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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鸟与花鬼-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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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整个周末都没有回家,一回来就睡了两天,周二才去上学,徐欧就是周二中午给妈妈打的电话,之前……你都是好好的。”姗姗说。
  “这也太短了吧,就算他是个梦……也太短了。”我低下了头,今天的草坪没有烟头,一个也没有。                        
作者有话要说:  

  ☆、海葬

  我想要试一试没有他的生活,自己是不是一天也过不下去。然后,我发现我依然能够正常生活,看起来和平时没有什么两样……不过是吃饭、睡觉、和姗姗一起上学、下学;帮妈妈做晚饭……但是我知道,只有我知道,这里面有一些小问题。
  那一天我在洗澡,姗姗忽然冲了进来,她说我已经洗了快三个小时了,我这才知道;原来她们也并没有真正对我放心。我没事,我努力笑着对姗姗说,然后淋浴喷头里的水又把我的笑容冲刷掉了,眼前是热烘烘的哈气。姗姗把手伸进水里又猛然缩了回来。“你怎么用凉水?”她瞪着大眼睛惊疑地说。我这才感觉到彻骨的寒冷,可是我只是用最平静的语气说:“哦,我忘了……没事。”就像,就像我那天刚从学校回来,我淡淡笑着对妈妈说,妈妈,原来我是真的病了,可妈妈却哭了。
  我不再寻找他,偶尔,我还是会去他的家,隔着远远的街道看一眼,莫名其妙的,不过是把自己麻木的心再揉碎了一次。偶尔,我想在梦里见到他,哪怕一次,可是我睡不着。我整晚整晚,睁着眼睛,看着天花板,看着露台,看着孔雀,看着那朵早已消失无痕的红玫瑰……
  他是我的生命之光。现在我的生命并非一团漆黑,而是晦暗是枯朽,像是被浓雾弥漫的沙漠。沙漠上怎么有雾吗?我也不知道。他是我的水晶鞋,他是破除睡美人诅咒的吻……可是现在,光没了,水晶鞋消融了,吻消失在荆棘地里。
  世界上大多数人都是残缺的,每天都有无数的人在苦痛的魔爪下呻吟、挣扎,我们都是再平凡不过的、生活在这样或那样的不如意中的人。别人都可以这样活下去,可是我不行。我,就像马俊峰说的,我是脆弱的,比别人都要脆弱。我需要轩朗,需要他身上的美酒般的迷醉,烈火般的炙热,无所畏惧、轰轰烈烈、活色生香,这些,我自己永远都不会拥有。没有他之前,我也不过就那样活着,不悲不喜,也不觉得自己的生命有什么缺憾,可是现在,我已经回不到过去了。因为我知道了,还有另外一种生活。
  我没有归宿,也到达不了彼岸,宗教救不了我,因为我看不开、放不下也忘不掉,因为我想他,一个见不着摸不到的人,一个并不存在的人。我知道自己病了,可是我不想哭,我哭不出来。我想要一个人去旅行,搜集了整整一箱子天鹅堡的图片,妈妈答应假期带我去德国看新天鹅堡。“不用了……”我说。我想去的不是那里。
  我走遍了每一个他存在过的地方,是不是只有我还有这些地方记得他?我也买了一辆摩托车,和轩朗的那辆一模一样,不过我从来没有骑过。我不再养植物了,把家里大大小小的花都送给了芳姨。芳姨说:“我替你照顾好它们的,不管什么时候,你再把它们接回去……不着急。”不过我还是留下了孔雀,它不需要人照料就可以生长,更何况我还是需要一个伴,与植物为伴。
  下学之后,我再也不去钢琴教室了,音乐课上老师让我弹过一次钢琴,谱子还清晰的印在我的脑子里,指法、速度、技术也完全和以前一样,可是我没有办法再投入感情。不管是欢乐的还是悲怆的乐曲,从我的手里弹出来,都是一样的平淡无奇、索然无味。现在,我最常去的地方是伤心草坪,坐在草坪里,一个小时、两个小时只是发呆。
  钢琴教室里偶尔会飘出了音乐声,今天的钢琴曲让我产生一种奇异的熟悉感,莫名其妙地浑身颤抖起来,我意识到这对我很重要。我仔细听了一会儿,一下子从草丛里站了起来。这些钢琴曲,一曲接一曲都是我和轩朗在天鹅堡跳舞时放的音乐。我咬着手指,不让眼泪掉下来。不,他一定存在,我们的爱情也存在,这音乐声就是证明。我的心砰砰跳着,既想立刻飞奔过去,又怕我的脚步声会将钢琴声惊跑了。
  我一步步向钢琴教室走去,音乐声也越来越大,往事历历在目,我站在钢琴教室门口,深吸一口气,猛地推开门,钢琴声戛然而止。闫东阳坐在琴凳上回过头来看着我,表情有些惊讶,我也迷惑不解。我走向前去,不知道该说什么话。
  “师姐?你还没有回家?”闫东阳说。
  我轻轻地“嗯”了一声。
  “你是要弹琴吗?”
  “不,不是,我,我想问你,刚才弹得什么曲子?”我词不达意地说。
  闫东阳不好意思地笑了笑:“你怎么问我呢,难道你忘了?”说完,她就把曲谱递给了我。
  我紧张地握着曲谱,一页页翻过去,旋律在我的脑海里演奏着,我仿佛还能闻到那天夜晚插在我鬓边的红茶花,空气中弥漫着溢出酒瓶的泡沫散发出的香气,欢笑声在烟花中湮没,衣香鬓影、光影交错。轩朗背对着光影繁华,独自一人站在塔顶,我呼喊着他的名字,他转过身来冲我微笑,“为每一朵红玫瑰,干杯!”他举起了酒杯说。雨夜的车里,他的侧影朦朦胧胧,我不顾一切地抱住了他的手臂,他转过头来看着我,说:“露露,你不觉得这些音乐很耳熟吗?我想让你明白我的心。”
  我的手越翻越快,音乐的旋律也越来越快直到最后一曲,所有的都与那晚放的音乐完全一样,顺序丝毫不差……我再也抑制不住喜悦的狂澜,猛然翻到第一页,曲谱啪地一声掉落在地上。我的手指在空气中轻颤。
  闫东阳捡起了曲谱,递了过来:“师姐,这是你的曲谱吧?我见第一页的下脚写了一个露字。”
  我怔怔地看着她,气若游丝地问:“我的?”
  “难道你不认识吗?用这间教室里的人只有师姐你的名字有一个露字。”闫东阳看着我说。
  我点了点头,拿过了曲谱,死死地攥在手里,手心里渗出了冷汗,手指因为太过用力,似乎丧失了感觉。“我的?”我低头看着曲谱,声音有些黯哑。
  “我是在那堆书里找到的,可能是你忘了吧。”闫东阳指了指一旁那堆落着些许灰尘的《钢琴曲谱大全》、《世界名曲》、《车尔尼练习曲》等一直放在钢琴教室里,却几乎无人问津的书籍。
  我想了想,是啊,这曲谱不是我的还能是谁的,里面的每一首乐曲我都能倒背如流,即使不看这本曲谱也可以将里面的乐曲准确无误地弹下来,这本曲谱跟了我一年,高一的时候我还是按照曲谱,每天放学练习一曲,后来,我每次练琴不过是按照自己当时的心情,随便弹奏,其实看与不看那个曲谱已经不重要了,以至于我都忘记了它的存在。
  “师姐,是不是你哪次练完琴,忘记拿走曲谱了?可能是被打扫卫生的阿姨收到这堆书里了。”闫东阳的声音恍恍惚惚地传来。
  “是吗?”我也不知道自己的声音是从哪里传出来的。原来,轩朗专门写在字条上的乐曲名字,不过就是我脑子中的练习了一年然后丢了的曲谱,连每首乐曲的顺序都没有变过。奇怪,要让我把乐曲的名字按照顺序挨个背下,这恐怕做不到,可是它们却在我的幻想中丝毫不差地演奏出来了,这大概就是潜意识吧。我笑了。所以,这原来也是个误会,一切都没有改变。
  “师姐,你怎么了?”闫东阳紧张地看着我。
  我抬起头,想冲她笑一笑,可是脸上的每一处肌肉似乎都不由我控制指挥。
  闫东阳拿出了纸巾递给我,小心翼翼地问:“你没事吧?”
  我接过纸巾,低下了头,擦了擦眼睛,说:“没事。”
  “师姐,不好意思,我今天忘带曲谱了,就翻了翻钢琴教室里的书,拿了你的曲谱来练习,你是不是找了很久啊?”闫东阳说。
  “你先走吧,我想一个人练会儿琴。”我把剩下的纸巾还给了闫东阳,闫东阳还想说什么,可是我已经转过了身,坐在了琴凳上。闫东阳只好收拾书包,离开了钢琴教室。
  我摸了摸白色的琴键,翻开了乐谱,一首接一首地弹了起来,于是我记忆中或者说应该是梦中的那一幕幕又活了起来,于是我又见到了他。我闭起了眼睛,他的面目身体更加清晰起来,清晰得仿佛伸手就可以碰触到,虽然我碰触到的不过是手下的钢琴。钢琴声越来越快,轩朗渐渐朝我走来,他像以往那样冲我笑着,他的声音轻轻地传进了我的耳朵。
  露露,如果桥塌了,你愿不愿意和我死在一起?
  我更加用力地按着琴键,轩朗的声音似乎也跟着高了,他一遍又一遍地叫着我的名字。露露,露露,你在哪儿?
  我睁开眼睛,手指已经被眼泪打湿了,那个声音却没有停止,我捂住耳朵,任眼泪滂沱。我什么也听不到了,只听到自己的哭声,哭到无声,哭到累了,哭到再也哭不出来。我缓缓地擦掉眼泪,拿起曲谱,离开了钢琴教室。
  冬天的夜晚,海边几乎没有行人,只有三三两两几个晃动的影子。一块块黑色礁石仿佛是蜷缩着的怪物。我坐在海边,海水浸湿了我的鞋,脚被冰凉的海水刺的隐隐作痛。我打开曲谱,风有些大,一下子吹走了好几页,打着卷随风而去。我拿一块石头压住曲谱,抽出其中的一张,浸在海水里,海水轻轻拍打岸边,曲谱上的字迹、音符,一切的欢乐与悲伤,爱与恨,生与灭都渐渐模糊、变淡,最终只剩下一张不堪一击的、残影重重的白纸。
  一多半曲谱已经被我埋葬在海水中了,我将冻僵的手指放在嘴边哈着气。一个小孩儿跑来,扔给我一个打火机,然后头也不回地跑了,他的父母在不远处叫他。我愣了一会儿神,打开打火机,点起了一张曲谱,火焰升起,燃了一会儿便熄灭了。在夜晚的海边,这么点火光,如梦似幻,像是卖火柴的小女孩手中小小的温暖的火焰。我依次将一张张曲谱燃烧了,每烧一张,那个小孩儿就在不远处拍手欢呼。最后只剩下一小半曲谱了,我在黑暗中愣了一会儿,黑色的大海与苍白的月亮是我的送葬人。我一把拿起剩下的所有的曲谱,用打火机点燃了。火光比之前的都要大,也更加明亮,像是一朵橘色的太阳花。火焰终于还是熄灭了,我的光化作了一缕烟,而我就是那灰烬。                        
作者有话要说:  

  ☆、他的骄傲,我的武器

  眼看期末考就要到了,课间留在教室里的同学比以前多了一倍。以往我也不爱在课间出去玩,现在更加有了理由让自己整天呆在课桌前,像是长在了那里。
  习题做了一本又一本,当函数、太阳夹角、昼夜长短变化、DNA的分子结构等等知识占据了我大脑的全部,我可以暂时忘记身边的事情。身心仿佛做了一场有氧运动,痛快地出了一场汗,放空一切,浑身上下全都舒服起来。可是,我的努力并没有换来老师们的赞赏,总是有老师到马俊峰那里给我告状,说我上课不听讲,做其他科的作业。马俊峰已经不止一次让我去他的办公室了,每次都毫不讲情面地训斥我。即使这样我依然我行我素、软硬不吃,马俊峰一时也拿我没办法。
  学校换了新的教导主任,徐欧除了教课之外,什么事都不理,更加行踪不定了。新教导主任是个老古板,每天派人在校门口检查同学们的是否穿了校服、有没有烫头发、鞋跟是否太高,有没有染指甲油等等,不厌其烦。我一向循规蹈矩,从来也没有被检查的同学扣留下,可是今天早上,一个眼尖的同学发现我脖子上有一根细细的绳子,非说我戴了项链,让我摘下来。我紧紧地握住藏在衣服里的小瓶子,说什么也不肯摘。于是,我被几个“尽职尽责”的同学带到了教导主任那里。不管是谁来要求我,我都没有摘下这根“项链”。没错,这绳子挂着的小瓶子里装的就是轩朗的牙——他的骄傲,我的武器。
  直到今天,我也不知道这颗牙到底是从哪儿来的。如果轩朗是从我心里长出来的,那么,这颗牙呢?不过,此时的我已经不敢再有任何关于轩朗的妄想了,任何的希望不过是加重我的病情,让我陷入湿软黏腻的沼泽里,再也拔不出来。如果轩朗是我心里长出的玫瑰花,那就把这牙当作是玫瑰花上的刺。我累了,困了,不想再挣扎,也不会再寻找什么了。
  教导主任放下了狠话,说我带着项链就不能回去上课,于是我被要求在他的办公室里罚站。下了第一节课,马俊峰终于来了。他叹了口气,冲我伸出了手:“快回去上课,把项链交给我,我替你保管。”我一动不动,只是低着头。马俊峰见我没反应,放低了点声音,说:“这项链是不是对你很重要?”我什么也不说,只是紧紧地握着了项链。他点了点头:“我知道了,你先把它交给我,下学以后就来我这儿领回去。”我想了想,又摇了摇头。“你不信任我吗?”马俊峰直截了当地问我。“不是。”我终于简短地吐出了这两个字。马俊峰沉默了一会儿说:“好吧,你先把项链摘下来,自己收好,不要在学校里戴。”见我一言不发,马俊峰不容置疑地说:“这是最后的底线了,摘下来,回去上课。”
  我犹豫了一会儿,伸手解脖子上的绳子,那感觉真的糟透了,像是缴械投降的士兵。现在的我,一无所有,连最后的尊严和信念也没有了。不行,我不能把它摘下来,我是如此的脆弱不堪,如果连这个支撑都失去了,我最后的根基也毁掉了。这个牙是我的那场迷狂的梦境仅剩的残存,我怎么能够,我怎么忍心,将它摘下来?
  解了一半,我又重新把绳子系好了。马俊峰和教导主任等着我解项链。“这是学校的规定,戴项链就别来上学。”教导主任还在喋喋不休地说着。我系好绳子后,头也不回地走出了教导主任的办公室,马俊峰在背后叫我的名字,可是我没有回答,径直走出办公楼,走向校门口……从小到大,我第一次如此叛逆。
  我只顾低头往出走,没有留意和一个正在往校园里走的人撞在了一起。我抬头一看,有些眼熟,他看到我也露出了意外的神色。“你这是要逃学吗?”他提前开口了。“你是……马炎曈?”我很艰难地想出了他的名字。还不到一个月,过去的人和事似乎都离我很远了。他点了点头。我也不知道该和他说什么,继续往出走,从他身边经过的时候,我听见他低沉的嗓音里传来一阵冷笑:“值得吗?你现在还认识自己吗?”我没有停下脚步,可是他的话一字不差地飘进了我的耳朵里。他这话,是什么意思?等我停住脚步,转回身来的时候,炎瞳已经头也不回地走了。
  像所有逃课的学生一样,我们只是想离开学校,可是我们并不知道,离开后该去哪里。所以我只能像死了主人的狗那样,本能地守在主人生前的家。
  妈妈找到我的时候,我正在阁楼里做几何题,她无奈地看着我说:“以后别戴了,你知不知道马老师为你费了多少心?你这样任性,让马老师怎么和学校里的领导还有其他老师们交代?真是奇怪,你以前不是这样的孩子啊!”
  何苦又提到马俊峰?良久,我叹了口气,点了点头。
  下午,我被妈妈押送回了学校,教导主任当着马俊峰和妈妈的面,看似和颜悦色、语重心长地讲了一堆替学生着想的大道理,终于放我回去上课了。马俊峰扫了我的高领毛衣一眼,并没有说什么,只是当着教导主任的面让我放学后留下。我知道,马俊峰心知肚明,其实我根本就没有摘下项链。而他所谓的放学后留下,我也再熟悉不过,不过就是在他办公室里做一会儿题。我的转变令马俊峰束手无策,而他也只能束手无策地继续保护我,像是对一样东西付出了太多的心血,已经容不得放弃。
  清晨青蓝色的光刚刚打到了我的眼皮上,我便如释重负地睁开了眼睛,我穿好衣服、下了床,身体带着夜以继日特有的沉重和腐臭。有时候,就是在那漫长的像黑洞一般的夜晚,我会觉得我的睡眠是具有独立意志的个体,它自由自在地去外面闯荡,而我只是一个不具有生命体的躯壳。
  我爱上了洗凉水澡,刚开始觉得冷得刺骨,令人战栗,可是一旦适应了水温,就会觉得凉津津的,连骨头都干净了,像是一股清泉流进了身体里,心也跟着清澈起来。只有这样才能洗净我身上不得休息的细胞散发出的衰老气味。一晚上不睡和好好地睡了一夜,身上的气味是大不相同的。
  洗完澡,我会从冰箱里拿出鲜牛奶,从前,我很少喝牛奶,但是现在那些清淡的蔬菜汁和果汁,已经不能满足我。我的心不知道丢在了哪里,胸口处空空荡荡的,需要填补,冰牛奶成了我的最爱。我只要尝一口,就能知道,这牛奶鲜不鲜,已经放置了几天。如果超过了一天,我会毫不犹豫地扔掉。妈妈说,我的洁癖和古怪越发严重了。也许,牛奶中的络氨酸让我产生了幸福的错觉,哪怕是非常小的。
  我不再爱看以前看的书,除了做题就是一遍遍地看波德莱尔的《恶之花》或是兰波的《地狱一季》。
  如果你问我,我的“病”是不是好了?虽然现在的我失眠兼更加的沉默少语,但是时间会抹平一切。时间,既是人们的庇护所,也是无情的流沙。
  可是,我反倒想要问你一个问题,到底哪一个更加坚固?是这由碳水化合物构成的血肉之躯还是记忆?对不起,我要承认,我并不把轩朗当成自己头脑中制造的一个幻象、一个妄想,他深深地根植在我的心里,活在我的想念中,所以,我把他当成记忆。
  也许,你要尴尬地一笑,眼神显得有些躲闪或者不经意间露出了同情,因为你觉得我的病情有增无减。可是,我要说,我并非像个疯子那样,认为轩朗真的存在过,我说他是记忆,只是一种比喻。因为,他很重要——重要得像是我心中最珍贵的记忆,重要得超过这坚固抑或脆弱的血肉之躯。
  不过,现在的我觉得,像个疯子那样活着,其实也不是罪大恶极,也是个不错的选择。如果我疯了,我仍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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