菜坛子喊道:“这是我的,你们谁也别和我争。”
“谁和你争?得瑟。”顾明璋耸耸肩。
“不好吃的咸菜才给他,你有别的礼物。”方笙悄悄拽住顾明璋的手,手指轻轻地在他掌心写字。
轻细的麻…酥感觉,顾明璋身体微微颤了一下。
“爸,阿姨,我带囡囡去房间安置。”顾明璋说。
跟着顾明璋进房间后,方笙打开装衣服的布包急急拿礼物。
一层又一层的衣服拉开后,一个金黄色的麦秆编的蛐蛐笼出现。
精选的粗细均匀的麦秆金黄润泽,接口仔细地嵌接了横竖相隐,看不到一丝痕缝。
“还好没压坏。”方笙满意地说,提起笼子,亮闪闪的眼睛看着顾明璋:“这是我自己编的,二表哥,你喜欢吗?”
“喜欢。”顾明璋仔细看了许久,喉咙酸酸涨涨涨,心底绵软得一塌糊涂。
他一点不喜欢玩物,更不喜欢这种麦秆编的轻轻一砸就会变形的东西,然而,这个礼物是独一无二的,是方笙为他精心准备的,他喜欢。
“二表哥你藏好,不要给大表哥拿去。”方笙嘱道,唇角微向上翘,一种在其他人面前截然不同的甜滋滋的表情。
“好。”顾明璋笑着应下,把蛐蛐笼拿回房后锁进抽屉里,后来几次搬家,蛐蛐笼住的地方越来越高档,最后住进了保险柜,跟他公司交易额几千万几亿的合约同等待遇。
☆、第4章 骂和打
苏若蓝给了方笙几件半新不旧的衣服,那是蔡雪娇穿过的旧衣服,软软的丝绸,方笙觉得比自己以往穿过的任何衣服都好看。
“这小孩虽然脸黄肌瘦,眉眼却不错,很干净清纯。”方笙洗漱出来后,苏若蓝赞道。
“嗯,看起来还挺讲究卫生的,早上来的时候就不像一般乡下人脏兮兮的,没有一眼眶的眼屎,头发梳理得也很整齐,说话时精气神很足。”顾瑞点头表示赞同。
方笙惊出一身冷汗,幸而听了那个售票姐姐的话先拾掇了一下。
“过来吃早饭吧。”苏若蓝招呼道。
宽大的大理石圆餐桌,头顶璀璨明亮的枝形铜罩吊灯低垂,餐具是华美的彩绘骨瓷碗,精致得像艺术品。
方笙吃饭时细嚼慢咽无声无息,牙齿半点不露。
方妈曾不止一次说过她是穷人的命富人的态,在乡下时没少给人嘲笑,放在城里,却是有教养的表现,顾瑞视线几次从她脸上飘过,眼神越来越柔和。
方笙小心地观察着,不快也不慢,顾明璋、顾明瑜和顾瑞端先后吃完离开餐桌去沙发歇息了,她没有马上搁下筷子,只是更慢地吃着,苏若蓝搁下筷子时,她马上吃掉最后一口包子,将碗里的豆浆喝掉,然后收拾起盘碗。
“我来吧,你歇着去。”苏若蓝笑道。
“我来,做错了姑姑你教我。”方笙乖觉地说。
水龙头开关一转就有水流出来不用从井下打水挑水,细白的洗洁布比家中旧衣服扯一块而成的抹布好用得多,方笙很快洗好盘碗。
方笙很爱洁净,洗过碗筷后随手就抹拭灶台,厨房地面打扫一下,苏若蓝看了一会也不监督了,笑着走出厨房在沙发上坐下,对顾瑞说:“都说穷人的孩子早当家,我算是见识了,这孩子才十二岁可比雪娇懂事能干多了,不只雪娇,城里二十几岁的女孩做事也未必有她的麻利劲。”
“所以我说让她出来的决定很正确,是不是?雪娇回来后,让她多向阿笙学习。”顾明瑜自得地道,摇头晃脑。
“学什么?雪娇用得着像她那样吃苦吗?你别在雪娇面前这样说。”顾明璋不赞成。
“喂,开始说她是农村女孩肯吃苦让她出来了影响一下雪娇是你提的吧?”顾明瑜不满地大叫,将顾明璋手里的书抢了过来,要跟他理论个子丑寅卯出来。
顾明璋没理会,站起来走近冰箱拿出一瓶果汁拧开自顾自喝了起来。
顾瑞端和苏若蓝去上班了,顾明瑜喊方笙:“走,我带你出去玩。”
“不去。”方笙很利索地回绝。
方妈让她多干活,勤快点讨姑父一家欢心。
“真是扫兴,过来做客把自己整的像个保姆。”顾明瑜埋怨,拿起背包招手顾明璋,“走吧,出去玩。”
顾明璋嗯了一声,走出大门后却又退回屋里把手里的饮料递给方笙。
“歇一会,先喝几口饮料。”
方笙干了很多活口渴的很,接了过去大口大口喝。
真好喝!酸酸甜甜从没尝过的可口味道,方笙陶醉地半眯上眼。
顾明璋默默地看她,心头不自觉抽搐了一下。
这是她第一次喝饮料吧?
顾明瑜在门外催了,顾明璋飞快地低声嘱道:“雪娇很刁蛮,她回来后你尽量少跟她说话,骂你打你都要忍着……”
骂和打?方笙呆住,早上苏若蓝笑容可鞠,顾瑞虽然不热情可也不是很冷淡,她还觉得顾家一家人都是和蔼可亲呢。
“记住了没有?”顾明璋问道。
“记住了。”方笙小声说,忽然间很想念自己那个贫穷的家。
顾明璋嘉许地笑了笑,揉揉方笙头发,轻声道:“忍一忍,争取就留在这边不回老家了,等到长大了自己会赚钱了就不用看人眼色受气了。”
顾明璋匆匆走了,方笙想着他的嘱咐,莫名地感到害怕。
方笙后来想,幸亏有顾明璋给她打过预防针她才能忍了下来,也是到后来她才知道,苏若蓝为什么会同意顾家兄弟的提议给她这个穷亲戚出来。
苏若蓝想找个逆来顺受的人做保姆。
顾家的保姆都干不长,都受不了蔡雪娇的小姐脾气。
顾明瑜大大咧咧没看出来,顾明璋却是明白的,只是他权衡后觉得,能在大城市立足怎么着也比困死在乡下强。
当然,那个时候他只是同情体弱多病家境贫寒的小表妹想尽力帮一帮,并不像后来那样见她皱一下眉头也会心疼得慌。
顾家当家作主的是苏若蓝,蔡雪娇是顾家的公主,顾家兄弟两人的地位……方笙说不清,模糊里只觉得苏若蓝待他们看着亲切,实则跟她妈待她不一样。
顾明璋怎么轻描淡写地提起方笙,又怎么引导顾明瑜提出用一个能吃苦的乡下女孩来教育影响蔡雪娇,怎么诱苏若蓝拿出二十元钱寄给她,方笙从没听他说过,只是后来发现,自己能从乡下来到顾家,顾明璋花了不少心思。
方笙这一天一刻不停干活。
客厅中的真皮沙发虽不懂保养,也拿细细的抹布轻轻擦拭了一遍,红木架大理石茶几上的茶具仔细地用软布沾了牙膏擦掉浅淡的茶垢,博古架上的摆件一丝不苟抹去灰尘,楼梯扶手、地板连同墙壁角落都抹擦了一遍。
整个房子收拾得干干净净光鉴照人。
“这小孩真勤快。”苏若蓝赞道,不再说让方笙别干活好好歇着的话。
苏若蓝做晚饭时,方笙也没偷懒,在厨房里睁大眼睛看着。
白色墙壁洁净得光鉴照人,跟乡下被烟熏得黑麻麻低矮的小灶房迴然不同,不用像烧稻草,叫煤气炉的东西开关扭动就冒了火出来,没多久就煎炒焖炖出香喷喷的肉菜来,方笙更真切地感受到城里和乡下的天壤之别。
“要不要学?我教你。”苏若蓝笑得温和。
“要,谢谢姑姑。”方笙高兴地说,懵懂里不知学得越多要做的就越多,只知道,多做些活儿,就能在顾家呆下去不用回乡下。
方笙后来包揽了顾家所有家务。
顾明璋把她从顾家带走时,苏若蓝愤怒地说养了一只白眼狼,顾明璋冷冷地问道:“请一个做所有家务的保姆一个月要多少工资?而囡囡一个月花了咱家多少钱?”
☆、第5章 意外毁容
顾家是内置楼梯式的复式楼,上层四个房间一个卫浴间,住了顾瑞端夫妻和顾明瑜蔡雪娇,余下一个房间是书房,底层客厅餐厅厨房卫浴间外另有一个房间和一个楼梯间,顾明璋住房间,方笙睡楼梯间。
楼梯间狭小低矮,放了一张小铁架床后就只有一条侧行的缝隙,方笙有些不习惯,又有些害怕。
乡下家中是一个耳房和一间正房,耳房垒灶台摆了张餐桌再置放杂物,正房用布帘隔了两间,一间睡了她爸和她两个弟弟,一间睡了她妈和她,夜里妈妈的呼吸,爸爸弟弟的气息就在身边,方笙从没一个人睡觉过。
方笙抱着枕头去敲顾明璋的房门。
顾明璋刚洗了澡出来,头发还滴着水珠,脸颊有一抹白天看不到的清浅迷人的粉色。
方笙看呆了,过了会儿才说得出话。
“二表哥,一个人睡我害怕。”
“这么大个人还不敢一个人睡?”顾明璋失笑,大约是刚洗过澡的缘故,声音有些低沉嘶哑说不出的性…感。
方笙心口怦咚跳了一下,很清脆的细响,像琴弦被拔动的声音。
“今晚第一天换床就算了,以后不行,过来吧。”顾明璋坐到床上拍了拍身侧。
方笙欣喜地冲过去跳上床,差点把顾明璋扑倒。
“慢一点。”顾明璋失笑,揉揉方笙头发摇头道:“在他们面前你像个小老太婆,怎么在我面前就跟个只有几岁大的孩子似的。”
为什么在他面前跟在其他人面前不一样,方笙没去想,其实顾明璋在她面前也和在其他人面前不一样,在她面前他经常笑,快乐地大笑会心地微笑宠溺地浅笑,最严肃时也是唇角高高挑起着的。
“二表哥,我帮你擦头发吧,我妈说,头发没干不能睡觉。”方笙很狗腿地抓起枕巾帮顾明璋擦头发。
顾明璋哦了一声,问道:“你妈还说了什么?”
“我妈说夏天从室外回家满头汗不能洗脸,我妈说冬天用热水泡脚能让血液循环快睡觉香……”方笙一条条说,后来累了,声音越来越小,缓缓地滑倒身体,八爪鱼一样缠在顾明璋身上睡着了。
全身心的信任和依赖的姿态,顾明璋轻抚着方笙的背脊出神。
窗外是冰冷无情的城市夜空,透过玻璃窗可看到星星点点的微光,顾明璋想起自己的母亲。
如果他妈死的那一天他没有跑回家,没有听到父亲和苏若蓝逼迫他妈离婚,没有亲眼看到他妈被逼得跳楼自尽,他是不是和明瑜一样生活得快快乐乐?
无数的暗影像魈魑从四面八方包围过来,胸腔里无法名状的愤怒和狂躁像火山爆发时的溶岩叫嚣着要冲出来,顾明璋呼吸急促,痛苦得喘不过气来。
方笙在他怀里动了动,低喊了声二表哥,温软的昵喃,顾明璋心口令人窒息的压迫突然消散了,空虚和寂寞在这一刻被脉脉温情填满。
方笙在第二天午饭时见到蔡雪娇,顾家的公主。
推门而入时,蔡雪娇身上的蕾…丝裙连衣裙上淡粉色的牡丹枝蔓舒展,随影轻摇,乌黑的头发高高扎在头顶,系着粉色贴金粉花朵的丝巾,行动间,黑发和丝巾一起飘动,衬得眉眼别样的神采飞扬,狂傲骄矜。
方笙想起顾明璋的嘱咐,不敢掉以轻心,垂着手一板一眼喊道:“表姐好。”
蔡雪娇眼角斜了她一眼,哧一声笑了:“谁是你这个乡巴佬的表姐?不知羞。”
顾明璋眉头微微皱了一下,面无表情继续看手里的书,顾明瑜却跳了起来嚷道:“她是我大妈的侄女,你不认她是表妹,是不是不承认你是顾家的女儿?对了,你姓蔡,还真就不是顾家的女儿。”
蔡雪娇粉嫩嫩的脸一阵青一阵紫一阵红,视线在顾明瑜和方笙身上转来转去,片刻后,抓起茶几上一个玻璃杯,尖声叫道:“顾明瑜,你居然为一个外人欺负我?”
“我说的不是事实吗?你不认我表妹是表妹,难道不是否认你是顾家女儿?”顾明瑜双手叉腰,哈哈大笑,“砸我呀。”
顾明璋眉头蹙起,看向方笙,下巴微抬,朝她使眼色。
方笙没看懂,她不知蔡雪娇不敢也不会砸顾明瑜,只会拿她撒气,眨眼的迟疑,蔡雪娇手里的玻璃杯朝她飞了过来。
鲜红的液体自额头汩汩流下,那样浓烈的颜色,冶艳像罂粟花,让人着了魔,魔性在血液里流淌,叫嚣着,顾明璋紧攥起拳头,死死攥着,指甲掐进肉里,带来阵阵噬心疼痛。
怎么会有这么蛮不讲理的人!方笙呆呆站着,忘了去捂额头,身体颤抖,目光飘过顾家众人,脆弱地、无助地望向顾明璋。
顾明璋眼里怒火灼灼,明了又灭,方笙从他眼里突然间就看清了整个世界,强者五彩缤纷,弱者黯然灰败。
方笙咬了咬唇,将抽泣和疼痛深深地压了下去。
方笙左额角缝了五针,留下了一道约一寸长的疤痕。
顾瑞发狠抽打了蔡雪娇一顿。
那是脾气温和的顾瑞唯一一次发火,咬牙切齿面孔狰狞,连苏若蓝都被吓住了,没敢护蔡雪娇。
很多年以后方笙才知道,自己的亲姑姑也就是顾瑞的那个童养媳媳妇左额角跟她相同的地方也有一道疤,那道疤是帮顾瑞挡小伙伴的殴打落下的。
出院这天,天气特别好,日光暖暖,街道两旁绿意婆娑,明朗的蓬勃的景象让人怦然心动。
方笙怔怔看着,看着面前大都市的一切,想着乡间低矮的房屋,然后,进顾家后,一刻不停就忙着干活。
苏若蓝在顾瑞抽打蔡雪娇时动过把方笙送走的念头,只是方笙表现太好了,被毁容也没什么不满神色,那么乖巧那么懂事那么勤快,顾家太需要这么一个经得起蔡雪娇折腾又任劳任怨的保姆了,苏若蓝最终没有说出把方笙送走的话。
顾明璋给方笙做了一只发夹,他自己亲自动手做的,虞美人红得像火焰的花瓣压成干花,透明的花萼薄如蝉翼,嫣然美丽,凝在夹子前端,夹住额前头发上时,花朵恰好遮挡了疤痕。
这天一家人吃完晚饭在沙发上歇息看电视节目时,顾瑞对苏若蓝说:“阿笙的脸成这样子回乡下日子不好过,要不你跑跑关系给她找个学校上学,以后就留下来不要回长山了?”
苏若蓝慵懒地抿了一口香片,说:“好。”
晚上方笙钻进顾明璋的房间跟他借纸笔给方爸方妈写信。
顾明璋坐在她旁边看着,轻声问道:“想不想家?”
“不能想。”方笙咬着嘴唇摇头,清凌凌的眼睛瞬间黯淡了下去。
不是不想,而是不敢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