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狱警日记-第3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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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而已,有的却执迷不悟,蓄意自杀,而且很多人自杀成功了。假若全国患忧郁症而且有自杀倾向的人都成功自杀的话,那么,我国每年要死去二三百万人,人才损失达几百亿,给家庭和社会造成极大的伤害。如果将自杀者以处刑罚,即使他在看守所里仍没有放弃自杀的念头,可是,枪毙他与他自己自杀而死,感受是绝对不同的。

    “再从人权来说,自然人凭什么有权处置自己的生命?自然人是父母生的,文化是老师教的,上了大学,国家提供大量奖学金。国家的主体是人,如果人人都采取自杀消灭生命本体,国家必将衰亡。因此,将自杀列入犯罪,是我们国家最人道主义的独创。就是说,枪毙少数几个自杀犯,来拯救大量的即将自杀的人们,效果是非常明显的。我就听说有几个人因为拆迁纠纷,到北京上访没有结果,想在**前**也不敢了。这就是新刑法的威慑力所在。”

    我本想与他争辩,听他一番话后,放弃自由思维,坦诚地认同他的观点。接下来与他交谈很愉快。

    我离开看守所前,老同学已经办完事了。他告诉我,明天早上,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在市体育馆召开宣判大会,大概在上午十点左右,押赴刑场,执行枪决。你如果有时间,可以去看看。他给了我一张门票。

    次日,我去体育馆参加宣判大会。馆外有许多警车和武警。进了馆内,台上台下,站满了人。台上几名犯人被五花大绑,背后插着牌,有一个上写“自杀犯”三字,胸前挂着一块牌子,上写他的姓名,划上一把叉。我坐在前排,看清了他。他低着头,全身似乎在抖,还流了眼泪。想象不出,他曾经竟是一个坚定的自杀主义者。

    当天下午,我在单位打电话给老同学,很想知道那个因自杀判了死刑的犯人临死前的情形。枪毙死刑犯的事老同学经历得多了,他说起来很轻松,甚至有些搞笑。他说,前一天晚上,看守所给那个自杀犯单独准备了一顿丰盛的晚餐,无非是鸡鸭鱼肉,海鲜肯定没有,可以喝半斤酒。他吃了饭,洗了一个澡,晚上仍然与其他犯人睡在一个监舍里,只是戴了脚镣。他肯定睡不着,其他人也睡不着,陪他说话。大概早上三四点钟,人都累了,会倒下睡一会。到了五点半,四个年轻的武警打开铁门,冲进去提他,我与法官跟在后面。其他犯人都会惊醒,坐起来,谁都不说话,都看着他,算是送行。整个看所守知道要枪毙人了,都醒着,很安静。武警在捆绑他之前,先札好他的裤管,因为很多死刑犯绝望时可能会大小便失禁。刚动手捆绑时,他果然先尿了,接着拉了一筒屎,掉在扎住的裤管里。他脸色惨白,有气无力地哀嚎,我冤枉啊,冤枉啊,我不想死,我不想死。他全身软,后面两个武警架着他。有一个年轻武警实在忍不住,边捆边问,你现在既然怕死,为什么自杀时一点都不怕死?那个死刑犯哭着节节巴巴地说,他怕被枪打死,宁愿自杀。求求你们,求求你们,将我带到一幢高楼上去,我愿意自己跳下来死,为你们节约几颗子弹。武警当然不会听他胡言乱语。武警是执行公务,我们也是执行公务,谁也帮不了他这个忙。在法律程序里,他只有一个死法,被枪打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狱警日记(连载)(118)】………

    看守所里的“狱霸”也被称为“号头”,这样的“号头”在监号里是老大,凡是新来的或“不听话”的人都要被“号头”修理,轻者淋冷水澡,重者是被殴打或利用各种残酷的手段折磨,有的是被捂上厚厚的被子“汗”,有的则是被强行喝尿。打人用的东西是毛巾,他们将毛巾系一个疙瘩,然后沾上水,狠狠的抽打被害人。对新来的人或“不听话”的人动手的则是“号头”手下的人,他们进来时被打,等被“打服了”就开始为“号头”服务,等再来新人,他们又开始打新人。(我所知道的就这些,其实还有很多不为人知的手段。)

    在监号里挨打最狠的要属强*奸犯一类的,他们被称为“性福犯”。凡是犯这种事情进来的,没有一个落好的,先是冷水澡,然后就用大被“汗”,再挨顿打,最后还得喝尿,只要死不了,每天都得被琢磨,更搞笑的是,一些“号头”每天强行让这些“性福犯”**,敢说个不字就是一顿狠打。

    进看守所也有不挨打的,比如说,在社会上有点名气的,经济问题,杀人犯或是一些社会影响力比较大的案件等等。当然了,这里最主要的还是监管人员的一句话,比如说,这个犯罪嫌疑人在进监前托了关系找了人,那监管人员会和监号里的人打个招呼,一般是这么说的:“这个人谁也不许给我动啊!”,一听这话,“号头”及其他人就不会乱来。

    当然了,也有反向的。比如说,一些比较顽固的嫌疑人,在进来时不尊重监管人员的,这些人的下场往往很惨,只要监管人员对监号里的人说:“帮我好好照顾照顾他。”,下面就不用说了。

    其实监狱或看守所里的监管人员不是不管这些,他们的管理是这样的……某监号里打人打地爹一声妈一声,惨叫声不绝于耳时,监管人员会到门口敲敲门说:“行了啊,差不多就行了,别他妈没完没了。”,监号里的人听了这话就收手了,但要给挨打的人扔下一句话“x你妈的,明天继续!”

    大家会问,这样的事情不会出事吗?可以坦白的告诉大家,全国每年都会有很多人死在看守所或监狱里,只是“躲猫猫”这个事情闹大了,否则,谁也不会知道李荞明是咋死的。

    其实愚夫知道的这些只是冰山一角,这里还有很多说道和“规矩”,要想知道真实的情况,难!



………【狱警日记(连载)(119)】………

    看见网上越来越多“诚证床友”的帖子,感觉是一种极其颓废的玩乐心态,里面又夹杂着一些不满和报复心。是对社会,对自己,还是对他人,或者是皆有,或者只是当事人开的玩笑。

    床友,有趣的词。网友、博友、舍友、笔友、棋友,n种关系,只要是生了关系,就能称为“友”。但有了一个床字,这样的友,是暧昧,但又不会牵扯不清。怎么说呢?感觉有一丝冷。《花花公子》老板休·海夫纳8o大寿生日派对上吹嘘自己睡过的床友不止2ooo,他自己都早忘记具体数目了,但他又说自己是个注重质量的人,所以数量的事情,就顾不上这么多了。这样的床友,和睡过多少**,嫖过多少次娼有什么区别。但床友对于他来说,不过是床上关系而已,和他真实的生活又有何关系。那些睡过的女人,等同一生中喝过的水,看过的a片一样无足轻重。

    产生在床上的朋友。其实也算是一种简单关系吧———仅仅为性需要。满足了就好。我要的不是你的一生,不要你的承诺和独享。要的只是**。但关系仅仅在床上,想来也怪残忍的。想起来的时候,就直奔一张床,做完了,穿好走人。路上看见了,招呼都不好意思打,尤其是碰见熟人,不知如何解释彼此的关系。

    爱不爱的,已经被作为一个复杂步骤被简化掉了。快餐年代连爱情也被省略,说不清是进化还是后退,反正大家单刀直入,想干嘛直接入正题好了。用不着揣度什么。像以前那样穷追猛打,花时间花金钱和精力,不但床没上成,连心也给别人伤透,要不就是到后来味同嚼蜡,又不忍丢弃,双方牵扯不清,有情人终成鸡肋,弄得身心疲累。何必这么复杂?直接找个床友,干手净脚,床上做一对恩爱夫妻,怎么爱都可以,反正,只限于床上。明天,我们又是陌生人,回到各自的轨道。而且该干什么干什么去,男的还是模范丈夫,女的依然相夫教子,过自己原来的生活。彼此无需挂念。

    危险关系,简单但残酷,类似小孩子玩火。放纵爱欲,任其泛滥成灾。但见好就收,为了自己。责任心丧失,私心泛滥成灾。

    那么老公算不算合法的床友?应该不算。做得床友的,就不应该是彼此拥有的,而且不必要知根知底。互相不应该有类型男女朋友或夫妻那样的牵绊和压力,谁也无权过问谁,管住谁。他可能也是别人的,你也可能有不同类型的床友,关系仅此而已,不必复杂化。也许有一天两人可以躺在床上,还可以轻松谈论和别的床友之间的经验感受,互相探讨切磋。呵呵,都是花心大箩卜,半斤八两,谁也不能笑话谁。

    物欲都已经横流了,感情还谈什么纯真?就这么七荤八素,收集所有调味料,填满单调庸常的生活。所谓爱情婚姻都这么累人,真不如找几个床友好了,想换就换,招之即来挥之即去。床上可以很疯狂,床下可以互不干涉。要完整地拥有一个人,也意味着你要完整地付出自己。这么自私的现代人,这么无聊的生活里,谁做得到像父辈那样,完全地奉献自己给他人?

    人总会在多种状态下徘徊,但永远不可兼得。床友只能意味随时随地地失去,而想完全得到的话,又会变得枯燥乏味。床友大概只是暂时,但既然已经有了这样一个词,就一定有了前仆后继的实践者。时代变了,一切变得不确定和无所谓。玩耍的人生,一边恶搞一边自嘲。谁说纯洁跟谁急,傻子才忠于别人,聪明人忠于自己。至于未来,没人去打算。

    闹着玩吧。现在何止是垮掉,简直连满地找牙的精神都没有了。在注重感官刺激的人眼里,性才是唯一,人家追求的是纯粹玩乐精神,再不行,就干脆恶搞。即使是天塌下来,在这些人眼里,也不关自己的事。说起来,是真有点可怕。



………【狱警日记(连载)(120)】………

    我有多个性伙伴有错吗?(转)

    目前有两个。一个是爱人,有时住在一起;另一个在上海,我们经常电话**。忘了说了,两个都是女的。

    我是个在性观念和性行为上比较开放的人,之所以形成这种性观念,似乎与外界环境的影响没有太多关系,似乎与本性有关,但本性是否因外界影响而成,我就不知道了。

    天生就这样,性观念比别人开放。比如我小时侯就觉得J女的职业没什么,没有歧视感。

    我跟大家接受的传统教育一样啊,没多也没少,所以我猜想这是天生的。稍微比别人特殊一点的,就是小时候家里有很多外国书,间谍啊,反侦探题材的,**描写比较**。都是我妈的书,我经常偷来看,有一本书里描述了三个人(一男两女)同时生性关系,给我印象挺深的,我当时就想着,将来有机会我也试试。

    第一次与男友生性关系,当时除了怕疼,在心理上是没有什么障碍的,如果不疼的话,我是可以轻轻松松地完成整个**过程的。

    在我看来,性生活本身不存在任何特殊意义,它和拥抱、接吻、握手、吵架、和朋友共进晚餐、等等,拥有共同的含义,即:这是两个人拥有相同意愿并且去实施了的事件。我的性行为能够与性观念达到统一,

    但并非观念开放,性行为就能跟上。做不做,完全在于我的想不想做,而不在于我可不可以做它。

    我虽然观念开放,但**次数不是很多。你看看我性伙伴的数字,总共加起来也就三十多个,按照我这么放得开的人,怎么也得几百个:)呵呵,之所以没那么多,也跟**有关,我没那么强,相反有时对这事提不起兴趣来。

    我和很久以前的一个女朋友同居期间,在网上认识一个上海的男网友,是个大四的学生,他打算用所有的积蓄买上海至北京的往返机票,来和我**。这给我带来很大的满足感。我挑了一个上班的日子让他来北京,白天家里就我一个人,我就在我家里和他幽会。他进我家之后,我就有点后悔,因为他长的不帅,整件事情就不够玩的级别。但人来了我必须和他做,就咬着牙做了。在做的过程中因为没“晕”,所以有内疚的心态,我觉得是不是对不起我爱人啊,在我们睡觉的床上弄了一个男人回来。(其实如果我喜欢这上海男孩的话便不会有内疚心态,内疚心态只是给自己的不情愿找了理由罢了)。下午我就把他打走了,他举目无亲的也不知住在哪里,事后我有一点罪恶感,但被我克服了。

    罪恶感不是因为出轨,而是我把人赶出门,他无亲无故的,怎么办?后来想想,

    做什么事都要付出代价,这算什么。

    我很一致。如果有不一致情况的话,人际关系就是个很大的因素。有时候两个人的关系不适合搀杂性关系,那么就放弃;如果衡量一下,觉得不会破坏原有氛围的话,就可以做。

    一般我这样界定,工作中认识的人不适合有性关系,但已有性关系的人可以在工作中合作。比如我在工作中认识一个电视台的男导演,工作中交往几次后,彼此有好感,但谁也没提出上床,这点大家都很有默契。不上床的原因是,这种合作我和他的关系必须透明化,如果我们有了性关系,被大家知道了就会有很多忌讳,那时我们的合作也许就该结束了。对谁都没好处。



………【狱警日记(连载)(121)】………

    拘留所监规:

    1认真学习国家法律和党的政策,深挖犯罪根源,努力改造思想从新做人

    2遵守学习生活作息等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教人员的管理教育,不准侮辱,谩骂,殴打管教人员。

    3保持监舍正常次序,不准大声喧哗,不准打闹嬉笑,不准索要他人财物,不准教唆犯罪,不得携带制作隐藏威胁监舍及人身安全的物品

    4爱护国家财产,不准破坏监舍设施。

    5搞好监舍和个人卫生,患病服从医嘱不准伪装病情。

    6彻底交待罪行检举揭犯罪,不准隐瞒包癖。现有违法犯罪行为时应立刻检举揭。但不准诬告诽谤。

    7必须遵守监舍各项规章制度

    8在押人犯享有法定权利受到法律保护,一经受到侵犯可立刻揭控告。

    拘留所在押人犯权利:

    1人身不受刑讯逼供,处罚,侮辱,虐待权

    2生命不受侵犯权

    3检举揭控告权

    4婚姻和家庭受到法律保护

    5个人财产不受侵害

    6享受教育……

    7……

    一转眼8点钟学习时间到了,监狱里的作息时间上一节说过了,一天上5节课,上课的规矩可不小每个人必须盘腿而坐2只抓子垂直放在膝盖骨上,腰坐直,不许作奇怪的动作。按排座,每个人必须穿一个红马甲,必须穿,颜色的不同说明罪行的不同,有黄色红色白色等我是新来的,按理作在最后一排,刚坐下第一排的一个妇女,冲我大喝一声,新来的,你***给我站起来。谁允许你做了?我莫名一惊,不是学习时间么?我为什么不可以做?我前边立刻有3个人站了起来,冲我走来,瞪了我一眼,直接走到墙角,厕所边面冲墙壁,嘴里鼓囊鼓囊的。这时沙沙和我说了这是这里的规矩,新来的要背诵监规,背熟了才能作下来,否则管教要骂的,说着,眼睛看了一眼刚才的3个人,看他们都是新来的背不下来,所以学习时间你们都必须站起来,于是我只好站起来和他们一起4个人站着背,不看不打紧,一看心理都凉了,国家法律法规这么多。如何背的出阿,看着坐在地上的女人们,都早已经倒背如流了。我也只好硬着头皮背。

    这里面形形**的罪犯都有,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见不到的

    有个小姑娘非常漂亮也是我进来认识的第一个女孩,1.76的个子模特的身材。看起来很单纯。只有18岁多2个月,我一直想不通他怎么会进来。接下来的交谈中我知道了。这个丫头的案子还不小……

    她叫沙沙,父亲是上海电视台的知名编导,她16岁时就和男朋友住在一起,两人后来在夜总会陪客人“溜冰”吸食一种病毒,收入据说不错。一天总有个千八百的,后来一起同玩一个女孩把沙沙的手机拿走了。一去从此杳无音讯了。

    一天在路上他们撞见了这个女孩,于是经过沙沙的安排,她男友把这个女孩强行拉回住处,并且逼迫女孩赔1万块,女孩没给,于是被他们关在一个房间里拘禁了3天,并且签下了一个1万元的欠条,女孩称无力偿还这么多钱,沙沙和男友建议去孩去夜总会卖淫,由沙沙和男友为其介绍客人,女孩不从,结果遭到暴打,三天里。沙沙男友的2个哥们还一起与这个女孩生了性关系。第4天女孩被放走了,于是当天晚上他们一行三人被带到警察局,再也没出去过,这是我进来的第一天,是沙沙的第5天。

    他的罪行比较清晰非法拘禁强迫卖淫敲诈勒索还有一个**罪,等待他的是漫长的监狱生涯。



………【狱警日记(连载)(122)】………

    2oo6年9月3日傍晚6点钟,1辆警车急驰而来,我还在小区里开车正往外走,一民警手一挥,示意下车,出示过驾照以及行驶证后,他们让我跟他走,去石泉警署,我一路上一句话也没说,到了石泉派出所。第一次来这鬼地方,1进门,里面一个黑黑的大铁门占了半壁强,他们让我进去。里面有许多房间,其中一个亮着灯,往里一看2o多平米的房子,里面8。9个民警正对面一个大大的电视机。边上一个立式的空调,里面乱哄哄的,一个男孩裤腰带也没了。两只爪子背在后面,蹲在地上面冲墙壁。后来知道已经蹲了4个小时了,另外一对在吵架,其中民警在调解,里面各色的人还不少,只是进来后就没有人理我了,心里有点慌,问了几次都没人告诉我为什么把我带这来,到了晚上11点的时候来了3个彪形大汉,和1个女的,他们在和警署的人嘀咕着什么。好像在交接什么。我顺眼望那个单子上看了一眼,天哪我心都凉了。

    2oo6年9月三日凌晨1点钟,一声咣当声,关闭了我所有的希望和自由。这里是徐汇区拘留所,一栋5层楼高的房子1…4层关满了男犯,5楼一层关押的是女犯,随着大门一扇的一扇的开启,后面的一扇一扇关闭我的心已经平静到无法形容了。估计心跳都停止了一样的平静,我的脸上没有一滴泪水。没有一点表情,只是静静的按照他们的要求,脱鞋拍照验血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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