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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鸟与花鬼-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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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书名:飞鸟与花鬼
作者:猫草薄荷

文案
白露与白姗姗是一对双胞胎姐妹,
长相一模一样,性情却大不相同。
就像一株双生花,
一只吸尽了所有的养分,另一只只有等待死亡,
与妹妹白姗姗的美丽耀眼相比,白露显得平凡而普通。
然而,白露却有着自己自得其乐的小天地,
她沉浸在植物和书本的世?缋铮?幌不锻饨绲姆追兹湃拧?
学校里的风云人物轩朗突然向白露表白,打破了白露平静的生活。

本文是校园爱情故事,带些玄幻魔幻灵异元素,
风格是学习《暮光之城》,(没有吸血鬼,没有狼人……)
略带文艺小清新~

内容标签:都市情缘 奇幻魔幻 花季雨季 虐恋情深

搜索关键字:主角:白露,轩朗 ┃ 配角: ┃ 其它:




  ☆、搬家

  下了一夜的雨,夏末的风已经有了秋天的凉意,从彻夜敞开的窗子中吹来。我睁开了眼睛。放在床头的闹钟在下一秒种响起。
  立秋了,在我看来,这就是死亡的开始。
  书上说,“雄蝉每天唱个不停,是为了引诱雌蝉来交配的,雄蝉的叫声,雌蝉听来像一首美妙的乐曲,在交配受精后,雌蝉,就用像剑一样的产卵管在树枝上刺成一排小孔,把卵产在小孔里,几周之后雄蝉和雌蝉就死了。”
  而不久之后,夏天也要死了,大把的枯枝像无依靠的老人漂荡到泥土中。
  我伸手将闹钟关掉,虽然我已经形成了固定的生物钟,但我还是习惯在床头摆一个闹钟。姗姗常说我老土,在这个时代,竟然还用闹钟,真正的闹钟,而不是手机里的闹钟设定。没办法,我就是这么一个土气又恋旧的人。
  我一轱辘坐了起来,今天是准备搬家的日子,而我还没有收拾好东西,我必须打起精神来,不能再胡思乱想、耽误时间了。丢下什么,也不能丢下我的宝贝!
  “白露,姗姗呢?”妈妈抱着一个纸箱子,撞开我卧室的门。
  “不知道,不在她自己的房间里收拾东西吗?”我从一堆盆栽中抬起头来。
  妈妈看着我,摇摇头:“不要带花了,车里装不下了!”
  “对了,我想起来了,姗姗昨天晚上跟我说,她和几个朋友约好了今天出去!”我赶紧转移妈妈的注意力。
  “这孩子,每天就知道在外面疯。”语气是责备,但妈妈的神情中却隐隐藏着赞许和得意。比起我的文静,妈妈更欣赏妹妹的活泼好动。“白露,你帮姗姗把东西收拾了吧,她玩了一天,晚上回来肯定累了!”
  “干活的人不累,玩的人倒累了!”我不满地咕哝了一句。
  “这么大了,还吃妹妹的醋啊?谁让你是姐姐呢!快去收拾吧!别弄那些没用的植物了!”
  我叫白露,我有一个双胞胎的妹妹白姗姗,我们俩长得几乎一模一样,但所有人都说妹妹比我漂亮。妹妹的眼睛大而圆,而我的眼睛比妹妹的稍微细长一些,而且经常是一只眼睛是双眼皮,另一只是单眼皮。另外,我的嘴角上有一颗黑痣,妹妹的脸却光滑白嫩,没有任何瑕疵。
  这还不是最重要的,妹妹生性活泼、天生爱笑,无论走到哪里,都是别人关注的焦点。而我常常面无表情,像是还没睡醒。亲戚邻居们都说妹妹是个美人胚子,而我是个老实孩子。
  老实?老实是无用的代名词。
  我依然清晰地记得,小时候,姗姗穿着五彩纱裙在一堆大人面前跳舞,她转着圈,裙子像花骨朵一样绽开。所有人的视线都越过我停在姗姗身上。所有人都说,姗姗长大了一定有出息。那个时候,我也相信,姗姗就是只孔雀,而我不过是只凡鸟。
  没有人会关心这个平淡的、寡言少语的我,有着怎样的内心世界,喜好是什么,为什么样的事物而激动……他们只关心表面的虚华,诸如谁拿了奖学金、谁是学生会主席、谁有一个人人欣羡的好工作,谁赚了钱、买了房、结了婚……而我,对这些统统不感兴趣。我也早就习惯了外界对我的忽视,喜欢把自己藏起来,沉溺在自己的小天地里。
  我喜欢植物,喜欢收集鸟类图片,喜欢新鲜的、干净的、造型奇特的素食,喜欢一切旧的和未来的东西,总之,就像生活在别的时代。
  我打开了音乐,静静地收拾着我的小家。清晨的阳光像水一般清透,那阳光中细细的灰尘就像水里的浮游生物。我的墙壁是白色的,窗帘是白色的,地毯也是白色的,整个房间纯粹而澄澈,我喜欢这种感觉。
  “我最喜爱的颜色是白色再加上一点白,
  仿佛积雪的岩石上落着一只纯白的雏鹰。
  我最喜爱的颜色是绿色再加上一点绿,
  好比野核桃树林里飞来一只翠绿的鹦鹉。
  我最喜爱的不是白,也不是绿,是山顶上被云脚所遮盖的透明和空无。”
  我心里默念着一首诗,不由自主地抬起头,望向窗外,城市的天空满眼都是高楼大厦,你遮着我,我高过你,比着往天空的方向挣扎。
  当然,妈妈和姗姗是不理解我房间的布置的,她们只会说我不懂颜色搭配,我想她们说的也对吧。
  咦,我诧异地看着眼前的这盘花。
  孔雀蓝的花盘,上面画着彩色的瑞兽与飘渺的漩涡状云彩,像是景德镇的瓷器。
  花盆之上的植物,造型着实奇特。仿佛蟠龙骨般竖立着一根硕大的仙人柱,仙人柱上面布满了坚韧的刺,再上面架着一朵朵青白似玉的大花,像是孔雀开屏。
  这盘植物应该是嫁接而成。
  让我惊奇的是,在蟠龙骨之上,又长出了一根细小的竖状物,和尾部的大花搭配起来看,竟然……竟然像一只鸟!
  “咕咕咕、咕咕咕咕……”
  我恍惚了一下,才想起这是我的手机铃声。
  我拿出放在抽屉里的iphone4(姗姗换了无数新手机,就把这个旧的给我了。虽然我更喜欢初中时爸爸给我买的诺基亚,但上个月不小心掉到水里了)。
  手机屏幕上面没有显示出来电者的名字,而是一串号码。这并不表示,这号码的主人对我来说是个陌生人。实际上,恰恰相反,即使删掉了这号码主人的名字,但我还是不争气的凭着这几个数字立刻想到了他。
  我按掉了电话。下一秒钟,电话再次响起。我再次按掉,果然,电话声又锲而不舍地响了起来。
  他就是这样,只要自己喜欢,就不管不顾地去做,完全不考虑别人的感受。下一秒钟,我关了机。                        
作者有话要说:  

  ☆、我们不是一个星球的

  他叫轩朗,是我的男朋友,不对,是前男友,因为前天我们分手了。
  分手的原因是最烂俗的戏码——劈腿。
  从我和轩朗开始交往的第一天起,姗姗就说,轩朗不劈腿的几率相当于他一天之内被两次雷劈。
  姗姗不屑的表情,让生性寡淡的我也产生了不舒服的感觉。即使是我这样平凡的人,也是渴望有时能够与众不同的,我希望我和轩朗以往一茬一茬的女朋友不一样,我希望我们的爱情和别人不一样。
  但,事实证明,姗姗是对的,也许她的不屑中带着隐隐的嫉妒,我不得而知。嫉妒,不代表姗姗喜欢轩朗,其实完全是不相干。女孩子尤其是姐妹总是喜欢互相比较。即使是明显优越的那一方,也会因为不如她的那个得到了一件她没有的东西而嫉妒,哪怕这个东西对她来说一文不值。女孩的心思就是这么奇异而复杂。
  然而,无论如何,她只是说出了事实。
  姗姗睁着她圆圆的杏眼,无比认真地说:“白露,我看你是疯了,你难道不知道吗?”姗姗张开她不点而红的小嘴,一字一顿地说,“你和轩朗根本就不是一个星球的!”
  我早已习惯姗姗不叫我姐姐,而是直呼其名。让我难堪的是姗姗后面的话,“不是他有问题,是你!你根本就不是地球人,连火星人都不是!轩朗他玩惯女孩了,他找你,就是图新鲜!”
  我默不作声,也许姗姗说的是对的,我连一句有底气的话都反驳不出。
  轩朗,一个和我完全相反的人,我们之间相差太远,远得超过地球到外太空的距离。科学家说过,人与人之间的差异超过人类与类人猿。在他眼里,我大概就属于类人猿吧。这样想,既感好笑,又让我觉得丧气。
  “哎,等一下。”
  我依然清晰地记得8月1号的那个下午,高二、高三年级以暑期培训班的名义提前开学。上完英文课,我和好友从楼梯上走下来,轩朗就斜倚在楼梯旁边的墙上。
  他旁若无人地看着我说:“有男朋友了吗?”
  我惊呆了,同学们都起哄地笑了起来,纷纷替我回答。
  “她没有男朋友,轩朗,你怎么着,看上了?”
  轩朗慵懒地站起来,笑着挥开手臂把同学都挡在外边,只把我留在他的手臂之内,一双眼睛紧紧地看着我。“做我女朋友吧!”他毫无遮掩地说,轻松随意地像是在说,同学,知道不知道化学实验室怎么走
  同学们放肆地大笑起哄起来,我满脸涨得通红,大脑像是还回旋着昨日在钢琴教室里练习的贝多芬。
  “各位同学,别看热闹了,该干啥干啥去吧!”轩朗摆摆手,友好地冲同学们做出了“请”的手势。虽然轩朗劣迹斑斑,抽烟打架旷课无恶不作,可却是学校里的风云人物。所谓的规则,法律,校规都是为了限制我这样遵纪守法的好市民而设定的,那些破坏规则的人却一向逍遥自在。
  同学们更加起劲地哄笑起来,轩朗无奈地舔了舔嘴唇,笑了。他凑在我耳边说,走!忽然,他拉着我的手,疯狂地跑了起来,把同学们都甩到了后面。
  我被他拉着手,在周围人诧异地目光下,飞快地狂奔着,耳边是风的声音,我的脑子中闪过了疾驰的火车脱轨而出的画面。然而,他毫无征兆地停了下来,我站立不稳,一下子跌到了他身上。
  看着他一副饶有兴味的表情,我顿时羞得满脸通红,赶紧站好身子。
  “你、你刚才说什么?”
  “我喜欢你,我是认真的!”
  我无奈地捋了捋凌乱的头发,大口吸了好几口空气,说:
  “你认错人了吧,我妹妹在高二五班!”
  他敲了一下我的头,哑然失笑地说,
  “怎么会?你不就是白露吗?我不会认错的,你和白姗姗不一样。”
  “我知道,我不如妹妹漂亮。” 
  他好像听到了一个笑话:“你们俩长得一模一样啊!怎么会不如她漂亮?”
  “你不是说我们不一样吗?”
  “对啊,眼神不一样。”他意味深长地看着我。
  “那我是什么眼神?”
  他凑得很近,一本正经地说:“不能太用功读书了,不然就要近视了。”
  这个答案,等于没有答案,头脑短路的我,不知不觉地又问了一个很蠢的问题:
  “你为什么不追我妹妹?”
  他皱了皱眉头,好像在认真思考:“白姗姗是个大红人,太难追了。”
  我垂下了头,一言不发。
  他弯下腰来,看我的表情:“生气了?我是逗你……”
  “我愿意!”我忽然打断了他。
  “啊?”我的反应让轩朗也愣住了。
  “我愿意和你在一起!”我抬起头来看着他说。
  哎呦!
  我轻忽一声,原来是搬弄一盆仙人掌的时候扎破了手指,我的思绪也被打断了,回到了现实。现实就是,我和轩朗一点都不合适。和他在一起的那几天,他约我十次,我只出来一两次,他带我去酒吧,我只点矿泉水喝,带我去吃烧烤,我一直在吃烤蔬菜……我偷偷看他,他果然是一幅吃惊诧异的表情,像是见到了外星人。
  好在现在game over。                        
作者有话要说:  

  ☆、海边,啤酒

  傍晚,我出门倒垃圾,看到墙角边站在一个人。我的心砰砰跳了起来,再仔细一看,果然是轩朗,不知道他什么时候来的。我站住了,不知道该转身回家去还是和他说一两句话。
  我还没开口,他就像什么事都没发生一样,说:“愿意陪我去海边喝酒吗?”
  我叹了口气说我不会喝。
  “啤酒。”他笑着晃了晃手里的易拉罐。
  我想了想,说:“好……如果是最后一次的话,我愿意。”
  他愣住了,沉默地低下了头,然后又勉强地笑了,大步走到摩托车旁,坐上了上去,拍了拍摩托车后座,说:“e on;baby!”
  他的一晃神,是心痛吗?难道我也可以伤害到他?我竟然在心底涌起一种报复的快感。
  一到海滩,他脱掉了上衣,露出了晒得古铜发黑的肌肉。我心跳慢了一拍,勉强镇定下来,用讽刺地语气说:“你就非得这样不可吗?”
  他凑近我问:“你不喜欢?”
  男子成熟的气息向我扑面而来,我下意识地后退了一步。
  他看着我说:“不喜欢的话,为什么跟我来?”
  “你是不是以为全天下的人都喜欢你,非你不可?”我越说越生气,“就像狗遇到了大便。”
  轩朗却笑了,弯下腰来看着我,说:“你也会说粗口?”
  我楞了一下,确实,从前的我绝对不会说出这样不雅的字眼,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了。
  “也许,你根本就不了解我,你喜欢……”我停顿了一下,脸有些红,“你曾经喜欢的根本就是自己的想象,不是真的我。”我故意加重了“曾经”两个字。
  轩朗看着远处的大海说:“我只要白露小姐一个人喜欢我就够了……”他也学我的口气,说,“曾经……”
  晚上,海风有些冷,他把衣服披到了我身上,自己打着赤膊。
  我转头问他:“你不冷吗?”
  他躺在沙滩上,看着我指了指他旁边,一脸不正经:“你过来,就知道我有多热了。”我不理他,他又拉开了一罐啤酒,喝了两口,递给了我:“喝点就不冷了。” 我略一沉吟,拿了一罐没有喝过的。他一把从我手里拿过了啤酒,打开,递给了我。我说:“谢谢。”他不知道是什么滋味,举了举自己手中的啤酒,仰头一口喝干。
  夜空投影在海面上,星星点点的光摇动着、闪烁着,像是大海的泪珠。
  他叹了口气,对我说:“对不起,我不想伤害你。”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但他至始至终都没有给我任何解释,我知道,连解释都没有那就是铁打的事实了,那么,我们真的完了。
  我迅速地擦掉眼角的泪,举起啤酒,和他碰杯:“没关系……我没事……”
  “干杯,为今天干杯……夏天的最后一天。”他说。
  我和轩朗碰了碰啤酒罐,如果姗姗看到这一幕,一定会气得半死,骂我没出息。
  回去的路上,我坐在轩朗的摩托车上,轻轻地拽着他的衣服,他开得很慢。我不喜欢都市,可今天我发现都市的夜景其实很美,美得让人心疼。
  回到家的时候,我的耳朵边似乎还充盈着不知是大海的潮声还是摩托车的轰鸣声。我意识到这可能是我最后一次坐摩托车了。第一次坐上这个吵吵闹闹的异种“生物”,就是被轩朗载着,风驰电掣,像是随时都要做好死亡的准备。幸好,这个短暂的“意外”已经结束了。
  换拖鞋的时候,我瞥见门口多了一双男士皮鞋,我心里一惊,匆忙跑进客厅里,四处寻找。姗姗已经回来了,在厨房里切水果吃。
  “你回来了?去哪了?怎么把我的东西弄得乱七八糟?”她一边吃水果,一边含含糊糊地说。
  “爸爸回来了?”我问,心里有些激动。
  “他呀?大概在我们姐妹俩结婚的时候才会回来吧。”姗姗不在意地将苹果皮吐在垃圾桶里。
  我转头看了一眼男士皮鞋,不再说话了。
  “那鞋是要扔的东西。”姗姗看出了我的疑惑,解释道。“你去哪了?和他怎么样了?”
  我沉默了一会儿,说:“分手了,刚刚。”
  “什么?”姗姗放下了手里的刀,“就这么分手了?”
  我点了点头,没什么好说的。
  “拜托!你怎么这么容易打发啊!”姗姗气呼呼地坐在沙发上,“要是我,绝对不会现在分手的,一定要给那个抢我男朋友的人好看!就算分手,也要把我男朋友抢回来再甩了他。”
  姗姗在那里滔滔不绝地说着,我可没有心情再听下去,转身回卧室。姗姗跟了上来,抱住了我。“不过,以后你就是我一个人的姐姐了。”她说。
  我有些感动,可是,可是你永远都是被人群包围着,何时才是我一个人的妹妹呢?                        
作者有话要说:  

  ☆、分手后遗症

  度过了一个不甚欢乐的周末,又到了黑色星期一。
  我环视着自己的房间,纸箱子和杂物横七竖八地堆叠在地上,这间小屋就要被抛弃了,满地的狼藉让它看起来是那么的狼狈,我想即使被抛弃也要留下尊严吧。昨天本来打算将这间屋子打扫一遍,可是却和轩朗去了海边。在夏天的最后一天,我要和很多东西告别。
  我把床头的《荷马史诗》放进了箱子里,这样所有的东西都收拾好了,然后,我便感受到了一种无所事事带来的恐慌感。虽然我试图不去想轩朗,忽略他带给我的痛苦,但这种感觉像是刚刚被砍断手臂的人,暂时陷入一种茫然和麻木的状态,但是他知道,这种状态并不会持续太久。
  难过,伤心,痛苦,这些情绪对于多年来波澜不惊的我来说太罕见了,这些年来我把自己修炼成了过滤器,过滤一切让人不开心的负面情绪。也许,轩朗也不会例外,我会把他过滤掉的。不知不觉地,我竟然掉下了眼泪,此时我很想大哭一场,但我只是咬紧牙关,对着窗户中的自己撇了撇嘴。
  打开门,姗姗的房间传来了流行音乐的声音。姗姗总是不喜欢关门睡觉,而我却总是开着窗户,妈妈对我们两姐妹的怪癖实在无法理解。
  今天起床晚了,来不及自己做早餐,只好吃妈妈做的。姗姗对吃从不讲究,不管妈妈做出什么奇奇怪怪的东西,她都吃得津津有味,于是妈妈从姗姗那里得到了错误的自信,也得到了作为母亲的自豪感和满足感。 
  我微微皱着眉头看着餐桌上的早餐,火腿芝士三明治和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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