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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鸟与花鬼-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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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人真麻烦,还是我的摩托车好。”轩朗拍了拍他的宝贝爱车。
  我瞪了他一眼,转身就要走。可是他却笑着从摩托车上下来,一把将我抱了起来。我惊呼起来:“干什么,别这样!”路人纷纷看着我们,我脸上十分燥热。轩朗却旁若无人地把我放到了摩托车后座上。
  “你不听话,我只能动粗了。”他笑着刮了我的脸一下。“我死了,你会哭吗?” 
  我用尽所有的怒气说:“去死吧!”
  自彩凤阿姨那晚来我们家之后,妈妈就被迫卷进了早已失去联系的同学与朋友圈中。许多老同学们得知爸爸去世了,都到我们家里来看看妈妈,凭吊往日的同学情谊。然而,那天下学后,我回到家,看到爸爸的发小李毅叔叔也在。
  搬家之后,知道我们家地址的人屈指可数,所以债主们也找不到家里来,我们暂时还能维持表面的平静生活。这样的决定,不知道是不是爸爸的有意安排。妈妈装修好这边的家,是爸爸催促着赶紧搬家的,本来妈妈还有些犹豫,毕竟那套高层已经住习惯了,距离我和姗姗的学校也近些。
  妈妈把那套高层卖了,外婆外公也把一部分积蓄拿出来“借”给了妈妈。舅舅带着妈妈到爸爸欠钱的各个同学和朋友的家里去还钱,我们家的地址还无人知道。如今,妈妈和彩凤阿姨的一次偶然相遇,我们再也没有藏身之处了。
  爸爸欠的钱,我们还了一部分,剩下的只能慢慢还了。爸爸的死,加上妈妈还的一部分钱,许多债主们已经消了一半的怒气,毕竟他们曾经也和爸爸妈妈是朋友,有的人还给我们抹掉了利息的零头。妈妈一再保证,一定会还钱的。可是,我却常常看见妈妈对着窗户发呆,她这样一个身无长物、从未工作过的人,拿什么来还钱?
  “李毅叔叔。”我问了一声好。
  “是白露吧,姗姗那个疯丫头肯定是最晚一个回家的!”李毅叔叔过分热情的说,声音高亢却飘忽不定、时断时续的。“早该来看看你们,一直不知道地址。”
  妈妈难掩尴尬地笑了笑:“还没来得急通知大家。”
  “回头把你手机号发给我吧,我大哥那个手机总是打不通。”李毅叔叔故作轻松地说,我们三个其实都很不自然。
  妈妈把手机号告诉了李毅叔叔,李毅叔叔开始和妈妈没话找话说,最后他站了起来:“不早了,下次再来看你们。唉,我到现在还不敢相信,大哥已经走了……人走了也解脱了,我们活着的人还是要回归正常生活。”
  妈妈也站了起来,点了点头:“下次来别拿东西了,这……怎么好意思……我们还欠你钱呢。”妈妈不冷不热地说,嘴角带着淡淡的笑意,但眼神却是冰冷的。
  “也没什么,就是点水果而已。”李毅叔叔似乎有些脸红。
  李毅走后,妈妈看了看桌上的水果,扔进了垃圾桶里。                        
作者有话要说:  

  ☆、篮球比赛

  那日轩朗在桥上玩“真心话大冒险”之后,我就故意对他很冷淡,他的疯狂和毫不在乎的态度令我产生了一种恐惧感。更令我气恼的是,他竟然可以如此轻易地摆布我的情绪。夜里,我几次从噩梦中惊醒,都是梦见他从桥上掉了下去。姗姗和高坤一起取笑着我,说我被吓傻了。我拒绝再坐轩朗的摩托车,换回了自行车,和高坤、姗姗一起上学,轩朗跟了我两天,第三天却没有来。
  这几天的冷淡,让我更加深入地看到了自己的内心。是的,我害怕他出事,但是,我更害怕的是自己。我怕自己被他那一股生猛鲜活的力量所裹挟,不知道会被卷到哪里去。可能下一秒钟,就会粉身碎骨。他的力量太过霸道,太过迅猛,我为之心乱神迷,但也不可避免地感到恐惧。我一向循规蹈矩、谨小慎微,但自从喜欢上了轩朗,和他在一起后,我的生活已经被打乱了。轩朗在摩托车的轰鸣声中,载着我的驶向的那个未知的、令人期待也更令人恐惧的地方,毫无回头之路,只是,我希望在路途上可以稍微慢一点。
  “轩朗那家伙是不是生气了?”路上,姗姗嘀咕着。
  高坤看了看我的脸色:“可能他今天有事。”
  第四天、第五天轩朗依然没有来。在学校里碰见他,我便像没看见一样从他身边走过,他也没有主动和我说话。
  马俊峰果然不负学校的重托,对我们班同学的严格程度比他任班主任的二班有过之而无不及,我们这帮混日子的文科生自然叫苦不迭。
  数学课上,我正在为这几天和轩朗闹别扭的事情走神,却无意中与马俊峰不悦的眼神撞到了一起。
  “在想什么?”他开口了。
  同学们顺着马俊峰的眼光,齐刷刷地朝我这边的方向看来,我赶紧低下头,可是马俊峰并没有打算放过我。
  “白露,上讲台来!”他干脆而不由分说地命令着。
  我的心砰砰直跳,战战兢兢地走上讲台,不知道等待我的厄运是什么,是罚站还是挨骂,或者更糟糕的?马俊峰却二话不说,在黑板上写了一道题。
  “再找两个同学上来,有没有举手的?”马俊峰问,台下立刻安静得像是太平间,所有同学都缩了起来。
  “头最低的,李清,张雅辉,你们上来!”
  李清和张雅辉像是霜打了的茄子,脸变成了紫红色,垂头丧气地走上了讲台。
  “还等什么?做吧。”马俊峰看着还在发呆的我,提醒道。
  我赶紧拿起粉笔,盯着黑板苦思冥想却想不出个所以然来。过了一会儿,两边的同学擦擦擦地开始写了起来,那声音划在我的心上,仿佛被无数蚂蚁在啃噬一般。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着,两个同学已经写完下去了,而我依然一筹莫展。马俊峰就像个巨大的阴影一直站在我的身后,我的背后冒出了冷汗。
  “只是看就能把题看出来吗?”马俊峰忽然开口了,他走到了我的身旁,问我是怎么想的。
  我大脑一团混乱,根本说不出所谓的“思路”,马俊峰长出了一口气,像是被我打败了。“学成这样,你们都应该被吊起来打!”他无奈地叹了口气,开始在我旁边一步一步教我怎么做。
  说完一遍,他问我:“听懂了吗?”
  我赶紧点了点头,他擦掉了他刚才在黑板上写下的解题步骤,转头对我说:“再写一遍!”
  我的心“咯噔”响了一下,其实我刚才根本什么都没听懂,那么说不过是为了赶紧回去。我红着脸,硬着头皮拿起粉笔,凭着零星的记忆乱写着。
  “好了!”马俊峰的语气中充满了抑制不住的怒火。“你根本什么都没听懂!”
  幸亏马俊峰的声音并不高,只有我能听到,不然我可就在全班同学面前把脸都丢完了。“站到旁边去!”马俊峰摆了摆手。
  我默默地走到黑板的一边,终于知道,在教室后面或者走廊里罚站,根本算不上丢脸。上课时间,在众目睽睽之下在讲台上罚站,才叫恐怖。
  马俊峰快速地在黑板上又写了三道题,对同学们说:“刚才那道题,李清做的很好,大家可以参照他的解题步骤思考,这三道题和刚才那道是一样的思路,但是要比刚才那道更加复杂,做完第一道题的同学继续往下做。”
  台下的同学得知不用再上讲台来解题,如蒙大赦,全都松了一口气,在纸上刷刷刷地写了起来。
  马俊峰回头看了看我:“过来。”
  我赶紧走了过去,马俊峰对我说:“做多少题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掌握解题的思路,来,我重头再教你这道题,听不懂就说话,我就停下。”
  我红着脸点了点头,马俊峰又一次开始教我,一边说一边让我思考着往下写。我几乎每一部都要卡住,马俊峰似乎要被我逼得发火了,可是他最终又压住了性子,继续耐心地教我。下课的时候,我终于会做这道题了,马俊峰似乎比我还高兴,但依然黑着脸警告我,下次上课再走神,就到他的办公室罚站。
  放学的时候,我看见轩朗载着一个女生远远的走了。我的心里钝钝地疼着,但依然装作什么都没发生。我独自一人,推着自行车走在夜风里。回到家的时候,正好碰见了李毅叔叔,他的面前停着一辆大面包车。
  “李毅叔叔?”
  李毅似乎被我吓了一跳,后背猛地伸缩了一下:“哦,是姗姗还是白露?”
  “白露。”
  “嗯,最近还好吧。”
  “还行,您不进去坐坐。”
  “不了,不了,不早了,要走了。”李毅叔叔显得有些慌张。
  我诧异地走进了家,妈妈呆坐在沙发上,盯着桌子上的水果。客厅里显得空荡荡的,家具少了一多半。
  “怎么回事?家具呢?”我惊异地问。
  妈妈没有回答,只是冷笑着。我忽然想起了门外尴尬的李毅叔叔还有那辆大面包车。
  “李毅叔叔搬走了我们的家具?”我难以置信地问。这种事,在我的脑子里,似乎只会发生在黑社会讨债的电影里。区别是,我第一次知道,原来讨债搬家具的情节还能以如此温和平淡的方式来进行——温和平淡地像是夏日里默默腐烂生蛆的食物,带着一股不致命却令人不适的恶臭。
  这一次,妈妈似乎连扔水果的力气都没有了。
  姗姗回到家后,得知发生的一切,毫不遮掩地哭了一场。可是,第二天,她就像什么事都没发生一样,依旧高傲得像个公主一样让高坤等着她一起上学。坚强如姗姗,骄傲如姗姗,她是不会将家里的一切让别人知道的,尤其是那些追求她的人。今天,轩朗依旧没有来。
  语文课上,高美瑜让我们几个被选中公开课背诵诗词的同学报一下准备的诗歌题目。其他几个同学都选择了高美瑜课上讲解过的中国古诗词,而我选择的却显得有些不伦不类。为了让高美瑜放弃我,我只好如此。
  “你选的是?”高美瑜诧异地又问了我一遍。
  “《荷马史诗》。”
  高美瑜皱起了眉头:“能告诉我为什么选这个吗?”
  “这个我读的比较熟。”
  高美瑜看了我几秒:“你是说,我课上讲过那么多古诗词,你都不熟?”
  “不是,我比较偏爱《荷马史诗》。”感觉到高美瑜语气坚硬而锐利,我赶紧解释道。
  “中国人读外国诗歌,内涵上和韵律上你能把握吗?这还涉及到不同的翻译问题。我还是建议你……”
  “高老师,我就选《荷马史诗》。”我斩钉截铁地说。
  高美瑜的眼神中透出一股不悦,可能她不喜欢别人如此违背她的意愿并且还当众打断她的话。
  “我觉得你的声音更适合朗诵《诗经》。”高美瑜居高临下地说,语气中有一种不由分说的强硬,似乎想让我臣服。
  “高老师,要不然,你把机会让给更适合的同学吧,我可能做不好。”我用温和委婉的声音说。
  高美瑜瞪大了眼睛,似乎不太相信我竟然胆子这么大而且还不识抬举。过了一会儿,她带着愠怒说:“我选定的人,就不换了。你想背什么就背什么。”说完,她不耐烦地摆摆手,示意我坐下。
  整整一节课,高美瑜似乎都情绪不佳,讲课语速很快,透露着烦躁和怒气。这绝不是我想要的结果,但如今却已经是骑虎难下了。同学们都频频看向我,似乎弄不明白一向温吞不起眼的我怎么敢惹高美瑜。萧岚给了传了一个纸条,上面画着一只愁眉苦脸的小兔子,我冲她回头苦笑了一下。
  下午,我们班和高二一班有一场篮球比赛,女生们一个个兴奋地像是要登上月球了。是啊,还有什么借口能比看篮球比赛这个冠冕堂皇的理由可以更加合情合理地看男生们,评点他们哪个更帅,传哪个男生喜欢哪个女生的八卦?我在心里嘲讽着。不过就是因为自己心情的不佳,所以看什么都不顺心。
  本来我是不想去看篮球比赛的,因为轩朗是一班的,我躲他还来不及,怎么有心情去看他当众表演?但是如果我不去的话,一定会被同学们批评没有班级荣誉感、不合群等等。班级荣誉感?这种东西,我似乎从未有过,反而一直徘徊在集体之外。如果你们不来强求我,不来约束我,没有每个人都必须报名的运动会,没有必须参加的圣诞party;没有“不要给班级拖后腿”的指责,没有喊着口号举着大旗让所有人都要热爱班级热爱学校的言论,可能我会更爱集体一些。
  中午在学校的餐厅吃饭,我意外地看到了轩朗,以往几乎从未在学校的餐厅见过他。我独自一人坐在角落里,低头吃饭,假装看不到他。有人看到了轩朗,招呼他过去坐,阿三端着两个餐盘跟了过去。我用余光瞥见轩朗似乎看向了我,我低头吃了两口,将餐盘放了回去,快步离开了餐厅。
  篮球比赛是在学校里的体育馆进行的,我们班还煞有介事地准备了“拉拉队”,让我觉得很夸张。到了体育馆后我才知道,是我太过大惊小怪了。体育馆里挤满了学生和老师,除了我们班和一班的人,几乎大半个学校的人都来了,女生们穿着打扮都比平时更加精心。
  这个篮球赛全校的每个班都要轮流参加,采用淘汰制,最后选出优胜的那个班级,和别的学校比赛。女生组成的“拉拉队”也不止我们班和一班才有,还有篮球社组织的,别的友好班级助拳的,某些男生的个人粉丝团……乱哄哄一团糟。
  我拿起了村上春树的一本小说读了起来。 
  “知道自己不是被人排斥的少数,而是排斥别人的多数时,大家就安心了。无论在什么时代,什么社会,基本上都是一样的。有很多人跟自己在一起,就不用考虑太多麻烦事。”
  我知道我一直不是什么“多数人”,不过是沉浸在自己的小世界里,可以说是一种逃避。书是好的,但是在这样嘈杂的环境下,很难看得进去。不过,我心里清楚,就算全场肃静,只要轩朗在,我估计也是看得心猿意马。
  “轩朗,轩朗,轩朗……”一阵阵有节奏的欢呼尖叫声打破了我的思绪。我朝叫声看去,是一众“拉拉队”女生,她们的头领竟然是——姗姗。而无辜的高坤站在穿着打扮十分夸张的“拉拉队”女生旁边,脸色很尴尬。他们难道不知道我和轩朗正在冷战吗?这样明目张胆地帮着轩朗,难道不怕我难过吗?
  轩朗之前就不乏追求者,虽然他的女朋友没断过,但是每个维持的时间都不长,在别人眼里,不过是玩玩。因此,虽然轩朗和我在一起的事情已经传遍了全校,但学校里的人大多都认定我也不过是轩朗的爱情游戏中,不早不晚、无任何奇特之处的其中之一罢了。其实,连我自己也这么认为。
  没有哪个喜欢轩朗的女生会把我放在眼里,昨天轩朗不就载着别的女生去玩了吗?那些“拉拉队”的女生们不都无视我的存在吗?只有姗姗热情地冲我挥了挥手,示意我过去。我摇了摇头,死守阵地。这个时候我竟然表现出了所谓的“班级荣誉感”,坚决不当叛徒,连我自己都不由得苦笑。
  轩朗把头发扎了起来,穿着夏季的运动服,露出了完美的肌肉线条。他抱着篮球亲了一口,喊他名字的女生们发出了兴奋的呼叫声。他笑着伸出两指,冲他的那群“脑残粉”们来了个飞吻,欢呼声更大了。哼,我在心里冷笑着,他看起来那么神采飞扬,完全没有因为和我闹别扭而受到任何影响。
  比赛开始了,轩朗成了我们班男生重点围攻的对象,层层的包围圈让他举步维艰。此时最明智的做法应该是把球传给别的队员,但是轩朗却显得特别自负和一意孤行。几乎大半的分数都是他拿到的。一班的男生也很依赖轩朗,把所有得分的任务全都交给了他。他一个人牵动着全场,这比赛完全是他一个人的秀。
  我们班男生开始不顾一切地围攻轩朗,不惜犯规。轩朗被撞倒了、被踢到了腿、被夹攻了……我紧张地咬着下唇,手心冒汗,再也顾不得假装出来的漠不关心。他又一次摔倒了,身体在地面上滑了一截,手上还抱着球,我害怕地闭起了眼睛,再次睁开眼的时候,发现他也看着我,双眼炯炯有神。一愣神的工夫,他便被别人抢走了球。他继续转身跑了起来,好像浑身上下一点伤都没有,而我脆弱的神经已经绷紧到了极限,头也不回地走出了体育馆。                        
作者有话要说:  

  ☆、周六俱乐部

  穿过体育馆大门的时候,一个少年站在门内侧的阴影处。
  “也不过如此嘛。”他忽然说,那声音冰冷而懒散,像是肃杀的冬季。
  我下意识地抬起头看他,他面无表情地看着体育场中心正在进行的比赛,眼睛细长而慵懒,嘴唇很薄,俊秀的长脸仿佛刀刻一般,如果少那么一点阴郁就更好了,脸色也过分苍白了一些。
  我有些吃惊,在学校里似乎从来没见过这样一个男生。看见我盯着他,他不耐烦地向我看来,眼神中透露着一股蔑视和嘲讽。我赶紧移开了目光,低头往体育馆门口走去。
  “你们是什么关系?”他似乎在冲我说话,我诧异地抬起头看他,他果然正在目不转睛地看着我,嘴角带着一丝笑意,像是冬日里毫无温度的阳光。
  “嗯?”我不明所以,露出了茫然的表情。
  “他一直在看你,我是说他。”他抬起手指向了体育场中心,“他应该叫……轩朗。”
  我没有回答他,同样冷淡地冲他笑了笑,离开了体院馆。此时我才意识到,他的相貌似乎有些熟悉,但又想不出来在哪里见过。本来已经回到了教室,但是闷热的气候弄得我更加心神不宁,于是,我只好又走出了教学楼,坐在校园里被绿荫覆盖的操场,眼睛却不由自主地看向了体育馆方向。
  “在看什么?”一个熟悉的声音在背后响起,我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轩朗站在我的身后,明目张胆地抽着一根烟,烟雾中,他的神情有些疏离。
  我一时有些讶异,没有接话。
  “如果我不找你,你是不是打算一辈子都不理我了?”他问。
  我很想说,即使没有我,你还不是过得很好吗?但是我忍住了。“你不用比赛了吗?”我答非所问。
  轩朗耸耸肩,毫不在意地说:“我受伤了,还比什么,换别人上了。”
  我抬起头看向他,他也眯起眼睛认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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