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便最后闹清他是如何死的,又能怎样?
反过来说,除了亨利自己,大家对即将到来的棒球赛季,也没表现出非常的兴趣。
可是,如果,对什么都不能沉醉其中的话,人生也许就失去了另一方面的乐趣,是不是呢?海伦的祖父曾说,“凡事不可过于痴迷,过于痴迷,就会带来不幸”,对不对呢?
毛莉依旧每个周末到叶楷文家里做清扫。
头一个周末没有见到叶楷文先生,毛莉没有在意,过去也有她来清扫,叶楷文不在家的时候,反正她有公寓的钥匙。
第二个周末,叶楷文还是没有在家,毛莉仍然没有感到什么意外。
第三个周末,叶楷文还是不在,毛莉有些奇怪了。向门房打探,门房说,若干天以前,见叶楷文先生提着一只皮箱出去了,至今还没见他回来,不过他经常在世界各地跑来跑去,几周不照面也是常有的事,没什么特别之处。
到第四个周末,叶楷文还是没有消息。
在公寓前厅,毛莉碰到了隔壁的邻居太太和楼上的邻居太太。隔壁的太太说:几周之前,半夜三更的,她听见救护车来过,但是救护人员没有上楼,而是直奔后院楼下,像是有人跳了楼。不知是谁,单看个头,和叶先生差不多。不过她是从楼上的窗里下望,不能十分肯定。
楼上的邻居太太说,不,那不是救护车,而是救火车,她在楼上,都嗅到了什么东西燃烧的气味,那气味像是从叶先生家里传出来的。
有关叶楷文的下落,莫衷一是。毛莉只好把钥匙交给门房,不再去为叶楷文工作,她想,等叶楷文先生回来,自会打电话给她。
毛莉回到了从前的生活,却没回到职业介绍所去登记,以便另行寻找雇主。终日无所事事、也有点魂不守舍地呆在家里。常常坐在阳台的一张摇椅上,胳膊肘撑在摇椅扶手上,食指和中指夹着一支烟,任那支烟自顾自地化为灰烬,也不抽上一口。
一有电话铃响,第一个跑去接电话的总是她。这时,父亲和母亲就会对望一眼,满眼的对话里,包含着许多内容,就是没有忧虑。
是的,毛莉挂心叶楷文的下落,不仅仅因为他们之间的情谊。那情谊有点特别,既不像“哥们儿”,也不像朋友,说是“战友”也不妥帖……不如说冥冥之中有一种神秘的力量把他们粘在了一起,不管他们本人情愿还是不情愿,就这么牢牢地粘在一起了。
更重要的是心里挂着许多悬疑:自己到底来自何方;那所风格奇特的大宅子,与她和她的家族到底是什么关系;她与那所大宅子间的感应,以及画面上显示的家族故事,是确有其事,还是她一时中邪……探索自己的来处,永远是人类不懈的痴迷,即便科学家告诉我们,人是从猿猴变来的,可是人类永远认为自己还有更浪漫、更神秘的源头,毛莉这样对自己说。
两个多月过去,毛莉收到一封信,信中只有短短一句话,“到印加帝国去吧,人类的许多疑惑,差不多在那里都可以找到答案。”
印加帝国?那个从来没有文字的印加帝国早已消亡,留下的只是印加帝国的N代子孙秘鲁……即便没有消亡,那样大的地域,上哪儿找去,连最基本的东、南、西、北方的指示也没有;又去找谁,哪个家族、何许人士、姓甚名谁;一个从来没有文字、早已消亡的帝国,能告诉后人什么……
难道要她将印加帝国或是印加帝国的N代子孙秘鲁,一寸一寸地搜刮、丈量?难道要她将那里成千上万的人,诸个儿打问一番?或是将他们祖先留下的结绳一一破译?
难道就这一句话,还有没有更多的线索?毛莉将那封信看过来、看过去,几乎将信封、信纸揭掉一层皮,也没有找到多一个字的线索。
而且没有回信地址,也没有寄信人的姓名,只在信的末尾看到Zhang五个字母的签字。
这是某个人的姓,还是某个人的名字?
想必这位Zhang会知道得多一些,可是,又上哪儿去找这位Zhang?
二00五年二月Schoeppingen一稿
二00五年九月十一日北京二稿
二00五年十一月五日北京三稿
向北方
■ 张 翎
小越:
爸爸要离开你一段时间。爸爸离开的原因,等你再长大一些就明白了。爸爸要去的那个地方,在多伦多的北边。很北。可是不管爸爸在哪里,爸爸的心永远不会离开你。
苏屋嘹望台。
陈中越趴在桌子上,举着放大镜在那本新买的加拿大地图上寻找这个奇怪的地名。湖?白河流如蝌蚪带着各式各样的尾巴,在放大镜里游来游去。后来他终于摆脱了蝌蚪们的纠缠,在安大略省的北部找到了这个芝麻大的黑点。
打开电脑,进入雅虎,有十几条索引。
镇内人口:3400。外围人口:1800。纬度:北纬52度。主要居民:乌吉布维族印第安人。辖区:印第安和平协议第三区……
网页的图文说明渐渐地模糊起来,只剩下几个字如平地里兀起的山峰,生猛地占据了他的全部视野。
北纬52度。
中越翻出一本卷了毛边的中国地图,沿着北纬52—53度线一路找过去,只找到了一个孤零零的地名:漠河。他听说过这个地名。中学地理课老师曾经告诉过他,这是中国最北的一个县。
也就是说,苏屋瞭望台和中国最北的一个县城几乎处在同一条纬度线上。
中越觉得血从脚底一寸一寸地热了上来,心跳得一屋都听得见。关闭了网页,就飞快地打出了一封信:“我接受聘任合同的全部条款,将于两个星期之内赴任。”信打完了,用食指轻轻地击了一下发送键,叮的一声脆响,电子信件飞离了他的电脑——这才感觉到手在微微地颤抖。闭上眼睛,仿佛看见了满天都是透明的翅膀,载着他一腔的急切,飞向那个有着一个奇怪的名字的加拿大北方小镇。
第二天中越就开始收拾行李。大件的家具电器,都送给了范潇潇。自己的日用物件整理起来,是四只大箱子。两只放后盖厢,两只放后座,应该正好是一满车。关结银行账户,检修汽车,购买长途行车保险,带小越去家庭医生那里做年检,与导师同事朋友一一话别。琐琐碎碎的事情,办起来竟出乎意料地简单顺利。
一个星期之后,中越就开始了前往苏屋瞭望台的漫长旅途。
启程的那天早上,车都开到高速公路口上了,他又停下来,用手机给潇潇打了一个电话。电话铃响了很久,才有人接。“小越在吗?”他问。那头冷冷一笑,说你有多少时候没送小越上学了?你不知道她夏季班的校车七点半就到?他顿了一顿,才说潇潇那我就走了啊。那头不说话,他就挂了。停在路边,他怔了半天,心想自己大概还是期待着潇潇说些话的。可是他到底期待潇潇说什么样的话呢?其实,无论她说什么,他都主意已定。她是知道他的,所以她什么也没说。
车子开出了多伦多城,屋宇渐渐地稀少起来,路边就有了些田野,玉米在风里高高地扬着焦黄的须穗。再开些时辰,房屋就渐渐绝了迹,田也消失了,只剩了大片的野地,连草都不甚旺盛。偶有河泽,一汪一汪地静默着,仿佛已经存在了千年百载,老得已经懒得动一动涟漪。夏虫一片一片地扑向车窗,溅出斑斑点点壮烈的绿汁。路上无车也无人,放眼望去,公路开阔得如同一匹巨幅灰布,笔直地毫无褶皱地扯向天边地极。中越忍不住摇下车窗,将闲着的那只手伸到窗外狂舞着,只觉得满腔的血找不着一个出口,恶浪似地拍打着身体,一阵一阵地轰鸣着:向北方,向北方,向北方。
中越对北方的向往,最早的时候,其实只是一个模糊的概念。
中越出生的年代,正逢越南在轰轰烈烈地打着仗。中越三四岁的时候,跟着院子里的孩子们看过一部越南电影。电影的内容有些模糊,依稀记得是一群面黄肌瘦的南越儿童,在飞快地削竹桩。电影的插曲,他却清晰地记住了。这首插曲词语重叠,音韵反复,极容易上口。用现代流行音乐的套路来重新诠释,其实就是“蓬擦擦”最简单的变奏。
向北方,向北方,南方的孩子盼解放。
向北方,向北方,南方的孩子盼解放。
向北方,向北方,南方的孩子盼解放……
这是中越一生里学会的第一首歌,是记忆的大筒仓里垫在最底层的一样东西。后来长大成人,筒仓的内容不断地增加着,溢失的却总是那些堆积在最表层的东西。而最底里的那首歌,却已经化了血化了骨,再难剥离了。虽然那时他对南方对北方都毫无概念,那首歌却是最早点燃了他对北方的模糊向往的。
后来,他的小舅和二姑,都是知青,都去了东北的生产建设兵团,时时有信来。那时父亲还在,饭桌上,母亲就念信给父亲听。信都是些诉苦的信,他半懂不懂地听着,只记住了他想记的部分,比如康拜音割也割不到头的田野,比如看不到一丝云彩的地平线,再比如比棉被还要厚的遮了天盖了地的冬雪。这些信使他对北方的模糊猜测开始具备了一些实质的内容。
再后来,他就发酵似地飞快长大了。初三的时候,他已经是个一米八0的大高个了。裤子永远太短,鞋子永远太紧,门框永远太矮,嗓门永远太粗,学期品德鉴定上永远有“希望改善同学关系”的评语。开学分组的时候,没有人愿意做他的同桌。学校野营训练,没有人愿意和他睡同一张床铺。除了在运动场上,几乎没有一个地方可以容他舒适地摆置自己的身体。他觉得自己是一头高大笨拙的熊,小心翼翼地行走在江南精致而错综复杂的街景习俗人情中,举手投足间随时都可能碰碎他所遭遇的一切,不是他伤了人,就是人伤了他。江南的城郭像一件小号的金缕绣衣,他轻轻一动,就能挣破那些精致的针脚。少年的他开始感觉到了轻巧的南方压在他身上的千斤重担。
于是他越来越渴望他从未经历过的却又永远不能割舍的北方。北方的大。北方的宽阔。北方的简直明了。北方的漫不经心。北方的无所畏惧。
高中毕业的时候,他其实是有一次机会可以逃离南方的,可是他错过了。他的高考成绩实在太差,只能上本地的一所师范学院。
大学毕业的时候,他其实还有一次机会可以逃离南方的,可是他再次错过了——他爱上同级的一个叫范潇潇的女生,他败在她的愿望里,两人就一起报考了省城一所大学的研究生。
再后来的生活轨迹就是顺理成章的了。研究生毕业。留校任教。结婚。生女。出国留学。移民定居。生活隔几年扔给他一项新责任,他像接力赛一样一站一站地跑着那些途程。心既定在目标上,感受就渐渐地淡了。那首“向北方”的歌,偶尔还会在他最不警醒的时刻悄然响起,那旋律,却低得如同规则心跳间隙的一两声杂音,已是无比的微弱了。他几乎以为,那个关于北方的梦不过是成长期里一个躁动不安的插曲,已经随着青春岁月消逝在记忆之中,世间不会再有力量能去搅动那个角落的平安了。
可是他错了。
有一天半夜,他从一些纷杂的梦中醒来,习惯性地摸了摸身边,是空的,才想起潇潇已经搬走了。坐起来,满耳是声音。他以为是耳鸣——那阵子他的耳鸣很是厉害。过了一会儿,他终于明白是那首久违的蓬擦擦的旋律。那音乐如万面皮鼓在他耳中敲响,使他再难入睡,只好起床,在空无一人的街上跑了整整一个小时,回来又冲了一个凉水澡——依旧无济于事。
向北方。向北方。向北方。向北方。
那咚咚的鼓点一声比一声强劲地撞击在他的耳膜上,撞得耳膜千疮百孔。耳膜终于全线决堤,鼓声如黑风恶浪哗地涌入血液,翻搅得他全身生疼,步履踉跄。那鼓声覆盖了所有的尘世街音,那鼓声叫他的心膨胀了许多倍,如气球一路升到喉咙口,卡住了,上也上不去,下也下不来,他的呼吸就突然失去了节奏。
他知道他生命中的一些部分正在渐渐死去,另一些部分却正在渐渐复苏。
他也知道他斗不过那样的呼唤,他只有顺从。
于是他辞去了原有的工作,开始整天挂在网上,寻求任何一个可以通往北方的机会。
苏屋嘹望台就这样走进了他的视野。
小越:
印第安儿童的居住条件大多都很差,漫长的冬季里,上呼吸道感染引发的中耳炎是常见病。因为没有及时医治,造成了永久性的听力损失。这里失聪儿童的比例,比多伦多高出了许多。所有的城市孩子,和他们相比,都是多么的幸运——只因为生在了城市。
中越在大学里学的是教育学,读研究生时选的是儿童教育心理学。后来留学到加拿大,又读了一个硕士学位,主修听力康复学,副修残疾儿童教育。毕业后,就在多伦多东区的教育局找到了一个儿童听力康复师的位置。这次来苏屋嘹望台,是一份为期一年的合同工作,,接替一位休产假的本地听力康复师,照顾附近六所学校的聋儿,并为残疾儿童教师培训手语及助听设施维修常识。
中越到任时,学校还在放暑假,并没有学生。中越就带着地图开着车,上各所学校转了一圈。转完了,才知道,在这地广人稀的北部,“附近”是一个什么概念一—六所学校之间,最近的距离也是一个小时的车程。苏屋嘹望台是六所学校的中间点,所以他的住处就安置在了这里。
教育局为他安排的住处在镇西角。入住的时候是夜里,他一连开了三天的车,极累,倒头便睡,也没细看。次日早上被一阵尖锐的鸟啼声惊醒,才发现自己原来住在一片树林之中。屋里从梁椽到墙壁到地板到家具,没有一样东西不是原木筑就的。是那种只上了一层清漆的木头,木纹年轮甚至虫眼,都历历可数。凡是平面之处,都雕了图案,或是草木,或是鸟兽,或是人物,线条简明,刀锋粗粝,凹凸分明,乍看,竟都像是在飞在跳在动。屋顶上开了两爿大天窗,阳光如一条宽大的白带汹涌流下,照得一屋雪亮,尘粒如银粉缓慢地在光亮中行走坠落。便想起从前给小越买过一本外国童话故事,里头那些插图里的森林小屋,大约就是这个样子的。
走出屋来,迎面就被一片瓦蓝击倒,闭了会儿眼睛,才适应了那样的晴空。回头看,方知道自己原来是在一个矮坡之上。下得坡来,几步之外就是淡淡的一抹灰白。那一抹灰白一路远去,渐行渐窄,窄得成了一条线,和地平线混杂到了一处。微风起来,有些细细碎碎的鳞光——原来是一汪湖。极目望去,树林湖水之间,竟无一舟一人。忍不住,就仰着脸朝天哇哇地喊了几声,便有水鸟嘎地飞起,搅得满天都是零乱的翅膀。扯了一把青草捏在手里,狠狠地揉碎了,团成一团扔在湖里。湖水只是浓稠,竟砸不出一丝波纹。掌心有了一丝绿汁的清凉,心里却依旧燥热——还是想喊。
就走到坡的顶上,将两手拢在嘴边,又是一阵狂喊。
咿咿……吁吁……呜呜……呀呀……
风将他的声音扯碎了,又一把一把地掼回来,满林子都是嘤嗡的荒腔。直喊到嗓子喑哑,才颓然扑倒在草地上,突然间感觉五脏六腑都掏空了,心里一片明净。
这时候兜里的手机响了,接起来,是白鱼学校的一位社工打来的,说白鱼小学的一个学生在打架时把助听器的耳模给踩碎了,不知能不能来一趟采个模型,再订一个耳模,赶在开学之前。社工问完了,很有些歉意,又说知道你在休安家假,可是家长很急——这家情况有点特殊。中越说没问题,我就来,不过赶到你那里也是中午了。社工说你倒不用赶路,人我给你送来了,就在你的办公室。
中越赶过去,社工已经等在门外了。中越匆匆翻了翻社工带来的资料,知道这个学生叫尼尔·马斯,六岁零十个月,患极端严重的先天神经性耳聋,语音分辨能力几乎为零。就问孩子的语言能力怎样?社工说只会几句简单的话,平时能打一些基本的手语。学校一开学就要送他进语言康复治疗班——所以家长着急要做新耳模。中越又问小孩的父母怎么没来?说父亲很少在家,母亲在一家鱼类加工厂工作,赶不过来。中越正要进屋,社工扯了扯他的衣袖,迟迟疑疑地说:“这孩子,有,有点,不太一样。”中越笑笑,说什么样的孩子我都见过,不怕的。
两人就进了屋。屋里却是空的。中越叫了一声尼尔,无人答应。社工把手指放在嘴里,打了个惊天动地的呼哨,一会儿,屋里也传回来一个呼哨——却是高高在上的。中越抬头,就看见墙角的那张梯子上,猴似的坐着一个男孩,两眼黑森森地盯着他看。中越仰着脸,对着梯子端端正正地打了一个手语:早安。男孩含糊不清地回了一句话,中越没听懂,也不知他说的是不是乌吉布维语,就问社工。社工忍了笑,说那是脏话,问候你母亲的,别理他。中越果真不再理睬他,却坐下来,从口袋里摸出一副扑克牌,在桌上一张一张地铺排开来。这副牌如果看牌面的话,也就是一副寻常的牌。可是中越用的偏偏是牌的另一面。这副牌的背面,印的是全美篮球明星队队员的照片。每一张照片上,都有队员的签名和题词。
中越听见身后有些窸窣的声响,知道是尼尔下来了,却也不回头,依旧不慌不忙地将牌洗乱了,再一张张地铺排开来。铺排好了,再洗乱。如此这般几个回合,就感到背上脖子上痒痒的有些热气——是尼尔凑过来了。这才将牌收拢来放回兜里,转过身来,和尼尔打了个正正的照面。
尼尔是个小矮个,罗圈腿,大脑壳,看人时眼睛往上一翻,额上就蹙出几圈浅纹来——像个干瘪老头。耳倒是招风大耳,可惜是个摆设。
中越一字一句地问:“麦克·乔丹穿的是几号球衣?”
尼尔不回答。中越又打了一遍手语,尼尔还是不回答,两眼却一直盯着他的衣兜,中越觉得那衣兜给看出了几个洞。
“你,让我,打一个耳模,这副牌,就是你的了。”
尼尔的眉眼依旧纹丝不动,身子却渐渐地低矮了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