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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温温想起叶森,想起他每晚的奇怪行径,试探着问叶枫:“你大哥和他的未婚妻关系好不好?”
叶枫奇怪地白了鱼温温一眼:“小孩子家家的,问这么干什么?”
鱼温温锲而不舍地追问:“我就是好奇,所以问问。像你大哥这么帅的人,估计很多女孩子追吧。”
叶枫更奇怪地看着鱼温温,语气怪异地说:“怪不得,你一直不搭理我,原来喜欢我大哥这种成熟型的男人。不过,你死了这条心吧。我大哥,肯定看不上你这种小萝莉。他是事业型的男人,他心中最好的女朋友是他的工作。舒家那位大小姐,追了我大哥很多年,他都不为所动。也就是最近几年,我爸爸身体不太好了,逼着大哥结婚生子。又老泪纵横地说出那种,什么死之前要看到长孙出世的话,大哥才答应娶舒心。你们也不是外人,告诉你们也没关系,就是别说出去。他俩平时简直就是相敬如冰,冷冰冰的冰,看着就别扭。”
鱼温温听完叶枫的话,若有所思:“刚才,我看到那个舒心。她长得挺漂亮,温柔大方,和你大哥站在一起也很相衬,你大哥为什么不喜欢她?”
叶枫说:“别看我大哥长得高大英俊,男人气十足,但是几乎和女人绝缘。他骨子里冷傲不羁,对女人永远是一副冷冰冰的态度。舒心追了我大哥很多年,大哥从来不搭理她。她倒是一往情深,我行我素。现在大哥要结婚,怕也是为了家族发展打算。”
在车上,四人讨论了一下,决定去一家最近挺火的火锅店。
说到吃饭,赵斐、江雪、叶枫三人最近对鱼温温的印象非常颠覆。
鱼温温简直是个十足的小吃货,饭量非常大。吃饭时,最常见的一幕是,他们三个人吃得已经差不多,鱼温温那边把小嘴一抹,小手一挥,招呼服务生还要点菜。
最气人的是,鱼温温尤其爱吃肉类,无肉不欢,只吃不胖,接近一米六的身高,不到八十斤。对此,鱼温温的解释是:“你们别看我平时不怎么从事体力运动,不过我从事的是脑力运动,脑力运动也是很消耗体力的。”
到了火锅店,四人要了个包间,点了不少菜品。在鱼温温的不断打击之下,叶枫已经放弃了追鱼温温的念头,两人的关系也得到了缓解。
叶枫问鱼温温:“温温,你以前在米国的大学不是学生物的么?怎么前几天的经济学听说也考了个满分?你有什么秘诀么?”
说起学习,正是鱼温温的长项。她一边手不停筷地捞着火锅里的肉啊、虾啊,一边正色地说:“你说的轻松,哪里有什么秘诀。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考试之前我花了三天时间把教材背透了嘛。”
叶枫看着鱼温温那张贪吃的小嘴,想到要自己三天背透一首唐诗还可以,要三天背透那么厚的一本书,打死也完不成,就默默地闭嘴了。
赵斐一直对鱼温温也很好奇,于是问她:“听说,你在之前的大学已经修完大学的学分,你跑到这里来干什么?”
鱼温温说:“我很小的时候记忆力就比较好,理解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都很好。很多书都是我妈妈给我讲解一遍,我就能背下来,而且能理解,所以一路跳级。周围的同学都比我大很多,我和他们也没有什么共同语言,逐渐觉得生活很无聊,装满了书本知识的大脑很空虚。两年前,我遇到爸爸的大学导师。他老人家建议,让我跟着妈妈换个环境待待看,不要刻意追求学业,多和朋友玩一玩,过点正常的日子。去年,我在欧洲陪导师做实验,正好碰到江雪,我们很聊得来。加上我的妈妈想到这里呆上一段时间,于是我就来这里喽。”
江雪说:“对了,温温,过几天我哥哥组织了一个慈善活动,你来吧。还有你们两个,也一定要来捧场。”
四个人吃完午饭,依旧是赵斐送三人回家。走到停车场,鱼温温人小眼尖,指着一辆车说:“咦?这不是叶枫哥哥的车么?”
叶枫一看果然是自家大哥叶森的车。他疑惑地问鱼温温:“你怎么认识我大哥的车?”
鱼温温心里想,天天晚上看见,想记不住也很难。但她没说出来,只是嘴角上扬地说:“过目不忘嘛。”
这时,赵斐指着另外一辆车说:“江雪,你看,你哥哥江南的车。”
江雪很自然地说:“我哥哥和叶森的关系一向很好,可能中午一起在这里吃饭吧。”
赵斐将鱼温温、叶枫、江雪依次送回家不提。
火锅店包间内,叶森和江南相对而坐。
叶森,三十六岁,叶氏家族实际掌权者。在十几年的时间里,抓住为数不多、转瞬即逝的机会,将叶家的财富提升到富豪榜的前茅。他做事雷厉风行,手段刚硬果断,是商界新生代中坚力量。
江南,三十岁,城中第一豪门江氏第三代未来继承者,现掌管江家在国内的企业。他待人谦谦有礼,性格温文尔雅,做事不温不火,不骄不躁,是城中排名第一的钻石王老五,富二代富三代中公认的楷模。
叶森自顾自倒了一杯啤酒,问江南道:“她这些年怎么样?”
江南悠悠地瞟了一眼叶森,笑着说:“看着挺好,她看上去比以前长得更美了,嫁给知名生物医药公司的CEO,生了个可爱的女儿叫鱼温温,自己成了作家。你那个三弟和她女儿是同学,关系很好。你想知道什么,可以问你弟弟嘛,何必把我找出来说这个。你和晶晶的事情已过去这么多年,你也快结婚了。怎么?还忘不了她?”
叶森看了江南一眼,脑子里浮现出江南从车里抱起温晶晶的那一幕。他似笑非笑道:“我想,不光是我忘不了她。”这语气已是又冷又硬。
江南很坦然地笑了:“当年,晶晶算得上是名媛中的第一美女。除了我,想必还有很多人忘不了她。当年的叶家还不是现在的叶家,她不计较你们两家门第相差甚远,毅然要和你在一起。后来,你俩分手,我冷眼看了这么多年,其实早就想开了。爱一个人未必要得到这个人,远远地看着她幸福也好。”
叶森沉默不语,过了会才说:“所以,有段时间,你千万百计地给我的公司出难题,是你替她报复我?”
江南更加坦然地说:“不错,当年你逼走她,伤透她的心。开始,我是想找你算账来着。不过当时我还小,做不了什么。后来,等到我爸爸放权给我的时候,叶氏已是根深叶茂。我做的那些事,顶多算是给你加点小浪花,不算什么难题吧。后来,我和你接触多,反而成了朋友。我看到你这么多年感情生活一片空白,便明白你心里那个人是谁。说实话,我佩服你。乱花渐欲迷人眼,我确实不如你爱得更多。”
叶森脸色不太好看,沉沉地说:“当年,我的苦衷,你们都不会知道。”
江南微笑说:“你现在要结婚了。舒心虽然十足大小姐做派,不过也算得上知书达理的大家闺秀,对你也是死心塌地。你还想怎么样?时过境迁,就算你想弥补以前的错误,晶晶也未必理你。”
叶森轻轻地说:“江南,我现在想请你帮我一个忙,帮我约她。”
江南笑了:“你觉得,我能约出她来?你太高看我了。”
叶森淡淡地说:“我这里有一封信,你替我交给她。”
江南看着叶森颓废的表情,只好说:“好,我替你给她就是。”
江南收起信,看看表便对叶森说:“我听江雪说,上午她和鱼温温在一起。我现在给江雪打电话,问问她们在哪儿。鱼温温那小姑娘特别机灵,小眼总是转啊转,不知想些什么。上次我送她们回家,她盯着我看了一路子。我看她那样子,可能误会了我对晶晶的意思。要是她在家,我还真不好把信给晶晶。”
江南给江雪打电话,江雪说他们刚刚送完叶枫,正准备送鱼温温回家。
江南慢条斯理地说:“刚才我走的时候,看到家里厨师在做酒心蛋糕。你待会回家,想着去厨房吃新鲜的。”此话刚落,江南就听电话那头,传来鱼温温的声音:“酒心蛋糕?我最喜欢吃酒心蛋糕。江雪,我要去你家吃完蛋糕再回去。”
江南看搞定鱼温温,便去了温晶晶家。佣人告诉江南,温晶晶身体不舒服,中午饭都没吃,一直在楼上卧室躺着休息。
江南见此情形,轻轻叹口气,拿出那封信,交给佣人,让佣人转交给温晶晶。然后,江南便离开了青溪别墅。
第五章 沧海之水,巫山之云
傍晚,温晶晶独自开车来到城中最繁华CBD商圈,将车开进叶氏地产开发的恒盛广场。恒盛广场是地标性建筑,集商业、娱乐、休闲、餐饮、写字楼等功能于一体。
她将车在地下车库停好,径直上了最顶层的旋转餐厅。到了餐厅门口,她报出一个房间号,一个服务生将她引至门口。她推开门走了进去,轻轻关好门。
房间里布置豪华富贵,金碧辉煌,对门的大玻璃窗外城中夜景一览无余。
温晶晶看到,一个高大挺拔的男人背对着她临窗而站。男人手中燃着一根香烟,手边茶几的烟灰缸里堆满烟蒂。
这个男人就是叶森。
叶森听到声音,转过头来,背靠着灯火璀璨的夜景,看到温晶晶站在自己面前。
不知是否故意,温晶晶穿得很是随意,简单扎起的马尾,脸上半点粉黛也无,上身只是穿了一件浅灰色短袖T恤,下着一条深蓝色七分牛仔裤,脚上是一双再普通不过的平底帆布鞋。
叶森深深地看着温晶晶,什么话也不说,漆黑的眼眸中似是什么晶莹闪亮的。他看了许久,才沉着嗓子说出几个字:“晶晶,我……”
这个“我”字,在叶森嘴里吐了几次也没说出后面的话来。终于,叶森轻轻皱皱眉说:“晶晶,我终于能再见到你。”语调中竟飘出几丝伤感。
温晶晶微微抬起小巧的下巴,看向叶森。那张俊朗的脸上,依旧是温晶晶记忆中细长的眉眼,高挺的鼻梁,薄薄的嘴唇,胡须剃得微青的下巴。但是,神色里却满是疲惫。
叶森的身上,还是白天她见到他时穿得那套深色西装。西装的上衣已经被脱下,挂在一旁的衣架上。衬衫领口半敞着,领带甩在房间的沙发上。
房间的角落有个小吧台,吧台上放着一瓶没开的红酒。射灯灯光打在红酒杯上,照住一圈漂亮的琥珀红。
温晶晶等了几分钟,看叶森没有再说什么,便从随身携带的包里摸出一个锦盒。
温晶晶瞪着叶森说:“你要的东西,当年你送我的这串珊瑚,我给你带来了。我当年送给你的那块羊脂玉呢?你也还给我吧。”
叶森依旧盯着温晶晶,唇边勾起丝笑意,微微挑眉,缓缓地说:“玉?我忘带了。不过你既然来了,我先收下我家祖传的这珊瑚好了。等下次见了你,再完璧归赵吧。”
温晶晶见叶森如此无赖,气得把盒子又放回自己包里说:“你在信里说,你要结婚了,这珊瑚是你母亲留给叶家媳妇的。所以,你要用羊脂玉换回你家的家传之物。如此,我才来。算了算了,看在你现在才结婚的份上,也怪不容易的,那玉既然早就送给你,我也不要了。这珊瑚,我还给你就是。你的信里说,让我原谅你。我想了一下午,毕竟咱俩从小就认识,算是发小。这年头,天涯海角的,重逢个发小也不容易。以前的事,反正都过去很久了,咱俩就此和解吧。相逢一笑泯恩仇,我不再生你的气就是了。以后你去国外可以找我玩,我回国呢,也可以找你聊天,多好。”
叶森听了温晶晶的长篇大论,眼神黯了黯,沉沉地说:“你真的这么想?”
温晶晶很用力的点点头,用一种调侃的语气说道:“那当然,我的女儿都和你的弟弟是同学了。真是沧海桑田,白驹过隙啊。你事业有成,婚姻也有了着落,我如今见了,也很是替你欣慰。而且你在我家外面站了那么多个晚上,还淋了雨,也算是很有诚意地向我道歉过了。”
叶森挑挑眉毛问:“嗯?你真的知道我在你家外面站着?”
温晶晶面带诚恳,语气轻松地说:“当然,从碰到江南的那天晚上嘛。你的车一直跟在我的车后面,一直跟到我家。后来江南走了,我关上房间的灯,悄悄撩开窗帘,就看见一个人站在我家外面。虽然夜色挺暗,我眼神不算太好,但是,那种抽烟的姿势,一看就知道是你。”
叶森眼睛里又亮了亮,说道:“晶晶,那今晚咱们算是老友叙旧。吃顿饭而已,待会喝两杯怎么样?”
温晶晶赶忙摆手说:“我开车,不喝酒。”
叶森微微向前一步,用已是决定好的语气说:“待会我让司机送你,听江南说你挺能喝的。今天这酒真得不错,你尝尝就知道了。”
叶森让服务生传菜开酒,温晶晶也没再多想。她试了试酒,果然不错,便也倒了一杯,浅浅地喝着。
温晶晶特别钟爱美食和美酒,酒量确实有一些,酒品也很好。当然,出于自我保护意识,温晶晶从来不会和除了她老公以外的男人单独喝酒。
她和叶森从小就认识,自觉比较了解叶森,想到两人谈恋爱时叶森的君子做派和叶森以前那不怎么大的酒量,觉得今晚和叶森在一起喝点酒还是挺安全的。
餐桌上,温晶晶漫不经心地说:“叶森,没想到你变化还挺大的?”
叶森有点错愕地问:“哪里变化大?”
温晶晶转了转她那双乌黑的眼珠,笑盈盈地说:“以前年轻的时候啊,你总是酷酷的,不怎么知道关心迁就别人。今天见到你,你竟然点的都是我喜欢吃的菜,难为隔了十几年你还记着。”
叶森笑得不明所以,慢慢地说:“是啊,没想到过了十几年,你的口味还没有变。”
温晶晶歪了歪头,盯着叶森问:“今天,信里夹着的咱们俩的那张合影,你是从哪里找到的?”
叶森不经意地说:“我怕你不来,所以特意找出来。还写了那首当年你最喜欢的词,十年生死两茫茫,放在后面。”
温晶晶怅然地说:“我看了你的字,觉得比以前写得好多了。”
叶森顺着温晶晶回忆往昔的思路,继续说:“是啊,那时候咱俩一起练字,字体很相似。我记得,有一次竟然有老师说,我的试卷是你给我代写的。”
温晶晶已经喝了不少酒,她半眯着眼,脸上满是微醺的绯红。温晶晶皮肤雪白,雪白皮肤上泛起的绯红很是动人。
叶森也喝了不少酒,不过十分清醒。他看着温晶晶,有种错觉,似乎这十五年来两人从未分开过,就像最初时那样甜蜜。
一个多月前,叶森作为百年学院的校友,收到百年学院仲夏派对贵宾票。正巧,江南在他旁边。叶森看着江南,忽然记起上学时的美好时光,便和江南约定一起去逛逛。
那晚,他看到远处吧台坐着一个戴着猫女面具的女孩子,爽朗地一边喝水果酒一边玩二十四点纸牌。面具下的一双杏眼清澈明亮,就像晴朗夜空的星星,表情或笑或嗔,轻松有趣,不时地伸出舌尖微微舔舔那小巧的嘴唇。这个女孩子非常有魅力,被一圈男孩子讨好,但她自己却不自知。
叶森知道,除了自己心底的那个她,不会再有别人能够如此。他害怕贸然过去,会吓坏温晶晶,于是让江南过去和温晶晶相认,他自己就开着车跟在温晶晶的车后面。
他看到江南轻轻地把温晶晶从车厢里抱出去,忽然就明白为何江南有段时间刻意和自己过不去。原来当年,并不是只有自己一个人喜欢这个女孩。但是当年,这个女孩却那么坚定地选择了自己。
就是从那晚开始,叶森整晚地站在温晶晶家的外面直到天亮才走。
他看到温晶晶的老公来看她,看得出那个男人对温晶晶很好。看到温晶晶一家三口亲密无间地逛街,叶森就想,如果他没有和温晶晶分手,是不是孩子也会这么大了。
温晶晶生日是农历五月初七,端午节的后两天,叶森一直都记得。他记得,温晶晶最喜欢的花是玫瑰花。他有些嫉妒那个男人,于是,他让手下事先买断了全城所有的玫瑰。
叶森看到,那个男人清晨早起亲自开车出门,只为了给温晶晶买她喜欢吃的三鲜锅贴和小笼包,叶森恨恨地想,自己可以做的比他更好。
但是叶森就是不敢见温晶晶,他害怕出现在温晶晶面前时,温晶晶如果真得还恨他,他该怎么办?
今天上午他偶遇温晶晶,看着她一袭长裙、长发披肩、笑靥如花地坐在西餐厅里,就以为是错觉。然后,他猛地看到她手腕上缠着的红珊瑚珠串。那年,温晶晶十六岁生日,叶森亲自将珊瑚串戴在她的手上。
叶森的心底,忽然升起一种奇怪的希望。这种希望,令他鬼使神差地做了一个决定。他想,无论如何,一定要再试一试,这一次绝对不能再放走她。
叶森心中正在感慨万千,温晶晶说:“叶森,咱们现在酒足饭饱,也言归与好了。不如就此道别,怎么样?有空的话,改天我请你吃饭。”
叶森浅笑着看向温晶晶,说道:“晶晶,这个大厦是我公司的产业,可以三百六十度俯瞰全城的夜景,你觉得怎么样?”
温晶晶嫣红着一张俏脸,说道:“很好啊,景色很美,菜很好吃,酒很好喝。”
叶森柔声说:“这个大厦里还有一个全城最好的KTV,你想不想去?我记得你以前唱歌很好听,怎么样?想不想去唱一会?”叶森的嗓音低沉,很有磁性,这声音里竟带了几分魅惑,像是要把人吸进来。
温晶晶确实很久没有出来玩了,她看看表,还不到八点,于是她说:“好啊,也很多年没有听你唱了。”
叶森就是这么打算的,KTV的房间早就预定好了。叶森唱歌很好听,温柔婉转,他的歌声当年迷死百年学院很多女生。叶森今晚专门挑了些以前温晶晶爱听的情歌,细细地唱着。
温晶晶的习惯是,别人唱歌的时候,她自己在旁边玩纸牌游戏。她一边玩游戏一边感叹:“叶森,你歌唱得比以前还好听。你不如自己出钱,出张唱片吧。”
叶森本是个冷面帅哥,但今晚不知为何,笑意就一直浅浅地挂在他的脸上。他转头笑着对温晶晶说:“你若是想听,我以后天天唱给你听。”
温晶晶玩纸牌玩得上心,头也不抬地说:“得了吧,油嘴滑舌。”
叶森唱了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