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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皇纪-第16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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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样的,乌斯藏帝国也是大唐从来没有征服过的地方。

    每一次战争,一旦开始,就很结束。

    做为乌斯藏的大将,火树归藏再清楚不过了。

    做为武人,火树归藏就是为了战争而活者。战争才是他的使命。但是做为乌斯藏的大将,火树归藏却又不能不为身后的帝国考虑。

    “呵呵,这次不一样!”

    大论若赞摇着扇子,呵呵笑道,眼中有种说不出的味道:

    “这次是神灵的旨意,巫祭已经问过三次,三次都是相同的神喻。危机起于东方,这是一场关乎我们乌斯藏生死存亡的危机,如果不能将危机扼杀在摇篮里,那我们乌斯藏就会万劫不复!”

    “火树,你应该知道,上一次三次相同的神谕是出现在什么时候吧?”

    后者脸色凝重的点了点头。

    在这片孤独的高原上,并非只有一个文明,一个王朝。数千年以前,在这片高原上还有另外一个强大的王朝。

    不过这个强大的王朝,在一夕之间突然灭亡了,抹掉了所有的痕迹。

    现在的人只知道它的名字:

    象雄王朝!

    那是远比天赤七王还要古老的多藏王。

    这个古老的乌斯藏帝国,几乎没有人知道。只在乌斯藏的高层才有人知道。

    ——那是上一次三次相同神谕出现的时候。

    这么些年,神谕已经成功的预言了圣母峰隆起,大雪山神庙的出现,以及天赤七王的时代。

    在乌斯藏帝国,神谕是比而大雪山神庙更高的存在。就连大雪山神庙的圣僧都不敢违逆。

    “呵呵,不过我想告诉你的,巫祭虽然对外说是三道,但其实是四道。还有一道被赞普隐藏起来了。”

    大论若赞道。

    火树归藏霍的变了脸色。

    “呵呵,四道相同的神谕代表着什么。我想已经用不着我跟你多说了。在我们乌斯藏的历史上,这种情况还从来没有出现过。我们乌斯藏的东方只有一个大唐,毫无疑问,危机必定是来自于大唐。”

    “只有大唐才有这种倾覆我们乌斯藏的实力。现在,都松莽布支已经带着大王子前往大唐国都,一探虚实了。听说,大唐国君现在突然变得昏庸了。不知道是真是假,不过,相信都松莽布支他们,很快就会带回消息了。”

    大论若赞道,目光望向东北方向,穿越重重的虚空,望向了大唐的国都方向。

    火树归藏站在他身后,同样望了过去。

    山峰上,静悄悄的,只有风声捎来后方远处唵唵嘛嘛的声音,那是无数的乌斯藏勇士在训练的声音……

    ……

    轰隆隆!

    尘土飞扬,大唐京城西北,十多骑精骑在宽阔的叠道上奔驰。只不过十多骑,踏出的却是千军万马的气势,似乎连大地都在他们脚下颤动。

    “哈哈哈,这就是大唐!到处都是种田地,卖布、卖丝绸的。走路柔柔弱弱,目光畏畏缩缩,这样的人,哪里比得上我们乌斯藏人。又凭什么和我们乌斯藏相争?”

    这队精兵前面,一名双眉如剑的乌斯藏青年坐在马背上,用藏语哈哈大笑。

    “大王子,这是好事!”

    一名气息磅礴,仿佛风暴一般的乌斯藏壮汉从后方追了上来。他面色褚黄,看起来受过太阳的曝露,虽然身体不是很高大,但气息却仿佛山峦一般难以撼动。

    而令人注目的,是他的手掌,特别宽大,看起来特别的孔武有力。

    这人就是乌斯藏的大将,都松莽布支。

    都松是家族的名字。

    莽布支就是“雄鹰”的意思!

    只有高原上最杰出的弟子,才会被家族冠以莽布支的名义。每个乌斯藏的大世家中,都有而且只会有一个“莽布支”。

    “现在的大唐,已经不是当初那个大唐了。现在,他们喜欢利益,经商,喜欢安逸。这是好事,一山不容二虎,在这片陆地上,不应该有两个同样强大的帝国。大唐的弱化,对我们是好事!”

    都松莽布支道。他头上戴了顶皮帽,穿的也很普通,以此尽管将自己的身份隐藏。

    虽然这并不是什么太高明的方法,但是大唐对于乌斯藏缺少了解。就算知道他都松莽布支的名字,也未必见过他本人。

    

第二百九十九章 来意不善的胡人青年!() 
第二百九十九章

    这并不是他第一次到中土大唐了。

    上一次,还是十多年前。

    那个时候的中土大唐,到处可以看到调运的士兵。就像一架精密的战争机器,每个到达这里的人,都能感受到这架机器正在精密的运转。

    但是现在,毫无疑问,漫长的和平和胜利,正在让这里的人慢慢变得骄奢。大唐虽然强大,但都松莽布支已经从中看到了衰落的迹像。

    这和乌斯藏现在的蒸蒸日上,秣兵厉马形成了鲜明对比。

    毫无疑问,这是乌斯藏的福音。

    “怕什么?”

    大王子的声音高亢,猛的拔高了一层:

    “都松莽布支,你该不会失去了都松家族的勇气吧!乌斯藏能成为大唐的大敌,从来都没有被征服,靠的可是我们的勇士,我们手中的刀和箭,可不是我们低调。而且,竟然是来试探大唐虚实的,不高调一点,又如何能剌探出他们的虚实?更何况,哈哈,我们可是使臣,大唐不是一向标榜仁礼吗?难道他们还敢对我们这些使臣怎么样?”

    都松莽布支怔了怔,随即哑口无言。

    对于大王子的高调虽然有些不安,不过,都松莽布支也不得不承认,大王子说的并非没有道理。

    任何人到了乌斯藏帝国,哪怕是使臣,都得夹着脑袋,小心翼翼,尽量低调。乌斯藏的使臣去了东西突厥汗国,或者大食,条支也是一样。

    唯独大唐不同。

    在大唐,使臣拥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大唐甚至有个专门惩处那些冒犯使臣的机构“鸿胪寺”。

    他们这次就是受到鸿胪寺的邀约!

    “也罢,反正我们只在大唐待二三个月的时间,一切就按照大王子的意思吧!”

    都松莽布支道。

    “那还差不多!这次,我就要看看,大唐里面到底还有什么人物!”

    大王子哈哈一笑,一夹马腹,奔驰而去。

    众人连忙跟上。

    ……

    昆吾训练营,白虎峰上。

    “嗡!”

    元气滚滚,从四周吸引而来,王冲盘坐在上,身上被白色的元气雾气所笼罩,身躯若隐若现。

    虽然并不是昆吾训练营的主殿,也不是聚灵阵中。

    但是王冲周围空间的元气之浓厚,比聚灵阵中都有过之而无不及。

    这就是“金液脏腑”的作用。

    王冲现在和元气亲和度,远远超过了昆吾训练营中的任何一个人。这赋予了他化被动为主动的能力。

    能够搜刮周围空间中的元气。

    王冲的吸收,是涓滴不剩的。周围数丈范围内的空间,能够在一个瞬间被吸收的干干净净。

    但是元气又是涌动的。

    元气富集的地方,永远会向着元气缺乏的地方涌过去。

    换句话说,王冲周围的空间就像一个黑洞,能够永远不停的将周围空间中的元气能量吸引过来。

    这使得他能够不受空间元气浓度的影响,主动式的去吸收元气。

    即便在元气贫脊的地方,王冲也一样能吸收到远超正常水准的能量。

    这就是金液脏腑的作用。

    最近这段时间,王冲已经越来越感觉到这种“金液脏腑”的好处。

    “嗡!”

    浓郁的白色雾气中,一圈白色的涟漪光环,在王冲体外不断的扩大、缩小,扩大、缩小……,一圈圈不停的冲刷。

    每一次冲刷,都变得强大一分,同时伴随着钢铁般的轰鸣声,显得极为壮观。

    在元气境,白色涟漪光环是最强的手段,这是最初级的光环力量。

    修为达到圆满的时候,一招一式都能够爆发出这种深具破坏力的涟漪,相比起正常的手段,要强上许多。

    王冲这段时间什么都没干,就是利用“真武小北斗”,不断的凝练出罡气,然后补充到白色涟漪,强化这种初始光环的力量。

    王冲的蛮神劲也被王冲修练到了极点,达到了九重的境界。基本可以爆发出三倍到四倍的元气九阶的实力,已经无限接近真武一重的武者了。

    “嗡!”

    不知道过了多久,当王冲体内的气息达到极点。嗡,虚空中一缕精芒闪过,下一刻,光芒一闪,王冲瞬间消失在原地。

    砰砰砰砰!

    接连八声爆响从大殿的四周传来,四周的墙壁上,正东、正南、正西、正北,以及东南、东北、西南、西北,总共八个方位上,清清楚楚的出现八个深深凹下去的巨大拳印。

    而八个钢铁拳印出现的同时,光芒一闪,王冲的身形再次出现在了大殿的中央。

    “一,二,三,四,五,六……,总共八个拳印。一次性可以打出八个拳印,我终于可以修练八步怒蛟了!”

    王冲一身青衣,长身树立,看着周围墙壁上一个个清楚的凹印,眼中有了欣慰的神色。

    这段时间,他一直在利用金液脏腑和真武小北斗的能力增加实力,凝练罡气并非是毫无目的的。

    幽魂步达到极限,配合强大的元气强度,王冲就可以修练一门强大的绝学“八步怒蛟”。

    这是一门一次的性的消耗性绝学。

    可以在短时间内,一次消耗体内全部元气,指数级的爆发出惊人的战斗力,一次性的击垮、击倒对手。

    这是一门用来战胜强敌的强大绝学。

    如果连“八步怒蛟”都战胜不了的敌人,基本上,就不可能打败了。

    哒哒哒!

    正在调息的时候,耳中突然传来一阵哒哒的脚步声,正心急火燎的朝着这里走来。

    “嗯?”

    王冲眉头一动,扭过头来,透过微启的大门,一眼就看一条熟悉的身影正脚步匆匆的从山下走来。

    “公子,不好了!出事了!——”

    许琦还没有上来,立即大声叫了起来,一脸十万火急的样子,看得王冲脸色微变。

    他认识许琦这么久,还是第一次看到他这么着急。

    “怎么回事?”

    王冲心念一动,砰的一声,几乎是瞬间打开大门,出现在门口。

    “许琦你不是在那里修练,怎么跑到这里来了?”

    王冲站在门口道。

    “公子,不好了!陈不让让人打成重伤,高峰、聂岩带人去帮忙,也被人围起来了。就连庄正平、池韦思他们,也一起被人围起来了。”

    许琦心中焦急,一口气把事情爆了出来。

    “什么!”

    王冲霍的变了脸色:

    “怎么会出现这种情况,你们怎么会和人冲突起来?”

    在昆吾训练营几个月,这还是第一次出现这种情况。

    “不是我们和人家起冲突,是人家冲着我们来的。陈不让在那里修练,突然有人出现,强行赶他们走。陈不让气愤不过,和他们说了几句,接着就打了起来。高峰、聂岩他们就在那里。结果,自然过去帮忙,结果对方早有准备,瞬间来了一大堆人,将他们打成重伤。我感觉这次是有人专门冲着我们来的……”

    许琦话还没有说完,就被王冲打断了。

    “带我去!”

    ……

    昆吾训练营的主峰,一大群人围在一起,周围熙熙攘攘,闹哄哄一片。

    王冲带着许琦赶到,一眼就看到了两拨人马,径渭分明。其中一伙人马明显人数更多,正将一脸戏谑,将另一拨人马团团围起来。

    “胡人!”

    王冲赶到内圈,顿时就怔住了。那耿人数最多的,鹰鼻深目,分明是一群年轻的胡人。

    许琦只跟他说陈不让受伤了。可没说,和他们冲突的是一群胡人。

    “对了,公子。忘了,打伤陈不让的,是一群胡人。”

    许琦似乎也想起了什么,从身后补充。

    “难道是冲着我来的?”

    王冲脑海中闪过一丝疑惑的神色,几乎是下意识的就想到了自己。许琦说过,这些人似乎是有备而来。

    陈不让出身简单,根本没什么让人盯上的。最多也就是自己。

    节度使事件,自己几乎成了万胡之敌!

    就凭这件事情,这群训练营里的胡人倒确实有理由来针对自己。

    不过,当王冲看到人群中的陈不让时,立即神色一变,一股腾腾的怒火,立即心中燃烧起来。

    陈不让倒在地上,被人揍得鼻青脸肿,牙关紧关。衣服上,地上,全都是他的血液。

    庄正平、池韦思、高峰、聂岩等人把他围在中央,和众胡怒目而视。不过,就算是他们自己,也是个个带伤。

    “混蛋!”

    王冲看到这里,立即怒火中烧。

    陈不让是猎户出身,是典型的弓箭兵。他的一身修为全部集中在一张弓箭上。拳脚功夫,正面近身搏杀反而是稀疏平常。

    许琦说的没错,这些人明显是柿子专挑软的拣,有备而来的!

    王冲阴沉着脸,立即大步走了过去。

    “嗯?谁叫你过来的——”

    看到王冲和许琦过来,一名年轻的胡人立即横亘在他的身前,目光斜睨着,挡住了他的去路。

    “滚开!”

    王冲目光一寒,眼神迸射出一股森寒的杀意,而轰隆隆的爆喝,更是像一记响雷划过半空,令原本闹哄哄的人群,一下子安静了下来。

    整个冲突附近,一瞬间无数的目光望向了王冲和许琦。而接触到王冲冰冷的目光,所有人突然心中激灵灵的打了个寒颤。

    “哼,我道是谁,原来是正主来了。阿司罗,你连王冲王公子都不认识吗?还不给他让开!”

    突然一个冰冷冷讥讽声音传来,一众胡人中央,一名看起来像首领的胡人青年阵阵冷笑,看向王冲的眼神,就像刀剑一样。

    

第三百章 两虎相争!() 
第三百章

    这个青年胡人给王冲的感觉很不一样,其他年轻胡人看着自己最多是敌意,但这个人看自己就是憎恨了。

    这决不仅仅是立场的问题,而是必然发生过什么过节。

    但是王冲并不记得自己认识过这个人。

    上辈子在京师里,王冲并没有和胡人有过什么交集。不过,对于王冲来说,也并不是没有什么蛛丝蚂迹。

    “昆吾训练营不是一般人可以进来的。而明知道我的身份,还敢主动向我发难的胡人,在整个京城都是屈指可数。”

    王冲心中念头电转,已经对这个胡人的身份有所猜想了。

    无瑕理会那名青年胡人,王冲大步穿过去,走到了陈不让身边,蹲下身,伸出两根手指在陈不让颈部按压、探测。

    “……陈不让受了重伤,昏迷过去了。我们想把他运出去,但是被拦住了,一时也没敢乱动。”

    高峰、聂岩在一旁边,神色惭色。

    “我们是得到消息过来的。不过,对方好像是故意要等我们过来,把事情闹大的。等到我们到的时候,对方人数比我们更多。大家都吃了点亏。”

    池韦思也在一边道,脸上一片青肿,显然也挨了打。

    “公子小心,这个人我认得,他叫阿不同,是胡人大将军阿不思的二次。他身边的都是同罗人的精兵。同罗人从生下来就会选一匹马驹陪伴,从小到大,人和马就像家人一样。他们对待马,就像对人一样,所以马很能人性。因此同罗马号称除了同罗人,谁也驾驭不了。而同罗骑兵更是号称天下精锐。——这些人都不好对付!”

    庄正平在一旁压低声音道,脸上透出凝重的神色。

    池家以宣斧铁卫著称,而庄家则以骑兵著称,对于天下的精锐骑兵了如指掌。

    但是就算是庄家引以自傲的精锐骑兵也无法和同罗人精骑相比。

    同罗人的骑兵坐卧行止都有一套很严格的要求,对待战马,就算是庄家也没有办法和同罗人相比。

    最简单的,每一匹同罗马都是和他们从小长到大的,感情相通。它们身上披满铠甲,从头到尾,再到脚趾,全部有鳞甲保护。

    单单是这些铠甲,价值就不止数万的。

    就算是庄家也不可能这么花费。

    同罗人在内附大唐之前,就是给人做雇佣兵的。而所得的费用,就是用来给这些战马做战甲了。

    同时,同罗人也能征惯战。新出生的同罗人,吃的第一口食物,就是含血的生食。

    七八岁左右,就要单独去狩猎野狼。

    整个民族几乎都以战斗为荣,战死为荣!

    而且同罗人也有一套专属于同罗人的战斗技巧和练功方法,这是数百数千年不断在战斗中磨励总结出来的,非同罗人不传。

    所以同罗人的战斗力极强。

    不过,尽管如此,同罗人的数量却不多。因为长年的战争,不断的出现在所有冲突和战斗的第一线,同罗人的死亡量很高。

    整个同罗人精兵最多也只有三万人而已!

    然而,仅仅是这三万人,就足以威震天下了。阿不思就成就了他的胡人大将军之位,成为朝堂上的胡人重臣,而同罗人也成就了他们的名声!

    即便是庄家也对这些同罗骑兵畏敬三分!

    这些人都是真正的战士!

    “果然是他们!”

    王冲听了庄正平的话,脑海中闪过一道念头。

    他和阿不同没有交集。同罗人自成一体,不和其他人打交道。不止是自己,相信京师里的其他人,和他们也一样没有太大交集。

    同罗人战斗力极强,在京师里,对他们敬重的人大把人在。不过王冲对他们没有什么好感。

    同罗人是太宗皇帝时期内附进来的。

    这只同罗人骑兵绝不是什么受到大唐的感化而进来的。而是当时受到太宗皇帝时候挟盛势兵力的挟迫而来。

    当时的东、西突厥都不是太宗皇帝铁血时期后力的对手,更别说是区区三万人的同罗人。

    他们审时度势最后选择了归化大唐。

    这些年,大军出征,同罗人确实立了不少功力。不过,那是一种生存策略。

    王冲心知肚明,未来的同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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