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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夏夜的天使-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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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此刻的我,却似乎已经坠入爱情。因为我的情绪已经被他左右。很难想象,没有他的日子,我是否还能活的下去。
  其实,我不知道,他是否也和我一样有同样的感觉。
  虽然,“活”这个字太过沉重。
  当然,每个人在无法再拥有爱情的时候,还是能继续生活下去。但是,那种感觉是不一样的。整个心被抽空了的感觉,就像灵魂在天空中飘那样轻飘飘的。飘飘然而不知所往。俨然一副行尸走肉。
  因为,这样的感觉,我曾经经历过一次。
  灵魂在人间和天上之间徘徊。中间的那个位置。上不去,也下不来。
  而我,不想再经历第二次。
  我以前安慰过我自己。如果是哥哥,即便是失败了,至少还是妹妹。至少还有亲情的存在。
  而如果我和金城掰了,那就什么都没有了。
  他完全可以不用任何理由,可以永远都不再见我。
  。。。。。。。。。
  “怎么了”他对我说。
  “没什么”我轻轻地抚摸了一下他的头。
  他一定觉得很奇怪。我的举止透露着一些反常。他应该能看的出来。
  “起来吧”。我对他说。
  我起身走出房间。拉开阳台上的拉门,让阳光照射下来更透进来一些。让晾在架子上的衣服,就这样半干半干地迎风飘舞在我的眼前。我看着它们飞舞,仿佛一串又一串的美丽而悦耳的风铃。
  楼下的嘈杂声,更加清晰地传入我的耳帘,我就这样悠闲地坐着。
  这是二楼。宁静而优雅。清净的如同童话中的格子间。虽然里面精致,而外面依然是繁芜的世界。
  而这里,即是屋里屋外的连接点。站在这里。就像是人间和天上的中间点,它们的共通点,便是你伫立在栏杆上,迎着扑面而来的轻风,所能隐隐感悟到的。
  这样一个仅仅是晾衣物的小阳台。
  “我们种一些小花卉,可好?”
  我转过身。
  他正站在那里。微笑地看着我。
作者有话要说:  

  ☆、纯爱

  “这里太小了”。我回答他。
  顺便,向他微微一笑。看着他明媚的笑容,融化在春水一样美丽的天气里。
  ‘走,上楼”我对他说。
  我们上去了三楼。准确的说是第三又二分之一楼。又是一个很奇怪的地方,对吧?因为四层不到,三层以上。
  这栋小洋房就只有三层半。虽然层数不多,却建得偏高。也许是为了美观。
  宽阔的阳台。蔚蓝的天空,一览无遗。
  走向那不远处的边缘,看底下的街景,真是一种享受。尤其是栅栏虽然坚固,确是镂空的,像圣洁的浮雕。
  “视界很开阔啊。。。。”金城赞许道。
  “对啊〃我心花怒放道,〃我要在这里种满鲜花”。
  我对着他傻笑。
  他却带着绿黝黝的表情,狡黠地笑着。一身墨绿色的巴宝莉的衬衣,黑色的衣领,配上黑色的袖口。除了贴身的黑色长裤,昨天穿过的那条,他又重换了一个花样。
  “别看了。裤子不是巴宝莉的。Gucci。。。”他看着我。
  “哦。”我无言以对。
  这是不是很像韩剧的情节。浪漫的灿烂铺满阳光的季节,这阳台全是粉白白的一片,连栅栏也是纯白无垢。
  背后,透明的窗玻璃。只是用蔚蓝的帘布,一串细小的白色珠子拉起。
  oh。no!
  纯爱。唯美。
  其实是日剧。
  他紧抱于胸前的两只胳膊,在我的眼皮子底下慢慢松开。
  我见他,正向前走来。
  出神中。。。我正在流连于自己的世界里。
  额。
  他吻了我。
  ·····
  很幼稚,对不对?
  是啊。17岁的我。还是个孩子。
  其实,有17岁吗?no。只有15岁半。论周岁。苦逼啊,拔苗助长的孩子。
  而,他。至少18岁+吧。
  更何况,现在的他看起来比实际年龄要更成熟一些。谁看,都得有22吧。
  如果,我说我有很严重的恋兄情结。任谁都不会予以否认。
  我说,是真实的我。要不然,也不会写在小说里。(ps,我跑题了)
  大家,可不要出戏。(^_^ !!!)                        
作者有话要说:  

  ☆、坦白

  你说。如果我不讨厌你。会不会是因为你很英俊?
  这是,我对金城紧接着说的话。
  他没有表示。
  但我清晰地阅读到了他心里的想法。因为,我的头虽然低垂着。感受着他敏烈的心跳声。然而,我的直觉,却还是,能抬头看的到他脸上,此刻喜悦的表情!虽然。他很想笑,但空气中只有一种时间流动的声音。。。。因为他很得意。我从他心里听到的。
  他在心花怒放。
  这是不是预示着我和他之间,又进入了一个阶层。
  。。。。。。。。。。。。
  ……
  想了好久。。。
  喜欢一个人处理问题的孩子伤不起。
  我决定自己解决这件事情。
  周六一大早。
  我便跑过去娱乐公司顶层。
  我是来向你请辞的。我递上手里的一封信。
  “请您帮我交给迪亚斯,谢谢”我对经纪人说。
  这么早来,公司里自然还没几个人。我把信函交给杰米。里面阐释了很明白。
  我伸头,张罗了一下,迪亚斯的办公室。他还没有来。心里舒坦了很多。
  因为,我也潜意识地心想了一下,不想碰到他。早一点来,就遇不到了。这样的回避,至少可以让我不用手忙脚乱,我也害怕,面对那样天使一样的脸孔,我会语无伦次。
  哈哈。。。我交叉了一下手指,就开溜了。
  。。。。。。
  好几天过去了。
  我翻转了几下手里的闹钟。它是粉红色的,被我玩弄得经常四脚仰天。小猪,你真可爱。我对它说。
  迪亚斯并没有给我来电话,也没有给校长打电话。
  我想他应该是放弃了我吧。
  。。。。。。。
  。。。。。。。
  。。。。。。。
  学校里正常上着课。
  下午的时候,金城来接我。
  面对久违的母校,他也很是想念。
  “是想念我?还是想念别的什么人呐,初恋情人?”我打趣道。
  “什么初恋情人。”他看着我,露出浅浅的笑意。
  “蒋冰啊。”我说。
  “她现在在淡江,远的很。”他回答。
  “什么,你还有联系啊?”我说。
  “不是。我知道她在淡江大学广播学院,提前批的。”他回答。
  “哦。一个舞蹈学院,一个播音学院。一个舞蹈家,一个主持人。”我嘀咕着。
  “你说什么?”他一脸疑惑的样子,有点不解。
  但很可爱。
  “恩。没什么。没什么。呵呵呵。。。。。”我傻笑。
  女人的思维模式,果然是很奇葩。这想必是男人与女人之间的代沟。女人来自金星,男人去火星啊。
  “我准备开公司了。”他忽然说。
  “什么?开公司?”我很惊讶,“你要开什么公司啊、”
  “外贸的。”他说,“我英语过关了。现在国际贸易正是好时候。”
  “我这么说的时候,我母亲是极力赞同。看来,我还是要走上母亲的老路了。”他接着解释道。
  “那读书怎么办?”我问他。
  “我等你。”他说,“等你毕业一起去。”
  我一路无言。
  他却侃侃而谈。
作者有话要说:  

  ☆、成功

  阿莫成功了。
  他的歌友会完美谢幕。这是他的首场歌友会。
  现在,围绕他的只有鲜花,掌声。也许这都太俗。应该写成:粉丝,名气和钞票。
  他会钢琴,会吉他,会写出影响一个时代的音乐。……这就是媒体对他寄予的期望。
  而他也确实实至名归。成为了一个超级偶像。不仅仅只有女生,还有越来越多的男孩子,疯狂迷恋上他为大家所编织的世界:以太的世界。虽然我不太懂这方面。
  “我将来还会尝试导演。先从导演MV开始”他在得将感言上说。
  “OK,这是真的吗?”
  “安东尼,你这是要进军影坛吗?”
  “对啊。不做偶像派,要成为实力派吗?”
  “啊,那下一届金紫荆奖影帝,请问你有信心吗?”
  记者们几乎喊破了喉咙。
  。。。。。。。。。。。。。。
  。。。。。。。。。。。。。。
  “小若,阿莫休学了。不对,现在应该是安东尼。”雯雯告诉我。一脸的欢喜。
  “不会吧,我们才高二。”我说。
  “那有什么。校长决定给他开毕业证明了。只要他去参加高三届的毕业会考。谁叫他是咱校的荣誉校友呢。”她说。
  “看你美的。又不是你的事。这么高兴。”我说道。
  “不过,阿莫很杰出。”我由衷地赞道。
  她说那是。她说以为阿莫会考飞行员。因为那样才是一个帅哥真正的归宿。再不济,也得是警官学院什么的。
  “对了,你要记着。以后如果有人要给你介绍个男朋友飞行员,可千万别拒绝,都是帅哥。”她鬼精灵的,向我眨眨眼。
  我点头认同她。
  “恩。”我说。
  。。。。。。
  “对了,你和你的那位Mr。right发展得怎么样了啊?”她问道。有点咄咄逼人的气场。
  “他现在回来了,在家里。”我安然地说。
  “哦。”她回答。
  “怎么了?怎么关心起他来了。“我说。
  “关心你呗!好歹他当年也是号称:“北门第一帅”,呵呵。”
  “什么。。。什么是'北门第一帅 '啊?”我疑问。
  “就是东门,西门,南门,北门,以政府大楼为中心,划分片,你们家住北边,当然就是北门第一帅了。那么多女孩子追,还不叫第一帅啊?”雯雯呵呵道。
  “哦。。。。那岂不是K县四大帅哥之一。东门一个,西门一个,南门一个,北门一个。。。”我打趣道。
  “对啊。我怎么没想到。”她说道。“不过,都是职高女生胡乱评的。。”
  “嗯哼。。?”我不知可否。
  也不知道,得交往过多少个女朋友。才会有如此雅号。虽然他是不错。那也很夸张啊。
作者有话要说:  

  ☆、Fighting会

  既然,我们的班草如此成功,理所当然是要请客的。
  人家现在是大明星了。万千少女的偶像。
  下星期四,是阿莫要开庆功会的日子。全班同学都决定去给他加油。也就是说Fighting会。
  现在的天气。不知道是春天还是秋天。我能说我经常分不清楚吗?因为春天的空气是暖洋洋的,而深秋则是忧郁透骨。但是一旦,不表现这两种特质。我的感觉神经就消失了。特别是当秋天吹着春风一样的气息时,我就找不着北面了。
  我记得那天晚上,我穿了一条裙子。施施然便跟着大部队的脚步,往目的地前进。我似乎娴熟了一些。不再拥有患得患失少女一样的无奈心情。
  原来。我们是去暗搓搓的现场的。
  人潮涌动。
  阿莫为品牌走秀。代言丹麦BESTSELLER集团旗下的服装品牌Jack Jones。
  我觉得太成熟了。他还是应该接接美特斯。邦威,森马这种更贴近小年轻的牌子。当然他的经纪人,可不这么认为。我看见杰米,带着金丝眼镜,忙前忙后的傲娇大叔样子。
  风度翩翩,帅,酷,萌~~。词穷。我算见识了什么是真正的第一个模特揽走所有光辉的场面。他轻轻抬着一贯朦胧而灰滴滴的眼神,一边举手托衣齐肩,后面的队伍齐刷刷跟着他,一场走下来,三千后宫无颜色。。。。。。。
  此刻在镁光灯下,印衬得他格外迷离。魑魅魍魉!
  阿莫,太棒了。。。太棒了!!!大家欢呼着,仿佛他是宇宙的中心。
  我当然,觉得他很好。极偶像的!
  但,却不知道,也许这并不是他所想听到的最好的赞美。
  。。。。。。。。。。。。。。。
  多年以后,回去想他,仿佛如同一个梦一缕雾一样。那“完美得像梦”一样的面容,性感的双唇,梦幻拉丁外表。呵呵~~~。唉!直到有一天,看到了一个名字Santiago Montero的阿根廷男模时,他出道时非常的瘦,完全是一副纤细柔弱的小王子形象。这又让我回忆起初高中时期青涩的阿莫。他们有一样痴情的眼睛和类似的气质。可能阿莫还更单纯些。
  我想,我将永远铭记。
  但是,每次想起来,还是会洌洌地心痛。我也不知道了。我让这样一个“上帝的宠儿”在我手里受尽委屈。那样的小脸蛋却泛着痛苦而狰狞的表情,任谁都下不去这样的手,而我,却卑鄙的。。极度凶残的。。。。我感觉我的眼睛都要出血了。酸涩的水珠迷漫,还是咸的,还是普通的眼泪,可是真的疼啊。。。磨砂一样的眼泪。。。我为什么会折磨他?他看起来是该被我这样的女人虐吗?我配吗?就我这样的搓衣板一样的身材,瘦弱的近乎病态的小马一样,怎么也养不成的女人味。我自己都放弃了。
  每每,我就会更心痛,像针扎一样心疼。无力呼吸,总是捂着胸口,恨不得,让我代替他受那份罪。每每那时,我就能感同身受地体会到他身上所受的煎熬。真怀疑下了蛊一样,像电流一样能够传导,或者是感应?也许是我太紧张。每每汗流浃背,金城都会问我怎么了?我只是说“胃疼”。
  我想他应该忘了我吧。他现在应该已经不再想起我了。男人都是善忘的。这点我是知道的。只要我不再出现在他的视野里。他便不再记得我。因为他也会有他的妻子,有他幸福的生活。他渴望的平淡和快乐。
  如果。人们总是问我:“你遇到的男孩子里面,哪一个最帅?”
  ………我不会回答。因为,在我心里,这是秘密。
作者有话要说:  

  ☆、笔记本

  演出结束后。
  骚年主动邀请大家去happy一下。包括他的工作团队。不过,今天没有看到迪亚斯。我们的同学都很热情,这从去年的篮球赛就可见一斑。
  “我要回家,就不去了。”我对班长说。小班劝我还是去吧,大家都去。
  “不了。我还有事。”我推辞道。
  “别难为她了。人家有人等着她回家,要不让他来接你。。”同学丽丽道。
  “不用了。真的不去了。”我说。。。
  “真可惜。。”众人叹气道。
  。。。。。。。。。。。。。
  我看了一眼,远处,灯光流曳中,正在和杰米谈论阿莫的雯雯。。。我一扭转身子,自己便离开了。
  
  昏黄的灯光下,橙黄的夜晚,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淡淡的桔子水味道。。。。不知道风是从哪里吹来的。。。。掠起人的裙角,婆娑地飘动着。
  春风是慵懒的,可惜,少女时代的多愁善感,注定是一场萧索的梦。也许十年以后,你会怀疑,当初营造的那个世界,是否真实存在过。因为理想和现实的差距实在不是一星半点。如果能永远活在这个梦里,该有多好。
  我不知道,那一晚,我是如何走到家的。
  我回去的时候。没有见到金城。
  我自己回到房间里。开始摊开我柔皮的笔记本。我想写点东西。
  …
  岁月是无情的。
  青春,如同一场年轻而不真实的梦。。。。
  虽然,甜美,却太容易凋零。。。。
  30岁的我,一定会是个老太婆吧。。。
  。。。。。。。
  我会老吗?
  很难想象,我会怎样一点一点变成。。。。。
  。。。。。。。。
  ……
  我自知,在写下这些东西时候的我,是完全美好的。
  虽然成熟,但只是幼稚的状态。因为这一切都不会是以后。以后的人生,是我一个17岁的小女生所不能预知的。完全想象不到的。没有能力去猜测。
  这一刻的自己是多么地完美。就像每个人都曾经拥有过的17岁。是完美无缺的那段岁月。仿佛是居住在另一个外星球。与世隔绝,也不必担心任何生存方面的问题。
  我合上笔记本。
  诸如此类的,简短话语。我写过很多。无论是描写,还是抒情,我都非常随性。
  我也有过很多笔记本。这也是我最初的收藏品。
  一本又一本不同风情的笔记本。虽然有的并不用。喜欢了就想占有。因为我坚信,我是他们真正的主人。
  。。。。。。。。。。
  不过笔记本和人就不一样。
  因为他们并不愿意只躺在抽屉里,等着我有时间看一眼,十天半个月的。
作者有话要说:  

  ☆、质疑

  转天回去上课。
  大家说阿莫不会再回学校了。 
  我,忽然觉得,昨天晚上,或许是他的欢送会。
  我有一点懊悔。
  为什么总是后知后觉。。。。。不过,已经这样了。
  。。。。。。。
  中午的时候。
  大拨的女生,跑来我们教室门口。确定阿莫今天真的没有来。
  。。。。
  “放弃吧。。”女生们一边死心着。
  文科班的女生指责,我们昨天晚上没有通知她们。我们班的女生也不是好惹的。“你们班的男生死光了?要来喜欢我们班的男生”。。。。大家叽叽喳喳的。
  我突然觉得,所谓的友谊班,原来也是因为阿莫的缘故。
  “就算,你们来了,又怎么样,阿莫昨天晚上醉成那样,能认得到你们?
  “什么,你们居然还灌他酒。。。。。他现在要保重身体,你们班的男生太。。。。”
  “谁灌他酒了。。。我们都不知道,他自己就那样了。。。”
  “什么就那样了,你们不让他喝,他还自己醉的啊。。。”
  。。。。。我埋着头。听着她们的争吵。
  原来阿莫昨天喝醉了。还好,那就不会知道,我没去了,我不是存心不送他的。
  我心理舒坦了些。
  继续写着我的卷子。
  6.下列实验能证明某无色气体为SO2的是 ( )
  ①能使澄清石灰水变浑浊 ②能使湿润的蓝色石蕊试纸变红 ③能使品红试液褪色,加热后又显红色 ④能使溴水褪色,再滴加酸化的BaCl2溶液有白色沉淀产生 A.①②③④ B.①③④ C.③④ D.②③
  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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