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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热血熬成欲望-第8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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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知道我不应该怀疑严默,可是他现在这个样子太可疑了:大半夜的不睡觉,而是自己躲在客厅里嘴上叼着一根看似烟的东西,还一头的冷汗,看起来很痛苦的样子……我真的害怕他再碰叶子,我怕他有一天会依赖别的更加难以戒掉的东西,到时候……我不敢想了。
  我们杂志每年6月都会配合“国际禁毒日”做一期有关于毒品危害的专题报道,我看过大量的吸毒人员的照片,照片上那些人满身疮痍,身上没有一块整肉,形如枯槁的只是苟延残喘的等死;我也读过大量的对吸毒人员的文字采访记录,吸毒是一条不归路,没有人可以活着回来——“Yes to life,Not to drugs”并不只是说说而矣这么简单。所以对于吸食毒品的后果是什么我很清楚,但我不敢肯定严默是否清楚,或者说他是否愿意正视后果,因为他一直有毁掉自己的潜质。
  严默大概看出了我的紧张,把那只拿烟的手使劲的抬到我跟前,好像很费劲的说到:“不是的……别……紧张……”
  “你哪儿不舒服?”我当然没有去检查那根烟,既然严默这么主动,我不能再不信任他,但是看着他那张苍白的脸,我还是不放心。
  “没事儿……腿有点儿疼……”严默说着手使劲的抓住了沙发套,他手中的那只烟就顺着沙发滚到了地上。
  “止疼药呢?”我说着试图想要帮他先按摩一下他的腿,结果伸手摸到的只是硬梆梆的接受腔。
  “吃过了……”严默的声音像是从牙缝儿里挤出来的,“你先去……睡吧。”
  “腿疼为什么还要穿着它?!”我生气的说到,伸手想要去脱严默穿在身上的裤子,然后帮他把假肢摘下来。
  “咩咩,别……”可结果严默却用手挡着我的手,喘着粗气说到,“医生说……穿假肢是……治幻肢痛最好的办法……没事儿……我真的没事儿,你去睡吧。”
  看着严默现在这样子,我怎么去睡?又怎么可能睡得着?可我又实在不知道该怎么样才能让他减少疼痛。杜革曾说过幻肢痛是谁也帮不了的,连医生都无能为力,只能靠严默自己。
  可是我不知道严默为什么会出现幻肢痛,也不知道他多久出现一次幻肢痛,更不知道这种疼痛是什么感觉。
  我什么都不知道,什么都做不了——我真的很没用。
  看着严默痛苦的样子我难受得好像有百抓挠心,却又无依无靠,也无事可做。于是我从桌上的烟盒里帮他掏出一根烟来点上,吸了两口确保火不会再灭才送到严默口中。
  严默大口的吸了两下,缓缓的把烟吐了出来,眉头稍稍松开了一些。
  我拿起放在桌子上的那个水已经凉掉的杯子去厨房接水给严默,才发现刚才听到的那潮汐的声音并不是幻觉,而是因为窗外下起了虽然不算太大却很细密的雨。今年这雨来得还真挺应景儿的,因为明天就是清明了。
  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看着严默刚才的样子,我的魂也快要断了。
  拿着那杯温水走回客厅的时候,我看见严默已经把烟掐灭了,正低着头步履蹒跚的扶着墙在客厅里走来走去。
  “歇会儿吧,喝点儿水。”我不明白严默现在为什么要这样走来走去,但是看着他的步伐我就觉得心慌。
  “没事儿,再走一会儿。”严默说着抬起头来给了我一个微笑,“已经好多了。”
  我看着严默的笑容眼泪差点儿没掉下来,我心里知道他是不想让我担心才会这么说、才会对我笑的,可是我怎么可能不担心呢?于是我赶快把水杯放在桌子上,跑到严默左边把他的胳膊架到我的肩膀上,扶着他在客厅里来回走了起来。
  这一次严默没有拒绝我,而是又冲我笑了笑,便放心的把他的重量压到了我的肩膀上,然后迈出右腿,停一下之后再有些费劲的迈出左腿,然后右腿,然后左腿……
  我们就这样,走走停停、停停走走,严默走得很慢、很吃力,走不了一会儿就气喘如牛,额头上的汗珠如黄豆一般大的颗颗迸出。我知道他是累了,就扶他在沙发上坐下,让他抽两口烟、喝两个水,同时帮擦擦汗,再把他的假肢摘下来,按摩他那肌肉僵硬的左腿残肢,等他缓过劲儿来再帮他把假肢穿上,继续扶他在客厅里来回来去的走。
  严默一边把身体的重量压在我身上,一边向我讲起了他的疼痛来:严默说只要下雨他的左腿就会疼,而且这个时候他总是会觉得他的左腿还在,因为他能感觉到他已经失去了的那部分肢体真实的疼痛。有时候他能感觉到他的左腿在被电击,有的时候却又感觉他左腿是被一把钝刀在切割,有时候感觉左腿一下下谁被生生撕裂着,有的时候觉得他的左腿被一团火一直烧……而穿上假肢走走这种疼痛感就会减少一些,严默说是因为假肢的接受腔会让腿上的血液流得慢些;而且穿上假肢再穿上裤子他就能看到他那看起来是完整的“左腿”,这样他心理上也会好受一些,觉得自己并没有残疾。
  严默笑着说这就是一种自欺欺人,但是他没有别的办法……
  严默说得很客观也很真诚,就像在给我普及科学知识一样,好像讲的并不是他的事情。
  我很高兴严默可以向我坦诚这些,也希望他能一直说下去,因为大概说话可以让严默分散他的注意力,他就不会觉得那么难受了;但是我听着严默这些话又真的高兴不起来,虽然他告诉了我他的感受,但是我完全体会不到,搅尽脑汁也想象不出被电击、被刀割、被撕裂、被火烧到底是什么感觉。
  我现在只是希望自己可以为严默分担一些痛苦,结果却发现,我除了可以做他的拐杖,其实什么也做不了。这让我有很深的挫败感,让我觉得自己很没用。
  就这样走来走去的将近两个小时,我一个趔趄,严默差点儿向前飞了出去。
  大概是因为太累了,严默早就已经快要睁不开眼睛了,只是被我扶着机械性的走着;而刚才有一刻我也打了个瞌睡,虽然只有一秒钟的时间,但是就差点儿把严默摔倒,好在我一着急扶住了旁边的墙壁。
  就那么一下之后我的心差点儿从嘴里跳出来,“咚咚咚”的一个劲儿狂跳,人也彻底清醒了过来;严默也是吓得脸都惨白了,但他更多的是关心我有没有被他带倒,在确认我没事儿之后他才松了口气,和我说他好像没那么疼了,困了,想要睡觉了。
  于是我扶他在床上躺好,帮他脱掉裤子、脱掉假肢,帮他把被子盖好。他像个任性的小孩儿一样,一定要拉着我的手才能平静。于是我就这么坐在床边,一边拉着严默那粗糙的手,一边唱起了他曾经给我唱过的那只摇篮曲,没一会儿严默的呼吸就变得平稳了,累了一夜他终于睡着了。
  可是看着严默那刚刚被我脱下来放在床头的假肢,我却怎么也睡不着了。因为聚少离多的日子,虽然我和严默再次相遇已经快两年了,我们正式在一起也已经快一年了,但是我对他的生活了解得还是太少。现在他呈现在我面前的和呈现在大众面前的状态是差不多的,几乎是他最好的状态,但是对于他真实生活的不易与艰辛我也与大众一样,知之甚少。
  但是大概是因为刚才他向我坦诚了他的疼痛以及他之所以疼痛的原因,我忽然担心起他现在的生活与工作来了:如果他在外一个人腿疼了怎么办?马上就要进入夏天了,雨水会越来越多,Andy真的可以好好的照顾他吗?
  我真的真非常非常不放心严默,我想要时时刻刻陪在他身边。即使我不能帮他分担丝毫痛苦,但起码我可以在他痛苦的时候在他身边做他的拐杖,听他说话、给他按摩。
  可是……
  这样的日子到底要到什么时候才算个头啊?!                        
作者有话要说:  默默的收藏量下降了,555~~请多留言,谢谢~

  ☆、第 144 章

  再醒来的时候已经是接近中午了,阳光从厚厚的窗帘缝里照了进来,暖暖的。
  我松了口气,终于雨过天晴了。天晴了严默的腿就不会再疼了吧?
  可是我的右肩真的好疼——被严默昨天夜里压的。
  我翻了个身揉了揉酸疼的肩膀,便看见躺在我身边的严默还在睡着。他平躺在那里,微微的张着嘴,眉头却不肯放松,长长的头发也凌乱的散在枕头上,和我的长发纠结在了一起。这就是人们常说的“结发”吧?《孔雀东南飞》里面不是说过“结发同枕席”吗?我们现在其实已经可以算是夫妻了吧?
  “儿已薄禄相,幸复得此妇,结发同枕席,黄泉共为友。”——古往今来,并不是只有我和严默这一对儿情人希望“同年同月同日死”吧?只是,能够实现这种誓言这也是一种福气。
  经过昨天夜里这一通折腾,现在的严默看起来疲惫了许多也一下子老了许多。是啊,再过一年他就40岁了,人过中年能不老吗?没有谁可以永保青春、长生不老。
  我又何尝不是已经老了呢?眼角都爬出鱼尾纹了,尤其是在大笑的时候那几条鱼尾纹就更明显了,所以除了和严默在一起我几乎不会放声大笑;还有我的脖子上也长出了一道一道的颈纹,因此脖子上如果不戴围巾、不戴装饰物或者不穿高领衫,就显得非常老;手也是一样的,以前年轻的时候冬天不抹油手从来不会觉得干,可是现在一到冬天如果洗完手不赶快抹上厚厚的手油,手就立刻变成砂纸一样粗糙。
  有时候想想就觉得真可怕,时光好像“嗖”的一声就飞逝了,真的是“如白驹过隙”。一下子严默就从一个20多岁健健康康的大小伙子变成了现如今年近40岁的病残之躯,而我也从一个水水灵灵的小姑娘变成了现在的半老徐娘,怎么能不叫人难过呢?
  我们的人生就如那首歌所唱的:“时光一去不复返,往事只能回味”了啊!
  我擦了下眼角,又帮严默掖了掖被子,把他的头发也轻轻的理了理,然后穿上衣服悄悄的走出了卧室,没忘把卧室门帮严默轻轻的关上——让他再多睡一会儿吧,他的日子实在是过得太辛苦了。
  客厅里的壁灯还兀自亮着,今天早晨我们俩去睡得太匆忙忘记了关,现在这壁灯的灯光在满屋的阳光下显得微乎其微;茶几上的烟灰缸里杂乱的扔着几颗烟蒂,我看了看扔在桌子上那皱巴巴的烟盒,竟然是那么便宜的都宝,大概连街边下棋的大爷们都不屑抽这个牌子的烟了吧,更何况现在已经是明星了的严默呢?他真的是太苛刻自己了,看着他对自己那么狠有时候我都害怕;而再看茶几底下,竟然散落着几颗白色的药片,还有一滩水迹,大概是昨天半夜严默疼得太厉害起来吃药太着急所以药掉了水洒了,而他自己竟然完全不知道。
  我关掉壁灯,拿起墩布、抹布收拾起我们的小窝来。没一会儿竟然热出了一身汗来,看来今天真是个好天气。
  终于收拾好客厅,看看时间也不早了,严默即使起来也不可能再吃那顿早饭了,我便走进了厨房开始准备上了午饭。往常都是严默给我做饭吃,我都不记得自己有多久没下过厨房了。呃,其实也没多久了,上星期我不是还给他炖过一锅鸡汤吗?
  结果一打开冰箱门我就不知道该哭还是该笑了:冰箱里堆满了我和严默买分别买回来的吃的东西,满得一开冰箱门那些吃的就都快溢出来了。吃货的冰箱就是这么可怕!可我们俩好像又都不是特别能吃的主儿,所以这一冰箱的东西不知道要吃到猴年马月去。于是这么一想我就更想笑了,我们俩这么使劲的买吃的的劲头,像不像饿怕了的暴发户、土财主?
  我笑着摇了摇头,从冰箱里拿了块肉放在水池里解冻,又拿了两颗鸡蛋、两个又红又大的西红柿、两条绿油油顶花带刺的黄瓜、一袋鱼豆腐,然后又从厨房阳台上拿了一块冬瓜和一小碗的米。我准备中午给严默炒个溜肉片,再做个冬瓜鱼豆腐汤,当然了,还要再炒一个严默最喜欢的鸡蛋炒西红柿;我的极限第四个菜我想偷个懒,因为马上就要到中午了再做什么复杂的菜恐怕时间不够了。我想一会儿先叫严默起来把午饭吃了再让他睡,要不然我怕他的胃会受不了。于是我便又从冰箱里拿出两根严默买回来的红肠,切了切摆盘放到了客厅里。接着我把米淘好加好水放在电饭锅中蒸上,然后便切肉片、刷黄瓜、洗西红柿、削冬瓜皮、切鱼豆腐、打鸡蛋……忙得不亦乐乎。
  俩菜一汤其实很好做,不一会儿厨房里就飘荡出了自家饭菜特有的香味儿,而我的心情这会儿也好了很多,竟然不自觉的就着抽油烟机的“嗡嗡”声儿又哼起了严默的新歌儿来了。
  不知何时,身后响起了轻轻的笑声,然后是跟着我的节奏一起哼着那首曲子的声音,我再一回头儿便看见严默撑着拐杖倚在门上一边哼着曲子一边正冲着我笑呢。
  这个抽油烟机的噪音实在是太大了,所以我才没有听见严默走过来。等以后我和严默有房子了,我一定买个超静音的抽油烟机!
  “怎么不多睡会儿了?”我又翻炒了两下锅里的菜,关了火,在围裙上抹了抹手上的水,才过去搂住严默的腰。
  “醒了,睡不着了。”严默撑着拐杖站直了一些身子,单手给了我一个拥抱,轻轻的拍了拍我的后背,然后来了个深呼吸说到,“好香的菜味儿啊!”
  听着严默这话我也笑了,轻轻的推了他一下说到:“觉得香一会儿你可得多吃点儿,最好能把所有菜都吃干净了才好。呐,你先去外面坐一会儿,米饭马上就好了。先凑和一顿,我就做了俩菜一汤,等晚上再给你做顿好的。”
  “这还不够好啊?俩菜一汤都快赶上地主家了!”严默站在厨房门口没有动,只是喉头滑动了一下,好像狠狠的咽了一口口水似的,然后越过我的身子往厨房里张望,“哇,鸡蛋西红柿啊,怪不得这么香呢!”
  “真不知道你上辈子是什么变的!”我笑着用头顶了顶严默的胸膛,“怎么会有人这么喜欢鸡蛋西红柿?”
  “不知道啊,可能你带着西红柿的味道吧?说不定咱俩上辈子都是西红柿,然后被一起被炒了鸡蛋呢。”严默精神很好的样子跟我打着哈哈,完全不见了刚才他睡着时的疲惫神情。
  “呃,你这脑结构到底是什么样的啊?真血腥!”我假装打个了冷颤,“我可不想红了叭唧的和鸡蛋炒在一块儿,要炒你自己炒吧。”
  “所以用东北话说这道菜就叫‘西红柿炒自己’呢……哎哎,可真的是不能再炒了。”严默说着便撑起拐杖朝灶台走去,“这西红柿可真该起锅了,要不然一会儿都得成浆糊了。”
  “我来吧,我来吧。”我终于想起了我那做了一半还没起锅的鸡蛋西红柿来。
  “得了,我来吧,我也活动活动筋骨。你去把碗筷拿到客厅里去吧。”严默用身子挡着我,麻利儿的把那个菜起了锅,然后调整了一下他肘杖的位置,便右手端着盘子朝客厅走去了。
  我已经把碗筷摆好,米饭这时候也熟了,我便把电饭锅也搬进了客厅,一打开电饭锅盖一股扑鼻的米香就飘过来了,可这会儿严默竟然已经偷吃上了鸡蛋。
  “真好吃!”严默大言不惭的叫了起来。
  “少来,这菜谁炒都一个味儿,能好吃到哪儿去?来,别光吃菜,吃点儿饭。”说着我把盛好的米饭递给了严默。
  “真的,真的好吃。对鸡蛋西红柿我可有研究,之前我天天吃顿顿吃,就没吃过一份比你炒得更好吃的了,所以我说好吃肯定好吃,这方面我是权威。”严默说着往嘴里扒了口饭,一副心满满足的表情,然后继续说了起来,“我们咩咩炒的鸡蛋西红柿绝对是世界上最好吃的!咩咩你知道吗?这个味道我想了整整六年了。而且啊,我就是从你第一次炒这个菜的时候才喜欢上它的,我以前挺不爱吃西红柿的。”
  鸡蛋西红柿是我这辈子学会的第一个菜,和严默在一起的那些年我没少炒,因为我一直以为这菜是严默最喜欢吃的;可没想到严默却是因为我才喜欢的这道菜。
  其实要说起这西红柿炒鸡蛋来,当初还是严默教我做的呢。所以这道菜我们俩做出来的味道应该不会有太大的差异,因为我是严格按照严默当初教我的步骤做这道菜的,没有一点儿改进,也没有一点儿创新,最大限度的保持着严氏西红柿鸡蛋的原汁原味儿。
  这可能也是一种“驯服”。就比如我离开严默以后,也曾给一些朋友做过西红柿鸡蛋吃,有的人建议我放葱花会提味,有的人告诉我搁点儿酱油更下饭,可是我从来没有尝试过,我根深蒂固的认为只有严默教我的西红柿炒鸡蛋才最正宗也最好吃。
  但是当初就是这么一个简简单单的家常菜,我学的时候还是闹了个盆朝天碗朝地的一片杂乱,因为那是我第一次进厨房嘛。虽然是在我家厨房,但是那个方位我以前的十几二十年真的从来没有踏足过,我甚至分不清哪瓶是酱油哪瓶是醋,哪个是盐哪个又是糖,更不明白那些不同的锅啊铲啊的到底有什么区别,就连煤气灶我都不会用。
  那时候严默还住在村子里,5平方米的小破房当然不带厨房了。倒是不远处小麦家窗子外面放着一个小小的煤气罐和一口破锅,小麦经常自己白水煮菜叶吃,有时候也会自己煮点儿面。那时候村子里的人都说小麦还挺会过日子的,起码顿顿都有饭吃。可是谁也没想到的是,村子还没拆的时候天天都按顿吃饭的小麦却因为胃癌走了。我知道这件事儿对严默的打击挺大的,小麦一直是村子里的老大哥,岁数比严默他们要大,为人又和蔼友善,严默和他的关系非常好,所以他一走严默消沉了很长时间。
  唉,可人终都有一死,谁也逃不掉,就跟逃不掉青春流逝一样。
  青春年少的时候真的很荒唐。那时候为了给严默改善伙食,也为了让严默能舒舒服服的洗个热水澡再洗洗脏衣服,所以我每隔一段时间总会逃课偷偷的带严默回我家。现在想想那时候真胆大也真的不懂事儿,怪不得我爸妈发觉之后是那么大发雷霆啊——在家被捧在掌心什么都不会干的女儿,却给人家洗衣服做饭,连洗澡都伺候,还要倒贴钱;这让哪个当父母知道心里都不痛快吧?
  而做饭这件事儿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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