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予君毒酒,送君好走-第2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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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时候,是自己欠了她呵。她明明可以逃过的,去代替自己进了无云楼。他答应过她,一定会找到她,给她幸福。
  这是誓言,不可违背。
  那一刻,柳行云的眼前,满是梅雨对着自己挥手的样子。一身红衣的背影,与那垂柳的绿,在波光潋滟的湖边,凄美的让他窒息。
  伸手,柳行云冷静的抱住上官遥,麻木的说道:“遥,别哭了,我会带你走的。”
  闭上眼睛,他终于承认了心里的那份感情。
  不知是什么时候开始的啊。
  也许是她第一次对自己说:为了五月阳光般的笑。
  也许是树林里,她说:要我恨你,我做不到。
  也许,也许……
  有好多的也许,只是在诠述一件事。
  那就是,他的心中,住了一个女子,侵占了上官遥的位置。比上官遥更能撼动他的心,比上官遥,更让他眷恋。
  她没有上官遥厉害,她是个没大脑的笨蛋杀手。
  她不如上官遥,可能永远做不了花魁,可是她笑起来很美。
  她比不上上官遥聪明,总是头脑发热的为了别人拼命。
  她不够好吧。可是,他喜欢那个女子,喜欢她的笑,她的傻,她的一切。
  当他终于敢于承认这份喜欢的时候,却是再也不能守护在她身边的时候。
  这就是所谓的命运吧。欠的终究要还,错过的再也不能回头。
  他要的真的不多,只要在她身边,陪她一起,去哪里都好。
  可是,再也不能了……
  黑暗里,柳行云无声的哭了。
  这一世,第一次为一场离别窒息般的难过。
  这一世,第一次,为了一个女子哭泣。
  柳行云知道,柳行云再也不是以前那个没有良心,自由自在的柳行云了。
  他的心,被那个女子栓住了……
  天涯海角,心的归处,在她这里。
  扬州城的这个夜晚,灯火通明。
  梅雨换上美丽的衣衫,与谢晚风结伴走出客栈。
  街道上,四处洋溢着喜庆。
  扬州城灯花节日最后的狂欢,所有人都不想错过。
  一出门,梅雨便撞上了柳行云。
  “行云,怎么没在陪上官遥?”谢晚风冲上去卡住他,调笑的问。
  柳行云闪躲着他的拳头,努力装做轻松的样子道:“她忙着呢。我们三个好久没一起疯过了,今天一定有不少好东西,去抢劫吧。”
  梅雨看着他强颜欢笑的脸,并不戳破,只是夸张的大叫:“啊,这次要买!我不要被人追杀!”
  三个哈哈笑了起来。
  柳行云看着梅雨的笑脸,心变的异常柔软。
  我最喜欢梅雨的微笑了。
  本来,今夜就该走的。可是……他推脱说要与晚风告别,自己跑了出来。
  最后再看看吧,最后再一次欢闹这一夜吧。
  三个人一起。
  牵起谢晚风与柳行云,梅雨带头冲向前去。
  “快点,快点,再晚了,好东西都被人家掠去了!”
  行云,今夜,就让我们在离别之前,最后一次相聚吧。
  之后,天涯海角,就此别过。
  三个人一起冲到街上,一起玩闹着。玩游戏,赚取宝物。
  “啊!晚风,你看这个这个。我要这个。”
  “村姑,这个比那个好。”
  “不要,不要,梅雨,还是这个好看。你等着,爷这就给你赚过来。”
  一路上,梅雨都很开心。
  只是,没过多久,梅雨就觉得,今夜安静的不像样子。
  空气中浮动的气息,似乎,有那几个人的。
  云轻在、安少寒在,牧无歌也在。
  尤其是牧无歌的气息,好像,似乎、就在身边。
  “喂,出来玩也不叫我一声。”肩膀上搭过来一只手。
  梅雨嘴角一抽,偏头,果然看到牧无歌一张笑的吊儿郎当的样子。
  苍天啊!他就不能不出来捣乱吗?
  刚想叫他不要捣乱,一转头,梅雨便看到柳行云懊恼的走回来。
  一边走一边嘟囔:“该死!就差一点。梅雨,你喜欢的那只带铃铛的手环被人赢去了。我帮你赢别的吧。”
  抬头,柳行云就看到牧无歌好死不死的一手搭在梅雨的肩,一边说:“呵,原来百里偷风柳行云也有输的时候啊。”
  柳行云的嘴角立刻拉了下来,黑着张脸问道:“你要做什么。”
  梅雨翻了个大白眼,一手肘狠狠的捣在他身上。
  “啊!痛!”牧无歌夸张的大叫。
  梅雨撇嘴:“行云,我们就当领了只小狐狸好了。放心,他现在是无害的。”
  牧无歌气愤的大叫:“不要叫我小狐狸!”
  谢晚风拿着战利品,笑的一脸春风的走回来,冲他道:“小狐狸,你也来了啊。”
  ……
  牧无歌的嘴角彻底的抽了!
  你们这帮家伙,爷是牧无歌,不是小狐狸!是狐王!
  柳行云默默的一笑,走上前去,勾上他的肩膀,狠狠的用力。
  “这么说,我们是朋友喽。”
  “不,我想还不是。”牧无歌脚上用力的暗踩上他的脚,皮笑肉不笑的说道。
  梅雨无奈的摇头:“好了啦。别闹了。我还有东西想要呢。啊啊!!完了完了,那把玉扇子,要被人射走了!”
  一倒头,梅雨看着自己心爱的宝物要被人拿走了。心里直滴血。
  牧无歌扫了眼,嘴角勾起抹邪笑,搭弓上箭,看着梅雨微笑:“你信不信,只要你说想要,我一定帮你拿下那把扇子。”
  梅雨看着那名客人已经射出去的箭,有些挑衅的说:“我想要,有本事你就拿下啊。”
  牧无歌微笑,一时间帅的让人无法挪开双眼。
  “如你……所愿。”
  一阵银光闪过。
  箭直射向某名客人射出的箭而去,那只箭被犀利的银箭撕裂。直飞向靶心。
  一阵鸦雀无声,四周围观的人纷纷爆发出一阵掌声。
  梅雨目瞪口呆:“为、为什么会射中。”
  牧无歌昂起头,骄傲的说:“因为爷是牧无歌。”
  ……
  真是,该死的拽啊!
  在卖家的赞叹声中,牧无歌拉着梅雨跑上前去,为她拿下了那把玉扇子。
  谢晚风与柳行云站在烟花下,死盯着那两个人。
  “行云,你不会就这么放过那只死狐狸吧。”
  “是啊,晚风,你不会任由他那么嚣张吧。”
  “行云,行动吧,用你的本事告诉他,狐狸还是回狐狸窝里做老大吧。”
  “晚风,出去吧,用你的魅力告诉他,狐狸只有变成女的才能迷惑人。”
  小狐狸,对梅雨出手的下场,只有两个字——完蛋!
  那群纠缠不清的男人 第四十一章那个背面很帅的男人,正面帅不……
  梅雨实在是搞不懂,为什么那三个男人突然间对抢夺宝物如此有兴趣。
  想不通,实在想不通,总觉得,就算是那些商人手里的东西再好看,也不会有他们自己家里的东西值钱吧。
  那边那朵招蝴蝶的桃花,你给姑娘收敛点哈。你已经有一块血玉了,要那破玉坠子做什么。
  那边那个笑的灿烂的白痴小孩,说你多少遍了,你已经收集了够多的簪子了,除了紫玉宝簪,我见过你还有一只凤凰簪,冷玉簪。你到底有多喜欢簪子啊!你这个变、态神偷。
  还有还有,那只小狐狸,你更过分啊。那种弓和你那个什么什么银月有法子比么?
  嘴角抽动,梅雨实在是看不下去了。
  这都不是最过分,最过分的是,他们这个样子招引了好多女人啊!!
  长的帅,多金,武功又好。
  拜托,这么显眼,你们就不能低调一点么。
  说起来,看了这么久,她最喜欢的,就是柳行云输掉的那只镯子。彩色的,挂满了可爱的铃铛。
  好漂亮。
  可是那只猪无往不利,却偏偏输掉了那只镯子。
  呜~~~苍天啊!算了,不想了,再想会哭的。
  站在外围,梅雨连连的摇头。正愁怎么将几个人弄出来的时候。
  梅雨突然感觉身后有人靠近。熟悉的感觉在四周扩散,梅雨回头,看到一个戴了半边面具的男子。
  手腕被那个男子抓住,梅雨困惑的偏头:“少……寒?”
  他搞什么,不会是要抓她走吧。心里打了个突,梅雨的手心渗出了汗。
  不要,不要。她还有事没做呢。|饭μ饭ψ小ρ说η论ρ坛☆☆☆☆手δ打,转υ载ο请ζ注ζ明WWW。ffTxt。Com|
  安少寒没有说话,微微一笑,伸手将一个东西套在她手上。
  偏头,梅雨看到了一个彩色的镯子。
  就是刚才她看好的那一个。
  难道说……
  “这个镯子是你赢的?”眼睛亮亮的,梅雨有些开心。
  “恩,送给你。喜欢吗?”安少寒微笑,磁性的声音里似乎含着淡淡的温柔。
  “喜欢。”梅雨用力的点头。
  这是他努力为自己赢来的呢,自己一定会好好保管的。
  少寒,谢谢你。
  微微一笑,安少寒低头,在她耳朵边,轻声道:“好好玩。我先走了。”
  转身,安少寒潇洒的走入人群。
  梅雨的心,默默的跳了一拍。
  她知道,他要带他走了。
  不过,今夜,还是要谢谢你,少寒。
  我不会忘记,送我这只镯子的主人,是说过,要在黑夜为我点上无数盏灯的──少寒。
  “喂!他就是刚才那个赢我的家伙。他为什么把镯子送给你。你是不是和他有什么关系。”柳行云不知是从哪里窜出来,抓住她的手问。
  梅雨翻了个大白眼,坚决撒谎道:“不,他认错人了。”
  “我才不会信。”
  “他是认错人了,他是要将这个送给阿花,他把我当成阿花了。”梅雨继续扯。
  是的,我没有说谎,阿花就是杨菜花,杨菜花就是梅雨,梅雨就是我。你看,我没有说谎吧。
  柳行云嘴角抽搐,撇嘴。
  阿花……你骗谁啊。
  请告诉我,阿花是哪个路人。
  梅雨翻了个白眼,眼看着又有女人走了过来,梅雨瞪了他一眼,嘟囔道:“没事谁让你长这么帅的,真讨厌。”
  柳行云现在是在整张脸都抽了。
  丫的!你有没有搞错啊!长的帅也是我的不好?
  这时,空气中突然飘来一阵芬芳。
  梅雨仔细嗅嗅,简直要兴奋的跳了起来。
  靠!是三十年的“百里亭”。这么好的酒,在哪里,在哪里。
  顺着香气走过去,梅雨看到一群人围着一个摊位。
  有个商人的声音远远传来:“来,来,各位客官,这些酒,要是谁能闻出是多少年的什么酒,今日老夫就酒送知己,白送他一坛。”
  底下的客人起哄道:“是不是闻出多少就可以拿多少啊?”
  商人大笑:“那是自然。”
  梅雨听了,几乎兴奋的要跳起来了!
  简直是──天将福禄啊!
  她梅雨看来是要走运喽。
  梅雨想要向里看看,却没成想面前一个高大的身影挡住了她。
  清清嗓子,梅雨戳了那个人一下。
  “前面这位看背影很帅,不知道看正面帅不帅的公子,可以借过一下吗?”
  男子应身回过头来,梅雨看到那个人的容颜,几乎不能够说话了。
  天……
  好帅……
  好温柔的一张脸。
  男子穿了一身淡蓝色衣扇,发色有些微微的发棕,有些卷。却异常的好看。他的眼睛,也是淡棕色的,里面似乎拥有着迷惑人的光。高挺的鼻梁,薄薄的唇。
  梅雨看的有些呆了。楞楞的加了句:“是个看正面也是很帅的公子。”
  男子听了她的话,一下子笑了起来,声音如她想象般的柔柔的响起:“姑娘,您叫在下有事吗?”
  梅雨听到他说话,一下子回过神来了。
  虽然帅哥好看,但她实在是见了太多长的帅,性格有些扭曲的家伙了。所以,至此,她已经炼就了一身本领。只被其迷惑一下就好了,不会痴迷于帅哥的长相不能自拔。
  还真要感谢那群变态了。
  微微一笑,梅雨道:“向公子借个路,我要上去试酒,等下我会送公子一坛好酒的。”
  吐了下舌头,梅雨灵巧的从他身边钻了过去,走上台去。
  呵,口气好大。
  花子萧稍微的有些闪神,这个女子,似乎很有趣。
  眯起淡棕色的眼睛,本来已经准备走了的花子萧停了下来,想看看那个女子是否真的有那么厉害。
  梅雨一上去,指着一坛子酒就说:“老板,三十年的“百里亭”给我装起来吧。”
  老板的眼睛一亮,笑道:“这位姑娘,看不出来,是个行家呢?”
  梅雨笑:“略懂一二,并非同行众人。”
  梅雨在心里添了句:我的职业是杀手,不是专职酿酒,不算吧。
  “呵呵,姑娘闻香识美酒的本事,果然了得。在下佩服,这坛酒,老夫就送予姑娘了。只是还想考考姑娘,姑娘可知这“百里亭”的来历?”
  梅雨一翘鼻子,在心里笑道。
  嘿嘿,这可是你给姑娘出风头的机会哦~
  “相传,曾有位将军,在带兵出征前,与故人在离亭内把酒言欢。后故人道:你欲走,这酒,我再也找不到知己喝。不如在今日埋下这酒,等你回来,我门继续把酒言欢。将军答应了。那一战,就是十年,将军时刻不忘旧时约定。奋勇杀敌,最终活着回来了。后带兵回来时,在离那个离亭一百米的地方,闻到了芬芳的酒香。而故人,就站在离亭迎他归来。百里长亭藏美酒,不逢知己不碰杯。”梅雨说着,举杯喝下一杯酒。
  四周响起阵阵掌声,老板也忍不住拍手:“好!好一个:百里长亭藏美酒,不逢知己不碰杯。”
  梅雨嘴角勾笑,继续道:“那么,作为知己,那坛四十年的桂花香也给我吧。还是要我再讲下那坛酒的来历?”
  老板的嘴角僵硬了下,扫了眼面前这个俏皮的丫头,怎么也生气不起来。有些无奈道:“好吧。今日我就任由姑娘拿了。难得遇一知己。”
  花子萧掩嘴笑了。这个丫头,还真是古灵精怪。
  牧无歌他们找来的时候,就见着梅雨在狠命的猜酒,坑的人家老板哭笑不得。
  “村姑!好样的。”谢晚风在下面起哄,牧无歌干脆直接跑上去跟她一起猜。
  “无歌,无歌,是茶缘,老板,你好厉害哦。这么好的酒,你也有啊。”梅雨叫道。
  牧无歌也笑了:“还是四十年珍酿。老板,谢啦。”
  花子萧看了跟那个女子在一起的几人。
  心里对她的身份,有了份了然。
  江湖上,十大杀手榜上,最神秘的人。
  “予君毒酒,送君好走”雨神──梅雨
  真的,不像呢。
  那群纠缠不清的男人 第四十二章无歌,我回来后,再陪我喝那坛十里亭吧
  花子萧转身,想要走出人群。
  梅雨却从台子上跳了下来,抱了坛子酒走过来叫住他:“喂,背影很帅,正面也很帅的公子。”
  花子萧微笑着回身:“还要借过吗?”
  梅雨吐舌头,将手里的酒递给他,笑了:“百花春暮开满楼,不及夜桂半里芳。公子,这桂花香送你,谢谢你刚才的“借过”。还有,你很温柔。再见喽。”
  挥手,梅雨跑向了等待中的三个人。
  远远的还能听到几个人的对话。
  “喂!你又惹了什么麻烦!”
  “你才是麻烦精呢,死晚风!不要扯我的头发。”
  “唉,唉,有我牧无歌如此帅的男人在你身边,你就不能收敛一点么。”
  “牧无歌,你想死么,你这是死狐狸。”
  “不要叫我狐狸。”
  “哼,就是不知天高低厚的臭狐狸。”
  “柳行云,我要和你单挑。”
  “来呀,谁怕谁!”
  “都别吵!”
  手中抱着一坛子酒,花子萧微笑着遥望那抹走远的红。
  如果不是时间不够了。
  他真的很想接近那抹红呢。
  那样灿烂的样子,似乎,绽放出生命的光辉。
  一定很有趣吧,不然江湖上描述的这几个人,为什么都会靠近她呢。
  染满鲜血,染满痛苦,染满邪恶。
  那样的几个人,只有靠近纯真,才能被救赎……
  她是纯真么?
  和江湖上描述的手刃师傅与师兄的恐怖女杀手,真的差好多。
  百花春暮开满楼,不及夜桂半里芳。
  第一次有人这样比喻自己呢。
  夜桂……呵呵,丫头,谢谢你。
  你是第一个说我温柔的人。
  再见。希望还有机会再见。
  琉璃般的烟火下,扬州城不灭的灯火之夜,于阑珊深处,那个女子,与这个男子相遇了。于是,又是一笔难以描述清晰的画面。
  在扬州,在江湖,在这纷乱的世间,又会是怎样的一段传奇呢。
  夜深不眠的扬州不知道。
  梅雨与花子萧也不知道。
  只是梅雨在想起,还没有问他名字的时候,人群中,已经搜索不到那个温润如玉的人了。
  梅雨浅笑。
  好可惜,难得遇见这么温柔的人。
  居然忘记问名字了呢。
  啊,不过算了,也许有缘,还会再见呢。
  不过,前提是她能比无云楼二楼主活的更久的话。
  黎明的光未降临的时候,喧闹已尽散而去。五月的清晨有些冷,牧无歌先行一步离开了。
  柳行云站在拐角的街道与梅雨,谢晚风告别。
  “那么,我就走了。晚风,我不在的时候,不准欺负梅雨。”微笑着,柳行云抚摸着梅雨的发对谢晚风说。
  谢晚风撇嘴:“搞什么啊你!一向都是她在欺负我好吧。”
  柳行云没有反驳,低头与梅雨对望。|饭《饭〗小々说【论』坛☆☆☆☆手】打,转[载々请[注〈明WWW。ffTxt。Com|
  “梅雨,你笑起来很好看,但是不要总是对男人笑,很危险的。”
  梅雨的鼻子有些酸,努力的摆出若无其事的样子,从怀里掏出一个红色的护身符给他。
  “这个是我去求来的,送你个。保佑你这坏蛋活的长远一些。”
  谢晚风不满的嘟囔:“为什么没有我的份。”
  但显然,两个人已经将他忽略了。
  柳行云紧紧的握住那只平安符,突然低下头去亲吻了梅雨。
  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
  在我心里留下不可磨灭印记的你,再见。
  扬州城内,飞花顿起。那是种浅紫色的花,一串串的挂在树上。风一吹,花瓣就随着风而落。那样的美丽,梅雨却觉得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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