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枭雄无敌-第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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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子书当然知道老者口中的姓沈的就是沈泰山,姓林的肯定就是林万重。不过他们这才是第二次来,这老头怎么就把他们的底摸的这么清楚?而且还是在这么短时间内。但老头的话头还是得接的,点根烟,平息一下心情,孙子书道:“我就一刚毕业的大学生,能有什么本事,也不配说什么本事。既然您不高兴,我们还是走吧,打扰了。老蔡、牧秋,我们走…”

    “慢着。”拐杖在地上轻轻一磕,竟然发出了金属碰撞的声音。老者往前走了两步,而他身边的黝黑男子斜斜跨出两步,正好挡在回去的路上。依然面无表情的老者道:“既然来了,就进来陪我喝杯茶吧,来者是客。”

    三分钟后,孙子书坐在里面那间极其现代化贵族气十足的书房中,浑身不舒服,手里端着茶一会喝一口一会喝一口,却有越喝越渴的趋势。房间里除了他就是老者,其余人则都守在门外。

    老者坐在长长的书桌后面,慢慢品茶,看了孙子书好一会儿道:“想抽烟就抽,不过我不抽烟,这里没有。”

    “我抽自己的就行。”孙子书放下茶,掏出烟来点着。还是他妈的烟好,这种无形压力遍布四周的地方,要是不抽烟,他迟早会被压死。

    老者又看了孙子书一会,道:“周山曾经跟我有过一面之交,他那人虽然yin,但也不是全无优点。要是能得我提点半年,肯定不会这么轻易就死在你手上,不过这过去的事我们就不提了。肯定是狼山指引你们来的,怎么今天他没来?”

    “你怎么知道是狼山告诉我们这里的?你们昨天就发现他了吗?但昨天你们并没有出现人在这里啊?”孙子书连珠炮问出这些问题。

    老者若有所思的点点头,道:“这里不过是我偶尔来的地方,平时我不来的时候防范也不严密,所以昨天有人来过我并不知道。今天碰上你们完全是巧合。至于我猜到是狼山的原因,那是因为有一次周山来这里跟我见面,他偷偷的跟在后面但是被我手下的人发现了,他自己还以为神不知鬼不觉。现在他投靠了你,把这里有间密室的事告诉你也是很正常的。”

    “那你是怎么知道我们身份的?”孙子书打破沙锅问到底,发现自己竟然渐渐的不紧张了。这就是书上说的适应力吗?据说一个人成功的必要条件之一就是适应力,往往各领域的强人,百分之八十以上都具有超乎寻常的适应力。

    “我自有我的一套方法,说出来也不过就是人力物力的结晶而已。你这么聪明,还需要我说的那么清楚吗?”老者反问。

    孙子书哈哈一笑,这是他自从见到老者后,第一次发自内心的笑,满脸毫不掩饰的洋洋自得,道:“您过奖了…那您留我在这,不只是闲聊这么简单吧?我一个小辈,说句不该说的话,您想说什么就直说,不需要绕弯子。”

    老者喝口茶,一潭死水的眼神似乎微微动了动,道:“你真是个可塑之才,怪不得姓沈的如此器重你,这样吧,外面的古董,你随便挑三样带走,就当是我这个前辈送给后辈的见面礼。”

    “不用了,您看得起我,不仅不追究我们擅闯的罪,而且还屈尊请我喝茶,已经让我受宠若惊了。外面那些古董,对我这种没文化的人来说,给我,就是在暴殄天物。好了,都要走了,还未请教您老大名。”孙子书站起身,微微躬身,神态认真恭敬。

    “南宫仁信。”老者悠悠道。

    “好名字,取自儒家五常,仁义礼智信?”孙子书用肃然起敬的语气道。

    “对,看来你书读的不错。”老者低头研起墨来,片刻后,提起小号的羊毫笔,在洁白如雪的宣纸上写起字来,神情一改之前的死水之态,换做能纳百川的大海之态。

    这两种截然不同的神态,真的能在一个人身上显现出来吗?以前孙子书不相信,但是现在他相信了。原来市面上那些狗屁xing格分析类书籍,简直就是用来擦屁股都不够格,完全乱七八糟写一通,丝毫不考虑现实,只能唬一唬那些笨蛋读者罢了。

    “告辞。”孙子书拍拍屁股走入,颇有徐志摩先生不带走一片异国他乡云彩的风度。

    回去的路上,牧秋抓着孙子书不停的问,那个老头跟你说什么了?孙子书把他跟老头的对话原原本本的说了一遍,牧秋托着下巴,说真是奇怪的老头,不仅不揍你,还对你态度这么好,为什么呢?还有你为什么不拿几样古董带回去啊,那些可都是很值钱很值钱的东西啊?孙子书疑惑道,你之前不是不让我们拿吗?还说什么有价无市。牧秋撅嘴道,那是因为你们那样没经过允许就拿人家东西本来就是不对的啊,但是后来那老头都主动让你拿,那我们拿就是名正言顺的了。孙子书笑笑无语。

    狼山一直都没有睡,在等他们回来。终于等到他们安然回营,他先给他们一人倒了杯水,然后问他们情况。孙子书如实招来,狼山挠挠头道:“南宫仁信?这名字没听过啊。”

    孙子书道:“我也没听过,回来的路上还用手机上网查了查,根本就查不到这号人,我估计百分之百是隐富,唉,我们h市真是块卧虎藏龙的宝地啊……”

    狼山道:“真是想不通,周山怎么会攀上这种人物?”

    孙子书道:“铁定不是周山攀上的,听南宫说话的口气,周山跟他的交情并不深,否则咱们几个即便有沈老保护,恐怕也还是得出点血。可能只是偶然相交。”

    蔡进忽然道:“不错,今天那个肤sè黝黑的保镖,我感觉的出来,武功不在我之下,恐怕跟钱老是一个级别的。而且我们在外面等你的时候,发现先前被我跟牧秋放倒的两个保镖对后来那个男人很恭敬,很可能是那个男人的徒弟。”

    孙子书点头道:“大人物身边肯定得有几个绝顶高手,不然算不上什么大人物。今晚其实挺悬的,看到那个老头出现后,我就有点后悔了,我们还是太莽撞了,没搞清楚状况就乱闯,被他们在里面做了都没人知道。”

    “那倒不会,这是法治社会,杀人是很麻烦的事。再说咱们跟他又没仇,怎么会胡乱就要杀我们。”牧秋表示反对。

    “抢钱不难洗钱难;杀人不难挖洞难。小秋秋挺聪明的嘛…来,我奖励一下。”孙子书趁牧秋不注意,猛地在她脸颊上亲一口,然后一溜烟跑进自己房,锁上房门,在里面哈哈大笑。

    牧秋的脸瞬间就红的跟苹果一样,呆了好一会儿才喃喃道:“无…聊…哼!我睡觉去。”
正文 第九十章 年华
    未经人事的女孩,是最容易面红耳赤的。不信你可以留意下身边的女xing,保准不假。牧求虽在武道上已是登堂入室,但在武道之外,就是个青涩的瓜娃子。被孙子书这个**如反掌的情场高手强亲了一口,顿时懵的跟呆头鹅一样,洗过澡躺上床却迟迟无法入睡。

    其实她有喜欢的人了,那是昆仑山上的一道美景。白衣飘飘的绝代公子,真的跟武侠剧里面拍的主角一样,浑身不染纤尘顾盼生辉一笑如chun风般的翩翩君子。可惜的是牧求只见过他几面,而且话也没说过几句,她就被师父赶着出师了。人家弟子都是哭着求着师父放其下山,偏偏她被师父赶着出师入世。

    而她的初恋,自此就夭折在无情的昆仑山山风中了。

    或许也不算夭折,或许某天,在远离昆仑山老家的另一个城市,说不定就又能碰到他呢?不过他那样出尘的男人,一袭白衣的出现在现代化气息严重的城市里,岂不是会显得很不搭?嗯,他还是待在山里比较好…

    胡思乱想完根本算不上初恋的那段初恋,他又想到了孙子书,那个第一次跟他见面就流了她一肩膀口水的男人。其实牧秋并不怎么讨厌他,虽然他很多时候很不正经,整天吩咐她做这做那,净叫他干些什么人都能干的琐碎事,今天竟然还大逆不道的亲了她一下。

    可是…可是牧秋还是不怎么讨厌他。为什么呢?因为他长的帅吗?他一点都不帅,如果非要在外表里找原因的话,孙子书顶多算是有些气质的男人,但也仅仅只是有那么一点点而已,还没多到让牧秋可以因此而原谅他这种流氓行为的地步。

    可是……唉,牧秋越想越烦乱,于是干脆起来,打了一套拳,终于纷繁大跳的心才得以平息,洗个澡,躺下,这回她很快就进入了梦想。

    蔡进虽然还没到三十岁,但他二十岁之前,几乎从没碰过电脑,后来虽然渐渐也接触电脑了,但最多也就是看看新闻查查资料。所以现在乍在网络上跟人聊天,他还是非常的不专业不迅捷,往往对方发条信息过来,他要打个两三分钟才能打好回复过去。

    没错。

    他就在跟昨天那个,发了张跟她老婆长的很像的照片的女人聊天。昨天蔡进临关电脑跟狼山去探风雨山的时候,发了条加好友的信息给对方。今天回来打开电脑就收到了通过加好友的回复。

    蔡进不擅网络聊天的jing髓,直接就问对方那张照片是本人吗。对方回答是的,请问你是哪位?蔡进就直说,我去世的老婆跟你长的一模一样。然后发过这条信息后蔡进想一想觉得不对,有点奇怪的感觉,就补了一句,对不起,但我说的是实话。

    那头沉默了好一会儿,才发过来一个流汗的尴尬表情,两秒钟后,一串字打来:嗯,我相信你,不过你很好玩啊,不经常聊天吧。

    蔡进答:是的,无意冒犯,但我实在太思念她了,打扰了,如果不好的话,删了我就行。

    蔡进毕竟已经是奔三的男人,再不会像小男生那样失去爱人就惶惶不可终ri。所以从初见那张照片的惊诧中回过神来的他,很清楚老婆是不可能死而复生了,再像老婆的女人都不是老婆,在他眼里跟那些不像老婆的女人没有任何分别。

    不过对方好像并不介意,回复道:没关系,我们可以做朋友的啊。

    蔡进想了想,回道:好。

    对方的昵称很奇怪,叫茶杯里的胭脂。而蔡进的昵称很实诚,就叫蔡进,如假包换。

    然后两人就聊开了,其实说聊开了也不确切,因为大部分时间都是茶杯里的胭脂在说,而蔡进鉴于打字速度的问题,大多数时候都是在疲于回答。

    茶杯里的胭脂:那你现在好伤心哦,好可怜,看你资料里写的是h市人,你真的是h市人吗?

    蔡进:是的。

    茶杯里的胭脂:好巧,我也是h市的。那我可不可以问一下你老婆也是h市人吗?

    蔡进:是的。

    茶杯里的胭脂:太巧了,那你还有姐姐照片吗,能不能发给我看一下?

    蔡进:在手机里,你等下,我先传上电脑。

    捣鼓了好一会才把照片从手机里通过下载线传上电脑,然后发送过去。

    两分钟后,茶杯里的胭脂回复:哇,真的好像,怎么会这么像?!而且同样生活中h市,居然没有碰上,太不可思议了。你知道吗,只要我跟姐姐的人际圈有一点交集,大家就能发现啊。

    蔡进:是的。

    茶杯里的胭脂:那蔡先生,你是做什么工作的呢?

    蔡进想了想,回道:小酒店的大堂经理。

    茶杯里的胭脂:听起来好高级的样子,是不是就是酒店里那种穿着西装皮鞋打着领带在酒店里巡视,对服务生呼来喝去的那种工作啊?

    蔡进:差不多吧。

    茶杯里的胭脂:你话好少哦,真是的,一点不热情。我都不想跟你聊了。

    蔡进:对不起,我打字慢。

    茶杯里的胭脂:哈哈,开玩笑的啦,现在网络上不油嘴滑舌的男人真的好少,所以能遇上一个,算我运气好啊。那今天我们就聊到这,我得去睡觉了,下次聊,拜拜。

    蔡进:嗯,再见。

    清朝光绪年间,甘肃永登县的两位道人,至青海省乐都县马营孔家嘴附近,见周围群山围拢,地势形如莲花,玄妙异常。于是便发动群众在莲花的花蕊上造了一座道观,多年后终于建成一座昆仑道观。此后被人奉为圣地,可惜在文…革中被摧毁,而后zhèngfu虽然有所修缮,但终难复原貌。

    不过对号称万祖之山绵延两千多公里的昆仑山来说,那一个道观的兴盛衰亡只如就牛之一毛,多一个不多少一个不少。

    而青海省乐都县的人民也并没有因为一座道观的兴亡,就改变了生活。他们还是过着他们几百年如一ri的生活,吃喝拉撒着。

    而在附近的群山中的某一座山里,有一间小木屋,木屋里住着一位老人。

    老人年龄已经很大了,在这里也住了许多年,据村里的老人说,他们小时候就见到那人已经住在那了。有时候他们会去找他玩,有时候他在家有时候他又不在家,不过后来大家都老了之后,那人在家的时间就渐渐多了,很少再见他出去远行了。

    今天是个晴空万里的好天气,十五摄氏度,很适合出门散步。

    不过小木屋里的老人并没有出去散步,事实上他很喜欢散步,因为散步是一件非常考究的事,它关系到气息、身形协调、对周遭环境感知等等各方面,几乎跟武学中任何一个纲领、细微之处都有关联。所以真正的高手能从一个人举手投足中感知对方功力深浅。

    可以这么说:散步是武学修行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此时的老人刚刚吃过早餐,站在属于二徒弟的房里,睹物思人。

    算起来二徒弟下山也有几个月了,当年大徒弟随着他的时候,他还很年轻,时常带着大徒弟出去走江湖,不过大多数情况下大徒弟都只充当一个跟班的角sè,跟他屁股后面做一些琐事,除此之外的主要职责就是看,用眼睛看、用心看,看他如何处事、如何战斗、如何杀人、如何万夫莫敌…那是一段热血激荡的时光。

    后来赶大徒弟入世去了之后,他又从草丛里捡到了被人遗弃的二徒弟。二徒弟从小就是个美丽的小女孩,身上也没有任何毛病,他有些奇怪为什么一个没有毛病的婴孩会被丢弃,后来想想他觉得,虽然二徒弟没毛病,但可能因为她的xing别就是个错,所以才被人遗弃了。不过这个问题不重要。重要的是二徒弟乖巧聪明的不得了,且根骨奇佳,非常适合练他的武功jing髓之一,擒拿术。

    之后的二十年,二徒弟就跟着他,一直到今年,他终于再次赶徒弟下山入世。

    他又如几十年前初入江湖时那样,过起了一个人的生活。

    二徒弟的房间很简单,她自己编的竹书架,自己编的竹藤椅,自己裁剪的床单被套,自己织的几件衣裳,都在各自的位置上整整齐齐…安安稳稳的待着。他这个做师父的背负双手,看着这些已经看过无数遍的东西,脸上的笑容绽放的如莲花般出淤泥而不染,而似乎在这无上的清高中还带着些许…狂傲!

    昆仑狂士!这个在许多年前能够让武道中人闻之sè变的名号,如今还记得的能有几个人?即便是能记得的人,也大多都是跟他一样是行将就木的老人了。

    年华从来不对任何人手下留情,管你是手无缚鸡之力的烂书生,还是千军万马中来去从容的天生虎将。

    而在年华的掌中玩物里,它最不屑的,也就是这虚名二字,万古流芳吗?遗臭万年吗?万万人中,可曾留得一人的名号真的流传万年了?
正文 第九十一章 老人和少年
    当然,寂寞对任何领域的高人来讲,都只是最简单最初级的关卡。过不了这关,那你就只能站在离成功十万八千里的地方,最多只能看到远在天边的成功宝塔上挂的那轮月亮。

    教成两个高徒的老人从二徒弟的房里走出来,踱到堂屋,坐下。端起自己沏的茶,浅浅的啜了一口。抬眼看着外面蓝sè的天空,他喃喃自语道:“真是老了…”确实,四十年,雕琢成两尊玉,身不老心也该老了。人就一辈子那么点jing气神,能拿来做的事不多,往往一两件事就花尽一辈子的jing力了。

    过惯了带着徒弟的ri子,现在忽然的又一个人了,还真有点想那两个徒弟。说实话,他还是偏心二徒弟的,毕竟二徒弟从小就被父母丢弃,从身世来说,二徒弟更加可怜,况且收养二徒弟的时候他已经将近天命之年了,人年纪大了,本就比年轻时候更容易动恻隐之心,所以他这个做师父的就忍不住想把更多更好的东西给二徒弟。

    现在二徒弟也下山入世了,往ri有二徒弟在身边陪伴的时候,他并不怎么想念大徒弟,那个表面上是土匪,骨子里是土匪书生兼容的大徒弟。但是现在二徒弟走了,他却又开始想念大徒弟了,如果想念的全部是百分之百,那大徒弟和二徒弟就是各占百分之五十。在武道上几乎已触摸到了云层的他,在行将就木之年,才悟明白这么个道理:当孩子们在身边的时候,也许作父母会有所偏心,但当孩子们各自飞入丛林中后,作父母对所有孩子的思念,却又都是一样的,谁也不比谁多,谁也不比谁少。

    点起一根烟,慢慢的抽着,每一口都抽的很认真,品味的很彻底。不过这也是没办法的事,从二徒弟十二岁那年开始,他每天就只准抽三根烟了。而且二徒弟临走时,尤为郑重的说了,一天三根,半根都不能多。他也答应了,他是武道高手,一口唾沫一个钉,说过的话岂能不算数?虽然一天三根让他很痛苦,而且这么多年过去了,他仍然跟刚开始的时候一样痛苦,三根烟一完他就得用转移注意力的方法来跟烟瘾做抵抗。这真的比当年初练武功时的流血流汗苦太多了。

    但他其实也乐在其中,现在二徒弟不在身边了,他坚持着不破戒,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也算是对二徒弟思念的一种表达。

    喝了两杯茶,他看看时间,开始准备午饭,中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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