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麒麟+番外-第3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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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0章4。
  4。
  连日的越野与奔袭,晚上仅有一件单衣御寒,在零下十度以下的野外单独过夜,后半夜,天上淋漓地下起了冻雨,透骨生寒。于是当第二天早上这支疲惫的队伍出现在基地后门口的时候,后勤支队的士兵们已经熬上了大锅姜汤,备好了军用大衣,陆臻顾不及挑大小先抓过一件把自己包裹好,可惜冻到麻木的身体却完全不会因为这样就暖和起来,这样裹着棉袄发抖的经历让他感觉自己像一只冰棍,包得越紧,身上冻得越狠。
  全队就地解散,24小时休息期。
  夏明朗倒了姜汤过来灌他,汤太热,人太冰,喝下去烧心穿肝似的疼。陆臻不敢喝得太快,双手捧着慢慢啜,夏明朗看到他的指尖已经泛出乌紫色。这是个来自东边沿海城市的少年,家乡的最低温度不过零下五度,当兵的时候在最南边,冬天有个十度已经是很了不得。陆臻这辈子没挨过冻,他对如何避免冻伤不在行。
  夏明朗捏着他的手指搓揉,声音焦急:“疼不疼?”
  陆臻摇头,是真的不疼,冻得没感觉了。
  不疼就糟了!夏明朗心下一凉,把他的食指含到嘴里,含含糊糊地问:“有没有好一点?”
  陆臻愣着,不一会儿冻到麻木的手指弹跳了一下,万针攒刺似的疼,剧痛中的手指变得分外敏感,指尖感觉到夏明朗口腔内火热的温度还有舌面上微沙滑腻的触感,像触电一样,陆臻把手缩了回来。
  “疼?”夏明朗问道。
  陆臻拼命点头,他生怕夏明朗再来弄他,连忙把手指塞到自己嘴里,其实疼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那个……不是疼。
  “会疼就好,到我屋里去我给你上药。”夏明朗转头招呼了一下郑楷,拎着陆臻离开。
  很多事都是缓过来了才知道痛,进了宿舍大楼被热气一蒸,陆臻的脚趾马上像要断了似的疼得发疯,十指连心,现在他二十个指头都跟针扎似的,那实在不是一般人可以忍受得了的痛苦。
  “疼就叫出来,说实话我的脚也疼得厉害。”夏明朗看着他步履蹒跚。
  陆臻用力扯一下嘴角:“叫出来又不是就不痛了,妈的,与其哭我还不如笑。”
  夏明朗哈哈大笑,抬手在陆臻肩上一拍,陆臻顿时站不稳差点扑出去。
  进了门倒出热水,却不能着急往热水里浸,非得把指尖那些淤血都揉散了才行,要不然热水一激,马上就会开始溃烂。夏明朗从柜子里找出一瓶酒来倒出一点给陆臻,陆臻这会看到酒就跟看到亲爹似的,一仰脖就倒了下去,初时没感觉,几秒钟之后,一种像烧着了的刀锋似的烈热从喉咙口里窜出来。
  陆臻舒服地呻吟了一声,拍案:“这酒好!”
  “那是!”夏明朗得意地一笑,把陆臻的靴子拔下来,热毛巾绞干捂上去,陆臻一声惨叫,和杀猪也没太大分别。
  “不是说笑比哭好吗?”
  陆臻闭着眼睛直抽气,过了一会缓过来,喘着气强笑:“给我点心理准备行吗?你这也太突然了。”
  说话间毛巾已经凉了,夏明朗把药酒倒在手上搓热,帮陆臻按摩活血。
  很难形容那是什么感觉,好像无数根冰针都刺在肉里,现在这么一搓揉全碎了,血肉搅成一团。陆臻实在疼得无计可施,捞过床边那瓶酒仰头就往嘴里倒。这酒太烈,两三口之后舌头就麻了,失去感觉,烈酒进到胃里,暖洋洋的火随着血液行遍全身,那刮骨的痛像是也隔了一层,肢端从麻木到有知觉,痒得发慌。
  陆臻不自觉地就想要挠,被夏明朗一掌拍了回来:“不能挠,一挠就全烂了。”
  陆臻不依不饶,异常固执地干扰夏明朗的救治工作,夏明朗被他烦得心头火起,索性一把把他的脚按进了热水里,没听到意料之中的那一声杀猪叫,夏明朗诧异地抬头,惊讶地发现陆臻在转眼间已经把他的收藏喝了个底朝天。
  ??
  !!
  夏明朗脸上变色:“你知道这是什么啊?”
  陆臻竖起大拇指:“好酒!”
  “好酒你个头!”夏明朗欲哭无泪,“这是酒原,有80度!!”
  见鬼了,这么喝会不会出人命?夏明朗暗自嘀咕,说着竖起两个手指在他眼前晃,陆臻把他的手掌捉住一看,很笃定地说道:“二!”
  夏明朗失笑,看来是真的醉了,这小子醒着的时候绝不至于傻到这种地步。
  酒劲儿太足直冲头,陆臻这次醉得非常彻底,满脸都是傻乎乎的笑,眼睛里因为含着水膜,星光璀璨,睁大了眼睛一眨不眨地只是盯着夏明朗。
  夏明朗摸了摸自己那张脸,心道:有什么问题吗?转而又唾弃自己,发那么多誓有什么用?难道全中队就这么一个傻瓜冻伤了自己吗?怎么不一个个拎回来伺候?不是说了要躲开他吗?明明知道是毒药怎么还是不肯放呢?这小子是烟吗?这么难戒?
  夏明朗忽然苦笑,其实烟都没他难戒!
  罢了罢了!夏明朗唉声叹气地给自己整了盆热水,舒舒服服泡起了脚。
  “队长!”陆臻小声地叫他。
  嗯?
  夏明朗转过头,眼前一花,一双温热柔软的唇封了上来,夏明朗惊骇地睁大了眼睛,直往后倒……这,这他妈叫什么事儿?夏明朗气极败坏,他堂堂麒麟基地特种行动队一中队队长,居然被自己的队员酒后强吻,这事说出去,他这十里八乡就别做人了。可是偏偏悲哀的是,当他被压下去的时候,自己的手清楚明白地扣在陆臻的腰上。
  居然还生怕他滚下床!
  夏明朗痛心疾首,心道我还真不如找块豆腐撞死。
  陆臻在他嘴唇上贴了一会儿,慢慢把自己撑起来,四目相对,他的灼热惊慌与他的迷离茫然,夏明朗看着那双眼睛;心头滚过一丝难言的悸动,似甜,又酸,实痛。
  “队长!”陆臻把手拢在他脸侧,小心翼翼地,连呼吸都很微弱。
  夏明朗心头狂跳。
  迷蒙的青年又一次压下去,这一次再不是少年时唇贴唇的温情小游戏,而是直奔主题的吻法,最激荡的青春烈情,火热的舌头有力地撬开嘴唇和牙关,深深探入口腔内部逡巡。
  夏明朗那无论是理智还是情感都不支持的反抗微弱得连自己都不好意思提起。
  天知道他有么多么渴望这个吻,真的只有天才会知道,于是这种事居然发生了,天竟不负他!
  陆臻的唇齿间带着烈酒的味道,炽热而辛辣,凛冽如刀,连唾液都沾上了跳跃的酒精的分子,是刺激而令人兴奋的。夏明朗觉得自己快要醉倒了,醉在他家乡的烈酒中,醉倒在这个他日夜渴慕的人如火的热情中。
  浓腻的吻从嘴角边绵延开,夏明朗听到含糊的呢喃声,很轻的细细碎碎、固执的轻声的呼唤。
  队长,队长……
  万般浓情的叫法,柔软的,潮湿的,饱含着新鲜的欲…望与跃动的激情。
  夏明朗抚摸着他的头发,手指穿行在发间,沙沙地响。
  说不出是什么感觉,他的心像是被蜂蜜浸透又被刀子划开,有多甜蜜就有多疼痛。于是原本很多想得通想不通的画面都连在了一起,像是最后的一道弧合上,画成一个圆。其实他早就应该想到了,陆臻看他的眼神有古怪,他不应该忽略的,那是多么熟悉的目光,他曾经在镜中看到的自己。
  火热的唇舌往下移,慢慢接近衣物的界限,夏明朗忽然觉得紧张,抬手搂住陆臻的肩膀,轻声道:“陆臻?”
  陆臻慢慢停下了动作,脸孔埋在他的颈窝里,呼吸灼热,烫伤大片的皮肤。
  夏明朗不敢动,等陆臻渐渐睡沉才抽身从他身底下滑出来。要说陆臻的酒品还真是不错,醉了想干啥就干啥,干完直接睡着。被酒精烧红的脸上血气很足,很健康的样子,就像个漂亮的苹果,长长的睫毛这次很安静,那只墨蝶像是倦了,收了翼栖得很安定,濡湿的嘴唇有鲜红的血色,微微有些肿。
  夏明朗咬住自己的手指,这一点刺痛会让他清醒点。
  他现在需要思考,当然,不是在这个地方,这个地方有种奇异的气息在撩动他的神经,让渴望变得更渴望,让饥渴更饥渴,他现在像一个沙漠苦行的旅人,刚刚尝到了一滴清水的甘美,身上的每一个细胞都在叫嚣着更多。
  夏明朗觉得他以前是个乞丐,坐在朱门之外看酒肉臭,因为没有指望,反而盼着自己早点冻死。可现在他忽然一觉醒来,发现自己坐在皇家金库的大金砖上。
  偷!?还是不偷?!
  这真是一个问题,旷古谜团,一千个人,就会有一千个答案。
  夏明朗用手背蹭了蹭陆臻的脸颊,帮他把被子盖好,转身出了门。
  方进睡眼迷蒙地打开门,一阵错愕:“队长?”
  “我的床让陆臻给占了,你让我挤挤。”夏明朗推着他进门。
  方进哀声叹气:“你轻点儿,小默睡了。过来干嘛呢,你们俩挤挤不就行了?”
  “那小子喝光了我一整瓶伊力特酒原,我担心他半道上发酒疯。”夏明朗脱了外套钻到方进床上。
  方进瞪大一双迷蒙的睡眼:“你那酒?真的假的?”
  “你说呢?!”
  方进钻进被筒子里,嘀嘀咕咕:“他会不会醉死?”
  夏明朗笑容奇异,摸了摸嘴唇:“应该不会。”
  一张行军床不过三尺宽,两个大男人挤一张床,不可避免地总会抱在一起,夏明朗模模糊糊地要睡着的时候忽然意识到,他的手掌一直放在方进光裸的手臂上。他下意识地摸了摸,方进含糊地问了一句:“又咋了?”
  夏明朗摇头:“没。”
  心道:他是怎么想的,要是自己对方进都有感觉,还不如直接投豆腐缸里淹死。
  然而,夏明朗在被子里握起拳,是啊,为什么?同样是男人,青春健美的身体,为什么他可以坦然和方进贴在一起入梦,却受不了陆臻离他太近?他忽然想起那个夜晚,裸/露的皮肤贴合在一起的悸动,原来,原来根本不是像他想的那样,他不是因为被诱惑才觉得吸引,他是先被吸引,才觉得诱惑!
  只因为陆臻!
  陆臻一觉睡到下午才醒,睡醒之后在夏明朗屋里团团转,夏明朗听到里面的响动进去看,发现陆臻正弯腰叠被子,当真是切削豆腐一般的齐。麒麟不像野战连队,对内务的问题抓得不那么死,只要整齐干净就成,至少夏明朗就从来没在陆臻本人的床上看到这种级别的被子,这充分说明了某人不是不能,他只是不愿。
  “队长!”陆臻一看到他就叫得特别动情。
  夏明朗头皮一炸,脸上声色不动。
  “我刚才没怎么吧?”陆臻脸上很僵。
  “嗯,你应该会怎么?”夏明朗本来就打算好了敌进我退、观定而后动的游击战术。
  “没有,队长,我这个人喝醉了容易头脑发热,我要是干了什么乱七八糟的事,你千万别往心里去。”陆臻已经急得脸都红了。
  “怎么你不记得了?”夏明朗怀疑地。
  “我要记得就好了。”陆臻仰天悲叹。
  “你都不记得了,怎么知道自己会干傻事?”夏明朗说到最后那两个字的时候有点迟钝,潜意识里,至少是潜意识,他不觉得那是傻事,那是再美妙也不过的事。
  陆臻一副死就死了的样子:“我上次喝醉是研究生毕业聚会,那次我打了我们组一个工作人员的屁股,因为他成天不干活催着我要数据……”
  “你没打我屁股,你只是趴在我身上睡着了。”
  陆臻松了一口气:“就这样?”
  “嗯,就这样。忽然间压过来,占了我的床,就这么睡着了。”夏明朗严肃地点头,“搞得我现在满床的酒气。”
  “我给你洗!”陆臻马上讨好地笑。
  夏明朗绷了一会,到底没绷住,笑开了:“没关系,就当是让我练练酒量了。”
  “那么,那酒?”陆臻小心翼翼。
  “酒没了,得下次回去偷渡回来了,没关系,反正我也不喝。”夏明朗笑道,“你先回去吧,收拾一下装备,好好休息,明天,会有一个难忘的旅程。”
  “是!”陆臻跳起来敬了一个军礼,不等夏明朗还礼,人就已经蹿了出去。
  夏明朗看着他的背影,慢慢咬住了嘴唇。
  为什么要说谎?
  好像真的不为什么,好像条件反射地就觉得这才是正确的办法,粉饰太平也好,大雪压山也好,这是唯一的出路。
  更何况这有什么不对呢?
  说开了彼此都会尴尬。
  陆臻一出门就开始狂奔,他记得,他当然记得,他记得每一个细节每一点变化,好像做梦一样,他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但是一切历历在目,他甚至还记得从夏明朗惊骇的眼睛里映出的自己的脸。
  很明显夏明朗打算忽略这件事,可陆臻却发现他并不难过,可能是这样,夏明朗其实也是喜欢他的这项认知的狂喜已经盖过了所有的遗憾。他是喜欢他的,即使他自己都不肯承认,但是,他真的是喜欢他的,即使将来会变,被自我压抑,被时间磨平,可至少在这一刻,他是喜欢他的。
  这个事实本身,已经超过了他所有想象中的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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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1章5。
  5。
  冬训的最后一个项目是野外生存,为期5天,300公里直线距离,全部装备只有一把匕首、50克盐,还有一张粗陋而错误百出的地图。飞机带他们转场去亚热带原始森林,夏明朗抱着肩膀,靠在机舱壁上休息,即使是闭着眼睛,他也可以感受到陆臻的目光,像羽毛一样的轻盈,明快而热烈,而当你看向他,又马上装模作样地飘开。
  全不记得了!我操!信他就有鬼了,夏明朗不以为然地撇着嘴。
  只是他难以想通的是,为什么,陆臻可以如此快乐而坦然地接受这件事。这场爱情对他而言是劫数,而两情相悦更是让危险升级,好像灾难。可是此刻陆臻的样子仿佛只要他随时点个头,他们就能一起肩并着肩走上阳光大道。
  嗨,小子!?
  夏明朗忍不住想要质问他:你到底知不知道你在干什么?
  他看到陆臻转过头去和徐知着说话,声音很轻笑容明亮,眼睛里全是星光,快乐得让人羡慕,近一个月来的艰苦折磨居然没有在他身上留下什么痕迹。
  方进莫名其妙地揪着夏明朗的袖子,压低了声音俯耳过去:“那小子又抽风了。”
  “唔!”夏明朗不置可否,他当然知道方进指的是谁。
  “真他妈见鬼了啊!昨天早上见他还是半死不活的样子,睡一天就能精神成这样?”方进啧舌。
  夏明朗感慨:“可能是你老了。”
  方进转转眼珠,顿时激动了:“队长,你搞什么搞?我还没他年纪大呢?小爷我今年才23!!”
  夏明朗摸摸他的头,安慰道:“心老!”
  方进摸胸口,扑通扑通不知道跳得多欢,顿时不悦地哼道:“是你老了才对!”
  夏明朗沉默地转过脸去,方进只觉寒光扑面,马上低头噤声,陈默向他勾勾手指,他默默地溜了过去。
  陆臻他们听到这边有动静,好奇地瞅过来,夏明朗再一次被目光洗礼,终于觉得累了,站起身走到角落里。
  郑楷看他黑漆漆压了一脑门的官司,问道:“怎么了?”
  “没事,就是有点困。”夏明朗贴在他身边坐下,找了个还不错的位置靠上闭目养神,这里是一个死角,在这里,陆臻看不到他,他也看不见陆臻,大家都清净。
  两个小时之后,飞机进入指定区域,夏明朗站起来训话,内容很简单:
  前进,直到无法前进;坚持,直到无可坚持。
  自己折腾死在训练中,不是什么英雄,不占烈士名额。
  方进帮他补了一句:被三只以下的野猪和两只以下的熊干掉的同志,去见阎王的时候不许提他方进的名,方小爷丢不起那个人。
  众人听完一阵哄笑,刚刚还紧绷得生火的气氛顿时松懈下来。
  飞机沿着指定区域划了一个圆,队员们陆续跳了下去,而郑楷和夏明朗则伞降在圆心的位置,一天之后会有直升机支队的人过来帮忙救援临时遇险的退出者。至于这一天之内退出的队员们,用夏明朗的原话来说就是:那你就等死吧!
  低纬度地区的冬天也不觉寒冷,郑楷和夏明朗两个落地后收好伞,开始了百无聊赖的等待。
  夏明朗随便给自己找了个背光的地方,从包里拿出一个黑盒子来按个不停,郑楷抬眼看过去:“什么东西?”
  “PSP,从陆臻那儿抢的。”夏明朗随口答道,忽然一愣,手上警报大响,他又OVER了,夏明朗觉得无味,把东西收了起来,开始和郑楷打赌猜测今年到底谁能第一个从这密林深处走出来,到达这集合点。
  郑楷在这批新人里最看好常滨,体力好,几乎不知疲倦。可是夏明朗却不同意,丛林深处的前进不像山地越野,比的不光是体能还有计谋,其实他看好徐知着,徐知着的越野能力也非常强悍。
  他们聊啊聊,话题慢慢从新到老,又开始猜测这次到底有谁能超过老队员先撞线,又有谁会可怜地被新兵甩开一条街。于是说着说着,两人相视而笑,因为大家都想到了方进。方小侯威武不凡,可耐力是他永远的痛,如果没有意外,他总是最后一个,唯一一次反超,还是他刚进队那次,就赢了一个陈默,因为陈默在最后两天里扭到了脚,扭得不轻不重,别别扭扭地走到了终点。
  郑楷感慨:“今年就看侯爷和陆臻这两人谁比较次了。”
  因为又一次听到了陆臻这两个字,夏明朗脸上一僵,双手垫在脖子下面,躺倒在树下较绵软的草地上闭目养神。
  日影西斜,郑楷砍了半颗枯树生出一把火,夏明朗看着那跳跃的火光愣了愣,拍拍屁股站起来,说:我去准备晚饭。
  半个小时之后,夏明朗带着一只兔子两条蛇出现,刚刚剥了皮的新鲜肉体还带着余温,夏明朗用盐腌了,挑了几根看起来比较直的树枝开始刮树皮。反正是无聊,夏明朗做这些事的时候非常缓慢,于是思维像是被风吹起的纸片那样在脑子里转啊转。他低头看到被砍断的蛇头咔的一声用力合上,死死地咬住了一根枯枝。
  “你得把它扔远点,蛇是低等爬行类,神经中枢分布全身,你砍了它的头,它也照样能咬你。”
  夏明朗微微笑了一下,那小子,真是啰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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