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暮寒仲-第3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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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掩饰的善意和热情。
  每日他去给母亲请安,母亲的话通常不超过两句,但那个丫鬟,却总会在扶母亲回卧房后,偷偷的跑出来,告诉他夫人今日谈了哪些话题,吩咐了什么命令;吃了哪些小菜……
  说来可笑,他只能通过一个贴身的丫鬟,才能知道这些平常孩子才能知道的事情。
  丫鬟比他打两岁,叫做青云,那年被他一个堂哥看中,便向母亲讨要,说是要做妾室。她不愿意,却不能违抗母亲的命令。于是当他看到她时,一向满面笑容的女孩,躲在小树林里哭的淅沥哗啦。
  若是往日,遇到这种状况,他只会转身离去。然而那个哭泣的背影,却让他久久离不开去。即使知道无能为力,他还是从林中现身。
  明知改变不了什么,只是……想要让她别哭的那么伤心。
  他沉默寡言,不善言语,结果可想而知,支吾了两句,便没了下文。
  女孩却破涕为笑,趁他愣神,一下,便吻了上来。
  微凉,却有着不属于自己的另一个温度。
  当他回过神,想要问她为何要那样做时,女孩……已经在小树林里消失了。
  那时,他以为那便是大人口中的吻。
  一个月后,女孩出嫁。嫁衣在身,朱砂点唇,嘴角一抹淡淡笑意。他站在远处,手中握剑,心中却涌上一股不知名的感情。
  女孩察觉到他的目光,回头,然后那双明眸里,南啸桓看到了清楚的喜悦和开心。
  一个时辰,都是女孩在絮絮叨叨,毫不掩饰的将自己的爱意一一摆出,挑明,略带自嘲,却未有一丝悔意。
  总有一日,二少爷您会遇见自己的喜欢的人。
  青云身为女儿身,媒妁之言,父母之命,皆是重重束缚,由不得自己,更听不得己心。
  只希望,有朝一日,若是二少爷遇到了那个人,一定不要放手。
  ……不要放手?那个人?
  彼时,他还是懵懂少年。不知其中深意。
  只是在之后的岁月中,在看到院中女孩亲手种的桃树时,会偶尔想起那个笑颜如花的开朗少女。
  有关女孩的回忆,是南啸桓在家中十三年中,单调灰暗的回忆之中,唯一有色彩的部分。
  十三岁那年,他离家学艺。
  剑圣余白,曾扬言此生绝不收徒。却在应好友之约来访之后,偶然碰到了一人在后院练剑的南啸桓。之后,他便亲手打破了自己的誓言。
  骨骼精奇,百年难遇的练武奇才。
  这是余白对他的评语。
  在此之前,从未有人如此称赞他。在御剑山庄,即使身为庄主唯一的亲生血脉,也改变不了他被母亲、被父亲……被一干下人所忽视的事实。他就仿佛生活在人世间的一丝游魂,可以看到凡世的百味生活,却永远无法融入。除了青云,在所有人眼中,他仿佛都不存在。
  于是他便为那一句话,跟着余白,永远的离开了那个地方。
  三年学艺,其中艰苦,不足为外人道。更何况,对他来说,练好剑,练好师傅亲传的心法,是唯一可以得到目光注视的事情。
  这种赖以生存,感受自己还活着的事情,怎么都是……愉悦和快乐远远高于其中的痛苦阴郁的。
  余白是个剑痴,无论南啸桓的进展在普通人的眼中有多么不可思议,他也永不满意。而当他不满意徒弟的进展时,便会拳打脚踢。
  每一次都是毫不留情的惩罚,久而久之,他也慢慢习惯了。而每次挨罚之后,伤好之前,他都会拖着伤痕累累的身体,用睡眠的时间来努力练习。
  浮生太短,他想要学的东西,想要抓的,却有太多。
  一剑一剑。
  划破空气的声音回荡在耳边。
  他可以很轻易的听到自己的心跳,一声一声,有力的回响在夜色中。
  他觉得,他找到了可以陪伴自己一生的事物。
  事事往往出乎人们预料。
  当他已经习惯新的生活,习惯了每日天还是一片黑暗便起床练剑,直到夜深沉到伸手不见五指才上床休息的日子后,余白死了。
  死在他闭关时期。当他在密室里发现他时,他的身体早已僵硬,从他伤口中流出的血也已凝固,在地上干成大片大片的血迹。
  从从鲜血书写在墙壁之上的草书之中,他知道了凶手。
  杀手。
  钧天阁的杀手。
  百金请之,事成之后,留名为证。
  半年时光的韬光养晦。
  调查,收集,分析,规划,筹备……直到实施。
  用离家前兄长留给自己的玉佩,换来足够的银两,再依章程,写下目标的名字,按照一定的秘密方法,传到钧天阁中。
  第三日晚,他便见到了那位传说中从未失手的杀手。
  不是对手。相差太远……即使早有计划,也无可奈何。
  那便……只有玉石俱焚。
  ——在这之前,不是没有想过死。
  应该是一片黑暗,永远的虚无,没有光线,没有声音,没有形体,没有意识。什么都没有,就连自我,也不存在。也自然不会有迷茫、酸涩、苦恼、悲痛、怨恨……
  算是一种永远的安宁。
  但是当匕首穿透他少年的身体时,那一刻,涌上的,却是与之前想象时,远远不同的感觉。
  ——不想死!
  ——不想就这样……陷入那一片虚无。
  他咬牙,用尽力气施展最后一招剑式,刺向那背朝他而立的蒙面男子。
  剑划破黑衣,插入肉体,刺入心脏。
  视野中的人缓缓倒下。
  他抽出长剑。然后翻山倒海的恶心窜上他的喉头,连口中的唾液似乎都含满了浓郁的血腥味。
  他跪倒在另一侧,吐得天昏地暗。
  吐着吐着,鲜红的血便混着胃液涌出。
  洞外,飘着鹅毛大雪,北风呼啸,森森寒意扑面而来。
  他回头看了看那具尸体,用手拉起尸体的腰带,一步步拖着朝洞外走去。
  余白的墓地,建在山崖之上。
  大雪迷茫了视野,身体冻的没有了丝毫知觉,只是机械般的重复一步步朝前迈去的动作。
  山路崎岖,大雪封山,他凭借着意识不清大脑中模糊成一团的记忆,朝上走着。
  不料,他脚下一空,失去重心,朝一侧滚跌下去。
  眼前景物迅速倒转,树木打在身上,唤醒了身上的几分痛觉,不知过了多久,他才停了翻滚。
  然而,却再也没了力气。
  半年来的处心积虑,精心谋划,都在手刃仇人之后,得到了回报。心中空空的一无所有。长时间占据着心脏,主导他行为的目标已经达成,再无所牵,所恋……
  眼皮越来越重,身体也不觉得寒冷……浓重的困意涌来,他闭上双眼,全身心的放松。
  马蹄声阵阵,车轮前进的轱辘声不断。
  ……黑暗中,他仿佛感觉到母亲在温柔的抚摸他的脸颊。
  心头浮上淡淡的幸福,他动了动手指,想要去搂抱母亲。然而却仿佛有万座重山压在他身上,让他无法动弹,无法开口……
  还有感觉……那便是没有死么?
  一边沉溺在幻觉之中,一边轻问着脑海中的自己。
  无数过往在脑海中滑过,最后落到那张灿烂的笑脸上。
  ……若是遇到喜欢的人,一定不要放手哦。
  不禁疑惑。
  ——喜欢?喜欢是什么感情?……喜欢的人?……是像母亲那样的存在么?
  能带给他喜怒哀乐,能让他感觉着自己还活着的存在么?
  湿润的长睫动了动,下一刻,他被人从雪中猛然揪出,一个不重的巴掌落在他脸上。
  喂,喂!还活着吗?活着就不要装傻!
  又是几个耳光,终于让他完全睁开了双眼。
  起初的模糊白影叠在一起,终于清晰。那是一个粉雕玉琢的男孩,约莫十岁上下,正一脸不耐嫌恶的看着他,嘴里嘀咕着莫不是一个傻子之类的自语。
  他低低咳出声,温热的血飞溅出,落在那少年的手背上。
  ……原来是个病鬼。
  男孩一努嘴,把他拖回不远处的马车上。
  这便是他和暮寒仲的相遇。
  那个时候,他还不知道,这人将成为自己活下去的唯一目的。更不知,自己将和这人,有诸多纠缠。
  七年,不算短的时间,他从少年变成了青年。从曾经的二少爷,剑圣曾经的徒弟,变成了千夜宫贯日阁中的一名普通暗卫。
  隐于暗处,舍身护主,从此以后,便是他将要奉行一生的信条。
  一切都为了主子。
  这是七年中,他不断被教导的观念。
  他将之奉为活下去的目标。也许有一日,这个目标会像为师傅报仇那个一样,一旦达成,便会感到无止尽的茫然与恐惧。但起码在那之前,他还能紧抱着这个信条,给予自己继续走下去的动力。
  就像一只狗,被食物所诱惑,所驱使。但又有所不同,他不是为了那能填饱肚子的食物,而只是是为了一个感受自己还活着,能够让自己活下去的理由。
  二十三岁那年,宫主退隐,而将他救回宫中,扔到贯日阁的男孩,登上了那个位子。
  他废了之前的阁中阁主,亲自从数百暗卫中,挑出了他。
  ——自今天起,你便是贯日阁阁主,以南为姓,以啸桓为名。
  ——属下遵命。
  一同被命名的,还有凌霄阁的阁主,西倚雷。
  西倚雷是他在千夜宫中唯一和朋友沾得上边的认识的人。刚入宫那年,两人在厨房相遇。
  当时,他还在阁中接受最基本的训练,每日不多的饭食供应常常使得他半夜被肚子的叫声惊醒。时间长了,他便暗暗摸清了厨房的位置和情况。
  夜半无人时,他会去偷上一两个馒头,填填肚子。再回去睡觉。
  而西倚雷当时还只是初入凌霄阁一名少年,初次偷食,便差点被巡夜的卫士发现。
  他将他拉到房梁之上,将自己先前拿来的馒头,分了一半给他。
  那之后,极少的休息时间里,他便会从西边跑到南边来,给他看各种新奇的玩意,展示自己的研究发现,讲述近日所闻的趣事和八卦。
  东卿颜便是因为他的原因而认识的。
  那个据说是暮云萧的侍女的女子,烧的一手好菜,经常怜惜叹气,感叹西倚雷永远一副面黄肌瘦的模样。再后来,便时不时的下厨亲手给他们煮饭炒菜。也因为她的缘故,两人不用在偷偷摸摸半夜摸进厨房,就为了那冷冰冰的馒头。
  三年时光过的很快,一如之前生命中的二十三年。
  贯日阁阁主管理阁中的杀手和暗卫,日常琐事很多,所幸,他也不是太讨厌这种事。完善了一些规则章程之后,事情也顺利了许多。
  他有许多能干的手下,他也乐意将阁中的事物交给他们处理。
  更多时间,他是陪在暮寒仲身边,作为一个随身的侍卫。
  然而就连这个职务,用的上他的时候也少之又少。
  日子平淡如水,直到……北堂堂主何延钦叛变。
  从那一日后,南啸桓知道,其实,吻,也分很多种。
  他还知道,这世间除了枕着剑能让他安心入眠,还有一个事物,能让他放松的闭上双眼。
  那便是暮寒仲的怀抱。
  以前看着自己的冷淡双眸,不知从何时起,总是充满了浅浅的笑意,温和,没有任何看不见的隔阂,仿佛就算他伸手触去,也不会被忽视。
  总是被那样的目光所包围。本作品由 “御华夜”整理收藏 
  奇特的,安定人心的力量。
  他从未见过那般的人。
  总是浅浅笑着,温和,平静,举手投足间一派淡定从容,仿佛遇上任何困难都不会惊慌。
  就算巨山崩落眼前,也只会一笑处之。
  自信的迷人,浑身都是……光芒。照亮了他灰暗的记忆。
  和三年中他所熟悉的那人不同,那一日后的暮寒仲,言谈行为,总让他以为是另一个人。但没有任何瑕疵和纰漏的对话,不是易容的相同面孔,以及那人身上抹也抹不去的气息,显示着他们的同一个人的事实。
  也暗地里疑惑过,但不过片刻,便完全的释然。
  不管有多么不同,只要是他的主子,他所要做的,便始终不变。
  护主命,遵主令,忠心无贰,侍奉一生。
  曾经师傅说他是不世学武奇才,然而和那人相比,他却什么都不是。
  他仰望强者,真心崇敬着那人。
  敬畏、尊敬、忠诚。
  同样的一个目标,虽然只是一个武艺的目标。却也能促使他不断努力,永不懈怠。
  入贯日阁七年,他依然用剑,然而他的剑,和余白教他的剑,有了太大的不同。
  之前是追求武学至高境界,纯净无垢。此后是护主杀敌目的,只求最快最狠的夺命。
  然而他不悔。
  一切一切,都可以为了主子所舍弃。
  所以当暮寒仲教他秋水时,他惊讶至极。
  修心养性,对于一个暗卫来说,便如让伤人的利器收敛锋芒,……真真宛如一个笑话。
  然而,重点不在这里。
  ……在那人眼中,根本未将他当成一把利刃来看。而只是……他,只是他南啸桓而已。
  后来毫不留私的与他一起练习长枪,探讨技巧和心得,更是如此的最佳证明。
  这些举动,分明超过了对待暗卫的界限。
  在那人眼中,他首先是南啸桓,然后才是他的暗卫,才是贯日阁阁主。
  ……当回京许久之后,他才后知后觉的意识到这点。
  只是他而已。
  那人看着的,只是他而已。他本身,不是任何其他的东西。不是他二少爷的身份,不是他余白徒弟的身份,不是他贯日阁暗卫的身份……只是他。
  从未体会过那般的情感。
  巨大的颤栗,几乎让他不能自已。
  南啸桓并非不懂知恩图报之人。
  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因此,那人对他的好,他面无表情的,都一一记在了心中。
  那种温柔,也许那人会给予每一个和他有着身体关系的人。但对他来说,却是独一无二的体验。
  每一次被那双黑眸温柔的看着,他都有一种错觉与恐惧。
  错觉他仿佛被喜爱,恐惧被吸引。
  然而,根本无法脱离。
  眼前一片黑暗,他听到自己的喘息,感受着那人灵活的手指触摸着自己欲望的源泉。
  一次又一次,那人说让他享受,结果便真的让他享受了个彻底。
  当浑身无力的趴倒在床上之时,他大脑一片空白,只有耳旁的心跳如此真实,一下一下,印入脑海。
  ……一片恍惚。
  他本想替他解决那些欲望,却被那人已七日之期未到拒绝。
  当从梦中惊醒,穿戴好,守在暗中一个时辰后,他终于见到了归来的人。
  也第一次知道,吻,原来可以如此激烈。
  可以让人迷失心智,忘记自我,那种强烈渴望彼此的感觉,如此接近,如此真实。
  渴望……
  彼此……
  他静静思忖这两组词,却突然在得出那个结果后,愕然在原地。

  61 剿匪

  61
  云庆十七年九月,云麾将军暮寒仲率精锐闪骑三千,奉命征讨白州一路盗贼流寇。
  练兵一月后,巫烨择了个吉日行师。那日阳光灿烂,风很大,誓师台上更是风声呼呼,扬起巫烨雪白的战袍。
  一剑龙吟出鞘,饮虹在日光下闪着耀眼寒光。
  “不平白贼,不完君愿,吾等誓不归朝!”
  数千士兵齐齐挥舞手中兵器,山呼之声久久不绝。
  三千骑兵急行军三日,在第四日凌晨抵达白州。白州郊外三十里吴山之上,便是当地势力最大的盗贼团,以张吉为首,聚众劫掠,横行霸道数年之久。闪骑在距离吴山数十里的地方扎了营寨。因为尚未熟悉当地情况,巫烨下令全军不可妄动。另一方面,暗中吩咐军中斥候,前去探其虚实,同时,和军中将士商议计谋,欲以最小的代价擒之。
  这次白州平寇,最根本是对以后秘密用兵的一个幌子,他们自然不能在上面损了实力。而巫烨,更是将这次平匪当做一次真实的军事演戏。在对付狄人之前,他和暮云萧,必要抓紧每一将闪骑磨练成最精锐兵器的机会。
  再说这匪首张吉是个火爆性子,听说寰夜王带了三千精骑来伐,也不觉害怕,反而为自己引出朝中精兵的能耐暗暗得意。随后,便亲自带着手下来到巫烨营垒挑战。
  然巫烨却对其百般叫骂置之不理,固守营地不出。并对手下士兵下了军令,若有私自出营应战者,一律军法斩首处置!这下闪骑整整半月有余,任张吉这边高声百般辱骂,径自有素训练每日如常,竟是将之完全当成了空气。
  “还道是什么精锐?!我呸!不就是一帮胆小的龟孙子!今夜,你们跟着老子去袭营,杀他们个屁滚尿流!”
  张吉狠狠一摔酒碗,破口大骂,他身材魁梧,随着动作,身上的肌肉在微微颤动,一道大疤,赫然穿过他袒露的胸口。
  他的身边,围绕着的心腹,当即热烈响应。
  这些白州匪贼,几年来在当地作威作福惯了,加上前几次厢军都败在他们手下,面对着一个连名字也没太听过的王爷带兵过来,心中那股没来由的自大更是膨胀了几分。更别说半月的叫骂不出,让他们已经将这次的对手划到了怯战的档次。
  他这边群情激昂,那边,闪骑大帐中,接到细作回报的巫烨密唤罗青凌、权自效、丁云一干手下,着其领各自队中好手共计三百,乘夜绕过张吉营寨,暗中潜去吴山老巢埋伏。
  是夜,张吉一马当先,一路杀入闪骑营寨,他的身后,跟着数千人马,浩浩荡荡奔驰而来,一时之间,尘土飞扬,大地似乎都随着马蹄声颤抖。
  闪骑比他想象中的更加不堪一击。遭受突袭的士兵连战甲也来不及穿,更遑论上马,而没有了坐骑的骑兵,杀伤力连步兵的一半都没有。然而迎面的皆是蝼蚁小辈,连一个有品级的将官都看不到。他自不屑动手,都留给了手下,但他心中满腔杀意久久得不到发泄,终于,他刷的一挥手中长刀,朝天大吼出声:“胆小鼠辈,都给老子滚出来!”话落,顺手砍翻一个迎面扑上的骑兵。
  仿佛是回应他的吼声,下一刻,一匹矫健黑马自黑暗中跃出,如龙一般在空中夭矫。震撼人心的马嘶声响彻营寨,撕开了这场战争的序幕。数十骑紧紧跟在那当头黑马身后,举着手中长枪朝着张吉这方疾驰而过。
  “好!”看到对方的架势,张吉朝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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